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
一、拟募集基金应具备的条件
1.1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机构
- 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
- 有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
- 不存在经营管理混乱,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
- 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 最近一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注册基金申请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不存在对基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拟募集的基金应该具备的条件
- 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 有合法、明确的投资方向
-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 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者或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 招募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语言简明、易懂、实用,符合投资者理解能力
- 有符合基金特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有明确额度投资者定位、识别和评估等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的方法,有清晰的风险警示内容
- 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技术系统准备充分,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情形
-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的募集步骤
2.1基金募集申请
- 基金募集申请报告
- 经济合同草案
- 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等
2.2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
- 常规股票基金
- 混合基金
- 债券基金
- 指数基金
- 货币基金
- 发起式基金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
- 理财基金
- 交易型指数基金(含单市场、跨市场、跨境ETF)及其联接基金
2.3基金份额的发售
2.3基金的合同生效
三、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认购方式、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
3.1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
- 开户
- 认购
- 确定
3.2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方式
- 金额申请
3.3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
- 货币型基金认购费为0
- 债券型基金认购费通常为1%以下
- 股票型基金认购费通常在1%~1.5%
- 前端收费模式
- 后端收费模式
3.4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四、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概念
- 开放式基金申购
- 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基金的申购
- 开放式基金赎回
- 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五、认购与申购的区别
| 区别 | 认购 | 申购 |
|---|---|---|
| 发生时间 | 基金募集期购买 | 基金成立后购买 |
| 费用 | 费率优惠 | 无优惠 |
| 价格 | 1元 | 除货币基金外未知价格 |
| 确认时间 | 合同生效时确认 | T+2 |
六、申购、赎回的原则
6.1股票基金、债券基金
- 未知交易原则
- 申购、赎回价格以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基金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6.2货币市场基金
- 确定价原则
- 1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七、申购、赎回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的概念
7.1申购费用
- 前端收费方式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根据投资人申购金额分段设置申欧费率
- 后端收费方式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根据投资人持有期限不同分段设置申购费,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费
7.2赎回费用
- 场外赎回可按份额在场外的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 场内赎回为固定赎回费率,不可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7.3销售服务费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的概念
8.1开放式基金份额转换
- 基金份额的转换一般采取未知价法,按照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换基金份额数量
8.2开放式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
- 司法强制执行
8.3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 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
8.4基金份额的冻结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九、封闭式基金的交易规则与交易费用
9.1交易规则
-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9.2交易费用
目前,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交易不收取印花税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