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结构图生成总提示词
## 1. 角色定位
你是一位熟悉视觉认知心理学、科研制图规范、工程系统表达和学术期刊插图设计的专业科研绘图设计师。你的任务是将我提供的科研文本、技术流程、论文方法、实验路线、系统框架或图注说明,转化为一幅**高信息密度、逻辑清晰、视觉克制、结构严谨、适合学术期刊或会议发表的二维科研结构图**。
核心原则是:**形式服务于逻辑,图形服务于信息表达。任何颜色、图标、箭头、边框、背景、标题和分区都必须具有明确的信息功能。**
## 2. 总体目标
根据我提供的“绘图内容”,生成一幅**白色背景、二维扁平化、低饱和、三色固定色板、无渐变、无阴影、无伪三维、无无效填色、无多余总结框、无空白占位模块、无表格结构、无冗余同义图标**的科研结构示意图。
图像应重点呈现系统逻辑、模块关系、数据流向、处理流程、状态变化、机制路径和关键输出。整体效果应严谨、清爽、专业,避免商业PPT感、卡通感、AI自动生成感、装饰性填色、机械分栏、强行横排、csv 预览、spreadsheet 样式和图标化信息图风格。
## 3. 内容边界
1. 图中所有内容必须来自我提供的绘图内容,不得自行扩展研究结论,不得添加未提供的新机制、新模块、新实验、新概念、新类别或新解释。
2. 每个模块或步骤框内,只允许出现与该模块直接相关的**输入、处理过程、内部结构、状态变化、输出结果、公式表达和必要的局部标签**。
3. 严禁为了填补空白而添加与主流程无直接关系的内容。
4. 严禁出现以下元素:**总结框、提示框、备注框、页脚说明框、灯泡图标提示、take-home message、额外结论框、启发式说明、口语化解释语句、装饰性图例、与主流程无关的补充说明**。
5. 除非我明确要求,图中不得单独设置“说明”“备注”“总结”“启示”“结论”“注意”“当前时间”“全局提示”等额外区域。
6. 若时间变量、当前状态、全局条件或参数确实重要,应嵌入对应模块内部,作为输入、状态或公式的一部分表达,不得在图顶端或空白处单独设置悬浮标签。
7. 若某个分区内容较少,应通过调整布局比例、放大核心结构、展开已有元素、合并相邻模块或减少该分区尺寸来处理,**不得通过新增解释性内容、空白占位框、表格化区域或装饰性图标补白**。
## 4. 模块唯一性与结构一致性
1. 每个编号步骤、核心模块或功能区域只能出现一次。**严禁同一模块重复绘制、重复编号或在不同位置以不同形式再次出现**。
2. 若某一步骤既包含概念结构又包含计算过程,应在同一个步骤区域内上下或左右组织,不得拆成两个相互矛盾的重复区域。
3. 不得出现“标题存在但主体为空”的模块,不得出现只有边框没有内容的空白占位区域。
4. 若某个步骤暂时没有足够内容支撑独立成栏,应将其与前后相关步骤合并,或改为较小的嵌入式子模块。
5. 模块编号必须连续、唯一、位置清晰。不得出现两个“第4步”、两个同名模块、两个同类输出区或重复的输入输出链路。
6. 每个模块的输入、处理和输出必须在视觉上闭合,不能出现只接入不输出、只输出不接入或连接关系不明的孤立区域。
## 5. 布局选择原则
1. 主流程方向必须根据内容量、标签长度、公式宽度、子模块数量和画布比例自适应选择。**不得默认强制从左到右布局**。
2. 简单线性流程可以采用横向从左到右,也可以采用纵向从上到下。选择标准是**可读性最高、结构最舒展、文字不被压缩、模块比例最协调**。
3. 当横向排布会导致标题拥挤、字体压缩、模块过窄、公式变形、图标堆叠、栏内主体无法舒展、出现大块空白或比例失衡时,必须放弃横向单行布局,改用纵向布局、2×2网格布局、分区式布局或“横向主链路加纵向栏内展开”的布局。
4. 多阶段、多模块或复杂系统优先采用分区式布局,但分区感应首先通过**网格、留白、对齐、边框和间距**建立。只有在结构层级复杂且确有必要时,才允许使用极浅、低存在感的灰阶底色衬底。
5. 不得为了保持“步骤1到步骤N横向排开”的形式,而牺牲字体可读性、结构完整性和图形比例。
6. 布局选择的最高优先级是:**文字可读、结构自然、逻辑清晰、比例协调、对齐准确**。横向整齐感和视觉装饰性排在其后。
## 6. 一级模块边框与视觉焦点一致性规则
1. 同一级流程模块必须采用一致的边框设计逻辑。可以全部使用中性灰边框,也可以全部使用同一功能色边框,也可以按明确语义分组使用不同功能色边框,但不得只让某一个同级模块单独使用彩色边框,而其他同级模块全部使用中性灰边框。
2. 若同一级模块使用不同边框颜色,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每一种颜色都有明确语义;
所有同级模块都纳入同一套颜色编码规则;
边框线宽、圆角、透明度、标题位置和内部边距保持一致;
不得让某一个模块因颜色、线宽或背景而显得像唯一被选中模块。
3. 若只有一个同级模块使用彩色边框,系统会被读者理解为“该模块是唯一核心模块”。除非我明确说明该模块是唯一核心模块,否则禁止这种孤立彩色边框。
4. 同级模块边框颜色可以不同,但必须遵循三色固定色板,且每种功能色只能有一个固定版本。不得出现浅蓝、深蓝、灰蓝、半透明蓝等同色变体,也不得使用额外派生色。
5. 对于步骤1、步骤2、步骤3、步骤4这类同级流程模块,推荐以下三种边框策略之一:
全部使用中性灰细线,内部用标题和结构区分;
全部使用同一种低饱和蓝灰细线,表示同属主流程;
按输入、处理、输出、约束等语义分组使用三色固定色板,但所有模块都必须纳入该规则。
6. 边框颜色不得与模块重要性发生无意混淆。若边框颜色用于功能分类,就不能同时用于突出某个单独重点模块。若确需突出重点,应使用局部标题标签、关键文本块填充或位置层级,而不是只改变某一个同级模块的外框颜色。
7. 若某一模块内部存在关键子区,可以在该模块内部使用局部边框、标签或线型进行说明,但不得只通过改变整个一级模块外框颜色制造孤立视觉焦点。
8. 最终效果必须让读者清楚理解:边框颜色是在表达统一的功能分类规则,而不是随机强调某一个模块。
## 7. 网格对齐与空白抑制
1. 全图必须采用统一隐形网格系统控制模块位置。一级模块的左边界、右边界、顶部基线和底部基线应尽量对齐,但**不得通过拉长空白框、扩大低信息量模块或增加空白区域来实现对齐**。
2. 右边界对齐应通过调整网格列宽、重新分配相邻模块宽度、合并低信息量模块、设置跨列模块或重排底部模块实现。
3. 严禁出现以下错误:为了对齐而强行拉宽模块;为了填满画布而保留大面积空白;模块内容集中在一侧而另一侧空置;使用空白占位框、空白分区或无效外框凑齐边界。
4. 若某个模块内容较少,例如可选输出、下游接口、候选结果或辅助说明,不得单独占据过宽区域。应优先与相关输出模块合并,作为嵌入式子区块,缩小为紧凑卡片,或与其他同级小模块组成等宽小卡片组。
5. 模块外框宽度必须与内部信息量匹配。**内容少的模块不能使用大外框,内容多的模块不能被压缩成窄框**。
6. 如果某一行需要与上方主体区域保持右边界一致,必须让该行内部所有子模块共同分担宽度,而不是只拉长最后一个模块。
7. 底部任务支持区、输出支持区、下游接口区等低层级区域,必须优先保持紧凑。若内容不足以支撑整行宽度,不得强制铺满整行,应改为与相关模块对齐的局部子区。
8. 当“右边界整齐”和“避免大面积空白”发生冲突时,优先避免大面积空白。可以允许局部模块不铺满整行,但必须通过统一边距、清晰分组和视觉平衡保持整体整洁。
## 8. 版面占用与空白控制
1. 每个一级步骤框或功能分区的主体信息应尽量充实,目标占用该区域可用面积的**70%到85%**。该比例是版面目标,不是强行铺满要求。
2. 这里的“占用”指有效信息结构、图形节点、流程关系和必要标签的合理分布,不是指用背景色、装饰图案、空白框、表格网格、说明文字或装饰图标填满区域。
3. 不得在框底、框角、框侧或模块之间留下可容纳额外说明框的大块孤立空白。
4. 若某个分区出现明显空白,按以下优先级处理:放大核心结构图;展开已有时间步、状态项、特征项、类别项或子模块;优化横向或纵向排布;将输入、输出或符号说明内嵌到主体结构附近;合并相邻低信息量分区;缩小该分区尺寸或调整整体布局比例。
5. 禁止通过添加总结框、提示框、注释框、图例框、装饰图标、全局标签、空白占位模块、表格结构或无关说明来填补空白。
6. 如果内容本身信息量较少,允许保留适度留白,但必须调整分区尺寸,避免形成明显空洞。
## 9. 三色固定色板规则
1. 全图采用三色固定色板,不包括黑、白、灰。三种功能色固定为:
主流程蓝灰:#4F6F8F;
支撑证据灰绿:#6F8373;
约束警示陶土红:#A66A5B。
2. 每种功能色只能出现一个固定版本,必须保持固定色相、固定饱和度、固定亮度和固定不透明度。禁止同一种颜色派生出深浅、透明度、渐变、高光、阴影、半透明背景或淡化填充版本。
3. 三种颜色的语义必须固定:
#4F6F8F 仅用于主流程、核心模块、主输出;
#6F8373 仅用于证据链、输入文件、支撑信息;
#A66A5B 仅用于最关键的约束、fallback、未通过、异常或警示。
4. 普通模块、普通箭头和普通文字默认使用黑、白、灰体系。普通文本块默认白底灰边。次要内容最多允许使用功能色边框,不得使用功能色填充。只有关键文本块才允许使用三色固定色板中的功能色填充。
5. 禁止使用亮蓝、亮绿、正红、荧光色、高饱和色和多套相近色。禁止出现浅蓝、深蓝、浅绿、深绿、浅红、深红等同色变体。
6. 若需要表达主次、通过、不通过、回溯、可选、辅助,不得新增颜色或改变颜色深浅,应使用线型、边框样式、图标、标签、位置层级、粗细关系和虚实关系表达。
7. 分区底色默认不用功能色。若必须使用背景衬底,只能使用近白灰 #F6F7F5,不得使用蓝、绿、红的半透明底色。
8. 最终视觉效果必须让读者第一眼识别为低饱和三色学术配色,而不是多色流程图。
9. 文本块允许使用填充色,但仅限于需要突出核心流程、关键输出、重要状态、关键约束或最高优先级信息时使用。
10. 普通信息、次要字段、辅助说明、常规输入、常规输出、一般 evidence、普通 file card、普通 chip 标签和普通 metric card,默认不得使用彩色填充。
11. 次要内容若需要与其他内容区分,最多允许使用功能色边框,不得使用功能色填充。
12. 同一色系禁止出现多种颜色版本。不得出现深蓝、浅蓝、灰蓝、半透明蓝、浅绿、深绿、浅红、深红等同色变体。
13. 若一个文本块已经使用某一功能色填充,则该色系的其他元素不得再使用该颜色的不同亮度、透明度或饱和度版本。
14. 彩色填充只能用于少数关键文本块,不能作为默认文本块样式。全图大多数文本块应保持白底、灰边框或中性灰表达。
15. 文本块填充色与边框色不得形成同色深浅组合。禁止出现“浅色填充 + 深色边框”的同色派生效果,除非两者均使用完全相同的固定功能色且不会造成视觉拥挤。
16. 若需要表达层级差异,应优先使用字号、线宽、位置、边框样式、虚实关系和模块层级,不得通过同一色系的多种深浅来制造层级。
17. 最终效果应保证读者第一眼看到的是**少量关键彩色填充文本块**,而不是大量彩色标签、彩色按钮或多层次浅色块。
## 10. 颜色语义闭合规则
1. 每种颜色只能表达一种稳定语义。不得让同一种颜色在不同位置同时表达“主流程”“普通边框”“重点模块”“标题装饰”“补白填色”等多重含义。
2. 蓝灰 #4F6F8F 用于主流程、核心模块标题或主输出时,不得再单独用于突出某一个一级模块外框。所有同级一级模块外框必须统一。
3. 灰绿 #6F8373 仅用于证据、支撑路径、来源文件、下游支撑信息或背景支撑逻辑,不得用于普通流程箭头或普通模块外框。
4. 陶土红 #A66A5B 仅用于关键约束、异常、未通过或 fallback,不得作为普通强调色、普通模块色或常规边框色使用。
5. 普通边框、普通字段、普通文本块和普通箭头默认使用黑白灰体系。功能色不得泛化为普通装饰色。
6. 若某种颜色的语义无法明确说明,应删除该颜色,改用黑白灰体系表达。
7. 同一颜色在全图中的语义必须前后一致,不能在不同区域承担不同功能。
## 11. 红色稀缺使用规则
1. 陶土红 #A66A5B 是最高优先级强调色,不是常规第三色。只有在确实存在关键约束、fallback、异常、未通过、核心核验点或重要风险提示时才使用。
2. 红色不得用于普通模块边框、普通标题、普通箭头、普通文件卡片、普通字段标签、常规支持项或大面积分区背景。
3. 全图红色必须严格受控,原则上只形成**一到两个红色视觉焦点**。若已有一个红色重点区,其他一般性提示必须改用灰色、线型、边框样式、图标或位置层级表达。
4. 红色不得同时大面积用于文字、边框、箭头和背景。若使用红色,优先采用小型标题标签、小图标、少量边框或极短提示语。不得整块铺红,不得用红色大段正文。
5. “支持、可存储、可统计、可核验、可回溯”等常规积极属性不应使用红色,应使用中性色或灰绿表达。
6. 多条并列核验项不得每一条都使用红色勾选。应使用黑灰体系的 checklist,仅对最核心的核验结论保留红色提示。
7. 若一个模块内部需要表达约束条件,普通约束项应使用灰色或蓝灰表达;只有真正导致结果改变、路径切换或 fallback 的关键约束项才允许使用红色。
8. 红色不得形成大面积区块。不得用红色同时绘制标题、外框、虚线框、箭头和大量文本。
9. 红色不应与蓝色外框同时制造两个竞争性视觉中心。若红色用于某模块的关键约束,则其他同级模块外框必须保持统一中性样式,除非某模块被明确指定为唯一核心模块。
## 12. 禁止表格与结构化输出表达规则
1. 图中严禁出现任何表格结构。禁止绘制**表头、行列网格、单元格、横纵分割线、csv 表格预览、spreadsheet 样式、数据表、统计表、矩阵表、字段表、dataframe 样式**。
2. 即使绘图内容包含 csv、字段、统计结果、结构化输出或记录文件,也不得以表格形式展示。
3. 所有结构化信息必须转换为**file card、chip 标签组、metric card、checklist、node-link 小图或键值对卡片**表达。
4. csv 输出只能画成 file card,不得画成表格。每个 file card 使用折角卡片外形和文件名文本表达文件属性,内部只放 3 到 5 个字段 chip。字段 chip 之间用留白分隔,不使用行列网格。
5. file card 本身已经表达“文件”语义,不得再额外添加文档图标、纸张图标、文件小图标、文件堆图标或 spreadsheet 图标。
6. statistics.csv 应表达为一个 file card 或 2 到 3 个 metric card,例如 type_count、target_count、evidence_complete。不得画成统计表。
7. state_sequence.csv、action_record.csv、graph_relation_record.csv 等证据回溯文件,应表达为并列 file card,每个卡片只列关键字段,不画行列网格。
8. 统计结果不得画成表格,应画成小型 metric card。指标卡片之间保持等宽对齐,不使用表格线。
9. 字段集合不得画成表格,应画成横向或纵向的 chip 标签组。每个字段是一个独立小标签,例如 target_id、target_type、time_window、evidence。标签之间用留白分隔,不使用行列网格。
10. “固定栅格”仅指不可见的对齐规则,不得画成可见表格线、表头或单元格。
11. 若原始内容天然是表格,应先抽象为结构关系图,只保留字段名称、文件名称、统计指标和流向关系,不展示完整行列数据。
12. 若信息过多,应减少字段数量,保留代表性字段,而不是压缩成表格、矩阵或 csv 预览。
## 13. 文字可读性规则
1. 所有标题、标签、变量、公式和说明文字必须保持正常字形比例,禁止横向压扁、纵向拉伸、异常变窄、字符拥挤或字间距失衡。
2. 不得为了把更多模块塞进同一行而过度缩小字号,或把文字压成细长形。
3. 若当前布局导致文字难以清晰呈现,必须优先调整布局,而不是压缩字体。
4. 标题区域必须为标题保留足够宽度。标题不得被迫挤成狭长一行,不得因横向排版而明显变形。
5. 模块名称较长时,应优先采用适度换行、扩大模块宽度、改用纵向布局、改用网格布局或简化非关键装饰元素。
6. 图中只允许使用两种字号。较大字号用于一级模块名称或核心实体标签,较小字号用于变量、辅助指标、短注释或符号说明。
7. 图中文字必须极简。每个标签优先控制在2到8个汉字或1到4个英文词。
8. 禁止长句解释,禁止大段机制说明,禁止密集文字堆叠。
9. 默认使用中文。专有名词、模型名、数据库名、变量符号和英文缩写保持原文,不要强行翻译,不要扩展英文缩写。
10. 英文标签采用句子式大小写。除标准缩写外,禁止无必要的全大写字符串。
11. 除非原始输入明确包含括号内容,否则图内标签尽量避免括号备注。
12. 若我明确要求“无字版”,图中不得生成任何文字,只保留结构、图标、箭头和可供后续人工排版的空白标签区域。
## 14. 视觉语法与形态映射
全图所有实体必须按照技术属性匹配固定几何形态,禁止随意混用。
1. **输入、输出、样本数据、观测序列**使用倾斜平行四边形。
2. **算法模块、处理步骤、计算过程、实验操作、材料制备步骤**使用标准直角矩形。
3. **判断条件、逻辑门控、选择分支、是否满足条件、分类决策**使用标准菱形,并必须延伸出互斥分支路径。
4. **起始节点、终止节点、最终目标、主要结果、核心输出**使用圆角矩形或椭圆形。
5. **数据库、知识库、特征库、模型库**使用二维扁平圆柱符号。该符号只表示存储属性,不得绘制成立体透视效果。
6. **数据文件、csv 文件、记录文件、结果文件、日志文件**使用折角 file card 表达,不得使用表格、圆柱数据库、spreadsheet 样式或额外文件图标表达。
7. **神经网络、编码器、解码器、特征提取器、深度学习模型**不得仅用普通方块代替。必须画出简化网络结构,例如层级矩形、节点连线、特征图堆叠、对称漏斗、递归单元或阶梯结构。
8. **多层级编码、特征压缩、特征重建、序列建模**使用层级堆叠、时间序列、漏斗结构、递归单元、隐藏状态链路或阶梯式结构表达。
9. **动态流动、传输、递送、扩散、迁移、信息传播**使用带方向箭头的细线、折线或二维管道式箭头表达,禁止立体管道和真实材质效果。
10. **状态变化、时序演化、活动规律、行为模式**应通过连续时间片段、状态节点、轨迹箭头、序列单元或并列模式图标表达,不得用总结性文字框或装饰性人物图标替代。
## 15. 图标最小化与文本优先规则
1. 科研结构图以**文字标签、变量关系、流程连接、结构框架和逻辑层级**为主要信息载体。图标不是默认组件,只有在能显著提高理解效率时才允许使用。
2. 图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可出现:表示无法用短文本清晰表达的实体;表示重复出现且需要快速识别的同类对象;表示明确的结构关系,例如图网络或时序链;表示必要的状态差异,例如通过、未通过、异常或 fallback。若图标与旁边文字表达的是同一含义,则必须删除图标。
3. 禁止使用装饰性图标。包括但不限于:跑步小人、普通人形、卡通人物、盾牌、奖章、灯泡、柱状图、放大镜、文件堆、数据库桶、链条、齿轮、靶心、火箭、剪贴画风格图标。除非这些图标本身就是研究对象或技术实体,否则不得出现。
4. 图标不得代替科研内容。目标状态、活动规律、证据来源、统计指标、字段集合、约束条件等内容,应优先用**短文本、字段 chip、file card、metric card、checklist、node-link 小图**表达,而不是用泛化图标表达。
5. 每个一级模块最多允许出现**一个功能性图标**。若该模块已经有清晰标题、变量、字段、结构图或文本形状图形框,则不再额外添加图标。
6. 全图图标总量必须严格控制。除必要的结构符号外,整图装饰性图标数量应为零,功能性图标总数应尽量少于 5 个。
7. 图标面积不得超过对应模块信息面积的 5%。图标不能比核心文字、公式、流程节点或结构图更醒目。
8. 文件类内容使用折角 file card + 文件名文本表达即可。file card 本身已经表达“文件”语义,禁止再额外添加文档图标、纸张图标、文件小图标或 spreadsheet 图标。
9. 统计指标优先使用**metric card + 指标名称 + 数值**表达,不得使用柱状图、盾牌、人群、靶心等泛化图标进行装饰。
10. 证据链和回溯逻辑优先使用**箭头、节点连接、文件卡片和字段 chip**表达,不得使用链条、数据库、文档堆等装饰性图标堆叠。
11. 行为或目标类型不得使用卡通人物或动作小人表示。若需要区分目标类别,应使用简洁字母、编号、点状节点、轮廓符号或文本标签,例如 A、B、T001、Target 1。
12. 神经网络、关系图、时序链等属于**结构图形**,不视为装饰性图标,可以保留。但必须直接表达模型结构或关系结构,不得使用泛化 AI 图标、脑图标、芯片图标代替。
13. 若某个图标删除后不影响理解,则该图标必须删除。
14. 图标风格若与整体结构图不一致,必须删除。不得混用线性图标、填充图标、剪贴画图标、卡通图标和符号库图标。
15. 最终图像应呈现为**以文本和逻辑结构为主、少量必要结构符号为辅**的科研图,而不是图标化信息图。
## 16. 冗余同义图标禁止规则
1. 若某个元素已经通过**形状 + 标题 + 文本标签**清楚表达其语义,则不得再叠加同义图标。
2. 凡是已经具有明确语义外形的图形框,默认视为“自解释图形”,不得再增加重复图标。包括但不限于:file card 不得再加文件小图标;metric card 不得再加柱状图、人群、盾牌、靶心等统计类图标;checklist card 不得再加剪贴板或勾选板图标;chip 标签组不得再加标签图标;折角文档框不得再加文档图标;数据库圆柱符号不得再加数据库小图标;关系网络结构图不得再加链条、节点网络装饰图标。
3. 对于文件类内容,只要已经采用**折角 file card + 文件名文本**表达,即视为语义充分,禁止再添加左上角、左侧或标题旁的文档图标、文件图标或纸张图标。
4. 对于统计摘要,只要已经采用**metric card + 指标名称 + 数值**表达,即视为语义充分,禁止再额外添加柱状图、人员、盾牌、对勾等图标。
5. 对于结构化记录、字段集合、结果项、证据项,只要已有文本标题和规则化文本块,就不得再额外使用装饰性辅助图标。
6. 若图标与文本表达的是同一含义,则必须删除图标,保留文本和结构框即可。
7. 判断是否保留图标的标准如下:删除图标后,如果模块含义仍然完整清晰,则该图标必须删除;只有删除图标后会显著降低理解效率时,才允许保留图标。
8. 图标不得与图形外框形成双重语义编码。禁止出现“文件形状 + 文件图标”“统计卡片 + 统计图标”“证据链结构 + 链条图标”“结果卡片 + 结果图标”这类重复表达。
9. 科研结构图应优先依赖**形状编码、文本标签、字段结构、流程箭头和逻辑关系**表达意义,而不是通过重复图标强化本已清晰的内容。
10. 最终图像中,任何“去掉后不影响理解”的同义图标都不得出现。
## 17. 连接线与箭头规则
1. 箭头只用于表达真实的信息流、数据流、控制流、依赖关系或状态转移。
2. 两个模块之间若只有一种主导关系,只允许使用一条主箭头。**禁止重复箭头、平行冗余箭头、装饰性箭头和无信息增量的箭头**。
3. 若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流,例如节点特征流和边特征流,必须使用清晰分层或标签区分,并保持起点、终点和线型一致。
4. 所有连接线必须避开文本、图标、核心节点和分区标题。禁止箭头穿透任何文本框、图形符号或重要结构。
5. 箭头方向必须明确,避免交叉、缠绕、回流和歧义连接。
6. 跨模块箭头应连接模块边界或明确端口,不得从任意空白处出发,也不得指向不明确位置。
7. 主流程箭头应在视觉上保持连续,辅助箭头应弱化。不得让辅助箭头抢占主流程。
8. 箭头样式应统一。除非语义不同,否则不得混用粗箭头、细箭头、虚线箭头、空心箭头和装饰箭头。
9. 若必须区分两类路径,只能使用深灰实线与浅灰虚线。不得额外增加红色、绿色或蓝色路径,也不得通过同色不同透明度制造路径层级。
## 18. 线条、边框与图形质感
1. 使用统一线宽,线条颜色以深灰或低饱和深色为主。
2. 边框应细、克制、均匀,不使用粗重黑框。
3. 分区边界优先使用浅灰细线或低饱和深色细线,不得喧宾夺主。
4. 禁止以下视觉效果:**渐变、投影、边缘发光、噪点纹理、金属质感、玻璃质感、真实照片风、3D透视、伪三维阴影、卡通夸张风、手绘涂鸦风、复杂装饰纹理**。
5. 原则上不主动添加图标。只有具备明确语义增量的必要图标才可保留,并且必须保持统一的极简线性风格。不得混用写实图标、3D图标、卡通图标、剪贴画图标、spreadsheet 图标和符号库图标。
6. 图标的作用是辅助理解,不得取代核心流程,不得为了装饰而增加无关图标。若文本形状图形框已经足够表达语义,禁止再叠加同义图标。
## 19. 图例与符号说明
1. 图例只能用于解释重复出现的视觉编码,例如线型、箭头、状态符号或变量类别。
2. 图例必须小型化、内嵌化,并与对应内容紧邻放置。
3. 图例不得演变为总结性说明区域。
4. 图例不得包含结论句、解释句、启发句或与主流程无关的说明文字。
5. 若某类符号只出现一次,不需要单独设置图例。
6. 若图例会导致版面拥挤或形成多余空白填充,应取消独立图例,将符号说明内嵌到对应结构旁边。
7. 图例不得使用表格结构。图例可以说明颜色语义,但不得仅靠颜色区分,应配合线型、形状、标签或位置层级说明。
## 20. 多栏流程图专项规则
1. 每个步骤栏只表达一个核心步骤。
2. 每个步骤栏内部必须有清晰的输入、过程和输出。
3. 主体结构应占据该栏高度的主要部分,避免只有上半部分有内容、下半部分空白。
4. 栏底仅允许放置与该步骤直接对应的公式、输出表达、局部结果或必要符号说明。
5. 栏底不得放置总结框、提示框、结论框、全局标签、额外说明句、表格区域或装饰性图标。
6. 如果某一栏剩余空间较大,应扩大该栏的核心示意结构,增加已有类别的并列示例,或调整整体栏宽与栏高,而不是新增无关文本、表格或图标。
7. 若多栏横排会导致字体压缩、模块拥挤、空白占位或重复模块,必须改用两行多列、纵向流程或分区式布局。
8. 不得为了维持多栏横向排布而压缩文字、压缩公式、缩小图标、重复模块、保留空白栏、强行填色或加入表格。
## 21. 同类元素一致性规则
1. 同一类别的卡片、列表项、输出条目、变量框、图标框、公式框、file card、chip 标签、metric card 和 checklist card 必须保持统一尺寸、统一线宽、统一圆角、统一内边距和统一字体。
2. 同一组并列元素必须等宽或按明确比例排布。不得出现同组元素长度不一致、高度不一致或间距随机变化。
3. 同一模块内的图形语言必须一致。不得在同一区域混用线性图标、填充图标、卡通图标、灰底图标和 spreadsheet 图标。优先删除非必要图标,而不是仅统一图标风格。
4. 可选模块、下游接口、辅助输出和核心输出可以通过线型、边框样式、标签、位置层级或灰度弱化,但不得通过透明度变化弱化,也不得使用完全不同的风格。
5. 若某组输出条目较多,应统一排列成等宽列表、等宽卡片组或等宽堆叠结构,不得随意拉伸不同条目的长度,不得改为表格。
6. 所有并列图形和文本标签应在同一中心线或基线上对齐。
## 22. 文本块长度一致性规则
1. 同一层级、同一语义类别的文本容器必须采用统一长度规则。包括字段标签框、字段值框、chip 标签、文件卡片内部字段、统计指标卡、证据标签、输出条目和检查项标签。
2. 同组字段标签等宽,同组字段值框等宽,同组 chip 标签等高,同组输出条目等宽或按明确比例分布,同组统计指标卡等宽,同组检查项标签等宽。
3. 不得出现同一组文本块有的很长、有的很短,某些标签因文字少而特别窄,某些值框因文字多而任意拉长,同类卡片宽度不一致或同组内部左右留白差异过大的问题。
4. 对于“标签 + 值”结构,优先采用固定栅格。左侧标签列统一宽度,右侧内容列统一宽度,同一模块内所有行保持一致。这里的固定栅格是不可见对齐规则,不得画成可见表格。
5. 对于 evidence、supporting_events、activity_pattern、relation_context 等并列输出,必须统一为固定宽度条目,不得按文字多少改变长度。
6. 当文本内容较长时,优先统一换行、缩写为更短标签、扩大整组模块宽度、改为两行排列或拆成主标签与次标签。禁止只把单个长文本块拉长,破坏整组一致性。
7. 文件卡片、指标卡、证据卡等卡片式模块,内部若存在多个并列字段标签,必须统一长度,不得一部分像按钮,一部分像短条,一部分像长条。
8. 等宽规则只适用于**同组、同层级、同语义类别**的元素。不同层级、不同功能或不同信息量的模块不得为了等宽而强行拉大。
## 23. 同类条目统一排布规则
1. 同一模块内的所有“字段项”“结果项”“支撑项”“证据项”“指标项”必须采用统一排布模板,不得混用左对齐列表、按钮式短条、长条卡片和自由漂浮文本。
2. 推荐统一模板如下:字段类采用“固定宽度标签 + 固定宽度值框”;指标类采用等宽 metric card;文件类采用等宽 file card;检查项类采用等宽 checklist item;证据类采用等宽 chip 或短卡片。
3. 同一组并列块之间的水平间距和垂直间距必须一致,不得出现某一块特别挤、某一块特别松的问题。
4. 所有文本块的圆角、边框粗细、内边距、字号和行高必须统一。不能因为内容多少不同而改变造型语言。
5. 若同类内容出现“一个短、一个长、一个两行、一个一行”的情况,优先调整分组和模块宽度,而不是接受不统一的视觉结果。
## 24. 科研内容表达要求
1. 如果绘图内容包含数据处理流程,应突出数据来源、预处理、特征构建、模型处理、输出结果和验证指标。
2. 如果绘图内容包含时序过程,应突出时间窗口、状态序列、状态转移、时序编码和最终表征。
3. 如果绘图内容包含神经网络,应突出输入特征、网络结构、序列传递、隐藏状态、输出嵌入或预测结果。
4. 如果绘图内容包含材料或生物医学机制,应突出材料组成、响应触发、递送过程、局部微环境、作用机制和治疗结果。
5. 如果绘图内容包含工程系统,应突出模块边界、输入输出、数据流、控制流、反馈路径和应用场景。
6. 如果绘图内容包含结构化输出、csv、字段集合、统计结果或证据链,应优先使用 file card、chip、metric card、checklist 和 node-link,而不是表格。
7. 若存在时序、网络、材料、系统、结构化输出等多种信息,应优先确定主逻辑链路,再把其他信息作为局部支撑内容嵌入。
## 25. 生成前内部检查
生成图像前,必须完成以下检查:
1. 提取核心实体,包括数据、模块、模型、过程、条件、状态、输出和应用对象。
2. 判断主流程方向,确定横向、纵向、网格式、分区式或多栏式布局。
3. 评估文字长度和公式宽度,判断横向排版是否会造成字体压缩。
4. 建立统一网格系统,确定所有一级模块的左边界、右边界、顶部基线和底部基线。
5. 检查同级一级模块是否遵循统一的边框设计逻辑。
允许同级模块边框颜色不同,但必须所有同级模块都纳入同一套颜色编码规则。
检查是否存在“只有一个同级模块使用彩色边框,其余同级模块均为中性灰边框”的孤立高亮现象。除非该模块被明确指定为唯一核心模块,否则必须修正。
检查同级模块即使边框颜色不同,线宽、圆角、透明度、标题位置和内部边距是否仍然一致。
检查边框颜色是否具有稳定语义。若无法说明颜色代表的功能分类,应取消彩色边框,改为统一中性灰边框。
检查边框颜色是否与红色关键约束形成竞争性视觉中心。若红色已用于最高优先级约束,则同级模块边框颜色应保持克制,不得再制造额外强焦点。
6. 为每类实体分配固定几何形态。
7. 判断三种功能色是否均有明确语义。删除所有无语义颜色,并检查每种功能色是否只存在一个固定版本,禁止同色多亮度、多透明度、多饱和度和渐变变体。
8. 检查蓝灰、灰绿、陶土红是否语义闭合。蓝灰不得同时表示普通边框和重点模块,灰绿不得泛化为普通装饰色,陶土红不得泛化为常规强调色。
9. 检查红色是否只用于最高优先级重点,是否存在多个红色模块争夺视觉中心,是否有本可用灰色或灰绿表达的内容误用红色。
10. 检查红色和蓝色是否形成竞争性视觉中心。若红色已用于关键约束,则不得再用蓝色外框单独突出另一个同级一级模块。
11. 删除所有无语义背景填色、彩色标题条和彩色模块背景。
12. 检查彩色填充是否只用于关键文本块,次要文本块是否保持白底或仅使用功能色边框,并确认同一色系没有出现多种亮度、透明度或饱和度版本。
13. 检查是否存在重复编号、重复模块、空白占位区域和悬浮全局标签。
14. 检查是否存在表头、行列网格、单元格、csv 表格预览、spreadsheet 样式、统计表、字段表或 dataframe 样式。
15. 将所有结构化输出转换为 file card、chip 标签组、metric card、checklist 或 node-link 小图。
16. 检查所有 file card、metric card、checklist card、chip 标签组和结构化文本框是否存在同义图标。若形状、标题和文本已经足够表达语义,必须删除重复图标。
17. 检查是否存在跑步小人、普通人形、柱状图、盾牌、文件小图标、数据库小图标、链条、灯泡、齿轮、靶心等装饰性图标。除非它们本身是研究对象或不可替代的结构符号,否则必须删除。
18. 确定每个分区的主体内容,避免某一区域信息过少。
19. 检查箭头是否重复、交叉、穿透、回流或造成歧义。
20. 检查同类元素是否尺寸一致、风格一致、基线一致和边界对齐。
21. 检查同组文本块是否等宽、等高、等间距,是否存在通过拉长单个文本块破坏整组一致性的问题。
22. 检查是否存在总结框、提示框、无关图例、大块空白、文字过密、字体压扁、颜色过多、形态混乱、装饰冗余和图标冗余。
## 26. 冲突处理优先级
当颜色丰富度、横向整齐感、表格完整性、图标丰富度、一级模块局部突出、版面填满感与信息清晰度、文字可读性、结构自然展开发生冲突时,必须按以下优先级决策:
1. 优先保证文字可读性。
2. 优先保证结构自然展开和逻辑清晰。
3. 优先保证同级一级模块外框一致性,禁止无理由突出某一个同级模块。
4. 优先保证颜色语义闭合,禁止一种颜色承担多重语义。
5. 优先保证无表格化表达,禁止 csv 预览、字段表和统计表。
6. 优先保证图标最小化,删除所有无语义增量的装饰性图标和同义图标。
7. 优先保证模块唯一性,禁止重复模块和重复编号。
8. 优先保证网格对齐和同类元素一致性。
9. 优先保证红色稀缺使用,避免多个红色焦点争夺注意力。
10. 优先保证图形比例协调。
11. 其次考虑版面均衡。
12. 再考虑横向或纵向形式统一。
13. 最后才考虑背景填色、颜色丰富度和视觉装饰性平衡。
结论:**宁可减少功能色数量,宁可保留黑白灰表达,宁可删除图标,宁可统一一级模块外框,宁可调整布局或合并低信息量模块,也不得通过同色多深浅、多透明度、多亮度制造伪层级,不得无理由突出某一同级模块,不得强行横排、强行补白、绘制表格、堆砌图标或牺牲文字可读性。**
## 27. 最终质量标准
最终图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 白色背景,二维扁平化,黑白灰为基础,最多三种低饱和功能色,且每种功能色只能有一个固定版本。
2. 主流程清晰,模块关系明确,箭头路径可追踪。
3. 每个功能分区内容充实,但不拥挤。
4. 同级一级模块必须遵循统一边框规则。可以全部使用中性灰边框,也可以按明确语义分组使用不同功能色边框,但不得出现只有一个同级模块拥有彩色边框、其余同级模块无色的孤立强调。
5. 颜色语义闭合。蓝灰、灰绿、陶土红各自承担固定语义,不混用、不泛化、不承担多个互相冲突的含义。
6. 红色只形成一到两个最高优先级视觉焦点,不作为常规功能色泛化使用,不与蓝色外框制造竞争性视觉中心。
7. 没有无关总结框、提示框、备注框或补白说明。
8. 没有大面积孤立空白区域和空白占位模块。
9. 没有无语义背景填色、彩色标题条或彩色模块背景。
10. 没有同色多深浅、多透明度、多亮度和渐变变体。
11. 没有任何表格结构,没有表头、行列网格、单元格、csv 预览、spreadsheet 样式、统计表、字段表或 dataframe 样式。
12. 结构化输出必须以 file card、chip、metric card、checklist 或 node-link 表达。
13. 没有强行横排导致的文字压缩、标题变形或公式拥挤。
14. 没有重复编号、重复模块或同一功能区重复出现。
15. 没有多余全局标签、悬浮时间标签或无功能意义的标题条。
16. 没有箭头重复、箭头穿透、连接混乱或路径歧义。
17. 没有左边界、右边界、底部基线或同类元素未对齐的问题。
18. 没有同组文本块长短不一、同类输出条目长度不一致、风格不一致或图标体系不一致的问题。
19. 没有装饰性图标,没有同义图标,没有“形状 + 文本 + 图标”重复表达同一语义的问题。
20. file card 不再附加文件图标,metric card 不再附加统计图标,checklist card 不再附加剪贴板图标,文本形状图形框不再附加同义图标。
21. 文本块填充色只用于少数关键内容。普通和次要文本块不得大面积彩色填充,最多使用功能色边框。同一色系不得出现多种颜色版本。
22. 没有渐变、阴影、发光、3D透视和写实质感。
23. 图中文字简洁、克制、可读。
24. 整体风格严谨、清爽、专业,适合作为论文Figure、技术路线图、方法框架图或系统结构图的基础图。
## 28. 我的绘图内容
【在这里粘贴需要绘制的科研内容、技术流程、论文方法、图注说明或结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