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之法

《韩非子》
序:
喜邢名法术之学,而归其本于黄老。。。
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
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所用非所养,所养非所用。。。
廉直不容于邪枉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难》五十五篇,十余万言。。。
卷一
初见秦第一:
“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
“以乱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顺者亡”。。。
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
夫一人奋死可以对十,十可以对百,百可以对千,千可以对万,万可以克天下矣。。。
“削株无遗根,无与祸临,祸乃不存”。。。
“战战栗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
存韩第二 :
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扞蔽,入则为席荐。秦特出锐师取地而韩随之,怨悬于天下,功归于强秦。。。
主辱臣苦,上下相与同忧久矣。。。
“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审用也。。。。
计者,所以定事也,不可不察也。。。
秦之有韩,若人之有腹心之病也,虚处则然,若居湿地,著而不去,以极走,则发矣。。。
夫韩不服秦之义而服于强也。。。
臣视非之言,文其淫说 靡辩才甚。臣恐陛下淫非之辩而听其盗心,因不详察事情。。。
(韩非阐述功韩的弊端,李斯阐述不攻韩的弊端和功韩的方法及好处,李斯使韩言行流露出巨大的才能)
难言第三:
臣非非难言也,所以难言者:言顺比滑泽,洋洋纚纚然,则见以为华而不实。敦祗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多言繁称, 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总微说约,径省而不饰,则见以为刿而不辩。激急亲近,探知人情,则见以为谮而不让。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家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陋。言而近世,辞不悖逆,则见以为贪生而谀上。言而远俗,诡躁人间,则见以为诞。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殊释文学,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此臣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
故度量虽正,未必听也;义理虽全,未必用也。大王若以此不信 ,则小者以为毁訾诽谤,大者患祸灾害死亡及其身。。。
愚者难说也,故君子难言也。且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愿大王熟察之也。。。
爱臣第四 :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臣闻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徒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徒其威而倾其国。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将相之管主而隆家,此君人者所外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诸外,不请于人,议之而得之矣。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则终于外也。此君人者之所识也。。。
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尽之以法,质之以备。。。
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谓威淫。社稷将危,国家偏威。。。
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故人臣处国无私朝,居军无私交,其府军不得私贷于家。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
是故不得四从,不载奇兵,非传非遽,载奇兵革,罪死不赦。此明君之所以备不虞者也。。。
主道第五: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
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故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
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
故曰: 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
故曰: 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故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贤而不以行,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
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
故曰: 寂乎其无位而处,漻乎莫得其所。。。
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
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
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暗见疵。。。
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知其言以往,勿变勿更,以参合阅焉。。。
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则万物皆尽。。。
函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谨执其柄而固握之。。。
绝其望,破其意,毋使人欲之。。。
不谨其闭,不固其门,虎乃将存。。。
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
弑其主,代其所,人莫不与,故谓之虎。。。
处其主之侧为奸臣,闻其主之忒,故谓之贼。。。
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国乃无虎。。。
大不可量,深不可测,同合刑名,审验法式,擅为者诛,国乃无贼。。。
是故人主有五壅: 臣闭其主曰壅,臣制财利曰壅,臣擅行令曰壅,臣得行义曰壅,臣得树人曰壅。。。
臣闭其主,则主失位;臣制财利,则主失德;臣擅行令,则主失制;臣得行义,则主失明;臣得树人,则主失党。。。
此人主之所以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
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
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
是以不言而善应,不约而善增。。。
言已应,则执其契;事已增,则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
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
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
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
是故明君之行赏也,暧乎如时雨,百姓利其泽;其行罚也,畏乎如雷霆,神圣不能解也。。。
故明君无偷赏,无赦罚。。。
赏偷,则功臣堕其业;赦罚,则奸人易为非。。。
是故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
疏贱必赏,近爱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
卷二
有度第六 :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
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
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矣。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
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
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壹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壹图主之国。。。
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属数虽多,非所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
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辨而易治,故主雠法则可也。。。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
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
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
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传体,不敢弗搏戚,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
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感。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
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诈非上,臣不谓义。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
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也。
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毋或作恶,从王之路。”
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夫为之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
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奸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余,上之任势使然也。。。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
威不贷错,制不共门。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
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
故绳直而柱木斫,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
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二柄第七: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
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故世之奸臣则不然,所恶则能得之其主而罪之,所爱则能得之其主而赏之。。。
今人主非使赏罚之威利出于己也,听其臣而行其赏罚,则一国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归其臣而去其君矣。此人主失刑、德之患也。。。
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则虎反服狗矣。。。
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
简公见弑、宋君见劫。。。
故今世为人臣者兼刑、德而用之,则是世主之危甚于简公、宋君也。
故劫杀拥蔽之主,非失刑,德而使臣用之而不危亡者,则未尝有也。
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者,言异事也。。。
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
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
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
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
守业其官,所言者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
人主有二患:任贤,则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妄举,则事沮不胜。。。
故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则人主无以异其臣矣。。。
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齐桓公妒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燕子哙好贤,故子之明不受国。。。
故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人主欲见,则群臣之情态得其资矣。。。
人君以情借臣之患也。。。
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
今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缘以侵其主,则群臣为子之,田常不难矣。。。
故曰:"去好去恶,群臣见素。"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
扬权第八:
天有大命,人有大命。。。
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疾形;曼理皓齿,说情而捐精。故去甚去泰,身乃无害。。。
权不欲见,素无为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而待之,彼自以之。四海既藏,道陰见陽。左右既立,开门而当。勿变勿易,与二俱行。行之不已,是谓履理也。。。
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上有所长,事乃不方。矜而好能,下之所欺:辩惠好生,下因其材。上下易用,国故不治。。。  
用一之道,以名为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徒。。。
故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不见其采,下故素正。因而任之,使自事之;因而予之,彼将自举之;正与处之,使皆自定之。上以名举之,不知其名,复修其形。形名参同,用其所生。二者诚信,下乃贡情。。。
谨修所事,待命于天,毋失其要,乃为圣人。。。
圣人之道,去智与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民人用之,其身多殃;主上用之,其国危亡。。。
因天之道,反形之理,督参鞠之,终则有始。虚以静后,未尝用己。凡上之患,必同其端;信而勿同,万民一从。。。
夫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核理而普至。。。
至于群生,斟酌用之,万物皆盛,而不与其宁。。。
道者,下周于事,因稽而命,与时生死。参名异事,通一同情。。。
故曰: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陰陽,衡不同于轻重,绳不同于出入,和不同于燥湿,君不同于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
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祷。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也。。。
凡听之道,以其所出,反以为之入。故审名以定位,明分以辩类。。。
虚静无为,道之情也;叁伍比物,事之形也。叁之以比物,伍之以合虚。。。
根干不革,则动泄不失矣。动之溶之,无为而攻之。。。
喜之,则多事;恶之,则生怨。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
上不与共之,民乃宠之;上不与义之,使独为之。上固闭内扃,从室视庭,咫尺已具,皆之其处。。。
以赏者赏,以刑者刑,因其所为,各以自成。。。
善恶必及,孰敢不信?规矩既设,三隅乃列。。。
主上不神,下将有因;其事不当,下考其常。。。
若天若地,是谓累解;若地若天,孰疏孰亲?能象天地,是谓圣人。。。
欲治其内,置而勿亲;欲治其外,宫置一人;不使自恣,安得移并?大臣之门,唯恐多人。。。
凡治之极,下不能得。周合刑名,民乃守职;去此更求,是谓大惑。猾民愈众,奸邪满侧。。。
主失其神,虎随其后。。。虎成其群,以弑其母。。。主施其法,大虎将怯;主施其刑,大虎自宁。法制苟信,虎化为人,复反其真。。。
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
欲为其地,必适其赐;不适其赐,乱人求益。。。
彼求我予,假仇人斧;假之不可,彼将用之以伐我。。。
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下匿其私,用试其上;上操度量,以割其下。故度量之立,主之宝也;党与之具,臣之宝也。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故上失扶寸,下得寻常。。。
有国君,不大其都;有道之臣,不贵其家。有道之君,不贵其臣;贵之富之,彼将代之。。。
备危恐殆,急置太子,祸乃无从起。内索出圉,必身自执其度量。厚者亏之,薄者靡之。亏靡有量,毋使民比周,同欺其上。亏之若月,靡之若热。简令谨诛,必尽其罚。。。  
一家二贵,事乃无功。夫妻持政,子无适从。。。
公子既众,宗室忧唫。止之之道,数披其木,毋使枝茂。木数披,党与乃离。掘其根本,木乃不神。填其汹渊,毋使水清。探其怀,夺之威。主上用之,若电若雷。。。
八奸第九:
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术:一曰同床,二曰在旁,三曰父兄,四曰养殃,五曰民萌,六曰流行,七曰威强,八曰四方。
夫人、孺子,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使惑其主,此之谓"同床"。。。
左右近习,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玩好,外为之行不法,使之化其主,此之谓"在旁"。。。
侧室公子,为人臣者事公子侧室以音声子女,收大臣延吏以辞言,处约言事,事成则进爵益禄,以劝其心,犯其主,此之谓"父兄"。。。
为人臣者尽民力以美宫室台池,重赋敛以饰子女狗马,以娱其主而乱其心,从其所欲,而树私利其间,此谓"养殃"。。。
为人臣者散公财以说民人,行小惠以取百姓,使朝廷市井皆劝权誉己,以塞其主而成其所欲,此之谓"民萌"。。。
为人臣者求诸候之辩士,养国中之能说者,使之以语其私。为巧文之言,流行之辞,示之以利势,惧之以患害,施属虚辞以坏其主,此之谓"流行"。。。
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明焉己者必利,不为己者必死,以恐其群臣百姓而行其私,此之谓"威强"。。。
为人臣者,重赋敛,尽府库,虚其国以事大国,而用其威求诱其君;甚者举兵以聚边境而制敛于内,薄者数内大使以震其君,使之恐惧,此之谓"四方"。。。
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壅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察焉。。。
明主之为官职爵禄也,所以进贤材劝有功也。。。
故曰:贤材者处厚禄任大官;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赏。官贤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是以贤者不诬能以事其主,有功者乐进其业,故事成功立。。。
卷三
十过第十:
一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
二曰顾小利,则大利之残也。。。
三曰行僻自用,无礼诸候,则亡身之至也。。。
四曰不务听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
五曰贪愎喜利,则灭国杀身之本也。。。
六曰耽于女乐,不顾国政,则亡国之祸也。。。
七曰离内远游而忽于谏士,则危身之道也。。。
八曰过而不听于忠臣,而独行其意,则灭高名为人笑之始也。。。
九曰内不量力,外恃诸候,则削国之患也。。。
十曰国小无礼,不用谏臣,则绝世之势也。。。
爱小利而不虑其害。。。
其为人也,坚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夫坚中,则足以为表;廉外,则可以大任;少欲,则能临其众;多信,则能亲邻国。此霸者之佐也,君其用之。。。
公仲曰:"不可。夫以实害我者,秦也;以名救我者,楚也。听楚之虚言而轻强秦之实祸,则危国之本也。"
孤愤第十一: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
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陰情;能法之直到劲直,听用,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候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
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因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
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
处势卑贱,无党孤特。。。
以疏远与近爱信争;以新旅与习故争;以反主意与同好恶争;以轻贱与贵重争;以一口与一国争,皆不胜。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发数而又不得见;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
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
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
故其可以攻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之。。。
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
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夫越虽国富兵强,中国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臣专权,是国为越也。。。
智不类越,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
人之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
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
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
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
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洁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
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辩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则人主之明塞矣。。。
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叁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
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与相异者也。。。
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
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
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
故当也之重臣,主变势而得固宠者,十无二三。。。
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当死亡也。。。
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必不从重人矣;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主,必不从重臣矣,是当涂者徒属,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
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之收利侵渔,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上劳辱,此大罪也。。。
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于上,臣有大罪于下,索国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说难第十二: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吾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
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
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所说陰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陽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陰用其言显弃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
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如此者身危。。。
夫异事而当,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于外,必以为己也,如此者身危。。。
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忘;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此者身危。。。
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礼义以挑其恶,如此者身危。。。
贵人或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如此者身危。。。
强以其所不能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
故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则以为卖重。。。
论其所爱,则以为借资;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径省其说,则以为不智而拙之;米盐博辩,则以为多而交之。。。
略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
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强之。
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
其心有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而多其不行也。。。
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使之资说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
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
欲陈危害之事,则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
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有与同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
彼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自勇其断,则无以其谪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躬之。大意无所拂悟,辞言无所击摩,然后极骋智辩焉。。。
此道所得,亲近不疑而得尽辞也。。。
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皆所以干其上也。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不能无役身以进,如此其污也!。。。
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耻也。夫旷日离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郑人袭胡,智子疑邻。。。
此二人说者皆当矣,厚者为戮,薄者见疑,则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也。。。
故绕朝之言当矣,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秦也,此不可不察。。。
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赠于主,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
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和氏第十三:
和氏献璞。。。。
“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
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
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
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
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
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
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已之法术哉?此世所乱无霸王也。。。
奸劫弑臣第十四: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
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
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谓同舍。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未尝闻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
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
故主必蔽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
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今为臣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
“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不几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
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
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于后矣。。。
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而不苟于世欲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
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
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
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
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
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
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
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
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
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
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告私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
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也。。。
此夫名同而实有异者也。。。
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
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群臣相关,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
愚人不知,顾以为暴。。。
愚者固欲治而恶其所以治,皆恶危而喜其所以危者。。。
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知之者同于义而异于俗;弗知之者,异于义而同于俗。天下知之者少,则义非矣。。。
  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
故妻以妾余之诈弃,而子以之死。从是观之,父子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此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于楚者也。。。
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诛,无功者皆欲尊显。。。
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也。。。
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
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
国有无功得赏者,则民不外务当敌斩首,内不急力田疾作,皆欲行货财,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时!
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
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
今世主皆轻释重罚严诛,行爱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几也。
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
是以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
操法术之数,行重罚严诛,则可以致霸王之功。。。
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而不以牵于世俗之言;适当世明主之意,则有直任布衣之士,立为卿相之处;处位治国,则有尊主广地之实:此之谓足贵之臣。。。
虽有残刑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于智伯若秋毫之末。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为忠而高之。。。
谚曰:“厉怜王”。此谓劫杀死亡之主言也。人主无法术以御其臣,虽长年而美材,大臣犹将得势,擅事主断,而各为其私急。而恐父兄毫杰之士,借人主之力,以禁诛于己也,故杀贤长而立幼弱,废正的而立不义。。。
故厉虽癕肿疕疡,上比于《春秋》,未至于绞颈射股也;下比于近世,未至饿死擢筋也。故劫杀死亡之君,此其心之忧惧,形之苦痛也,必甚于厉矣。。。
卷五
亡征第十五:
凡人主之国小而家大,权轻而臣重者,可亡也。简法禁而务谋虑,荒封内而恃交援者,可亡也。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内困者,可亡也。好宫室台榭陂池,事车服器玩,好罢露百姓,煎靡货财者,可亡也。用时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听以爵不以众言参验,用一人为门户者,可亡也。官职可以重求,爵禄可以货得者,可亡也。缓心而无成,柔茹而寡断,好恶无决而无所定立者,可亡也。饕贪而无厌,近利而好得者,可亡也。喜婬辞而不周于法,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浅薄而易见,漏泄而无藏,不能周密而通群臣之语者,可亡也。很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不顾社稷而轻为自信者,可亡也。恃交援而简近邻,怙强大之救而侮所迫之国者,可亡也。羁旅侨士,重帑在外,上间谋计,下与民事者,可亡也。民信其相,下不能其上,主爱信之而弗能废者,可亡也。境内之杰不事,而求封外之士,不以功伐课试,而好以各问举错,羁旅起贵以陵故常者,可亡也。轻其适正,庶子称衡,太子未定而主即世者,可亡也。大心而无悔,国乱而自多,不料境内之资而易其邻敌者,可亡也。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太子已置,而娶于强敌以为后妻,则太子危,如是,则群臣易虑者,可亡也。怯慑而弱守,蚤见而心柔懦,知有谓可,断而弗敢行者,可亡也。出君在外而国更置,质太子未反而君易子,如是则国摧;国摧者,可亡也。挫辱大臣而狎其身,刑戮小民而逆其使,怀怒思耻而专习则贼生,贼生者,可亡也。大臣两重,父兄众强,内党外援以争事势者,可亡也。婢妾之言听,爱玩之智用,外内悲惋而数行不法者,可亡也。简侮大臣,无礼父兄,劳苦百姓,杀戮不辜者,可亡也。好以智矫法,时以行杂公,法禁变易,号令数下者,可亡也。无地固,城郭恶,无畜积,财物寡,无守战之备而轻攻伐者,可亡也。种类不寿,主数即世,婴兒为君,大臣专制,树羁旅以为党,数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太子尊显,徒属众强,多大国之交,而威势蚤具者,可亡也。变褊而心急,轻疾而易动发,心悁忿而不訾前后者,可亡也。主多怒而好用兵,简本教而轻战攻者,可亡也。贵臣相妒,大臣隆盛,外藉敌国,内困百姓,以攻怨雠,而人主弗诛者,可亡也。君不肖而侧室贤,太子轻而庶子伉,官吏弱而人民桀,如此则国躁;国躁者,可亡也。藏恕而弗发,悬罪而弗诛,使群臣陰赠而愈忧惧,而久未可知者,可亡也。出军命将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者,可亡也。后妻婬乱,主母畜秽,外内混通,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后妻贱而婢妾贵,太子卑而庶子尊,相室轻而典谒重,如此则内外乖;内外乖者,可亡也。大臣甚贵,偏党众强,壅塞主断而重擅国者,可亡也。私门之官用,马府之世绌,乡曲之善举者,可亡也。官职之劳废,贵私行而贱公功者,可亡也。公家虚而大臣实,正户贫而寄寓富,耕战之士困,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见大利而不趋,闻祸端而不备,浅薄于争守之事,而务以仁义自饰者,可亡也。不为人主之孝,而慕瓜夫之孝,不顾社稷之利,而听主母之令,女子用国,刑馀用事者,可亡也。辞辩而不法,心智而无术,主多能而不以法度从事者,可亡也。亲臣进而故人退,不肖用事而贤良伏,无功贵而劳苦贱,如是则下怨;下怨者,可亡也。父兄大臣禄秩过功,章服侵等,宫室供养大侈,而人主弗禁,则臣心无穷,臣心无穷者,可亡也。公胥公孙与民同门,暴慠其邻者,可亡也。  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夫两尧不能相王,两桀不能相亡;亡王之机,必其治乱,其强弱相踦者也。木之折也必通蠹,墙之坏也必通隙。然木虽蠹,无疾风不折;墙虽隙,无大雨不坏。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以为亡征之君风雨者,其兼天下不难矣。
三守第十六:
人主有三守。三守完,则国安身荣;三守不完,则国危身殆。
何谓三守?人臣有议当途之失,用事之过,举臣之情,人主不心藏而漏之近习能人,使人臣之欲有言者,不敢不下适近习能人之心,而乃上以闻人主,然则端言直道之人不得见,而忠直日疏。
爱人,不独利也,待誉而后利之;憎人不独害也,待非而后害之。然则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矣。
恶自治之劳惮,使群臣辐凑之变,因传柄移藉,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此谓三守不完。三守不完,则劫杀之征也。  
凡劫有三:有明劫,有刑劫,人臣有大臣之尊,外操国要以资群臣,使外内之事非已不得行。虽有贤良,逆者必有祸,而顺者必有福。然则群臣直莫敢忠主忧国以争社稷之利害。人主虽贤,不能独计,而人臣有不敢忠主,则国为亡国矣。此谓国无臣。
国无臣者,岂郎中虚而朝臣少哉?
群臣持禄养交,行私道而不效公忠,此谓明劫。
鬻宠擅权,矫外以胜内,险言祸福得失之形,以阿主之好恶。人主听之,卑身轻国以资之,事败与主分其祸,而功成则臣独专之。
诸用事之人,壹心同辞以语其美,则主言恶者必不信矣。此谓事劫。
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
三守不完,则三劫者起;三守完,则三劫者止。三劫止塞,则王矣。
备内第十七: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上,此世所以有劫君杀主也。
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传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传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语曰:“其母好者其子抱,其母恶者其子释”,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
《桃左春秋》曰:“人主这疾死者不能处半”人主弗知,则乱多资。
故曰:利君死者众,则人主危。
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
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
故与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
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
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于利己死者。
故日月晕围于外,其贼在内,备其所憎,祸在所爱。
是故明王不举不参之事,不食非常之食;远听而近视,以审内外之失,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众端以参观。
士无幸赏,无逾行,杀必当,罪不赦,则奸邪无所容其私。
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
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
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
今夫水之胜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间之,水煎沸竭尽其上,而火得炽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胜者矣。今夫治之禁奸又明于此,然法守之臣为釜鬵之行,则法独明于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奸者矣。
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赋,是以其民绝望,无所告诉。
大臣比周,蔽上为一,陰相善而陽相恶,以示无私,相为耳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无道得闻,有主名而无实,臣专法而行之,周天子是也。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
南面第十八:
人主之过,在己任臣矣,又必反与其所不任者备之,此其说必与其所任者为仇,而主反制于其所不任者。今所与备人者,且曩之所备也。
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
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非誉交争,则主惑乱矣。
人臣者,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非背法专制无以为威,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三者,愍主坏法之资也。
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之谓明法。  
人主有诱于事者,有壅于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
人臣易言事者,少索资,以事诬主。主诱而不察,因而多之,则是臣反以事制主也。如是者谓之诱,诱于事者困于患。
共进言少,其退费多,虽有功,其进言不信。不信者有罪,事有功者必赏,则群臣莫敢饰言以愍主。
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复于后,复言不复于前,事虽有功,必伏其罪,谓之任下。  
人臣为主设事而恐其非也,则先出说设言曰:“议是事者,妒事者也。”人主藏是言,不更听群臣;群臣畏是言,不敢议事。二势者用,则忠臣不听而誉臣独任。如是者谓之壅于言,壅于言者制于臣矣。
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
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责也。
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则皆有责也。  
人主欲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为之者,其为不得利,必以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
举事有道,计其入多,其出少者,可为也。惑主不然,计其入,不计其出,出虽倍其入,不知其害,则是名得而实亡。如是者功小而害大矣。
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谓功。
今大费无罪而少得为功,则人臣出大费而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毋变殷,太公毋变周,则汤、武不王矣。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晋,则桓、文不霸矣。
凡人难变古者,惮易民之安也。夫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民愚而不知乱,上懦而不能更,是治之失也。
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必立其治。
说在商君之内外而铁殳,重盾而豫戒也。故郭偃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管仲始治也,桓公有武车:戒民之备也。是以愚戆窳堕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故夤虎受阿谤而振小变而失长便,故邹贾非载旅。狎习于乱而容于治,故郑人不能归。
饰邪第十九:
龟筴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
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
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是也。
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
越王勾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宦于吴;反国弃龟,明法亲民以报吴,则夫差为擒。
故恃鬼神者慢于法,恃诸侯者危其国。
恃人不足以广壤
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国,恃外以灭其社稷者也。  
臣故曰: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赏罚无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
人主又以过予,人臣又以徒取。舍法律而言先王以明古之功者,上任之以国。臣故曰:是原古之功,以古之赏赏今之人也。主以是过予,而臣以此徒取矣。
主过予,则臣偷幸;臣徒取,则功不尊。
无功者受赏,则财匮而民望;财匮而民望,则民不尽力矣。
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  
故曰: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
竖谷陽之进酒也,非以端恶子反也,实心以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而已矣。此行小忠而贼大忠者也。
故曰:小忠,大忠之贼也。若使小忠主法,则必将赦罪,赦罪以相爱,是与下安矣,然而妨害于治民者也。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
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满,用者弱,而国日削矣。
当燕之方明《奉法》、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
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
强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
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是亡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
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
昔者舜使吏决鸿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候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以此观之,先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
故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
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
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
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故佚而有功。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乱主使民饰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释法禁而听请谒群臣卖官于上,取赏于下,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故民无尽力事主之心,而务为交于上。民好上交,则货财上流,而巧说者用。若是,则有功者愈少。奸臣愈进而材臣退,则主惑而不知所行,民聚而不知所道。此废法禁、后功劳、举名誉、听请谒之失也。
凡败法之人,必设诈托物以来亲,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此暴君乱主之所以惑也,人臣贤佐之所以侵也。故人臣称伊尹、管仲之功,则背法饰智有资;称比干、子胥之忠而见杀,则疾强谏有辞。夫上称贤明,不称暴乱,不可以取类,若是者禁。君子立法以为是也,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为非者,是邪以智,过法立智。如是者禁,主之道也。  
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
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人臣之私义也。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
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故君臣异心,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
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
臣之情,害身无利;君之情,害国无亲。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至夫临难必死,尽智竭力,为法为之。
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刑赏不察,则民无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则兵弱主卑。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先王知之矣。
卷六
解老第二十:
卷七
喻老第二十一:
说林上第二十二:
持危之功,不如存亡之德大。
“上索我者,以我有美珠也。今我已亡之矣。我且曰子取吞之。”
“变是心也,居晋而可;不变是心也,虽远越,其可以安乎?”
‘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予之’
有小蛇谓大蛇曰:子行而我随之,人以为蛇之行者耳,必有杀子者。不如相衔负我以行,人以我为神君也。乃相衔负以越公道。人皆避之,曰:‘神君也'
其多力者树其党,寡力者借外权。群臣有内树党以骄主,有外为交以削地,则王之国危矣。
“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
巧诈不如拙诚
“假人于越而救溺子,越人虽善游,子必不生矣。失火而取水于海,海水虽多,火必不灭矣,远水不救近火也。
卫君曰:“子之为是也,非缘义也,为利也。吴强而富,卫弱而贫。子必往,吾恐子为吴王用之于我也。”
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之不足也。
“为天下主而一国皆失日,天下其危矣。一国皆不知而我独知之,吾其危矣。”辞以醉而不知。
“屦为履之也,而越人跣行;缟为冠之也,而越人被发。以子之所长,游于不用之国,欲使无穷,其可得乎?”
谚曰:‘知渊中之鱼者不祥。'夫田子将有大事,而我示之知微,我必危矣。不伐树,未有罪也;知人之所不言,其罪大矣。”
“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杨子谓弟子曰:“行贤而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
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人妇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积聚,其姑以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反者倍其所以嫁。其父不自罪于教子非也,而自知其益富。念人臣之处官者,皆是类也。
“夫以人言善我,必以人言罪我。”
慧子曰:“狂者东走,逐者亦东走。其东走则同,其所以东走之为则异。故曰:同事之人,不可不审察也。”
卷八
说林下第二十三:
惠子曰:“置猿于柙中,则与豚同。”故势不便,非所以逞能也:“曾子,愚人也哉!以我为君子也,君子安可毋敬也?以我为暴人也,暴人安可侮也?曾子不戮,命也。”
鳣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核,见蠋,则毛起。渔者持鳣,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诸。  
伯乐教其所憎者相千里之马,教其所爱者相驭马。千里之马时一有,其利缓;驭马日售,其利急。此《周书》所谓“下言而上用者,惑也。”
桓赫曰:“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举事亦然:为其后可复者也,则事寡败矣。
故曰:“崇候、恶来知心而不知事,比干、子胥知事而不知心。”
杨朱之弟杨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反,其狗不知而吠之。
“可必,则越人不疑羿;不可必,则慈母逃弱子。”
人不能自止于足,而亡其富之涯乎!
事有举之而有败,而贤其母举之者,负之时也。
“笑不乐,视不见,必为乱。”
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人曰:“是其贯将满矣,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我满贯也。”遂去之。故曰:“物之几者,非所靡也。”
“直于行者曲于欲。”
“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佩,此人遗我玉环:是振我过者也。以求容于我者,吾恐其以我求容于人也。”
故谚曰:“巫咸虽善祝,不能自祓也;秦医虽善除,不能自弹也。”以管仲之圣而待鲍叔之助,此鄙谚所谓“虏自卖裘而不售,士自誉辩而不信“者也。
吴使臣来也,固视将军怒,将军怒,将深沟高垒;将军不怒,将懈怠。今也将军杀臣,则吴必警守矣。
子胥曰:“溺人者一饮而止,则无溺者,以其不休也。不如乘之以沉之。”  
郑人有一子,将宦,谓其家曰:“必筑坏墙,是不善人将窃。”其巷人亦云。不时筑,而人果窃之。以其子为智,以巷人告者为盗。
观行第二十四:
古之人目短于自见,故以镜观面;智短于自知,故以道正已。故镜无见疵之罪,道无明过之恶。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
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缓已;董安于之心缓,故弦统以自急。故以有余补不足,以长绩短,之谓明主。  
天下有信数三:一曰智有所有不能立,二曰力有所不能举,三曰强有所有不能胜。
故虽有尧之智而无众人之助,大功不立;有乌获之劲而不得人助,不能自举;有贲、育之强而无法术,不得长胜。
故势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
故乌获轻而重其身,非其重于千钧也,势不便也。离硃易百步而难眉睫,非百步近而眉睫远也,道不可也。
故明主不穷乌获以其不能自举,不困离硃以其不能自见。
因可势,求易道,故用力寡而功名立。
时有满虚,事有利害,物有生死,人主为三者发喜怒之色,则金石之士离心焉。
圣贤之朴深矣。
古明主观人,不使人观己。
明于尧不能独成,乌获之不能自举,贲育之不能自胜,以法术则观行之道毕矣。
安术有七,危道有六。  
安术:一曰,赏罚随是非;二曰,祸福随善恶;三曰,死生随法度;四曰,有贤不肖而无爱恶;五曰,有愚智而无非誉;六曰,有尺寸而无意度;七曰,有信而无诈。  
危道:一曰,断削于绳之内;二曰,断割于法之外;三曰,利人之所害;四曰,乐人之所祸;五曰,危人于所安;六曰,所爱不亲,所恶不疏。如此,则人失其所以乐生,而忘其所以重死。人不乐生,则人主不尊:不重死,则令不行也。  
使天下皆极智能于仪表,尽力于权衡,以动则胜,以静则安。治世使人乐生于为是,爱身于为非,小人少而君子多。故社稷常立,国家久安。左奔车之上无仲尼,覆舟之下无伯夷。故号令者,国之舟车也。安则智廉生,危则争鄙起。故安国之法,若饥而食,寒而衣,不令而自然也。先王寄理于竹帛.其道顺,故后世服。今使人饥寒去衣食,虽贲、育不能行;废自然,虽顺道而不立。强勇之所不能行,则上不能安。上以无厌责已尽。则下对“无有”;无有,则轻法。法所以为国也,而轻之,则功不立,名不成。
安危第二十五:
安术有七,危道有六。  
安术:一曰,赏罚随是非;二曰,祸福随善恶;三曰,死生随法度;四曰,有贤不肖而无爱恶;五曰,有愚智而无非誉;六曰,有尺寸而无意度;七曰,有信而无诈。
危道:一曰,断削于绳之内;二曰,断割于法之外;三曰,利人之所害;四曰,乐人之所祸;五曰,危人于所安;六曰,所爱不亲,所恶不疏。如此,则人失其所以乐生,而忘其所以重死。人不乐生,则人主不尊:不重死,则令不行也。  
使天下皆极智能于仪表,尽力于权衡,以动则胜,以静则安。
治世使人乐生于为是,爱身于为非,小人少而君子多。故社稷常立,国家久安。
安则智廉生,危则争鄙起。故安国之法,若饥而食,寒而衣,不令而自然也。
先王寄理于竹帛.其道顺,故后世服。今使人饥寒去衣食,虽贲、育不能行;废自然,虽顺道而不立。强勇之所不能行,则上不能安。上以无厌责已尽。则下对“无有”;无有,则轻法。法所以为国也,而轻之,则功不立,名不成。  
闻古扁鹊之治其病也,以刀刺骨;圣人之救危国也,以忠拂耳。刺骨,故小痛在体而长利在身;拂耳,故小逆在心而久福在国。故甚病之人利在忍痛,猛毅之君以福拂耳。忍痛,故扁鹊尽巧;拂耳,则子胥不失。寿安之术也。病而不忍痛,则失扁鹊之巧;危而不拂耳,则失圣人之意。如此,长利不远垂,功名不久立。  
人主不自刻以尧而责人臣以子胥,是幸殷人之尽如比干;尽如此干,则上不失,下不亡。不权其力而有田成,而幸其身尽如比干,故国不得一安。
废尧、舜而立桀、纣,则人不得乐所长而忧所短。
失所长,则国家无功;守所短,则民不乐生。
以无功御不乐生,不可行于齐民。如此,则上无以使下,下无以事上。  
安危在是非,不在于强弱。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
故齐万乘也,而名实不称,上空虚于国,内不充满于名实,故臣得夺主。杀,天子也,而无是非;赏于无功,使谗谀以诈伪为贵;诛于无罪,使伛以天性剖背。以诈伪为是,天性为非,小得胜大。
明主坚内,故不外失。失之近而不亡于远者无有。故周之夺殷也,拾遗于庭,使殷不遗于朝,则周不敢望秋毫于境。而况敢易位乎?  
明主之道忠法,其法忠心,故临之而法,去之而思。尧无胶漆之约于当世而道行,舜无置锥之地于后世而德结。能立道于往古而重德于万世者之谓明主。
守道第二十六:
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
治世之臣,功多者位尊,力极者赏厚,情尽者名立。
善之生如春,恶之死如秋,故民劝极力而乐尽情,此之谓上下相得。
上下相得,故能使用力者自极于权衡,而务至于任鄙;战士出死,而愿为贲、育;守道者皆怀金石之心,以死子胥之节。用力者为任鄙,战如贲、育,中为金石,则君人者高枕而守己完矣。  
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轻,以其所难止其所易。故君子与小人俱正,盗跖与曾、史俱廉。
何以知之?夫贪盗不赴溪而掇金,赴溪而掇金则身不全;贲、育不量敌则无勇名,盗跖不计可则利不成。明主之守禁也,贲、育见侵于其所不能胜,盗跖见害于其所不能取,故能禁贲、育之所不能犯,守盗跖之所不能取,则暴者守愿,邪者反正。大勇愿,巨盗贞,则天下公平,而齐民之情正矣。
人主离法失人,则危于伯夷不妄取,而不免于田成、盗跖之祸。
何也?今天下无一伯夷,而奸人不绝世,故立法度量。度量信则伯夷不失是,而盗跖不得非;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托天下于尧之法,则贞士不失分,奸人不侥幸。寄千金于羿之矢,则伯夷不得亡,而盗跖不敢取。尧明于不失奸,故天下无邪;羿巧于不失发,故千金不亡。邪人不寿而盗跖止。如此,故图不载宰予,不举六卿;书不著子胥,不明夫差。
孙、吴之略废,盗跖之心伏。人主甘服于玉堂之中,而无瞋目切齿倾取之患;人臣垂拱手金城之内,而无扼腕聚脣嗟唶之祸。服虎而不以柙,禁奸而不以法,塞伪而不以符,此贲、育之所患,尧、舜之所难也。故设柙非所以备鼠也,所以使怯弱能服虎也;立法非所以备曾、史也,所以使庸主能止盗跖也;为符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众人不相谩也。不恃比干之死节,不幸乱臣之无诈也;恃怯之所能服,握庸主之所易守。当今之世,为人主忠计,为天下结德者,利莫长于此。故君人者无亡国之图,而忠臣无失身之画。明于尊位必赏,故能使人尽力于权衡,死节于官职。通贲、育之情,不以死易生;惑于盗跖之贪,不以财易身;则守国之道毕备矣。
用人第二十七:
闻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循天,则用力寡而功立;顺人,则刑罚省而令行;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如此,则白黑分矣。
治国之臣,效功于国以履位,见能于官以受职,尽力于权衡以任事。人臣皆宜其能,胜其官,轻其任,而莫怀余力于心,莫负兼官之责于君。故内无伏怨之乱,外无马服之患。
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争讼止,技长立,则强弱不觳力,冰炭不合形,天下莫得相伤,治之至也。  
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
君人者能去贤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万不失,则人力尽而功名立。
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故贤者劝赏而不见子胥之祸,不肖者少罪而不见伛剖背,肓者处平而不遇深谷,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如此,则上下之恩结矣。古之人曰:“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
故以表示目,以鼓语耳,以法教心。
君人者释三易之数而行一难知之心,如此,则怒积于上而怨积于下。以积怒而御积怨,则两危矣。
明主之表易见,故约立;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三者立而上无私心,则下得循法而治,望表而动,随绳而断,因攒而缝。如此,则上无私威之毒,而下无愚拙之诛。
故上居明而少怒,下尽忠而少罪。
闻之曰:“举事无患者,尧不得也。”而世未尝无事也。君人者不轻爵禄,不易富贵,不可与救危国。故明主厉廉耻,招仁义。昔者介子推无爵禄而义随文公,不忍口腹而仁割其肌,故人主结其德,书图著其名。
人主乐乎使人以公尽力,而苦乎以私夺威;人臣安乎以能受职,而苦乎以一负二。
故明主除人臣之所苦,而立人主之所乐。上下之利,莫长于此。
不察私门之内,轻虑重事,厚诛薄罪,久怨细过,长侮偷快,数以德追祸,是断手而续以玉也,故世有易身之患。 
人主立难为而罪不及,则私怨生;人臣失所长而奉难给,则伏怨结。
劳苦不抚循,忧悲不哀怜,喜则誉小人,贤不肖俱赏,怒则毁君子,使伯夷与盗跖俱辱,故臣有叛主。
使燕王内憎其民而外爱鲁人,而燕不用而鲁不附。民见憎,不能尽力而务功;鲁见说,而不能离死命而亲他主。如此,则人臣为隙穴,而人主独立。
以隙穴之臣而事独立之主,此之谓危殆。 
释仪的而妄发,虽中小不巧;释法制而妄怒,虽杀戮而奸人不恐。
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
故至治之国,有赏罚而无喜怒。
故圣人极有刑法,而死无螫毒,故奸人服。发矢中的,赏罚当符,故尧复生,羿复立。如此,则上无殷、夏之患,下无比干之祸,君高枕而臣乐业,道蔽天地,德极万世矣。
夫人主不寒隙穴而劳力于赭垩,暴雨疾风必坏。不去眉睫之祸而慕贲、育之死,不谨萧墙之患而固金城于远境,不用近贤之课而外结万乘之交于千里,飘风一旦起,则贲、育不及救,而外交不及至,祸莫大于此。
当今之世,为人主忠计者,必无使燕王说鲁人,无使近世慕贤于古,无思越人以救中国溺者。如此,则上下亲,内功立,外名成。
功名第二十八:
明君之所以立功成名者四:一曰天时,二曰人心,三曰技能,四曰势位。
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逆人心,虽贲、育不能尽人力。故得天时则不务而自生,得人心,则不趣而自劝;因技能则不急而自疾;得势位则不推进而名成。
 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毋穷之令,故曰明主。 
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下则临千仞之谷,材非长也,位高也。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
人主者,天下一力以共载之,故安;众同心以共立之,故尊。人臣守所长,尽所能,故忠。以尊主御忠臣,则长乐生而功名成。名实相持而成,形影相应而立,故臣主同欲而异使。
 人主之患在莫之应,故曰,一手独拍,虽疾无声。
人臣之忧在不得一,故曰,右手画圆,左手画方,不能两成。故曰,至治之国,君若桴,臣若鼓,技若车,事若马。故人有余力易于应,而技有余巧便于事。立功者不足于力,亲近者不足于信,成名者不足于势。近者不亲,而远者不结,则名不称实者也。圣人德若尧、舜,行若伯夷,而位不载于世,则功不立,名不遂。
故古之能致功名者,众人助之以力,近者结之以成,远者誉之以名,尊者载之以势。
如此,故太山之功长立于国家,而日月之名久著于天地。此尧之所以南面而守名,舜之所以北面而效功也。
大体第二十九:
古之全大体者: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难知;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守成理,因自然;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
故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心无结怨,口无烦言。
故车马不疲弊于远路,旌旗不乱乎大泽,万民不失命于寇戎,雄骏不创寿于旗幢;豪杰不著名于图书,不录功于盘盂,记年之牒空虚。
故曰:利莫长乎简,福莫久于安。
使匠石以千岁之寿,操钩,视规矩,举绳墨,而正太山;使贲、育带干将而齐万民;虽尽力于巧,极盛于寿,太山不正,民不能齐。
故曰:古之牧天下者,不使匠石极巧以败太山之体,不使贲、育尽威以伤万民之性。
因道全法,君子乐而大奸止。澹然闲静,因天命,持大体。故使人无离法之罪,鱼无失水之祸。如此,故天下少不可。
上不天则下不遍覆,心不地则物不毕载。
太山不立好恶,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
故大人寄形于天地而万物备,历心于山海而国家富。
上无忿怒之毒,下无伏怨之患,上下交顺,以道为舍。
故长利积,大功立,名成于前,德垂于后,治之至也。
卷九
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
主之所用也七术,所察也六微。
七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经一参观  
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壅塞。
其说在侏儒之梦见灶,哀公之称“莫众而迷”。故齐人见河伯,与惠子之言“亡其半”也。其患在竖牛之饿叔孙,而江乙之说荆俗也。嗣公欲治不知,故使有敌。是以明主推积铁之类而察一市之患。  
经二必罚  
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
其说在董子之行石邑,与子产之教游吉也。故仲尼说陨霜,而殷法刑弃灰;将行去乐池,而公孙鞅重轻罪。是以丽水之金不守,而积泽之火不救。成欢以太仁弱齐国,卜皮以慈惠亡魏王。管仲知之,故断死人;嗣公知之,故买胥靡。  
经三赏誉  
赏誉薄而谩者下不用也,赏誉厚而信者下轻死。
其说在文子称“若兽鹿“。故越王焚宫室,而吴起倚车辕,李悝断讼以射,宋崇门以毁死。勾践知之,故式怒蛙;昭侯知之,故藏弊裤。厚赏之使人为贲、诸也,妇人之拾蚕,渔者之握鳣,是以效之。  
经四一听  
一听则愚智不纷,责下则人臣不参。
其说在“索郑“与“吹竽“。其患在申子之以赵绍、韩沓为尝试。故公子汜议割河东,而应侯谋弛上党。  
经五诡使  
数见久待而不任,奸则鹿散。使人问他则并鬻私。
是以庞敬还公大夫,而戴让诏视辒车;周主亡玉簪,商太宰论牛矢。  
经六挟智  
挟智而问,则不智者至;深智一物,众隐皆变。
其说在昭侯之握一爪也。故必审南门而三乡得。周主索曲杖而群臣惧,卜皮使庶子,西门豹详遗辖。
经七  
倒言反事以尝所疑,则奸情得。
故陽山谩樛竖,淖齿为秦使,齐人欲为乱,子之以白马,子产离讼者,嗣公过关市。
卷十
内储说下六微第三十一:
六微:一曰权借在下,二曰利异外借,三曰托于似类,四曰利害有反,五曰参疑内争,六曰敌国废置。此六者,主之所察也。  经一权借  
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故臣得借则力多,力多则内外为用,内外为用则人主壅。
其说在老聃之言失鱼也。是以人主久语而左右鬻怀刷,其患在胥僮之谏厉公,与州侯之一言而燕人浴矢也。  
经二利异  
君臣之利异,故人臣莫忠,故臣利立而主利灭。是以奸臣者召敌兵以内除,举外事以眩主,苟成其私利,不顾国患。
其说在卫人之夫妻祷祝也。故戴歇议子弟,而三桓攻昭公;公叔内齐军,而翟黄召韩兵;太宰嚭说大夫种,大成牛教申不害;司马喜告赵王,吕仓规秦、楚;宋石遗卫君书,白圭教暴谴。  
经三似类  
似类之事,人主之所以失诛,而大臣之所以成私也。
是以门人捐水而夷射诛,济陽自矫而二人罪,司马喜杀爰骞而季辛诛,郑袖言恶臭而新人劓,费无忌教郄宛而令尹诛,陈需杀张寿而犀首走。故烧刍<广会>郄而中山罪,杀老儒而济陽赏也。  
经四有反  
事起而有所利,其尸主之;有所害,必反察之。
是以明主之论也,国害则省其利者,臣害则察其反者。
其说在楚兵至而陈需相,黍种贵而廪吏覆。是以昭奚恤执贩茅,而不僖侯谯其次;文公发绕炙,而穰侯请立帝。  
经五参疑  
参疑之势,乱之所由生也,故明主慎之。
是以晋骊姬杀太子申生,而郑夫人用毒药,卫州吁杀其君完,公子根取东周,王子职甚有宠而商臣果作乱,严遂、韩傀争而哀侯果遇贼,田常、阚止、戴驩、皇喜敌而宋君、简公杀。其说在狐突之称“二好“,与郑昭之对“未生“也。  
经六废置  
敌之所务,在婬察而就靡,人主不察,则敌废置矣。
故文王资费仲,而秦王患楚使;黎且去仲尼,而干象沮甘茂。是以子胥宣言而子常用,内美人而虞、虢亡,佯遗书而苌弘死,用鸡猳而郐桀尽。  
庙攻  
“参疑““废置“之事,明主绝之于内而施之于外。资其轻者,辅其弱者,此谓“庙攻“。
参伍既用于内,观听又行于外,则敌伪得。其说在秦侏儒之告惠文君也。故襄疵言袭鄴,而嗣公赐令席。

卷十一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经一】  
明主之道,如有若之应密子也。明主之听言也,美其辩;其观行也,贤其远。故群臣士民之道言者迂弘,其行身也离世。
其说在田鸠对荆王也。故墨子为木鸢,讴癸筑武宫。夫药酒忠言,明君圣主之以独知也。  
【经二】  
人主之听言也,不以功用为的,则说者多“棘刺“、“白马“之说;不以仪的为关,则射者皆如羿也。
人主于说也,皆如燕王学道也;而长说者,皆如郑人争年也。
是以言有纤察微难而非务也。
故季、惠、宋、墨皆画策也;论有迂深闳大,非用也。
故畏震胆车言而拂难坚确,非功也,故务、卞、鲍、介、田仲皆坚瓠也。且虞庆诎匠也而屋坏,范且穷工而弓折。
是故求其诚者,非归饷也不可。  
【经三】  
挟夫相为则责望,自为则事行。
故父子或怨谯,取庸作者进美羹。说在文公之先宣言,与勾践之称如皇也。故桓公藏蔡怒而攻楚,吴起怀瘳实而吮伤。且先王之赋颂,钟鼎之铭,皆播吾之迹,华山之博也。然先王所期者利也,所用者力也。筑社之谚,自辞说也。请许学者而行宛曼于先王,或者不宜今乎?如是,不能更也。郑县人得车厄也,卫人佐弋也,卜子妻写弊裤也,而其少者也。先王之言,有其所为小而世意之大者,有其所为大而世意之小者,未可必知也。说在宋人之解书,与梁人之读记也。故先王有郢书,而后世多燕说。夫不适国事而谋先王,皆归取度者也。  
【经四】  
利之所在民归之,名之所彰士死之。是以功外于法而赏加焉,则上不信得所利于下;名外于法而誉加焉,则士劝名而不畜之于君。
故中章、胥己仕,而中牟之民弃田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平公腓痛足痹而不敢坏坐,晋国之辞仕托者国之锤。此三士者,言袭法则官府之籍也,行中事则如令之民也,二君之礼太甚。若言离法而行远功,则绳外民也,二君有何礼之?礼之当亡。且居学之士,国无事不用力,有难不被甲,礼之则惰修耕战之功;不礼则周主上之法。国安则尊显,危则为屈公之威,人主奚得于居学之士哉?故明主论李疵视中山也。  
【经五】  
《诗》曰:“不躬不亲,庶民不信。”
傅说之以“无衣紫“,缓之以郑简、宋襄,责之以尊厚耕战。夫不明分,不责诚,而以躬亲位下,且为“下走睡卧“,与去“掩弊微服“。孔丘不知,故称犹盂;邹君不知,故先自脩。明主之道,如叔向赋猎,与昭侯之奚听也。  
【经六】  
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
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说在文公之攻原与箕郑救饿也。是以吴起须故人而食,文侯会虞人而猎。故明主表信,如曾子杀彘也。患在厉王击警鼓,与李悝谩两和也
卷十二
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经一】  
以罪受诛,人不怨上,跀危坐子皋。以功受赏,臣不德君,翟璜操右契而乘轩。
襄王不知,故昭卯五乘而履<尸桥>。上不过任,臣不诬能,即臣将为夫少室周。 
【经二】  
恃势而不恃信,故东郭牙议管仲。恃术而不恃信,故浑轩非文公。
故有术之主,信赏以尽能,必罚以禁邪,虽有驳行,必得所利。简主之相陽虎,哀公问“一足“。  
【经三】  
失臣主之理,则文王自履而矜。不易朝燕之处,则季孙终身庄而遇贼。  
【经四】  
利所禁,禁所利,虽神不行。誉所罪,毁所赏,虽尧不治。夫为门而不使入委利而不使进,乱之所以产也。
齐侯不听左右,魏主不听誉者,而明察群臣,则鉅不费金钱,孱不用璧。西门豹请复治邺,足以知之。犹盗婴儿之矜裘与跀危子荣衣。子绰左右画,去蚁驱蝇。安得无桓公之忧索官与宣主之患臞马也?  
【经五】  
臣以卑俭为行,则爵不足以观赏;宠光无节,则臣下侵逼。
说在苗贲皇非献伯,孔子议晏婴。故仲尼论管仲与孙叔敖。而出入之容变,陽虎之言见其臣。而简主之应人臣也失主术。朋党相和,臣下得欲,则人主孤;群臣功成名就举,下不相和,则人主明。陽虎将为赵武之贤、解狐之公,而简主以为枳棘,非所以教国也。  
【经六】  
公室卑则忌直言,私行胜则少公功。
说在文子之直言,武子之用杖;子产忠谏,子国谯怒;梁车用法而成侯收玺;管仲以公而国人谤怨。
卷十三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君所以治臣者有三:  
【经一】  
势不足以化则除之。
师旷之对,晏子之说,皆合势之易也,而道行之难,是与兽逐走也,未知除患。患之可除,在子夏之说《春秋》也:“善持势者,蚤绝其奸萌。”故季孙让仲尼以遇势,而况错之于君乎。是以太公望杀狂矞,而臧获不乘骥。嗣公知之,故不驾鹿。薛公知之,故与二孪博。此皆知同异之反也。故明主之牧臣也,说在畜鸟。  
【经二】  
人主者,利害之轺毂也,射者众,故人主共矣。是以好恶见则下有因,而人主惑矣;辞言通则臣难言,而主不神矣。
说在申子之言“六慎“,与唐易之言弋也。患在国羊之请变,与宣王之太息也。明之以靖郭氏之献十珥也,与犀首、甘茂之道穴闻也。堂谷公知术,故问玉卮;昭候能术,故以听独寝。明主之道,在申子之劝独断也。
【经三】  
术之不行,有故。不杀其狗则酒酸。夫国也有狗,且左右皆社鼠也。
人主无尧之再诛,与庄王之应太子,而皆有薄媪之决蔡妪也。知贵不能以教歌之法先揆之。吴起之出爱妻,文公之斩颠颉,皆违其情者也。故能使人弹疽者,秘其忍痛者也。
卷十四
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经一】  
赏罚共则禁令不行。
何以明之?明之以造父、于期。子罕为出彘,田恒为圃池,故宋君、简公弑。患在王良、造父之共车,田连、成房之共琴也。  【经二】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君明于此,则正赏罚而非仁下也。爵禄生于功,诛罚生于罪,臣明于此,则尽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则可以王矣。
昭襄知主情而不发五苑,田鲔知臣情故教田章,而公仪辞鱼。  
【经三】  
明主者,鉴于外也,而外事不得不成,故苏代非齐王。人主鉴于上也,而居者不适不显,故潘寿言禹情。人主无所觉悟,方吾知之,故恐同衣同族,而况借于权乎!
吴章知之,故说以佯,而况借于诚乎!赵王恶虎目而壅。明主之道,如周行人之却卫侯也。  
【经四】  
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
说在摇木之本与引网之纲。故失火之啬夫,不可不论也。救火者,吏操壶走火,则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则役万夫。故所遇术者,如造父之遇惊马,牵马推车则不能进,代御执辔持策则马咸骛矣。是以说在椎锻平夷,榜檠矫直。不然,败在淖齿用齐戮闵王,李兑用赵饿主父也。  
【经五】  
国事之理,则不劳而成。
故兹郑之踞辕而歌以上高梁也。其患在赵简主税吏清轻重;薄疑之言“国中饱”,简主喜而府库虚,百姓饿而奸吏富也。故桓公巡民而管仲省腐财怨女。不然,则在延陵乘马不得进,造父过之而为之泣也。
卷十五
难一第三十六:
【一】  
舅犯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雍季曰:“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
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
夫舅犯言,一时之权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  
凡对问者,有因问小大缓急而对也。
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万世之利?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今日之胜,在诈于敌;诈敌,万世之利而已。
舅犯所谓“不厌诈伪”者,不谓诈其民,谓诈其敌也。敌者,所伐之国也,后虽无复,何伤哉?
舅犯曰“繁礼君子,不厌忠信”者: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爱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然必曰“出于诈伪”者,军旅之计也。
【二】  
“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圣人明察在上位,将使天下无奸也。今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
赏罚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赏,弗中程者诛。'
“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  
【三】  
夫人唯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
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
其母不爱,安能爱君?
臣闻之:‘矜伪不长,盖虚不久。'
明主之道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
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
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
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
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贱不待尊贵而进论,大臣不因左右而见;百官修通,群臣辐凑;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  
【四】  
“善赏哉!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  
夫善赏罚者,百官不敢侵职,群臣不敢失礼。上设其法,而下无奸诈之心。如此,则可谓善赏罚矣。
襄子有君臣亲之泽,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犹有骄侮之臣,是襄子失罚也。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则赏。今赫仅不骄侮,而襄子赏之,是失赏也。
明主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 【五】  
“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
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
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子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
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义也。
平公之迹不可明也,使人主过于听而不悟其失;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
【六】  
“吾闻布衣之士不轻爵禄,无以易万乘之主;万乘之主不好仁义,亦无以下布衣之士。”
夫仁义者,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避卑辱谓之仁义。
今桓公以万乘之势,下匹夫之士,将欲忧齐国,而小臣不行,见小臣之忘民也。
仁义者,不失人臣之礼,不败君臣之位者也。
是故四封之内,执会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职受事名曰萌。
今小臣在民萌之众,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谓仁义。
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隐也,宜刑;若无智能而虚骄矜桓公,是诬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则戮。
【七】  
靡笄之役,韩献子将斩人。郄献子闻之,驾往救之。比至,则已斩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其仆曰:“曩不将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谤乎?”  
若罪人,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劝之以徇,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郄子之言,非危则乱,不可不察也。
【八】  
“管仲以贱为不可以治国,故请高、国之上;以贫为不可以治富,故请三归;以疏为不可以治亲,故处仲父。管仲非贪。以便治也。”  
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故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乎民萌。
今管仲不务尊主明法,而事增宠益爵,是非管仲贪欲富贵,必暗而不知术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过誉。  
【九】  
今君两用公仲、公叔,此必将争事而外市,则国必忧矣。”  
今留无术以规上,使其主去两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忧,则必有身死减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之知言也。
难二第三十七:

晏子对曰:“踊贵而屦贱。”景公曰:“何故?”对曰:“刑多也。”景公造然变色曰:“寡人其暴乎!”于是损刑五。
晏子之贵踊,非其诚也,欲便辞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当无多,不当无少。无以不当闻,而以太多说,无术之患。败军之诛以千百数,犹且不止;即治乱之刑如恐不胜,而奸尚不尽。今晏子不察其当否,而以太多为说,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今缓刑罚,行宽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为治也。

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
管仲雪桓公之耻于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矣。使桓公发仓囷而赐贫穷,讼囹圄而出薄罪,非义也,不可以雪耻;使之而义也,桓公宿义,须遗冠而后行之,则是桓公行义非为遗冠也?是虽雪遗冠之耻于小人,而亦遗义之耻于君子矣。且夫发囷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

昔者文王侵孟、克莒、举酆,三举事而纣恶之。文王乃惧,请入洛西立地、赤壤之国方千里,以请解炮烙之刑。
仲尼以文王为智也,不亦过乎?夫智者,知祸难之地而辟之者也,是以身不及于患也。使文王所以见恶于纣者,以其不得人心耶,则虽索人心以解恶可也。纣以其大得人心而恶之,己又轻地以收人心,是重见疑也,固其所以桎梏、囚于羑里也。郑长者有言:“体道,无为无见也。”此最宜于文王矣,不使人疑之也。仲尼以文王为智,未及此论也。

师旷对曰:“臣笑叔向之对君也。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君弗食,孰敢强之也?臣请譬之: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后草木硕大。亦君之力,臣何力之有?”
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夫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美之大者也,非专君之力也,又非专臣之力也。昔者宫之奇在虞,僖负羁在曹,二臣之智,言中事,发中功,虞、曹俱亡者,何也?此有其臣而无其君者也。且蹇叔处干而干亡,处秦而秦霸,非蹇叔愚于干而智于秦也,此有臣与无臣也。向曰“臣之力也,”不然矣。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得管仲,为五伯长,失管仲、得竖刁而身死,虫流出尸不葬。以为非臣之力也,且不以管仲为霸;以为君之力也,且不以竖刁为乱。昔者晋文公慕于齐女而亡归,咎犯极谏,故使反晋国。故桓公以管仲合,文公以舅犯霸,而师旷曰“君之力也,”又不然矣。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于天下者,必君臣俱有力焉。故曰: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

桓公曰:“吾闻君人者劳于索人,佚于使从。吾得仲父已难矣,得仲父之后,何为不易乎哉?”
桓公之所应优,非君人者之言也。桓公以君人为劳于索人,何索人为劳哉?伊尹自以为宰干汤,百里奚自以为虏干穆公。虏,所辱也;宰,所羞也。蒙羞辱而接君上,贤者之忧世急也。然则君人者无逆贤而已矣,索贤不为人主难。且官职,所以任贤也;爵禄,所以赏功也。设官职,陈爵禄,而士自至,君人者奚其劳哉?使人又非所佚也。人主虽使人,必度量准之,以刑名参之;以事遇于法则行,不遇于法则止;功当其言则赏,不当则诛。以刑名收臣,以度量准下,此不可释也,君人者焉佚哉?
索人不劳,使人不佚,而桓公曰:“劳于索人,佚于使人”者,不然。且桓公得管仲又不难。管仲不死其君而归桓公,鲍叔轻官让能而任之,桓公得管仲又不难,明矣。已得管仲之后,奚遽易哉?管仲非周公旦。周公旦假为天子七年,成王壮,授之以政,非为天下计也,为其职也。夫不夺子而行天下者,必不背死君而事其仇;背死君而事其仇者,必不难夺子而行天下;不难夺子而行天下者,必不难夺其君国矣。管仲,公子纠之臣也,谋杀桓公而不能,其君死而臣桓公,管仲之取舍非周公旦,未可知也。若使管仲大贤也,且为汤武,桀、纣之臣也;桀、纣作乱,汤、武夺之。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桀、纣之行居汤、武之上,桓公危矣。若使管仲不肖人也,且为田常。田常,简公之臣也,而弑其君。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简公之易居田常之上也,桓公又危矣。管仲非周公旦以明矣,然为汤、武与田常,未可知也。为汤、武,有桀、纣之危;为田常,有简公之乱也。已得仲父之后,桓公奚遽易哉?若使桓公之任管仲,必知不欺己也,是知不欺主之臣也。然虽知不欺主之臣,今桓公以任管仲之专借竖刁、易牙,虫流出尸而不葬,桓公不知臣欺主与不欺主已明矣,而任臣如彼其专也,故曰:桓公暗主。

语言辨,听之说,不度于义,谓之窕言。无山林泽谷之利而入多者,谓之窕货。君子不听窕言,不受窕货。
李子设辞曰:“夫言语辩,听之说,不度于义者,谓之窕言。”辩,在言者;说,在听者:言非听者也。所谓不度于义,非谓听者,必谓所听也。听者,非小人,则君子也。小人无义,必不能度之义也;君子度之义,必不肯说也。夫曰:“言语辩,听之说,不度于义”者,必不诚之言也。入多之为窕货也,未可远行也。李子之奸弗蚤禁,使至于计,则遂过也。无术以知而入多,入多者,穰也,虽倍入,将奈何?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力于织纴,则入多。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则入多。明于权计,审于地形、舟车、机械之利,用力少,致功大,则入多。利商市关梁之行,能以所有致所无,客商归之,外货留之,俭于财用,节于衣食,宫室器械周于资用,不事玩好,则入多。入多,皆人为也。若天事,风雨时,寒温适,土地不加大,而有丰年之功,则入多。人事、天功二物者皆入多,非山林泽谷之利也。夫无山林泽谷之利入多,因谓之窕货者,无术之害也。

简子说:“我与其得到一千辆兵车,还不如听到外交官烛过的一番话。”
行人未有以说也,乃道惠公以此人是败,文公以此人是霸,未见所以用人也。简子未可以速去盾、橹也。严亲在围,轻犯矢石,孝子之所爱亲也。孝子爱亲,百数之一也。今以为身处危而人尚可战,是以百族之子于上皆若孝子之爱亲也,是行人之诬也。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赏厚而信,人轻敌矣;刑重而必,失人不比矣。长行徇上,数百不一失;喜利畏罪,人莫不然。将众者不出乎莫不然之数,而道乎百无失人之行,人未知众之道也。
卷十六
难三第三十八 :
【一】  
“君子尊贤以崇德,举善以观民。若夫过行,是细人之所识也,臣不知也。”
明君求善而赏之,求奸而诛之,其得之一也。故以善闻之者,以说善同于上者也;以奸闻之者,以恶奸同于上者也:此宜赏誉之所及也。不以奸闻,是异于上而下比周于奸者也,此宜毁罚之所及也。
人情皆喜贵而恶贱。
【二】  
“君令不二。除君之恶,恐不堪。
桓公能用管仲之功而忘射钩之怨,文公能听寺人之言而弃斩祛之罪,桓公、文公能容二子者也。后世之君,明不及二公;后世之臣,贤不如二子。
不忠之臣以事不明之君,君不知,则有燕操、子罕、田常之贼;知之,则以管仲、寺人自解。
君必不诛而自以为有桓、文之德,是臣仇而明不能烛,多假之资,自以为贤而不戒,则虽无后嗣,不亦可乎?且寺人之言也,直饰君令而不贰者,则是贞于君也。
死君后生,臣不愧,而复为贞。
【三】  
“一难也,近优而远士。二难也,去其国而数之海。三难也,君老而晚置太子。”
管仲之射隐,不得也。士之用不在近远,而优俳侏儒固人主之所与燕也,则近优而远士而以为治,非其难者也。夫处世而不能用其有,而悖不去国,是以一人之力禁一国。以一人之力禁一国者,少能胜之。明能照远奸而见隐微,必行之令,虽远于海,内必无变。然则去国之海而不劫杀,非其难者也。
【四】  
“政在悦近而来远”、“政在选贤”、“政在节财”,问政一也而对之不同,因情。
惠之为政,无功者受赏,而有罪者免,此法之所以败也。法败而政乱,以乱政治败民,未见其可也。
明君见小奸于微,故民无大谋;行小诛于细,故民无大乱。
“图难于其所易也,为大者于其所细也。”
今有功者必赏,赏者不得君,力之所致也;有罪者必诛,诛者不怨上,罪之所生也。民知诛罚之皆起于身也,故疾功利于业,而不受赐于君。
明君不自举臣,臣相进也;不自贤,功自徇也。论之于任,试之于事,课之于功,故群臣公政而无私,不隐贤,不进不肖。
为君不能禁下而自禁者谓之劫,不能饰下而自饰者谓之乱,不节下而自节者谓之贫。
明君使人无私,以诈而食者禁;力尽于事、归利于上者必闻,闻者必赏;污秽为私者必知,知者必诛。
忠臣尽忠于公,民士竭力于家,百官精克于上。
知下明,则禁于微;禁于微,则奸无积;奸无积,则无比周;无比周,则公私分;分私分,则朋党散;朋党散,则无外障距内比周之患。知下明,则见精沐;见精沐,则诛赏明,诛赏明,则国不贫。
故曰:一对而三公无患,知下之谓也。  【五】  
不任典成之吏,不察参伍之政,不明度量,恃尽聪明劳智虑而以知奸,不亦无术乎?且夫物众而智寡,寡不胜众,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则因物以治物。
下众而上寡,寡不胜众者,言君不足以遍知臣也,故因人以知人。
是以形体不劳而事治,智虑不用而奸得。
夫知奸亦有大罗,不失其一而已矣。
【六】  
‘始吾不知水可以灭人之国,吾乃今知之。凡明主之治国也,任其势。
害与不侵,在自恃而已矣,
“失之数而求之信,则疑矣”
“治不逾官,虽知不言”
【七】  
“见其可,说之有证;见其不可,恶之有形。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说之无证;见其不可,恶之无形。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 
广廷严居,众人之所肃也;宴室独处,曾、史之所僈也。观人之所肃,非行情也。且君上者,臣下之所为饰也。好恶在所见,臣下之饰奸物以愚其君,必也。明不能烛远奸,见隐微,而待之以观饰行,定赏罚,不亦弊乎?  
【八】  
“言于室,满于室;言于堂,满于堂:是谓天下王。”  
管仲之所谓言室满室、言堂满堂者,非特谓游戏饮食之言也,必谓大物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
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不独满于堂;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不得满室。
难四第三十九:
【一】  
“孙子必亡。亡臣而不后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  
臣主之施,分也。臣能夺君者,以得相也。故非其分而取者,众之所夺也;辞其分而取者,民之所予也。
今未有其所以得,而行其所以处,是倒义而逆德也。倒义,则事之所以败也;逆德,则怨之所以聚也。
【二】  
千金之家,其子不仁,人之急利甚也。
事以微巧成,以疏拙败。
群臣之未起难也,其备未具也。群臣皆有陽虎之心,而君上不知,是微而巧也。陽虎贪于天下,以欲攻上,是疏而拙也。
君明而严,则群臣忠;君懦而暗,则群臣诈。知微之谓明,无救赦之谓严。
仁贪不同心。
君明则诛,知陽虎之可济乱也,此见微之情也。
语曰:“诸侯以国为亲。”
君严则陽虎之罪不可失,此无救赦之实也,则诛陽虎,所以使群臣忠也。未知齐之巧臣而废明乱之罚,责于未然而不诛昭昭之罪,此则妄矣。
【三】  
君子曰:“昭公知所恶矣。”公子圉曰:“高伯其为戮乎,报恶已甚矣。”  
然则高伯之晚于死者,报恶甚也。
明君不悬怒,悬怒,则臣罪轻举以行计,则人主危。
君子之举“知所恶”,非甚之也,曰:知之若是其明也,而不行诛焉,以及于死。故“故所恶”,以见其无权也。人君非独不足于见难而已,或不足于断制,今昭公见恶,稽罪而不诛,使渠弥含憎惧死以侥幸,故不免于杀,是昭公之报恶不甚也。 
报恶甚者,大诛报小罪。
大诛报小罪也者,狱之至也。狱之患,故非在所以诛也,以仇之众也。
【四】  
“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当也。人君兼照一国,一人不能壅也。故将见人主而梦日也。夫灶,一人炀焉,则后人无从见矣。”
夫去所爱而用所贤,未免使一人炀己也。不肖者炀主,不足以害明;今不加知而使贤者炀主己,则贤矣。  
非贤而贤用之,与爱而用之同。贤诚贤而举之,与用所爱异状。故楚庄举叔孙而霸,商辛用费仲而灭,此皆用所贤而事相反也。
君壅而不知其壅也,已见之后而知其壅也,故退壅臣,是加知之也。
曰“不加知而使贤者炀己则必危”,而今以加知矣,则虽炀己,必不危矣。
卷十七
难势第四十:
慎子曰: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
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
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夫弩弱而矢高者,激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
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则此观之,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缶贤者也。  
应慎子曰:飞龙乘云,腾蛇游雾,吾不以龙蛇为不托于云雾之势也。
虽然,夫择贤而专任势,足以为治乎?则吾未得见也。夫有云雾之势而能乘游之者,龙蛇之材美之也;今云盛而蚓弗能乘也,雾而蚁不能游也,夫有盛云雾之势而不能乘游者,蚓蚁之材薄也。今桀、纣南面而王天下,以天子之威为之云雾,而天下不免乎大乱者,桀、纣之材薄也。
且其人以尧之势以治天下也,其势何以异桀之势也,乱天下者也。夫势者,非能必使贤者用已,而不肖者不用已也。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
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而以威势之利济乱世之不肖人,则是以势乱天下者多矣,以势治天下者寡矣。夫势者,便治而利乱者也。
故《周书》曰:“毋为虎傅翼,飞入邑,择人而食之。”夫乘不肖人于势,是为虎傅翼也。
势者,养虎狼之心而成暴风乱之事者也,此天下之大患也。势之于治乱,本末有位也,而语专言势之足以治天下者,则其智之所至者浅矣。  
夫良马固车,使臧获御之则为人笑,王良御之而日取千里。车马非异也,或至乎千里,或为人笑,则巧拙相去远矣。
夫欲追速致远,不知任王良;欲进利除害,不知任贤能:此则不知类之患也。夫尧舜亦治民之王良也。  
复应之曰:其人以势为足恃以治官;客曰“必待贤乃治”,则不然矣。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
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
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
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以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为名不可两立也。
夫贤之为势不可禁,而势之为道也无不禁,以不可禁之势,此矛盾之说也。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  
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
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
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
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
夫势之足用亦明矣,而曰“必待贤”,则亦不然矣。  
且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饿者不活;今待尧、舜之贤乃治当世之民,是犹待粱肉而救饿之说也。
积辩累辞,离理失术,两未之议也。
问辩第四十一:
“上之不明因生辩也,何哉?”  
“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
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
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此所以无辩之故也。
乱世则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学非之;官府有法,民以私行矫之。人主顾渐其法令而尊学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学也。
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
夫砥砺杀矢而以妄发,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谓善射者,无常仪的也。
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
是以乱世之听言也,以难知为察,以博文为辩;其观行也,以离群为贤,以犯上为抗。人主者说辩察之言,尊贤抗之行,故夫作法术之人,立取舍之行,别辞争之论,而莫为之正。
是以儒服、带剑者众,而耕战之士寡;坚白、无厚之词章,而宪令之法息。故曰:上不明,则辩生焉。
问田第四十二:
臣闻智士不袭下而遇君,圣人不见功而接上。
此无他故异物,主有度、上有术之故也。
“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二子之言已当矣,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
“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窍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而不见民萌之资夫科身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定法第四十三: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
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
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问者曰:“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其不可何哉?”  
对曰:“申不害,韩昭侯之佐也。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
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
故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后相勃,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
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
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
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
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
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
问者曰:“主用申子之术,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  
对曰:“申子未尽于法也。
申子言:‘治不逾官,虽知弗言'。治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谓过也。
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
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
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
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
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者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
故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说疑第四十四:
凡治之大者,非谓其赏罚之当也。
赏无功之人,罚不辜之民,非谓明也。
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于人者也,非能生功止过者也。
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今世皆曰:“尊主安国者,必以仁义智能”,而不知卑主危国者之必以仁义智能也。故有道之主,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是以誉广而名威,民治而国安,知用民之法也。
凡术也者,主之所以执也;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然使郎中日闻道于郎门之外,以至于境内日见法,又非其难者也。
言是如非,言非如是,内险以贼,其外小谨,以征其善;称道往古,使良事沮;善禅其主,以集精微,乱之以其所好:此夫郎中左右之类者也。
往世之主,有得人而身安国存者,有得人而身危国亡者。
得人之名一也,而利害相千万也,故人主左右不可不慎也。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别贤不肖如黑白矣。
上见利不喜,下临难不恐,或与之天下而不取,有萃辱之名,则不乐食谷之利。
夫见利不喜,上虽厚赏,无以劝之;临难不恐,上虽严刑,无以威之:此之谓不令之民也。
疾争强谏以胜其君。
言听事行,则如师徒之势;一言而不听,一事则不行,则陵其主以语,待之以其身,虽死家破,要领不属,手足异处,不难为也。
如此臣者,先古圣王皆不能忍也,当今之时,将安用之?  
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亲下以谋上,不难为也。
如此臣者,唯圣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乱之君,能见之乎?  
夙兴夜寐,单身贱体,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职以事其君,进善言、通道法而不敢矜其善,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劳;不难破家以便国,杀身以安主,以其主为高天泰山之尊,而以其身为壑谷洧之卑;主有明名广誉于国,而身不难受壑谷洧之卑。
如此臣者,虽当昏乱之主尚可致功,况于显明之主乎?此谓霸王之佐也。  
皆思小利而忘法义,进则掩蔽贤良以陰暗其主,退则挠乱百官而为祸难;皆辅其君,共其欲,苟得一说于主,虽破国杀众,不难为也。
故曰:謟谀之臣,唯圣王知之,而乱主近之,故至身死国亡。
圣王明君则不然,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
是在焉,从而举之;非在焉,从而罚之。
是以贤良遂进而奸邪并退,故一举而能服诸侯。
然明主不羞其卑贱也,以其能,为可以明法,便国利民,从而举之,身安名尊。  
乱主则不然,不知其臣之意行,而任之以国,故小之名卑地削,大之国亡身死。
不明于用臣也。无数以度其臣者,必以其众人之口断之。众人所誉,从而悦之;众之所非,从而憎之。故为人臣者破家残賥,内构党与、外接巷族以为誉,从陰约结以相固也,虚相与爵禄以相劝也。
曰:“与我者将利之,不与我者将害之。”
众贪其利,劫其威:“彼诚喜,则能利己;忌怒,则能害己。”
众归而民留之,以誉盈于国,发闻于主。主不能理其情,因以为贤。彼又使谲诈之士,外假为诸侯之宠使,假之以舆马,信之以瑞节,镇之以辞令,资之以币帛,使诸侯婬说其主,微挟私而公议。
所为使者,异国之主也;所为谈者,左右之人也。
主说其言而辩其辞,以此人者天下之贤士也。
内外之于左右,其讽一而语同。
大者不难卑身尊位以下之,小者高爵重禄以利之。
夫奸人之爵禄重而党与弥众,又有奸邪之意,则奸臣愈反而说之,曰:“古之所谓圣君明王者,非长幼弱也,及以次序也;以其构党与,聚巷族,逼上弑君而求其利也。”
彼曰:“何知其然也?”因曰:“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而天下誉之。察四王之情,贪得人之意也;度其行,暴乱之兵也。然四王自广措也,而天下称大焉;自显名也,而天下称明焉。则威足以临天下,利足以盖世,天下从之。”
故内构党与,外摅巷族,观时发事,一举而取国家。且夫内以党与劫弑其君,外以诸侯之讙骄易其国,隐敦适,持私曲,上禁君,下挠治者,不可胜数也。是何也?则不明于择臣也。
记曰:“周宣王以来,亡国数十,其臣弑其君取国者众矣。”然则难之从内起与从外作者相半也。
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虽弋驰骋,撞钟舞女,国犹且存也;不明臣之所言,虽节俭勤劳,布衣恶食,国犹自亡也。
居处饮食如此其不节也。制刑杀戮如此其无度也,然敬侯享国数十年,兵不顿于敌国,地不亏于四邻,内无君臣百官之乱,外无诸侯邻国之患,明于所以任臣也。
子哙之苦身以忧民如此其甚也,虽古之所谓圣王明君者,其勤身而忧世不甚于此矣。然而子哙身死国亡,夺于子之,而天下笑之。此其何故也?不明乎所以任臣也。  
故曰:人臣有五奸,而主不知也。为人主者,有侈用财货赂以取誉者,有务庆赏赐予以移众者,有务朋党徇智尊士以擅逞者,有务解免赦罪狱以事威者,有务奉下直曲、怪言、伟服、瑰称以眩民耳目者。
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而圣主之所禁也。
去此五者,则譟诈之人不敢北面谈立;文言多、实行寡而不当法者,不敢诬情以谈说。
是以群臣居则修身,动则任力,非上之令不敢擅作疾言诬事,此圣王之所以牧臣下也。
彼圣主明君,不适疑物以窥其臣也。见疑物而无反者,天下鲜矣。
故曰:孽有拟适之子,配有拟妻之妾,廷有拟相之臣,臣有拟主之宠,此四者,国之所危也。
故曰:内宠并后,外宠贰政,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
故《周记》曰:“无尊妾而卑妻,无孽适子而尊小枝,无尊嬖臣而匹上卿,无尊大臣以拟其主也。”
四拟者破,则上无意、下无怪也;四拟不破,则陨身灭国矣。
诡使第四十五:
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
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非此三者,虽有不急矣。
今利非无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听从;官非无法也,而治不当名。三者非不存也,而世一治一乱者,何也?夫上之所贵与其所以为治相反也。  
夫立名号,所以为尊也;今有贱名轻实者,世谓"高"。
设爵位,所以为贱贵基也;而简上不求见者,谓之"贤"。
威利,所以行令也;而无利轻威者,世谓之"重"。
法令,所以为治也;而不从法令为私善者,世谓之"忠"。
官爵,所以劝民也;而好名义不进仕者,世谓之"烈士"。
刑罚,所以擅威也;而轻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谓之"勇夫"。
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则士之饥饿乏绝者,焉得无岩居苦身以争名于天下哉?
故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
常贵其所以乱,而贱其所以治,是故下之所欲,常与上之所以为治相诡也。  
今下而听其上,上之所争也。而惇悫纯信,用心怯言,则谓之"窭"。
守法固,听令审,则谓之"愚"。
敬上畏罪,则谓之"怯"。
言时节,行中适,则谓之"不肖"。
无二心私学吏,听吏从教者,则谓之"陋"。  
难致,谓之"正"。
难予,谓之"廉"。
难禁,谓之"齐"。
有令不听从,谓之"勇"。
无利于上,谓之"愿"。
少欲、宽惠、行德,谓之"仁"。
重厚自尊,谓之"长者"。
私学成群,谓之"师徒"。
闲静安居,谓之"有思"。
损仁逐利,谓之"疾"。
险躁佻反覆,谓之"智"。
先为人而后自为,类名号,言泛爱天下,谓之"圣"。
言大本,称而不可用,行而乘于世者,谓之"大人"。
贱爵禄,不挠上者,谓之"杰"。
下渐行如此,入则乱民,出则不便也。
上宜禁其欲,灭其迹,而不止也,又从而尊之,是教下乱上以为治也。  
凡所治者,刑罚也;今有私行义者尊。
社稷之所以立者,安静也;而躁险谗谀者任。
四封之内所以听从者,信与德也;而陂知倾覆者使。
令之所以行,威之所以立者,恭俭听上;而岩居非世者显。
仓廪之所以实者,耕农之本务也;而綦组、锦绣、刻画为末作者富。
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广者,战士也;今死士之孤饥饿乞于道,而优笑酒徒之属乘车衣丝。
赏禄,所以尽民力易下死也;今战胜攻取之士劳而赏不霑,而卜筮、视手理、狐虫为顺辞于前者日赐。
上握度量,所以擅生杀之柄也;今守度奉量之士欲以忠婴上而不得见,巧言利辞行奸轨以幸偷世者数御。
据法直言,名刑相当,循绳墨,诛奸人,所以为上治也,而愈疏远;謟施顺意从欲以危世者近习。
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
夫陈善田利宅,所以战士卒也,而断头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无宅容身,身死田亩;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无功者,择宅而受,择田而食。
赏利一从上出,所善制下也;而战介之士不得职,而闲官之士尊显。
上以此为教,名安得无卑,位安得无危?
夫卑名位者,必下之不从法令、有二心无私学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党,又从而尊之,用事者过矣。
上世之所以立廉耻者,所以属下也;今士大夫不羞污泥丑辱而宦,女妹私义之门不待次而宦。
赏赐之,所以为重也;而战斗有功之士贫贱,而便辟优徒超级。
名号诚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掩障,近习女谒并行,百官主爵迁人,用事者过矣。大臣官人,与下先谋比周,虽不法行,威利在下,则主卑而大臣重矣。  
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学、岩居路、托伏深虑,大者非世,细者惑下;上不禁,又从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实,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也。
如此,则士之有二心私学者,焉得无深虑、勉知诈与诽谤法令,以求索与世相反者也?
凡乱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学者也。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
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故曰:道私者乱,道法者治。上无其道,则智者有私词,贤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欲,圣智成群,造言作辞,以非法措于上。上不禁塞,又从而尊之,是教下不听上、不从法也。是以贤者显名而居,奸人赖赏而富。贤者显名而居,奸人赖赏而富,是以上不胜下也。
卷十八
六反第四十六 :
  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
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
游居厚养,牟食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有能之士”。
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
行剑攻杀,暴憿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
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
此六民者,世之所誉也。
赴险殉诚,死节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计之民”也。
寡闻从令,全法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朴陋之民”也。
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而世少之曰“寡能之民”也。
嘉厚纯粹,整谷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愚戆之民”也。
重命畏事,尊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怯慑之民”也。
挫贼遏奸,明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謟谗之民”也。
此六民者,世之所毁也。
奸伪无益之民六,而世誉之如彼;耕战有益之民六,而世毁之如此:此之谓“六反”。
布衣循私利而誉之,世主听虚声而礼之,礼之所在,利必加焉。
百姓循私害而訾之,世主壅于俗而贱之,贱之所在,害必加焉。
故名赏在乎私恶当罪之民,而毁害在乎公善宜赏之士,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为政犹沐也,虽有弃发,必为之。”
爱弃发之费而忘长发之利,不知权者也。
上下之接,无子父之泽,而欲以行义禁下,则交必有郄矣。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今学者之说人主也,皆去求利之心,出相爱之道,是求人主之过父母之亲也,此不熟于论恩,诈而诬也,故明主不受也。
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法禁明著,则官法;必于赏罚,赏罚不阿,则民用。官治则国富,国富则兵强,而霸王之业成矣。
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人主挟大利以听治,故其任官者当能,其赏罚无私。使士民明焉,尽力致死,则功伐可立而爵禄可致,爵禄致而富贵之业成矣。
富贵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挟大利以从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尽而不望。
此谓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
夫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不知则肆,不诛则行。
夫陈轻货于幽隐,虽曾、史可疑也;悬百金于市,虽大盗不取也。
不知,则曾、史可疑于幽隐;必知,则大盗不取悬金于市。
故明主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
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积爱而令穷,吏威严而民听从,严爱之策亦可决矣。且父母之所以求于子也,动作则欲其安利也,行身则欲其远罪也。
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
亲以厚爱关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
明主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
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
今家人之治产也,相忍以饥寒,相强以劳苦,虽犯军旅之难,饥馑之患,温衣美食者,必是家也;相怜以衣食,相惠以佚乐,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
故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仁之为道,偷乐而后穷。
圣人权其轻重,出其大利,故用法之相忍,而弃仁人之相怜也。
学者之言皆曰“轻刑”,此乱亡之术也。
凡赏罚之必者,劝禁也。
赏厚,则所欲之得也疾;罚重,则所恶之禁也急。
夫欲利者必恶害,害者,利之反也。反于所欲,焉得无恶?欲治者必恶乱,乱者,治之反也。
是故欲治甚者,其赏必厚矣;其恶乱甚者,其罚必重矣。
今取于轻刑者,其恶乱不甚也,其欲治又不甚也。
此非特无术也,又乃无行。
是故决贤、不肖、愚、知之美,在赏罚之轻重。且夫重刑者,非为罪人也。明主之法,揆也。治贼,非治所揆也;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
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
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
欲治者奚疑于重刑名!
若夫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
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
今不知治者皆曰:“重刑伤民,轻刑可以止奸,何必于重哉?”此不察于治者也。
夫以重止者,未必以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
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奸尽止,则此奚伤于民也?所谓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
民不以小利加大罪,故奸必止者也。
所谓轻刑者,奸之所利者大,上之所加焉者小也。
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奸不止也。
故先圣有谚曰:“不踬于山,而踬于垤。”
山者大,故人顺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
今轻刑罚,民必易之。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
是故轻罪者,民之垤也。是以轻罪之为民道也,非乱国也,则设民陷也,此则可谓伤民矣!
今学者皆道书策之颂语,不察当世之实事,曰:“上不爱民,赋敛常重,则用不足而下恐上,故天下大乱。”此以为足其财用以加爱焉,虽轻刑罚,可以治也。
此言不然矣。凡人之取重赏罚,固已足之之后也;虽财用足而后厚爱之,然而轻刑,犹之乱也。
夫当家之爱子,财货足用,货财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
亲爱之则不忍,不忍则骄恣。
侈泰则家贫,骄恣则行暴。
此虽财用足而爱厚,轻利之患也。
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上懦则肆于为非。
财用足而力作者,神农也;上治懦而行修者,曾、史也,夫民之不及神农、曾、史亦明矣。
老聃有言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夫以殆辱之故而不求于足之外者,老聃也。
今以为足民而可以治,是以民为皆如老聃。故桀贵在天子而不足于尊,富有四海之内而不足于宝。
君人者虽足民,不能足使为君天子,而桀未必为天子为足也,则虽足民,何可以为治也?
故明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税赋以均贫富,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使民以力得富,以事致贵,以过受罪,以功致赏,而不念慈惠之赐,此帝王之政也。
人皆寐,则盲者不知;皆嘿,则喑者不知。
觉而使之视,问而使之对,则喑盲者穷矣。
不听其言也,则无术者不知;不任其身也,则不肖者不知。听其言而求其当,任其身而责其功,则无术不肖者穷矣。
夫欲得力士而听其自言,虽庸人与乌获不可别也;授之以鼎俎,则罢健效矣。故官职者,能士之鼎俎也,任之以事而愚智分矣。
故无术者得于不用,不肖者得于不任。言不用而自文以为辩,身不任者而自饰以为高。
世主眩其辩、滥其高而尊贵之,是不须视而定明也,不待对而定辩也,喑盲者不得矣。
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
八说第四十七: 
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离世遁上谓之“高傲”,交争逆令谓之“刚材”,行惠取众谓之“得民”。
不弃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财损也;君子者,民难使也;有行者,法制毁也;有侠者,官职旷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刚材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
此八者,匹夫之私誉,人主之大败也。
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毁,人主之公利也。
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毁,索国之无危乱,不可得矣。  
任人以事,存亡治乱之机也,无术以任人,无所任而不败。
人君之所任,非辩智则修洁也。
任人者,使有势也。
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以智士之计,处乘势之资而为其私急,则君必欺焉。
为智者之不可信也,故任修士者,使断事也。
修士者未必智,为洁其身、因惑其智。
以愚人之所惽,处治事之官而为所然,则事必乱矣。
故无术以用人,任智则君欺,任修则君事乱,此无术之患也。
明君之道,贱德义贵,下必坐上,决诚以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诈欺。
计功而行赏,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观失,有过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智者不敢欺,愚者不得断,则事无失矣。
察士然后能知之,不可以为令,夫民不尽察。
贤者然后行之,不可以为法,夫民不尽贤。
杨朱、墨崔,天下之所察也,干世乱而卒不决,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
鲍焦、华角,天下之所贤也,鲍焦木枯,华角赴河,虽贤不可以为耕战之士。
故人主之察,智士尽其辩焉;人主之所尊,能士能尽其行焉。
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
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不作而养足,不仕而名显,此私便也;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错法以道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法也疑;赏功以劝民也,而又尊行修,则民之产利也惰。夫贵文学以疑法,尊行修以贰功,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
古者寡事而备简,朴陋而不尽,故有珧铫而推车者。古者人寡而相亲,物多而轻利易让,故有揖让而传天下者。然则行揖让,高慈惠,而道仁厚,皆推政也。处多事之时,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备也;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
故智者不乘推车,圣人不行推政也。  
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
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
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
是以拔千丈之都,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
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
先圣有言曰:“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奈之何!”此通权之言也。
是以说有必立而旷于实者,言有辞拙而急于用者。
故圣人不求无害之言,而务无易之事。
人之不事衡石者,非贞廉而远利也,石不能为人多少,衡不能为人轻重,求索不能得,故人不事也。
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
此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
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
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
明其法禁,察其谋计。
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
故存国者,非仁义也。
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诛者也。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心毅,则憎心见于下;易诛,则妄杀加于人。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憎心见,则下怨其上;妄诛,则民将背叛。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而臣主乖,民怨而乱心生。
故曰:仁暴者,皆亡国者也。  
不能具美食而劝饿人饭,不为能活饿者也;不能辟草生粟而劝贷施赏赐,不能为富民者也。
今学者之言也,不务本作而好末事,知道虚圣以说民,此劝饭之说。劝饭之说,明主不受也。  
书约而弟子辩,法省而民讼简,是以圣人之书必著论,明主之法必详尽事。
尽思虑,揣得失,智者之所难也;无思无虑,挈前言而责后功,愚者之所易也。
明主虑愚者之所易,以责智者之所难,故智虑力劳不用而国治也。  
酸甘咸淡,不以口断而决于宰尹,则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上下清浊,不以耳断而决于乐正,则瞽工轻君而重于乐正矣。
治国是非,不以术断而决于宠人,则臣下轻君而重于宠人矣。人主不亲观听,而制断在下,托食于国者也。  
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饥不寒,又不恶死,则无事上之意。意欲不宰于君,则不可使也。
今生杀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尝有也。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与鼷鼠同威,万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与监门同资。
有土之君,说人不能利,恶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己,不可得也。  
人臣肆意陈欲曰“侠”,人主肆意陈欲曰“乱”;人臣轻上曰“骄”,人主轻下曰“暴”。
行理同实,下以受誉,上以得非。人臣大得,人主大亡。  
明主之国,有贵臣,无重臣。
贵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听而力多者也。
明主之国,迁官袭级,官爵受功,故有贵臣。言不度行而有伪,必诛,故无重臣也。
八经第四十八:
【一】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
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
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
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力不用,则君穷乎臣。
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
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
故赏贤罚暴,誉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
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
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
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二】主道  
力不敌众,智不尽物。
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
揣中则私劳,不中则任过。
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
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自取一,则毋道堕壑之累。故使之讽,讽定而怒。是以言陈之曰,必有策籍。
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
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
使人相用则君神,则下尽。下尽下,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三】起乱  
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
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
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适不争;权籍不失,史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有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
臣有二因,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
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暱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充塞矣。
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
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
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
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陰奸也。
医曰诡,诡曰易。易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
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
父兄贤良播出曰游祸,其患邻敌多资。
僇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
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侥幸妄举之人起。
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
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
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是有劫杀之事。
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
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其故国治而敌乱。
即乱之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四】立道  
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行参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则渎上,不怒则相和。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
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而赏异也,诛毋谒而罪同。
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
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
参言以知其诚,易视以改其泽,执见以得非常。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问所暗,诡使以绝黩泄。倒言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陰奸。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謟。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警众心,泄异以易其虑。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陰使时循以省衷。渐更以离通比。
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
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五】类柄  
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
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
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
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
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
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
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
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六】参言  
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从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
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
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
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
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
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
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七】听法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
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
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
言程,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其仇雠。
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
任事者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
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
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
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
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
赏誉同轨,非诛俱行。
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
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
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八】主威  
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
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很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
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之政,是以法令隳。
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
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年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卷十九
五蠹第四十九: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
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
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
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
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宋有人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
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
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
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
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藿之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
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歃以为民先,股无肢,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
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
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
夫山居而谷汲者,腊而相遗以水;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
故饥岁之春,幼弟不饷;穰岁之秋,疏客必食。
非疏骨肉爱过客也,多少之实异也。
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
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争士橐,非下也,权重也。
故圣人议多少、论薄厚为之政。
故罚薄不为慈,诛严不为戾,称俗而行也。
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
古者大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
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
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
故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是仁义用于古不用于今也。
故曰:世异则事异。
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
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
共工之战,铁铦矩者及乎敌,铠甲不坚者伤乎体。是干戚用于古不用于今也。
故曰:事异则备变。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齐将攻鲁,鲁使子贡说之。齐人曰:“子言非不辩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谓也。”
遂举兵伐鲁,去门十里以为界。故偃王仁义而徐亡,子贡辩智而鲁削。
以是言之,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
去偃王之仁,息子贡之智,循徐、鲁之力使敌万乘,则齐、荆之欲不得行于二国矣。
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
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马,此不知之患也。
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
何以明其然也?
曰:“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闻死刑之报,君为流涕。”此所举先王也。
夫以君臣为如父子则必治,推是言之,是无乱父子也。
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虽厚爱矣,奚遽不乱?
今先王之爱民,不过父母之爱子,子未必不乱也,则民奚遽治哉?
且夫以法行刑,而君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为治也。
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
先王胜其法,不听其泣,则仁之不可以为治亦明矣。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
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
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
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
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
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
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势则哀公臣仲尼。
今学者之说人主也,不乘必胜之势,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数也。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
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
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
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
故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
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
故明主必其诛也。
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故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  
今则不然。
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赏之,而少其家业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轻世也;以其犯禁罪之,而多其有勇也。
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也,故法禁坏而民愈乱。
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辱,随仇者,贞也。
廉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
人主尊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于勇,而吏不能胜也。
不事力而衣食,谓之能;不战功而尊,则谓之贤。
贤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
人主说贤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祸,则私行立而公利灭矣。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
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王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
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
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
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
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
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
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子暴子也。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
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
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
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  
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以知之矣。
今以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则为匹夫计者,莫如修行义而习文学。
行义修则见信,见信则受事;文学习则为明师,为明师则显荣:此匹夫之美也。
然则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为有政如此,则国必乱,主必危矣。
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
斩敌者受赏,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禄,而信廉爱之说;坚甲厉兵以备难,而美荐绅之饰;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
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
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
是故服事者简其业,而于游学者日众,是世之所以乱也。
且世之所谓贤者,贞信之行也;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
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
今为众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难知,则民无从识之矣。
故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
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则缓者非所务也。
今所治之政,民间之事,夫妇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论,则其于治反矣。
故微妙之言,非民务也。
若夫贤良贞信之行者,必将贵不欺之士;不欺之士者,亦无不欺之术也。
布衣相与交,无富厚以相利,无威势以相惧也,故求不欺之士。
今人主处制人之势,有一国之厚,重赏严诛,得操其柄,以修明术之所烛,虽有田常、子罕之臣,不敢欺也,奚待于不欺之士?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
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
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
今人主之于言也,说其辩而不求其当焉;其用于行也,美其声而不责其功。
是以天下之众,其谈言者务为辨而不周于用,故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乱;行身者竞于为高而不合于功,故智士退处岩穴,归禄不受,而兵不免于弱,政不免于乱,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誉,上之所礼,乱国之术也。
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国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
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伐禁无用。
故民尽死力以从其上。
夫耕之用力也劳,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
战之事也危,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贵也。
今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
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
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
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
既畜王资而承敌国之儥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
今则不然,士民纵恣于内,言谈者为势于外,外内称恶,以待强敌,不亦殆乎!
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于从衡之党,则有仇雠之忠,而借力于国也。
从者,合众强以攻一弱也;而衡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皆非所以持国也。
今人臣之言衡者,皆曰:“不事大,则遇敌受祸矣。”
事大未必有实,则举图而委,效玺而请兵矣。
献图则地削,效玺则名卑,地削则国削,名卑则政乱矣。
事大为衡,未见其利也,而亡地乱政矣。
人臣之言从者,皆曰:“不救小而伐大,则失天下,失天下则国危,国危而主卑。”
救小未必有实,则起兵而敌大矣。
救小未必能存,而交大未必不有疏,有疏则为强国制矣。
出兵则军败,退守则城拔。
救小为从,未见其利,而亡地败军矣。
是故事强,则以外权士官于内;求小,则以内重求利于外。
国利未立,封土厚禄至矣;主上虽卑,人臣尊矣;国地虽削,私家富矣。
事成,则以权长重;事败,则以富退处。
人主之于其听说也于其臣,事未成则爵禄已尊矣;事败而弗诛,则游说之士孰不为用缴之说而侥幸其后?
故破国亡主以听言谈者之浮说。
此其故何也?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不察当否之言,而诛罚不必其后也。
皆曰:“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
夫王者,能攻人者也;而安,则不可攻也。
强,则能攻人者也;治,则不可攻也。
治强不可责于外,内政之有也。
今不行法术于内,而事智于外,则不至于治强矣。
鄙谚曰:“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此言多资之易为工也。
故治强易为谋,弱乱难为计。
故用于秦者,十变而谋希失;用于燕者,一变而计希得。
非用于秦者必智,用于燕者必愚也,盖治乱之资异也。
故周去秦为从,期年而举;卫离魏为衡,半岁而亡。
是周灭于从,卫亡于衡也。
使周、卫缓其从衡之计,而严其境内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尽其地力以多其积,致其民死以坚其城守,天下得其地则其利少,攻其国则其伤大,万乘之国莫敢自顿于坚城之下,而使强敌裁其弊也,此必不亡之术也。
舍必不亡之术而道必灭之事,治国者之过也。
智困于内而政乱于外,则亡不可振也。
民之政计,皆就安利如辟危穷。
今为之攻战,进则死于敌,退则死于诛,则危矣。
弃私家之事而必汗马之劳,家困而上弗论,则穷矣。
穷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
故事私门而完解舍,解舍完则远战,远战则安。
行货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求得则私安,私安则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
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
今世近习之请行,则官爵可买;官爵可买,则商工不卑也矣。
奸财货贾得用于市,则商人不少矣。
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则耿介之士寡而高价之民多矣。
是故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
其言古者,为设诈称,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
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其患御者,积于私门,尽货赂,而用重人之谒,退汗马之劳。
其商工之民,修治苦之器,聚弗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
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
显学第五十:
世之显学,儒、墨也。
儒之所至,孔丘也。
墨之所至,墨翟也。
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乐之儒。
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
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世之学乎?
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
殷、周七百余岁,虞、夏二千余岁,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审尧、舜之道于三千岁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
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
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
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
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以为俭而礼之。
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
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
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
漆雕之议,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世主以为廉而礼之。
宋荣子之议,设不斗争,取不随仇,不羞囹圄,见侮不辱,世主以为宽而礼之。
夫是漆雕之廉,将非宋荣之恕也;是宋荣之宽,将非漆雕之暴也。
今宽、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礼之。
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人主俱听之,故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
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
今兼听杂学缪行同异之辞,安得无乱乎?
听行如此,其于治人又必然矣。  
今世之学士语治者,多曰:“与贫穷地以实无资。”
今夫与人相善也,无丰年旁入之利而独以完给者,非力则俭也。
与人相善也,无饥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穷者,非侈则堕也。
侈而堕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今上征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堕也,而欲索民之疾作而节用,不可得也。  
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世主必从而礼之,贵其智而高其行,以为轻物重生之士也。
夫上所以陈良田大宅,设爵禄,所以易民死命也。
今上尊贵轻物重生之士,而索民之出死而重殉上事,不可得也。
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世主必从而礼之,曰:“敬贤士,先王之道也。”
夫吏之所税,耕者也;而上之所养,学士也。
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不可得也。
立节参明,执操不侵,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世主必从而礼之,以为自好之士。
夫斩首之劳不赏,而家斗之勇尊显,而索民之疾战距敌而无私斗,不可得也。
国平则养儒侠,难至则用介士。
所养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养,此所以乱也。
且夫人主于听学也,若是其言,宜布之官而用其身;若非其言,宜去其身而息其端。
今以为是也,而弗布于官;以为非也,而不息其端。
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乱亡之道也。
澹台子羽,君子之容也,仲尼几而取之,与处久而行不称其貌。
宰予之辞,雅而文也,仲尼几而取之,与处久而智不充其辩。
故孔子曰:“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以言取人乎,失之宰予。”
故以仲尼之智而有失实之声。
今之新辩滥乎宰予,而世主之听眩乎仲尼,为悦其言,因任其身,则焉得无失乎?
是以魏任孟卯之辩,而有华下之患;赵任马服之辩,而有长平之祸。此二者,任辩之失也。
夫视锻锡而察青黄,区冶不能以必剑;水击鹄雁,陆断驹马,则臧获不疑钝利。
发齿吻形容,伯乐不能以必马;授车就驾,而观其末涂,则臧获不疑驽良。
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
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
夫爵禄大而官职治,王之道也。
磐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
石非不大,数非不众也,而不可谓富强者,磐不生粟,象人不可使距敌也。
今商官技艺之士亦不垦而食,是地不垦,与磐石一贯也。
儒侠毋军劳,显而荣者,则民不使,与象人同事也。
夫祸知磐石象人,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
故敌国之君王虽说吾义,吾弗入贡而臣;关内之侯虽非吾行,吾必使执禽而朝。
是故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
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
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
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
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
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圜之木,千世无轮矣。
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
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术,良工弗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
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
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  
今或谓人曰:“使子必智而寿”,则世必以为狂。
夫智,性也;寿,命也。
性命者,非所学于人也,而以人之所不能为说人,此世之所以谓之为狂也。
谓之不能然,则是谕也,夫谕性也。
以仁义教人,是以智与寿说也,有度之主弗受也。
故善毛啬、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
言先王之仁义,无益于治;明吾法度,必吾赏罚者,亦国之脂泽粉黛也。
故明主急其助而缓其颂,故不道仁义。
今巫祝之祝人曰:“使若千秋万岁。”千秋万岁之声括耳,而一日之寿无征于人,此人所以简巫祝也。
今世儒者之说人主,不善今之所以为治,而语已治之功;不审官法之事,不察奸邪之情,而皆道上古之传誉、先王之成功。
儒者饰辞曰:“听吾言,则可以霸王。”此说者之巫祝,有度之主不受也。
故明主举实事,去无用,不道仁义者故,不听学者之言。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
欲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已矣。
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夫婴儿不剔首则腹痛,不痤则寖益。剔首、痤,必一人抱之,慈母治之,然犹啼呼不止,婴儿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
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夫求圣通之。
卷二十
忠孝第五十一:
天下皆以孝悌忠顺之道为是也,而莫知察孝悌忠顺之道而审行之,是以天下乱。
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是以有弑君,有曲于父。
尧、舜、汤、武或反群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
夫所谓明君者,能畜其臣者也;所谓贤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
今尧自以为明而不能以畜舜,舜自以为贤而不能以戴尧;汤、武自以为义而弑其君长,此明君且常与而贤臣且常取也。
故至今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国者矣。
父而让子,君而让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
臣之所闻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
今夫上贤任智无常,逆道也,而天下常以为治。
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戴氏夺子氏于宋。
此皆贤且智也,岂愚且不肖乎?是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
故曰:上法而不上贤。
记曰:“舜见瞽瞍,其容造焉。
孔子曰:当是时也,危哉,天下岌岌!有道者,父固不得而子,君固不得而臣也。'”
臣曰:孔子本未知教悌忠顺之道也。
然则有道者,进不为臣主,退不为父子耶?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
今有贤子而不为父,则父之处家也苦;有贤臣而不为君,则君之处位也危。
然则父有贤子,君有贤臣,适足以为害耳,岂得利焉哉?
所谓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
今舜以贤取君之国,而汤、武以义放弑其君,此皆以贤而危主者也,而天下贤之。
古之烈士,进不臣君,退不为家,是进则非其君,退则非其亲者也。
且夫进不臣君,退不为家,乱世绝嗣之道也。
是故贤尧、舜、汤、武而是烈士,天下之乱术也。
瞽瞍为舜父而舜放之,象为舜弟而杀之。
放父杀弟,不可谓仁;妻帝二女而取天下,不可谓义。
仁义无有,不可谓明。
《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信若《诗》之言也,是舜出则臣其君,入则臣其父,妾其母,妻其主女也。
故烈士内不为家,乱世绝嗣;而外矫于君,朽骨烂肉,施于土地,流于川谷,不避蹈水火。
使天下从而效之,是天下遍死而愿夭也。
此皆释世而不治是也。
世之所为烈士者,虽众独行,取异于人,为恬淡之学而理恍惚之言。
臣以为恬淡,无用之教也;恍惚,无法之言也。
言出于无法,数出于无用者,天下谓之察。
臣以为人生必事君养亲,事君养亲不可以恬淡;之人必以言论忠信法术,言论忠信法术不可以恍惚。
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
孝子之事父也,非竞取父之家也;忠臣之事君也,非竞取君之国也。
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某子之亲,夜寝早起,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是诽谤其亲者也。
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诽谤其君者也。
非其亲者知谓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贤之,此所以乱也。
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
古者黔首悗密春惷愚,故可以虚名取也。
今民儇诇智慧,欲自用,不听上。
上必且劝之以赏,然后可进;又且畏之以罚,然后不敢退。
而世皆曰:“许由让天下,赏不足以劝;盗跖犯刑赴难,罚不足以禁。”
臣曰:未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许由是也;已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尧、舜是也。
毁廉求财,犯刑趋利,忘身之死者,盗跖是也。
此二者,殆物也。
治国用民之道也,不以此二者为量。
治也者,治常者也;道也者,道常者也。
殆物妙言,治之害也。
天下太平之士,不可以赏劝也;天下太下之士,不可以刑禁也。
然为太上士不设赏,为太下士不设刑,则治国用民之道失矣。
故世人多不言国法而言从横。
诸侯言从者曰:“从成必霸”;而言横者曰:“横成必王”。
山东之言从横未尝一日而止也,然而功名不成,霸王不立者,虚言非所以成治也。
王者独行谓之王,是以三王不务离合而正,五霸不待从横而察,治内以裁外而已矣。
人主第五十二:
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大臣太贵,左右太威也。
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
所谓威者,擅权势而轻重者也。
此二者,不可不察也。
夫马之所以能任重引车致远道者,以筋力也。
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
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
今大臣得威,左右擅势,是人主失力;人主失力而能有国者,千无一人。
虎豹之所以能胜人执百兽者,以其爪牙也,当使虎豹失其爪牙,则人必制之矣。
今势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类也。
宋君失其爪牙于子罕,简公失其爪牙于田常,而不蚤夺之,故身死国亡。
今无术之主皆明知宋、简之过也,而不悟其失,不察其事类者也。
且法术之士与当涂之臣,不相容也。
何以明之?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近习不敢卖重;大臣、左右权势息,则人主之道明矣。
今则不然,其当涂之臣得势擅事以环其私,左右近习朋党比周以制疏远,则法述之士奚时得进用,人主奚时得论裁?
故有术不必用,而势不两立。
法述之士焉得无危?故君人者非能退大臣之议,而背左右之讼,独合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之危而进说乎?此世之所以不治也。
明主者,推功而爵禄,称能而官事,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贤能之士进,则私门之请止矣。
夫有功者受重禄,有能者处大官,则私剑之士安得无离于私勇而疾距敌,游宦之士焉得无挠于私门而务于清洁矣?
此所以聚贤能之士,而散私门之属也。
今近习者不必智,人主之于人也或有所知而听之,入因与近习论其言,听近习而不计其智,是与愚论智也。
其当涂者不必贤,人主之于人或有所贤而礼之,入因与当途者论其行,听其言而不用贤,是与不肖论贤也。
故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奚时得用,而人主之明塞矣。
昔关龙逄说桀而伤其四肢,王子比干谏纣而剖其心,子胥忠直夫差而诛于属镂。
此三子者,为人臣非不忠,而说非不当也,然不免于死亡之患者,主不察贤智之言,而蔽于愚不肖之患也。
今人主非肯用法术之士,听愚不肖之臣,则贤智之士孰敢当三子之危而进其智能者乎?此世之所以乱也。
饬令第五十三:
饬令,则法不迁;法平,则吏无奸。
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
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
行法曲断,以五里断者王,以九里断者强,宿治者削。  
以刑治,以赏战、厚禄,以用术。
行都之过,则都无奸市。
物多者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
民有余食,使以粟出爵,必以其力,则震不怠。
三寸之管毋当,不可满也。
授官爵出利禄不以功,是无当也。
国以功授官与爵,此谓以成智谋,以威勇战,其国无敌。
国以功授官与爵,则治见者省,言有塞,此谓以治去治,以言去言,以功与爵者也。
故国多力,而天下莫之能侵也。
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案兵不攻必当。
朝廷之事,小者不毁,效功取官爵,廷虽有辟言,不得以相干也,是谓以数治。
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丧百。
国好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
其能胜其害,轻其任,而道坏余力于心,莫负乘宫之责于君。
内无伏怨,使明者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
言此谓易攻。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
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
重刑明民,大制使人,则上利。
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
罪重而刑轻。
刑轻则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心度第五十四:
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
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
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
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
夫民之性,喜其乱而不亲其法。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
劝功,则公事不犯;亲法,则奸无所萌。
故治民者,禁奸于未萌;而用兵者,服战于民心。
禁先其本者治,兵战其心者胜。
圣人之治民也,先治者强,先战者胜。
夫国事务先而一民心,专举公而私不从,赏告而奸不生,明法而治不烦。
能用四者强,不能用四者弱。
夫国之所以强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权也。
故明君有权有政,乱君亦有权有政,积而不同,其所以立异也。
故明君操权而上重,一政而国治。
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爱之自也。
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
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
故欲举大功而难致而力者,大功不可几而举也;欲治其法而难变其故者,民乱不可几而治也。
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
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维之以刑则从。
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
能越力于地者富,能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者王。
故王道在所开,在所塞,塞其奸者必王。
故王术不恃外之不乱也,恃其不可乱也。
恃外不乱而治立者削,恃其不可乱而行法者兴。
故贤君之治国也,适于不乱之术。
贵爵,则上重,故赏功爵任而邪无所关。
好力者其爵贵;爵贵,则上尊;上尊,则必王。
国不事力而恃私学者其爵贱,爵贱,则上卑;上卑者必削。
故立国用民之道也,能闭外塞私而上自恃者,王可致也。
制分第五十五:
夫凡国博君尊者,未尝非法重而可以至乎令行禁止于天下者也。
是以君人者分爵制禄,则法必严以重之。
夫国治则民安,事乱则邦危。
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
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
上掌好恶以御民力,事实不宜失矣,然而禁轻事失者,刑赏失也。其治民不秉法为善也,如是,则是无法也。  
故治乱之理,宜务分刑赏为急。
治国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赏不分也。
治国者,其刑赏莫不有分:有持以异为分,不可谓分;至于察君之分,独分也。
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愿毋抵罪而不敢胥赏。
故曰:不待刑赏而民从事矣。  
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
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然则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
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
禁尚有连于己者,理不得相窥,唯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忘,窥者多也。如此,则慎己而窥彼,发奸之密。
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诛连刑。如此,则奸类发矣。
奸不容细,私告任坐使然也。
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
是以有术之国,不用誉则毋适,境内必治,任数也。
亡国使兵公行乎其地,而弗能圉禁者,任人而无数也。
自攻者人也,攻人者数也。故有术之国,去言而任法。
凡畸功之循约者虽知,过刑之于言者难见也,是以刑赏惑乎贰。
所谓循约难知者,奸功也。臣过之难见者,失根也。
循理不见虚功,度情诡乎奸根,则二者安得无两失也?
是以虚士立名于内,而谈者为略于外,故愚、怯、勇、慧相连而以虚道属俗而容乎世。
故其法不用,而刑罚不加乎僇人。
如此,则刑赏安得不容其二?实故有所至,而理失其量,量之失,非法使然也,法定而任慧也。
释法而任慧者,则受事者安得其务?务不与事相得,则法安得无失,而刑安得无烦?
是以赏罚扰乱,邦道差误,刑赏之不分白也。

顾广圻跋:

黄丕烈跋一:

黄丕烈跋二:

孙毓修校跋:

posted on 2025-12-31 23:16  hoxi  阅读(53)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