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成书背景补充
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总设计师,《乡土中国》就是他“社会学本土化”的早期著作,以“社区分析”的方式观察、提炼中国乡村社会的普遍结构与性质。
费孝通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普遍性或许是他当时着眼于乡村研究的原因之一。
理论概要
《乡土本色》
- 乡下人离不开“土”。从乡村走出去的人们无论到哪里都保留着耕种的习惯;“土地”在乡土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可贵可敬的。
- 乡村社会流动率小。农业生产取资于固定的土地,因此除非天灾兵乱之类,不会出现普遍的人口流动。当然,小规模的流动仍然存在——人口不断增长,土地总会饱和,过剩的人口被迫去另辟新地,成功者将会缔造出新的乡村,就如同“老树吹出去的种子”。
- 中国乡村是“熟人”的聚落。
- 与美国农民不同,中国农民主要是聚村而居。这有几点原因:每家所耕的面积小、合作生产效率更高、兄弟分祖上的田地,长此以往一块地上的人口越来越多。
- 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非常熟悉的。这得益于乡村社会流动率小,人们“生于斯,长于斯”,从小到大都是和熟识的人打交道。这种熟悉造就了乡土社会中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大家遵循着约定俗成的礼俗,并不以法律等强制性措施作为社会规则。同时,相对简单的环境使人们在相处时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需要追求一般性的行为规范。
《文字下乡》
- 使用文字是因为人们交流时遇到了时间上或空间上的阻碍。而文字的表达总会有缺陷,例如可能受情境变迁的影响。在乡土社会这样“面对面”化的社会中,文字在空间上就已经失去了作用,没有使用场景。这是乡村文盲率高的根本原因。
- 进一步地,语言在乡土社会中也并非完全不可替代。语言的强大之处在于让人们互相了解并配合协作,而这个功能一定程度上被乡土社会的“熟人”属性替代了。于是语言的缺陷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它是社会所固定的一套象征体系,和人们最本初的想法总不能完全贴切。于是,乡下人也常常会用“眉目传情”“指石相证”等更加直接的会意方式。
《再论文字下乡》
- 语言文字是人类学习的工具。人过着不断学习的一生,学习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自己的经验和社会的经验(后者也被称为文化),而无论哪种都是人与“过去”的交流。语言是经验的载体。当经验过于复杂以至于难以记忆时,文字便在时间层面起到了记录的作用。
- 乡土社会中的经验是简单的,不需要文字记录。由于低流动率,乡下人对故乡的人和物也都非常熟悉,生活往往千篇一律,造就了乡土社会中经验的单一。乡村文化中“人怕出名猪怕壮”一类反对变故的价值观就是这种简单经验的延申。于是乡土社会中,文字在时间上也失去了作用——这些简单的经验口口相传足矣。
《差序格局》
- 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在西方,个人的关系是建立在“团体”之上的。这里的“团体”是一个狭义的社会概念,指的是界限分明且明确规定其成员的权力和义务的社群。
- 中国传统社会是差序格局。中国传统社会中没有“团体”的概念。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建立由近及远、一级一级的社会关系网。
- 差序格局并不是界限分明的。关系网的大小可以视中心的“己”的势力大小或喜好而变化。
- 儒家本质上是差序格局中的“推己及人”。人伦中“伦”字的本义就是如此。这种推己及人的典例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 差序格局导致了“私”的普遍性。
- 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儒家不存在跨越差序的“兼爱”。
- 在差序格局中,“公私”永远是相对的。“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站在差序格局中的任何一圈,向内看永远可以说是“公”的。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 西方的团体格局可能是游牧经济的产物。游牧经济中“团体”是生活生产的前提。相比之下,中国的乡土经济更“自给自足”一些。
- 道德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体系由社会格局决定。
- 西方的道德体系的核心是“团体”。其两条核心线索是:团体成员平等、“代理者”(Minister,可以理解为团体权力的执行者,例如国家的代理者是政府官吏)不得侵犯团体成员的权利。
- 中国乡土社会中的道德体系是私人层面的。差序格局是私人关系的网络,其中的道德是从“己”出发的——从克己复礼到孝悌忠信等,统统都是私人层面的道德。所谓“仁”,就是这一系列私人道德的统称。
- 所有的价值标准都依托于差序的人伦,都视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变化。
- 团体社会中团体成员是“兼善”的,和儒家的人伦差序相矛盾。因此儒家反对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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