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定义原理
在讨论归纳定义原理的一般形式之前,首先证明它的一个特殊情况——引理 7.2的证明中用到过这种情况。它有助于对一般情况的讨论,使证明中的关键思想更为清晰。
对此,给定\(\mathbb{Z}_+\)的无限子集\(C\),考虑函数\(h:\mathbb{Z}_+\rightarrow C\)的下述归纳公式:
我们证明存在唯一的一个函数\(h:\mathbb{Z}_+\rightarrow C\)满足这个归纳公式。
第一步,证明存在定义在\(\mathbb{Z}_+\)的截上的函数满足\(\eqref{*}\)。
引理8.1 给定\(n\in\mathbb{Z}_+\),存在一个函数
对于定义域中所有\(i\)满足\(\eqref{*}\)。
证明 这个引理讲的是一个依赖于\(n\)的论断,因此可以用归纳法加以证明。设\(A\)为所有使引理成立的\(n\)的集合。我们证明\(A\)是一个归纳集,从而有\(A=\mathbb{Z}_+\)。
当\(n=1\)时引理成立,因为由
定义的函数\(f:\{1\}\rightarrow C\)满足\(\eqref{*}\)。
假定引理对于\(n-1\)成立,以下证明引理对于\(n\)成立。根据归纳假定,存在函数\(f':\{1,\cdots,n-1\}\rightarrow C\),对于定义域\(\{1,\cdots,n-1\}\)中的所有\(i\)满足\(\eqref{*}\)。用
定义一个函数\(f:\{1,\cdots,n\}\rightarrow C\)。因为\(C\)为无限集,\(f'\)不是满射;因此集合\(C-f'(\{1,\cdots,n-1\})\)非空,并且\(f(n)\)有定义。这个定义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它不是用\(f\)自身而是用给定的函数\(f'\)来定义\(f\)。
容易验证,\(f\)对于定义域中所有的\(i\)满足\(\eqref{*}\)。因为当\(i\leqslant n-1\)时,\(f\)等于\(f'\),所以函数\(f\)满足\(\eqref{*}\)。当\(i=n\)时,\(f\)定义为
而\(f'(\{1,\cdots,n-1\})=f(\{1,\cdots,n-1\})\),所以\(f\)也满足\(\eqref{*}\)。
$\square$
引理 8.2 设\(f:\{1,\cdots,n\}\rightarrow C\)与\(g:\{1,\cdots,m\}\rightarrow C\)对于它们各自定义域中的所有\(i\)都满足\(\eqref{*}\)。则对于两个定义域中所有公共的\(i\),\(f(i)=g(i)\)。
证明 设结论不真,令\(i\)为使得\(f(i)\ne g(i)\)的最小整数,根据\(\eqref{*}\)
所以整数\(i\)不是1。对于所有\(j<i\),我们有\(f(j)=g(j)\)。由于\(f\)和\(g\)满足\(\eqref{*}\),所以
由于\(f(\{1,\cdots,i-1\})=g(\{1,\cdots,i-1\})\),所以\(f(i)=g(i)\),这与\(i\)的选取矛盾。
$\square$
定理 8.3 存在唯一的一个函数\(h:\mathbb{Z}_+\rightarrow C\),使得\(\eqref{*}\)对于所有\(i\in\mathbb{Z}_+\)成立。
证明 根据引理 8.1,对于每一个\(n\),存在一个将\(\{1,\cdots,n\}\)映到\(C\)中的函数,并且对其定义域中所有的\(i\)满足\(\eqref{*}\)。给定\(n\),引理 8.2证明了这样的函数是唯一的,定义域相同的两个这样的函数必定相等。设\(f_n:\{1,\cdots,n\}\rightarrow C\)表示这个唯一的函数。
现在进行关键的一步。定义一个函数\(h:\mathbb{Z}_+\rightarrow C\),其指派法则是所有\(f_n\)的指派法则的并\(U\)。由于\(f_n\)的指派法则是\(\{1,\cdots,n\}\times C\)的一个子集,因此\(U\)是\(\mathbb{Z}_+\times C\)的一个子集。我们要证明\(U\)是函数\(h:\mathbb{Z}_+\rightarrow C\)的指派法则。
就是说我们要证明\(\mathbb{Z}_+\)的每一个元素\(i\)恰好是\(U\)中一个元素的第一个坐标。这是容易的,整数\(i\)在\(f_n\)的定义域中的充分必要条件是\(n\geqslant i\),所有\(U\)中所有使\(i\)为其第一个坐标的元素的集合,正好是形如\((i,f_n(i))\)的所有偶对的集合,其中\(n\geqslant i\)。引理 8.2表明,当\(n,m\geqslant i\)时,\(f_n(i)=f_m(i)\)。因此,\(U\)中所有这些元素都相等,亦即\(U\)中只有一个元素以\(i\)为它的第一个坐标。
证明\(h\)满足条件\(\eqref{*}\)也是容易的,它是以下事实的推论:
唯一性的证明是引理 8.2的证明的翻版。
$\square$
现在我们正式叙述归纳定义的一般原理。在它的证明中并没有什么新思想,故留给读者自行证明。
定理 8.4[归纳定义原理(principle of recursive definition)] 设\(A\)是一个集合,\(a_0\)为\(A\)的一个元素。设\(\rho\)为一个函数,使得每一个从正整数的一个非空截映到\(A\)中的函数\(f\)对应\(A\)中的一个元素,则存在唯一的一个函数
使得
\(\eqref{+}\)称为\(h\)的一个归纳公式(recursion formular)。它决定了\(h(1)\),并且用\(h\)在所有小于\(i\)的正整数处的值来表出\(h\)在\(i>1\)处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