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简中见真,于行中悟道——读《大道至简》有感
“于简中见真,于行中悟道”在我决定写这篇读后感时,这个题目我就琢磨了十分钟,这确是我对于这本书感悟的一个总结,可为何想这么长时间,且让我娓娓道来。
今早是我第二遍读完这本书,按我最初的预想是读完3到4遍后再写这篇读后感,可我思考良久,还是决定立刻写下。初读周爱民先生的《大道至简》,像在暴雨后走一条被冲刷干净的山路 —— 那些被技术细节、管理术语掩盖的本质,突然露出了清晰的轮廓。前三章从编程的本源谈到方法的诞生,再落到团队的核心,字字都在说 “简”,却又在 “简” 中藏着千回百转的思考。
书中用 “愚公移山” 解编程的精义,让我心头一震。愚公 “毕力平险” 的目标里,藏着编程最根本的逻辑:顺序、分支与循环。他说 “虽我之死,有子存焉”,是分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是循环;“扣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是顺序。原来两千年前的寓言,早已说透了编程的本质。
这让我想起刚学习时的自己。那时总痴迷于 “招数”:今天学 这,明天练那 ,以为多掌握几种语法就能成高手。有次我埋头写了上千行代码,嵌套了五层 if-else,调试时像在乱麻里找线头。后来老师看了直摇头:“你这不是在编程,是在堆石头。” 当时不懂,如今读至 “程序 = 算法 + 结构” 才恍然 —— 我只在意 “怎么写”,却没想过 “为什么这么写”,就像愚公只知凿石,却没想过石头能不能用更巧的法子移走。
书中说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正是多数初学者的困局。编程的 “道”,从不在语法的繁简,而在对逻辑的通透。就像愚公若懂 “山不加增” 的本质,或许不必 “子子孙孙无穷匮”—— 解决问题的关键,从来是看透问题的核心,而非重复机械的劳动。
“是懒人造就了方法”,这话初听像玩笑,细想却藏着大道理。书中讲李冰 “积薪烧之” 碎石,说他若像愚公般埋头凿石,断不会发现 “火烧水激” 的巧法。
“过去我们团队有个陋习:把所有代码塞进一个文件。有次做一个电商后台,十万行代码堆在 “main.java” 里,找一个函数要翻上百页。新人接手时,光理清楚调用关系就花了两周。那时我们还沾沾自喜:“看,我们的代码多‘集中’。” 直到老陈偷偷把代码拆成 “订单”“支付”“用户” 三个模块,每个模块再分拆成数据层、逻辑层,调试效率陡然提升。我们才明白:所谓 “懒”,是对低效的反抗;所谓方法,是懒人对 “如何少干活多成事” 的琢磨。”
书中说 “一百万行代码可以写在一个文件里,但没必要”,恰是这个道理。方法从不是凭空来的,是被 “懒得重复劳动” 的人逼出来的。就像李冰若不烦 “凿石之苦”,便不会有 “烧石之法”;程序员若不嫌 “翻文件之累”,便不会有 “模块化” 思想。真正的 “懒”,是看透 “重复” 的无意义,在看似必须的劳动里,找到那条 “少即是多” 的路。
“三人为众”,书中说团队的关键从不是规模,而是 “谁来担责”。春秋时李离 “过听杀人” 便伏剑自刎,而如今多少项目经理把 “项目失败” 推给 “需求变了”“团队不行”?这让我想起前公司的一个项目:三人小组开发一个 CRM 系统,组长是技术最强的小张,却总在出问题时说 “这是小王写的模块”“小李没测仔细”。三个月后,团队散了,项目黄了。
那时我们总以为 “技术强的人就该当领导”,就像书中说的 “程咬金定了瓦岗寨,却不是将帅之才”。团队需要的不是 “能打” 的人,而是 “敢扛” 的人。李离说 “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这话放在团队管理里,就是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
书中还讲了 Y 公司做 ISO 体系的教训:制度写了厚厚一本,却让没工程经验的人当监督员,最后手册成了挡阳光的工具。这多像我们过去搞 “敏捷开发”:每天站会、迭代计划一个不落,却没人真的关心 “用户要什么”。制度若脱离了 “人” 与 “事” 的本质,再完美也是空壳。团队的 “道”,从来不是 “有多少规矩”,而是 “规矩为谁定,谁来守规矩”。
看这本书像在看一面镜子:照见自己曾痴迷于 “术” 而忽略 “道”,照见团队曾困于 “形式” 而忘了 “本质”。周爱民先生说 “大道至简”,这 “简” 不是简单,是剥离表象后的核心 —— 编程的核心是逻辑,方法的核心是效率,团队的核心是责任。
往后编程,当问自己 “这行代码的逻辑是什么”,而非 “用了什么语法”;做团队,当问 “我能担什么责”,而非 “我有什么权”。毕竟,所有复杂的问题,最终都要回归简单的本质;所有迷茫的时刻,都藏着 “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的答案。
写到这里,我其实觉得我的《大道至简》的读后感,就可以over了,如果你有耐心读到这里,你肯定会疑惑,因为这些不过是前三章的内容。我觉得不往下写不是我偷懒或是没有感悟,毕竟花了二十多天来读这本书(期间虽然出去旅游,娱乐,并不是全天在读,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不一定喜欢写代码,但一定喜欢看书,刚接触这门专业的我,将老师推荐的这本书视为“神书”)。我当然可以继续从我的读书笔记里摘我的感悟关于 “沟通的本质”“过程与工程的割裂”“从编程到工程的跃迁” 等内容,好好写写对于一个核心问题:软件工程的 “简”,究竟藏在技术里,还是藏在对 “人” 与 “事” 的通透理解里?
例如:“、沟通的本质:别让 UML 变成甲骨文:
书中说 “客户不会用 C,难道就会用 UML 吗?”,这话像一记耳光,打在很多沉迷工具的团队脸上。曾见过一个项目组,为了 “专业”,用 UML 画了 300 张用例图,客户对着满屏的箭头和方框直摇头:“我只想知道,这个系统能不能让我少算三次账。” 最后项目延期,大家还在争论 “状态图的箭头方向画反了”。
这让我想起书中 “甲骨文做项目文档” 的比喻。甲骨文里的 “家” 是 “屋下有猪”,边界清晰;“众” 是 “日下三人”,关系明确 —— 但如果对着牧民讲 “家” 的甲骨文,他只会关心 “牛羊能不能进屋”。沟通的关键从不是工具够不够 “高级”,而是能不能让对方 “接得住”。
就像愚公 “聚室而谋”,没用什么模型语言,一句 “吾与汝毕力平险” 就统一了目标。真正的沟通,是把复杂的需求翻译成彼此能懂的话:对客户说 “这样做能省 30% 的时间”,对开发说 “这个逻辑可以拆成三个函数”。工具是船,目的是渡河,若为了船的华丽而忘了渡河,再精致的 UML 也只是摆设。”(像以上这一段就是我从笔记里直接Ctrl+C来的)
我选择不这么往下写,主要原因是我再第二遍读时越发觉得读后面几章感到很吃力,很多的专业词汇,很多的关于软件工程发展的小故事,都需要我花费大量时间去查资料才能理解意思。这也多亏自己假期前面的时间很充裕。但这不禁让我思考老师的用意,对于初学者,书中的道理哪怕全明白了,也不见得能很快的运用上,尤其是后面的内容,恐怕要到了工作中才能有那种切身的体悟。《大道至简——软件工程实践者的思想》一如它的名字是一本讲思想的书,于我这个小白而言,最重要的是由它开始去了解软件工程这个专业,并且有了一个思想的引路人。我会像作者周爱民先生所说的“知之,好之,乐之,我希望读者可以轻松的讲这本小书读完,然后便可以束之高阁了”,但当我以后真正踏入此行,也会将它放在手边或者桌面上,回味这一段奇妙的思想之旅。
最后,让我用书中的最后一句来作为我读后感的结尾:“思想已经领悟,文字的,纸质的东西还有什么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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