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N学习-JavaScript篇--原型
JavaScript 常被描述为一种基于原型的语言 (prototype-based language)——每个对象拥有一个原型对象,对象以其原型为模板、从原型继承方法和属性。原型对象也可能拥有原型,并从中继承方法和属性,一层一层、以此类推。这种关系常被称为原型链 (prototype chain),它解释了为何一个对象会拥有定义在其他对象中的属性和方法。
准确地说,这些属性和方法定义在Object的构造器函数(constructor functions)之上的prototype属性上,而非对象实例本身。
在传统的 OOP 中,首先定义“类”,此后创建对象实例时,类中定义的所有属性和方法都被复制到实例中。在 JavaScript 中并不如此复制——而是在对象实例和它的构造器之间建立一个链接(它是__proto__属性,是从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派生的),之后通过上溯原型链,在构造器中找到这些属性和方法。
注意: 理解对象的原型(可以通过Object.getPrototypeOf(obj)或者已被弃用的__proto__属性获得)与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之间的区别是很重要的。前者是每个实例上都有的属性,后者是构造函数的属性。也就是说,Object.getPrototypeOf(new Foobar())和Foobar.prototype指向着同一个对象。
function Person(first,last,age,gender,interests) { this.name = { 'first': first, 'last': last }; this.age = age; this.gender = gender; this.interests = interests; this.ios =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name.first}' '${this.name.last} is ${this.age} years old likes ${this.interests[0]} and ${this.interests[1]}.`) }; this.greeting = function(){ console.log(`My name is ${this.name.first}`)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Bob', 'Smith', 32, 'male', ['music', 'skiing']);
prototype 属性:继承成员被定义的地方
那么,那些继承的属性和方法在哪儿定义呢?如果你查看 Object 参考页,会发现左侧列出许多属性和方法——大大超过我们在 person1 对象中看到的继承成员的数量。某些属性或方法被继承了,而另一些没有——为什么呢?
原因在于,继承的属性和方法是定义在 prototype 属性之上的(你可以称之为子命名空间 (sub namespace) )——那些以 Object.prototype. 开头的属性,而非仅仅以 Object. 开头的属性。 prototype 属性的值是一个对象,我们希望被原型链下游的对象继承的属性和方法,都被储存在其中。
于是 Object.prototype.watch() 、 Object.prototype.valueOf() 等等成员,适用于任何继承自 Object() 的对象类型,包括使用构造器创建的新的对象实例。
Object.is() 、 Object.keys() ,以及其他不在 prototype 对象内的成员,不会被“对象实例”或“继承自 Object() 的对象类型”所继承。这些方法/属性仅能被 Object() 构造器自身使用。
你可以检查已有的 prototype 属性。回到先前的例子,在 JavaScript 控制台输入:
Person.prototype
输出并不多,毕竟我们没有为自定义构造器的原型定义任何成员。缺省状态下,构造器的 prototype 属性初始为空白。现在尝试:
Object.prototype
你会看到 Object 的 prototype 属性上定义了大量的方法;如前所示,继承自 Object 的对象都可以使用这些方法。
JavaScript 中到处都是通过原型链继承的例子。比如,你可以尝试从 String 、 Date 、 Number 和 Array
var myString = 'This is my string.';
myString 立即具有了一些有用的方法,如 split() 、 indexOf() 、 replace() 等。
全局对象的原型中寻找方法和属性。它们都在原型上定义了一些方法,因此当你创建一个字符串时:
create()
1、例如,在上个例子的 JavaScript 控制台中输入:
var person2 = Object.create(person1);
2、create() 实际做的是从指定原型对象创建一个新的对象。这里以 person1 为原型对象创建了 person2 对象。在控制台输入:
person2.__proto__
结果返回对象person1。
constructor 属性
每个实例对象都从原型中继承了一个constructor属性,该属性指向了用于构造此实例对象的构造函数。
例如,在控制台中尝试下面的指令:
person1.constructor
person2.constructor
都将返回 Person() 构造器,因为该构造器包含这些实例的原始定义。
一个小技巧是,你可以在 constructor 属性的末尾添加一对圆括号(括号中包含所需的参数),从而用这个构造器创建另一个对象实例。毕竟构造器是一个函数,故可以通过圆括号调用;只需在前面添加 new 关键字,便能将此函数作为构造器使用。
在控制台中输入:
var person3 = new person1.constructor('Karen', 'Stephenson', 26, 'female', ['playing drums', 'mountain climbing']);
现在尝试访问新建对象的属性,例如:
person3.name.first
person3.age
person3.bio()
正常工作。通常你不会去用这种方法创建新的实例;但如果你刚好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原始构造器的引用,那么这种方法就很有用了。
此外, constructor 属性还有其他用途。比如,想要获得某个对象实例的构造器的名字,可以这么用:
instanceName.constructor.name
具体地,像这样:
person1.constructor.name
修改原型
从我们从下面这个例子来看一下如何修改构造器的 prototype 属性。
这段代码将为构造器的 prototype 属性添加一个新的方法:
Person.prototype.farewell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first + ' has left the building. Bye for now!'); }
保存代码,在浏览器中加载页面,然后在控制台输入:
person1.farewell();
你会看到一条警告信息,其中还显示了构造器中定义的人名;这很有用。但更关键的是,整条继承链动态地更新了,任何由此构造器创建的对象实例都自动获得了这个方法。
再想一想这个过程。我们的代码中定义了构造器,然后用这个构造器创建了一个对象实例,此后向构造器的 prototype 添加了一个新的方法:
function Person(first, last, age, gender, interests) { // 属性与方法定义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Tammi', 'Smith', 32, 'neutral', ['music', 'skiing', 'kickboxing']); Person.prototype.farewell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first + ' has left the building. Bye for now!'); }
但是 farewell() 方法仍然可用于 person1 对象实例——旧有对象实例的可用功能被自动更新了。这证明了先前描述的原型链模型。这种继承模型下,上游对象的方法不会复制到下游的对象实例中;下游对象本身虽然没有定义这些方法,但浏览器会通过上溯原型链、从上游对象中找到它们。这种继承模型提供了一个强大而可扩展的功能系统。
你很少看到属性定义在 prototype 属性中,因为如此定义不够灵活。比如,你可以添加一个属性:
Person.prototype.fullName = 'Bob Smith';
但这不够灵活,因为人们可能不叫这个名字。用 name.first 和 name.last 组成 fullName会好很多
Person.prototype.fullName = this.name.first + ' ' + this.name.last;
然而,这么做是无效的,因为本例中 this 引用全局范围,而非函数范围。访问这个属性只会得到 undefined undefined。但这个语句若放在 先前定义在 prototype 上的方法中则有效,因为此时语句位于函数范围内,从而能够成功地转换为对象实例范围。你可能会在 prototype 上定义常属性 (constant property) (指那些你永远无需改变的属性),但一般来说,在构造器内定义属性更好。
事实上,一种极其常见的对象定义模式是,在构造器(函数体)中定义属性、在 prototype 属性上定义方法。如此,构造器只包含属性定义,而方法则分装在不同的代码块,代码更具可读性。例如:
// 构造器及其属性定义 function Test(a,b,c,d) { // 属性定义 }; // 定义第一个方法 Test.prototype.x = function () { ... } // 定义第二个方法 Test.prototype.y = function () { ... } // 等等……
本文介绍了 JavaScript 对象原型,包括原型链如何允许对象之间继承特性、prototype 属性、如何通过它来向构造器添加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主题。
下一篇文章中,我们将了解如何在两个自定义的对象间实现功能的继承。
本文来自博客园,作者:格雷迪,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https://www.cnblogs.com/ymiandi/p/11399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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