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有能力的人不愿再上班:谁在消耗我们的时间、热情与创造力?
最开始的问题其实很小。
不上班以后,我早上七点起床,吃过早餐,出去散步半个小时。到了八点,我想找个地方学习,认真想点事情,可附近的图书馆九点才开门。
我想学习,但是没有场所。我没地方去,就坐在电动车上刷手机。
深圳正是早高峰,到处都是赶着上班的人。我却停在那里。
那一瞬间甚至有一种很奇怪的羞耻感:别人都去上班了,我怎么坐在这里?
可后来再想,一个成年人早上八点散步、读书、学习、看看天、安静思考,本来有什么不正常?为什么没有赶去上班,反而需要为自己的存在找一个理由?
这个很小的早晨,最后把我带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
为什么一个成年人一天里最清醒、最有精力的时间,默认首先属于工作,而不是属于他自己?
再继续往下想,我发现自己真正排斥的,可能从来不是劳动本身。
我有工作的能力,也有研发经验。工作的时候,我不是一个混日子的人。我会认真负责地把事情做完,也确实做出过成果。
可几次工作的轨迹都很相似。
领导发现我能做,于是继续要求新的成果。这个做完了,下一个呢?下一个也做出来了,再下一个呢?
所谓“做得好”,往往并不意味着可以喘一口气,而意味着系统已经确认:这个人还能继续加负荷。
更难受的是,一旦下一次没有继续拿出同样漂亮的成果,有些领导的脸色就开始不好看。之前还是“这个人挺能干”,很快就可能变成“怎么突然不行了”“是不是能力有问题”,甚至让人隐约感觉到:这个人是不是已经没用了?
一个人于是掉进一种非常奇怪的逻辑:过去的成绩不会变成信用,只会变成下一次必须达到的最低线。
到了工作后期,我会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可每次真正离职以后,感受又完全不同。我会重新想散步,想学习,想看书,想研究技术,想看看蓝天,甚至只是安安静静坐在那里,也觉得舒服。
那个时候会非常强烈地感觉:
人活着,本来就应该是自由、有生命力的。
不是每天一睁眼,脑子就自动加载公司的任务;不是做完一件事情以后,马上等待下一次调用;不是连休息时都隐隐感觉“还有工作在那里等我”。
于是问题慢慢变了。
我不是不愿劳动。
我是在问:
为什么一个有能力、有责任感、愿意创造价值的人,最后会被一种工作方式反复推向离职、gap甚至彻底退出组织?
一、所谓八小时工作制,为什么最后可以占掉人的一整天?
讨论工作时间时,我们特别喜欢算小时。
一天八小时,听起来似乎不算离谱。
可人的生活不是Excel表格。
比如上午10点到12点工作,12点到14点吃饭休息,14点到18点工作,18点到19点吃饭,19点到21点继续工作。劳动时间加起来确实是八小时。
算盘一按,完全正确。
可一个人的生活实际上从上午十点一直到晚上九点,都被公司组织起来了。
中午那两个小时、晚上那一个小时,表面上属于你,可大脑知道:等一下还要继续上班。
所以这种碎片很难成为真正的自由时间。再加一个小时甚至更多通勤,回去洗澡、吃饭、收拾一下,一天基本就交代完了。
运动、散步、朋友、伴侣、孩子、父母、学习、发呆、坐在那里看看天空,这些事情理论上都没有被禁止。只是一天24小时算下来,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塞进去。
更隐蔽的是,工作甚至会提前占领还没有上班的时间。
假设九点上班,我七点起床。理论上,我给自己多赚到了两个小时。
但大脑很可能自动开始运行:昨天的问题处理好了吗?领导今天会不会问?那个实验结果解释清楚没有?某个材料准备了吗?进去以后突然被问怎么办?
于是人虽然还没有踏进公司,心理上已经上班了。
如果为了避免被问住,提前把工作材料准备好,又会产生另一种荒谬感:
我正在拿自己的私人时间,免费替公司提前上班。
而且研发这种工作不存在一个天然的“准备完毕”。论文永远可以多读一篇,代码永远可以再查一遍,实验永远可以多跑一次,方案永远可以再完善一点。
只要你的安全感建立在“我要准备到任何人突然问我,我都马上知道答案”,工作就获得了无限扩张的理由。
所以真正应该被统计的,也许并不只有工作发生了多少小时,还应该包括:工作占领了多少注意力,又把一个人的一天切碎到了什么程度。
二、中国当然有八小时工作制,可纸面上的八小时和现实中的一天并不是一回事
中国不是没有工时法律。
国务院现行的《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同时,《劳动法》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而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可现实数据是另外一回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6年1—7月数据中,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仍然是48.2小时。这个数字还是“实际工作时间”,并不包含通勤,也很难完整统计下班后的微信、飞书、钉钉和心理待命。(国家统计局)
更值得注意的是,单纯问“工作多少小时”可能还没有问到最关键的地方。
一项基于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分析4007名劳动者的研究发现,单纯加班时长与幸福感下降之间的关系相对较弱;真正更明显的是非自愿加班。研究中,非自愿加班与更低的幸福感、更低的生活满意度、更差的自评健康以及更多抑郁症状相关;与此同时,工作自主权越高,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越高。(论文全文)
这个结果很值得琢磨。
同样是40小时,一种是我知道目标是什么,可以决定什么时候深度工作、怎么安排方法、什么时候休息;另一种是随时被叫、随时被催、每一步都要汇报、每天等待新的任务。
这根本不是同一种40小时。
所以我越来越觉得,我真正抗拒的不是简单的“工作时间长”,而是:
高要求、低控制、永远不能真正退出。
三、如果长期高要求、低控制会伤人,为什么还总被解释成“个人抗压能力差”?
这其实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个人感受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正式把一类东西称为 psychosocial risks——工作场所心理社会风险。
WHO列出的风险包括过量工作和过快节奏、人手不足、长时间或缺乏弹性的工时、缺乏对工作设计或工作量的控制、缺乏同事与管理者支持、权威主义式管理、不良组织文化、工作不安全、职业发展投入不足以及工作与家庭要求之间的冲突。(WHO:Mental health at work)
WHO还估计,全球每年因抑郁和焦虑损失约120亿个工作日,对应约1万亿美元的生产率损失。(WHO)
这里其实发生了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变化。
以前我们谈职业健康,很容易想到粉尘、噪声、有毒化学品、机器事故。
这些东西当然重要。
但现在越来越多公共卫生和职业安全体系开始承认:
一种长期不合理的工作组织方式,本身也可能成为健康风险。
WHO在工作场所心理健康政策建议里,甚至明确提出组织层面的干预应该包括限制工作时长或班次数量、制定真正可以完成的目标和期限、保持合理人手、调整工作安排,以及提高员工对工作设计的参与。(WHO工作场所心理健康指南)
换句话说,问题不应该永远是:
“怎么训练员工,让员工变得更能扛?”
还应该反过来问:
“这个工作为什么非得设计成这么难扛?”
四、长工时不是只有“累一点”:健康代价已经有相当明确的证据
当然,不能把一个人的心脏病、抑郁或者死亡简单归因于工作。人的健康永远受到遗传、年龄、生活习惯、既往疾病、经济条件等很多因素影响。
但这并不意味着长工时的健康风险不存在。
WHO和国际劳工组织对大量队列研究进行系统分析后估计,相对于每周工作35—40小时,每周工作至少55小时的人,中风风险高约35%,缺血性心脏病风险高约17%;WHO/ILO估计,2016年全球约74.5万例缺血性心脏病和中风死亡可以归因于长工时暴露。(WHO/ILO)
中国也有自己的长期追踪数据。
一项使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数据、纳入10269名参与者并长期随访的研究发现,与每周35—40小时相比,每周工作至少55小时与更高的全因死亡风险相关;调整多种变量后,风险比约为 1.49。不过作者也明确指出,这是观察性研究,其中男性和吸烟者的关联更加明显,因此不能机械地套到每一个劳动者身上。(论文全文)
真正的问题反而在于:中国目前还缺少一个连续、统一、全国性的“工作相关过劳健康损失”统计体系。
日本在这一点上提供了一个值得看的样本。
日本厚生劳动省从2002年以来持续每年汇总“过劳死等”的工伤补偿情况。最新公布的2025年度数据里,过劳死等相关工伤申请6212件,最终支给认定1310件,其中死亡、自杀及未遂145件;脑、心脏疾病申请1254件,最终认定217件,其中死亡67件;精神障碍申请4958件,最终认定1082件,其中涉及自杀及未遂76件。(日本厚生劳动省原始统计)
这些数字并不等于“日本真实的全部过劳死亡”。
但它做对了一件基础的事情:
先把问题认真地数出来。
一旦连续统计十年,就能够问:哪个行业在上升?哪种职业危险?精神障碍为什么增加?哪类管理事件最常出现?
如果根本不统计,一个问题就很容易永远停留在“某员工出事了”,热搜几天,然后结束。
五、“躺平”真的是突然不想奋斗了吗?也许系统自己就在奖励低投入
很多公司存在一种很奇怪的激励结构。
一个员工做到100,领导觉得不错,这个人能干,下一次给120。他努力做到120,于是120变成了新的正常值。接下来140。
如果有一天只做出110,过去那些100、120突然好像全部清零。领导甚至会开始脸色不好看:怎么回事?最近状态不行?能力退步了?这个人是不是已经不好用了?
这套机制最后教会员工的,未必是:
努力会让我成长。
更可能是:
我每一次证明自己能够承受更多,都只是在帮系统重新标定我的承载上限。
所以所谓“躺平”,至少有一部分不能简单解释为懒。
它可能是系统的反馈。
如果一个人额外投入100%的精力,最后换来的只是更多任务、更高基准、更多责任、更少休息,而工资、自主权、尊重和职业安全感并没有同比增加,那么减少投入,其实是一种非常正常的行为反应。
从公司视角看:“这个年轻人怎么越来越没冲劲?”
从劳动者视角看:“我终于知道,不能把自己所有能量都交出去。”
所以躺平并不一定是某种突然从天而降的社会风气。
有些躺平,很可能就是某种工作机制自己生产出来的副产品。
六、如果人连自己的时间都没有,谈什么生孩子、家庭生活和长期生活规划?
这件事情还会继续向家庭领域传导。
当然,中国低生育绝不可能由加班单独解释。住房、收入、教育成本、育儿成本、性别分工、婚姻变化、经济预期都非常重要。
但工作方式确实是其中一个可以被观察的因素。
2024年发表的一项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的研究,专门分析加班与生育意愿,结果显示加班与更低的生育意愿相关,而且作者进一步考察了周末加班、夜班和on-call待命等不同模式。(论文信息)
另一项针对中国女性的研究也发现,工作—家庭冲突与更低的生育意愿显著相关。需要说明的是,这项研究样本规模只有334人,所以更适合作为机制证据,而不是全国比例估计。(论文全文)
这其实有一种非常朴素的时间逻辑。
社会同时希望一个成年人好好工作、持续学习、积极消费、锻炼身体、保持心理健康、照顾父母、建立亲密关系、生孩子、陪孩子成长。
但如果工作和通勤已经拿走一天最主要的十几个小时,剩下这些要求到底准备塞在哪里?
一天毕竟只有24小时。
时间账本不因为宣传口号而增加。
七、研发不是流水线:把人的时间全部塞满,不代表能塞出更多创新
这个问题在研发行业尤其明显。
流水线上很容易形成一种直觉:机器多运行一个小时,大概率可以多产一点东西。
可人的创造性思考不是这种生产函数。
哈佛商学院Teresa Amabile团队长期研究真实企业中的创造力。他们让7家公司、26个项目团队中的238名专业人员在创造性项目期间持续填写每日工作日志。
研究中一个很反直觉的发现是:人们在高时间压力的日子里往往感觉自己更有创造力,但实际记录却显示创造性思考证据更少。
研究者因此认为,如果企业希望稳定地产生创造性工作,长期极高的时间压力通常应该避免;在不可避免的短期冲刺中,也应保护员工不被大量碎片和干扰打断。(Harvard Business School)
更有意思的是所谓 slack time——松弛时间。
MIT、University of Toronto和Harvard Business School的研究者分析了美国165410个Kickstarter创新项目,利用大学假期带来的连续空闲时间作为自然变化。结果发现,在大学放假、时间机会成本下降的时期,相关地区出现的新项目数量最多增加约45%;增加的不只是普通甚至低质量尝试,同时也包括更加复杂、团队规模更大、技能更多样的项目。(原论文:Organization Science)
这并不能证明“闲着就能创新”。研究自己也指出,松弛资源既可能带来突破,也可能造成资源误配。
但它至少打破了一种特别粗糙的管理想象:
一个人的每一分钟都被当前任务填满,就是最高效率。
如果公司一方面要求员工永远完成今天明确的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员工突然发现明天公司还不知道的问题,这两个要求本身可能就是冲突的。
真正探索性的东西,往往需要连续时间、试错、阅读、讨论,以及那些暂时看不到产出的探索。这些活动短期很难写进周报,可长期研发恰恰依赖它们。
八、公司真正应该管什么?目标可以严格,但方法和时间未必需要一起收走
这里也不能走到另一个极端。
自主不是越多越好。
研发人员并不一定比公司管理层更懂市场、客户、产品路线、供应链和资本配置。公司存在本来就有价值,它提供资金、GPU、机器人、数据、供应链、跨部门协作、销售、市场、法务和商业化能力。
所以真正合理的组织结构可能不是“员工爱干什么干什么”,而是:
公司负责Why和What,专业人员拥有更多How和When。
公司决定为什么做、做什么、解决哪个产品问题、预算是多少、哪些安全和合规边界不能碰、什么时候需要关键节点交付;专业人员则拥有更大的权力决定用什么技术、实验怎么设计、先跑哪条路线、什么时候适合深度工作、什么时候阅读论文、什么时候进行实机实验。
这里其实解释了我为什么不觉得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传统“外包”。
研发存在失败概率。
一条技术路线做半年,最后证明它走不通,并不等于这半年没有价值。如果按照普通外包逻辑“没做出来,就不给钱”,那么公司实际上把研发失败风险全部甩给了个人。
可企业组织存在的一项重要价值,本来就是:
承担研发风险和市场风险。
所以真正想要的关系可能是:
公司承担经营和研发风险,我承担专业责任;职务研发成果归公司,但公司不因此获得我全部白天时间的无限支配权。
九、为什么成年人只能在“全职加入”和“完全退出”之间二选一?
这可能是目前劳动市场特别值得重新设计的一部分。
对于很多知识型劳动者,现实选择非常像两个按钮:一个是全职加入,五天、固定地点、固定时间,每天最主要的时间交给组织;另一个是辞职,失去稳定工资、公司设备、数据、项目、团队和组织资源,自己承担收入风险。
问题在于,中间明明还有很多可能性。
为什么没有0.5、0.7、0.8?
德国就长期存在 Vertrauensarbeitszeit——信任工时。
德国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BAuA对它的介绍非常明确: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仍然存在,但企业不再通过持续控制具体工作时间来管理,时间记录更多交给员工,工作方式更加结果导向。BAuA同时强调,信任工时不是适合所有岗位的万能方案,更适合本身拥有较大时间和工作组织自主权的信息型工作。(德国BAuA)
荷兰又进一步提供了另一个思路:减少工时本身可以成为劳动者依法提出的请求。
符合条件的员工工作满一定期限以后,可以书面向雇主申请增加或减少每周工作小时数;雇主可以拒绝,但需要有实质性的经营或服务理由。员工还可以申请调整工作时间的分布和工作地点。(荷兰政府)
法国处理的是数字时代另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
办公室下班了,为什么手机还没有下班?
法国《劳动法典》要求相关企业协商员工的“断联权”以及数字工具的使用方式,目的明确包括保障休息、休假以及私人和家庭生活;如果没有达成协议,雇主还需要制定相应章程。(法国法条)
丹麦则提供了另一种参照。
OECD 2024年经济调查指出,丹麦大部分集体协议规定的正常工作周约为37小时,平均年工作时数约1363小时,显著低于OECD平均约1716小时;与此同时,丹麦的劳动市场参与度和就业表现仍然较高。(OECD Denmark 2024)
这当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已经解决了工作问题。荷兰兼职存在明显性别结构差异,信任工时可能异化成“时间不管,任务无限”,远程工作也可能让生活和工作边界变得更差。
它们真正证明的是:
五天、40小时以上、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并不是现代经济唯一能够运行的劳动接口。
十、中国其实已经允许一些“中间状态”,只是对成熟研发人员来说还远远不够
中国并不是法律上只有一种工作方式。
《劳动合同法》本身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指同一单位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以小时计酬为主。
但这种制度同时允许任何一方随时通知终止,而且终止时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它和一个成熟研发人员希望得到的“稳定、长期、高自主研发雇佣关系”并不是一回事。(《劳动合同法》)
更有意思的是,中国现行政策里其实已经承认:
有些研发工作天然不适合用固定标准工时衡量。
人社部、商务部关于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通知中明确写到,在包括深圳、北京、杭州等示范城市内,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其软件设计人员、科技研发人员等岗位,经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应通过集中休息、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保障休息权。(人社部政策原文)
这说明“研发人员为什么一定要每天严格按固定时钟衡量”这个问题,并不是完全没人想过。
只是目前这些制度仍然比较零散。
对于一个成熟的算法研发人员,真正缺的可能是一种正式、稳定、可长期使用的中间产品:例如每周30—35小时或者四天工作,固定工资,正常社保和劳动保护,公司承担研发风险,成果和IP按照职务研发规则归公司,有几个核心协作时段,其余时间高度自主。
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兼职。
更像是:
80%的时间 + 100%的专业能力。
十一、坏领导不是“员工心情不好”这么简单,他可能真的在烧公司的资产
同样一份工作,换一个领导,体验可能完全不同。
好的领导会给方向、明确目标,让专业的人决定方法,知道谁擅长什么,愿意培养,允许合理试错,看到一个人完成困难任务后允许恢复,出了问题先解决事情,而不是先找人甩锅。
而另一些领导的逻辑则是:招一个已经训练好的人,使用他的现成能力,能做就继续压,不培养;有一天产出下降了,就开始嫌弃;人受不了了就换一个。
从短期财务账上看,这种方式甚至可能还挺“高效”。
反正人才市场上还有人。
但这家公司其实根本不是在经营人力资本。
它是在:
消费人力资本。
而且“坏领导”并不一定表现为公开辱骂。很多时候只是长期不耐烦、鄙视的眼神、一张臭脸,员工提出困难时表现出“你怎么连这个都做不到”,功劳往上拿、责任往下推,从不给支持,只给压力。
这些行为一次两次很难进入法律。
可每天一点点,足够让一个团队的空气变得恶心。
英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HSE已经把工作压力风险拆成六个正式维度:工作要求、控制权、支持、关系、角色和组织变化。而且英国雇主有法律义务像处理其他职业健康风险一样,对工作相关压力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理。(HSE官方框架)
澳大利亚走得更直接。
Safe Work Australia已经正式把高工作要求、低工作控制、支持不足、认可不足、组织不公、霸凌骚扰和糟糕的人际关系归类为 psychosocial hazards——心理社会危害。在其职业安全框架中,企业需要识别这些风险,并在合理可行范围内消除或尽量降低。(Safe Work Australia)
尤其有意思的是,澳大利亚对“低工作控制”的官方定义甚至直接包括员工对什么时候工作、怎么工作几乎没有发言权,休息时间受到严格控制,以及岗位需要的自主程度与能力不匹配等。(Low job control)
也就是说,国家不需要规定:
“领导必须慈眉善目。”
真正应该问的是:
这个管理者是不是正在持续制造可以识别的人才损耗和健康风险?
如果一个经理连续三年团队离职率远超平均,大量员工申请转部门,加班异常,病假增加,匿名评价持续恶化,优秀员工进去两年以后纷纷离开,那么也许真正应该被做绩效复盘的,并不总是员工。
十二、我们明明已经知道工作压力会伤人,为什么最后经常还是教员工“自己学会减压”?
中国并不是完全没有看到这些问题。
2019年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已经明确指出:疾病和工作压力导致的生理、心理等问题,已经成为职业健康的新挑战。
文件还提出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作压力,预防和控制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健康影响,保证劳动者休息时间,杜绝违法加班。
更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设定的目标里甚至写着:
到2030年,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也提出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识别和防控;国家卫健委后续答复人大建议时,还明确提到开展工作压力等防治工作。(国家卫健委)
而2019年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已经提出改善企业环境、健康管理和企业健康文化,只是这一体系目前采取的是属地管理、自愿参与原则。(国家卫健委)
所以真正的问题并不是:
“政府有没有意识到?”
早就意识到了。
更值得反问的是:
意识到以后,我们主要改变的是人的心理,还是工作的组织方式?
现实中最容易实行的往往是心理健康讲座、EAP、热线、压力管理课程、心理咨询,以及鼓励员工保持积极心态。
这些当然不是没用。
可这里多少存在一点黑色幽默。
上午,公司组织《如何科学管理压力》培训。
晚上十一点,继续回工作消息。
第二天,公司公众号发文:“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我们一直在行动。”
如果制造压力的组织结构完全不动,那么心理健康服务很容易变成:
教员工怎样更健康地承受一个本来就不合理的环境。
心理咨询没办法把不合理的排期咨询没。
正念训练也不能把55小时冥想成40小时。
所以真正下一步需要增加的,不只是帮助员工应对压力,还应该是:
要求组织减少可以避免的压力源。
十三、心理压力看不见、摸不着,就真的只能听一句“大家辛苦了”吗?
这可能是政策真正困难的地方。
心理压力没有一个仪器可以像测噪声一样告诉你今天73分贝、明天82分贝。领导一个眼神也不可能自动显示“鄙视值7.3”。
所以如果所谓职业心理健康最后只剩“每季度填一下员工满意度问卷”,很容易出现另外一种形式主义。
HR发消息:“请大家下午6点前完成匿名员工满意度调查。”
员工打开页面。
第一步:输入工号登录。
然后心想:
匿名,是吧。
最后全公司98.6%满意,喜获幸福企业称号。
真正有价值的办法不是寻找一个神奇的“幸福指数”,而是让不同数据互相验证。
英国HSE就设计了一份35题的Indicator Tool,评估工作要求、控制、支持、关系、角色、变化六个领域。但HSE明确强调:问卷不能作为唯一数据来源,应该结合其他组织数据一起看。(HSE Indicator Tool)
这套思路放在今天的科技企业其实很容易实现。
政府没有必要读取员工私人聊天内容,甚至最好不要这么做。为了保护劳动者,最后建立一套更强的员工监控系统,那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更合理的是统计匿名、聚合的元数据,比如某部门晚上22点以后仍然产生工作活动的人占多少、周末工作平台活跃比例、连续工作天数、一天首次和最后一次活动之间的跨度、会议时长、年假使用率、病假、核心员工离职率、内部转岗率和劳动投诉数量。
再配合真正匿名的抽样调查,问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我的工作量能否在正常时间内完成?我能否决定工作的具体方法?下班后能否真正退出?上级是否给予支持?过去三个月是否频繁因为工作环境考虑离职?
单独任何一个指标都说明不了问题。
但如果某个团队同时出现长期高工时、晚上十点以后大量工作活动、休假使用率极低、员工自主感不断下降、病假增加和核心人员不断离职,那就不能永远解释成:
“最近这批年轻人心态不太稳定。”
而应该检查组织本身。
真正现实的政府监管,也没必要变成每周去公司敲门。
可以是:
国家制定指标,企业匿名监测,政府进行抽样;异常企业先自查整改,长期异常再进入重点监管。
和公共卫生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金融风控其实是同一个思路:不是所有人每天都检查,而是先装传感器,发现异常再介入。
否则很多组织问题都要等到大量人离职、劳动仲裁、严重抑郁甚至发生健康事故以后,社会才突然发现:
哦,原来这里一直有问题。
十四、公司有HR、法务、律师和制度,普通劳动者往往只有自己:所以“可以仲裁”不等于维权容易
中国当然有劳动仲裁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案件原则上应该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束;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延期,但延期一般不得超过15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法律还明确考虑到了证据不对称的问题:如果与争议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单位应该提供;不提供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可真实世界并没有那么整齐。
我自己几年前在深圳坪山经历过一次劳动仲裁,从申请到结果,大约半年。
这当然只是个人经历,不能拿来代表深圳平均水平。
但经历一次以后,会特别清楚:
法律里有一个时限,不代表普通人的现实成本只有那个数字。
企业这一边可能有HR、法务、长期合作律师、成熟合同模板、内部考勤、邮件和工作数据,以及熟悉程序的人。
劳动者这一边呢?
很多时候就是自己。
自己翻聊天记录,自己找考勤,自己回忆几个月前发生了什么,自己查法律,自己写申请,自己去开庭,自己盯节点。如果企业起诉,再继续;如果最后判了还不给,再考虑执行。
理论上双方都有法律权利。
现实中双方的时间、知识、组织资源和心理承受能力完全可能不是一个等级。
所以一个劳动者想维权,往往还需要一种没有写进法条的资源:
意志力。
你不能做到一半嫌麻烦就算了,不能证据整理到一半觉得太累就放弃,程序节点还要继续跟。
权利不会自己从法条里爬出来,找到你,然后把钱打进银行卡。
所以评价一个劳动保护制度是否有效,不能只问:
“有没有仲裁渠道?”
还应该问:
“一个普通人把纸面权利兑换成现实权利,需要付出多少时间、知识、心理和机会成本?”
而且仲裁本质上仍然属于事情出问题以后的救济。
它可以解决欠了多少钱、合同是否违法解除、有没有经济补偿,却很难解决为什么这个部门三年耗走了五批优秀员工,为什么某个领导手下的人不断离职,为什么一些原本热情的研发人员最后宁愿gap也不愿继续干。
这些损失,仲裁庭根本看不见。
十五、如果劳动市场只有0和1,大量本来能工作的人最终就会选择0
这可能是全文里我最想追问的问题之一。
假设有一个成熟算法工程师。
他有经验,有技术能力,愿意负责。
可是他不能或者不愿意长期接受50小时以上工作、固定坐班、晚上待命、周末临时找人、低自主和长期高压。
现在主流劳动市场给他的选择可能是:
1:接受。
或者:
0:离职。
可这在人才配置上其实很浪费。
假设他不愿意每周工作50小时,最后离职,社会获得的是0小时专业劳动。
如果市场存在一个正式的32小时高自主研发岗位,社会可以得到32小时成熟工程师的专业劳动。
32显然大于0。
所以更多样化的雇佣关系,并不一定只是所谓“员工福利”。
它可能本身就是:
提高劳动参与率和人才利用率的工具。
国际劳工组织甚至已经修改就业身份统计体系,专门加入了“dependent contractors——依赖型承包者”这一中间类别,原因之一就是现实中的工作关系越来越难用传统“员工 / 自雇”二分法完全描述。ILO指出,这些中间关系过去常常在统计中被错误归类,因此2018年的国际就业身份分类专门把它们识别出来。(ILO资料)
当然,我并不认为具身智能研发人员最适合变成contractor。
恰恰相反。
研发失败风险应该主要由企业承担。
所以真正值得发展的,可能还是:
高自主权的正式员工。
也就是保留劳动保护和长期稳定关系,公司承担商业风险,职务成果归公司,但员工不必把整段人生时间一并出售。
十六、如果优秀的人最后都只想离职、gap、躺平,我们真的只是缺“奋斗精神”吗?
现在可以重新回到文章最开始。
一个人有能力、愿意负责、愿意学习、能解决技术问题,也能够持续做出成果。
可每次进入组织几年以后,都越来越压抑,甚至喘不过气。
离开以后,却重新出现好奇心、学习欲、运动欲、创造欲和生活感。
这个现象值得认真研究。
如果只有一个人如此,它可能只是个人偏好。
如果很多人都呈现类似轨迹:入职时有热情,不断承担,做得越好越被加任务,无法恢复,开始厌恶,降低投入,离职,gap以后重新活过来,那就不能永远只问:
“这个人的抗压能力是不是有问题?”
也应该反过来问:
“这个组织使用人的方式,是不是有问题?”
这件事对于一个国家尤其重要。
培养一个优秀工程师,要经过十几年教育,再加很多年的职业积累。
如果一个人在最有创造力的年龄,因为长期工作体验而不断跳槽、频繁gap、离开原行业,或者不愿再进入组织,从国家人力资本角度看,这不能简单叫“充分利用人才”。
更像是:
短期把一个人烧得很亮。
然后烧灭了。
十七、真正应该升级的,可能不是年轻人的心态,而是我们使用人的方式
写到最后,这个问题已经不是“996好不好”,也不是“每天到底应该工作6小时还是8小时”,甚至不只是“老板应该对员工好一点”。
真正的问题比这些更具体。
一个国家进入AI、机器人、芯片、生物技术、原创软件、新材料和科研这些领域以后,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资料不是“一个人可以被管理多少小时”,而是:
一个人能否长期保持判断力、学习能力、创造力、经验和好奇心。
这样的资源如果还是按照“能用就多用,好用就使劲用,不好用了就换”,其实是一种相当粗放的人才利用方式。
有一点甚至挺讽刺。
工业设备,我们知道不能永远满负荷;服务器,我们知道要留冗余;电池,我们知道反复满充满放会影响寿命;机器人,我们知道要做寿命管理。
到了人这里突然变成:
“只要还没倒下,就说明负荷还能继续加。”
这多少有点荒唐。
一个真正现代化的劳动制度,至少应该开始认真回答几个问题:公司能不能获得员工的能力,却不必同时获得他几乎全部白天时间的支配权?能不能允许成熟专业人员选择30小时、32小时、37小时,而不是只有40—50小时和辞职?能不能让研发人员承担明确专业责任,却拥有更高的方法和时间自主权?能不能把高要求、低控制、恶劣管理、持续待命和工作家庭冲突,当作真正值得监管的职业健康风险?能不能建立长期统计,让我们知道一个行业到底是在培养人才,还是在高速消耗人才?
这些问题不需要靠意识形态回答。
完全可以做试验。
选择一些企业、国企、研究机构和科技公司,分别尝试32小时工作周、四天工作制、核心协作时间、信任工时、高自主研发团队、真正的断联制度,以及管理者心理社会风险考核。
然后连续五年记录生产率、研发成果、专利、产品交付、离职率、病假、员工健康、招聘成本、人才留存和创造力等指标,最后用数据说话。
如果传统模式确实更高效,数据自然会证明。
如果另一种模式能让人愿意工作得更久——不是一天更久,而是一辈子的职业生命更久——让人才更愿意留下、创造力更稳定、家庭生活更可持续、公司长期成本反而更低,那么也应该有勇气承认:
以前那套使用人的方式,需要升级。
结语:公司需要成果,国家需要发展,但人不是一次性耗材
我最开始,只是早上八点坐在深圳街头,不知道应该去哪里。
可后来慢慢意识到,那也许是我第一次非常具体地感受到:
我的时间重新属于我自己。
没有领导,没有任务提醒,没有待处理消息,也没有谁在等待我的下一次交付。
我可以去学习,可以散步,可以发呆,可以认真想一个技术问题,也可以什么都不证明。
那个感觉并不是:
“不劳动真舒服。”
因为离开公司以后,我并没有停止学习。
我依然会研究东西,会思考技术,会希望自己变得更强。
真正让我重新有生命力的,是:
我终于不再被无限调用。
所以我越来越不愿意把这件事情简单解释成“年轻人不愿意吃苦”,也不愿意把它简单解释成“资本家都是坏人”。
真正值得讨论的是一个更现实,也更困难的问题:
我们能不能设计一种劳动制度,让企业得到人的能力,却不必先耗尽这个人?
企业当然需要利润,国家当然需要发展,人也需要劳动、收入、组织和与别人协作。
这些目标本来就不必互相敌对。
真正值得怀疑的是这样一种默认:经济发展是否一定需要建立在人的生活持续向工作退让、人的时间持续被组织侵占、人的优秀不断被重新解释成“你还能承担更多”之上?
如果一种工作方式,最后让越来越多本来有能力、有责任心、愿意学习、愿意创造的人产生同一个念头:
“算了,我退出。”
那么也许首先应该被重新检查的,不一定是这些人的人生观。
而是那个不断把他们推向出口的系统。
一个社会真正高级的人才利用方式,不应该是:
趁一个人还能跑,就让他一直跑。
而应该是:
让他到了四十岁、五十岁,甚至更久,依然有能力、有兴趣、有生命力地继续创造。
这才叫利用人才。
否则,不过是在消耗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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