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进化论

一、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能否归结为进化论?
马克思与恩格斯高度重视达尔文的发现,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他们重视的主要是达尔文为人类起源和最初社会的发生提供了唯物主义的经验材料,即用以反对唯心主义人类学观点的"自然史"材料,而不是什么方法论上的新洞见。1860年12月,马克思读完《物种起源》后致信恩格斯,说这本书"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自然史的基础"。次年1月他又在致拉萨尔的信中说,可以把它"当作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自然科学根据"。两处措辞都是"基础"和"根据",即地基意义上的支撑,而不是方法本身。
马恩对达尔文学说被搬回社会领域的做法,始终保持清醒的警惕。1862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讽刺说,达尔文在动植物界"重新认识了他自己的英国社会及其分工、竞争、开辟新市场、'发明'以及马尔萨斯的'生存斗争'"。1875年,恩格斯在致拉甫罗夫的信中说得更尖锐:达尔文的生存斗争学说,不过是把霍布斯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竞争学说和马尔萨斯人口论从社会搬到生物界;再把它从生物界搬回社会,宣称它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规律,这套把戏的幼稚一目了然。可见马恩不仅没有把进化论当作历史方法,反而看穿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循环论证,即先把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投射到自然,再以"自然规律"的名义为资本主义辩护。
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更明确地为自己设定了一个目标:阐明人类史为什么能够脱离进化论意义上的自然史,发生质变,并获得自身特有的规律。他写道,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以自身的存在引起自然界的变化;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使自然界服务于自己的目的,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最终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是劳动。恩格斯关心的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断裂,而不是连续。这足以证明,马恩并不赞成把自然史与人类史片面等同。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一个注释中也借维柯的话说,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自然史则不是。
从思想发展的时间线看,历史化、社会结构的变迁、历史的断裂与质变,这些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几乎全部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哲学的贫困》(1847)和《共*党宣言》(1848)时期就已经得到提出。而《物种起源》直到1859年才出版。从时间上的先后看,也能够清晰地证明马克思的方法并非源于达尔文。至于为何两者在结构上同样并不同构,这一点有待下文从内容层面论证。
还可以从反面看。今天的社会科学中,进化论式的论证随处可见。阿尔钦和弗里德曼认为,即便经济主体并不真的计算最优,市场竞争也会淘汰偏离利润最大化的行为者,存活下来的行为"仿佛"是理性的,以此为新古典主义的理性人预设辩护。心灵哲学中,以进化来解释意识、反对身心二元论的论证也屡见不鲜。倘若马克思的方法论就等同于进化论,那么"马克思主义者"这顶帽子恐怕要戴到弗里德曼头上去了。因此可见,进化论式的思维至多是唯物主义的一种一般形式,远不足以构成马克思主义方法的特征。

二、生物进化模式与其简化
因此,与其再重复两者的相同之处,当下更重要的问题是阐明马克思主义相对于进化论的超越性和优越性。
在我看来,最根本的差异在于:进化论把事物的发展看作外生的、单向作用的过程,辩证唯物主义则要求把事物的发展看作内生的、双向作用的过程。前者只在作为后者的简化时才是正确的。当反作用小到可以忽略时,双向模型就退化为单向模型。这种退化有其合理的适用范围,但不能反过来把近似当作本质。
前社会的生物进化正是这种简化成立的典型领域。物种通过基因的改变来适应环境,而环境自身的剧烈变迁,如冰期的进退、大规模火山活动、小行星撞击,生物是无力施以反作用的。诚然,部分生物也能在一定范围内改造所处环境以利于生存:鸟类筑巢,河狸筑坝,白蚁建造调节温湿度的巢丘。但这些活动尺度狭小,而且大多以"刻在基因中"的、本能直观的方式进行。一只河狸筑坝的方式与它的祖先并无二致,它的技艺不会经由经验积累而代代迭代改进。
因此,对这一阶段发展规律的分析,可以合理地采用如下模式:某种外生变化(地质的、气候的、天文的)冲击生物,生物以个体的死亡和世代的更替来适应这一冲击;这些变化在生物史(而非行星学)的尺度上近似没有规律;适应依靠同样随机的突变—筛选过程发生,并保持相当程度的单向性,即环境塑造物种,而非相反。
少数必须考虑双向作用的情形则作为特例处理。最著名的是约二十四亿年前的"大氧化事件":蓝细菌的光合作用彻底改变了地球大气的成分,进而改变了此后全部生命演化的条件。但即便在这类特例中,任何生物个体也只是毫无自觉、无从选择地参与这一双向工程。蓝细菌并不"知道"自己在改造大气,更谈不上为此调整行为。

三、人类社会再生产的二重性
人类社会全然不能按照上述模式来分析。卢卡奇的区分点出了要害:人类社会"的基础虽然就是大自然,但是这个基础越来越由于人的劳动、活动而发生变化……也越来越不再在大自然中现成地得到它的再生产条件"。生物界生命的再生产仅仅是一种适应,人类社会的再生产则包含一种至关重要的二重性。
第一重:人以目的性的实践改造和创造自身的环境。
处于一定发展阶段和特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以有目的的活动改造乃至创造他们所处的环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因为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劳动开始时就已经观念地存在着。
这种实践有两个关键特征,使它远远超越鸟类筑巢或河狸筑坝这类十分局限的活动。其一是世代的接续性:知识、工具和技艺可以通过语言、文字、教育等伊里因科夫所言作为社会活动形式的“观念东西”和物化的生产资料传递下去,后代不必从头开始,而是站在前人的成果上继续改进与不断累积。其二是对本能直观的超越:人的认识可以深入事物的本质规定,把握自然的普遍规律,并据此有意识地设计和变革自己的活动方式。由于这两个特征,实践取代了基因的接续与淘汰,成为人类适应社会环境和外部环境的主要方式。适应的载体从生物的遗传物质转移到了社会的实践过程。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德意志意识形态》则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正是对此的经典表述。

第二重:社会的运动是内生的。
社会本身的发展、运动和大多数变化,都必须理解为其自身的现实结构与活动于其中的社会主体所形成的"合力"的结果。历史的最终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同样的,社会中那些否定现存秩序、指向未来的"新基因",也必须理解为从社会内部内生地产生,并外化为一定的阶级结构和斗争形态的萌芽。正如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在封建社会内部,在城市行会、商人资本和农村雇佣劳动的缝隙中逐步孕育的,它们并不是某种神秘的、像小行星之于恐龙那样不可捉摸的超越因。
甚至看似最随机、最"外生"的技术进步,其方向和速度也总是被社会自身的逻辑深刻决定。马克思早已指出,可以写出整整一部历史,说明1830年以来的许多发明,都只是作为资本对付工人暴动的武器而出现的。技术不是从天而降的"突变",而是资本在特定的阶级力量对比、工资水平和利润压力下,有选择地开发和采用的结果。杜梅尼尔与列维、福利等人对生产率历史数据的测算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资本主义的技术变迁长期呈现出劳动生产率上升而资本生产率下降的特定偏向,而这种偏向又与利润率和收入分配的变动紧密相关。技术进步的轨迹本身就是社会关系的函数。
因此,几乎在任何方面,社会都必须被理解为双向相互作用的过程。当然,相互作用并不意味着各自为自身动机和目的而行动的主体,能够有效地、自觉地决定作为总体的社会按照什么方式展开自身的矛盾和发展过程。“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关系以物与物关系的形式、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的面目与他们相对立:资本增殖的规律作为主导性的结构如同自然规律一般凭借一次次危机与破坏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

四、外在冲击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某些情况下存在近似单向的作用,即外在于狭义"社会"的作用,而其中的典型就是自然与社会的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也就是人的生物性矛盾,从来不会被消灭。只是在大多数时候,它被包含和中介在人与人的矛盾即社会性矛盾之中,成为后者的一个特殊环节,从而扬弃了自身的直接决定性和活跃性。它并没有消失,却失去了直接支配的地位,必须经由社会关系的折射才能发挥作用。
例如,大部分偶然爆发的瘟疫,在社会看来并不作为"生与死"的直接矛盾呈现,而更多是一些统计数据,是商机或选票,是对医疗制度的冲击和检验,是统治阶级生命政治的对象。自然事件在进入社会时就已经被社会逻辑重新编码了。
然而,在一定情形下,这一最根本的矛盾仍可能冲破禁锢它的文明囚笼,展现出其最为根本的决定作用。黑死病肆虐之下,恐怕没有多少人还想着赚钱或争权夺利;但即便是黑死病这样的极端冲击,其长期历史后果仍然是由社会结构决定的。如布伦纳所揭示的,十四世纪中叶的人口锐减在西欧和东欧几乎同时发生,但在英格兰,劳动力的稀缺增强了农民的议价能力,加速了农奴制的瓦解;在易北河以东,领主阶级凭借其组织优势反而强化了对农民的控制,导致"再版农奴制"。外在的自然矛盾即使一度冲破社会的中介,最终也必须重新经由社会的不同中介才能转化为历史。
一般认为,这类外在作用在社会发展中的比重会随着发展过程本身而逐渐下降。但在资本主义无限增殖、无限扩张的逻辑下,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会对这一规律的外推提出异议。然而,自然矛盾之所以重新变得尖锐,也恰恰是资本主义这一特定社会关系内生的结果,其依然处在双向作用的框架之内。

五、总结与后果
由此可见,辩证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观与生物学的进化论观点,在四个方面有着决定性的不同:
其一,环境。进化论中的"环境"是外生的、给定的;社会则必须被理解为内生的,并在很大程度上自我决定。
其二,变异。"突变"不再是随机的生物过程,而是根植于社会自身的发展逻辑,包括阶级结构、积累动力和斗争形势。
其三,适应。适应的机制由世代更替、传递基因的自然过程,转变为改造自然与社会、展开阶级斗争的现实运动。
其四,总特征。全部过程的总特征由单向转变为双向,并且这种双向作用具有目的性、累积性和社会中介性。
只有以这种方式理解人类社会的"进化",才能真正把握其本质特征。倘若把两者机械地类比,必然陷入一系列似是而非的谬误。以下试举数例。
第一,以"进化"解释经济主体的特征。这会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下特定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永恒化为人性的本质。逐利、计算、竞争,本是特定历史条件塑造的行为模式,却被说成是竞争性选择必然筛选出的"自然"属性。同时,正如后凯恩斯主义者所批判的,资本主义结构中内生的习惯性和社会性因素,如惯例、预期的传染和所谓"动物精神",也就在这一过程中被巧妙地遮蔽了。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经济"进化"在论证的最开始就被等同为生物界那种清晰明白、以延续基因为唯一目的的进化:既然生物进化有一个确定的"适应度"标准,经济进化便被默认也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即利润或效用的最大化。然而,这个标准本身恰恰是特定社会关系的产物。正如恩格斯所讽刺的那般,先把资本主义的竞争原则投射到自然界,再把它作为"自然规律"请回社会里。
第二,从生物进化而非个体社会性的角度研究意识的起源。这类研究终究难以看清以下因素对自我意识形成的构成性作用。对象化劳动,人在自己的劳动产品中直观到自身;劳动中对自然普遍规律的把握;社会符号系统;以及劳动日益社会化、分工化的过程。这些不是附加于大脑进化之上的外部条件,而是自我意识得以生成的内在环节。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生物进化为意识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器官,却不能单独说明意识的内容和结构。
第三,保守制度主义者对生物学类比的偏爱。一部分过分喜爱生物学类比的保守制度主义者,其困难同样在此显现。他们把新旧生产关系之间激烈的、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误认为生物界那种靠生老病死自然完成的更替,仿佛旧制度会像衰老的个体一样自然死去,新制度会像幼体一样自然长成。他们还把这一过程的总裁判指定为表面上不以社会意志为转移、自由而公正的"技术进步"。但如前文所述,技术进步的方向和速度本身就是社会关系和阶级斗争的产物,这个"裁判"从一开始就不是中立的。把技术进步奉为历史的仲裁者,实际上是把现存统治秩序对技术路线的选择,伪装成自然的、无可争议的选择。
即便单家企业在经济总体环境中的生存考验这类问题仍可以套用生物进化论框架,因为单个企业相对于整体规模微不足道,经济环境对它而言近似外生,当我们想把它们加总起来时,这一方法论许可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此时环境本身恰恰是每个企业的微小决策的总和。正如不能因为 dx 趋近于零,就认定积分结果仍然可以忽略为零一样。个体层面可以视为外生的环境,在总体层面必然成为内生变量。在这里,进化论框架的失效恰恰源于它的核心预设,即环境的外生性,在总体层面不再成立。

posted @ 2026-10-18 00:54  Gray_Goo  阅读(8)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