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E10-继承&super&this&抽象类
1.继承
1.1 概述
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继承那一个类即可。
其中,多个类可以称为子类,单独那一个类称为父类、超类(superclass)或者基类。
1.2 定义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1.3 好处
1.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2. 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1.4 继承的格式
1 class 父类 { 2 ... 3 } 4 5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6 ... 7 }
1.5 继承后的特点——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不重名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变量,这时的访问是没有影响的。
成员变量重名
子父类中出现了同名的成员变量时,在子类中需要访问父类中非私有成员变量时,需要使用 super 关键字,修饰父类成员变量,类似于之前学过的 this 。
格式:
1 super.变量
父类中的成员变量非私有,子类中可以直接访问。若父类中的成员变量私有了,子类是不能直接访问的。
通常编码时,我们遵循封装的原则,使用private修饰成员变量,在父类中提供公共的getXxx方法和setXxx方法来访问父类的私有成员变量。
1.6 继承后的特点——成员方法
成员方法不重名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调用是没有影响的。对象调用方法时,会先在子类中查找有没有对应的方法,若子类中存在就会执行子类中的方法,若子类中不存在就会执行父类中相应的方法。
成员方法重名——重写(Override)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访问是一种特殊情况,叫做方法重写 (Override)。
方法重写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 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声明不变,重新实现。
比如:
1 class fu { 2 public void pr(){//do something} 3 } 4 5 class zi extends fu{ 6 @Override 7 public void pr(){//do another thing} 8 }
重写的意义:子类可以根据需要,定义特定于自己的行为。既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名称,又根据子类的需要重新实现父类方法,从 而进行扩展增强。
注意事项:
1.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2.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和参数列表都要一模一样。
1.7 继承后的特点——构造方法
当类之间产生了关系,其中各类中的构造方法,又产生了哪些影响呢?
首先我们要回忆两个事情,构造方法的定义格式和作用。
1. 构造方法的名字是与类名一致的。所以子类是无法继承父类构造方法的。
2. 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的。所以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必须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 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才可以给子类使用。
1.8 super和this
父类空间优先于子类对象产生
在每次创建子类对象时,先初始化父类空间,再创建其子类对象本身。
目的在于子类对象中包含了其对应的父类空间,便可以包含其父类的成员,如果父类成员非private修饰,则子类可以随意使用父类成员。
代码体现在子类的构造方法调用时,一定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super和this的含义
super :代表父类的存储空间标识(可以理解为父亲的引用)。
this :代表当前对象的引用(谁调用就代表谁)。
super和this的用法
1.访问成员变量
1 this.成员变量 ‐‐ 本类的 2 super.成员变量 ‐‐ 父类的 3 this.成员方法名() ‐‐ 本类的 4 super.成员方法名() ‐‐ 父类的
2.访问构造方法
1 this(...) ‐‐ 本类的构造方法 2 super(...) ‐‐ 父类的构造方法
3.注意
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中均有默认的super(),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
手动调用父类构造会覆盖默认的super()。
super() 和 this() 都必须是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不能同时出现。
1.9 继承的特点
1.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2. 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3. 子类和父类是一种相对的概念。
2.抽象类
2.1 概述
由来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们把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定义
抽象方法 :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的类。
2.2 abstract使用格式
抽象方法
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方法,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而没有方法体。
定义格式:
1 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抽象类
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该类必须是抽象类。
定义格式:
1 abstract class 类名字 { 2 …… 3 }
继承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
否则,该子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最终,必须有子类实现该父类的抽象方法,否则,从最初的父类到最终的子类都不能创建对象,失去意义。
2.3 注意事项
1.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2.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3.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4.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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