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变量和常量
Java是一种强类型语言,每个变量都必须声明其类型。
Java变量是程序中最基本的存储单元,其要素包括变量名、变量类型和作用域。
定义形式为: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值
例:
int varName = 10;
//可以使用逗号隔开来声明多个同类型变量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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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变量都有类型,类型可以是基本类型,也可以是引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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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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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声明是一条完整的语句,因此每一个声明都必须以分号结束。
实例变量:从属与对象;如果不自行初始化,这个类型的默认值。数字为0或0.0;布尔值的默认值是false;除了基本类型,其余的默认值都是null
main方法
局部变量:必须声明和初始化值
变量类型 变量名字 = new 变量名字;
类变量 static
常量
常量:初始化后不能再改变值。不会变动的值。
所谓常量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变量,它的值被设定后,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不允许被改变
一般格式为:final 常量名=值
例
final double PI=3.14;
//常量名一般使用大写字符。
修饰符不存在先后顺序
变量的命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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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变量、方法、类型:见名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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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成员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month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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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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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量:大写字母和下划线:MAX_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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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名:首字母大写和驼峰原则 :Man,Goo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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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名: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runn(),runRun()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