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众包
新闻
博问
闪存
赞助商
HarmonyOS
Chat2DB
所有博客
当前博客
我的博客
我的园子
账号设置
会员中心
简洁模式
...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心有
知其所以然,方可大道至简。
博客园
::
首页
::
博问
::
闪存
::
新随笔
::
联系
::
订阅
::
管理
::
公告
运算符重载的规则
运算符重载的规则
1.友元运算符的参数规则与类成员运算符的参数规则不同, 一员运算符必须显式地声明一个参数, 二员运算符必须显式地声明两个参数. 类成员运算符重载时, 参数中隐含了一 个this指针.
2. 重载运算符不能改变原有运算符的优先级, 结合性和操作数个数.
3. 重载运算符不能使用缺省参数.
4. 除赋值运算符外, 重载运算符可由派生类继承下去.
5. 运算符=、()、[]和->可作为类成员运算符, 不能作为友员运算符.
6. 运算符“.”、“::” 、“?:” 不能重载.
posted on
2005-10-14 14:45
心有
阅读(
880
) 评论(
0
)
收藏
举报
刷新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