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余香
《余香》,最初是在朋友圈听到这首歌,内中包含了作者朋友的一段感情经历,而后在知乎上,听到了这么一个故事。故事转于贺安 - 知乎 (zhihu.com)。
前段时间,看到了朋友圈的一句话,前世我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要经历这北漂。
北漂的人那么多,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还在接着北漂,东子是后者。东子是唱歌的,他没有钱,但有梦想,为了梦想来到了北京。和他一起的,还有为了他不惜和家里吵闹了一番的女友——白姑娘。现在是前女友了。和电视剧演的那样,东子奔走于大街小巷,音乐烤吧,酒吧。为了梦想何其容易,不仅仅是对怀抱梦想人的能力的考验,还要应对社会上复杂的人性,最终两人分手了。两人分手没有任何的拉扯。最后东子收到了白姑娘的来信,信中写道:
来参加我的婚礼吧,
带着我们八年的感情和祝愿,
我也会带着同样的情绪迎接你,
走过的路我回一直记在心里。
8年,东子把他所有的积蓄做成了红色的礼金送了出去,他没有去见她。东子没有看明白这句邀请的话,或者他看懂了,又会真的去把她带走吗。8年前他给不了余香物质上的幸福,8年后他可以吗?
好在这是个故事,但其实现实中有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愿你我不是东子,更不是白姑娘,在有能力的时候,多做些什么,在未来能有一个差不多的资本。
《余香》
1.
今年北京秋天,更冷了。
我嘴里叼根烟,哆哆嗦嗦地滑动鼠标,不经思考地点着一个个方块。
扫雷是需要动脑的,果不其然,点了四次方块后,被炸死了。
我黑着脸,把鼠标扯下来丢进了垃圾桶。
人在心情不爽的时候,总要找个东西背锅,我写不出来东西,不能怪我,我扫雷被炸死,不能怪我。我还能怪谁呢。
电脑是不能砸的,太他么贵了舍不得。
对不起了,十几块的淘宝鼠标,这个锅只能你背了。
斜靠在椅子上,吁出一口烟,看着它一缕一缕地飘向窗口。
烟圈撞击着挂着露珠的玻璃窗上,开出一朵朵暗淡破碎的花骨朵。
窗外灯光闪烁,
北京,即便是雨后的初秋,夜景依旧绚烂花俏,一部分人竭力融入其中,一部分人竭力逃避脱身。
我还在为之前写不出文章烦闷,又气因为扫雷扯断了我仅有的鼠标。
两件事,让我看着这个房间都不太顺眼。
一掐烟,一蹬腿,抓起大衣,准备逃离这里。
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被我蹬腿时踢翻的垃圾桶。
一堆垃圾散落在地上,在垃圾之上是我扯断的鼠标。
2.
人来人往的地下通道,
我蹲在那个熟悉的角落,翻出兜里的红梅,点上一根,眯着眼看着过往的行人。
每次心中烦闷的时候,我都会来到这里,蹲上那么一段时间。
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我还剩多少根烟。
远处传来歌手的歌声,我听起来很是熟悉,我站起身,抻了抻发麻的腿,向那里走去。
我看着眼前这个一头长发,怀抱吉他,唱着《余香》的小伙儿,
这个时不时还甩甩发间的雨珠的小伙儿。
终于知道,我熟悉的是什么。
小伙儿享受地拨着弦唱着:“思念 需要时间 慢慢调养”。
我摇了摇头,记忆中的那个人,不是这样的。
那个人,叫东子。
他唱这句的时候,满面死灰,听起来绝不是享受,而是感同身受的折磨与煎熬...
3.
我又蹲回属于我的角落,裹紧了身上的大衣,
远处的歌声已经换成了周杰伦的《告白气球》,
我扫了一眼,小伙儿面前的听众明显比唱《余香》时多了一些。
我用袖子扫了扫地上的尘灰,坐了下来。
因为我再一次想起了东子。
我的朋友,流浪歌手,东子。
我也不知道东子算不算我的朋友,
反正我知道,在三年前,我见过他一次。
我同样在这个角落,
同样是坐在地上抽烟,
遇见了背着吉他的东子,
听了半宿的故事。
东子是我见过的歌手中,最不同寻常的一个。
他常年背着那把吉他,从未见他拿下来过,即便是唱歌的时候。
他常年左手带着手套,从未见他摘下来过,即便是喝酒的时候。
他常年脸上满是悲哀,从未见过他笑起过,除了说起他心里的姑娘。
虽然很扯淡,
我只见过他一次,但我认定,他这些习惯都是常年的。
他就是这么个奇怪的人,巧的是我也算个足够奇怪的人。
所以,在那个夏天,我们相遇了。
4.
那年夏天是我失去了我自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贯彻着,我从不背锅的惯例。
我砸了我的写作工具,电脑。
好在那个比较便宜,以至于后来的这个,我买了个一万多的,今后就舍不得砸了。
我提着一打啤酒,瘫坐在地下通道的那一角,自我麻痹着的时候。
长相普通,用帽子盖住长发,背上一把吉他的东子来了。
我斜眼瞥了他一下,继续喝我的啤酒。
他斜眼瞥了我一下,开始准备唱起歌。
他的第一个习惯也是这样发现的,他唱歌和别人不一样,不弹吉他,只清唱。
三十左右岁的喉咙传出的是历尽沧桑嘶哑干枯的嗓音。
就是那首《余香》。
在地下通道这个空旷的区域,他的歌声夹带着独有的悲哀情绪,荡来荡去。
因此,他收到了不少钱。
但当听众听了两三首后,全都转身离开了。
因为他唱的只有这一首歌。
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固执的人,也是一个随性的人。
用我的话就是,爱他么谁谁,老子怎么乐意怎么来。
我很欣赏他,
我们第一次互动后,我更加欣赏他了。
我问:“有烟?”
他说:“有”
我抽着他的红梅烟,听着他的歌,
也不知是这三块钱的红梅呛,还是怎么了,抽着抽着满脸泪水。
就这样,我把他的烟抽没半盒时,他唱了二十三遍《余香》时,
他回头招呼我,走了。
我迷迷糊糊地就跟他走了。
5.
他带我来到了一个烧烤摊,搬了两个凳子。
兜里一掏,一堆五块十块的也不知道有多少。
往桌子上一拍,大吼一声,惊得我醒了酒,惊得周围临桌一阵撇嘴。
“老板,照这些钱给老子上酒。”
老板,笑呵呵地过来,刚要开口应承,看了一眼桌上的零钱。
立马改笑脸变马脸,冷哼一声走了。
我俩互相对视了一眼,我抓起了他的烟给自己点了一根,他也抓起烟点上了。
就这么一根烟抽了有七八分钟,烟头都烫嘴了,酒终于上来了。
正好一箱,老板还客气地端上了一盘花生米。
我看这老板的尿性,肯定那钱没花完。
我看着他用戴手套的左胳膊抱着了两瓶,用右手起开了。
放我这边一瓶,说了个“喝”。
我也没犹豫,拿起来就喝。
喝一半了,瞄了一眼,他是想吹一瓶。
我这东北人,差别的也不能差喝酒啊。也跟着他吹了一瓶。
我抓了两个花生米,把酒往下顺顺。
随口问:“你叫啥啊”
“东子,你呢”
“胡言”
“草,什么操蛋名字!”
“草,就你名字好听!”
东子又连起了四瓶,看这架势是又要吹。
我跟着他又吹了两瓶,
摆了摆手说:“喝不动了,歇会。”
“草,喝三个就不行了?”
“草,来时候喝六个了!”
他开始拿起啤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花生米吃掉了半盘的时候,
他涨红着脸说:“听听我的事吧...”
6.
我点上了根烟,陷入了他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现实与爱情的俗套故事。
但我知道,正是这种俗套,才是摧毁爱情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和以前所有俗套故事的开端一样,
不外乎就是东子年轻时自视才华横溢,不死终会出头。
待有朝一日功成名就,定许你十里红妆。
据东子说他们的爱情是从她穿着白裙子走向他开始的,
也是从她穿着白婚纱走向别的男人结束的。
所以,那个爱穿白裙子的姑娘,暂且叫她“白姑娘”吧。
我敢肯定东子绝不是自夸,他说他上学的时候,就是大学里的风云人物,每次学校各大活动都邀请他去演出,也接到过各种汇演。
用他的话就是那时候飘到不行,以至于看不起娱乐圈,发誓永远不会和他们同流合污。
白姑娘就是那个时候和他相恋的。
我嗤笑着看了他一眼说:“所以说出名要趁早这是句屁话,古有方仲永,今有你东子。最后都混成这个操性。”
他也随着我笑了,只是笑着笑着眼角多了点东西。
看着他,我也笑着擦了擦眼角。
7.
不接受娱乐圈邀请的东子,毕业后也没打算工作,开始走上了自由歌手的道路。
他忙于提升自身音乐修养的时候,圈内的人早就开始接触上了更高的平台。
东子说:“更高的平台?将艺术卖价钱?金钱的走狗罢了。”
东子在升华自身清高的灵魂中,他的肉体开始被迫混迹于酒吧和街头。
而白姑娘...
她这个坚强的姑娘,抗着父母的压力,陪着东子北漂。
过着三餐不饱,为生计奔波的日子。
但他们很快乐,东子满足了一个女孩二十岁时所追求的仰慕、美好和爱情。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东子笑,他笑得很开怀,很幸福。
但,我知道这是故事前半段。
女孩不能永远是女孩,她们不会永远二十岁。
所有仰慕,所有美好,这是爱情的成分,但不是能使爱情长久保鲜的方式。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东子与白姑娘的爱情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脆弱。
所以我说白姑娘是一个坚强的姑娘。
我能想象到当白姑娘第一次在台下,看向抱着吉他哼唱着的东子时,
那双清澈的眼神中,带着的不只是对干净少年的迷恋,
还有此生全部的疯狂与痴迷。
东子突然抓起桌上的酒瓶猛拍向了头顶,
麦色的啤酒和殷红的鲜血一齐淌了下来,
流进了他满是泪水的双眼。
我看着他的样子,没有伸手也没有说话,安安静静地听他继续说着他的过去。
8.
在同时间的男女中,女孩永远是比男孩更加成熟的。
往往女孩已经开始认真思考现实的处境并做出实践,而男孩却还躲在他自己心中命名为梦想的乌托邦里不出来。
所以有很多女孩,在心心念念着,带着憧憬,带着感激地构建属于他们的未来时,
男孩却没有真正静下心来想一想,他与他心爱女孩的出路在哪里。
毕竟,爱情不能当饭吃。
东子却更加过分,他不但没有体会到白姑娘年龄的流逝和处境,还依旧是那副爱他么谁谁,老子怎么乐意怎么来的样子。
他们的情感分裂线在白姑娘的二十七岁生日。
是的,算起时间,白姑娘陪了东子北漂将近六年。
是的,六年了,东子还在北漂。
那天是白姑娘生日,白姑娘没说,东子也没记住。
像东子这样不拘小节的人,他没记住我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姑娘们和大男人不一样,她们更看重这些小节带来的仪式感。
六年来,东子在那天终于等来了他可以发表专辑的机遇。
他陪着几位所谓赏识他的人物,在包房里喝酒,找乐子的时候。
白姑娘一个人在家做了一大桌子菜,热了又热,等待着东子回家。
但是那天东子没回来,他被抓了。
嫖娼。
我看着已经用衣服止住血的东子,给了他一巴掌。
“草,你他么良心呢?”
他点上根烟说道:“我等了六年好不容易等到这个机会,好不容易我可以熬出头,我可以带着她过上好日子。那几个人我不巴结好他们,谁能给我机会?男人肯定在那种地方要找乐子,但我说我连碰都没碰,你他么信吗!”
我看着他颤抖的手指,吹了一瓶。
“我信。”
“可她不信。”
东子以为他们这么多年的感情,这点误会是可以解释的。
白姑娘和他冷战几天,他再哄哄就过去了。
可是在这个时候,
他发现之前说要帮他出专辑的人突然联系不上了。
他找了那几个人说的公司,前台告诉他,是几个人临时租的,早就搬走了。
东子知道,他完了。
这么多年的积蓄都完了。
9.
“六年!六年!我真的支撑不住了,在我知道被骗了之后,我的理想破灭了。我为了可以让我和她的生活好起来,我可以放弃我的梦想和一直坚持的骨气。但是我失败了,一塌糊涂!我这样的人根本没有办法给她好的生活,我给不了她未来。我什么都给不了。我在浪费她......”
我看着已经情绪疯狂的东子,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已经融入到他的故事中的我,颤抖着喉咙问:“所以呢?”
东子长舒了口气,用力捏着桌上的纸杯,
好似时隔多年,这句话说出来还是需要极大的勇气。
“所以,我要做一个我认为对的事。”
东子认为对的事就是让白姑娘离开他。
而这个方式就是他一个电话告诉白姑娘,
说自己确实嫖娼了。
白姑娘在他们的出租房里等了七天,
在出租房附近一直注视着白姑娘七天的东子,
这七天里没有给白姑娘打过一个电话。
出租房外房内的两个人,
互相折磨,
直到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白姑娘,
在第八天收拾好了行李,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我恍惚了很久,叹了口气举瓶要和东子吹一个。
但是故事还没有完。
在白姑娘离开之后,东子将出租房退了。
一边背着行李包,一边背着吉他。
在阳光最最足的那天,走向了北京最最繁华的十字路口,
看着迎面而过的车,他开怀地笑了。
行李包掉在地上,
东子被撞飞在了空中,怀里还死死地抱着那把吉他。
这是白姑娘在他们在北京定居下来时,用了一个半月工资买来送给他的。
东子抱着这把吉他,飞起来的时候,
就好似,东子与白姑娘相拥着,
带着微笑,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折磨他们的现实世界。
故事如果可以以这种方式结束,未尝不是变相美好的结局。
10.
东子并没有死,
他肯定没死,要不然我也不会听到这个故事了、
但是左手外周神经全部折断。
也就是说,
他的左手
废了。
他的第二个习惯,原因就是这个。
我看着他搭在桌角戴着手套的左手,
仿佛看见了一条条猩红或紫黑的疤痕。
又看见了一个歌手废了只手,不能再弹奏是怎样的痛苦和难以接受。
所以,他的第三个习惯,就是满面死灰。
但是故事没有讲完,我以为的第三个习惯的原因是错的。
他继续开始说下去,
然后我猛地想了起来,
他们的爱情是从她穿着白裙子走向他开始的,
也是从她穿着白婚纱走向别的男人结束的。
我这个听者,伸出发抖的手,给东子起了瓶酒,
示意先喝一瓶再说。
东子对于他废没废左手,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因为他是否功成名就都失去了意义,
尽管这个失去是他一手促成。
东子出院后,已经是两个月后。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两个月足够东子养好伤出院,
两个月也足够白姑娘找个“如意”郎君嫁人。
我不知道白姑娘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
给东子寄过来的请柬。
或许是白姑娘和东子一样已经觉得未来失去了意义,
如果不是你,那么谁都一样。
东子知道这是白姑娘亲手写的,请柬上就四行字:
“来参加我的婚礼吧
带着我们八年的感情和祝愿
我也会带着同样的情绪迎接你
走过的路我会一直记在心里”
东子带着他最后的积蓄,包了个大大的红包作为礼金送了过去。
送完红包,他没有进入礼堂,
转身出门蹲在穿行的人群中无声地哭泣。
那个大大的红包,
是他这八年来,
唯一攒下的,任何困难都没去动的,
是买房的钱,
那是想给白姑娘一个家的保证。
11.
东子说完这些,趴在酒桌上,不发出一点声音。
只有看见他不断耸动的肩膀,
我知道,他在心痛。
这个看起来木头一样的男人,
只有提起他心里的姑娘,
才会露出仅有的感情,
即便是撕心裂肺,也好过于行尸走肉。
我长舒口气,举起了酒瓶放在嘴边。
猛地一个激灵,
我赶忙放下酒瓶,对着东子,一顿猛拍。
东子茫然地抬起头看向我。
我颤抖着说出了一句话:“你把请柬的首字连...连起来读......”
东子楞了一下,然后“腾”地站起来,带翻了满桌酒瓶。
嘴唇上下不住地打哆嗦。
随后又失去所有力气般地坐下了,抹了一把脸,
这个三十岁的男人,满面泪水正对着我说:“可是,我们回不去了......”
最后,东子走了。
留给了我那把白姑娘送给他的吉他。
我在烧烤店老板的催促下,
抱着吉他,
走进了三年前,那场仲夏的细雨中,点上了东子送的最后一根红梅。
深吸一口,
慢慢抽出那把吉他,
那把已经断了一半的,残破不堪的吉他。
这是东子的命,这曾经也是白姑娘的命,
这是他们的宿命。
如今交到了我的手中。
......
12.
旁边的歌手已经收工,
我在地下通道中,从回忆中缓了过来。
裹紧了大衣,
走进了三年后的今天,这场初秋的大雨中,点上了烟盒里最后一根红梅。
深吸一口,
抬起头看向漫天的雨珠,任雨水打湿我的脸,我嘴边的烟,
滴在我的眼中,我的视线开始模糊,
我仿佛透过雨珠看到了一座晶莹剔透的房子,
那是东子送给白姑娘的未来,
里面的他们,幸运而又幸福地过完了一生。
回到家,我用电脑自带的触摸板,
打开word,看着墙角那把破碎的吉他。
打出了一行字:
“愿我所遇之人,情事都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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