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债券交易
债券-债券交易
一、债券现券交易、回购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基本概念
1.1现券交易
- 现券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就办理交收手续,买入者付出资金并得到证券,卖出者交付证券并得到资金
1.2回购交易
- 债券回购就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时间,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1.3远期交易
- 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1.4期货交易
- 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即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二、债券现券交易、回购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流程和区别
2.1债券现券交易、回购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流程
- 现券交易
- 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 流程(银行间市场)
- 询价方式进行
- 签订合同
- 债券交易现券买卖价格或回购利率由交易双方自行确立,参与者进行债券交易不得在合同约定的价款或利息之外收取未经批准的其他费用
- 回购交易
- 质押贷款的一种方式
- 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 回购期长的有几个月,但通常24小时,不超过100%
- 运作方式看,结合了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特点
- 流程
- 以券融资(卖出回购)
- 以资融资(买入返售)
- 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
- 远期交易
- 双方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卖标的债券的行为
- 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 不超过365天
- 远期交易
- 交易所的标准化远期交易
- 交易的过程分为预约成交和定期交割
2.2债券现券交易、回购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区别
| 远期交易 | 现券交易 | |
|---|---|---|
| 合同 | 必须签订远期合同 | 无必要 |
| 交收或交割的时间 | 较长 | 较短 |
| 交易程序 | 磋商、谈判、签订合同 | 随机性较大,方便灵活 |
| 规定的场所 | 第三方监控 | X |
| 远期交易 | 期货交易 | |
|---|---|---|
| 交易对象 | 非标准化合同 | 标准化期货合约 |
| 交易场所 | 场外交易 | 交易所交易 |
| 履约方式 | 实物交收 | 对冲平仓为主、实物交割为辅 |
| 信用风险 | 较高 | 由第三方结算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
| 保证金制度 | 自定 | 5%~10% |
三、债券报价和主要方式
- 询价交易
- 公开报价,要素包括交易方向、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净价、到期收益率、应计利息、全价、全面总额、净价金额、全价金额、清算速度、结算方式和清算账户
- 对话报价,要素比公开报价多了债券代偿期、对手方和对手方交易员三给要素
- 单项撮合
- 双边报价
- 双边报价的要素与公开报价要素相同,只是须同时填报坐市券种的买入和卖出报价
- 双边报价可点击确认成交
- 小额报价
- 在交易系统中,也为现券买卖提供了小额报价的便利———一次报价、规定交易数量范围和对手方范围单项撮合的交易方式
- 小额报价要素和对话报价基本相同,只是少了对手方和对手方交易员两项
- 小额报价可点击确认成交
- 双边报价
四、债券的开户、交易、清算、交收的概念及有关规定
4.1开户
- 订立开户合同
- 委托人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
- 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则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 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 开立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账户)
- 现金账户
- 证券账户
4.2交易
- 债券成交的原则(竞价原则)
- 价格优先
- 时间优先
- 客户委托优先
- 交易的方式
- 口头报唱
- 板牌竞价
- 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4.3清算
- 债券的清算是指对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消,确定出应当交割额度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
4.4交收
- 债券的交割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
- 按照交割日期的不同,可分为
- 当日交割
- 普通日交割
- 约定日交割
- 沪、深证券交易所规定为当日交割,即在买卖成交当天办理券款交割手续
五、债券登记、托管、兑付及付息的有关规定
5.1债券登记
- 债券登记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债券发行人的委托,通过设立和维护债券持有人名册确认证券持有人证券实习的行为
5.2债券托管
- 托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其保管证券并提供代收红利等权益维护服务的行为
5.3债券兑付和付息
- 兑付的方式
- 到期兑付
- 提前兑付
- 债券替换
- 分期兑付
- 转换为普通股兑付
- 利息的支付方式
- 息票方式(“剪息票方式”)
- 折扣利息
- 本息合一
六、债券评级的定义与内涵
- 地方政府或非国家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某些有价证券,则有必要进行评级
七、债券评级的程序
- 评级准备
- 实地调查
- 初评阶段
- 单个主体评级或债券评级不应少于15个工作日
- 集团企业评级或债券评级不应少于45个工作日
- 评定等级
- 评级结构经2/3以上的与会评审委员同意方有效
- 结果反馈与复评
- 结果发布
- 文件存档
- 跟踪评级
八、债券评级的等级标准及主要内容
8.1我国等级标准
- 银行长期债券与企业债券,三级九等(+ - 微调) AAA AA A BBB BB B CCC CC C
- 银行短期债券,四级六等(不微调)A-1 A-3 A-3 B C D
8.3主要内容
- 企业素质
- 经营能力
- 获利能力
- 偿债能力
- 履约能力
- 发展前景
九、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情况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结算给公司)
- 银行间市场清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
- 下列机构可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从事证券交易业务
-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 从目前来看,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清算结算机制,主要分为:
- 全额双边清算
- 采用“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此外还有纯券过户、见券付款(PAD)和见款付券等三种方式
- 全额结算方式
- 现券交易(纯券过户、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券款对付)
- 质押式回购(首期:见券付款、券款对付;到期:见款对付、券款对付)
- 买断式回购(见款付券、见券付款、券款对付)
- 债券远期
- 债券借贷
- 全额双边清算
- 发展现状
- 债券市场主板地位基本确立
- 市场功能逐步显现,兼具投资和流动性管理功能
- 与国际市场相比较,市场流动性仍然较低
十、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债情况
-
最为集中性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最早开办债券交易的场所
-
1990年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办第一笔国债交易,深证证券交易所1993年才开办国债业务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2月推出了买断式回购品种。买断式回购采用“一次成交、两次结算”
十一、银行间债券市场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方式、托管方式及结算方式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交易所债券市场 | |
|---|---|---|
| 功能 |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 | 投融资 |
| 参与者范围 | 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个人(柜台) | 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个人 |
| 交易方式 | 双边报价一对一询价谈判 | 集中撮合竞价 |
| 债券托管 | 中央结算 | 中国结算 |
| 结算方式 | 全额结算 | 净额结算 |
| 回购交易 | 企业只能正回购 | 个人不能回购交易 |
| 价格波动程度 | 较小 | 较大 |
| 市场类型 | 场外市场 | 场内市场 |
十二、债券市场转托管的定义及条件
- 转托管只有深市有,沪市没有转托管问题
- 由于深市B股实习的是T+3交收,深市投资者若是要转托管需在成交日的T+3日交收过后才能办理
- 转托管可以是一支股票或多支股票,也可以是一支证券的部分或全部
- 投资者转托管报盘在当天交易时间内允许撤单
- 转托管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账,投资者可在转入证券商处委托卖出
- 权益派发日转托管的,红股和红利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 配股权证不允许转托管
- 通过交易系统报盘办理B股转托管的业务目前仅适用于境内结算会员
- 境内个人投资者的股份不允许转托管至境外券商处
- 投资者的转托管不成功(转出券商接到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投资者应立即向转出券商询问,一便券商即使为投资者向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查询原因
十三、中国债券市场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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