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蜀定理
对于任意整数 \(a,b\),一定存在非全为零的整数 \(x,y\) 使得
即 $$ax + by = d$$
证明
裴蜀定理的证明是构造性的(由此可见,这东西的发现是多么伟大而困难的存在),假设 \(a = k_1d, \quad b = k_2d, \quad \gcd(k_1, k_2) = 1,\quad k_1 > k_2\),如果要证:
即要证:
因为 \(k_1\) 和 \(k_2\) 互质,所以 \(k_1 \not = k_2\),所以总会有 \(k_3 = k_1 - mk_2 < k_2\),k_3 可以由 \(k_1,k_2\) 组合出来。所以一定有 \(k_i\) 就可以一直变小。最终可能分两种情况:
- 当 \(k_i = 1\) 时,此时只要凑出 \(k_i\),就可以使等式成立。
- 当 \(k_{i - 1} = m_ik_i,k_i \not = 1\) 时,因为 \(k_1\) 和 \(k_2\) 互质,如果 \(k_i\) 和 \(k_{i - 1}\) 不互质,那么 \(k_{i - 2} = m_{i - 1}k_{i - 1} + k_i = (m_{i - 1} + 1)k _ i\) 和 \(k_{i - 1} = m_ik_i\) 也不会互质,向上推,就会说明 \(k_1\) 和 \(k_2\) 不互质,不成立。
因此一定存在 \(k_i = 1\),此时等式成立,从而证明正确。(实际上上面这一步和欧几里得算法很像) 。
推广
实际上裴蜀定理可以推广到 \(n\) 个数,形式如下:
推导:
因为有
那么就有
就等于
以此类推,就可以推广到 \(n\) 个数。
扩展
\(ax + by = \gcd(a, b)\) 是 \(a,b\) 能够形成的最基本的等式,\(a,b\) 形成的其他等式都是从这个放大(或者变化)而来。
反证法:假设存在 \(ax' + by' = k\) 使得 \(k < \gcd(a,b) = d\),因为 \(d|a,\;d|b\),所以 \(a = k_1d,\; b =k_2d\),所以有 \(k_1x' + k_2y' = k/d\),又因为 \(k < d\),所以 \(k/d\) 一定是一个小数,而 \(k_1,\; k_2,\; x',\; y'\) 都是整数,因此 \(k_1x' + k_2y' \not= k/d\),与假设矛盾。因此不存在 \(ax' + by' = k\) 使得 \(k < \gcd(a,b) = d\),即:\(ax + by = \gcd(a, b)\) 是 \(a,b\) 能够形成的最基本的等式,命题得证。
这个也说明了 \(\gcd(a,b)\) 的基本性质。即等式只能由 \(ax + by = \gcd(a, b)\) 扩大而来,而不能缩小。而且因为 \(x,y\) 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如果式子要扩大,就必须扩大整数倍。
综上,我们可以推出,凡是形如 \(ax' + by' = k\) 的等式,\(k\) 一定能被 \(\gcd(a,b)\) 整除,否则等式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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