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对象,类
结构化,对象,类
1.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原则:
自顶向下,逐步求精,模块化,限制使用goto语句。
2.对象
对象是由描述该对象属性的数据以及可以对这些数据施加的所有操作封装在一起构成的统一体。对象可以做的操作表示它的动态行为,通常也称为方法或服务,属性即对象所包含的信息。对象名唯一标识一个对象。对象可以有继承性,但并不是任何对象都必须有继承性。
对象的基本特点:
(1)标识唯一性:指对象是可区分的,并且由对象的内在本质来区分,而不是通 过描述来区分。
(2)分类性:指可以将具有相同属性和操作的对象抽象成类。
(3)多态性:指同一个操作可以是不同对象的行为,不同对象执行同一类操作产 生不同结果。
(4)封装性:从外面看只能看到对象的外部特征,对象的内部对外是不可见的。
(5)模块独立性好。
3.类
类是具有共同属性,共同方法的对象的集合。类是对象的抽象,它描述了属于该对象类型的所有对象的性质,而一个对象则是其对应的一个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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