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主体-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监管机构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1.1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

  • 1.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 2.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
  • 3.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
  • 4.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1.2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 1.应依法监管的原则
  •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 3.“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1.3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 1.运用和发挥证券市场机制和积极作用,限制其消费作用
  • 2.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监督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
  • 3.防止人为操纵,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 4.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调控证券市场与债券交易规模,赢到投资方向,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1.4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 1.法律手段,通过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和严格执法来实现的。这是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 2.经济手段,通过运用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信贷政策、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比较灵活,但是调节过程较慢存在时滞
  • 3.行政手段。这一手段是通过制定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性干预。这种手段比较直接,但运用不当可能违背市场规律,无法发挥作用甚至遭到惩罚。一般多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法制尚不健全、市场机制尚未理顺或遇突发性事件时使用

二、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

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三、国务院证券监督官机构及其组成

3.1对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成-36个证监局、沪深两个专员办
3.2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现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10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赋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4.1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 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则、规则,并依法进行审批、核准、注册,办理备案
  • 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 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4.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 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的信息披露
  • 6.依法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 7.依法监测并防范、处置证券市场风险
  • 8.依法开展投资者教育
  • 9.依法对证券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4.2中国证监会有权采取的措施

  • 1.对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件作出说明;或者要求其按照指定的方式报送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 4.查阅、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录等文件和资料
  • 5.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扣押
  • 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银行账户以及其他具有支付托管、结算等功能的账户信息,可以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复制;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损毁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期限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次延长期限不得吵过3个月,冻结、查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 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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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21-08-08 17:03  项sir  阅读(248)  评论(0)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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