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非常羡慕那些人见人爱的人,我也想要变成那样,可是后来我才明白人见人爱也是需要天赋的,后来我开始默默努力,我想,就算我不能让每个人都喜欢我,至少因为我做的努力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如何写出优雅的css代码 ?

如何写出优雅的css代码 ?

  对于同样的项目或者是一个网页,尽管最终每个前端开发工程师都可以实现相同的效果,但是他们所写的代码一定是不同的。有的优雅,看起来清晰易懂,代码具有可拓展性,这样的代码有利于团队合作和后期的维护;而有的混乱,虽然表达出了最终的效果,然而却晦涩难懂,显然团队成员在读这样的代码时就显得无从下手,更不利于后期的维护了。那么如何写出优雅的代码呢?下面我将以一个很小的项目就以下几个方面简单的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如有不妥,望批评指正。

 

第一部分:如何整理一个项目。

  当我们接手一个表白墙的小项目时,怎么去分类整理呢?是把所有的html文件、css文件、js文件和图片等等混乱的放在一起?好吧,那就看看这样是什么效果吧?

   可能你会觉得这没有什么啊?文件都可以找到啊,但是你试图在sublime编辑器中打开看看是什么效果:

  (补充说明:博友@Tabweng 建议文件名不要使用中文而尽量使用英文,在此表示感谢,希望大家也可以注意这个问题。

 

  有没有觉得很混乱呢?!此外,如果项目更大了呢?你需要的html文件、css文件、js文件、以及图片的需求量更大了呢?你还能保证可以顺利的找出每一个你想要的文件并编辑吗?显然显然是否定的。所以对于这种项目,我的建议是可以对不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将同一类型的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下,再将所有文件都放到一个文件夹下,如下图所示:

  

  这样,在sublime text编辑器里打开上述文件也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如下所示:

这样,我们就可以很轻松的查找、编辑、维护我们的代码了!当然,对于不同的项目,如何架构和整理是不同的,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里只是说明了一般的小项目可以遵循的做法。

 

 

 

第二部分:如何写出清晰易懂的HTML代码

  HTML规范,我在博文《HMTL代码规范》中做了详尽的介绍,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这里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规范并以我的看法说明写HTML代码的一个整体思路。

  1.写HTML时,最基础的整体结构是不可缺少的,包括<!DOCTYPE html> <html> <meta> <title> <head><body>等等。实际上这个结构在sublime编辑器中我们只要先打出!,再按一下tab键即可完成。

  2.HMTL的代码结构和视觉顺序基本保持一致,即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视觉顺序写HMTL结构。我的建议是:可以先根据视觉稿,从大局着眼,将主要的几个部分写出来,如header部分,main部分,side部分,footer部分,即把整个结构先搭出来,然后再逐一地向内部填写内容,而不是先把header部分写完然后再写main部分,把main部分全部写完在写side部分...因为前者的思路会更加清晰。

  3.结构层(structural layer)、表现层(behavior layer)、行为层(presentation layer)三者分开,避免内联,即使用script将js文件引入(注意:浏览器渲染页面是自上而下进行的,js文件有时多在</body>前引入,有时也会在head中引入,这一部分可以看我的博文《探究移动端开发》),使用link将css文件引入。

  4.保持良好的树形结构,即每一个块级元素都另起一行,使用tab缩进(相对于父元素)。如果不是块级元素,如<a><img><span>等,把他们写在一行即可。

  5. 可以在不同的部分(如header、main、footer)之间使用空行分开,而在一个模块内不要使用多余的空行,实际上这也遵循了设计中的亲密性原则。(推荐前端工程师可以看看《写给大家看的设计书》,非常不错)

  6.在html代码里你觉得可能不是很好理解的地方予以注释如:<!-- 一些注释 -->。

 

第三部分:如何写出优雅的css代码。

  css的代码是否清晰明了是非常重要的,这一部分作主要介绍。

一:css分类方法

  通常一个页面我们只引用一个css,但是对于较大的项目,我们需要把css文件进行分类。

  按照css的性质和用途,我们可以将css文件分成“公共型样式”、“特殊型样式”、“皮肤型样式”,并以此为顺序引用。那么他们分别是什么呢?

  • 公共型样式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对于比较小的项目,我们只引入一个css,这个css的样式即公共型样式,一般包括:“标签的重置和设置默认值”(以消除不同浏览器之间的差异)、“统一调用背景图和清除浮动或其他需统一处理的长样式(这样就无需对每个进行分别的处理)”、“网站通用布局”、“通用模块和其扩展”、“元件和其扩展”、“功能类样式”、“皮肤类样式”。后面会具体介绍。
  • 特殊型样式即对某个维护率较高的栏目或者某个与网站整体差异较大的页面独立引入这样一个特殊型样式,方便我们维护。
  • 皮肤型样式即产品需要换肤功能,那么我们就需要将颜色、背景等抽离出来放在这里,方便管理。

  css文件我们分为了公共型样式、特殊型样式、皮肤型样式,那么在css文件的内部我们又是怎么分类的呢?(此部分为重点) 

  • 重置和默认的css代码。这是为了消除默认样式和浏览器的差异,并设置部分标签的初始样式,以减少后面的重复劳动。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网站需求设置,也可以使用别人写好的一些初始化代码,比如:雅虎工程师提供的css初始化代码。这一部分代码放在css内部的最上面。
  • 统一处理的css代码。 这里可以统一调用背景图和清除浮动(指通用性较高的布局、模块、原件内的清楚),实际上,雅虎工程师提供的css初始化代码中就有清除浮动的css代码。这一部分代码放在重置和默认的css代码下面。
  • 布局(grid): 我们将页面分割为几个大块,通常有头部、主体、主栏、侧栏、尾部等。常用!
  • 模块(module):即语义化的可以重复使用的较大的整体。如导航、登陆、注册、列表、评论、搜索等。常用!
  • 元件(unit):通常是一个不可再分的较为小巧的个体,被重复用于各种模块中,比如按钮、输入框、loading、图表等。常用!
  • 功能(function):为方便一些常用样式的使用,我们将这些使用率较高的样式剥离出来,按需使用,通常这些选择器具有固定样式表现,比如清除浮动。不常用,不可滥用!
  • 皮肤(skin):对于换肤型网站需要使用,将皮肤型的样式抽离出来,非换肤型网站不可滥用,不常用。
  • 状态:即一些状态类样式。不常用。

  对于后面几种内部分类,大家先有个印象即可,后面我会介绍其使用方法。

 

二、css命名规则

  重要:使用类选择器,放弃ID选择器。因为ID在一个页面中的唯一性导致了如果以ID为选择器来写css,就无法重用,而class而优势在于复用性,而且私有度也并不高。因此,我一般情况下会选择在HTML中的ID用于JavaScript,但是在CSS里只用class,一个ID也不用这样做实际上也是将表现和行为分开,而不是混在一起。

  在html文件中写class的方法:使用单个字母+“-”为前缀。比如:对于header部分,我们可以这样写:

<div class="g-header"></div>

  那么“单个字母”是什么呢? 实际上就是刚刚介绍的css内部分类方法中的布局(grid)的第一个字母,好处是我们在css代码中可以通过首字母清楚地知道其作用是什么,即见名知意。由此可知,对于模块化(module)的部分我们可以这样写:<div class="m-log"></div>。此div即为登陆框这个模块。 对于元件部分,即不可再分的个体,我们可以这样写<img class="u-img" src="../images/iam.png" alt="pic">。对于功能(function)部分,我们就可以这么写:<div class="f-clearFloat"></div>。对于皮肤(skin)部分,我们可以这么写:<div class="s-changeSkin">。 其中 g、m、u这三个首字母是我们用的最多的首字母,其他的首字母应该根据情况来使用。注意1:在css中,样式的选择器总是要以上面的 .g-  .m- .u- .f- .s-这五类开头,然后再里面使用后代选择器。 注意2:这并不是说所有的className都需要加这些前缀,对于一些不属于这几种的元素,我们完全可以不加前缀,作为后代选择器使用。

   那么后代选择器要怎么使用呢? 我们约定不以单个字母+“-”为前缀且长度大于等于2的类选择器为后代选择器。如:.g-date .u-rightArrow{  float: right;} 这个就是不合适的,我们直接写成 .u-rightArrow{  float: right;}即可。 且一个语义化的标签也可以是后代选择器。比如.m-list li{}。 上一句话也就是说不是语义化的标签作为后代选择器是不合适的,如:.m-list div{},这样的写法很有可能造成污染。

  除此之外,我们应当注意:在命名时应当尽量简约而不失语义。如下所示:

  

   对于相同语义的不同类命名,我们可以直接加数字或字母区分即可(如.m-list1、.m-list2,都是列表模块,都通加数字即表示不同的列表模块)。

 

三:css代码格式

  1.选择器、属性和值都是用小写。

        这一点非常关键:根据xhtml规范,所有的标签属性和值都要使用小写形式,而我们知道xhtml更为标准,所以最好遵循之,这样,选择器必须小写就是十分必要的了。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能使用驼峰式写法来写类名了,如class="u-leftArrow"实际上就是不规范的了,最好写成class="u-left_arrow",也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

 

  2.单行写完一个选择器定义。

   优点:便于选择器的寻找和阅读,也便于插入新的选择器和编辑,便于模块等的识别。更重要的是可以去除多余空格,使代码紧凑减少换行。试想,如果每一行只有一个属性名和属性值,那么对于一个大项目而言,就很难做到选择器的寻找和阅读了,而使用一行写完一个选择器,那么就有可能缩短为1/6到1/10,这还是非常客观的。

  

  3.最后一个值也要一分号结尾。

       实际上,在大括号结束前的值可以省略分号,但是这样做会对修改、添加和维护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失误和麻烦。比如,在最后添加一个属性,如果之前没有在末尾添加分号,那么你就要在新添加的属性前添加分号,否则就会出错,比如在我的一篇博文为解决中文字体显示为方框添加JSON数据时就出现过此类问题。

  

   4.省略值为0的单位

    优点:可以节省不必要的字节同时也为了方便阅读,我们将0px、0em、0%等都缩写为0.如下所示:

  

.m-box{margin:0 10px; backgrond-position:50% 0;}

  

    5.使用16进制表示颜色值,其中的字母使用大写形式,并尽量缩写。

    除非在你需要透明度而使用rgba,否则都是用#FFFFFF这样的写法,并尽量缩写,如#FFF。使用大写形式,是因为这样更加具有易读性,且有利于压缩,而缩写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字节。

    (补充说明:博友@batsing 指出在PC端使用16进制表示颜色,IE8及以下不兼容,在此表示感谢,希望大家也可以注意这个问题。)

   6.根据属性的重要性顺序书写。

           在上面的第二点我们说到应当在单行写完一个选择器。如果我们不遵循一定的书写顺序,那么写出来的代码一定是混乱的,那么怎么才能写出优雅的css代码呢?这时就需要根据属性的重要性顺序书写。如下图所示:

  注意:只遵循横向顺序即可,即先书写定位布局类属性,在书写盒模型等自身属性,最后书写文本类及修饰类属性。 另外,如果属性间存在关联性,则不要隔开写,如下所示。

.m-box{position:relative;height:20px;line-height:20px; padding:5px;color:#000;}

  其中的height和line-height具有关联性,我们尽量不要分开写。

   7.私有在前,标准在后。

      先写带有浏览器私有标志的属性,后写W3C标准的属性。因为私有的属性,说明浏览器自身还没有规范化,标准属性是用不了的。若某一天该浏览器的属性规范化了,那么说明标准属性可以使用了,而如果我们先写W3C标准属性,最后写私有属性,就有可能导致私有属性覆盖标准属性。因此私有在前,标准在后的写法是考虑到了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如:

.m-box{-webkit-box-shadow:0 0 0 #000;-moz-box-shadow:0 0 0 #000;box-shadow:0 0 0 #000;}

  

      8.选择器等级

   !important>行内样式style>id选择器>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

  

  9.css内部的顺序

    我认为,对于一个网页而言,我们在写css时,可以分为几个部分来写,比如header部分的css代码,main部分的css代码,部分之间通过空格隔开并给以响应的注释,这样更有利于我们的阅读和后期的维护,如下所示。

 

  10.优化方案:对于可以缩写的值我们尽量采用缩写形式,这样有利于减小css文件大小,并增加可读性和可维护性。且最好尽量减少没有实际作用的冗余的属性。有时我们会将定义相同的或者有大部分属性值相同的一系列的选择器组合到一起(采用逗号的方法)来统一定义,这样可以为你节省很多字节和宝贵时间。

 

四.类选择器的命名建议

  在前面说到,命名className时,应当以其作用、功能来命名,而不要使用没有语义化或者以颜色、左右空间位置的文字来命名。

 1. 对于布局,即用.g-作为前缀,通常有以下推荐的写法。

  头部: header或head

  主体: body

  尾部:footer或foot

  主栏: main

  侧栏:side

  盒容器: wrap或box

  主栏子容器:mainc

   侧栏子容器:sidec

 

 2.对于模块,即.m-作为前缀。元件,.u-作为前缀,通常有下面推荐的写法。

  导航: nav

  子导航:subnav

  菜单:menu

  选项卡:tab

  标题区:head或title

  内容区:body或content

  列表:list

  表格:table

  表单:form

  排行:top

  热点:hot

  登录:login

  标志:logo

  广告:adervertise

  搜索:search

  幻灯:slide

  帮助:help

  新闻:news

  下载:download

  注册:register或regist

  投票:vote

  版权:copyright

   结果:result

  按钮:button

  输入:input

 

 3.对于功能,即以.f-为前缀,通常推荐如下:

  清除浮动:clearboth

  向左浮动:floatleft

  向右浮动: floatright

  溢出隐藏:overflowhidden

  

 4.对于颜色,即以.s-为前缀,通常推荐如下:

  字体颜色:fontcolor

  背景:background

  背景颜色:backgroundcolor

  背景图片:backgroundimage

  背景定位:backgroundposition

  边框颜色:bordercolor

  

 5.对于状态,即以.z-为前缀,通常推荐如下:

  选中:selected

  当前:current

  显示:show

  隐藏:hide

  打开:open

  关闭:close

  出错:error

  不可用:disabled

 

 

五、使用css选择器常出现的错误。

  • .class{}  不可用一个没有类别的样式作为主选择器,它只能作为后代选择器
  • .m-xxx div{} 不可用没有语义的便签作为选择器,会造成大面积污染
  • .g-zzz  .m-xxx{}  一般类别的选择器的后代选择中不应当包括类别选择器
  • .m-xxx .main .mainc .nav li{} 不要将选择器写的过于冗长,因为选择器的结构越复杂,浏览器的消耗就越大,建议在3个长度之内写完。

 

 

补充内容:

http://www.cnblogs.com/hustskyking/p/css-spec.html 

 

 

 

 

  

   

 努力的人,运气一般不会太差~

posted @ 2016-11-26 13:58  Wayne-Zhu  阅读(12156)  评论(9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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