单例的使用--误区分析
上一篇文章中提到,最近在回顾GCD及单例相关的一些知识点,这篇文章,就重点说一下单例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咱们分析一下单例的存在意义。
对于某个类来说,其对象以单例的形式存在,目的是为了使整个程序中只有唯一一个实例对象,整个程序中只有一份该对象的内存地址。外界无论有多少次的创建代码,拿到的都只是最初创建的那个实例对象。
然后,咱们重点来看单例的写法。
新建一个person类:
.h文件
#import <Foundation/Foundation.h> @interface WSHLPerson : NSObject + (instancetype)sharedInstance; @end
.m文件
@implementation WSHLPerson
static id _instance; /** 提供类方法快速创建单例对象 */ + (instancetype)sharedInstance { static dispatch_once_t onceToken; dispatch_once(&onceToken, ^{ _instance = [[self alloc] init]; }); return _instance; } /** 重写allocWithZone方法 */ + (instancetype)allocWithZone:(struct _NSZone *)zone { static dispatch_once_t onceToken; dispatch_once(&onceToken, ^{ _instance = [super allocWithZone:zone]; }); return _instance; }
#pragma mark - NSCopying /** 实现NSCopying代理方法 */ - (nonnull id)copyWithZone:(nullable NSZone *)zone { return _instance; }
@end
上面这段示例代码,就是创建单例的完整过程:
1.申明static实例变量
→
2.重写allocWithZone方法
→
3.给外界提供快速创建单例的类方法
→
4.实现NSCopying协议下的copyWithZone方法。
相信大多数童鞋对于前三步应该都没有上面问题。
一、给实例前面加上static,是为了不被外界访问。如果没有static,那么外界完全可以通过sharedInstance拿到单例对象,万一外界清空了这个单例对象,那么这个单例就永久性的失去意义了,而且还没办法二次创建了,因为创建单例的代码是一次性的(GCD--once),因此此处必须加上static关键词。
二、重写allocWithZone方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单例的唯一性。因为外界可能会不用类方法来创建对象,而是通过常用的alloc方法来创建对象。有些童鞋可能会问:为什么不是重写alloc方法,而是重写allocWithZone方法呢?这是因为alloc方法其实最终还是会调用allocWithZone方法来分配内存,因此,这里不是重写alloc方法,而是重写allocWithZone方法。
三、提供类方法,是为了让外界快速创建单例,因此几乎所有的单例创建都是这样的写法了。
而对于第四步,可能有些童鞋就略显陌生了,会心存疑虑:为什么要实现NSCopying协议下的copyWithZone方法呢??请看下面分析:
如果外界通过已有对象person,利用copy方法[person copy]来创建另一个对象时,copy方法会再调用copyWithZone方法来创建对象,而如果单例所在的类内部没有实现copyWithZone方法,那么就会发生crash,crash的原因即为:单例内部没有找到copyWithZone方法。
因此,一个完整的单例的写法,其实要将copy方法也考虑在内,应该考虑到外界的各种创建方式。
接下来,咱们就说说在开发过程中使用单例时,几种可能存在的误区。
1.有些童鞋不通过GCD-once(一次性代码)来创建单例,而是通过if条件语句判断实例对象是否为nil来创建。
来看代码:
static id _instance; + (instancetype)allocWithZone:(struct _NSZone *)zone { if (!_instance) { _instance = [super allocWithZone:zone]; } return _instance; } + (instancetype)sharedInstance { if (!_instance) { _instance = [[self alloc] init]; } return _instance; } - (id)copyWithZone:(NSZone *)zone { return _instance; }
创建单例的过程,并没有使用GCD-once(一次性代码),而是通过判断静态实例是否已经存在来创建单例。这样的写法,正常看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还是存在一定的隐患 →→ 多线程的情况。
咱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现在有两项任务,需要运用并发队列 + 异步函数开启两条线程(线程A、线程B)来执行,而线程A与线程B所要执行的任务中都需要用到person单例,此时,如果通过上述代码来获取单例,就会出现隐患了。当线程A来到 allocWithZone 方法时,发现单例是nil,所以,就会准备执行 _instance = [super allocWithZone:zone],注意,这里说到是“准备要执行”,而正好在这个时候,线程B也来到了 allocWithZone 方法,判断发现单例还是nil,所以,线程B也会开始执行 _instance = [super allocWithZone:zone],这样一来,就会创建出两个单例对象(二者内存地址不一样),这就失去了单例存在的意义,进而就会引发一连串类似于数据对应不一致的问题了。。
这样的问题是有可能发生的,而且不好重现,更不好定位问题的症结所在,所以会很头疼。。。。
而通过GCD-once(一次性代码)来创建单例对象,就会避免这样的问题。首先,GCD-once(一次性代码)内部是线程安全的,这就已经排除了隐患,其次,GCD-once作为全局的一次性代码,无论是否为多线程,只要有一条线程已经进入到了GCD-once的内部代码,那么其他线程即便是原本需要执行该代码,也不会执行了。
分析这个误区,一是希望有这种误区的童鞋尽早认清其隐患,二是希望使用单例的童鞋们能对单例的正确写法有更深刻的理解,而不仅仅是停留在copy代码的层面。
2.单例的使用,切不可用继承(某个单例继承自某个单例)。
因为单例的创建代码都是一样的,所以,有些童鞋为了避免多次重复编写创建单例的代码,就想通过继承的方式来省去创建单例的代码。于是,就会在写好一个单例后,让其他单例都继承自这个类。
比如说,文章一开始创建单例的实例代码中,创建了一个WSHLPerson类的单例,此时,又有WSHLChinese和WSHLAmerican两个类也是需要运用单例模式,于是,有些童鞋就会直接让这两个类继承自WSHLPerson,然后在这两个类中什么都不做。因为反正父类中提供了创建单例的 sharedInstance 方法。
下面,咱们就通过实际代码测试,来看一下这样做到底可不可以。
在控制器中引入创建的WSHLChinese和WSHLAmerican这两个类的.h文件,然后在控制器的 touchesBegan 方法中,分别创建WSHLChinese和WSHLAmerican单例对象
然后咱们打印一下这两个单例对象
- (void)touchesBegan:(NSSet<UITouch *> *)touches withEvent:(UIEvent *)event { NSLog(@"----%@----",[WSHLChinese sharedInstance]); NSLog(@"----%@----",[WSHLAmerican sharedInstance]); }
得到的结果如下:
2018-12-12 15:23:11.028602+0800 TestGCD[3347:122815] ----<WSHLChinese: 0x604000007b50>---- 2018-12-12 15:23:11.029014+0800 TestGCD[3347:122815] ----<WSHLChinese: 0x604000007b50>----
输入结果显示,创建的两个单例都是属于WSHLChinese类。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创建单例的代码是通过GCD-once(一次性代码)完成的,整个程序只会执行一次这段代码,因此,由于是创建WSHLChinese单例的代码在前,所以当WSHLChinese这个单例创建完成后,单例(全局的static)已经存在了,那么后续的WSHLAmerican创建单例时,就不会再执行GCD-once代码了,而是直接返回创建好的单例对象了,也就是WSHLChinese单例。同样的,如果将上面两行代码互换位置,先创建WSHLAmerican单例,后创建WSHLChinese单例,那么结果就会是两个单例都是WSHLAmerican类。
因此,在实际开发中使用单例,切勿用继承的方式来省去创建单例的代码。
那么,既然创建单例的代码都是一样的,如何能够做到不重复编写呢?答案:将单例的创建过程封装在一个宏定义里面。
新建一个继承自NSObject的类,将.m文件delete,.h文件中的所有预备代码全部delete。然后定义两个宏,分别对应单例所在类的.h和.m文件中的代码:
/**
.h文件
*/
#define WSHLSingletonH + (instancetype)sharedInstance;
/**
。m文件
*/
#define WSHLSingletonM \
\
static id _instance;\
\
+ (instancetype)sharedInstance {\
static dispatch_once_t onceToken;\
dispatch_once(&onceToken, ^{\
_instance = [[self alloc] init];\
});\
return _instance;\
}\
\
+ (instancetype)allocWithZone:(struct _NSZone *)zone {\
static dispatch_once_t onceToken;\
dispatch_once(&onceToken, ^{\
_instance = [super allocWithZone:zone];\
});\
return _instance;\
}\
\
- (nonnull id)copyWithZone:(nullable NSZone *)zone {\
return _instance;\
}
这样的话,以后新建单例,直接在.h、.m文件中加入两个宏就可以了。下面以Car为例,示范一下:
.h文件
#import <Foundation/Foundation.h> #import "WSHLSingleton.h" @interface WSHLCar : NSObject WSHLSingletonH @end
.m文件
#import "WSHLCar.h" @implementation WSHLCar WSHLSingletonM @end
使用这个单例:
NSLog(@"%@",[WSHLCar sharedInstance]);
这样,就解决了重复代码的问题了。
当然了,可能有些童鞋创建单例的方法名不喜欢用通用的 sharedInstance,而是想用 sharedCar、sharedPerson等等,这也很简单,只要在宏定义里面加上个参数即可,这里就不再罗列代码了,有兴趣的童鞋自行搞一下好啦~~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单例的使用自己的一些见解与看法,希望园友们多多指正不正确的地方,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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