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了|还真有这么渣渣的公司....

又到了金三银四的季节,一波又一波的求职大潮疯涌而至!

从2018年年底开始,各类「缩招」、「优化」、「cai 员」的消息也是不断出现,这个消息让一些找工作的人颇感到了压力。

其实,这并不是一件坏事!

年底了,要慎重,这是一个不太好的信号....

特别是2019年应届毕业生人数高达860万,就连互联网行业的招聘需求也在下降,据数据统计,互联网行业在第三季度的招聘量和去年相比竟然下降了51%。由此可见,就业压力重锤来袭。

的确如此,这个求职的压力也是一年比一年严重,很多人也放弃了暂时就业的机会,而选择了去考研。

就在昨天,群里一位小伙伴吐槽了他最近的「遭遇」:

 

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的一个案例:「上午还在码代码,下午五分钟就让你打包走人」。

本来以为只有电视剧才有的狗血镜头,竟然再一次出现在现实生活环境中,真没想到,都9102年了,还有这么渣渣的公司!

大概的情节民工哥稍微梳理了一下:

这位伙伴入职的offer写明试用期只有一个月,但是,由于经验不足在入职时签定的合同里,并没有写明试期,而且合同并非与offer上的公司所签定(很多求职者很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入职后,也按要求对公司目前的环境与需求进行了规划与整理,并且也搭建好了一系列的平台,最后,就因为一句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将其辞退,让人感觉有此牵强。

对于一般情况下来讲,面试合格之后进入试用期,应该来说考查更多的是求职者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的能力等等情况,对于求职者本身的技术能力来说,在当时面试时肯定会有一定的掌握了(当然除了面试官不是很专业或者根本就没有在意除外)。

 

就来身对于这个事件来说,既然已经发生了,不再好去纠结到底是谁的错误的问题了。毕竟求职者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处于「弱势状态」,发出来也只想对读者朋友们有一定的提醒而已。

这之前,民工哥也发过相关的文章

特别在今年这种形势不太好,就业压力巨大的情况之下,真的找个工作不容易,被坑了更不好。

所以,民工哥在此说几点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帮助到在找工作的读者伙伴们,真的是入坑不容易啊:

1、求职一定要注意看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成立时间、评价、有无负面或违规信息的等等,尽早识别皮包、传销类的企业,防止掉坑里起不来啊。现在互联时代,信息发达,想查看个信息(只要不是商业机密)我想应该都不是什么难事。

2、入职前一定确认好你所需求的信息,比如:试用期时间、第一次合同期限(这个和试用期长短相关)、工作地点、薪资的构成等等。当然了,如果一家正规则的企业,这些信息我想offer上一定会写的很清楚明白。

3、入职当天签定合同时,也需要核对好之前的信息是否相一致。有异议马上提出来,不要因为怕第一天上班得罪HR而不敢提,这样只会害了自己,一旦后面发现问题,也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试用期工作还是要认真对待,但千万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很多时候,是有这种企业存在的:招个试用期的劳力,来把原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或暂时公司内部无人可做的了的事给做了,然后,期未满请你打包走人,有没有这种公司?答案是肯定的:肯定有,多少的问题。企业考虑到成本,有时候招一个全职的岗位划不来,但是又需此岗位的存在,这是事实存在的情况。

5、凡事多留个心眼总没有坏处,比如:劳动合同一定要自己有一份,能证明有劳务关系的直接证据之一;再有比如:工资的流水啊、考勤记录等等。之前不是也讲过么,很多公司工资以”为你避税“的由头以「支付宝」、「微信」的形式支付。

6、多与自所在的同行伙伴们建立一定的人脉联系,这样,在所在的地区中一些信息可以大家共享(民工哥也建立了相关的技术群,需要的公众号后台回复:”加群“进入),比如:哪些公司较好、很靠谱,哪些公司是黑名单上的,平时也可以有一些内部推荐的信息,都是资源共享的好处。

7、求职前要想清楚,有计划。一定不要为了工作而工作,肯定就有人讲了,尼码我都没饭吃了,还不抓紧随便找个工作先干着得了,如果说真到了这种时候,那你真得好好问问自己为何混的如此惨?高薪必然是需要某些东西去交换的,等价交换是这个世界的王道,你既想舒服,又想高薪很难有这种事。

8、不要只顾眼前利益,不管长远发展。很多人都有这种心理,其实也很正常,是个人都会有这种状态。但是,还是得权衡利弊的,毕竟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到你的生活,而你的生活质量必将会影响你的人生质量。所以,在感觉到公司不对劲的时候,要早做打算,谋定而后动。

读到这里的小伙伴,请将此文转发分享出去,以便让更多的小伙伴们能够早点识破某些「渣渣企业」的小九九、小手段、小把戏,早日脱离苦海。

今日话题:

留言分享、吐槽你在求职中、工作中遇到的「坑事」、「渣公司」、「渣老板」、「渣领导」或者「防坑小妙招」。走心的留言说不定有惊喜的可能哦!!

posted @ 2019-03-13 09:55  民工哥  阅读(4864)  评论(3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