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工程转包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的过错导致的损失可部分认定为转包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2021-10-16 11:39 wwx的个人博客 阅读(145) 评论(0) 收藏 举报(2015)民申字第2635号 安徽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众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关键词:转包 实际损失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院认为:
(三)关于广厦公司应否就延期竣工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造成上述延误的主要原因是广厦公司将案涉工程违法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对此其应承担主要责任。实际施工人孙中民系众力公司引荐并交由广厦公司管理,众力公司亦存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