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17 选择器

  CSS语法 规则由两个主要的部分构成:选择器,以及一条或多条声明(样式)

1、全局选择器

  可以与任何元素匹配,优先级最低,一般做样式初始化

  

  *{

    margin:0;

    padding:0;

   }

 

2、元素选择器

  HTML 文档中的元素,p、b、div、a、img、body等

  标签选择器,选择的是页面上所有这种类型的标签,座椅经常描述“共性”,无法描述某一个元素的“个性”

  p{

    font-size:14px;

  }

  再比如说,让一段文字的几个字变为红色字体,那么我们可以用<span>标签,把需要变颜色的几个字围起来,然后给<span>标签加一个标签选择器

  <p>一段文字中间<span>需要变颜色的文字</span>一段文字结束</p>

  span{

    color:red

  }

温馨提示:

  所有的标签,都可以是选择器。比如ul、li、label、dt、dl、input、div等

  无论这个标签藏的多深,一定能够被选上

  选择的所有,而不是一个  

  

 3、类选择器:

  规定用圆点 . 来定义,针对你想要的所有标签使用

  优点:灵活

   <p class="a">我是4</p>
  /*定义类选择器*/
  .a{
  color:red
  }
 
 

class属性的特点:
  类选择器可以被多种标签使用
  类名不能以数字开头
  同一标签可以使用多个类选择器。用空格隔开 
  <p class="a b" >我是4</p>

 

posted @ 2024-12-02 21:30  张筱菓  阅读(37)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