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线性代数
\({\Large 约定}\):
- 用集合符号表示位运算符号,用 $ \oplus $ 表示异或,特别的,$ i \in S$ 表示二进制数 \(S\) 的第 \(i\) 位为 \(1\)
- 用 \(V\) 表示值域,\(\sum\) 表示字符集,\(\omega\) 表示
bitset的常数 \((\omega = 64)\)- 除去用 \(()/[]\) 表示开闭区间外,\([]\) 仅表示艾弗森约定,\(\{\}\) 仅表示集合,括号嵌套全用 \(()\)
- 字符串或序列角标为区间表示对应区间的子串
一些名词。
群,环,域
| 群 | 阿贝尔群 | 环 | 域 | |
|---|---|---|---|---|
| 运算 | \(\circ\) | \(\circ\) | \((+,\cdotp)\) | \((+,\cdotp)\) |
| 定律 | 结合律 | 结合律 交换律 |
加法:阿贝尔群 乘法:半群 加乘:分配律 |
法:阿贝尔群 乘法:阿贝尔群(除 \(0\) 元外) 加乘:分配律 |
| 单位元 | \(e\) | \(0\) | 加法:\(0\) 乘法:(不一定) |
加法:\(0\) 乘法:\(1\) |
| 逆元 | \(a^{-1}\) | \(-a\) | 加法:\(-a\) 乘法:(不一定) |
加法:\(-a\) 乘法:\(a^{-1}\) |
群、环、域均满足封闭性。
1.1.1 线性空间
定义:
设 \(V\) 为一集合,\(F\) 为一 数域\(^{[1]}\),在集合 \(V\) 上定义两种封闭的运算:
- 加法 \(+\):\(V\times V\to V\);
- 数乘 \(\cdotp\) :\(F\times V\to V\)。
这两种运算满足性质: - 加法交换律:\(\forall u,v\in V,u+v=v+u\);
- 加法结合律:\(\forall u,v,w\in V,(u+v)+w=u+(v+w)\);
- 加法单位元:\(\exists 0\in V\),满足 \(\forall v\in V,v+0=v\),\(0\) 称为加法单位元;
(加法单位元是与任一元素做加法运算都返回那个元素本身的元素,又称为零元素,记作 \(0\);尽管符号相同,注意不要将零元素与实数 \(0\) 混淆,在一般的线性空间中它们不一定相等,可从上下文区分它们) - 加法逆元:\(\forall v\in V,\exists w\in V\),使得 \(v+w=0\),\(w\) 称为 \(v\) 的加法逆元;
(每个元素 \(v\) 的加法逆元记作 \(-v\),把一个负号写在 \(v\) 的前面) - 数乘结合律:\(\forall v\in V,\forall a,b\in F,(ab)v=a(bv)\);
- 数乘单位元:\(\forall v\in V,1v=v\),即 \(1\) 是数乘单位元。
(数域 \(F\) 中的 \(1\) 与 \(V\) 中任一元素数乘都得其本身) - 分配律1:\(\forall a,b\in F,\forall v\in V,(a+b)v=av+bv\)
- 分配律2:\(\forall a\in F,\forall u,v\in V,a(u+v)=au+av\)
则称集合 \(V\) 按所定义的加法和数乘构成数域 \(F\) 上的线性空间,又称向量空间。
只包含零元素这一个元素的集合 \(\lbrace 0\rbrace\) 是一个子空间,也是最小的线性空间。
定义向量:
线性空间里的元素称为向量。
注释:
1. 数域:
定义:设 \(P\)是由一些复数组成的集合,其中包括 \(0\) 与 \(1\),如果 \(P\) 中任意两个数(可以相同)的和、差、积、商(除数不为 \(0\))仍是 \(P\) 中的数,则称 \(P\) 为一个数域。
显然,全体有理数,全体实数,全体复数分别组成的集合都是一个数域,我们分别记为 \(\mathbb{Q},\mathbb{R},\mathbb{C}\)。
数域的定义可以不强调0和1,可以用非空替代,但用0和1更方便。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