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通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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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949年以后党的最高领导人首次明确表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简单说:先发国家的“原罪”发生在“无规则时代”,而后发国家面对的是“规则已定、且由先发国家主导解释”的环境。
《政治学通识》
包刚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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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认为好看
非常好,此处认可复旦
为什么政治很重要?(代序)
- 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xiDDD说:“要从严治党,惩治这手绝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1949年以后党的最高领导人首次明确表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那么,怎样理解这句话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意指政治权力必须要受到制约,这种制约应该是有效的制度约束。为什么要提出这个观点呢?一个实际的考虑是目前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控制腐败的主要办法应该是用制度约束政治权力。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什么是制度的笼子?如何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些问题都离不开政治学。
- 那么,这家造纸企业会怎样做呢?一种可能的方案是逃避监管。改造和维持排污设施的成本是多少?逃避监管的成本又是多少?该企业会比较两种成本。经过权衡,企业可能会跟当地政府沟通以达成某种“交易”。通过这种“交易”,企业得到的好处是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经营绩效,地方政府得到的好处是更高的GDP指标、更多的税收和就业机会。当然,可能还会出现企业与政府官员——特别是直接监管机构官员——之间的权钱交易。这样的话,地方政府就更难阻止企业进行违法污水排放了,新立法在地方层面落实也就容易成为一句空话。这个假想的案例揭示,治理地下水污染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背后涉及一整套的政治体制与制度安排。
- 当然,本书作为一部政治学普及作品,受限于篇幅和难度,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具体来说,本书试图介绍和探讨政治学领域的基本概念、主要理论与重大议题。比如:古希腊人如何理解政治?孔子与韩非的政治观有何不同?身处荒岛的众人如何构建合理的政治秩序?从哲学思辨到博弈论,政治学走过怎样的路?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社会主义分别主张何种政治观点?论战焦点何在?如何理解现代国家?如何解读国家构建和国家能力等时髦概念?全球范围内有哪些主要的政体类型?不同政体的政治逻辑是什么?如何理解民主政治模式的多样性?为什么政治制度很重要?国王可以强拆吗?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中扮演何种角色?为什么有的国家实现了成功的民主转型,而有的国家则没有?选民根据什么来投票?为什么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能奏效?为什么不同国家的政治文化差异如此之大?民主可以跨文化移植吗?什么是民族主义?怎样解读族群政治与族群冲突?如何理解政治生活中的暴力现象?内战何以发生?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如何实现有效治理?什么是经济增长的政治学?如何理解政治科学研究的常见误区?什么是真正的政治科学研究?总之,这部书正是为那些对政治和公共事务感兴趣的读者朋友们而写的。现在,让我们一起开始现代政治学常识的探索之旅吧!
第1讲 什么是政治?
- 什么是政治?政治似乎就是这门最权威的科学。因为正是这门科学规定了在城邦中应当研究哪门科学,哪部分公民应当学习哪部分知识,以及学到何种程度。我们也看到,那些最受尊敬的能力,如战术、理财术和修辞术,都隶属于政治学。——亚里士多德我们认为,不受限制的权力是带有暴力性质的,并且是纯粹的和简单的。除了在一些退化的、极限的意义上事实可能如此之外,这完全不能算作政治权力的运作。纯粹的暴力更多是一种物理力量而不是政治。在我们看来,只有政治参与者行动的约束条件以及在这些约束条件下指导他们行动的策略,才构成政治的本质。——罗伯特·古丁与汉斯-迪特尔·克林格曼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韩非自由主义的系统理论几乎只关心国内反对国家权力的斗争。为了实现保护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的目的,自由主义提出了一套阻碍并限制国家和政府权力的方法。……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个完整的非军事化、非政治化的概念体系。——卡尔·施米特
1.1 政治是国家兴衰的关键
- 政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每个人都无法逃避政治,无论你喜欢或不喜欢;每个人过得快乐或不快乐,通常都跟政治有关。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还认为:政治似乎就是这门最权威的科学(the master science)。因为正是这门科学规定了在城邦中应当研究哪门科学,哪部分公民应当学习哪部分知识,以及学到何种程度。我们也看到,那些最受尊敬的能力,如战术、理财术和修辞术,都隶属于政治学。[插图]政治的重要性还体现在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中。过去的教科书认为,经济决定政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政治也决定着经济。实际上,政治与经济本身就是一种互动或互相影响的关系,参见图1.1。
- 由于门户之见,或许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自己学科较其他学科更为重要。所以,这里不必讨论政治学者认为政治重要的观点,大家不妨来听听经济学家的看法。这里介绍的第一位经济学家是曼瑟·奥尔森,他尽管没有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著述——特别是《集体行动的逻辑》——在学界引用率非常之高,他的另一部书《权力与繁荣》在中国大陆也非常流行。[插图]实际上,《权力与繁荣》的书名就隐含着一种逻辑:政治权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是否能实现经济繁荣。
- 1993年,奥尔森发表了一篇题为《独裁、民主与发展》的论文,讨论的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插图]有趣的是,他引用了20世纪20年代中国军阀割据的历史。在当时的中国,大小军阀的割据与混战非常厉害。一个地方今天被你占了,明天又被他占了。如果这种状况得以持续,这些地方实际上就会沦为大小军阀的流寇统治。本来老百姓在搞生产,包括种植庄稼和饲养家畜等。突然,流寇来了。流寇们不仅互相交战,而且打完之后还把附近的村庄洗劫一番。这种流寇统治对经济的影响几乎是毁灭性的。流寇统治的最大问题是破坏了一个社会的正常激励机制。简单地说,农民之所以春天播种,是因为预期秋天能够收获。流寇统治带来了什么问题呢?种地的是一个人,收获的是另一个人。因此,流寇统治会导致整个社会生产的迅速下滑。为什么长期内战通常会死很多人?并不是说内战中被打死的人有那么多,而是内战破坏了整个社会的激励机制,其生产系统被迅速摧毁了,所以会导致大量人口的死亡。就在这种政治混乱的情形里头,有个别地方的治理开始出现好转。原因很可能是流寇中的某个强有力者把其他流寇都赶走了,他自己摇身变为坐寇。坐寇为什么可能强于流寇?因为坐寇发现,倘若自己依靠武力以抢劫为生,就没有人从事生产了,老百姓都逃亡了,经济也就完蛋了。经过理性思考,坐寇发现这样是没有出路的,统治无法长期维持。所以,他下令任何军人不得再抢劫任何财物,但同时规定辖区内的每一住户须按一定税率给他缴税,比如大致按每亩地平均收成的10%缴税。与流寇统治相比,坐寇统治怎样呢?无疑,其社会激励机制要好得多。所以,大家就有了从事生产活动的动力,大约只需要把10%的收成作为税收交给统治者。这个统治者由于有税收需要,所以他希望经济能够发展。当经济发展时,他的税收收入也能相应增加。因此,坐寇统治要强于流寇统治。
- 但是,坐寇统治仍然有它的问题。从逻辑上说,第一个问题是有些坐寇会变得极其贪婪,甚至会极不理性。比如,他可能会制定非常高的税率,甚至还采取变相的掠夺手段。对辖区内富有的阶层或较大的企业,统治者可能想征收他们的财产。这样,当统治者变得贪婪时,“统治之手”就变成了“掠夺之手”。坐寇统治的第二个问题是每个统治者都会死,这就面临坐寇代际更替的问题。假如统治者有生之年考虑要把位置传给自己的下一代——假定他能顺利传给下一代的话,仍然存在一个问题:统治者是代际关系中的利他主义者吗?简单地说,这个统治者只考虑自己的现世享受呢,还是考虑“子孙后代江山永固”的问题?或许有统治者像关心自己的福利一样关心自己子女的福利,这样的统治者会更加深谋远虑和审慎节制。但是,大家都听过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名言——“在我之后,哪管洪水滔天”。结果,在路易十六的时代,法国大革命就爆发了。所以,统治者并非总能做到深谋远虑和审慎节制。
- 因此,尽管坐寇统治要比流寇统治好,但并非是一种理想的统治形式。只有把统治者的权力放到宪政民主的框架中,统治者才不会胡作非为,长期持续的繁荣才有保证。换句话说,坐寇或统治者的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统治者不是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这是宪政的基本原则,宪政的简单理解就是“限政”,即限制政治权力。当然,与宪政密切相关是民主的办法,即辖区内的居民对由谁来统治拥有投票和选择权,就是由被统治者来决定谁可以统治大家。因此,通过宪法和民主的方法来决定统治规则,才更有可能实现持久的繁荣。当然,从经验来看,民主政体是否更有利于经济增长和长期繁荣,目前学术界还有争议。但是,奥尔森的言说逻辑无疑是可信的。作为经济学家的奥尔森认为政治非常重要:如果统治和统治者的问题不能很好解决,持久的繁荣是不可能的。
- 另一位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在中国的影响很大。他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革》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近代欧洲,为什么是英国与荷兰,而不是法国与西班牙,较早地开始工业革命?他认为,英国的制度倾向于保护财产权利,法国的制度中君主力量过大,缺少应有的制约,所以法国君主有可能侵犯臣民的财产权。比如,诺思提到,法国南部原来有一个比较有名的市场,但由于法国国王征收与掠夺,这个市场就逐渐衰落了。这不过是当时法国政治经济模式的冰山一角。英国就与此不同,英国从1215年《大宪章》开始,就确立了制约国王政治权力的传统。后来,尽管国王和贵族就这个问题不断发生冲突,但到了1688年,英国就基本确立了宪政体制。宪政体制使得英国的财产权利得到了有效保护。这样,更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最终成就了英国的工业革命。所以,诺思认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前提是从13世纪到17世纪英国政治体系的变革及宪政体制的确立。[插图]诺思及其合作者后来的研究同样证明了政治的重要性,他们在2008年出版的《暴力与社会秩序》(Violence and Social Order)一书中有如下表格(见表1.1)。该表是对1960年到2000年穷国与富国的经济增长率和经济增长年份比率的比较。该表的三个发现是:(1)在经济增长的年份,穷国的平均经济增长率要高于富国;(2)穷国经济增长年份的比率却远远低于富国;(3)在经济衰退的年份,穷国的经济衰退率也高于富国。
- 表1.1中,国家是根据2000年人均收入来区分的。我们这里只关注三个数据:一是增长年份的比率;二是增长年份的平均增长率;三是衰退年份的平均衰退率。为了简化处理,此处只考察两类国家。一类是人均收入超过20 000美元的非石油国家,该表中有27个。在所有统计年份中,这些国家84%的年份是增长的,增长年份的平均增长率是3.88%;16%的年份是衰退的,衰退年份的平均负增长率是-2.33%。如果按100年计算,富国84年实现了增长,平均增长率是3.88%;16年出现了衰退,平均负增长率是-2.33%。两者相比,富国的长期经济绩效应该是不错的。一类是人均收入300至2000美元的最穷国家组,该表中有44个国家。这些国家只有56%的年份是增长的,增长年份的平均增长率达到了5.37%(高于富国的3.88%),但是它们有44%的年份是衰退的,衰退年份的平均负增长率是-5.38%。如果按100年计算,穷国56年实现了增长,平均增长率是5.37%;但有44年出现了衰退,平均负增长率达-5.38%。两者比较,就会发现,即便在一个世纪的漫长时间里,这些国家能够实现的长期经济绩效是非常有限的。从表1.1看出,穷国贫穷的核心是其经济增长不是连续的,有大量年份处在经济衰退中。诺思及其合作者追问:为什么穷国增长年份的比率如此之低?总的来说,他们认为,构建有效社会秩序的困难,是穷国经济增长困境的根源——而这看上去更多是一个政治问题。所以,诺思的两项研究都证明了政治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诺思认为:“国家既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人为的经济衰退的根源。”这句话后来被称为国家问题的“诺思悖论”。如果说国家是决定经济增长或衰退的关键因素,当然就证明了政治对经济的重要性。
1.2 中国人的政治观
- 1949年以后,国内公共政治课教科书的观点很大程度上受到20世纪30年代苏联政治教科书的影响。目前,不少公共政治教科书仍然这样定义政治:政治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一定义之上,通常还有三个基本观点:一是政治的根源是经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关系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二是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性是政治的基本特性;三是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权力,所以国家政权是政治权力的根本问题,任何阶级要实现自己的目的,都必须掌握对国家或社会的最高统治权。这个大概是目前主流公共政治教科书对政治概念的解读。
1.3 孔子与韩非政治观的分野
- 如果追溯西方传统,从古希腊到古罗马,凡是带有民主共和色彩的社会,其繁荣或多或少都跟上层阶级的德行有关。如果一个社会的上层阶级没有好的德行,即便制度优良,这个制度很快就会被腐蚀掉。所以,即便是民主共和政体下的治理,既要有好的制度,又要有好的公民德行——尤其是这个社会的精英阶层应有良好的德行。从这样的视角去理解,孔子当年的政治伦理主张有其新的价值。
1.4 古希腊人如何理解政治?
- 除此以外,雅典民主还有一些辅助性的政治机构和制度安排。比如,一项非常有名的安排是陶片放逐法。什么是陶片放逐法?如果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或部分公民认为雅典城邦的某一个重要人物——由于他的财富、权势或影响力——可能会威胁到雅典城邦的现有治理方式、甚至民主政体的时候,就可以发起一场陶片放逐投票。如果公民的陶片投票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把这个可能会威胁雅典民主的“危险人物”流放出去,放逐时间为10年(一说为5年)。对政治上可能的“危险人物”实行流放,是一种很有创意的做法。若干年以后,实际威胁消除了,他还可以回到雅典城邦。雅典城邦还制定了给出席城邦公共事务的公民支薪的制度,这也是强化民主的一项安排。假定出席公民大会和审判法庭的公民没有薪水,大概只有很富有的人才能参与公共事务。在当时的雅典,多数人整天需要工作,就没有时间和闲暇来参与公共事务。所以,如果不是支薪制度,政治很可能会成为富人闲暇时间的一种爱好。即便对于英国的近现代民主制来说,议员领取薪水也是后来的事情。所以,雅典城邦的民主政体是人类民主实践的早期雏形,但这种民主跟今天的民主政体有很大的不同。雅典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而不是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这当然与雅典城邦的人口规模有关,直接民主通常只能在较小的国家规模上实行。尽管五百人议事会应该算代议制的制度安排,但总体上雅典城邦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
- 这一观点跟今天西方主流社会的政治观念有所不同。对今天的公民来说,他可以选择参与公共事务,又可以选择不参与。在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传统中,公民个人更多地被视为一个原子,是否介入公共事务则取决于公民的个人选择。但是,古希腊政治传统强调的是公民对城邦公共事务的参与。当然,近现代政治中仍然可以找到这种政治传统的事例。比如,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就发现了类似的传统,他称之为“乡镇精神”。托克维尔注意到,当地普通公民对乡镇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是非常高的。那时候的美国乡镇,大概是两三千人的人口规模,一些重要事务由当地居民在广场上开会讨论和投票表决来决定。但是,这样做并不容易。世界上很多其他地方,普通公民不会这样热衷于公共事务。如果多数普通公民选择回避公共事务,真正的自治就难以实现。托克维尔这样描述新英格兰地区公民的乡镇精神:在美国,乡镇不仅有自己的制度,而且有支持和鼓励这种制度的乡镇精神。……新英格兰的居民依恋他们的乡镇,因为乡镇是强大的和独立的;他们关心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参加乡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不能不珍惜自己的命运。[插图]这种直接民主的公共治理方式要想有效运转,跟公民的政治参与密切相关。这一点无论对两千多年前的雅典城邦,还是对19世纪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镇治理,都是一样的。总的来说,在古希腊人看来,政治的概念包含着这样几个特性:第一,政治本身就是公民对城邦公共事务的参与。如果缺少了公民对城邦公共事务的参与,就不能称为政治。第二,公私领域的区分。雅典政治区分了今天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这意味着已经存在私人空间和个人自由的概念。当然,这种制度和观念与近代启蒙运动以后的自由主义学说还是差异很大。比如,像苏格拉底的案子中,苏格拉底就是经由当时的民主方式来审判的。他被判处死刑,罪名是他毒害了雅典年轻人的思想。但无论怎样,古希腊人已经开始区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这是非常了不起的观念。第三,政治的目的是追求公共之善。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他们都关心如何塑造善的社会,政治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着这样一个社会。
- 在当代,有的作品也从古希腊传统来界定何谓政治。英国政治哲学家肯尼斯·米诺格对政治的解读也同古希腊传统非常接近。在他著的小册子《政治的历史与边界》中,第一章标题是“政治中为什么没有专制者的位置?”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可能会大吃一惊。他这样说:今天我们将专制主义(连同独裁和极权)定义为一种政体。这会使古希腊人大为惊骇,因为希腊人的独特(也是他们的民族优越感)恰恰在于他们不同于那些听任专制主义统治的东方邻居。[插图]这里的东方(邻居)意指波斯。当时,古希腊的思想家提到波斯时似乎都是较为鄙视的态度。他们认为,波斯帝国的政治结构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君主加上一批辅助他的臣子与将军,其他人则都是君主的“政治奴隶”。既然政治意味着公民对城邦公共事务的参与,古希腊人就不认为波斯帝国的统治和治理也是一种“政治”。在古希腊人看来,专制肯定不是政治的一种类型,专制根本就不是“政治”——只有城邦公民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活动才配得上政治的称谓。米诺格还认为,古希腊政治传统或欧洲文明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对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区分。他进一步说:一个众所周知的线索就是当前私人生活与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私人领域指的是家庭生活以及个人良知的领域——个人良知即个人凭自己的意愿选择信仰和兴趣。这种私人领域存在的先决条件是:具有统治权威的国家公共领域支持着一个维护公民自主关系的法制体系。具有统治权威的公共法律体系对自己的权力进行限定,唯有这样的条件下,政治才能存在。[插图]有的读者或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米格诺的观点是否能反映目前国际主流学术界对政治的看法呢?其实,《政治科学新手册》也认为:“‘政治’以社会权力在约束条件下的行使为基本特征。”这意味着,如果没有约束条件,就没有政治,或者就不能称为政治。我们认为,不受限制的权力是带有暴力性质的,并且是纯粹的和简单的。除了在一些退化的、极限的意义上事实可能如此之外,这完全不能算作政治权力的运作。纯粹的暴力更多是一种物理力量而不是政治。在我们看来,只有政治参与者行动的约束条件以及在这些约束条件下指导他们行动的策略,才构成政治的本质。[插图]可见,这部由美国主流政治学者编写的政治学手册,就明确区分了政治权力的运作与纯粹暴力的行使,跟上文提到的“政治中没有专制者的位置”的观点如出一辙。
1.6 理解政治的当代观点
- 那么,如今国际主流学术界怎样定义政治呢?现代政治学教科书关于政治的定义不下数十种。哈罗德·拉斯韦尔认为,政治是关于“谁得到什么?何时得到?如何得到?”他还认为,政治是关于权力的配置和分享。戴维·伊斯顿认为,政治是关于“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罗伯特·达尔则认为,政治是“影响力的运用”。按照他的说法,政治的核心因素是权力,而权力某种程度上就是影响力。弗兰克·古德诺从区分政治与行政的角度来界定政治,认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上面列举的是几种比较流行的政治定义。安德鲁·海伍德认为,政治是“人们制定、维系和修正其生活的一般规则的活动”,这里注重的是政治与一般规则之间的关系。海伍德还从四个角度理解政治,分别是:作为政府艺术的政治,即政治被理解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作为公共事务的政治,即政治是人们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作为妥协和共识的政治,即政治被视为通过妥协、调解与谈判而非武力来解决冲突的方式;作为权力和资源分配的政治,即政治意味着对权力的争夺,甚至意味着压迫与征服。[插图]这是一种比较全面的解读。杰弗里·托马斯在《政治哲学导论》中提出了一个多维度的界定政治概念的框架——政治的五因素模型(参见图1.2)。
- 资料来源:杰弗里·托马斯:《政治哲学导论》,顾肃、刘雪梅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图1。这一框架从五个维度来界定政治:第一,政治以政治共同体的存在为前提。没有政治共同体存在的时候,要么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尚未产生,要么政治就沦为暴力角逐。今天的政治共同体一般是指国家,而政治是发生在这个共同体内的事情。第二,政治产生在公共领域。这意味着存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区分。上文业已提及,政治不是发生在私人领域中,而是发生在公共领域中。第三,政治与政治共同体经常面临的公共政策选择有关。每个政治共同体都会面临很多公共政策选择,比如:提高养老金的比例还是降低养老金的比例?提高退休的年龄还是降低退休的年龄?政府应该借更多的债还是借更少的债?武力解决国际争端还是和平解决?所有这些问题都涉及公共政策的选择。面对不同的公共政策方案,还存在政策竞争的问题,这些都跟政治有关。第四,非常重要的是,政治还跟集体决策的形式有关。一个政治共同体的集体决策形式是威权方式,还是民主方式?这就跟政体有关。此外,同一种政体内部也存在具体的集体决策形式的差异。比如,议会制和总统制就是两种差异较大的集体决策形式。集体决策形式的差异会产生不同的政治效应。第五,政治离不开行政机构与强制力机构,行政机构主要是指一般的政府官僚系统,强制力机构主要是指军队与警察。这些机构关系到国家的实际执行力与强制力。所以,行政机构或官僚体系以及军队与警察等暴力机构也是政治的核心问题。综上所述,政治可以被理解为发生在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部的公共领域、涉及采取何种集体决策形式来对公共政策做选择、并以官僚机构和军队警察作为强制力支撑的一系列活动。这大概就是今天对政治概念的解读。
2.1 岛屿的寓言:谁之统治?何种秩序?
- 这一讲从一个小小的实验开始。假定我们正在大学教室里上课,课堂上共有120位学生和作为大学教师的我,突然,教室里的所有人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弃置在太平洋深处的一个岛屿之上。这个岛屿无人居住,有数十平方公里大小,岛上有淡水、森林、花草、鸟类和小兽。此外,我们永远都跟外界失去了通讯和交通联络,既不会有国际救援组织来搜寻我们,也不再能够使用手机或者互联网。我们唯一的可能是靠自己的力量在岛上生存下来。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接下来,你认为我们首要的问题是什么?大家如何思考这个问题?从经验来看,可能会有几种不同的代表性观点。不妨把几种可能的意见记录在下面。有人认为:首要的是解决如何分配资源的问题。一下子穿越到一个无人小岛之上,大家首先面对的就是生存的渴望和对未知的恐惧。这种情况下,出于人性的本能,大家可能会为了争夺生存资源而发生内斗。一旦发生内斗,那么我们在这个岛屿上生存的几率就更低。所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建立一种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有人说:我们首先应该选出一个领袖。因为一群人在这个岛上,有些人会想先去寻找食物,有些人会想先去寻找水源,可能还会出现突发的紧急状况,如果众人各有主张的话,我们可能会陷入危机当中。所以,应该有一个领袖来统领大家,他能代表众人来做决定。有人则强调:最重要的应该是分工和产权,明确分工和界定产权是关键。资源分配固然很重要,但我们现在应该还没有什么资源。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干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需要建立一个分工的制度。另外,怎样界定产权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是先见先得的私人产权制度,还是大家共有的产权制度安排?这个也非常重要。还有人并不同意上述观点,他这样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建立一个合理的生存秩序。处在这样一个岛屿之上,我们从长远来说需要解决生产和繁衍的问题,从近期来说需要解决每个人的安全问题。如果我们没有建立起一个合理的秩序,那么无论是安全,还是生产或繁衍都是不能实现的。上面几种主张各不相同。无疑,这些问题都很重要。但是,到底什么是首要的问题呢?有人会想,突然穿越到太平洋的一个海岛上其实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空气清新,风景如画,白色的沙滩加蔚蓝的大海,听上去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问题接踵而至,最大的问题可能是没有政治秩序了。固然,上面几位同学的看法都很重要,但这些问题都跟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有关,那就是构建政治秩序的问题。
- 所以,大家会发现,基于传统的统治方式总会存在问题,没有人能保证一个政治共同体一直能拥有一位公正而有为的统治者。这时,也许有人在想,要不要试试另一种办法?如果有一天统治者年岁已高,丧失了履行统治的能力,或者干脆死了,有人提出来我们要不要尝试根据第二种原则来选择我们的统治者?这种原则要求选择那些具有卡里斯玛特质的人来担任统治者——这里的卡里斯玛是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的概念,即所谓超凡魅力型的统治者。我们教室里也许有一位同学恰好符合卡里斯玛型人物的特质。这位同学不仅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器宇轩昂,而且具有令人愉悦的个性。这位同学不仅本身出类拔萃,而且还具有鼓舞人心的力量。这样一个人就具有了令众人折服的魅力,恐怕可以被称为岛屿上最具魅力、众望所归的人物。既然原先的统治者会老去,有人提议就不妨根据卡里斯玛原则来选定一位超凡魅力型的领袖。这种主张应该会有相当的市场,既然我们必须被统治,那么为什么不找一个具有超凡魅力、众望所归的人来领导我们呢?这种见解无疑是有理的。但问题是,一个魅力型统治者会不会更好地统治这个岛屿呢?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定教室里的某一位同学符合这样的要求,属于具有超凡魅力的人物,这个教室里的多数人倾向于让他来做我们的统治者。但是,当他从一个众人意向中的统治者变成一个实际的统治者时,随着他身份的变化,他的心态和行为都可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无法回避的问题仍然是:成为统治者之后,这位具有超凡魅力的人物会不会变得贪婪?会不会破坏已有的公正规则?会不会丧失原本具有的美好品格?再进一步说,他会不会有一天变成一个暴君?大家会发现这是完全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是这样,由于这位统治者是一位超凡魅力人物,所以他对岛屿造成的危害可能还比普通统治者为大。很多历史就是这样重复的。一开始,出现了一个众望所归的超凡魅力型领袖,众人对他抱有很高的期待;然后,在这位卡里斯玛型领袖统治五或十年后,大家发现他变得越来越糟糕了,甚至完全沦为一个暴虐的统治者。这样,众人不再能够心悦诚服地找到“服从的道理”;相反,很多人甚至开始寻找“反抗的缘由”。此时,岛上肯定会流传很多私下的或公开的对统治者表示不满的传闻,关于这位统治者胡作非为的半真半假的“谣言”也会遍布整个岛屿。实际上,到这种地步,这位卡里斯玛型统治者的合法性已经削弱,甚至完全丧失了。就在这个时候,岛上的护卫队在政治上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果我们是一百余人的共同体(暂不考虑人口繁衍因素),有一个五到六人的护卫队就可以了。护卫队成员是体格比较强健的人,而其中最强者是护卫队的队长。比较碰巧的是,这位队长不仅身强体壮,而且还有相当的领导力。听到民怨沸腾的呼声之后,他觉得这个岛屿再也不能让这样一位统治者继续统治下去了。于是,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说服护卫队的其他五位成员,发动了一场政变。他们把这位原本具有超凡魅力的统治者囚禁起来了,或者用一条独木舟把他流放出去,或者就直接处死了。然后,这位护卫队长还发表了一个简短的政治声明。政治声明这样说:尽管我们的岛屿过去在这位统治者的领导下,曾经有过令人倾慕的生活,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变得越来越贪婪、无能和败坏。如今,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个暴君。我们现在再也不能忍受他的统治了,所以我们必须要用正义的力量推翻他。我们推翻他没有别的目的,目的就是要重建本岛的公正与秩序!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很多人跑到岛屿的广场上去庆祝和欢呼,因为一种忍无可忍的统治终于结束了,一个暴虐的统治者终于被推翻了。但问题是,新的统治会比旧的统治更好吗?新的统治者会比旧的统治者更优秀吗?大家不要忘记,新建立的政治秩序的基础是什么?暴力。实际上,政治游戏的规则已经变成了“谁有力谁统治”。在一个一百余人的共同体中,如果有一个六人或八人的护卫队,他们本身体格强健,又能组织在一起。这样的话,我们其他人就很难去挑战他们。所以,这位过去的护卫队长靠着这个武力组织,就能建立起对这个岛屿的统治。那么,大家对这种统治抱有多少期待呢?这位护卫队长既可能会成为一个优秀仁慈的独裁者,又有可能成为一个腐败骄横的独裁者。一句话,他既可能成为明君,亦可能成为暴君。但是,即便他是一个开明君主,仍然不能解决他死此外,这种直接基于强力的统治还有一个问题。这位护卫队长自己成为统治者之后,他还要任命一位新的护卫队长。由于过去这场政变,护卫队长成了一个政治上极重要的职位,因为他直接控制着暴力工具。由于这位统治者的职位本身就是在护卫队长这个职位上通过政变而获得的,所以,他会时刻提防新的护卫队长是否会发动政变。为了稳妥起见,他甚至可能设立两个护卫队:左护卫队和右护卫队,使他们保持权力的均衡。那么,这种均衡会很稳定吗?这个就很难讲了。如果出现更强有力的护卫队长,他就完全可能通过政变取代现有的统治者。另外,现有的统治者终有一天会年老体衰,这也会加大下一次政变的风险。所以,美国政治思想家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的第一篇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我们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这里的机遇就是运气,强力就是暴力。这个问题是汉密尔顿在1787年致纽约州人民的信中提出来的。这个问题还可以拿来问教室里的每一个人,所有人都应该去思考这个问题。
- 我们再回到岛屿之上。如果上面讲到的政治情形不断重复,也许有一些人会开始更深入地思考政治问题。其中一些人也许活得比较长寿,他们见多识广,过去又受过政治学或法学训练,这样他们的思考也许更有价值。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中一位长者开始觉得对这个岛屿上的很多事情大彻大悟了,所以,他就开始在一些私下的场合不停地唠叨一个道理。他想要说的道理是什么呢?这位长者这样说:我们岛屿的统治再也不能沿袭过去的做法了,无论基于传统、基于卡里斯玛还是基于暴力,政治上都是不可靠的。这几种统治方式都无法带来真正的善治和实现长治久安。很多人对我们这里过去发生的事情都是亲眼所见,比如,统治者开始可能是好的,但后来就变坏了;上一任统治者可能是好的,但下一任统治者就变坏了;更不用说统治者与统治者权力交替时发生的惨不忍睹的一幕幕悲剧了。所以,我们再也不能这样过了。当这样一位长者不断地跟岛上的众人去阐发这些道理的时候,有人可能会来向他继续请教:“先生,您说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照您的说法,我们怎样才能在岛上构建优良而长久的政治秩序呢?”这位长者说出了下面这样一番话:我们岛屿的统治应该要基于法理。惟有法理型统治,才是真正的长久之道。那么,什么是法理型统治呢?可能岛上的很多年轻人没有听过这个说法。事情还要从很久以前说起。老朽来到这个岛屿之前——大概是几十年前了,跟大家曾经生活在一片大陆上。在那片大陆上,存在着不同的统治方式和政治秩序,它们有的非常优良,有的并不理想,有的则糟糕之极。但是,根据老朽的观察,凡是最优良的政治秩序都是法理型统治。观察了本岛过去数十年政治上的起起落落和治乱兴衰,老朽更确定无疑地以为,只有法理型统治才能真正改善本岛的政治状况,才会有利于本岛长久的福祉。你们现在肯定很关心什么是法理型统治。简单地说,法理型统治要遵循三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不管谁统治,首先要建立基本的规则。这个基本规则决定了无论是谁掌握政治权力,他只能按确定的规则来统治,统治者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我们应该把一个确定的规则放在谁来统治这个问题之前。就像过去英格兰的著名法学家柯克爵士对当时的英格兰国王所言:国王啊国王,您尽管在万人之上,但仍然在上帝与法律之下。所以,基本的法要优先于统治本身,基本的法要优先于统治者本身。这种传统过去被称为“立宪主义”。我们首先要明确基本规则,明确统治者和统治机构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然后再来讨论谁来统治和具体如何统治的问题。第二个原则是,所有岛上公民的基本权利要有切实的保障。无论谁做统治者,他都不能破坏岛上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生命权、财产权与自由权。统治者的暴虐与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往往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当公民权利得到确定无疑的保护时,统治者也不应该和不能够为所欲为了。这样,统治者也更有可能成为优秀的统治者,岛上公民们才能获得一种有保障的生活。第三个原则是,要通过一种和平的、寻求岛上多数公民支持的方式来选择统治者。当然,这意味着一种投票制度,但投票制度的具体形式则存在多种选择。一种办法是直接选举,所有岛上的成年公民——比如,18岁或20岁以上——可以在一个预先确定的时间,到广场上来投票决定未来两年中谁将成为我们的统治者,这是一个办法。但也有人会对这种选举方式表示担忧,众人真的能选出对本岛有益的领袖吗?他们的主要顾虑是,这里的好多年轻人没有政治经验,可能缺少政治判断力。因此,让所有18岁以上的公民来直接选举统治者,未必是一个审慎稳妥的做法。那么,怎么办呢?我们还可以先让18岁以上的公民选出一个议事机构——比如15位或25位公民代表,再由这个议事机构来决定谁将成为我们岛屿的统治者。我估计,大家会选择更有能力和智慧的年长公民来组成议事机构,这样可能会形成更审慎的决定。当然,法理型统治的具体安排要比这三条原则复杂得多,但老朽以为这三条原则是最重要的。实际上,过去数十年中我们岛屿已经尝试多种统治方式和政治秩序,结果都不能令人满意。所以,我们现在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法理型统治。惟其如此,本岛才能长治久安。如果你是岛上一位公民,听到长者这一番语重心长的话,再去思考本岛过去政治上的纷扰,你会不会赞同这位长者的见解呢?用他所倡导的法理型统治原则来构建我们岛屿的政治秩序,是否更合理呢?
- 这位长者的见解在岛上激起了很多秘密的讨论,尤其是那些富有经验的年长公民对此讨论更为热烈。一部分人说,在尝试了诸种并不理想——最后往往很糟糕——的统治方式之后,法理型统治是本岛惟一的出路。若不能实行法理型统治,本岛将继续在一批优秀的统治者与一批糟糕的统治者之间来回摇摆,将无法摆脱这种治乱交替的命运。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这种法理型统治的政治秩序固然是“可欲的”,但是它也是“可得的”吗?住在岛屿另一头的另一位年长智者就持有这种见解。他这样说:听到上面那位老先生的见解,我感到有些忧虑。我已经同他争论好多年了,你们众人还是不要轻信了他的看法。在我们曾经生活的那片大陆上,出现过很多类似的情形。有的国家就采用刚才那位老先生倡议的方式来构建政治秩序。固然,有的国家实施得非常之好,但有的国家实施下来却是一场政治悲剧。照我看来,一个地方的政治如何,完全不取决于他们所实施的制度,而取决于实施这些制度的人。他们有什么样的人,比他们有什么样的制度,往往更重要。在那片大陆上——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有不少国家实行这种法理型统治的政治秩序后,并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如果你让公众投票来决定谁统治他们,结果是该国的精英阶层马上四分五裂了,形成大量的派系。富人有富人的派系,穷人有穷人的派系;有神论者有有神论者的派系,无神论者有无神论者的派系;甚至东南西北的人群还各有各的东南西北的派系。结果是,一开始各个派系之间只是互相竞争,到后来有的就变成互相恶斗了。在不少国家,投票活动常常都演变为暴力角逐。极常见的情形是,那得势的一方往往想方设法压制失势的一方,而那失势的一方总喜欢制造混乱的局面,使那得势的一方也难以统治。那样的话,不要说好的治理,就是连和平与秩序都难有保障了。所以,要以我的经验来看,统治的问题,不是你想要怎样设计就能怎样设计。实际上,现有的政治就是我们这些年来自己造成的。不是我过于悲观,我只是一个务实的人。要我说,我们大概只能在现有的状态里生活。你们若问我如何变得更好,我直接的想法是我们可能很难有办法变得更好。我知道,你们未必同意我的见解,特别是那些憧憬未来的年轻人。但是,你们也要知道,人本身就有缺陷,所以人类社会怎么可能没有缺陷呢?岛屿的故事讲到这里,大家又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我们的讨论没有标准答案,政治不是数学,很多时候并不存在惟一的最优解。我只希望,诸位都能有自己的判断。
- 两位年长智者关心的是同一个问题:一个社会如何构建合理的政治秩序?然而,前者更多关注“什么是可欲的政治秩序”,后者更多关注“什么是可得的政治秩序”。用更学理的方式来说,第一个问题是我们在岛上应该构建何种政治秩序?第二个问题是我们在岛上能够构建何种政治秩序?前者是“应然”的问题,关注应该怎样;后者是“实然”的问题,关注事实怎样。诸位现在应该很清楚地知道,这两种思考问题的路径差异很大。的确,当思考我们应该拥有何种政治秩序的时候,还必须考虑我们能够拥有何种政治秩序。如果回到经验世界,大家还会发现,一种政治秩序的构建较少取决于智者的思考,较多取决于政治参与者的行动。不是政治哲学原理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秩序是怎样的,而是主要政治集团的观念、行为、选择以及互相之间的政治博弈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秩序是怎样的。这正是现实政治的冷峻之处!
- 如果想作进一步的讨论,我们还可以超越一个岛屿的政治秩序问题,转而来思考诸岛竞争的问题。假定今天不只是我们这样一个班级和教室,而是我们有五个类似的班级和教室,每个教室里都有一位老师和120位学生,同样的规模,类似的男女比例,大家的智商和知识程度相当。此时,我们突然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同样弃置在太平洋深处五个规模与资源相当的不同岛屿之上。然后,经过50年、80年、100年的时间,那个时候的造船技术或别的技术也许发达一些。我们五个不同的岛屿能互相接触、彼此发现对方的时候,就存在一个诸岛竞争的问题。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50年、80年、100年以后,我们的岛屿可能会比别的岛屿更富有和发达一些呢?我们当年的人口条件是相当的,岛屿的资源条件也是相当的。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诸岛发展程度的差异呢?倘若我们的岛屿是其中最发达的一个,如果开放签证的话,其他岛屿的公民可能很乐意来我们的岛屿经商或者工作,乐意让他们的子女来我们这里接受教育,而我们会给他们当中条件较优秀的人发放绿卡,或者长期居留证。如果是这种情形,我们必须要问:我们是凭什么胜出的呢?因为有的岛屿可能跟我们完全不同。最糟糕岛屿的公民们发现还有别的岛屿之后,甚至还会发生大规模的逃亡。为什么诸岛之间会形成如此巨大的差异?如果深入探究,大家应该能发现,这种差异的根源在于政治秩序的不同。到那个时候,作为学者的我如果还活着的话,也许还能写出《岛富岛穷》或《为什么有的岛屿会失败?》这样的学术畅销书。总的来说,政治秩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岛屿的福祉。每个人的生活好坏,每个人的职业成就高低,每个人的才干知识是否有用武之地,每个人是否具有努力工作的动力,每个人是否珍惜自己的德行与名声,每个家庭是否更安稳和幸福,整个社会是否拥有和平与安定,所有这些方面都跟岛屿的政治秩序有关。政治秩序的优劣,除了关系到一个岛屿的福祉,还关系到诸岛之间的竞争。一种优良的政治秩序,更能使一个社会产生发达的文明和强大的竞争力,从而使得这个岛屿不仅不会落后,反而还会遥遥领先,成为诸岛竞争中的胜出者,成为人类文明的领导者。
2.2 什么是政治学?
- 时间上说,哲学传统出现最早。到今天为止,政治学研究的哲学传统仍然保留着。经验传统起源于亚里士多德,比较鼎盛的时期大约是19世纪。20世纪之后,政治学研究更多地走向科学传统,政治学研究更加专业化,政治科学成为整个政治学研究的主流。如果今天去看美国排名最靠前的政治学学术期刊——比如《美国政治科学评论》(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美国政治科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等,大家会发现很多论文的数理化程度非常高,里面有大量的模型、数据和定量分析等。这也佐证了政治科学是目前政治学研究的主流。那么,今天的政治学研究包括哪些主要领域呢?按照欧美一流大学政治学的学科体系,政治学通常包括四个主要领域:第一个领域是政治哲学,有时又被称为政治理论——特别是在英国。政治哲学关心的仍然是自西方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及中国的孔子和韩非以来经久不衰的重要问题,包括:应该建立何种政治秩序?什么是最优良的政体?如何看待自由?自由和权威是何种关系?如何看待民主?个人和群体应该是何种关系?什么是正义?政治哲学研究经常借助思想史的方法,即探究政治思想史上不同重要人物对这些问题的观点,并对这些观点进行梳理和比较。思想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今天大家所思考的问题通常都是过去的杰出头脑反复思考过的。当然,政治哲学研究还有其他方法,比如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部从政治哲学视角探讨正义问题的杰出著作。第二个领域是比较政治学,这是目前政治学研究最重要的领域。比较政治学是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体制度、政治运行、公共治理与治理绩效的比较研究。最近二三十年的比较政治学非常重视与政体有关的研究。除了政体,比较政治学还关心很多其他的重要议题。比如,在20世纪60、70年代,学界就关心为什么有的国家政治稳定而有的国家政治不太稳定——这是关于政治稳定的研究。目前,在欧美的一流大学,比较政治是一个规模较大的研究领域。第三个领域是本国政治。在美国,本国政治就是美国政治;在中国,本国政治就是中国政治。有人认为,本国政治研究是比较政治学的一部分。本国政治研究,不过是用比较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来研究自己的国家而已。那么,为什么本国政治通常又被归入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呢?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任何政治学研究都存在“以我为主”的问题,所以本国政治研究通常会跟国别比较研究区别开来;二是本国政治研究一般会做得比较精细,不仅论文和著作的产量非常大,而且通常会比跨国研究更为专门和深入。第四个领域是国际政治,又称国际关系。这是很多人都会关心的领域。对中国来说,中美关系、中欧关系、中俄关系以及中国与东亚、东南亚邻国的关系都是极重要的国际关系,也是国际政治研究的内容。当然,国际政治研究不只是关心本国与他国的国际关系,同时还研究别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国际关系。比如,利比亚发生内战以后,为什么法国会首先卷入,这也是国际政治关心的问题。在欧美一流大学中,政治学一般被划分为上述四个领域:政治哲学、比较政治、本国政治和国际政治。当然,有人认为,政治经济学研究日益成为政治学中成长较快的专门领域之一。这里的政治经济学不是大家过去熟悉的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而是一个政治和经济交叉研究的领域。在国内,朱天飚所著的《比较政治经济学》一书对此有系统介绍。[插图]此外,还有人把政治科学的研究方法作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去研究。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要。
2.5 经验研究范式的兴起
- 那么,什么是实证主义呢?简单地说,这是一种以实际验证为核心的哲学思想,注重以科学方法来观察和研究经验事实,通过这种观察和研究来探究事物的本源及事物与事物间的联系。相比而言,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方法——先假设存在一个自然状态,分析这种状态里人和人可能是一种怎样的关系,然后推导出他的结论——就不是经验研究或实证研究的方法。到了19世纪,人们把对政治和社会的研究看作是科学,可以把政治现象描述出来,然后探讨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和因果机制。到了19世纪30年代,托克维尔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开启了关于美国民主的政治社会学研究。[插图]托克维尔的写作方法完全不同于柏拉图、霍布斯或卢梭,他深入美国社会去做实地调查,考察和了解美国民主体制的运转情况。托克维尔把关于这项研究的目标确定为:探究有助于美国能够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托克维尔的研究主要不是基于哲学思辨,而是基于对美国社会的实地考察,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再做归纳和分析。
- 后来出版的《关于政治的高尚科学》一书这样评价当时的研究趋势:在19世纪,关于政治现象的本质以及如何进行解释的观点,逐步更多地建立在历史归纳的基础上,而不是基于对人类属性的假设。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与当代和历史社会有关的知识的增长。实证主义和殖民主义逐步地把广泛的、复杂的文化(如印度),以及小范围的、较为原始的社会(如美国印第安和南非社会),纳入到欧洲的学者和知识分子进行学术研究的范围。与马基雅维利和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相比,外来的世界变得更容易到达,这使得人们变得越来越好奇,并在因果推论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插图]这样,基于经验观察基础上的研究,而非纯粹的逻辑演绎和推导,成为19世纪政治学的新趋势。与19世纪之前的政治哲学和政治思想研究不同,政治学的经验研究试图在事物和事物之间、现象和现象之间建立一种因果联系,发掘政治现象背后的因果机制。
2.6 从政治科学到研究范式的多样化
- 20世纪以来,政治学研究迎来了政治科学的时代。卡尔·波普尔在《猜想与反驳》中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标准是研究者提出的理论假说应该具有“可证伪性”(falsifiability),也就是具有证伪机制。波普尔认为,科学与哲学的分界不是归纳方法与思想方法,而是:我建议应当把理论系统的可反驳性或可证伪性作为分界标准。按照我仍然坚持的这个观点,一个系统只有作出可能与观察相冲突的论断,才可以看作是科学的;实际上通过设法造成这样的冲突,也即通过设法驳倒它,一个系统才受到检验。[插图]波普尔把可证伪性视为科学研究的核心特征。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有人提出这样的一个假说——“所有天鹅都是白的”。对于这个假说,证伪就在于找到一只黑天鹅(严格地说应该是一只非白天鹅),中间的证伪机制是明确的。再比如,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假说——“凡是经济富裕的国家都是民主国家”。证伪机制也很清楚,只要找到一个富裕国家但它同时不是民主国家,这个假说就被证伪了。在波普尔看来,如果一个理论观点不存在证伪机制,就不符合一项好的科学研究的标准。政治科学研究的核心是探索政治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而不是别的什么研究。像自由是什么、民主是什么这样的问题也很重要,但政治科学研究最感兴趣的并不是这样的问题,而是发掘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比如,政治科学领域有一项著名的研究:为什么有些国家是民主国家而有些国家是非民主国家?为什么有些国家实现了民主转型与巩固而有些国家没有?这就是一项试图揭示因果关系的研究。研究者试图把这一政治现象背后的原因找出来,而不只是简单描述这种现象。在政治科学研究中,这种因果关系的理论形式经常表述为一个理论假说——即何种原因导致何种结果。
- 经过19世纪经验研究及实证主义的兴起,再到20世纪向政治科学研究的转向,后来的政治科学越来越专业化了,美国开始取代欧洲成为政治学研究的中心。20世纪10到30年代,美国政治学研究中开始兴起了芝加哥学派。经济学领域的芝加哥学派是新古典自由主义的重镇,并成为大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摇篮。政治学领域的芝加哥学派则是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战略,开始在政治学领域引入定量研究方法,同时开始为定量研究收集大规模的调查数据。这一时期出现的新现象是有人开始为这类研究提供资助。这场政治科学的革命也被称为行为主义革命。过去,政治学的研究重点是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等。到了行为主义革命阶段,研究重点变成人的政治行为。行为主义既不赞同政治哲学的思辨方法,亦不认可对政治制度的静态描述,而是认为政治学应该研究实际存在并且可以观察到的人的政治行为。因此,行为主义比较重视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常常运用抽样调查、数理模式、模拟实验、统计分析等手段进行研究,一般强调精确性、科学性、量化及价值中立等原则。比如,选民为什么支持共和党或民主党?这是行为主义最为常见的研究议题。由此可见,这种研究路径的转向是很大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是1923年芝加哥大学政治学者对芝加哥6000个选民进行的抽样调查。这项抽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被调查者的个人背景,二是被调查者投票支持谁,三是被调查者在政策问题上的看法。在当时,这种研究在整个政治学领域是闻所未闻的。1929年他们又做了一个研究项目,主题是“为什么美国最优秀的人不从政”,同样是基于大样本的调查问卷。后来,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开始在政治心理学研究中使用问卷调查的数据。基于大型抽样调查的政治科学研究有其显著的优势。比如,现在要做一项研究:美国虔诚的基督徒选民更支持共和党还是民主党?如果没有数据,这个问题就很难说清楚。研究者可能会说虔诚的基督徒有什么特征,具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特点,然后再比较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意识形态与政策主张。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得出结论:虔诚的基督徒更有可能支持共和党或民主党。但是,这种研究成果一旦发表出来,可能马上有人会出来质疑。为什么呢?主要原因在于缺乏“过硬”的证据。然而,有了大型抽样调查,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可以在美国若干个州发放10000份调查问卷,问题主要分为三组。一组问题调查受访者的信教情况,去教堂或参加宗教聚会的频率,等等;一组问题调查受访者在上次总统或国会选举中的投票倾向;一组问题调查受访者的职业、收入、年龄、性别和族群等情况——最后一组问题可以作为控制变量。通过这些问卷调查所采集到的大量数据,可以看出虔诚的基督徒是否更可能投票支持共和党或民主党;然后再看看其他变量,比如职业、收入、年龄、性别和族群等,对选民投票倾向的影响是否很显著。这样的研究,在证据方面就非常可靠。这个例子说明了大型抽样调查在政治科学研究中的优势与潜力。后来,芝加哥学派的研究方法在美国一流高校里开始传播。很多早期在芝加哥大学受过训练的学者后来前往密歇根大学任教,并把密歇根大学发展成了美国政治学调查研究的重镇和行为主义革命的基地。直到今天,密歇根大学仍然维持着这一领域的强大优势。1947年,密歇根大学搞了一个培训学会,实际上就是对这种研究调查方法的大规模推广。1977年,密歇根大学获得了全美选举调查研究资助,由此拥有了美国最成熟、最完备的选民调查数据库。后来,其他机构开始做欧洲主要国家的选民调查数据库。如今,政治文化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调查——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 survey)——的开创也依托于密歇根大学的研究力量。
- 所以,这场政治科学革命的重点已经从对政治秩序或政治制度的研究,转向对人的政治行为的研究。在西方发达工业民主国家,政治行为首先是投票行为。这种研究聚焦于对选民投票行为的研究,并试图解释投票行为差异的原因,研究方法上则更多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基于这种研究路径,1960年密歇根大学的安格斯·坎贝尔等人出版了该领域的一部重要著作《美国投票者》。[插图]该书的研究团队基于一个庞大的选民调查问卷数据库,试图完整地展示美国选民在投票与政治行为上的特征及其原因。该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多数美国选民根据党派立场来投票,而这种党派立场很大程度上受到其家庭背景的影响。但是,行为主义革命的进一步发展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反思。行为主义革命强调恪守价值中立原则,反对做价值判断,认为应该专注于事实和经验。但政治哲学家列奥·斯特劳斯认为:“(那种认为)价值判断不是主观的,归根到底是受理性控制的观点,导致了在涉及正确与错误、善与恶时出现一种做出不负责任的判断的倾向。”行为主义研究意味着价值被放弃了,而这恰恰是斯特劳斯担心的事情,他认为,人们对政治的看法本身非常重要,什么是政治之善?什么是政治之恶?这都会对实际的政治产生显著的影响。另一项对行为主义的批评来自于戴维·里西。他在1984年出版的《政治科学的悲剧》中,批评20年代到60年代美国政治科学中所出现的对政治“科学”所持的幼稚看法。作为一门实证科学,如果政治科学无法系统性地吸收道德和伦理价值的因素,也无法对政治行为承担责任,它注定是要令人失望的。[插图]
- 另一个现象是,一部分政治科学学者由于过分重视调查数据和量化分析方法本身,忽视研究议题与理论构建的重要性,学术期刊上也出现了不少意义不大的研究论文。一些研究在数据部分处理得非常精彩,但最后的结论要么不重要,要么是过去早已知道的。所以,政治科学研究过程中的理论导向和理论构建,与研究方法和量化技术,两者最好要兼顾。当然,对中国而言,基于调查问卷的研究和量化分析是目前做得远远不够的,跟国际学界相比差距还很大,所以亟待加强。尽管对于政治科学研究大规模向量化研究转向充满了争议,但是目前美国最好的政治学刊物——特别是《美国政治学评论》和《美国政治科学杂志》等,每期都有半数以上的学术论文是借助调查数据与定量研究来完成的。如今一流政治学学术期刊上很多论文的体例、格式与呈现形式跟经济学论文非常相似。行为主义革命之后,到20世纪70年代左右,经济学研究方法在其他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扩展,推动了理性选择范式的兴起。这股潮流被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当时,有一些经济学家声称,经济学不是受限于研究稀缺资源配置这一特定议题的学科,而是一整套与人类行为有关的研究范式与方法。经济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可以用经济学方法来研究一般意义上的人类行为,从而实现了经济学方法在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比如,在今天,《国家为什么会失败》(Why Nations Fail)的两位作者、经济学家德隆·阿西莫格鲁和詹姆斯·罗宾逊就发表了大量与政治、转型有关的经济学论文。
- 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 Theory)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逐步成为美国政治科学领域最有影响的研究范式与理论流派。理性选择学派的核心是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政治,特别是借鉴新古典经济学的视角,它把政治领域类比为市场,把政治活动(比如选举)视为交易。经济学认为市场中有两种主要角色,一种是厂商,一种是消费者,他们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市场。理性选择学派认为,这种交易关系在政治中也存在。政治家为选民提供某些受到欢迎的公共政策,选民则把选票投给符合自己政治偏好的政治家。选民参与政治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就像消费者想通过市场交易获得面包一样。政治家参与政治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选票和席位,就像厂商想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收入和利润一样。理性选择范式基于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三个基本属性:(1)人是自利的;(2)人是理性的;(3)人追求效用最大化。有了经济人假设,理性选择学派把选民、官员、政治家和统治者都视为经济人。过去不少人认为:政治家和官员应该比普通人更加高尚一些。按照这种分析框架,政治家和官员并非更加高尚的特殊物种,他们跟普通人一样也是经济人,是自利的、理性的和追求效用最大化。
- 美国政治学者安东尼·唐斯出版于1957年的《民主的经济理论》是这一领域的奠基作品之一。[插图]唐斯在书中把民主政治过程视为政治家和选民之间的理性选择与市场交易的过程。在政治市场上,政治家为了获得选票,选民为了获得政策收益,两者之间形成了类似于政治市场的交易行为。这是把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应用于对选举和民主的早期研究之一。
- 理性选择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詹姆斯·布坎南,他在研究中认为,政治家、官僚和选民都是理性经济人,政治过程同样被视为政治家作为厂商与选民作为顾客之间的交易。布坎南在一项研究中讨论了西方发达工业民主的财政赤字与公债问题。大家都知道,现在西方国家公共债务危机日趋严重。学术界对财政赤字和政府公债问题已经有很多分析,而布坎南的分析则非常独特。他认为,财政赤字植根于民主政治的运作机制当中,是民主政体选举竞争条件下政治家与选民互相博弈的结果。在民主政体下,选民希望福利越多越好,比如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各种政府补贴等等;同时,选民希望税收越少越好。为了赢得更多的选票和选民支持,政治家倾向于尽可能扩大福利支出,同时不增加或少增加税收。既扩大福利开支,同时又不增加税收,如何能做到呢?惟一的办法就是财政赤字,赤字的累积就是沉重的政府公债。布坎南对财政问题的分析是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其分析范式属于理性选择学派。[插图]
- 理性选择学派还跟一个重要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分支有关,就是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道格拉斯·诺思还提出了“新古典国家理论”。什么是新古典国家理论?诺思把国家视为“使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统治者”,具有三个特征:首先,国家用一组服务——我们可以称作保护和公正——来交换岁入。……其次,国家试图像一个有识别力的垄断者那样行动,将每一个选民团体分开,为每个选民团体发明产权以最大限度增加国家的岁入。……第三,既然永远存在着能够提供同一组服务的潜在的竞争对手,国家是受其选民的机会成本所制约的。竞争对手有其他国家,另外还有在现存的政治经济单位内可能成为统治者的个人。[插图]所以,在诺思看来,国家通过作为一个统治者,追求的是通过提供安全与秩序来获取统治租金收入的最大化。
- 与理性选择范式有关的是博弈论在政治科学研究中的应用。博弈论把政治视为不同政治参与者博弈的过程。博弈论最简单的应用是囚徒困境,而多数博弈论研究采用的是比较复杂的数理形式。作为通识读物,这里仅简要介绍一项关于内战的博弈论研究。按照芭芭拉·瓦尔特的统计,1940年到1990年间全球爆发的41场内战中,仅有17场内战交战各方达成了和平协议。但是,在达成和平协议之后,仅有8场内战的和平协议得到真正执行,还有9场内战的交战各方又重新回到了内战。换言之,仅有19.5%的内战是以和平方式解决的,八成以上的内战最后以暴力竞争和一方决定性胜利的方式解决。瓦尔特认为,之所以交战各方不愿意达成和平协议,或者达成和平协议之后也不愿意执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可信承诺(credible commitments)”机制。简单地说,任何一方首先放弃或削减自己的武力,如果另一方反悔,就会给前者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这个逻辑非常简单,但非常有说服力。所以,瓦尔特注意到,那些成功地达成并执行和平协议的案例中,通常存在一个强有力的外部干预者,这个外部干预者拥有更强大的武力能迫使交战各方强制执行和平协议。这种情形下,和平协议就具有了一种可信承诺机制。缺少可信承诺机制的条件下,保存武力甚至强化武力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插图]
- 瓦尔顿对于可信承诺机制的分析就是一种博弈论的理论应用。此处博弈论分析的要点是,如果A有很多军队,B也有很多军队,双方开始打内战,当内战长期持续时,双方处在焦灼状态,彼此都不太好受,双方终于同意坐下来签订一个和平协议。但问题是,接下来和平协议怎么执行呢?最大的困难是,执行和平协议意味着A和B都要放弃军队,他们都要放弃单独控制军队的做法,内战才能真正结束。所以,要么A把军队控制权交给B,要么B把军队控制权交给A,要么双方都把各自军队的控制权交给一个双方共同产生的国家级机构。而这里最大的风险是:如果有哪方先交出军队,他们这边的风险就变得巨大。一旦对方反悔,对他们来说就是灭顶之灾。所以,更多情况下是,没有哪一方会率先交出军队的控制权,结果和平协议就很难真正执行。所以,除非存在强有力的外部干预者,其主要作用是保证协议得到强制执行。除此之外,内战往往无法以和平方式终结。
- 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政治学的研究范式又出现了很多新的趋势,总体上越来越多元化。这样,关于政治学研究方法的争论某种程度上已经陷入了僵局。比如,关于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争论,关于政治哲学研究与政治科学研究的争论,并没有什么结果。现在总的态势是基于量化方法的实证研究是政治学研究的主流,但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根据自己的理论与方法偏好来从事各自的研究,而所谓最优研究范式的问题不再成为一个争论的焦点。这样,单一路径的政治学研究范式就被舍弃了。总之,这一时期,政治哲学与政治思想的研究又获得了某种程度的复兴,实证研究中质性分析与量化分析两种路径的平行发展,理性选择范式扩展到更多的研究领域,后现代主义的研究方法也开始兴起——有的学者甚至开始走向解构和诠释的路径。
第3讲 意识形态大论战
- 第3讲意识形态大论战第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仅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任何人的利害,他就不必向社会承担责任。……第二,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则需要承担责任,并且在社会认为需要用这种或者那种惩罚保护它自身时,个人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的状态,亦常被称为“个人”自由或“人身”自由的状态。……自由政策的使命就必须是将强制或其恶果减至最小限度,纵使不能将其完全消灭。——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我应该中止我对于法国的新的自由的祝贺,直到我获悉了它是怎样与政府结合在一起的,与公共力量、与军队的纪律性和服从、与一种有效的而分配良好的征税制度、与道德和宗教、与财产的稳定、与和平的秩序、与政治和社会的风尚结合在一起的。——埃德蒙·柏克可以说,老工党对市场力量抱有深深的疑虑,它试图通过集中化的经济计划和大量的干预主义政策限制市场的力量……老工党笃信公有制的优越性,它试图以牺牲私营部门为代价稳定地扩大公有制的范围。老工党以工会是工人阶级的代表为理由,赞同在政府中保有工会的权力……最后,老工党倾向于放任国家的财政,常常会屈从于税收、支出和借款等“快修”方法的诱惑,而不是寻求更为适度和审慎的方法。
3.1 政治观点背后的意识形态
- 3.1 政治观点背后的意识形态不同的人信奉不同的意识形态,这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这一讲的主题是现代政治意识形态的交锋。先请看两段话: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插图]这里主要是两个观点。一是对人性的基本判断:人都是自利的,人所有行为的动机都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但是,这里没有说“自利”是好的还是坏的,作者中立地看待人的自利行为。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自利至少在客观上可能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好处。二是阐述了“看不见的手”原理。作者把市场机制的力量比喻成“一只看不见的手”——自利的个人会受到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最为著名的两段话。他信奉的意识形态被称为自由主义,有人喜欢称之为古典自由主义。再请看两段话:工人变成了机器的单纯的附属品,要求他做的只是极其简单、极其单调和极容易学会的操作。……他们不仅是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奴隶,他们每日每时都受机器、受监工、首先是受各个经营工厂的资产者本人的奴役。……
- 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GONGCD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插图]这两段话显示作者身处工业革命突飞猛进的年代,出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1848年所著的《GONGCD宣言》。他们对当时欧洲的阶级关系、财产制度、生产制度、国家和统治都进行了批判。尽管马克思本人受到了亚当·斯密的很大影响,但两人对市场机制和产权制度的主要观点完全不同。马克思在劳资关系中发明了剩余价值的概念,提出了剥削学说。在19世纪的欧洲,这是富有“革命性”的见解。当然,按照这种观点,很多毕业生争相到世界500强公司工作,不过是在努力争取一种被“剥削”的资格。而亚当·斯密完全不这样看。斯密认为,用劳动力去换取报酬不过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而资方并非不劳而获或平白无故就能挣钱,利润被视为经营的回报。两种不同的观点,大家可以自己去比较和判断。
- 这里的“成见”是指一个社会过去长期形成的看法与见解。“成见”,通常被理解为“陈旧的见解”,然而这位作者似乎把它当成传统智慧的一部分。他认为应该珍视一个社会中的成见,他甚至直截了当地把变革视为一件坏事,而把保守视为一件好事。这与今天的时尚正好相悖,大家如今通常把变革视为一个褒义词。作者还认为,如果抛弃了传统,就有可能“把我们自己变成野蛮人”。在最后一段,作者更把“绝对的民主制”视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暴民政体。这些文字摘自英国思想家埃德蒙·柏克的名著《法国革命论》,柏克被视为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借助这三则言论,大家可以对三种主要的现代政治意识形态——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概貌有一个了解。比如,假设某个欧洲国家有三个主要政党——一个自由主义政党、一个保守主义政党和一个社会主义政党,一个普通选民会给谁投票呢?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位选民的政治意识形态。从欧洲政治史来看,上述三种主要的意识形态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均有过较大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讨论公共问题时互不相让,甚至争得面红耳赤,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大家在不同的政治意识形态里看问题。比如,第一个人在古典自由主义意识形态里看问题,第二个人在保守主义意识形态里看问题,第三个人则是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里看问题。这种情况下,他们多半不会就某个政治问题或某项公共政策达成共识。大家不妨来看几则政治意识形态的判断题,只能回答是或否:总的来说自由比平等更重要。是/否集体应该优先于个人。是/否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是/否应该实行最低工资法。是/否财产与生产最好实行社会化控制。是/否由多数人决定公共事务是靠不住的。是/否与变革相比,恪守传统更重要。是/否一个人的政治意识形态不同,对上述问题的选择当然也不同。大家可以给出自己的选择,然后思考支持这一观点的逻辑,再想清楚反对这一观点的理由。经过正反两面观点与逻辑的比较,你还会坚持最初的选择项吗?
3.2 现代意识形态的兴起
- 然后,从民族国家到政治革命的过程中,有大量思想家开始呼吁大众主权,呼吁更自由的政体,呼吁更平等的政治权利,呼吁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所以,与政治革命相对应的是,政治思想领域也发生着重大变迁。比如,卢梭对人民主权的肯定,对共和制度的肯定,对公意和公益的肯定;孟德斯鸠对宪政体制的强调,对绝对君主制和专制主义的批判,对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倡导,都跟他们身处时代的政治变革联系在一起。但是,正是由于法国大革命的出现,少部分人开始对那个时代的激进思潮进行了审慎的反思。比如,法国大革命以后,埃德蒙·柏克就对激进政治思潮进行了反思和批判。另外,尽管人民主权学说支持选举权的普及,但19世纪英国很多保守主义思想家非常警惕选举权的普及。他们担心,如果让普通公民掌握了选举权,将会对市场机制和财产制度产生毁灭性的影响。所以,上面讲到的两种思潮在政治上存在着激烈的交锋。第二,欧洲社会结构出现了很多重要的变化。简单地说,在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的变迁中,这些国家的阶级结构发生着重要的变迁。工业革命到来之前,欧洲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农村,城市人口大概不足10%或15%。随着工业革命的进展,人开始脱离土地,进入工厂,涌入城市。当时英国和法国主要城市的人口由数万至十万这样的量级,快速膨胀到50万、甚至是100万以上。在这一过程中,人的社会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有产者和无产者两大阶级集团开始形成。显然,两个集团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资产者需要资产者的意识形态,无产者需要无产者的意识形态。所以,工业革命带来的是欧洲阶级结构的巨大变迁,进而塑造出互相对立的意识形态。大概到19世纪后期,工业革命的继续发展推动了中产阶级的兴起。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后,欧美社会逐步进入所谓的后工业社会。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把这种社会形态称为知识社会,把规模日益增大的非体力劳动者称为知识工作者。这样,整个20世纪,中产阶级在社会人口中的比例逐渐增加。到了20世纪后半叶,如果要用阶级结构去划分整个社会的话,过去那种上层阶级(有产者)和下层阶级(无产者)——两阶级对立的模式开始逐步弱化,一种新的社会阶级结构正在兴起。现在西方研究阶级的学者用几个不同的维度来划分整个社会的阶级结构:一个维度是是否掌握生产性资源的财产权,另一个维度是科层制结构中的权力高低,第三个维度是工作所需专业技能的高低。然后,根据上述几个标准区分出更为复杂的阶级结构图(参见图3.1)。埃里克·赖特的相关研究显示,今天欧美主要国家中,从事简单劳动的非技术工人阶层,总体上占整个社会就业人口的比例已经降至40%以下。在最发达的欧洲国家,能够被称为白领阶层或更高阶层的人口已经占到整个社会人口比例的60%以上。这样,到了20世纪后半叶,过去(19世纪)马克思所定义的两大阶级对立的社会结构在欧美社会基本上已经瓦解。
- 第三,欧美社会经济的重要变迁。英国工业革命启动之后,西欧经济实现了相对较快的增长。但是,后来马克思意义上的经济危机随之而来。自由资本主义创造经济繁荣和技术进步的同时,也面临不定期的经济波动问题。自由资本主义造就的经济繁荣使其拥有大量的支持者,同时由于经济不稳定或经济危机创造了大量的反对者。那么,如何解释经济不稳定呢?比如,何种原因导致了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呢?现在有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受到马克思学说的左右,认为是自由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本身引发了世界经济大萧条,而经济危机的机制又是资本主义本质决定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世界经济大萧条是美联储的不当做法导致的。本来,1929年的美国只会面临一次小小的经济波动,但美联储的不当做法使得这一经济波动演变为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经济大萧条。[插图]同样面对经济大萧条这一事实,基于不同意识形态立场的学者给出了不同解释,因此也意味着不同的政策主张。如果是前一种解释,政策主张是要求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与干预,强化对大银行和大公司的市场及金融行为的监管,主张更多的政府和更少的市场。如果是后一种解释,政策主张是要求放松管制,尤其要避免错误的政府干预。在后一种观点看来,市场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会酿成严重危机,正常的经济波动是市场经济的必要代价。所以,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也构成了意识形态冲突的重要来源。此外,欧美社会也经历了贫富差距与经济不平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工业化过程中,欧美社会曾出现较为严重的贫富差距。后来,由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涓滴效应”,福利国家的建设以及累进所得税等再分配政策的实施,欧美社会的贫富差距显著缩小了。到今天为止,跟中国等很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欧美主要国家的贫富差距不是更大,而是更小。经合组织主要国家的基尼系数显示,多数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相对比较温和(参见表3.1)。所以,现在不少到欧美社会工作和生活的中国人,都会惊讶于多数社会阶层收入的平均程度。贫富差距与不平等程度的减弱,总体上会缓和与阶级有关的意识形态冲突。
- 上述因素构成了理解现代政治意识形态的背景。意识形态的概念是法国哲学家德·特雷西(Destutt de Tracy)首先提出来的,最初的用法是指“观念的科学”(idea-ology)。马克思在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政治化了。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就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体系,因而具有比较强的欺骗性,其目的是为了让被统治阶级主动服从统治阶级的统治。所以,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有着强烈的政治色彩。[插图]而现在的政治学研究中,通常把意识形态作为一个中性的词汇来处理,但是毫无疑问它仍然跟政治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从概念上说,意识形态是现代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个概念和范畴,意指“一个行动导向的信念体系,一套以某种方式指导或激励政治行动的相互联系的思想观念”。[插图]通常来说,政治意识形态有几个主要特征:第一,意识形态需要解释世界。为什么世界是这个样子而不是那个样子,意识形态需要给出一整套的理论解释。当意识形态给出的解释具有说服力时,这种意识形态更能产生影响。比如,自由主义对世界的解释,社会主义对世界的解释,保守主义对世界的解释,三者很不一样。世界的现状为什么是这样的?不同的意识形态有不同的解释。第二,如同马克思所说的——“重要的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造世界”,意识形态通常具有改造世界的企图心。多数意识形态都支持这样的信念:现状不够完美,现状能够变得更好。所以,很多意识形态倾向于承认存在某种社会改造计划的可能性。第三,意识形态通常还带有行动导向的色彩。特定的意识形态通常会鼓励某些特定的行动或行为,有时这种特定行动和行为可能发展为某种运动、政党甚至是革命。与一般的理论不同的是,意识形态具有强烈的行动导向。所以,意识形态不只是停留在书斋中的理论,而是有着强烈的行动导向。第四,意识形态的另一个特点是群众取向。很多理论学说非常高深,普通民众不太容易理解。但是,意识形态——如果要成为成功的意识形态——最终一定要简化到普通民众能够理解的语言,甚至最后简化为几个口号。意识形态只有能够用非常简单的语言来表述,才具有对普通大众的政治动员能力。这是政治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理论学说的重要特征。比如,社会主义可以简化成几个简单口号,自由主义在历史上也曾简化为几个简单口号。第五,值得提醒的是,某种意识形态和这种意识形体的实践往往是两回事。比如,一个国家据说要搞某某主义,而该国最终搞的是不是某某主义,不一定有必然的联系。所以,意识形态的口号与号称在某种意识形态指导下的政治实践是两回事,这个问题往往具有较大的迷惑性。
3.3 什么是自由主义?
- 3.3 什么是自由主义?对政治意识形态的介绍一般从自由主义开始,原因在于自由主义在流行的意识形态中是最早出现的一种,而后来的意识形态通常是站在批评、反对或修正自由主义的立场上逐渐成形的。自由主义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时期的意识形态,大概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早期趋于成熟。自由主义的主要观点可以被归纳为一项政治主张和一项经济主张。政治上,自由主义反对两样东西:一是欧洲民族国家兴起过程中尚存的封建主义和封建制,二是绝对君主制和专制主义。自由主义主张立宪政府与个人自由。自由主义的基本政治主张是要有一个有限政府或立宪政府,政府的权力、行为和边界要受到强有力的约束。政府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其行为应该有明确限定。同时,社会中的普通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应该享有明确的保护,特别是要防止他们受到政治权力恣意妄为的侵害。经济上,自由主义反对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曾经是非常流行的政策主张,重商主义今天已经演变为经济民族主义或贸易保护主义。自由主义在经济上主张自由放任,它赞同亚当·斯密所阐述的“看不见的手”原理。自由主义认为,政府要尽可能少干预市场,应该由“看不见的手”来协调市场主体的行为,而这是最有效率的一种方式。在自由主义框架内,国家的合理角色被界定为“守夜人”。换句话说,一个理想国家或政府的主要角色应该是制止犯罪、防止非法的暴力及提供基本的秩序。除此之外,国家最好不要干别的事情。比如,国家要不要提供公立教育呢?最好不要。国家有没有义务提供就业岗位呢?没有这样的义务。国家应不应该提供各种福利?不应该提供福利。这些事情,国家最好都不要管。在自由主义者眼中,理想国家主要角色是警察和法官。
- 借鉴安德鲁·海伍德的论述,笔者把古典自由主义总结为对若干重要原则的倡导:[插图]一是个人主义原则。“个人主义”过去被视为一个贬义词,但在社会科学中它是一个中性词。个人主义的概念到19世纪早期才逐渐形成。在这种哲学中,个人被剥离了其他身份,而成为一个抽象的人类个体。这个抽象的人类个体本身的价值和权利就是至高无上的,这些权利无须依赖基本公民身份以外的其他任何身份,这些权利不能被国家或任何集体剥夺。因此,这里的个人主义并非日常话语中理解的不守纪律、没有组织观念或缺少团队精神,更非损人利己。真正的个人主义至少应该包括两层含义:首先,个人要优先于群体。这里的优先,并不是说只要个人、不要群体,而是思考问题的一种特定视角。比如,对于一种政策,不要首先说这对整个社会有利,而要问是否改善或促进了个人福利。在个人主义看来,抽象的社会是看不见的,社会是由一个个不同的个人构成的。只有这种政策相当程度上能实现了个人福利时,社会福利才能得以实现。所以,个人主义主张个人优先于群体,既是一种认知问题的视角,又是在价值上倡导个人的优先性。其次,把个人因素视为整个社会创造动力的来源。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什么样的?一种视角认为,一个理想的社会要给每个人提供有保障的就业,让每个人都过上一种有保障的生活。但是,另一种视角却认为,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激发每个人的主动性与创造力,让每个人的激励因素与个性特征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动力。只有这样,社会才会繁荣。个人主义更支持后一种观点。比如,这一代美国政治家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让美国产生更多的史蒂夫·乔布斯?乔布斯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和缔造苹果公司辉煌的企业家。这就是说:如何让美国产生更多的优秀企业家?所以,个人主义把个人视为社会繁荣与创新的源头。二是个人自由原则。从个人主义原则出发,可以推导出对个人自由的倡导。政治哲学意义上的自由,既非通常被理解的完全没有约束,亦非心灵或意志层面的自由,而是指政治自由或社会自由。按照密尔的说法,界定这种自由的是“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倡导个人自由原则,意味着主张来自国家或社会的强制力干预越少越好。实际上,古典自由主义会认为,国家或社会可以干预个人行为的惟一正当理由是为了保护其他人同等的自由与权利。三是理性原则。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这里的理智与理性是一个意思。自由主义相信人的理性的力量,所以在历史维度上趋近于进步史观。自由主义相信随着人理性力量的发展,对自然和社会的科学知识的进一步发掘,这个社会能够不断地获得进步和加以改善。由于这种进步史观,自由主义倾向于支持变革。在这个维度上,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就发生了分野。自由主义相信人理性的力量,信奉进步史观,而保守主义并非如此。四是平等原则。自由主义主张的平等更多的是指形式的平等和机会的平等,而非实质的平等和结果的平等。自由主义主张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权利,但并不认为同样的权利就会得到同样的结果。自由主义承认每个人的天赋存在差异,认识到每个人付出的努力是不一样的,而且还存在运气等偶然因素的差异。总的来说,这些差异是无法抹杀的,每个人最后得到的结果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自由主义的平等更多是强调机会、形式、程序和资格方面的平等,或者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进一步说,自由主义者甚至认为要追求实质的平等和结果的平等可能是危险的,甚至最终会走向自由的反面。五是宽容原则。自由主义相信,每个人的个性与自由非常重要,所以应该倡导宽容原则。社会要允许、容纳、甚至是鼓励多样性,宽容各种不同的选择和各种可能的见解。从功利的角度看,这些不同选择和不同见解可能会对社会产生重大的裨益。比如,创新的重要特征是其不确定性。由于不能确定创新来自于何处,一个允许和鼓励多样性的社会要比另外一个禁止或遏制多样性的社会更有可能出现创新。从权利上说,每个公民都有选择的自由,所以,社会应该对这些不同的选择保持尊重和宽容。六是被治理者同意的原则。既然个人权利优先于群体,国家权力来自个人,因此自由主义认为,所有统治都应该基于被治理者的同意。当然,这条原则的实践形式经历了复杂的演变。1258年英格兰贵族迫使国王签订的《牛津条约》规定,国王征税等重大事务需要经过贵族会议的同意。这大概是统治要基于被治理者同意的最早形式。英格兰贵族并不认为国王职位应该由大家来选或由贵族轮流来担任,但是国王征税却必须要经过他们的同意。而到了现代社会,统治要基于被治理者同意的原则往往跟某种程度的民主形式联系在一起。上文曾提到,自由主义未必主张民主政治。但如果说自由主义可能支持民主的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统治要居于被治理者同意的这一原则。在现代社会,怎样落实统治要基于被治理者同意的原则呢?实际可操作性的办法就是让全体或多数公民以民主投票方式产生政府。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如此,自由主义非常警惕普通民众是否会以多数投票方式侵犯自由权利,是否会导致托克维尔和密尔所警惕的“多数暴政”问题。所以,自由主义通常认为,民主政治同时需要宪政原则的约束。
- 七是宪政原则。自由主义认为,政府权力应该受到明确的限制,这就是最简单意义上的宪政原则。据说,英国有这样一个小故事。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有一支英格兰国王的军队途经某个农庄。士兵们非常渴望能进到这个农庄,喝口热水和享受片刻温暖。军队的先锋官就去询问农庄的主人,是否同意国王的军队进去休息一下?结果,农庄主人说出了一句后来广为流传的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极具煽情色彩的话,乃是强调了对公民权利——特别是私人财产权利——确定无疑的尊重和保护,对应的则是对国王或政府权力明确的限定。八是自由放任原则。古典自由主义主张自由放任,无论是经济政策上还是社会政策上。诚如杰斐逊所言——“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的政府”。上文提到的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也是强调自由放任原则。所以,古典自由主义者眼中,守夜人国家就是理想的国家类型。
3.4 古典自由主义的大师们
- 3.4 古典自由主义的大师们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早期代表人物。他认为,基于自然法和契约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共同认可或者一致同意,设立政府的唯一目的就是保护国民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洛克的学说某种程度上为有限政治和立宪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洛克说:无论是绝对任意的权力,抑或是没有稳固不变的法律的统治,都是与社会和政府的目的相左。如果社会和政府不去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如果没有关于权利和财产的一贯有效的规定来保障他们的和平与安宁,人们就不会舍弃自然状态的自由而加入社会和甘受它的约束。……我们的论证显然是有理的,人类天生是自由的,历史的实例又证明世界凡是在和平中创建的政府,都以上述基础为开端,并基于人民的同意而建立的。……政治社会的创始是以那些要加入和建立一个社会的个人的同意为依据的;当他们这样组成一个整体时,他们可以建立他们认为合适的政府形式。[插图]洛克在上述两段文字分别阐述了社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以及统治应该基于被治理者的同意。实际上,后世很多人受到洛克学说的影响。比如,下面这份重要文件这样说: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这是1776年北美13个殖民地发布的《独立宣言》的开头内容。如果熟悉洛克的言论,就会清晰地看到《独立宣言》开篇即充满了洛克思想的影子。所以,从《独立宣言》可以看出,美国建国之初的政治意识形态最接近于自由主义,或者说美国就是一个以自由主义立国的国家。此后,1787年《美国宪法》开篇则这样写道:我们合众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完备共同防御,增进公共福利,并保证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永享自由的幸福,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古典自由主义的另一位杰出代表人物是上文提及的亚当·斯密。亚当·斯密总体上认为,人是自利的,其追求自利的过程客观上会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促进社会的利益,所以他主张自由放任政策与守夜人国家。这些内容本讲开篇即做介绍,不再赘述。有人认为,既然亚当·斯密认为应该自由放任,所以国家并不重要。但是,这是对斯密观点的极大误解,也是对自由主义的极大误解。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用较大篇幅专门探讨了“君主或国家的义务”。尽管主张自由放任,但他认为君主应该履行三项主要职责,分别是:君主的义务,首在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君主的第二个义务,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换言之,就是建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君主或国家的第三种义务就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插图]由此可见,斯密从来没有主张政府无足轻重;相反,政府很重要。当然,斯密主张政府的职能与行为应该严格限制在“三项义务”的范围之内。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是另一位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是19世纪英国最重要的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之一,他的小册子《论自由》被视为自由主义的名篇。他把《论自由》的主题与目标设定为:本文的主题不是所谓的“意志之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本文旨在确立一条极简原则……人类可以个别地或集体地对任何成员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其唯一正当理由旨在自我保护。[插图]密尔思考的起点是假定每个人的自由都是绝对的。但如果每个人都拥有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当大家行使这种“绝对自由”时,彼此可能会发生互相侵害和冲突。所以,一个社会必须要给这种自由以一定的限制,但密尔讲得很清楚,此种限制的惟一目的是防止一个人去侵害他人。就是说,限制个人自由的惟一理由是给他人以合理的保护。这条原则也意味着,政府不能仅仅因为某事对某人自身有利或不利而强制个人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政府不能因为“父爱主义”而来干涉公民的行为、选择与自由,因为政府没有或不应该拥有这个权力。政府惟一有权对个人行为加以干涉,是由于这个人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侵害。密尔继续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可以违反其意志而正当地行使权力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对他人的伤害。至于这个人自己的好处,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都不是充足的正当理由。[插图]按照密尔的看法,国家和社会无权为了你的福利而干涉你的自由,这是进一步的推导。密尔接着说: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行为,才是任何人应该对社会负责的行为。从正当性上说,在仅涉及他自己的那部分行为上,他的独立性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他的身体和心智,个人是最高主权者。[插图]密尔在《论自由》中对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论证,不仅强调权利的视角,也借用了功利主义的方法。为什么要有言论自由呢?理由是:第一点,就我们所能够确切知道的而言,如果任何观点被迫保持沉默,则该观点有可能是正确的。……第二点,即使被迫沉默的观点本身是错误的,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包含着部分真理。……第三点,即使公认的观点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但是,如果不允许它接受并且实际接受强有力的、认真的争论,那么,它的大多数接受者就会像持有一个偏见那样持有它,也很少理解或感知它的理性依据。……第四点,该学说本身的意义也会有丧失或减弱,失去其对品行和行为关键影响力的危险。[插图]此外,密尔还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是福祉的首要因素之一”。比如,他认为“天下没有一件事不是由某个人首先做出来的,现存的一切美好事物都是首创性的果实”,所以自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做总结时,密尔认为主要就是两条格言:第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仅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任何人的利害,他就不必向社会承担责任。……第二,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则需要承担责任,并且在社会认为需要用这种或者那种惩罚保护它自身时,个人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插图]
3.5 自由主义的演进与嬗变
- 后来,自由主义遇到了很多严重的挑战。这种挑战首先来自于自由市场经济本身。间歇性的经济危机、贫富悬殊以及托拉斯和大企业垄断等问题,都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未曾预见或难以有效回应的。此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还产生了对大规模公共服务的需求。比如,19世纪早期的巴黎一度是一个臭气熏天的城市,主要原因在于大量人口的涌入、公共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匮乏。如果以自由主义作为立国原则,当时的政治家和政府既不认为自己有权利、亦不认为自己有义务来应对城市大规模扩张所带来的实际问题。要知道,政府在历史上没有干过也不需要干这种事情。但客观上,大规模城市化对政府产生了极大的公共服务需求。此外,欧洲发达国家19世纪以来的重要政治趋势是选举权的陆续普及。与选举权普及同步发生的是政党政治和政党竞争的兴起。可以料想,不同政党会主张不同的政治纲领与社会政策。由于选民人口中低收入阶层占有较高比例,福利国家政策的兴起就成了欧洲社会的大趋势。
- 在这种背景下,陆续兴起的其他不同意识形态开始构成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挑战,特别是保守主义和社会主义。一般认为,大概在1870年前后,古典自由主义就开始趋向衰落。洛克、斯密和密尔等人所认同的那套价值理念和学说体系日渐式微。后来,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内部兴起了现代自由主义。现代自由主义既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继承,又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改造。现代自由主义需要应对原先的自由资本主义和自由市场经济所带来的诸种问题,需要有效回应工业革命和现代化所带来的种种挑战,所以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大幅修正。一个最主要的变化,就是“把政府找回来”。现代自由主义认为,原先高度自由放任的制度安排是不恰当的,应该让政府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因此,现代自由主义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方面,是尊重过去基本的制度安排,包括尊重私人财产权和市场经济,尊重宪政、法治与公民的自由权利;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主张强化政府干预——包括对市场、行业和企业的管制,加强对劳工阶层的保护以及建设福利社会。
- 现在多数人认为,福利国家是个褒义词,或者说福利国家才是好国家。但是,古典自由主义并不赞同这种看法。为什么呢?因为政府权力太大了,政府做的事情太多了,政府占有的资源比例也太高了。政府既有可能促进了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福利,但同时却可能侵害了个人自由和选择。所以,关于政府的恰当角色,在自由主义内部存在着剧烈的争论。但从社会实践来看,强化政府干预的大趋势基本上是难以阻挡的。大概从1870年左右开始,到整个20世纪的多数时间里,政府规模和政府干预都经历了大幅扩张。
- 1900年西方主要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普遍低于10%,但今天这些国家的比例大概是30%到50%。美国的比例略低,大概是30%左右,但一些北欧国家的比例超过了50%。这意味着,对今天欧美发达国家来说,整个经济活动中政府的比重已经超过三分之一,有的甚至已超过二分之一。所以,如果亚当·斯密健在的话,面对这一切,估计他是难以接受的。但是,这个趋势至少到目前来看,仍然是不可逆转的。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很多,当代世界很多主流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都持有现代自由主义的基本观点。从历史上看,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可以被视为现代自由主义的早期践行者。1929—1933年世界大萧条时,整个美国经济遇到了严重危机。面对这种前所未有的情况,怎么办?罗斯福总统采取一系列的“救市”行为,主要是经济救济、改革、复兴计划(所谓3R计划),后世称为“罗斯福新政”。比如,为了缓解失业带来的压力,他搞了很多救济和公共工程,前者是直接解决苦难,后者则有助于提高就业率;为了克服金融困难,他对银行业进行了整顿,又成立了存款保险公司,以降低挤兑和其他金融风险;他还努力恢复了工业和农业生产,保护劳工权利,制定最低工资法及规定最高工时,并强化社会保障措施和进行福利国家建设。
- 当然,与欧洲大陆的发达国家比,今天的美国总体上仍然是福利更少而自由更多。这也与美国人强调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自力成功者、而不是靠社会或国家的力量来保障个人生活的理念有关。所以,美国很晚才陆陆续续出现欧洲大陆早已流行的很多福利政策。到今天为止,美国的社会福利仍然低于欧洲大陆发达国家。
- 20世纪后半叶重要的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其名著、出版于1971年的《正义论》一书开篇就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德性一样。”罗尔斯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两条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来享有最广泛的、与他人类似的自由相容的基本自由。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1)有利于受惠最少者的最大利益;(2)职位和机会应该向所有人开放。
- 反对的理由来自三个方面:第一,直接援助某个企业的做法破坏了市场经济规则。有人经营不成功,就应该让它垮掉,这是一种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有这样,那些原本被浪费或低效使用的经济资源才可以配置到更高效的部门中去。第二,政府拿谁的钱去拯救这些企业?纳税人的钱。问题就来了,政府凭什么把纳税人的钱花在一个特定的企业上呢?第三,政府出面拯救企业,无形中弱化了企业的主要股东和主要经营者的责任。这也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支持的理由更多是基于社会公益的视角。如果任由通用汽车彻底破产而不进行重组,会带来什么社会问题呢?首先,通用汽车本身就是一个大企业,这样会导致很多人失业。此外,通用汽车还有很多关联协作企业,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主要供应商和主要经销商,他们都有可能面临经营困难,甚至是破产。这会通过连锁反应触发更严重的失业问题。基于此种考虑,政府应该出手援助。奥巴马政府最后的政策选择是给通用汽车提供经济援助,但这种援助并非无偿。但时至今日,这种做法仍然充满争议。
3.6 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
- 3.6 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从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是欧美发达国家现代自由主义的鼎盛时期。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左右,凯恩斯主义政策开始引发很多问题,经济上主要表现是滞胀现象,即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的并存;社会方面表现为福利政策导致的很多社会病。这样,实行多年的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与福利国家方案遭到了大量质疑。另一个背景是,在二战之后的冷战条件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发生了严重对抗和激烈论战。20世纪7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或者叫新古典自由主义(neo-classical liberalism)开始崛起。新古典自由主义从概念上看,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一种复兴。20世纪全球思想界的一个重要人物是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2013年国内出版了一部题为《凯恩斯大战哈耶克》的译著,这个书名大概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欧美发达国家从20世纪40年代到70、80年代经济公共政策领域的最重要争论,也就是哈耶克观点和凯恩斯观点的交锋。哈耶克一生出版了为数众多的经济学与政治哲学作品,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是他最具影响力的一部作品。哈耶克的另一部重要著作《自由秩序原理》还直接影响了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政治观点与施政纲领。所以,要说撒切尔夫人是哈耶克最著名的粉丝,一点都不为过。丹尼尔·耶金等人生动地描述了撒切尔夫人对哈耶克的推崇:自1974年以来,作为反对党的领袖,她无疑也是保守党最忠实的自由市场的信徒之一。70年代中期,在成为领袖不久之后,她访问了保守党的研究部门。当一名研究人员向她扼要介绍他自己主张保守党奉行左右之间的中间道路的一篇论文时,她粗暴地打断了他。她对于重温哈罗德·麦克米伦的观点毫无兴趣。相反,她从自己的公文包中抽出一本书——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她把它举起来给每一个人看,坚定地说:“这才是我们所信奉的。”[插图]这个例子彰显了哈耶克在西方世界的巨大影响。那么,哈耶克到底说了什么?这里只能做粗略的介绍。首先,从方法论上说,哈耶克秉承的是个人主义方法论。他基于个人主义方法论来观察社会和世界。个人不仅被置于集体之前的优先位置,而且个人还被视为社会繁荣的真正根源与动力。他在作品中还区分了什么是真的个人主义和什么是假的个人主义。哈耶克说:真个人主义首先是一种社会理论,亦即一种旨在理解各种决定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努力;其次它才是一套从这种社会观念衍生出来的政治准则。……最为愚蠢的误解……亦即那种认为个人主义乃是一种以孤立的或自足的个人的存在为预设的……真个人主义的基本主张认为,通过对个人行动之综合影响的探究,我们发现:第一,人类赖以取得成就的许多制度乃是在心智未加设计和指导的情况下逐渐形成并正在发挥作用的;第二,套用亚当·弗格森的话来说,“民族或国家乃是因偶然缘故而形成的,但是它们的制度则实实在在是人之行动的结果,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第三,自由人经由自生自发的合作而创造的成就,往往要比他们个人的心智所能充分理解的东西更伟大。其次,哈耶克的学说很大程度上基于其知识论。他的基本观点是:人在很大程度上是无知的,因为人所具有的知识和信息与其决策所需的信息相比总是少得可怜。因此,人类无法借助完全的理性来认知所有复杂事物背后的关键信息。从知识的结构来说,这些不同的有用知识总是分散在社会的各处。他这样说:合理经济秩序的问题所具有的这种独特性质,完全是由这样一个事实决定的,即我们必须运用的有关各种情势的知识,从来就不是以一种集中的且整合的形式存在的,而仅仅是作为所有独立的个人所掌握的不完全的而且还常常是互相矛盾的分散知识而存在的。因此,社会经济问题就不只是一个如何配置“给定”资源的问题。……它实际上就是一个如何运用知识——亦即那种在整体上对于任何个人来说都不是给定的知识——的问题。[插图]基于这种知识论,哈耶克有两个推论:第一,假定有一个中央机构基于理性和科学、依靠其所知的庞大信息来统一做经济决策,是完全靠不住的。理由是该机构所具有的知识和信息,与决策所需的知识和信息相比,还是少得太多。第二,人是相对无知的,这个社会又需要创新,而创新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一个好的社会要给每一个人及组织以探索和尝试的自由。由于不能事先计划和确定创新来自于何处,自由就为创新所必需。没有此种自由,社会就会慢慢停滞和僵化。当创新不再,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也成了幻想。所以,哈耶克反对理性建构主义(rational constructuralism)的观点和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的概念。他认为,人类认为可以凭借自己的完全理性与完全信息,把社会推倒并按照自己的意图重新设计一次,这种想法是完全靠不住的。
- 哈耶克无疑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同时也是一位不知疲倦的思想战士,同时在东西方阵营之间和西方阵营内部作战。有人把哈耶克视为20世纪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最强悍的对手之一,因为他一生都在持续不断地批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他主张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不可行性,因为它无法解决两大问题: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他同时认为,计划经济会严重地侵害自由。他引用托洛茨基的话说:在一个国家为唯一雇主的国度,反抗意味着慢慢地饥饿至死。那个不工作不得食的旧原则,现已为一新的原则所替代,即不服从不得食。在西方阵营内部,哈耶克的主要对手是以凯恩斯学说为代表的各式各样的国家干预理论,现代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学说都是哈耶克的批评对象。总的来说,哈耶克这样定义自由及主张自由政策: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的状态,亦常被称为“个人”自由或“人身”自由的状态。……自由政策的使命就必须是将强制或其恶果减至最小限度,纵使不能将其完全消灭。[插图]另一个与哈耶克关系密切的新古典自由主义代表人物是路德维希·冯·米瑟斯,他在捍卫自由的立场上甚至比哈耶克走得更远。米瑟斯早年一部浅显易懂的作品是《自由主义》,国内译为《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他在书中这样说:谈到资本主义,就使人联想到一个心狠手毒、唯利是图的资本家,他剥削同类,无恶不作。事实上,自由主义所主张的资本主义社会秩序是:资本家如果要发财致富,唯一的途径是像满足他们自身需求一样来改善同胞的物质供应条件。如果一个人想致富,市场经济会给他提供机会。但惟有他设法改善其同胞的物质与生活条件,他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谋求致富的年轻人发现,只有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品创新,提供更好的消费者价值,才有机会致富。所以,这个逻辑跟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原理是一样的。当然,如果政治权力进入市场,就可以通过很多别的办法牟利。
- 米瑟斯进一步比较了公有制与私有制。整个20世纪存在过两种主要的经济模式: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一种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至于后来的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社会市场经济(social market economy)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socialist market economy)等等,都是两者的变种或结合。米瑟斯这样说:自由主义断言,在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里,人们互相合作的唯一可行的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自由主义断言,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包括全部生产资料的社会制度是行不通的,尽管这种制度在只占有部分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并非完全不可能,但是它会导致生产力的下降,以至于使其非但不能够创造更多利润,不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反而会起到减少财富的作用。米瑟斯认为,完全的公有制是行不通的,这种社会很快就会垮掉;如果是公有制和私有制结合的状态,就会导致生产力的下降,无法创造更多的财富。这种视角,值得大家去借鉴和思考。米瑟斯还一针见血地讨论了平等问题,他这样说:有人指责自由主义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他们认为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平等,这种指责毫无道理,想把人变得真正平等起来,这是依靠人的一切力量都办不到的事情,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而且将继续不平等下去。……真正理智、清醒、并且合乎目的的处理办法就是争取在法律上平等待人。自由主义并不奢望得到比这更多的东西,因为超出这个范围以外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插图]所以,米瑟斯主张的是权利的平等而非结果的平等,形式的平等而非实质的平等。实际上,如果消灭了财产或财富的不平等,就会有其他的不平等出现。比如,把财产和市场消灭掉后,社会上就会出现了一个掌握巨大政治经济权力的新阶级,而这个阶级跟普通人之间会产生新的巨大的不平等。
- 20世纪后半叶,美国主流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成了新古典自由主义复兴的重要旗手。他被视为货币主义的倡导者,《资本主义与自由》和《自由选择》则是阐释其政治哲学的通俗作品。弗里德曼认为,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前提;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是整个市场制度的核心;政府职能必须严格限定在较小范围内;政府权力必须有限度和足够分散。弗里德曼对大量公共政策问题都有论述,这里仅举一例。比如,他是国家垄断教育的坚定反对者。从政治上讲,教育国有化的一个弊端是政府有可能借助教育控制整个社会的思想和意识形态,所以公立教育系统可能会沦为政府的工具。另外,公立教育还会带来很多实际问题,比如,从公立学校内部管理来说,小学或中学教师们的薪水基本上是固定的,是根据等级及年资来晋升的,所以弗里德曼认为这会导致优秀教师拿得太少,而不合格教师拿得太多的问题。再比如,由于公立学校只能按学区来统一安排,就限制了家长选择教育的自由,家长在很大程度上丧失对自己子女教育的选择权。
- 实际上,很多美国公民都对公立教育系统不满意。那么,该怎么办呢?弗里德曼提出应该推广教育券制度,或称代金券制度。这种制度可以提高美国公民在教育问题上的自由选择权。具体来说,政府可以发行教育券,同时鼓励和允许设立特许学校(chartered school)。比如,对本地公立教育系统不满的某个社区的家长们可以发起设立特许学校,这所学校可以完全自主决定教材、选聘教师和确定招生方案。有人会问,这个学校的钱从哪里来呢?是不是全部要向学生家长们收取呢?弗里德曼说,这不公平,因为所有上公立学校的孩子们都获得政府的补贴,比如每个孩子平均获得4000美元的财政补贴。既然每个州政府或学区都知道本学区每个孩子的财政补贴数额,就应该根据一所特许学校的招生规模,再乘以平均每个学生财政补贴数额,来补贴给特许学校。他认为,地方政府应该给家长发行教育券,每张教育券代表了相当数额的财政补贴数额,而家长拿到教育券后,可自行决定孩子上公立学校还是特许学校。这样,在既有财政和公立教育系统中,就引入了一种更加市场化的机制。一旦允许设立特许学校,允许不同体制的学校之间进行竞争,那些管理糟糕、教学质量低下的学校就有很大压力。如果不改进管理和教育质量的话,学生可能会逐渐流失,学校甚至会倒闭。这是弗里德曼这位经济学家基于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对美国教育问题开出的药方,非常有意思。[插图]20世纪70年代,新古典自由主义阵营中出现的一位重要政治学家是罗伯特·诺齐克,其代表作《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与罗尔斯的《正义论》同样被列为70年代的政治哲学经典。他主张“最小国家论”。在他看来,个人拥有确定无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如此重要和广泛,以至于国家及其官员还能做些什么,在诺齐克看来就是一个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多大的活动空间呢?国家应有的合法功能和作用应该是什么?这些都是诺齐克关心的问题。他在书中直截了当地说:我们关于国家的主要结论是:能被证明为正当的就是一种最小国家(minimal state),即仅限于防止暴力、偷窃、欺骗和强制履行契约等有限功能的国家;更多功能的国家(extensive state)都将被证明为是非正当的,因为这样的国家会侵犯到个人不被强迫从事某些特定事情的权利。惟有这种最小国家是令人鼓舞的和值得期待的,也是公正的,而所有超出这个限度的国家都被认为是一种恶。[插图]比如,在美国,奥巴马政府的新医改方案要求更高比例的公民以法律强制方式缴纳医疗保险。对此,反对者提出的质疑是: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强制更高比例的公民去缴纳医疗保险?从诺齐克的原则出发,这无疑是一个问题。
3.7 什么是保守主义?
- 法国大革命刚发生时,很多英国人和欧洲人对法国大革命抱有热切的期待,革命意味着一种对旧秩序的打破和对一种新秩序的创造。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发现,这个革命变得越来越暴力,越来越没有秩序,而且历时漫长。那么,柏克对法国大革命怎么看呢?这里再做进一步的介绍。柏克说:我应该中止我对于法国的新的自由的祝贺,直到我获悉了它是怎样与政府相结合在一起的,与公共力量、与军队的纪律性和服从、与一种有效的而分配良好的征税制度、与道德和宗教、与财产的稳定、与和平的秩序、与政治和社会的风尚相结合在一起的。所有这些(以它们的方式)也都是好东西;而且没有它们,就是有了自由,也不是什么好事,并且大概是不会长久的。[插图]
3.11 意识形态论战的场域
- 另一个重要议题是国家的角色与作用。有人认为,国家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怎样看待国家,往往取决于思考问题的视角。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政治文化中通常充斥着对国家、对政府和对权力的不信任。最近流行的著名美剧《纸牌屋》,把美国高层政治描绘成很不堪的样子,其实这不过是美国影视界的一贯做法。很多到美国读书的人都听过这样一个小故事:有一个美国小男孩要过圣诞节了,却还没有收到礼物,感到很郁闷。于是,他就写了一封信,想寄给上帝。他在信中说,马上要过圣诞节了,上帝您给我100美金作礼物好吗?邮递员看到信后觉得很搞笑,上面写着寄给上帝,那送给谁呢?邮递员决定把信送到白宫。当时的总统收到这封信感到有些激动,本来寄给上帝的信最后送给了他。所以,他决定给这个小男孩寄点钱过去,但100美金太多了,所以就让秘书寄了50美金过去。很快,那个小男孩收到了50美金,而且注意到钱是从白宫寄来的。于是,他给上帝写了一封回信。不久,美国总统收到了小男孩寄给上帝的第二封信。当这位总统开心地打开小男孩的信件时,他读到了这样的文字:“非常感谢上帝,您寄来的圣诞节礼物已经收到,但遗憾的是,您的钱是从白宫转过来的,这钱经过白宫时,被那帮混蛋克扣了50美金!”这个小男孩觉得上帝寄给他的应该是100美金,而他只收到了50美金,那50美金一定是被白宫征收了。这个说明美国整个政治文化中对国家、政府和权力抱有一种高度警惕的态度。很多美国人认为,国家随时都有可能干坏事,他们对政治的见解或许正如林达的书名——《总统是靠不住的》。所以,与政府有关的美国电影,在情节设计上跟中国电影有很大的不同。很多中国影片到最后,上头总归有一个好人。很多美国影片到最后,上头通常都有一个坏人。这是对国家、政府和权力的不同价值观——一种预设国家更多地会干好事,另一种预设国家更有可能会干坏事。
4.6 国家构建与国家能力
- 尽管如此,国家自主性的概念至今充满争议,这些争议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首先是理性选择学派提出的问题:国家自主性的概念背后有没有微观基础?国家自主性的微观基础是什么?是官僚集团的利益吗?如果不是,那又是什么呢?如果是官僚集团的利益,那么就不是国家本身的利益,也就谈不上国家自主性的概念。这还与另一个重要问题有关,即“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是统一的运作者”。比如,对于“国家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这种说法,基欧汉和奈等学者就追问过:“是什么样的自己,是什么利益?”国家主义理论和国家自主性的概念对这些质疑总体上较难有效回应。其次是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拥有执行其国家目标和意志所需的全部资源。为了实现国家目标和意志,国家统治精英几乎都需要以某种方式与社会中的强势集团进行结盟或协商。一旦国家与社会的互动贯穿其中,国家自主性就可能成为一个问题。这是另一种质疑的视角。[插图]另一个常用概念是国家构建。国家构建是指一个现代国家或一个有效的现代国家塑造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第一,政治共同体的形成。比如,19世纪末期的德意志有那么多不同的政治实体,能不能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1960年,尼日利亚独立时的一个重大挑战就是该国能否真正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在一些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部分地区要统一还是要分裂的问题。比如,最近发生在乌克兰克里米亚地区的政治危机,就是一场事关政治共同体完整性的危机。总的来看,一个国家内部的族群、宗教及语言的多样性程度较高时,要建立统一的政治共同体的难度就更大。第二,国家机构与制度建设的问题。政治制度的建设、官僚系统的建设、军队的组建与集中控制以及税收系统的建设,都是国家构建的重要方面。对很多非洲国家来说,20世纪60年代欧洲殖民者离开非洲时留下了一整套国家机构与制度,但这套系统并不完善。在一些国家,欧洲殖民者还把部分政府机构撤走了。所以,很多非洲国家就需要从头建设这样一套国家机构与制度,但这方面的挑战很大。在当时的非洲,有的国家只有数十名大学生,不少国家城市化率不到10%,工业化程度非常低,绝大多数人口都不识字。这种情况下,要建立一整套官僚机构和政治制度就非常困难。要知道,现代官僚制很大程度上是以书写系统为基础,公共治理是依靠一整套公文和书写系统来实施的。第三,国家能力塑造和增强的过程。上文曾经提及,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说:政府的力量是保证自由不可缺少的东西。……软弱无力的行政部门必然造成软弱无力的行政管理,而软弱无力无非是管理不善的另一种说法而已;管理不善的政府,不论理论上有何种说辞,在实践上就是个坏政府。[插图]对很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国家能力的塑造和增强非常重要。如果国家能力低下,很多发展中国家无力应付各种基本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挑战,那么建设现代政治文明就无从谈起。对落后国家来说,国家构建的首要困难来自于经济社会条件的约束。对于经济落后、教育尚未普及、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很低的国家来说,经济与社会发展构成其国家构建的基础条件,其次才谈得上政治共同体的建设,官僚制、军队系统和税收体系的完善,以及政府能力和效能的建设。实际上,这些国家面临着国家构建与社会发展的悖论。这个悖论是:没有一个有效的国家,社会经济很难发展起来;但同时,如果没有起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就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国家。这就使得不少国家陷入“国家构建—社会发展”的恶性循环。那么,什么是国家能力呢?不同学者对此有不同的定义。总的来说有两种视角:一种是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角来定义,一种是从国家本身来定义。斯考切波认为,国家能力是指“面对力量强大的社会组织实际的或潜在的反对时,国家执行其正式目标的能力”。这里强调的是国家独立于社会,国家自主地执行其目标的能力。米格代尔认为,国家能力是指国家领导层“通过国家的计划、政策和行动来实现其改造社会的目标的能力”。他强调的是国家对社会的改造。上述两种定义都强调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插图]但是,蒂利对国家能力的定义更多着眼于国家本身。简洁地说,国家能力是“国家执行其政治决策的能力”。更具体地说,“国家能力是指国家机关对现有的非国家资源、活动和人际关系的干预,改变那些资源的现行分配状态,改变那些活动、人际关系以及在分配中的关系的程度。”[插图]这一定义并没有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王绍光认为,国家能力是“国家将自己的意志、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在他看来,国家能力的构成可以分解为六个具体的维度:“第一,对暴力合法使用的垄断;第二,提取资源;第三,塑造民族统一性和动员群众;第四,调控经济和社会;第五,维持政府机构的内部凝聚力;第六,重新分配资源。”[插图]当然,王绍光对国家能力的界定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倾向,因而也充满争议。
5.2 什么是民主政体?
- 其实,罗伯特·达尔早年在《多头政体》中定义的民主或多头政体,更接近于熊彼特的程序性定义。达尔认为:“民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政府不断地对公民的选择做出响应,公民在政治上被一视同仁。”他接着问:“一种制度要成为严格民主制度,还要具备哪些其他特征呢?”他依次列出了多头政体的八个条件:1.建立和加入组织的自由。这里的组织当然是指政治组织,也就是说人们可以自由决定建立或加入某些政治团体或政党。这是政治自由的一个基本方面。2.表达自由。人们有表达自己的意愿、观点、立场和主张的自由。既然有表达自由,就应该有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3.投票权。所有成年公民都拥有投票权和普选权。但是,大家不要机械地理解普选权。研究民主的历史,大家会发现很多国家的投票权是一个逐渐普及的过程,不是所有公民一开始就享有同等权利的投票权。4.取得公共职务的资格。这就是说,所有成年公民大致都有取得公共职务的资格。当然,有些公职对一个人的出生地、年龄可能有限制条件,还有个别国家对一些公职还有学历限制。5.政治领导人为争取支持而竞争的权利。这里的竞争是公开的政治竞争。一个人可以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公开地呼吁选民的政治支持。所以,政治竞争是民主的一个实质性标准。在达尔看来,民主政体之下存在着公开的政治竞争和公开的反对派。6.可选择的信息来源。这跟第二条表达自由有关。可选择的信息来源是什么意思呢?不应该只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提供信息,所以可选择的信息来源跟新闻和出版自由有关。在互联网时代,自然还应该包括网络信息传播的自由。7.自由公正的选举。这是民主政体非常重要的特征,甚至是民主的核心条件。自由公正的选举,意味着它不只是选举,而是说选举的规则和过程是公正的,不同候选人和选民都有公平地参与政治和竞争的权利。8.根据选票和其他的民意表达制定政府政策的制度。如果选票真正起作用,那自然应该能够保证政府的政策是根据民意表达来制定的。一个议员如果不能代表他所在地区的利益、不能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反映民意,他下一次被选下去的概率就非常高。[插图]与熊彼特关于民主的最低标准定义相比,罗伯特·达尔阐述的八个条件内容要丰富得多。但达尔对于多头政体的界定,从实质性条件来看,主要是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这两个标准。结合上述讨论,可以总结出民主政体的几个基本特征:第一个特征是政治参与。民主意味着多数成年公民拥有投票权。基于对欧洲历史的考察,最初是财产较多的男子拥有投票权,后来是财产资格标准的降低与取消,再后来又逐步扩展到成年女子。拿英国来说,19世纪之前,仅有少数富有的男性公民拥有投票权,后来经过19世纪的几次选举改革,男性公民参加投票的财产资格逐步降低。而成年男女公民获得同等的普选权一直要到1928年才实现。在智利等不少国家,投票权普及过程中最初还伴随着教育资格和识字要求,后来这些限制条件也逐步取消了。第二个特征是政治竞争。按照程序性定义,民主本身就包括了政治竞争的含义。不同候选人可以就公共职位展开公开角逐,通过争取选民手中的选票来获得当选的机会。现代政治中,这种政治竞争不仅指单个政治家之间的竞争,而且指不同政治团体——主要是不同政党——之间的竞争。政治竞争和上面提及的政治参与构成了民主政体的两个基本特征。第三个特征是问责制或责任制。什么是问责制呢?就是指当一个公职人员做事情的时候,是对某个政治共同体或特定地域内的选民负有责任的。简单地说,他要对别人有个交代,他要承担自己政治行为的后果,干得不好时通常就必须走人。这就是问责制的特点。在政治实践中,各个国家的实际做法可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共通的:在民主政体下,选举产生的或由当选政治家任命的重要官员都要对选民和共同体负责。第四个特征是回应或响应机制。在民主政体下,政府对于公众的利益诉求有一种正式的回应或响应机制。例如,最近出现了重大的公共问题,如果很多人在报纸、电视、网络上呼吁,或以集会、示威游行方式呼吁的话,政治家和政府不会置之不理,他们通常都会做出回应。既然民主意味着政治家要根据大众的利益诉求和政治意愿来进行统治,民主政体就是一种正式的回应或响应机制。政府或政治家如果对民众诉求置之不理,通常会在下一次选举中遭到失败。第五个特征是起码的政治平等。这里的政治平等是指具有平等的参与政治、政治表达和投票的基本权利,所有公民在这方面应该是平等的。这里的政治平等首先强调的是形式平等和资格平等,而非实质平等和结果平等。当然,对于何谓政治平等存在争议。罗伯特·达尔晚年更强调实质性的政治平等,希望实现不同公民在政治影响力上更为平等。当然,这种实质性的政治平等是否存在,可能存在很大争议。第六个特征是多数决定的规则。这就是平时说的少数服从多数。做公共决策的时候,大家意见不一致怎么办?通常需要根据人数较多一方的意见来做决定。这里是指一个公共决策应该赢得超过50%的支持率,这是绝对多数。还有所谓相对多数的概念,即所有方案中赢得最多支持率的那个方案胜出,而无论这一支持率是多少。当然,很多时候会发现这种多数规则未必能够满足。20世纪50年代,美国学者肯尼思·阿罗提出了著名的“阿罗不可能定理”,意思是说很多情况下多数决定规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比如,现在有三个女生去买冰淇淋吃。冰淇淋商店给出的优惠活动是:同款冰激凌买三个就会有很大折扣,不同款冰激凌单独买价格就会比较贵。所以,三个女生决定买一款冰淇淋。但是,三个女生对不同款冰激凌的偏好次序是不一样的,如下:第一个女生对冰激凌的偏好次序:巧克力>草莓>香草;第二个女生对冰激凌的偏好次序:草莓>香草>巧克力;第三个女生对冰激凌的偏好次序:香草>巧克力>草莓。
- 那么,这三个女生最终会买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呢?如果按照多数决定规则来投票,结果是什么呢?经过推导,就会发现这种情形下投票结果实际上取决于投票次序。所以,阿罗论证了在一些情况下多数决定规则是不可能的。第七个特征是对少数权利的保护。与多数决定规则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多数决定规则并不意味着多数可以侵犯少数的权利。密尔在《论自由》、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都讨论过“多数暴政”问题。民主在尊重多数规则的同时,还要保护少数的权利。换句话说,多数统治并不意味着多数可以就任何事情做出任何决策。多数决定规则是有其明确的边界和范围的。现在一般把欧美发达国家的民主政体称为自由民主政体,其基本特征是对少数权利的保护与尊重。第八个特征是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既然民主意味着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就必然需要政治表达和政治沟通,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就是基本条件。只有在这种条件下,一个社会中才能听到不同的政治理念与政策主张,才存在实质性的政治竞争。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传播的自由也变得同样重要。
5.4 民主模式的多样性
-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实质性的政治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只是一种政治幻想。每个人有参与政治的投票权,有政治表达的权利,有结社的权利,有同等的政治身份和公民身份——我们能做到这些,就已经非常好了。如果要追求实质性的政治平等,要追求每个公民政治影响力的平等,那既是无法做到的,又不值得去追求。但是,也有人认为实质性的政治平等是值得追求的东西。比如,罗伯特·达尔认为实质性的“政治平等在一个国家中是可欲的”。但是,达尔也认为实质性政治平等的阻力很大:一个政治单位公民之间政治平等的目标总是和到处面临着可怕的障碍:政治资源、技能和动机的分配;时间不可约减的限度;政治制度的规模;市场经济的盛行;重要的但不民主的国际组织的存在;严重危机的不可避免性。[插图]对于实质性政治平等的观点,你是支持还是反对呢?每个人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支持实质性政治平等的观点,倾向于更支持平民主义民主;反之,则倾向于支持精英主义民主。讲到政治平等的问题,经常会提到一部名为《寡头统治铁律》的重要著作,作者是意大利政治学家罗伯特·米歇尔斯,他研究了现代民主政体中的政党组织,结论是任何组织最终都是寡头统治的。他认为,任何政党组织总是由这个组织的少数人领导和控制的,不可能实现一种真正的大众治理。这是一种非常强烈的精英主义观点。美国学者西蒙·马丁·李普塞特在《寡头统治铁律》一书的序言中总结道:正是组织使当选者获得了对于选民、被委托者对于委托者、代表对于被代表者的统治地位。组织处处意味着寡头统治。[插图]所以,在米歇尔斯看来,人类社会说到底是精英统治的,主要权力和资源都控制在精英手中,对这个社会具有重要影响的决定也是精英做出的。再进一步探讨,若暂且接受精英主义的视角,就是假定所有社会都是由精英统治的,那么有人会问:威权主义的精英统治和民主主义的精英统治有何区别呢?既然社会实际上都是由少数人统治的,那么两种类型的社会还会有区别吗?从逻辑上说,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三个方面:第一,政治领导权是不是对外部开放?在民主主义的精英统治中,政治领导权是开放的。比如,一个人出生时可以是穷人,可以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甚至肤色与多数人不同。后来,他经过努力,上了最好的大学,在法学院获得学位,又通过做律师挣了不少钱。然后,他发现自己更大的抱负是在政治领域,他就选择投身于政治,最终成了这个国家的最高行政官。这大概就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人生道路。这个例子说明,民主的精英统治,其政治领导权是对外部开放的。对威权的精英统治来说,其政治权力封闭在一个规模相对较小的特定集团或特定圈子中。这大概是两者的重要区别。第二,民主的精英统治更需要兼顾公共利益,或者说是兼顾多数人的利益。至于威权的精英统治,更有可能只是为了少数人利益进行统治的。第三,普通公民固然并没有太多机会直接参与公共决策,但在民主的精英统治下,普通公民拥有选择这个还是那个政治精英、这派还是那派政治精英来统治的权利,他们可以通过投票来选择或否决政治精英。而威权的精英统治下,普通公民并不拥有这种政治权利。所以,两者的差异还是明显的。
5.6 威权主义政体的逻辑
- 那么,威权主义政体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第一个特征是政治上的非多元化。在这种政体形式下,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受到严格的限制。当然,有些威权国家保留着政治参与的形式,甚至一些国家也有政治竞争,但这种参与和竞争或多或少受到实质性的限制,通常不会出现像民主国家那样的不受限制的、公开的政治竞争。所以,威权主义政体之下的政治领域带有一定的封闭性,它不是那么开放,一小撮重要的政治人物决定着重要的公共事务。第二个特征是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倡导多元化,这是威权政体不同于极权主义政体的地方。威权政体之下通常都存在私人企业部门,允许发展市场经济,部分威权国家还允许开办私人报纸和私人电台。威权政体应该是政治领域非多元化与经济社会领域多元化的结合。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皮诺切特时代的智利,他通过军事政变颠覆了智利已经岌岌可危的民主政体,把很多反对派的政治家投入监狱或秘密处决,最终垄断了智利的政治权力。但是,他同时在经济上推行自由主义,请美国芝加哥大学毕业的一批年轻经济学家来协助他进行自由化改革。所以,皮诺切特统治是政治上威权化和经济上自由化的结合。第三个特征是实行一定的政治控制和政治压制。如果不实行一定的政治控制和政治压制的话,政治的非多元化和封闭性就会被打破掉,上面提及的第一个特征——即政治上的非多元化——就会出现问题。第四个特征是意识形态控制和政治动员程度总体偏低,这也是威权政体不同于极权政体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皮诺切特时代的智利或朴正熙时代的韩国,他们基本上都没有实行大规模的意识形态控制,也没有出现政府出面实施的全面政治动员。第五个特征是政治领导权的更迭规则完全不同于民主政体。如果是君主制的话,政治领导权的更迭规则是清晰的,子承父业或兄弟相承是主要方式。还有一些威权政体,政治领导权的更迭遵循元老政治模式。比如,由上一任领导人来指定下一任领导人,或由一个规模非常小的封闭精英团体来决定下一任领导人。还有一些威权政体则经常借助暴力方式来完成政治领导人的更迭。一个将军去世后,会有第二个将军依靠武力优势脱颖而出,成为新的领导人。甚至当前一任领导人尚健在的时候,新崛起的将军会通过军事政变来取代他。所以,这种政治领导权更迭规则带有明显的暴力色彩。而民主政体下政治领导权的更迭通常是通过公开的政治竞争完成的。
- 理解现代威权政体,还要注意几个关键的逻辑问题。首先是合法性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全球的政治意识形态为民主价值观所支配。国际社会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民主是个好东西。”这是塞缪尔·亨廷顿在《第三波》序言中的一句话。反过来,不民主在意识形态上被认定为坏的。所以,在观念上,民主政体要优于非民主政体。一旦国际主流社会接受民主价值观,威权政体或多或少都会面临合法性的严峻挑战。威权政体始终不能解决程序合法性的问题。按照孔子的说法,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从这样的视角看,这类政体始终会面临能否维系政治稳定的困境。特别是,一旦遭遇重大危机,威权政体的合法性问题马上会浮出水面。有人说,威权政体通过改善经济绩效可以增强自己的合法性。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但威权政体同时还面临着“发展悖论”。一方面,优质威权政体一旦推动发展,更加现代化的经济、教育与观念往往会引发更多的民众抗争,从而构成对原有体制的挑战;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发展,劣质威权政体会由于经济停滞、社会不公和治理不善而激起严重的怨愤心理,从而在另一个方向上引发抗争。所以,合法性始终是威权政体的“阿喀琉斯之踵”。其次是国家治理问题。1997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变革中世界的政府》发布之后,“有效治理”的概念就开始在全球流行。“Good governance”一般译为“有效治理”或“善治”。威权政体在国家治理问题上的挑战,可以从两个视角来理解。一方面,威权政体的治理方式通常是自上而下的。这种治理方式天然地会导致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如果是一层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通常都能有效地监督代理人。但是,如果是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对有效治理的挑战就非常大。总的来说,委托代理关系链条越长,在链条终端的最后一级代理人能实现最初委托人意图的可能性就越低。考虑到委托代理关系链条的长度,对一个威权大国来说,委托代理链条的终端上往往难以实现有效治理。另一方面,威权政体的治理挑战还来自于信息问题。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在《贫困与饥荒》中认为,在自由民主国家,因为新闻自由,从来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饥荒致死案例。[插图]他认为主要机制在于:自由民主国家若发生非常小规模的饥荒,媒体就会报道,全国就会知晓,然后应急机制就会启动。但是,在威权政体下,最大的风险是所有这些不同层级的政府与部门都可能会封闭和阻塞信息。中央政府封锁信息的原因在于担心听到批评的声音,包括防止批评者借此挑战其合法性。地方政府封锁信息的原因在于主要地方官员担心自己的乌纱帽。如果地方官员统辖下的地区出现负面消息,并为更高级别的上级政府所知,上级政府不排除会启动对该地主要官员的惩戒程序。所以,威权政体下封锁消息是可以理解的。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种机制,最初饥荒发生时信息往往被人为阻断了。一旦等到饥荒信息得到大范围传播时,饥荒通常已严重到不可收拾的程度了。当然,人类在21世纪之前尚未大规模使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社交媒体以及各种自媒体,所以,那时的威权政府或许能够实现有效的信息封闭。而在移动互联网广泛普及的今天,这更是威权政体的治理难题。
- 第三个重要问题是威权国家的稳定性很多时候取决于政治领导人这一偶然因素。在任何一个政体中,都可以区分出较为优秀的政治领导人和较为逊色的政治领导人,而威权政体始终面临着这方面的巨大风险。由于威权政体产生或选择政治领导人的机制不是开放的,所以选择领导人方面的风险就尤其大。而一旦成为政治领导人,由于没有充分的权力制约,他既有可能行为端正、治国有方,又有可能不知节制、为所欲为。与民主政体不同的是,如果威权政体遭遇一位较为逊色、甚至极其糟糕的政治领导人时,内部可能缺乏有效的矫正机制。这就使得单个政治领导人与政体稳定之间的关联性会被大幅放大。第四个问题是很多威权政体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最终的政治困境和转型问题。威权政体由于缺乏程序合法性,所以更多地依赖于政绩合法性。这意味着,大家生活比较好的时候,社会相对会比较平稳,满意度也比较高,程序合法性的问题就不那么突出了。但是,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很好解决时,程序合法性问题就会冒出来。历史地看,只有极少的威权政体能够维持长期的经济增长和繁荣。所以,很多威权国家都会面临一个政治困境与转型的问题。比如,韩国就是一个威权政体下实现经济起飞、而后又通过政治转型走向民主的典型案例。
5.7 极权主义政体的逻辑
- 一个重要的组织条件是诞生了军队之外的大规模组织。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大规模的政治组织和普遍的大众政治动员成为可能。在此之前,人们很难理解在军队之外还可以建立起一个数万人、甚至数十万人的政治组织,并能实现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比如,希特勒出任总理之前,他领导的纳粹党已成为魏玛德国动员能力最强、规模最大的政治组织了。那么,极权主义有哪些基本特征呢?简单地说,卡尔·弗里德里希和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认为,极权主义包括了六个基本特征:一个包罗万象的意识形态;单一政党;有组织的恐怖;传媒垄断;武器垄断;经济管制。[插图]
6.1 如何理解政府机构?
- 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很多介绍政府机构的著述喜欢从美国讲起。众所周知,美国联邦政府有三个主要的政府机构:白宫、国会与联邦法院。白宫是美国的总统府,它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机构之一。白宫的决定将直接影响到美国和整个世界。白宫其实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地方,但美国很多最重要的政治决定都是在那个地方做出的。当然,美国白宫只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符号,它实际上领导着美国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内政部等大量联邦行政机关。另一个重要机构是美国国会,美国国会以一幢白色圆顶建筑闻名于世,世人称其为“国会山”。这是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办公场所,100个参议员和435个众议员在那里办公。第三个主要政府机构是美国联邦法院,它是美国最高司法机构,其主要人物是9位联邦最高大法官。白宫、国会与联邦法院是美国三个最重要的政府机构。白宫拥有行政权,国会拥有立法权,联邦法院则拥有司法权。那么,世界各国的政府机构设置都跟美国相似吗?当然不是。比如,英国不仅没有总统,而且其最高法院也很少有人提及——除非是英国政治与司法问题的专门研究者。所以,英国的政府机构跟美国就有显著差异。至于日本、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等国的政府机构,跟美国的差异也是相当之大。
- 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方面就是政府机构的设置,政府机构设置还对应着一整套政治制度的安排。一国政府机构设置的不同意味着该国政治制度安排的不同。政治学还关心政府机构和政治制度安排的不同会造成何种不同的政治效应?这是一个重要问题。从概念上说,政府是制定和实施公共决策与政策的机构,政府履行着国家的基本职能。大家还经常提到政府机构,比如上海市卫生局。大家一般不说上海市卫生局是一个政府,而说是一个政府机构。政府正是由很多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政府机构组成的。从政府机构类型来说,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分类:一个是职能维度,一个是层级维度。从职能维度来说,政府机构主要有三类: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其中行政机构的规模通常是最大的。凡是有国家和政府的地方,必定存在行政机构,而后面两种机构——功能分离且相对独立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产生则是特定环境下政治演进的产物。但是,对政治权力三种职能划分的见解,古希腊早已有之。亚里士多德就区分了政府的三种职能,即行政、立法和审议,对应的是三种类型的政府机构。审议机构在今天看来,可以大致归类为司法机构。到了近代,英国思想家洛克认为政府有三种重要的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现在通常认为,外交权从属于行政权,所以洛克实际上提出了两权分立的概念,即行政权和立法权应该分开。后来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则第一个系统地阐述三权分立的思想,即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孟德斯鸠认为应该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他最著名的论断是:当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孟德斯鸠尽管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思想,但当时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体系是按照这种方式来构建的。由于美国制宪会议和美国联邦党人的努力,这样一种政府体系的理想类型首先在美国成为现实。当然,美国1787年《宪法》所确定的只是文本意义上的三权分立体制,跟后来实际演进过程中的三权分立体制存有差异。比如,美国总统和国会的关系是后来慢慢地演化为今天的样子。再比如,美国的最高法院从建立到今天,实际上经历了一个司法权不断扩张的过程,从而使得最高法院最终拥有了很大的政治权力。
- 在多数国家,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之间不仅是管辖范围的差异,而且职能上也存在显著的分工。比如,以早期的美国为例,当时普遍认为联邦政府主要是解决外交、防务、州际贸易及其他全国性问题,其他大量的公共事务则交由地方政府去处置。地方的道路、本地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立学校等,都应该交给地方政府去管理。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在19世纪,中央政府履行的职能非常之少,中央政府人员规模也非常之小,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职能范围本身比较有限,另一方面是因为很多政府职能是地方政府在承担。
- 到了20世纪,西方国家政府机构演进的基本特点是:首先是政府职能范围与规模(相对于市场和社会)的大幅扩张,其次是中央政府职能范围与规模(相对于地方政府)的大幅扩张。比如,以政府收入占GDP的比例为例,一战以前西方主要国家大致停留在10%左右的水平上,而今天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平均已经达到30%—50%。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占整个政府收支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以美国为例,1929年联邦政府占所有政府支出的比例仅为17%,2009年则增至54%。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总趋势也大体如此。如今,很多国家都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行大规模转移支付政策,这无疑扩大了中央政府职能的范围与规模,也增加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影响力。
6.2 政治系统与官僚系统的比较
- 关于政府机构,要区分具有较强政治色彩的狭义的政治系统和负责具体行政事务的行政系统或官僚系统。通常,政治系统和官僚系统的差异是明显的。美国政治学者弗兰克·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说:“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政治系统与官僚系统的差异,可以参见表6.1。
- 从定位来说,政治系统更多是跟政治权力获取有关的。比如,两个人竞争一个地方议员的席位,是一个政治过程。而官僚系统更多是跟公共政策执行有关的。比如,卫生局开会商讨如何应对禽流感疫情,这里更多是政治权力如何执行、具体公共事务如何管理的问题。所以,政治系统强调政治权力的获取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尽管有时也涉及公共政策的执行;官僚系统强调政治权力的行使和公共政策的执行——尽管有时也涉及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政治系统与官僚系统的角色分工有所不同。比如,像日本这样的国家,官僚系统的主导型要比美国更强一些,很多重要公共政策是在官僚系统内部制定的。所以,有人开玩笑说,日本一年换几个首相都没有关系——只要日本政府的处长们依然在努力工作。还有一种调侃的说法,把日本的决策模式称为“处长治国”。这种说法并不严谨,但有些道理。日本有大量政策,比如产业政策,都是一批处长级别的专业官僚——而不是一批当选的政治家——提出建议、提供草案、提交报告,然后进入决策或立法流程的。主管内阁大臣看完报告和政策建议后,与内阁协商并经首相同意,或再经国会批准,政策就这样定下来了。所以,在日本这样的国家,专业官僚完全可能会涉及公共政策的制定,而不只是公共政策的执行。大家会发现,不同国家政治系统与官僚系统的定位和关系并不完全相同。
- 从身份来说,在政治系统中工作的核心人员通常被称为政治家或政务官。在美国,这是随着选举结果的不同而更迭的那一部分人,在联邦层面包括总统、联邦参议员、联邦众议员以及美国总统任命的包括国务卿、财政部长、驻外大使等在内的一大批高级官员。当然,在美国的政府体系中,总统任命的人数相对是比较多的。而在另外一些国家,总统或首相任命的官员数量可能相对较少。在官僚系统里工作的人员通常被称为公务员、官僚或事务官。英国的文官系统用政务官和事务官来区分上述两种身份角色。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官僚是中性词,就是指行政系统内部的公务人员。从录用方式来说,两者也是不同的。民主政体下的政治家职位或政务官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选举的方式;另一种是经由选举产生的主要行政官来任命,亦政治任命,比如总统任命国务卿、部长或驻外大使。此种政治任命往往也是政治家贯彻自己政治意图和政策的重要方式,比如国务卿应该要贯彻总统的外交立场,财政部长应该要执行总统的财政政策。官僚系统的公务员与事务官的录用一般是考试和升迁的办法。在官僚系统中,比如英国、美国或很多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序列一般最高能晋升到副部长这一级,这是事务官的最高行政级别。副部长以上的部长和内阁成员则是由总统或首相任命的,或直接由选举产生。这种级别的政务官一般都有政党身份,主要取决于政治竞争的结果。从主要规则来说,政治系统强调的是回应性。政治家要对选民具有回应性。谁投票让政治家到华盛顿来、到伦敦来,政治家就应该对他们具有回应性。回应性某种程度上也跟政治系统的竞争规则有关。回应性对应的是问责制,问责制的直接表现是:如果选民们觉得某个政治家干得不好,这个政治家通常会输掉下一轮选举。官僚系统更多强调服从和科层制原则。上面怎么决定,下面就应该怎么执行,这是服从原则。整个官僚系统则是按照这种科层制的方式来组建的。按照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论述,官僚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第一,一个正式的等级制结构。每个等级控制其下的等级并为其上的等级所控制。一个正式的等级制是中央规划与集中化决策的基础。第二,用规则来管理。经由规则控制的系统使得高层决策能够被较低层级保持一致地执行。下级的基本职责就是服从上级的命令并执行上级的决策。第三,功能专业化的组织。任务由专家来完成,所有人都基于他们任务的类型或专长技能进行分类组织。第四,两种使命类型:关注上面或者关注内部。前者的使命是服务于股东、董事会或上级授权机构,后者的使命是服务于该组织本身。第五,非人格化。对所有雇员与客户一视同仁,而不会受到个人差异的影响。第六,雇佣基于专业能力。这意味着雇佣不是基于人的天然身份或人际关系,而是专业能力。[插图]那么,政治系统与官僚系统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政治系统要有效,很大程度上依赖官僚系统的有效性。在政治过程中,实际做事的是官僚机构,政治家把握的是方向和目标,政治家的意图要依赖官僚系统去贯彻和执行。如果官僚系统有效性很低,就会导致整个政治系统出现问题,整个国家的治理绩效就不会太好。另一方面,官僚系统则依赖于政治系统的指导。事务官只能到副部长这一级,政策方向与目标应该是部长、内阁及政府首脑来把握的。当然,在一些特殊领域,两者的关系更为复杂。如果某个领域的专业性程度非常高,政治家可能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专业官僚给出建议。比如,对美国来说,当年面对伊拉克或阿富汗的局势,究竟是否要采取军事行动?这里既有政治决策,又要听取美国军方的建议和意见。所以,一般来说,官僚系统依赖于政治系统的指导,但有时因为专业性的原因,官僚系统也可能会影响政治系统的决策。
6.3 政府形式:议会制、总统制与半总统制
- 政治机构有职能和层级的划分,政治制度也可以区分为不同的层次。对一个国家来说,有四个主要层次的政治制度。第一,是政府形式。对民主国家来说,狭义的政府形式通常是指议会制、总统制与半总统制。第二,选举制度。民主政体的主要选举制度包括多数决定制、比例代表制与混合制等。第三,政党体制。民主政体的政党体制主要包括两党制与多党制,也包括一党独大制,多党制还可以区分为温和多党制与极化多党制。政党体制对整个政治生活的影响通常是重大的。第四,央地关系。两种常见的制度安排是联邦制和单一制,当然还有两者之间的混合形式。与联邦制和单一制这样的制度标签相比,更重要的是中央与地方之间实际的分权安排。先介绍政府形式。狭义的政府形式是指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的关系,主要有三种类型:总统制、议会制和半总统制。那么,三种政府形式的差异是什么?是否存在某种最佳的政府形式?或者说,何种政府形式最适合某个特定的社会?这些都是重要问题。在现实世界中,不同的政府形式既有成功的例子,又有失败的例子。总统制国家的典型是美国,议会制国家的典型是英国,半总统制国家的典型是法国。这三个国家尽管政府形式不同,但整体的政治和治理状况都比较好。但也有相反的例子。比如,大家可以看到拉丁美洲曾出现过很多总统制政体失败的案例,还可以看到其他地区议会制民主运转不灵的情形,半总统制也在一些国家引发过剧烈的冲突。为了比较三种政府形式的优劣,先要弄清楚它们各自的特点。
- 最后来看半总统制。半总统制下,选民同时要选举立法机构和总统,总统任命总理及各部部长,但总统任命总理时必须要得到立法机构半数以上的支持。半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第一,总统与立法机构均由民选产生。第二,总统拥有巨大的宪法权威,可以任免首相(或总理)与内阁。第四,首相(或总理)与内阁必须要得到立法机关多数的信任。半总统制的主要结构参见图6.3。这张图简要勾勒出半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总的来看,半总统制某种程度上是总统制与议会制的结合。因此,半总统制既可能集中了总统制和议会制的优点,又可能集中了总统制和议会制的缺点。
- 半总统制之下,如果总统和国会多数党或政党联盟同属一党,立法与行政之间的结构性冲突通常较小;但如果总统与国会多数党或政党联盟不是同属一党,两者的结构性冲突可能会很激烈。总统提请国会任命总理的人选,国会既可能同意,又可能不同意。半总统制下,如果总统任命的总理人选无法在国会得到多数支持,就可能会变成一个政治僵局。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总统提出一个怎样的人选能在国会获得多数支持呢?一个可能的答案是国会多数党或多数政党联盟的主要领袖。所以,在政治实践中,成熟的半总统制民主国家——特别是法国,总统完全可能任命国会多数党或政党联盟主要领袖出任总理。这也是法国目前形成“左右共治”模式的制度原因。在总统大选中获胜的一位右派总统可能任命一位在国会拥有多数席位的左翼多数党领袖出任总理职位。这样,就出现了“左右共治”格局。这是半总统制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但是,如果是其他国家,这种格局不排除会引发比较严重的政治冲突。历史上德国魏玛共和国(1919—1933)民主政体的垮台就跟半总统制的政府形式有关,2013—2014年乌克兰的政治危机某种程度上也与半总统制的架构有关。[插图]
- 举例来说,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尽管宪法规定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但目前的实际做法与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无异,任期四年,可连任一次。民选总统任命内阁成员并领导政府,内阁部长是由总统任命的。但在美国,内阁部长的任命还需要经过国会的批准。当然,不同国家的总统制在这种人事任命制度上的具体安排是不一样的。美国总统拥有强大的行政权,但实际上又处处受到国会的制约。美国总统在预算、重要人事任命、法案及重要决策上都需要跟国会协商,需要经过国会的批准与同意。总统和议会任期固定,并且互相均不能推翻对方以垄断全部的权力。大家有没有听过美国总统解散议会呢?没有。大家有没有听过美国国会因为政策分歧而罢免总统呢?没有——除非是美国总统违宪而遭到弹劾。从制度上说,总统和议会都有固定任期,而且行政部门和立法机构成员之间不能互相重叠。在美国,如果希拉里要做国务卿,就需要把参议员的席位辞掉。因此,总统制是非常典型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的制度,再加上政治上具有很强独立性的法院与司法权,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制度。
6.4 议会制“大战”总统制
- 他认为,总统制存在五个严重问题。首要的问题是总统和议会双重合法性的冲突。在总统制下,总统拥有最高的政治权力与合法性,议会也拥有最高的政治权力与合法性。当这两种政治权力不一致的时候,就会产生双重合法性的冲突。议会认为,他们拥有最高的政治权力。总统认为,他才是最高政治权力的所有者。举例来说,总统想要通过预算法案,但议会就是不让它通过,怎么办呢?如果是在美国,由于美国民主政治已运营两百多年,民主、共和两党之间已存在政治默契,到了最后关头两党往往愿意做出妥协和让步。但是,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解决这样的问题,特别是发展中世界的新兴民主国家。比如20世纪70年代初的智利,阿连德就任智利总统的1970—1973年间,他希望把整个国家社会主义化,包括土地再分配、矿产国有化、银行和大型企业收归国有,等等。但是,智利议会同意这样干吗?结果,议会和总统陷入了激烈的政治冲突。最后,总统就绕开议会,以紧急状态令的方式强行推行他的改革计划。这样,议会认为总统的做法违宪,两者的政治冲突已经陷入不可调和的境地,最后的结果是军事政变。林茨把总统与议会之间的这种冲突称为双重合法性的冲突。其次的重要缺陷是总统的固定任期,这种固定任期或可导致政治僵局。总统任期是固定的,通常是四年或五年。那么,这会产生什么问题呢?比如,议会里有两个主要政党A党和B党,其中一党获得了略高于50%的席位,另一党获得略低于50%的席位。如果总统跟议会多数党属于一党,这种时候比较好办,总统的大部分法案都能通过。但是,如果议会多数党是总统的反对党,这个时候两者就容易产生冲突。由于总统任期固定,而且通常长达四或五年,就容易导致长期的政治僵局。如果不是两党制而是多党制,这个问题只会更加严重,原因在于总统所属的政党通常只有一定比例的议会席位。那么,在议会制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当总理和内阁不能得到议会多数支持时,总理和内阁就只能去职,进行内阁的重新选举,这样行政机关就能进行重新调整。这展示了政治上的灵活性。第三个问题是总统制下更容易出现“赢家通吃”与“零和博弈”的局面。通常在议会制下,总理或首相的职位及内阁相关职位固然可能是一党主导,但很多时候也是不同政党妥协的产物。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不同的政治力量可以分享政治权力。但是,在总统制下,由于总统职位的惟一性以及选举方式的限制,结果往往是一个政治家或一个政党实质性地控制了行政权,这就更容易导致“赢家通吃”。在政治竞争中,关于总统职位的选举则更接近于“零和博弈”。这可能引发更大的政治冲突,更不容易激励政治合作与妥协。第四个问题是总统制更不容易宽容反对派,这是林茨经验观察的结果。与议会制下的总理或首相相比,民选总统在执政过程中更有可能对反对派采取激烈和极端的做法,因为他自以为全民选举总统赋予了他更大的合法性与政治权威。但这更容易激化政治冲突。第五个问题也非常重要,总统制下政治新星快速崛起的可能性更大,这种情况下更容易导致政治不稳定。法国历史上的第二共和国就实行总统制。1852年,法兰西第二共和国要进行第一次总统直接选举,选民是数百万法国成年男性公民。在这场选举中,巴黎有一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家卡芬雅克的呼声很高。当时,巴黎的政界、工商界、知识界和中产阶级中的很多人认为,他应该会当选法国总统。但就在此时,拿破仑的侄儿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刚从英国流亡返回法国,他在巴黎政治生活中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但他有一个非常显赫的姓氏,他被视为伟大的拿破仑皇帝的继承者。他决定也要参加法国总统的角逐。当然,他的参选也获得秩序党的支持。当时的情形是,法国各省的几百万农民刚获得投票权,他们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巴黎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所以,一开始投票,全国选民的绝大多数选票——5434000张选票——都投给了波拿巴,而卡芬雅克仅仅得到了1448000张选票。结果是,卡芬雅克这位声望极高的巴黎政治家根本无缘总统职位,而波拿巴这颗政治新星一举成为法国总统,史称拿破仑三世。那么,当这样一位政治新星快速崛起之后,他会做什么呢?这是更难以预见的事情。实际上,他当选总统之后不过几年,就把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搞成了法兰西第二帝国。这无疑增加了政治系统的不稳定性。而在议会制下,这种政治新星快速崛起的事情就更难发生。《总统制的危害》一文发表后,学术界出现了很多支持林茨观点的学术文献。比如,美国学者约瑟·柴巴布的数量研究显示,议会制民主政体平均58年崩溃一次,每年崩溃的可能性是1.71%;而总统制民主政体平均24年崩溃一次,每年崩溃的可能性是4.16%。从两个数据的比较看出来,议会制远比总统制更加稳定。另一个数据是从1946年到2002年,全球共发生157次政体变更,而拉美一个地方就占到58次,比例为37%,而拉美大部分国家都是总统制。所以,这些经验研究的证据都支持林茨的观点,总体上讲与议会制相比,总统制更不稳定。[插图]柴巴布还用一个图来表示总统制民主政体不稳定的政治逻辑,参见图6.4。他认为,总统制本身意味着权力分立——即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通常,总统制并没有为形成政治联盟提供有效激励;而且总统制下的政党纪律往往并不严格,也导致政党力量总体上比较弱。当这种情形与多党制相结合时,就容易出现少数派政府。这意味着总统在议会中只拥有不到50%的支持率。少数派政府是一个立法权与行政权分裂的政府,从立法角度看容易成为一个无效的政府。比如,行政机构与立法机构很容易就关键人事任命、重要法案及重大公共政策发生冲突。当总统的提案常常无法在议会通过时,就陷入了某种程度的“僵局”。有人把这种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的僵局称为“宪法危机”。如果总统和议会之间的政治僵局或宪法危机长期持续,最后会导致民主政体无法有效运转,甚至就会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
- 尽管如此,林茨的观点也遭到很多挑战。美国政治学者唐纳尔德·霍洛维茨认为,林茨这项研究的最大问题是样本选择的地区偏差。议会制民主政体主要集中在欧洲,总统制民主政体主要集中在拉丁美洲。由于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所以政体不稳定的原因可能不是来自于政府形式本身,而是来自别的因素。比如,拉丁美洲从经济社会条件、政治文化到历史传统,都更不利于民主的稳定。因此,这项研究无法得出总统制不如议会制的结论。霍洛维茨还认为,总统制未必如林茨所言那般缺乏灵活性,总统制通过具体制度安排的调整可以增加其灵活性。总之,霍洛维茨挑战的是林茨研究的基本逻辑。[插图]后来,另外一位学者斯科特·梅因沃林在这场争论中引入了一个新的变量:政党体制。他认为,此前关于总统制与议会制的讨论都是有价值的,但忽略了一个重要因素:即总统制是否稳定,取决于它跟何种政党体制相结合。当总统制跟多党制结合在一起时,就容易不稳定;当总统制跟两党制结合,就是一个高度稳定的民主政体。比如,美国就是总统制与两党制结合的民主稳定案例。再进一步说,即便在议会制条件下,如果议会政党数量非常多的话,也难以成为稳定的民主政体。[插图]柴巴布在其研究中指出了另一种逻辑。如上文所说,他同意总统制较议会制更不稳定,但是他认为,拉丁美洲地区的总统制内生于过去的军人统治传统。换句话说,只要是长期军人统治的国家,在启动民主转型之后,通常更可能选择总统制政体。而具有长期军人统治历史的政体,本身固有的政治特征就更容易走向政治不稳定。所以,拉美地区总统制的不稳定,最关键的是此前的政治传统。这样,柴巴布又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插图]上面比较了议会制和总统制,而在第三波民主转型国家中很流行的政府形式是半总统制。按照罗伯特·埃尔杰(Robert Elgie)的统计,到2010年全球国家或地区中大约有52个半总统制的民主政体或半民主政体。[插图]当然,有人认为埃尔杰界定半总统制的标准过于宽泛。但无论怎样,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转型的国家选择半总统制似乎是一个重要趋势。从逻辑上讲,半总统制既可能兼有议会制与总统制的优点,又可能兼有两者的缺点。按照现有的经验研究,半总统制政体的绩效不如议会制政体,甚至也不如总统制政体。但问题是,既然半总统制政体绩效不那么好,为什么那么多新兴转型国家采用此种政府形式?这是一个有待研究的学术议题。
6.7 如何理解现代政党?
- 自政党政治出现在人类政治舞台上以来,政治界与学术界对政党的看法经历了较大的变化。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在其离职演说(1796年)中提到了政党,但并无好感。他这样说:“假如政府软弱得不能抵御宗派的野心,自由……的确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我以最严肃的态度警告你们警惕政党精神的有害影响。”这意味着华盛顿对政党持负面看法,他在即将卸任之时还告诫美国当时的政治精英们要警惕政党。华盛顿讲这段话的时候是1796年,几十年以后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到美国考察,写出了鸿篇巨制《论美国的民主》。他在书中说:“政党是自由政府生来就有的恶。”这段话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政党不见得是个好东西。第二,只要是自由政府,必定会出现政党。为什么呢?如果是一个自由政体,只要存在对政治权力的正式竞争与争夺,那么政党迟早都会兴起。理由很简单,在获取政治权力的斗争中,是一个人去竞争有力量,还是组织起一帮人去竞争更有力量?答案当然是后者。所以,结果是单枪匹马的政治竞争者被淘汰了,剩下的人要么选择加入较大的政治集团,要么就远离政治。所以,托克维尔会认为,政党是自由政府的必然产物。
- 在19世纪中叶托克维尔讨论这一问题之后,随着民主政体的扩散,政党与政党政治越来越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政治现象。迈克尔·罗斯金所著的流行教科书《政治学与生活》(又译《政治科学》)喜欢引用这样的观点:“政党创造出民主政治,现代民主政体则不容置疑地与政党互栖共生。”[插图]所以,民主政治是离不开政党政治的,民主政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政党政治塑造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都离不开政党。政党通过政治动员推动了政治参与,通过竞选公共职位来实现政治竞争。从18世纪到今天,从华盛顿到托克维尔,再到罗斯金,大致代表了人们关于政党和政党政治观点的变迁。
- 另一种分类是把政党划分为宪政型政党和革命型政党。宪政型政党在现有基本政治框架内提出政治主张和诉求,革命型政党旨在颠覆现有的基本政治秩序。以1919—1933年的德国魏玛共和国为例,当年社会民主党、中央党等都属于宪政型政党。他们考虑的是如何在魏玛共和国的政治框架里提出什么样的政治诉求。当时的德国GONGCD尽管有共产主义纲领,但在实际行为上是一个比较温和的左派政党,而不是极端左派政党,并不以鼓吹暴力革命为主要诉求。但是,当时希特勒领导的纳粹党并非宪政型政党,而是革命型政党。该党的最终目的是要颠覆魏玛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 在现代民主政体下,多数政党的主要意图是赢得更多选票和席位。因此,政党的战略、组织和领导都是重要的问题。在这些方面做得不够成功的政党,将难以在政治市场上赢得成功。比如,假设大家还可以回到第2讲的那个岛屿上,如今全岛的人口或许已发展到数十万了。现在,大家制定了一个新的规则,决定要通过简单多数决定制来选举议员,成立议会制政府。如果你对政治感兴趣,想组建一个政党,并想通过这个政党来赢得选票和席位,甚至想成为议会的主要政党。那么,应该怎么做呢?这里最重要的是三个问题:政党的战略问题、组织问题和领导问题。战略问题涉及政党的定位。定位是一个流行的市场营销学术语。什么叫政党的定位?就是说在整个选举市场中,政党要给自己找一个有利的位置以便吸引更多选票。一个选举市场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位置。如何能找一个合适的位置,以便有机会赢得较多的选票呢?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你可以去观察岛上的数十万人,他们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职业状况和意识形态,等等,在此基础上你大致可以确定一个较明确的政党定位。从策略上说,政党定位主要有两种考虑:一种是基于意识形态立场的定位,另一种是非常务实的定位。前一种做法,你信仰什么,你就成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党,而不必过分考虑短期的选票得失。后一种做法,你经过考察和评估,认为何种定位更能赢得选票,你就确定此种定位。这两种策略,前一种以实现政治理想为目标,后一种以选票最大化为目标。明确了政党定位以后,还要考虑如何发展政党组织。比如,采用何种组织类型?如何制定政党纪律?如何获取政党资金?如何进行大众动员?如何建立地方组织与进行层级建设?如何完善政党职能建设?等等。这些都是政党组织建设的关键问题。历史经验揭示,政党的兴衰成败很大程度上维系于其组织。正如亨廷顿1968年的忠告:“谁能组织政治,谁就能掌握未来。”此外,同样重要的是政党的领导问题。一个有效的政党离不开有效的政治领导力,政党主要的政治家通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独立之后的印度来说,以尼赫鲁为首的国大党政治领导阶层就发挥了有效的政治领导力,从而有利于印度民主的稳定。相反,巴基斯坦在其政治领袖真纳去世后,主要政党逐渐失去了政治领导力。很快,该国就蜕变为军人统治。按照美国华人学者邹谠对中国近代政治史的解读,在当时政治冲突激烈的背景下,凡是按照自由主义原则组建、政治领导力与组织力不强的政党后来都衰落了。因此,与政党定位、政党组织相比,政党的领导同样是一个重要问题。
6.8 政党体制的不同类型
- 6.8 政党体制的不同类型政党体制或政党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中政党的数量及其权力结构。美国政治学者乔万尼·萨托利在1976年政党学名著《政党与政党体制》中区分了两大类型的政党体制:一种是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一种是竞争性政党体制,参见图6.6。非竞争性政党体制是指政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政治竞争关系,而某一主导政党居于支配性地位。非竞争性政党体制有两种类型:一党制和霸权党制。一党制是该国只有一个基于统治和支配地位的政党,不存在任何其他政党。霸权党制是该国存在多个政党,但有一个主要政党基于统治和支配地位;其他政党并非民主政体意义上的政党,这些政党可能也参与政治竞争,但该霸权政党控制着全部的或绝大部分的政治权力。
- 与非竞争性政党体制相对的是竞争性政党体制,是指不同政党之间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的政党体制类型。萨托利认为,根据竞争性政党数量的多少,竞争性政党体制有几种主要类型。第一种是主导党体制(或竞争性的一党独大制)。一些国家的历史上曾出现过主导党体制,比如日本从1955年到1993年间自民党的主导党体制,其选举是自由而公正的,政党之间是竞争性的,但自民党始终控制议会的多数席位。第二种是两党制。过去的英国和现在的美国都是典型的两党制。两党制不是说只有两个政党,而是说两大主要政党能够赢得绝大多数选票和席位。第三种是温和多党制。温和多党制下,议会通常有三到五个重要政党,现在的法国和德国基本上符合这种类型。第四种是极化多党制。这是指议会中重要政党有六到八个以上。德国魏玛共和国时代的政党制度符合极化多党制的类型。第五种是碎片化政党体制。从名称来看就知道这种政党体制的数量和结构比极化多党制更加碎片化,通常包括了10或20个以上的政党。当然,有人把后面两种政党体制不加区分地称为极化多党制。在论述诸种竞争性政党体制时,萨托利认为极化多党制不利于民主政体的稳定,原因在于极化多党制具有很多不利于民主有效运转的基本特征:1.反体制政党的出现;2.双边反对党的存在;3.中央存在一个(意大利)或一组(法国、德国魏玛共和国)政党为特征;4.政治的极化体制;5.离心型驱动力对向心型驱动力可能的超越;6.存在固有的意识形态型式(ideological patterning);7.不负责任的反对党的出现;8.抬价政治(out-bidding)或过度承诺的政治。[插图]除了政党体制的粗略分类,拉克索(Markku Laakso)与塔格培拉(Rein Taagcpera)提出用“有效政党数目”(effective number of parties)来更精确地衡量民主国家的政党制度。[插图]他们提出了计算“选举有效政党数目”和“议会有效政党数目”的公式:
- 那么,何种因素决定政党体制或有效政党数目呢?上文已探讨过选举制度对政党体制的影响。“迪韦尔热定律”被视为一种较有说服力的理论。但是,影响政党体制的不只是选举制度,社会分裂也被视为重要影响因素。一般来说,社会分裂维度的数量越多,政党数目有可能越多。在经典的两党制模型下,往往只有“左——右”意识形态这一单一社会分裂维度。如果一个社会存在“左——右”意识形态维度的分裂,同时存在不同族群、宗教、语言文化维度的社会分裂,通常就会呈现多党制的格局。所以,社会分裂维度越多以及由此导致的政治议题维度越多,政党数量可能越多。[插图]影响政党体制的第三个重要因素是该国的历史情境,政党体制存在着明显的路径依赖问题。比如,拿印度来说,该国尽管社会分裂维度的数量很多,但其建国之初的20年左右时间中维系了国大党一党独大的政党体制。原因在于,印度争取独立过程中诸种社会力量集聚到国大党的旗号下,与英国统治者进行了长期的政治斗争。结果是,到印度独立之时,国大党不是被视为印度某一个社会阶级或集团的代表,而是整个印度社会的代表,是整个印度民族的政治领导力量。当然,后来印度政党体制的演变,跟印度复杂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分裂维度的数目有关。今天的比较政治学很重视对政党体制的研究,因为政党政治已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为什么政党体制很重要?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政党政治关系到政府的稳定性和民主本身的稳定性。通常,政党不稳定的国家,政府也不会太稳定;或者说,政党数量特别多的国家,政府基本上也是不稳定的。此外,如何塑造强大的主导政党或大型政党,以及如何塑造有效的政党体制,还是民主转型的关键问题。在发展中世界或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中,民主转型顺利的国家总体上政党比较强大,有一两个或两三个较有实力的主导政党;民主转型不顺利的国家通常没有有效的主导政党与有效的政党体制——这些国家的政党经常会不停地组合,走马灯式地更换政党名称,一些政党快速兴起而又快速衰落。从这个视角出发,发展中国家民主转型的关键问题是能否塑造有效的政党体制。对这样的转型国家来说,如果能塑造一党独大型政党体制(竞争性政党体制的一种,而非霸权党制)、两党制或温和多党制,那么该国更有可能维系新兴民主政体;如果是极化多党制,就更难维系民主政体。在所有政党体制中,一般认为极化多党制会降低政府与民主政体的稳定性。迈克尔·泰勒及其合作者的跨国研究得出了三个相关的结论:(1)议会中政党体制的碎裂(fractionalisation)程度与政府稳定性呈现“显著的”负相关性,即政党体制碎裂程度越高,政府越不稳定;(2)一个主要政党执政的政府比多党联盟政府“极为显著地”更加稳定;(3)多数派政府比少数派政府“显著地”更稳定。[插图]萨托利与林茨等人都认为,极化多党制显然不利于民主的稳定。反体制政党的存在、离心激励主导、严重的意识形态冲突、不负责任的反对党,以及选举竞争中的过度承诺或抬价政治,使得极化多党制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政力量,政府能力就会降低,民主稳定性也会下降。[插图]
6.9 央地关系:联邦制与单一制
- 在政治制度安排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对大型现代国家而言,央地关系上有两条通行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必须实行某种程度的中央集权,以保证国家统一;另一方面,必须实行某种程度的地方分权,以保证治理的有效性与灵活性。所以,任何一个大型政治体基本上不存在不要集权或不要分权的问题,而一定是集权和分权的某种组合。
- 正是由于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组合模式的不同,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央地关系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联邦制和单一制。一般来说,联邦制指主权或主要政治权力由联邦政府与州或邦政府共同分享的一种央地关系模式,联邦政府和州或邦政府同时从宪法与人民的授权中获得政治权力。在这种模式下,州或邦政府的政治权力不是来自中央政府的授予,而是独立地来自于宪法与人民的授权,邦或州政府不是联邦政府的下级或下属单位。比如,在联邦制国家美国,没有人会认为总统奥巴马是各州州长的上司。所以,联邦制下的这种制度安排,通常是单一制国家很难理解的。单一制指主权或主要政治权力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州或省政府的政治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予。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实际上相当于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中央政府的下级或下属单位。在单一制国家法国,各个地方的政治权力主要来自于法国中央政府的授予。需要提醒的是,联邦制和单一制只是央地关系的两种理想类型。在政治实践中,央地关系的实际安排更为复杂。与联邦制或单一制这样的政治符号相比,央地关系的实际政治分权更为重要。比如,美国尽管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但从建国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政治权力一直在扩张。联邦政府在履行越来越多的职能,并开始介入传统上被认为是州或地方政府事务的很多领域。在整个20世纪,美国联邦政府在整个政府收支中的比例大幅上升,如今已超过一半。所以,与地方政府相比,美国联邦政府的政治权力在大幅扩张。当然,毫无疑问,美国的基本政治架构无疑还是联邦制模式。英国尽管是一个单一制国家,统辖着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等四个主要地区。但最近半个世纪中,英国地方分权的趋势一直在强化。英国地方分权强化的一个证据是2014年苏格兰议会对苏格兰独立法案发起了全民公投。印度宪法第一条就规定,印度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但实际上,印度1947年以后的相当长时间内都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准联邦制国家。当时,印度联邦政府的权力极大,印度联邦议会和联邦政府甚至可以决定不同邦的行政区划与领土面积。所以,当时的印度算不上是一个真正的联邦制国家,至多只能被称为准联邦制国家。大概到20世纪80、90年代,印度对整个政府指导的管制经济模式进行改革后,邦一级政府的地方分权才得到实质性的加强,这样印度联邦制的色彩越来越浓厚。所以,对印度来说,尽管其宪法条款并未更改,但该国却经历了从高度中央集权化的准联邦制向强化实质性地方分权的过渡。那么,联邦制与单一制两者孰优孰劣呢?一个可能的回答是:联邦制与单一制各有优劣。联邦制的主要好处包括:适应国家内部的多样化,适应各地方不同的需要,便于地方实验,有利地方自治,等等。联邦制的坏处包括:内部由于存在不同的政治权力中心,难于统一协调。单一制的主要好处包括:便于统一控制与协调,一般决策效率会比较高。当然,有人认为,中央政府行动迅速不见得治理绩效会更高。在此种条件下,固然中央政府制定和执行正确决策的速度比较快,但中央政府犯错的速度也同样很快。单一制的坏处包括:缺少多样性,不利于地方自治,等等。除了一般意义上的优劣分析,现在联邦制与单一制问题受到重视,主要是因为央地关系还涉及国家建构与领土完整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个高度分裂的社会来说,或者说对于一个族群、宗教、语言结构复杂性很高的社会来说,究竟是实行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好呢?对于这类国家,政治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是能否推动国家构建和国家认同,缓和不同社会集团的关系,减少政治冲突,等等。比较政治学对于联邦制与单一制优劣的主流研究分为两大流派:一派强调权力分享(power-sharing)原则,另一派强调政治整合(political integration)原则。强调权力分享的又被称为协合民主理论或共识民主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阿伦·利普哈特。从原则上讲,权力分享流派主张的是不同族群、宗教群体要和谐相处,尽可能要达成共识,所有重要政策应该尽可能兼顾不同的族群与宗教群体,中央政府的权力要根据族群、宗教群体的比例做相应的安排和分配。在央地关系上,这一流派当然会强调联邦制的重要性,强调少数群体的自治权与否决权。利普哈特等人认为,对于高度分裂的社会来说,联邦制或地方分权的制度安排能够包容族群、宗教与文化的多样性,从而提高政治适应能力。[插图]政治整合流派以霍洛维茨的理论研究为代表,他认为不同族群、宗教群体的人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想让他们达成共识几无可能。所以,首要的是如何把一个国家中的不同群体整合到一起,通过制度设计等办法让中央政府形成有效的政治权威与国家能力。这种政治权威与国家能力至少能保证国家统一与基本政治秩序。在此基础上,再来考虑如何善待不同的族群与宗教群体。两者相比较,协合型民主理论希望通过权力分享促成不同群体能最终能达成共识与合作,而政治整合理论认为存在严重亚文化分裂的社会关键是要形成一个有效的国家与中央政府,首先要进行政治整合。这一派认为,在社会分裂程度高的国家实行联邦制,就容易导致国家分裂。霍洛维茨就指出,“联邦主义会强化或激化族群冲突”,从而更容易弱化中央政府能力和诱发国家分裂。[插图]劳伦斯·安德森(Lawrence M.Anderson)也认为,联邦制给予地区政府和其他政治力量以更多机会与资源去支持分离主义运动,从而“激发地区独立的渴望”。[插图]
第7讲 法治与公民权
- 第7讲法治与公民权因此,我要说,陛下应当受制于法律;而认可陛下的要求,则是叛国;对于我所说的话,布拉克顿曾经这样说过:国王在万人之上,但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爱德华·柯克每一个人受到侵害时,都有权要求法律的保护。政府的一个首要责任,就是提供这种保护。合众国政府被宣称为法治的政府,而非人治的政府。如果它的法律对侵犯所赋予的法律权利不能提供救济,它当然就不值得这高尚的称号了。——约翰·马歇尔在所有相继的用法中,立宪主义都有一个根本的性质:它是对政府的法律制约……真正的立宪主义的本质中最固定和最持久的东西仍然与其肇始时几乎一模一样,即通过法律限制政府。——查尔斯·麦克尔文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7.1 国王可以强拆吗?
- 这两个案例会促使我们去思考:法律到底是什么?政府的责任是什么?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这也是政治学应该关心的重要问题。
7.2 政府有权捕杀禽类吗?
- 7.2 政府有权捕杀禽类吗?再来看一个案例。自2012年开始,中国局部地区出现了H7N9禽流感病毒。大约2012年底,一些疫情比较严重的省市出现了政府集中捕杀禽类的新闻。那么,在当时的情况下,政府是否有权捕杀禽类呢?就在当时,江苏南京等地还为此闹过纠纷。南京有一个市民在自己小区一楼的私人小花园内养了几只鸡。当地居委会跟城管发现这些鸡之后,想要捕杀掉。但是,这些鸡的主人不同意,由此引发了冲突。那么,你如何看待这个案例?大家对这个问题肯定会有不同的观点。[插图]有人认为,政府无权捕杀禽类。在南京某小区的这一案例中,业主在自己小花园养殖的禽类是他的私有财产。在这些禽类并未与其他禽类接触的条件下,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如果政府随意捕杀,就构成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侵犯。几只鸡不是关键问题,但政府的这种施政原则推而广之的话,就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有人则认为,当时全国大部分地区并没有暴发禽流感,所以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样的政策——就是政府统一捕杀禽类的做法。然而,如果某个区域禽流感疫情非常严重,地方政府统一捕杀禽类就是一种必要的做法,但政府应该对此进行补偿。这种观点强调的是,禽流感是否已经显著地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如果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政府采取捕杀禽类的措施是不妥当的;但如果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政府就有权捕杀禽类。有人则明确主张,政府有权力捕杀禽类。当出现禽流感疫情时,政府需要履行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如果小范围内出现禽流感疫情而政府没有及时捕杀禽类,就有可能导致疫情的快速蔓延。所以,捕杀禽类是政府防患于未然的一项积极措施。这种做法尽管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但在这种特殊情形下还是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这里强调的特殊情况,在法律上可以视为紧急状态。当出现某种紧急状态时,政府有权这样做。有人说,政府权力固然是人民让渡的,而人民让渡权力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寻求自我保护。有人强调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但是,人民从政府那里寻求的保护还包括安全。实际上,安全是人民寻求的首要保护。上述案例中,政府大规模捕杀禽类,是基于禽流感病毒已开始传播并威胁了公共安全这一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处置私人财产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这一观点强调的是,政府作为一个公共管理机构首先要保证共同体的安全。大家的观点见仁见智。如果接受现在流行的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就应该承认所有人对禽类的财产权应该受到确定无疑的保护。从原初意义上说,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形或紧急状态,政府征用或捕杀禽类是毫无道理的。但是,现在出现了一种特殊情况——在部分禽类中发现了H7N9病毒。如果这种病毒广泛传播,就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危害。这时,问题出来了:政府在此种情形下是否有权捕杀禽类?这就从一个绝对的财产权利问题变成另外一个问题,即需要在财产权和公共安全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所以,这里更需要运用比例原则。大家需要评估这种做法对私人财产权的侵害以及H7N9禽流感蔓延的潜在风险,然后对两者进行比较,按照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做出取舍。这样看来,正反两方的观点都有些道理。反对政府捕杀禽类的观点更强调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应该得到保护;另外,当时还无法证明这种病毒已经蔓延。所以,这种情况下政府对禽类实施大规模的捕杀,不仅意味着对财产权的侵害,而且会导致社会财富的损失。当时某报的说法是,政府捕杀禽类造成的损失已超百亿。但是,还有可能出现另外一种情形。如果现在有可靠信息显示,若不捕杀禽类,病毒将会出现大范围的快速蔓延。这个时候,恐怕会有非常多的人支持政府采取此类政策。所以,这个问题的逻辑其实是清晰的。进一步说,即便现在已出现某种较严重的紧急状态,政府在捕杀禽类之前仍需要回答两个程序性问题。第一,一个社会凭什么来判断现在已经出现了某种紧急状态,谁有权决定和宣布这种紧急状态?比如,拿某市来说,是该市的卫生部门,还是市政府,还是市人大?究竟应该由谁来决定这种紧急状态?这既是一个程序问题,又涉及此种紧急状态的“合法性”问题。这种紧急状态,在美国由谁来决定?在印度由谁来决定?在韩国由谁来决定?那么,在中国呢?这种决定和宣布某种紧急状态的权力及其程序,直接关系到公共治理法治化的程度。第二,政府捕杀禽类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给予合理补偿。当出现紧急状态时,很多人考虑较多的是公共安全,而对政府捕杀禽类导致的某些群体的经济损失考虑较少。比如,华东某市一个以贩卖禽类为生的商贩,他的全部经营性财产是50万元钱。此时,他正好从山东某大型禽类养殖企业购买了数车活鸡和活鸭。这样,他所有的财产就在这几个货车上,刚刚运到上海。由于紧急状态的出现,政府下令全部捕杀处理。按照当时该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活禽给予50%的经济补偿。在很多其他地区,经济补偿的比例可能还要低一些。这样,对于这个兢兢业业的商贩来说,他的半数财富瞬间就灭失了。这大概是他过去多年的辛苦经营所得。所以,对于此种紧急状态的处置,必须要考虑经济补偿的问题,这是一个基本公共政策问题,也可以反映出一个社会中个人财产受保护的程度。总之,上述讨论并没有标准答案,但与具体主张相比,弄清楚这个问题背后的法理逻辑更为重要。
7.4 宪政与司法审查
- 当然,宪法与宪政是两回事。如果宪法不被执行的话,它只不过是几张纸而已。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宪法真正起作用呢?由于宪法既不能自我制定、又不能自我实施,所以宪法必须依赖于机构和人才能起作用。在一些发达国家,实践宪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司法审查或违宪审查制度。司法审查一般是指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对行政机构或立法机构的法律与决定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机制。换句话说,如果议会通过的立法或政府作出的决定违反宪法的话,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可以判决此类立法或决定违宪,从而宣布取缔这样的法律或决定。具体来说,司法审查或违宪审查通常涉及三项内容:一是裁决具体的法律或决定是否符合宪法;二是解决国家和公民关于基本自由权的冲突;三是解决不同政府机构或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冲突。那么,由何种机构来实施司法审查或违宪审查呢?全球范围内主要是两种制度安排:一个是像美国那样由联邦法院即最高法院来负责实施,一个是像德国那样由专门的宪法法院来负责实施。
- 戈登认为,宪政在政治实践中表现为政治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原则,就像美国那样,实现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并使之互相制衡。他还认为,宪政原则包含着对抗性的元素,即政治权力内部的对抗性。如果有一个最高权力能统辖其他所有的权力,就不符合宪政原则。按照戈登的观点,权力分立与制衡是宪政的核心。与之相关的问题是,宪法真的能运转起来吗?从历史经验来看,宪法能否运转起来,依赖于很多因素。首先,政治文化就是一个重要因素。在宪政问题上,最重要的文化是信仰规则。规则一旦制定,就应该遵守规则,这是基本的规则信仰。如果有人觉得规则不合适,又该怎么办?有规则信仰的群体不是去违反规则,而是应该先谋求改变规则,等新规则生效以后再实施新的做法。但是,有些国家的文化缺少这种规则信仰,出现问题首先考虑不是如何调整规则,而是考虑如何破坏规则。其次,统治者、主要政治集团或主要政治力量是否尊重宪法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这一点没有保证,宪法就难以运转起来。宪法要能够运转起来,要么是居于支配地位的政治集团尊重宪法,信仰宪政;要么几个不同的政治集团在宪法规则基础上达到了政治均衡——尽管几个政治集团并不信仰宪政但他们实力相当,最后不得不遵守既有的主要规则。第一种情形当然是比较有利的。当年印度建国之初,国大党作为一个支配性的政治集团是信奉宪政、尊重宪法的,这对印度民主宪政的维系比较有利。第二种情形下也有可能建成宪政,但只是主要政治集团在现有宪法规则基础上实现政治均衡罢了。一个著名例子是1919—1933年的德国魏玛共和国。1918年德意志帝国倒塌、1919年制定魏玛宪法时,不同政党和政治力量互相竞争,而只有宪法规则是不同的政治力量都能接受的。但实际上,当时的很多政治家都不是民主与宪政的真诚信仰者,魏玛共和国由此被戏称为“没有民主主义者的民主国,没有共和主义者的共和国”。当然,这种均衡可能是不稳定的。再次,是宪法本身的挑战,即宪法有没有适应变化的能力。有些宪法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本身存在重大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宪法条款由于设计不当而导致政治僵局;二是宪法条款本身弹性较低,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政治局势。这种情况下,宪法也难以运转起来。上述讨论涉及的是宪法的政治实践。与其说宪法或法律独立于政治,毋宁说宪法或法律就是政治的成果。因而,对宪法与宪政进行政治分析就非常必要。通常,法学界比较重视宪法的文本及宪法条款的法学价值,但比较忽视对宪法的政治分析。政治学思考宪法或宪政问题,更重视政治分析。图7.1简要解释了宪政与政治的一般关系。一方面,宪政固然是约束政治的规则。从理想上说,宪政是用来约束和规范政治的,是用来规范政府和主要政治集团行为的。但另一方面,现实的宪政首先是某个政治过程的结果,宪政实现与否是政治过程本身塑造和决定的,宪政可以被视为一种政治均衡状态。所以,如果不进行政治分析,理解宪法和宪政问题上往往会失之偏颇。
7.5 法律体系与司法系统
- 在两种法律体系下,法官的角色也有很大不同。英美法系中的法官是比较消极的,在法庭上更多地扮演一个召集人的角色。照理说,他既不应该偏向原告,又不应该偏向被告,他应该是一个公允的中间人。至于被告罪名是否成立,主要取决于普通公民代表组成的陪审团的决定,陪审团有权决定有罪还是无罪。比如,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中,他被控谋杀前妻,证据似乎也很多,但最后陪审团判决辛普森无罪,谋杀罪名不成立。此案到今天仍然还有很多不同的说法。但无论怎样,英美法系中法官的角色相对消极,而陪审团发挥很大作用。大陆法系的法官更为积极,除了出庭审判的法官,还包括一些起调查作用的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代表了法律,法官最终决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两种法律体系下被告的法律地位也略有差异。普通法坚持被告无罪推定的原则,即在证明并判决为有罪之前,被告或嫌疑人均被视为无罪。比如,在尚未开庭审判之前,就公开传播关于犯罪嫌疑人如何作案的确切信息,这在普通法系下是极不妥当的。任何人在被证实并判决有罪前,都应当被视为无罪。这是普通法的一条重要原则。大家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和最终被定罪的罪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大陆法系一般要求被告自证清白,当然不同国家的程序是不同的。比如,有人被指控上周五晚上谋杀了本地一位富豪。在普通法系下,被告即便一言不发,也照样无碍。起诉方则需设法证明此事就是他干的。而陪审团的态度通常是,除非控方能够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证明此事确是被告所为,否则就予以驳回,无罪释放。但是,在大陆法系下,被告最好能提供证据,说明自己与多位证人在参加宴会或其他活动,以证明自己无法同时出现在犯罪现场。所以,是否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也是两大法律体系的差异。两种法律体系下司法与行政的关系也有差异。普通法系的司法更多地独立于行政,大陆法系的司法跟行政有更为密切的关系。所以,完全意义上的司法独立概念更多适用于普通法系,而非大陆法系。当然,在法治完善的国家,即便是大陆法系,司法尽管并非完全独立于行政,但法官和法院的独立判案之权通常不会受到政治或行政的干扰。最后,两种法律体系的司法审查权或违宪审查权差异也很大。通常,普通法系下的司法审查权会比大陆法系下的司法审查权更大,但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形又不一样。司法审查权较为突出的典型国家是美国,但同为普通法国家的英国就很难讲有独立的司法审查权,因为英国更强调议会主权的原则。相比而言,大陆法系的司法审查权通常比较有限,但德国的宪法法院却又比较活跃。因此,两种法律体系下的司法审查权总体上很不一样,但就个别国家而论实际情形又较为复杂。
7.6 公民权利与《世界人权宣言》
- 宪政与法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或者说保障基本人权。一般认为,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跟人权或公民权利有关的法案是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1787年美国《宪法》尽管没有公民权利条款,但随后通过的十条修正案构成了美国的权利法案。法国在大革命期间的1789年颁布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这部宣言受到了启蒙思想与自然法学说的重大影响。这部宣言包含了如下重要条款:在权利方面,人人与生俱来而且始终自由与平等,非基于公共福祉不得建立社会差异。一切政治结合均旨在维护人类自然的和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根本上乃存在于国民。任何团体或任何个人皆不得行使国民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到了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与公民自由权利或基本人权有关的国际公约开始出现。比如,联合国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就是一例。[插图]在此基础上,联合国又于1966年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进一步声张和明确了人类的自由权利与基本人权。
第8讲 民主转型的政治逻辑
- 民主转型的政治逻辑富裕国家更有可能成为民主国家,不是因为民主的出现是威权统治下经济发展的一个结果,而是因为民主——无论民主是怎样出现的——在一个富有的社会更有可能存活下去。——亚当·普沃斯基惟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他阶级都较为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亚里士多德在近些年被认为是“转型国家”的接近100个国家中,只有相对很少的国家——大概不足20个国家——正在朝着通往成功的、运转良好的民主制度的道路上迈进,或者在民主方面已经取得了某种进步和依然拥有民主化的积极力量。……迄今为止第三波的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实现运转良好的民主制度,或者不能深化他们已经在民主方面取得的进步。——托马斯·卡罗瑟斯民主是成功还是失败,将继续主要取决于政治领导人和领导集团的选择、行为和决策。——西摩·马丁·李普塞特
8.1 民主转型遭遇僵局?
- 乌克兰如今深陷政治危机,2014年3月16日克里米亚独立公投的结果更使该国局势雪上加霜。从1991年到2014年,乌克兰的政治转型已历时23年,但仍然没有形成稳定有效的民主政体。联想到其他转型国家,这两年民主的坏消息似乎多过了好消息。从乌克兰到委内瑞拉,从泰国到埃及,民主转型纷纷陷入尴尬境地。按照国际主流评级机构的报告,自2006年以来,全球转型国家的民主就处在轻微衰退之中,由此引发了对第三波民主化回潮的担忧。乌克兰问题已经牵动整个欧洲的局势,但这场危机的起源乃是乌克兰国内政治的困境。尽管已经历多次大选,但乌克兰的政治转型过程并未完成,其政体类型只能被归入介于民主与威权之间的两不像政体。目前,乌克兰甚至不能排除陷入大规模武装冲突的可能。泰国看上去一直在转型,却总是无法拿到转型学校的毕业证书。选举、示威与政变是泰国政治的三个关键词。在泰国,无论谁当选,声势浩大的反对派就会涌上曼谷街头,持续抗争,甚至直至政治系统瘫痪。如果说民主政体得以维系的前提是“败选者的同意”(losers'consent),那么泰国恰恰有一大批“永不服输的败选者”。2014年5月,泰国军方再次宣布军事政变。埃及的政治困境至少同样严重。民选总统、穆斯林兄弟会领导人穆罕默德·穆尔西并没有办法应付埃及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他无力解决穆斯林兄弟会与其他派别的冲突,无力控制强大的军方,亦无力领导国家实现政治和解与走上经济繁荣之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是兴起了大规模的民众抗争,而后是军事政变罢黜了总统。如今,埃及的军政大权又落入了赛西将军的手中。在这位军事领袖的干预下,埃及法院在2014年底判处500多位穆斯林兄弟会成员死刑。所以,美国学者内森·布朗甚至悲观地断言:“埃及转型已经失败。”上述几国的转型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各异,但逻辑却是相似的。它们都陷入了不同形式的“民主转型僵局”。这一转型僵局由循环往复的三个阶段构成:一是威权体制的瓦解和启动转型;二是民主运转的困难及其引发的各种难题;三是威权方式作为解决问题方案的登场和威权政体的回归。这些国家摆脱威权政体之后,就启动了民主转型。但是,新兴民主政体的运转可能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威权政体的终结,使得各种政治力量都得到了释放,普遍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成为常态。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国家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的结果,并不是稳定有效的政府和良好的公共治理,而是政治冲突的激化,政治家与党派竞争的不择手段,甚至可能是政治秩序的失控。对这些国家,民主带来的不是秩序与繁荣,而是混乱与停滞。一旦走到这一步,民主游戏就很难玩下去了。这样,手握实权的民选领袖或军人通过威权方式解决问题的诱惑一直在增加。最终,他们采取了行动,于是该国政体又退回到了某种威权体制或准威权体制。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经验揭示,转型可能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结局:最好的结局是完成民主转型并实现民主巩固;最坏的结局是转型失败并重新回到威权政体,在此过程中可能还伴随着秩序失控、暴力事件和流血冲突,甚至是国家分裂的危机;中间状态的结局则是新政体兼具民主因素与威权色彩,反复摇摆于民主和威权之间,但已丧失继续转型的政治动力。后面两种情况都意味着该国陷入了转型僵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句谚语说明坏消息比好消息更容易传播。一个转型国家的军事政变或严重暴力事件容易占据世界大报的头版,但另一个转型国家一场如期而至、波澜不惊的大选却常常无人问津。这种政治传播的模式,客观上使人们更容易看到民主的问题而非机会。放眼全球,民主既有好学生,又有坏学生。那些陷入转型僵局而无力自拔的国家都算不上民主的好学生。但这些国家时常爆出政治危机的重磅新闻。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容易忽略了民主的好学生。后面一类国家启动转型之后,由于政治比较平稳,选举有序进行,所以不会引起国际社会的过分关注。然而,这类国家通常以日拱一卒的精神进行着稳健的民主建设。比如,韩国启动转型至今不到30年时间,已成功选举6位总统,实现多次政党轮替。如今,韩国被视为全球自由民主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从治理绩效上看,韩国人均GDP已接近24000美元,经济、科技与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加,属于新兴工业民主国家的典范。但谁能想到,这个国家此前半个世纪的历史中充斥着强人独裁、军事政变、政治暗杀和武力镇压反对派的现象。难以置信的是,韩国如今却已以优等生的成绩从转型学校毕业了。同样容易被人遗忘的是,在东欧,波兰、捷克等国启动转型的时间比乌克兰早不了几年,但如今都是稳定的自由民主国家。在拉美,智利、巴西、阿根廷等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再次启动转型,它们尽管在经济和治理方面跟韩国尚有差距,但今天已被普遍视为民主巩固的国家。实际上,这个名单可以列得很长。即便是最近两年,民主在一些国家止步不前的同时,却在另外一些国家迈出了新的步伐。比如,东南亚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等国显露出新的民主迹象,非洲的肯尼亚和马里等国举行了基本符合透明、公正、非暴力原则的新大选,等等。可以预见,一些转型仍会遭遇挫折,但另一些转型将会获得成功。所以,尽管民主转型充满不确定性,却没有理由过分悲观。按照自由之家2013年的评估,过去40年中全球自由民主国家的数量已经从44个跃升至90个,国家比例则从29%增长至46%。若以长时段来考察转型问题,好消息要远远多过坏消息。总之,民主的确面临着很多问题,但也面临着至少同样多的机会。
8.2 如何理解民主转型?
- 8.2 如何理解民主转型?要理解民主转型,最好先了解相关概念。关于什么是民主,本书第5讲已有详细介绍,这里重点介绍与民主转型有关的概念。民主转型(democratic tran-sition)现在跟民主化一般是混用的,尽管两者的侧重点不同。民主转型是指从非民主政体转变为民主政体的过程。一些早期的民主转型研究者倾向于认为,威权政体的崩溃就意味向民主的转型。但实际上,政治转型过程是高度不确定的,时间也往往很漫长。如果以短期来考察,只有少部分转型国家能够建立起巩固的民主政体,而更多的国家要么只能建立一个准民主政体,要么又回到了威权政体。正因为如此,民主巩固(democratic consolidation)后来成为民主转型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简单地说,民主巩固是指一国的民主政体不断被强化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民主能够继续生存并能防止可能的逆转。实际上,要准确定义民主巩固是困难的。尽管很多学者给出了民主巩固的定义,但大部分定义要么标准过低要么没有标准,难以衡量。林茨和斯泰潘则给出了一个更为具体的定义,他们认为民主巩固可以从三个维度加以衡量,一是行为层面,主要的政治力量不再考虑推翻民主政体;二是态度层面,压倒性多数的公众接受民主为唯一的游戏规则;三是宪法层面,所有政治行动者都在宪法框架内解决政治冲突。“巩固的民主是一种政治情境,在这种情境中,简而言之,民主已经成为‘最佳的政体选择’(the only game in town)。”[插图]在这种情境中,应该有越来越多人确信,除了民主不能接受别的政治规则,而且没有任何有实力的政治组织或力量试图推翻民主政体。这才意味着民主的巩固。第三个概念是民主崩溃(democratic breakdown)。民主崩溃是指从民主政体蜕变为非民主政体的过程。在中国大陆,笔者是首次在学术论文标题中使用民主崩溃概念的学者,也贡献了目前惟一一部系统研究民主崩溃的中文专著——《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这部著作认为,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与离心型政体的结合倾向于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插图]关于民主转型,大家首先要避免的是一种过分简单化的思考。过去的民主转型公式被称为三部曲:威权政体的崩溃是第一阶段,启动民主转型是第二阶段,建立和巩固新政体是第三阶段。但实际上,这一公式过分简化了民主转型的实际过程。正如笔者业已指出的,民主转型往往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时间漫长的过程。
8.4 现代化导致民主化?
- 8.4 现代化导致民主化?社会科学研究需要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解释民主转型也不例外。目前的民主转型研究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有些国家启动了民主转型而另外一些国家没有?二是启动转型的国家为什么有的实现了民主巩固而另外一些没有?当然,有人还关心第三个问题:为什么有些民主国家出现了民主政体的崩溃而另外一些国家没有?这类问题是过去几十年政治发展和比较政治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智力产业。在总结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亨廷顿认为大约有27个变量可以解释民主转型。在具体分析第三波民主化时,他认为主要有5个原因:(1)威权政体合法性的削弱;(2)长期经济增长以及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教育水平和中产阶级成长的推动;(3)天主教政治立场的转变;(4)美国、苏联外部政策的变化;以及(5)滚雪球或示范效应。[插图]但是,他也承认“民主化的原因因地因时而迥异”。尽管如此,很多学者还是试图提出明确的因果理论来解释民主转型。下面将依次介绍几种主要的理论。第一种理论关注的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简单地观察这个世界,会得到一个令人深刻的印象:绝大多数富裕国家都是民主国家,而绝大多数威权国家都是贫穷国家。如果把主要包含人均国民收入、预期寿命和知识水平三个要素的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准,那么可以看到:在25个具有最高人类发展指数的独立国家中,仅有新加坡是非民主国家。在40个最发达的国家中,除了新加坡,仅有三个小型石油国家——科威特、巴林和文莱——是非民主国家。除此之外,在50个最发达国家中,还有卡塔尔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非民主国家,但它们都是盛产石油的小国。[插图]美国政治学者亚当·普沃斯基也指出,经济发展与民主政体出现的可能性之间存在强烈而稳定的关系。他对1950—1990年间每一年一国人均收入的高低和民主政体出现的可能性之间进行数量分析,发现人均收入能够有效预测一国是否是民主政体,其效度达到77.5%。[插图]关于经济发展与民主关系的理论研究,最早始于美国政治学者西蒙·马丁·李普塞特1959年的论文《民主的一些社会条件:经济发展与政治合法性》。他认为,民主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民主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他的观点可以简单总结为:“一个国家越富有,它越有可能维持民主制度。”[插图]这一观点被认为是现代化理论的核心。此后,又有很多学者从逻辑或经验的角度验证了这一理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伯特·巴罗在1999年的一项研究中认为:“如果其他国家变得跟经济发达国家一样富裕,它们就很有可能会成为政治上民主的国家。”[插图]尽管如此,经济发展导致民主的理论还是遇到了重大挑战。亨廷顿在1968年的著作《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认为,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仅不能导致政治民主,反而会导致政治不稳定。该书的发表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关于政治发展的现代化理论。政治学者吉列尔莫·奥唐奈在1973年的著作《现代化与官僚威权主义:南美政治研究》中认为,向官僚威权主义(bureau-cratic-authoritarianism)转型的国家往往不是经济发展程度低的国家,而是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国家。普沃斯基及其合作者在《民主与发展:1950—1990年全球的政治制度与福利》一书中进一步检讨了现代化理论。他们通过模型和数量研究得出结论:富裕国家更有可能成为民主国家,不是因为民主的出现是威权统治下经济发展的一个结果,而是因为民主——无论民主是怎样出现的——在一个富有的社会更有可能存活下去。[插图]这就是说,经济发展本身并不会导致民主。绝大多数富裕国家是民主国家,仅仅是因为民主在富裕国家更容易存活。这一理论既很好地解释了现实,又对民主的现代化理论构成了挑战。林茨、奥唐奈和施密特等人则从其他的理论视角提出了对现代化理论的质疑。在他们看来,对于民主前提条件的研究是误导性的,因为一国的条件只是设定了政体转型的情境,而政治民主能否出现或存活下去更多地取决于政治精英的战略互动和行为选择。这一观点是对丹克沃特·拉斯托1970年研究的延续,下文还会有详细讨论。从经验证据上看,民主的现代化理论无法解释很多特例:世界上既存在长期贫穷却维持了较为稳定民主制度的国家——印度,又存在很富裕的威权国家——新加坡。在1950年到1990年这一时期,普沃斯基等人在《民主与发展》一书中列举了25个人均国民收入超过4000美元的威权政体,但按照现代化理论,这些国家和地区更有可能是民主政体。这就难以以特殊案例作为借口。戴蒙德观察到,1990年以后,贫穷国家当中民主政体的比例有了显著的增长。尽管多数落后国家的民主政体是脆弱的和不稳固的,但数量和比例本身也能说明问题。[插图]这些理论和事实上的挑战促使很多学者开始反思经济发展与民主的因果关系。达尔在1971年的《多头政体》中认为,经济发展与民主可能是一种非线性的关系。他认为,存在一个有利于民主转型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理想区间。[插图]亨廷顿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在穷国,民主化是不可能;在富国,民主化已经发生过了。在两者之间有一个政治过渡带;那些处于特定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最可能向民主过渡,而且多数向民主过渡的国家也将在这一经济发展水平上。[插图]不同学者对现代化理论的挑战,使得李普塞特本人也开始从原有的学术立场上退却了。他后来承认,对于民主转型来说,社会经济条件以外的其他变量,包括政治文化、宗教传统、制度设计、公民社会、法治、政治精英的行为等等,也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插图]
8.5 驱动民主转型的阶级力量
- 第二种理论主要关注的是一个国家的阶级与社会结构。关于阶级和民主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是最早的观察者,他发现“平民群众与财富阶级之间时时发生党争”。可见在古希腊,富人和穷人的斗争已经是最基本的政治冲突之一。英国政治发展的历史也表明,英国宪政与民主制度的起源,得益于长期存在一个与国王在政治上势均力敌的贵族阶级——贵族就是占有土地的封建领主。用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的视角来分析政治,一般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马克思根据所有权关系和在生产方式中所处位置的不同而把人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并认为“人类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吉登斯则认为:“在马克思的观念里……阶级关系是政治权力分配的轴心,是政治组织所依赖的枢纽。”在研究现代民主起源时,美国政治学者巴林顿·摩尔用阶级分析方法进行比较历史研究。他在1966年的名著《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中认为,土地贵族、农民和资产阶级在政治舞台上扮演的不同角色和力量,决定了政治发展的不同道路。在由传统社会通往现代社会的三条道路中,只有资产阶级强大的国家才有可能建成民主国家。按照摩尔的看法,民主的发展需要五个条件:一是“建立某种均势,避免王权或土地贵族畸轻畸重的局面出现”;二是“向形式适宜的农业商品经济过渡”;三是“削弱土地贵族”;四是“防止建立针对工农的地主资产阶级联盟”;五是“以革命手段粉碎过去”。[插图]
8.6 政治文化重要吗?
- 政治文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宗教。在有些学者的眼中,宗教可能是最重要的政治文化。实际上,汤因比和亨廷顿在划分不同的文明时,宗教是一个最重要的标准。韦伯认为欧美资本主义的兴起有赖于新教伦理的观点更是广为人知。亨廷顿也认为宗教传统对民主化的成功具有重要的影响。他说:在西方的基督教与民主之间存在着高度的关联。近代民主首先且主要出现在基督教国家。到1988年,在基督教或新教是主要宗教的46个国家中有39个是民主国家。[插图]他非常认同肯尼思·博伦1979年对99个国家的一项研究:“新教徒的人口比例越大,民主的程度也就越高。”通常认为,基督教或新教强调个人尊严和宗教与国家的分离,都有利于民主的兴起。包括李普塞特在内的不少学者认为,天主教是一种容易“阻碍”民主化的宗教。但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天主教的活动和信条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从保守的力量变为变革的力量,从支持威权的力量变为支持民主的力量。所以,亨廷顿认为,天主教教廷的这种变化实际上使它自身成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重要推动因素。“从总体上看,在1974年到1989年间过渡到民主的国家中大约有四分之三是天主教国家。”亨廷顿认为,其他宗教基本上都是民主转型的障碍因素。他笃定认为,流行于中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东亚国家的儒教“要么不民主,要么反民主”,因为儒教“强调团体、团队胜于强调个人,强调权威胜于强调自由,强调责任胜于强调权利”,“儒教社会缺少抗衡国家之权利的传统”。[插图]但福山不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很多人高估了儒教对民主制度的不利影响。尽管缺少个人主义的传统,但儒教具有平等主义精神,特别是很早就用考试制度录用人才;儒教重视教育,通常人口中具有较高的识字率;儒教非常宽容,这一点远胜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与其说儒教是主张国家优先的,还不如说是主张家庭优先的。因此,福山认为,儒教并不构成对民主的障碍。相反,他主张现代化理论长期中是成立的,即经济发展最终会推动政治民主。[插图]包括日本、韩国在内的东亚地区的成功民主转型案例,似乎也批驳了所谓“儒教不利于民主”的命题。
8.8 转型政治中的精英行为
- 8.8 转型政治中的精英行为第五种理论关注的是民主转型过程中政治行动者的行为。上述的四种理论重视的是国内外的结构性因素。也就是说,民主转型和巩固需要以一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和国际条件作为前提,而一个国家能否成功地实现民主转型和巩固关键取决于这些“结构性因素”。这里的第五种理论强调的是民主转型和巩固的“过程性因素”。或者说,一个国家能否实现民主转型和巩固取决于该国政治转型的过程,特别是民主转型过程中政治精英的政治行为、战略选择和政治互动。这一理论视角现在也被称为“转型研究”或“转型学”(transitology)。如果说前四种理论是结构主义的,那么这里要介绍的是民主转型的能动理论。两者的主要分歧在于对民主转型过程中结构性因素和能动性因素看法的差异。后者认为,结构主义的理论范式有几个明显的弱点。一是带有决定论的色彩,认为经济、社会、文化、历史和国际因素能够决定政治结果,而忽视政治行为者的作用。普沃斯基批评道:“在这种论证中,结果是由条件单方面决定的,人们什么也不做,历史还是会这样发展。”二是结构主义关注长期的历史变迁,无法很好地解释民主转型或政治变革发生的时机。三是结构主义范式更多是功能性的,而不是发生学的。正是这些不足为转型范式的兴起提供了条件。转型研究起源于丹尼沃克·拉斯托1970年的一篇论文《向民主转型:一个动态模型》。[插图]作为现代化理论、政治文化理论和社会政治结构理论的批评者,他认为关键不在于解释民主制度如何能得以维持,而在于解释民主是如何产生的,因而发生学的研究更重要。他认为社会经济条件并不能单方面决定政治,政治冲突或结盟的模式是任何政治制度的中心特征,而政治选择是政治过程的中心问题。他认为,民主的产生有一个背景条件和三个阶段,分别是:(1)背景条件:民族统一(national unity),即国家本身是一个没有争议的政治共同体。而这是民主能产生的唯一前提条件,没有别的任何前提条件。(2)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存在长期的和难以解决的政治斗争,民主常常不是事先的设计,而是作为一种解决政治冲突的程序和制度而兴起的。(3)决策阶段:这一阶段一系列政治力量进行互动,作出政治选择和达成妥协。政治家、军人和社会精英往往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4)适应阶段:这一阶段政治家和全体选民要习惯和适应民主的政治规则,不仅把民主作为一种竞争公职的制度,也作为解决冲突的制度。拉斯托认为,民主的产生是一个动态政治过程的结果。在此之后,比较民主化的两项大型研究使转型范式日益流行。林茨和斯泰潘在1978年主持的研究《民主政体的崩溃》中认为,结构性环境条件越是不利,民主的生存就越需要高超的、创造性的、富有勇气的和忠于民主的政治领导力。即使障碍是巨大的,民主的崩溃也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领导无力、决策频频出错,民主崩溃就会加速。[插图]奥唐奈和施密特1986年主持的研究《从威权统治转型》也有力地推动了这一方面的研究。他们把政治行为者分为四类:执政集团的保守派和改革派,反对阵营的温和派和激进派。他们通过“考察威权政体领导人和民主反对派之间的互动、协定和交易来关注民主化过程本身”。他们强调,“成功的转型取决于政治精英之间的协议”,因此,“高超的领导力”是成功民主转型的关键。[插图]转型研究的很多学者还关注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转型模式。他们一般倾向于从政治精英与大众的关系、政治精英内部当权派和反对派的关系以及转型过程的激进程度等来区分不同的转型模式。亨廷顿更重视政治精英的力量,他把政治精英区分为当权派和反对派,他最关心以下三项关键的政治互动:“政府与反对派之间的互动,执政联盟中改革派与保守派之间的互动以及反对派阵营中的温和派和极端主义者之间的互动。”他根据这三种互动关系的不同,区分出三种不同的转型模式:[插图](1)改革(transformation):执政联盟中的改革派主导的政治转型;(2)置换(replacement):威权政体垮台后反对派主导的政治转型;(3)移转(transplacement):执政联盟被迫与反对派谈判启动的政治转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杰拉尔多·芒克和卡罗尔·莱夫在研究南美和东欧国家的转型后认为,政治转型存在路径依赖,正是转型过程决定了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的前景。他们根据“在位精英—反对派精英”的主导权,以及两者之间“对抗—吸纳”关系,区分了几种不同的转型模式,请参见图8.1。[插图]
9.3 投票与选举权的普及
- 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形式就是选举投票。民主政体下的公民通过投票来选择反映自己政治偏好的政治家,投票是公民控制政府和落实问责制的基本形式。在选举中,一边是候选人或政治家,另一边是选民。理论上讲,政治家的政策应该反映选民的政治偏好。换言之,政治家通过给选民提供符合其政治偏好的政策,来换取选民的投票支持。上文已提及,《民主的经济理论》作者安东尼·唐斯把政治家视为厂商,把选民视为消费者,政治家在政治市场上通过提供适宜的政策来获得选民的选票。在经济市场上,消费者通常用脚投票来改变厂商。比如,有人长期使用某品牌的牙膏,后来他发现这个品牌的牙膏不够好,或者他发现了更好用的牙膏品牌,就开始换用另一品牌的牙膏。这就是消费者的一种选择。正是通过这样一种过程,消费者给厂商制造了压力:如果你的产品质量不够好或性价比不高的话,我随时会用脚投票。其实,政治的机制也一样。如果选民发现当选政治家的政策没有反映自己的政治偏好,选民在下一次投票中就有可能抛弃这位政治家。大家应该很清楚,政治上的问责制如果不采用这种投票形式的话,是很难操作的。有些政治家自称衷心服务于公众利益。但问题是,谁来评判他是否服务于公众利益呢?如果多数人不满意,可以把他选下去吗?只有通过这样一种选择机制,问责制才能得以落实。因此,没有选择权的问责制不大可能是一种名副其实的问责制。讲到政治参与中的投票行为和普选权,还要对此做一个简要的历史考察。人类近代民主的雏形,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种有财产资格或教育资格限制的选举权。换句话说,近代早期的民主是有钱人的民主或受教育者的民主。“议会之母”英国最早就走过这样的道路,很多其他国家也走过这样的道路。比如,你的财产要达到多少标准,或你的纳税要达到多少标准,你才能享有这种投票权。当然,一些国家还有教育资格或识字资格的限制。那么,其中的逻辑是什么呢?最早的逻辑并非财产歧视,而是在于一种理论主张——只有有财产的人才会对这个社会承担起责任。如果财产跟社会直接挂钩的一个形式是纳税的话,那么只有一个纳税的人才会对社会负担起实际的责任。所以,只有这样的人,社会才应该赋予他们投票的权利。很多人一听这个主张,马上就会提出质疑。因为这个主张跟现代民主理念——一人一票准则——是有冲突的。但是,大家应该了解这个主张背后的逻辑。从19世纪到20世纪的不少保守主义者或保守的自由派们担心,如果没有收入者也能获得投票权,这意味着可能赋予了他们通过政治手段对有产者进行剥夺的权利。比如,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一书中就把通过多数投票方式制定的累进所得税政策视为“不负责任”的“温和的抢劫”。[插图]至于教育资格的限制,过去也有一些国家是这样做的,比如20世纪早期的智利。这种限制的主要考虑是一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能力或技艺。这一主张的逻辑可以在柏拉图那里找到最早的论述。柏拉图曾说:“统治是一项专门的技艺。”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参与政治,参与政治的人应该有起码的知识与技能,否则可能会造成很多问题。当然,这个说法一定会引起争议,但大家最好了解这种主张背后的逻辑。从真实的历史过程看,最早关于投票权的观念就是这样。后来,西方社会经历一些重要的政治经济变化,投票权的财产资格和教育资格限制逐步降低,直到最后完全取消。但是,即便如此,一开始普选权仅限于成年男性公民。后来,欧洲国家又经历了主张女性普选权的男女平权运动。在英国,这个运动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前后。特别是一战以后,英国妇女协会等组织开始努力争取妇女的投票权。从20世纪10年代到20年代,英国成年女性陆续获得了跟男性公民一样的投票权。此外,一些国家的某些历史阶段上,选举资格还有族群或种族身份的限制。比如,在美国和南非,黑人或有色人种的投票权最初是受到限制的,后来这些限制条件也取消了。因此,总的来说,普选权从19世纪到20世纪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一开始是财产较多或与教育程度较高的成年男性公民拥有投票权,后来经历了财产与教育资格逐步取消,随后普选权又扩展至成年女性公民及少数族群公民。这样,到了20世纪晚期,民主国家的基本投票权安排就是以成年公民为惟一条件的一人一票制度。需要提醒的是,选举权的普及并不是通过一个和谐而顺畅的过程来实现的。相反,这一过程中包括了大量的政治冲突、社会运动和暴力现象。一个经典案例就是英国的宪章运动。[插图]大概在19世纪早期,英国已经率先成为一个符合宪政与法治标准、少数公民拥有投票权的国家。后来,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和民众政治意识的觉醒,宪章运动开始兴起。宪章运动是一场普通劳动阶层要求政治改革的社会运动,起源于1838年5月8日公布的《人民宪章》,一直持续到1848年的欧洲革命,历时十年之久。作为宪章运动的政治纲领,《人民宪章》由六个政治主张构成:1.21岁以上男子享有普选权;2.选区大小人数平等;3.选举由秘密投票决定;4.取消参选财产限制;5.给予议员年俸;6.进行每年一度选举。
- 从直接政治后果来看,英国宪章运动并没有成功。但倘若进行更长时段的历史考察,就会发现,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人民宪章》上述6条要求中的5条在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实现,而惟有第6条“进行每年一度选举”未被采纳。当然,由于技术性问题,第2条“选区大小人数平等”难以完全实现。在关于法国普选史的研究中,皮埃尔·罗桑瓦龙认为,法国从1789年大革命到19世纪晚期、再到20世纪上半叶的政治变迁中,其投票权经历了“有产公民模式”到成年男子普选权,再到包括妇女在内的成年公民“一人一票”的演进。罗桑瓦龙说,在这个过程中——三种历史交织在一起。首先是法律和制度史,其次是认识论的历史,而第三则是文化史。……历史的这一部分并非一种平铺直叙的征服史。实际上在其起点上,也就是说法国大革命期间普遍选举即已在原则上得到认可,但随即遭到严厉的质疑。这一历史伴随着重新怀疑与大倒退的终结而止住了脚步。人们在这方面应当记住以下年代或日期:首先是1848年,正是在这一年里,纳税选举时期宣告终止,普遍性原则在去除了大革命时期的模棱两可后得到重新表达;其次是1851年12月2日,正是在这一天,1850年5月31日所颁布的邪恶的法律被以某种方式废除;最后是1875年11月30日,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在这一天的通过最终巩固了这些成果,并由此标志着对普遍选举的一种庄重的确认。但是,选举的法律史也被纳入到一种人类学的视野,即一种个人社会实现的视野之中。它发端于团体不再被作为政治代表的基础的18世纪,并因1944年法国妇女投票的通过得以延长。[插图]这一段看似轻描淡写的文字实际上掩饰不住法国人为争取普选权所经历了长期、复杂的政治斗争过程。当然,这一政治过程的背景是从18到20世纪欧洲经济社会条件和人们精神世界的重大变迁。
9.5 社会运动与非暴力抗争
- 社会运动是政治参与的一种重要形式。除了选举投票,社会运动是很多普通公民卷入过的最重要的政治活动。社会运动一般是指一种特定形式的集体行动或集体行为,其动机主要来源于成员的态度和期望,通常有松散的组织框架,具有明确的诉求。社会运动一般被视为社会抗争的一种表现形式。18世纪以后,社会运动才开始在人类历史舞台上兴起,它与工业化和城市化对人类生活与组织方式的改变有关。在诸种社会运动中,劳工运动或工人运动是较早的大规模社会运动形式。此后,主要的社会运动还包括民族主义运动、少数族群或种族权利运动、妇女权利运动、环保运动等等。20世纪兴起的一种非常独特的社会运动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思想可以追溯至美国哲学家亨利·大卫·梭罗,他在早期的哲思作品中阐述了“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思想。[插图]按照梭罗的见解,一个人的行事准则不在于服从政府或者法律,而在于服从自己的良心。他说:“我有权承担的惟一义务,乃是不论何时,都做我认为正当的事情。”由此,梭罗认为,当一个人认为政府不义时,便拥有反对的权利。“每个人都承认革命的权利;这便是说,当政府沦于暴政,或它效力极低、无法忍受,就有权拒绝向其效忠,且有权对其反抗。”沿着这样的逻辑,梭罗接着问:“不公正的法律依然存在:我们是甘心服从这法律,还是致力于修正之,在达到目的之后才来服从,甚或立即破坏了它?”他在很大程度上倾向于最后一种立场,即每个人都有权破坏他良心上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梭罗所主张的乃是一种公民不服从的精神。不仅如此,他强调每个公民应该身体力行这种精神。惟其如此,这种公民不服从思想才能产生实质性的力量。当他评价废奴运动时,他有这种的主张:我非常清楚,若是在马萨诸塞州里,只有一千个人,若是只有一百个人,甚或我说若是只有十个人——若是只有十个正直的人——不,若是只有一个正直的人,能停止蓄奴,真正脱离奴隶主同伙,并因之被关入县立监狱,这便能在美国废除奴隶制度。因开始时微乎其微并不打紧,只要一次做得到,便总会有人做下去。可我们倒宁愿夸夸其谈:谈论它成了我们的使命。对于这种公民不服从可能的力量,梭罗深具信心。他继续论述道:若少数服从了多数,它便失去了力量;它甚至连少数也算不上;而若它倾力来对抗,它便不可战胜。若州政府要在将所有正义之士关进监狱、与放弃战争和奴隶制之间做内战,它的选择简直就绝不会犹豫。若是有一千个人今年不纳税,这方法既非暴力,也不会流血……事实上,这便是和平革命的意义所在——如果说这种革命能够出现的话。梭罗在此已经阐发了一种公民非暴力不服从的政治主张。不仅如此,他本身也是这种主张的践行者。他坚持六年没有交纳人头税,因此被逮捕入狱,但他对此坦然承受。因此,梭罗也是公民不服从思想的实践者。当然,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最伟大实践者是印度政治家甘地。甘地从南非回到印度时,印度的民族独立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已陷入困境。直接的原因是印度的精英阶层和大众阶层各自认同并采取不同的反抗方式,但这些方式看来并不能奏效。印度的精英阶层倾向于选择与英国统治者进行政治谈判,但结果是,英国政府尽管做了很多让步,但他们并不认可印度的自治权。印度的底层民众倾向于暴力反抗,其中代表性的就是1857—1859年的印度民族大起义,但这种直接的暴力反抗会遭到英国政府的武力镇压。此外,印度精英阶层并不十分赞同对英国统治者进行剧烈的暴力反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甘地开创性地提出了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主张。“非暴力不合作”这个词组本身已经昭示了甘地的核心观点。在甘地看来,对英国统治者,印度作为一个民族的惟一正确做法是两者的结合:一是彻底的不合作,二是彻底的非暴力。从具体政策来说,甘地呼吁以非暴力的不合作手段来抵制英国殖民者的统治。他呼吁印度人不纳税、不入公立学校、不到法庭、不承担公职以及不购买英货,等等。甘地在他的作品中阐述了彻底的、毅然决然的非暴力精神。下面两句话反映了甘地的基本立场:“勇敢在于赴死,而不在于杀戮”;“人类只能通过非暴力来摆脱暴力,通过爱来克服恨”。他这样认为:非暴力反抗成功的必要条件是:1.非暴力反抗者不应当在心里憎恨其对手;2.问题必须是真实和实质性的;3.非暴力反抗者必须准备受苦到底。正是因为非暴力反抗,甘地认为印度已经开创了新的历史:我们采用的手段不是暴力,不必流血,也无需采取时下人们所理解的那种外交手段,我们运用的是纯粹的真理和非暴力。我们企图成功地进行不流血革命,无怪乎全世界的注意力都转向我们,迄今为止,所有国家的斗争方式都是野蛮的。他们向自己心中的敌人报复。[插图]甘地实践非暴力不合作思想的一个典型例子是“食盐进军”。1930年年初,英国政府在印度颁布了《食盐专营法》,规定食盐专营,结果是食盐价格和相应税收的提高。3月12日,甘地带领他的78名学员从萨巴尔马蒂的真理修道院出发,徒步390公里,开赴印度海滨小镇、食盐产地丹地,自行熬制与获取食盐。随后,数百万人响应甘地的号召,公开反对《食盐专营法》,自行熬制与获取食盐。在此过程中,多数群众恪守甘地所倡导的非暴力原则。英国政府起初并未重视,后来面对规模越来越大的“食盐进军”运动,决定予以坚决镇压,导致数万人被逮捕,包括甘地本人。尽管如此,“食盐进军”总体上仍然坚持非暴力原则。最后,英国政府迫于压力,不得不取消《食盐专营法》,并释放甘地等政治领导人。正是在甘地的领导下,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最终使印度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走向了民族独立。当然,也有人认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之所以能够奏效,乃是因为英国政府尽管是外来的却是较为文明的统治者。20世纪下半叶,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伟大实践者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美国的黑人民权运动又被称为非洲裔美国人民权运动,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发展延续至60年代末。起初,黑人反对的是美国学校、公共交通、商业场所的种族隔离措施,后来演变为一场争取全面的黑人平等公民权的运动。在此过程中,马丁·路德·金作为一名黑人牧师,逐渐成长为该运动的主要领袖。1963年8月28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25万包括白人在内的美国公民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公共集会,以反对美国种族隔离制度。在这次大会上,马丁·路德·金发表了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想》。1968年,马丁·路德·金遇刺。但整个运动最终促使美国南部废除了种族隔离,并使美国黑人公民获得了同等的政治社会权利。总的来说,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也是试图经由非暴力的抗议活动来达成他们的政治目标,这也是马丁·路德·金的政治主张。
- 他认为:“任何非暴力运动,都要包括四个阶段:收集事实,以判定不公正是否存在;谈判;自我净化;以及直接行动。”他还以伯明翰社区为例,说明了非暴力运动的四个阶段。首先是,通过显而易见的事实判断该社区存在显著的种族不公正。随后,他们努力与本社区的头面人物们展开谈判,但收效甚微。他们在自己的希望遭到沉重打击、决定采取直接行动之前,还要先进行一个自我净化的过程。他们不断自问:“我是否能挨打而不还手?”“我能否忍受监狱的考验?”在这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开始采取直接行动,而直接行动的目标是“制造一种充满危机的局面,以期不可避免地开启谈判之门”。当然,目的就是要消除美国的种族隔离制度,最终并使黑人获得同等的公民权利。马丁·路德·金非常清晰地阐明了面对压迫时可能的不同选择:受压迫的人民对待他们所受的压迫,有三种办法可行。其一便是默许:被压迫者顺从于自己的命运。他们默然适应所遭受的压迫,因之变得顺应于这样的压迫。……有时受压迫的人还有第二种方式对待压迫,便是诉诸身体的暴力和腐蚀人心的仇恨。暴力往往能带来一时的结果。……暴力却绝不能带来长久的和平。……受压迫的人民在追求自由当中还有第三条道路可走,那便是非暴力抵抗的道路。他主张的当然是非暴力抵抗的道路。马丁·路德·金还认为非暴力抵抗有若干基本特征:其一,要强调的是非暴力抵抗并非给怯懦者使用的策略,它实在是一种反抗。……第二个基本事实,是它并不企图打败或羞辱对手,而是要赢得他的友谊和理解。……第三个特征,是其进攻直接针对罪恶势力,而非行使这罪恶的人。……第四点特征,是甘心受苦而不求报复,甘心挨打而不求还击。……第五方面,是它要避免的不仅是肉体的外在暴力,还包括精神的内在暴力。……第六个基本事实,是它基于这种的确信,即宇宙乃处于正义一方。[插图]
10.1 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
- 10.1 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什么是政治文化?白鲁恂(又译鲁恂·派伊)认为:政治文化是一组态度、信仰和情感,它赋予政治过程以秩序和含义,并提供一种基本的假设和规则用以规范政治体系中的行为。它包裹着政治观念和政制运行的规则。因此,政治文化是对政治中心理和主观层面的一种集合形式和表述。……简而言之,政治文化之于政治体系犹如文化之于社会。[插图]安德鲁·海伍德在《政治学》教科书中这样定义“政治文化”:政治学家在更为狭隘的意义上用该词来指人们的心理倾向,政治文化就是针对政党、政府和宪法等政治客体的倾向模式(pattern of orientations),并表现为信仰、符号和价值。政治文化不同于公共舆论,它由长期的价值而非对具体政策、问题或人物的反应塑造而成。[插图]这样的定义听上去比较抽象,但实际上,政治文化涉及的是人们对重要政治议题的态度和倾向。第3讲曾提及政治意识形态争论中的若干重要议题,这些议题也与政治文化有关。比如,大家如何看待自由与权威的关系?中国人与欧洲人的态度和倾向是否相似?一般认为,西欧人通常更重视自由或权利,而中国人更重视权威或权力。比如,如何看待国家?英国的洛克和德国的黑格尔对国家的看法完全不同。洛克把国家视为一种“必要的恶”,这是一种自由主义观点。黑格尔则把国家视为一种神圣事物,甚至说国家是“神在地上行走”。对普通人而言,当说到国家时,不同社会的人们——从政治精英到普通民众——脑海里浮现的景象是完全不同的。又比如,如何看待民主政体与威权政体的关系?如果我们做一个“威权—民主”的谱系出来,分别标上从1到10的刻度,1代表最支持威权主义,10代表最支持民主。然后,做公民抽样调查,看看每个人都处在从1到10的哪个位置上。如果做一个上万人或数万人的抽样调查,其结果就有较大的意义。这些人的看法,至少部分地代表了这个国家的民众对于民主与威权的看法。每个人是怎么想的,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国家的政治是怎样的。现有研究揭示,不同国家的民众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政治态度和倾向的差异很大。再进一步说,人们对很多基本政治概念都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比如,中国人听到“国家”或“政府”这个词,跟英国人听到“State”或“Government”这个词,脑海中的景象是相似的吗?实际上,两国民众对国家和政府这类基本概念的理解是有差异的。再比如,政党是最重要的政治概念之一。有的国家天然地把党视为一个领导机构,但有的国家更可能把政党视为一个“争权夺利”的组织。政党的英文是political party,party就其词源来看本身就包含了部分(part)的含义,而不是全体或整体。所以,英美国家的民众不认为政党能代表全体。这个例子也说明了人们基本政治观念的差异。讨论政治文化,还需要理解政治社会化问题,这是指对政治文化习得的过程,包括政治认知、态度、价值观与行为的习得。一般认为,12—30岁是政治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对任何一个公民的政治观念养成来说,其从小到大的成长环境非常重要。家庭、学校、教堂、工作场所、社交网络、新闻媒体与互联网以及政府等等都会对塑造他的政治观念产生影响。家庭是很重要的政治社会化的场所,绝大多数人从小都会在父母那里学到很多东西。比如,父母在餐桌上关于政府或政党的不经意的谈话,会给孩子打下最早的政治烙印。美国的选举调查表明,一个选民投票支持共和党还是民主党很大程度上受其家庭政党支持传统的影响。如果他父亲支持共和党,他很有可能也会支持共和党。学校也是重要的政治社会化场所。如果一个国家的教育系统推行浓厚的意识形态教育,那么学校对国民政治文化的影响会更大。在具有宗教传统的国家,教堂通常也是重要的政治社会化机构。当然,20世纪以来,欧美社会中教堂和教会的政治影响力总体上在衰落。但是,选举调查显示,那些经常去教堂的选民更有可能投票支持右翼政党,这说明教会会影响一个人的政治观念。工作场所也会影响人的政治立场与观点。以中国目前的境况为例,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希望政府放松管制,很多国有企业可能希望维持既有的市场管制。当然,这只是一个方面。所以,进入不同的工作场所会影响一个人的政治倾向。同样重要的是,一个成年人在工作场所待的时间通常都比较长,与同事之间往往会形成密切的人际关系。这种频繁的人际互动肯定会影响一个人的政治倾向,这就与社交网络有关。当然,人的社交网络不全是在工作场所建立的,儿时的伙伴、学校的同学与老师、成年以后的其他朋友圈,都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政治态度。当然,媒体的影响也很重要,包括传统新闻媒体与网络媒体。很多人每天都要通过报纸、电视或互联网获取信息。无论他以何种方式获得何种信息,都会对其政治观点产生影响。相对来说,如果新闻媒体与互联网受到控制,就更容易选择性地传播信息。这样的结果是,普通公民的政治文化有可能会被有意地塑造。当然,这种意图并不总是能够奏效。此外,并非所有媒体的信息传播特性与方式都是一样的。与传统新闻媒体相比,互联网是一种更加自由开放、解构权威、强化互动的新型信息媒介。互联网的最新趋势则是互动社交媒体的兴起。当一个人身处这种社交媒体网络中时,他的政治观念就会受到影响。最后,政府也是非常重要的政治社会化机构。比如,政府领导人的讲话、总统的国情咨文及首相的大学演讲等等,都是政府影响其国民政治态度的重要方式。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其自传中提到,他青少年时有机会作为美国童子军的代表受到肯尼迪总统的接见。这对当时的克林顿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荣誉。他当时就产生一种强烈的渴望,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成为美国总统。这一事例也能说明政府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的作用。此外,政府还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公立教育系统,这也是政府影响政治观念的主要途径。
10.4 英格尔哈特:政治文化的集大成者
- 《政治文化的复兴》一文研究了公民的诸种态度及政治倾向与民主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他的第一项内容涉及生活满意度和民主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他对很多欧洲发达国家做了长期跟踪,从20世纪70年代跟踪到80年代,然后观察这些国家人们生活满意度的差异和变化。他注意到,人均GNP和生活满意度之间的相关性比较高。总体上,人均GNP越高,生活满意度越高。由此看来,经济发展水平是关键变量。当然,亦有例外。在英格尔哈特这项研究中,日本是属于人均GNP高但生活满意度低的国家,而爱尔兰是属于人均GNP低但生活满意度高的国家。所以,人均GNP水平只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子,但不是决定性的。在此基础上,他进行了生活满意度和民主稳定性的相关性研究。第二项内容涉及人际信任和民主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他调查的主要问题是:你相信别人吗?被调查者只能在是与否之间做选择。从他的调查结果来看,有些国家非常高,90%以上的人认为别人都是值得信任的;有些国家非常低,比如意大利——特别是意大利南部——就显著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很多游历过欧洲的人都有感受。比如,英国的小镇与意大利的小镇就有区别。在英国的小镇上,每家每户门前的栅栏或篱笆通常都比较低,不少只有一米来高,一个成年人可以轻易翻越。低矮的栅栏说明英国人对邻居和外人的防备心理比较低,人与人的信任度比较高。但意大利的小镇就是另外一个样子。比如,罗马附近的一些小镇上,很多独栋住房都有着非常高大的围墙,有厚实的大铁门,围墙上部加有尖锐的防护装置,不少家庭还有护院的大型犬类。这给人的直观印象是他们的人际信任程度要比英国为低。实际上,关于民众价值观的调查统计数据也支持这一结论。
- 那么,人际信任对政治有无影响呢?按照托克维尔对美国乡镇治理的观察,人际信任会影响一个国家公民的自治能力。越是人际信任度高的国家,越有可能发展出自治的治理方式;越是人际信任度低的国家,越有可能产生威权领导人和政治压制的统治方式。按照英格尔哈特的研究,人际信任程度跟人均GNP也有相关性,但这种关系并不那么确定。总的来说,人均GNP高的国家,人际信任度也较高。但同时人均GNP并不能决定人际信任度,比如美国人均GNP高于北欧诸国,但北欧的人际信任度高于美国,法国位于人均GNP最高系列的国家但其人际信任度却是较低的,参见图10.1。
11.2 民族主义的起源与理论
- 11.2 民族主义的起源与理论前面简要介绍了民族主义的概念与特征,政治学者们更关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为什么会兴起?如何从理论上解释民族主义?多数学者把民族主义视为一种现代现象,因而民族主义的兴起是与人类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有关的。循着这一视角,安东尼·史密斯总结了解释民族主义的几种主要理论:[插图]一是社会经济的解释。“在这一视角中,各种民族主义和民族源自新型的经济社会因素,如工业资本主义、区域不平等和阶级冲突。”史密斯较为重视现代化过程中地区不平等在民族情感激发和民族理想塑造所具有的作用。还有一种角度来自于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启发,他认为社会团结有两种不同形式:一种是机械团结,一种是有机团结。机械团结,如同马克思在论述亚细亚生产方式时讲的“一袋马铃薯”一般;而有机团结指社会中不同的人扮演不同的角色,然后彼此融合交织在一起,形成互赖的社会组织方式。总的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现代化,一个社会中人与人的交易频率大大提高,彼此的融合与结合程度大大提高,整个社会的互赖程度也大大提高了。这就促成了共同体意识的成长,在此过程中民族主义逐渐形成。二是社会文化的解释。“根据欧内斯特·盖尔纳的观点,各种民族主义和民族都是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产生的,是现代的、工业化时代的必然社会现象。”这里强调的是,民族和民族主义是一种高级文化现象,而正是现代化实现对社会文化的改造,作为现代现象的知识增长和教育普及是其基础。另一种角度则强调地理上的接近和经济上的相似会催生出相似的文化,然后形成共同的传统。在现代化过程中,这种文化上的相似性会逐渐上升到民族主义。三是政治的解释。“在这里,民族和民族主义是由现代专业化国家,或直接地,或在对抗特定的(帝国的/殖民的)国家中所造就的。”换句话说,民族和民族主义是现代国家兴起的伴随物。一个例子是国际竞争与群体生存需要促成民族主义的兴起。比如,德国民族主义的兴起是拿破仑战争刺激的产物。拿破仑战争使得德意志这块土地上的人们产生了强烈的焦虑感。从地缘政治格局来说,德意志东有俄罗斯,西有法兰西。德意志——特别是普鲁士——的精英阶层认为,他们要是不以某种方式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民族和国家,德意志的生存都会成问题。马克斯·韦伯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的演讲中也表达了这样的焦虑感。所以,对当时的德意志来说,可以理解为民族主义是由国际政治竞争和地缘政治局势引发的。四是意识形态的解释。“这种视角强调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欧洲本源及其现代性;强调民族主义类似宗教的力量,以及它在分裂帝国和在没有出现民族的地方创立民族所起的作用。”这种视角认为启蒙运动在动员民族主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民族主义本身是现代意识形态兴起的产物。五是建构主义的解释。“这种视角与其他的现代主义形式有相当的不同,尽管它也采纳民族和民族主义是完全现代的观点,但是却强调它们的社会建构特征。”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谓的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就是建构主义的路径。这种观点把民族主义的出现跟工业资本主义引发的印刷品和阅读的普及关联起来。总的来说,民族是通过想象来构建的。所以,在民族主义兴起过程中,印刷品和媒体扮演着重要角色。当一个国家的精英阶层和普通大众都开始阅读类似的报纸与杂志时,共同体意识就开始被构建起来了。总之,民族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现象,可以从不同的理论视角来解读。
11.4 族群政治与政治发展
- 11.4 族群政治与政治发展对今天的世界来说,族群政治与族群冲突是一个重要问题。美国族群政治学者唐纳德·霍洛维茨认为:“族群冲突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插图]莫妮卡·托夫特则认为:现在几乎三分之二的武装冲突都包含了族群因素。……族群冲突是武装冲突的最主要形式,在较短时期内、甚至较长时期内大概都不会缓和。……仅在二战之后,就有数百万人因为身为特定族群的一员而丧命。[插图]在历史上,印度尼西亚这样的东南亚国家、印度这样的南亚国家、尼日利亚这样的非洲国家、前南斯拉夫这样的欧洲国家,出现过与族群政治有关的大量的暴力事件。族群冲突还是20世纪中叶之后全球范围内国内武装冲突和内战的最主要诱因。现有研究认为,二战以后50%—70%的国内武装冲突与内战都跟族群问题有关。从现有的趋势看,族群冲突在相当长时间内仍然是很多发展中国家国内政治的主要挑战。国内学界过去关于族群政治与族群冲突的研究比较少,但国际新闻中族群暴力报道的增加及国内陆续出现与少数族群有关的暴力恐怖事件,使得国内学界开始重视这一领域的研究。从国际学界来看,族群政治是最近一二十年最受关注的比较政治研究领域之一。国际上有研究关注一个国家的族群结构跟该国族群冲突之间的关系。图11.3用描述性定量统计分析了族群分化程度(纵轴)与族群极化程度(横轴)之间的关系。这里的族群分化程度衡量的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族群结构,族群极化程度衡量的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族群冲突程度。图11.1揭示的相关性是:在族群分化程度较低的阶段,随着族群分化程度的提高,族群冲突的程度会增加;但族群分化高到一定程度之后,随着族群分化程度的继续提高,族群冲突反而会趋于缓和。
- 举例来说,第一种情况是某国90%人口属于一个族群,即该国族群分化程度很低。这种情况下,发生族群冲突的可能性较低。第二种情况是该国30%人口属于A族群,25%人口属于B族群,20%人口属于C族群,剩下25%人口属于其他多个族群。与上一种情况比较,该国的族群分化程度大大提高了,相应地该国族群冲突程度也大幅提高。从已有经验来看,如果一个国家存在两个或几个主要族群,它们彼此竞争又势均力敌,族群冲突可能会非常严重。第三种情况是该国最大单个族群所占人口的比例不过10%,后面几个较大族群人口比例依次仅为8%、6%、5%和4%,其余人口属于规模更小但数量众多的不同族群。与第二种情况相比,这个国家的族群分化程度更高,但族群冲突程度反而会降低。理由在于,由于整个国家的人口像一个族群万花筒,不同族群之间反而不易形成对抗关系,族群冲突因此趋于缓和。当然,上述相关性是基于跨国的大样本数据得出的,具体到每一个国家,族群政治的实际情形往往千差万别。族群政治通常还跟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和民主转型有关。在发展中世界,很多国家的族群冲突正在成为威胁新兴民主政体稳定的主要问题。从已有研究来看,族群冲突与民主冲突是互相影响的。一方面,民主转型有可能影响一国族群冲突的程度;另一方面,族群冲突会影响、甚至决定一国民主转型的成败。有学者研究发现,对多族群国家来说,民主转型前期有可能加剧族群冲突;随着民主政体维系时间的延长,族群冲突会趋于缓和。[插图]在图11.2中,纵轴是族群冲突的程度,横轴是民主政体的维系时间。该图显示,对于一个族群多样化程度很高的威权国家来说,随着民主转型的启动,该国的族群冲突水平可能出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换句话说,在一个多族群国家,初始的民主政体往往比此前的威权政体具有更高的族群冲突水平;而巩固的民主政体往往比此前的威权政体具有更低的族群冲突水平。
- 那么,如何解释民主转型与族群冲突之间前高后低的现象呢?在威权政体之下,尽管国内存在不同族群并且这些族群有着历史上的恩怨关系,但由于缺少充分的政治参与,不同族群集团的政治诉求被压制了,这样就表现为直接的族群冲突程度较低。但是,随着民主转型的启动,所有族群集团都拥有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的权利,都可以通过公开方式表达政治诉求,甚至都组建政党参与政治竞争。这样,特别是对落后国家来说,基于原始身份认同的族群诉求会快速上升。在这样的国家,族群身份会成为主要的政治动员手段。所有这些,都可能会推动族群冲突的快速上升。而当民主转型时间较长、民主政体趋于巩固时,不同族群集团开始学会用和平而非暴力、制度化而非冲突方式来表达政治诉求和处理族群关系,这样族群冲突程度会逐步降低。因此,长期当中,民主政体维系时间越长,族群冲突水平就会越低。上述分析意味着,当多族群国家启动民主转型时面临着一个严峻的挑战——该国民主政体能否在急剧上升的族群冲突中生存下来?如果一个国家族群冲突严重,能否完成民主转型就成了一个问题。对一个多族群的大国来说,即便只有一小块地方因为严重的族群冲突而不得不采用武力解决的话,对整个新兴民主政体都会构成一种实质性的威胁。国际学术界的共识是,族群冲突通常不利于民主转型与巩固。所以,对发展中世界的多族群国家来说,如何有效地控制族群冲突就是一个重大议题,也是实现民主转型和巩固的关键。马丁·麦格较为重视一国国内的族群结构。他认为,族群关系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同化,二是平等多元主义,三是不平等多元主义。通常,不平等多元主义最容易引发政治问题。当弱势族群认识到这种不平等并开始抗争时,往往就会导致族群冲突。麦格借用斯蒂芬·斯坦伯格的话说:“如果说存在族群问题的铁律,那就是当各个族群处在权力、财富和地位的不同等级时,冲突不可避免。”这意味着,不平等多元主义的族群关系模式最有可能导致族群冲突。[插图]总的来看,这种理论视角更注重族群关系的社会结构。另一理论视角则偏向于制度主义。关于如何在多族群社会或高度分裂的社会通过控制族群冲突来维系新兴民主政体的稳定,学术界有很多讨论。目前,国际学术界基于制度主义形成了两种主要的理论主张,本书第6讲对此已有介绍。一种主张被归入权力分享学派,以阿伦·利普哈特为主要代表。他们认为,应该通过比例代表制、联邦制、赋予少数族群充分自治权等制度安排来促成不同族群之间的权力分享,从而弥合族群分裂,实现民主政体的稳定。利普哈特的观点又被称为协和主义民主理论或共识民主理论。[插图]另一张主张被归入政治整合学派,以罗纳德·霍洛维茨为主要代表。他认为,利普哈特的共识民主方案不仅不能弥合族群分裂,反而可能激化族群冲突。他倡导采用偏好性投票制度来弱化族群冲突。他认为,对于高度分裂的社会来说,首先要解决有效政治整合的问题。[插图]笔者认为,对于呈现高度族群分裂的社会来说,离心型制度安排很容易导致民主政体的不稳定。特别是,中央与地方高度分权的地区主义安排——可以被视为一种高度分权的联邦制——容易引发族群冲突和民主崩溃。要想在高度分裂的社会实现民主政体稳定,关键是要通过有效的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为政治精英提供跨族群的政治激励。[插图]
第12讲 暴力、革命与内战
- 第12讲暴力、革命与内战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必须先存在权威,而后才谈得上限制权威。——塞缪尔·亨廷顿在国内阶级结构和国际紧急事件的交叉压力之下,专制者及其中央集权的行政机构和军队走向了分崩离析,从而为以下层反叛为先锋的社会革命转型开辟了道路。——西达·斯考切波但是,迄今为止,各民族的编年史中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在牵涉到牺牲切身利益时还能保持明智的态度。应当做出牺牲的人总是不肯牺牲,要别人做出牺牲的总要强迫人家做出牺牲。好事和坏事一样,也是要通过篡夺的方法和暴力才能完成。除去暴力之外,还未曾有过其他有效的手段。——米涅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大到主人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责任。——卢梭
12.1 政治的两幅图像
- 政治有时呈现出一幅和平的图像,有时呈现出一幅暴力的图像。和平的政治通常是,即使存在政治分歧,也可以通过自由讨论与互相妥协的方式来解决。比如,美国在2000年总统大选时面临了一场政治危机。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副总统阿尔·戈尔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乔治·W.布什在选票上非常接近。到最后关头,除了佛罗里达州以外,其他所有州的选票已清点结束。由于两人的选票非常接近,所以佛罗里达州的总统选举人票投给谁,谁就能当选下一任总统。[插图]佛罗里达州的选票统计结果将决定谁将成为美国新一任总统。当时的情况是,他们在佛罗里达州的选票也非常接近,小布什在首次选票统计中领先总共约2000票左右。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民主党人认为选票统计存在瑕疵,要求佛罗里达州重新统计选票。中间经历了州务卿拒绝重新清点选票,而州法院同意在部分郡重新用人工办法清点选票。最后,小布什将此案诉讼至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的微弱优势通过禁止佛罗里达州重新在部分郡人工清点选票的司法决定。这样,在最高法院的司法干预下,小布什最终顺利当选美国总统。[插图]大家不要小看这个政治事件。如果这一事件发生在一个新兴民主国家,最后很可能酿成大规模的政治骚乱,甚至会导致局部武装冲突。当时小布什的兄弟杰布·布什恰好是佛罗里达州的州长。如果换了一个国家,很多人马上会联想到暗箱操作。但是,在2000年的美国,无论是候选人还是选民,最终都尊重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的司法判决。戈尔在败选演说中说,他对以这样一种方式落选感到非常遗憾,但他尊重游戏规则,尊重美国的传统,尊重法院的决定。从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可以看出,美国对最高政治权力的争夺早已远离了暴力。不管是胜利者还是落选者,大家都在以和平方式从事政治活动。选民们和平地进行政治参与,政治家们和平地从事政治竞争,最后以和平方式解决政治争端。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2000年总统大选也再次证明了:现代政治文明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对政治权力的争夺已实现去暴力化。
- 这些不同的宗教团体经常因为某个事件发生冲突。在2010年底开始启动的中东北非国家政治转型中,政治暴力事件更是层出不穷。比如,利比亚就经历了内战,叙利亚出现了严重的暴力冲突,两国至今仍不平静。自美国军队从伊拉克撤走之后,该国并没有从武装冲突的威胁中走出来。总之,从世界范围来看,政治既可能是和平的,又可能是暴力的。
12.2 政治暴力与常见的暴力现象
- 12.2 政治暴力与常见的暴力现象按照第4讲的定义,国家是一个合法垄断暴力的机构,这是国家的本质属性。从这一定义出发,站在国家角度看,垄断暴力是政治的基本问题。如果一个社会充斥着暴力,那意味着国家不能有效地垄断暴力。当国家不能有效垄断暴力时,一个社会的政治秩序就失去了控制。比如,2011年利比亚爆发内战,就是一种政治秩序失去有效控制的情形。2013年5月15日,尼日利亚总统宣布在北部三个州实行紧急状态,这意味着这些州面临着秩序崩溃的可能。上述政治现象都跟政治暴力或政治秩序失控有关。塞缪尔·亨廷顿早年在其名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探讨的,就是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秩序问题。为什么政治秩序会失去控制?什么情况下政治秩序会彻底崩溃?如何实现政治秩序的稳定?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亨廷顿在该书中有一个著名论断: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必须先存在权威,而后才谈得上限制权威。[插图]通常,政治秩序的混乱都跟暴力的失控与泛滥有关。什么是暴力呢?简单地说,暴力是针对个人或群体的一种武力攻击现象。普通的暴力行为,可能是单个人对单个人的,但这种暴力的规模通常不是很大。与这种一对一的、个别的暴力行为相比,政治学者们更感兴趣的是集体暴力(collective violence)。美国学者查尔斯·蒂利认为,集体暴力具有三个特点:“对个人立即造成肉体上的伤害;至少有两个作恶者;集体暴力至少是部分地来源于施暴者的相互协作。”[插图]按照蒂利的定义,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可以称为集体暴力。比如,在某地乡村,因为水资源问题,水源上下游的张姓村庄和李姓村庄发生集体斗殴,最后甚至还导致数十人伤亡,这样的事件就是一种典型的集体暴力事件。那么,什么是政治暴力呢?政治暴力是跟政治有关的集体暴力,是由政治动机引发的、包含明确政治目标或意图的集体暴力。两个村庄如果为了水资源,发生集体斗殴,最后导致数十人伤亡,这个事件一般不称为政治暴力事件。因为总体上,这一事件没有实质的政治动机,也没有明确的政治意图——当然,客观上可能会产生一些政治后果。所以,这种类型的暴力就算不上政治暴力,而是一种普通的集体暴力事件。在今天的民主国家,一种非常常见的政治暴力是街头骚乱。英国、法国、印度等国都出现过规模不等的街头骚乱。有人认为,街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场域,街头政治是一种重要的政治类型。在20世纪30年代初的魏玛共和国,希特勒的纳粹党和党卫军在政治斗争中采取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占领街头。纳粹党的一种政治斗争哲学就是:谁能占领街道,谁就能控制政治权力。街头政治固然很多时候表现为和平方式,但有时也表现为暴力或骚乱的方式。除了军队,其他政治力量通常就难以应付这种暴力化、组织化的街头政治。比如,20世纪20年代初,墨索里尼在意大利就是这么搞的。除了墨索里尼领导的法西斯主义政党以外,其他党派都是较为松散的政治组织。墨索里尼建立了组织化程度非常高的法西斯组织,甚至还拥有自己的民兵等准军事组织。借助这种政治组织,通过占领街头,包括在街头政治中展示潜在的暴力,墨索里尼获得了巨大的政治影响力,直至最后成为意大利的总理。
- 很长时间以来,泰国的街头政治都非常活跃。泰国政治的一大顽症是街头骚乱频发。该国两派政治力量——红衫军和黄衫军——都曾经占领过街道和政府机构。这种做法肯定包含了暴力成分——当然,泰国街头政治的好处是游行示威队伍直接进行人体攻击的案例比较少见。然而,他们占领街道、政府机构甚至是机场,或多或少要使用暴力相威胁。比如,完全不以暴力相威胁,示威队伍是无法占领机场的。当然,实际上机场方面一般不会与示威者直接对抗。这样,实际的暴力现象就不会那么严重。有人把政治大罢工也视为准政治暴力行为。比如,一个经典案例出现在1970—1973年的智利。阿连德当选总统后,开始推行“社会主义革命”,当时征收了很多私人产业,对银行和矿产实施国有化。后来,智利的一个重要产业——卡车运输业的业主们担心,阿连德政府要对卡车运输业实施国有化。所以,他们决定发起一场全国大罢工,来抵制这种可能性。当时,智利全国大约有6万个卡车运输协会的业主参加了大罢工。他们不仅罢运,而且还把卡车停在了主要道路上。当时,进出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的主要道路上就停满了罢运的卡车。这种政治大罢工尽管没有直接进行人体攻击,但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大城市的生活用品和垃圾难以运入或运出。结果,圣地亚哥很快就出现了食品和生活品的紧缺。阿连德政府试图调动军队来解决这个问题,但难度很大,因为主要道路上停满了罢运的卡车。因此,某些政治大罢工在效果上跟政治暴力是非常相似的,甚至比小规模的政治暴力事件更令人恐慌。还有一种典型的政治暴力现象是政治暗杀。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就有过一次非常著名的政治暗杀。民国初年,著名政党运动领袖宋教仁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火车站遭人枪击,不治身亡。根据当时的调查,宋教仁案刺客的幕后主使与袁世凯任命的国务总理赵秉钧有关,但真相究竟如何,不得而知。印度独立至今,有数位主要领导人死于政治暗杀。圣雄甘地就死于政治暗杀,而后尼赫鲁的女儿、印度和国大党的政治领导人英迪拉·甘地死于政治暗杀,英迪拉·甘地的儿子、印度和国大党的政治领导人拉吉夫·甘地也死于政治暗杀。德国魏玛共和国期间也曾发生过多起重要政治家被暗杀的事件,智利1970—1973年政治混乱时期甚至出现过军方重要将领死于暗杀的政治事件。政治暗杀针对的一般不是普通人,而是比较有影响力的政治家与政治活动家。上文提到的英迪拉·甘地是被自己手下信奉锡克教的卫兵打死的。在当时的印度,锡克教与印度教的教派冲突比较厉害。英迪拉·甘地身边就有幕僚和安全人员提醒她,要求她把身边锡克教卫兵全部撤换,以免发生意外。但是,英迪拉·甘地并不听这种劝阻,她认为印度是一个世俗的多宗教国家,如果把身边信仰其他宗教的卫兵撤换,这会传递出一个怎样的政治信号呢?这至少意味着她作为政治领袖对锡克教卫兵和该宗教信仰的人群是不信任的。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即便这样,英迪拉·甘地的政治遗言强调不要过分追究此事。她临死前非常担心自己的遇刺事件最后会演变为一场全国性的针对锡克教的大规模暴力运动。所以,政治暗杀事件的后续影响往往是极其严重的。有些国家还发生过这样的现象:A派政治领导人被B派暗杀了,然后A派再去暗杀B派的政治领导人。如果是这样,政治竞争就脱离了和平的轨道。所以,政治暗杀通常传递的是非常糟糕的政治信号。德国魏玛共和国晚期政治暗杀的频发,也是促成希特勒上台的一个因素。在一些国家,政治暗杀的频发既是政治秩序失控的结果,又会成为政治混乱加剧的原因。最近二三十年,引人注目、罪大恶极的政治暴力现象是恐怖主义袭击,2001年美国的“9·11”事件是恐怖主义袭击的标志性事件。这几年一个比较著名的美剧是《反恐24小时》,这个片子的主题与反恐有关。在剧情设计中,有恐怖主义组织试图在美国大型商场里投放化学毒气,或者把核武器偷运至美国并试图在中心城区引爆,等等。这些故事当然是虚构的,但类似的恐怖袭击并非没有可能发生。最近几年,中国边疆省份也开始出现暴力恐怖主义袭击事件,而且正在呈现上升的势头。当然,典型的政治暴力现象还有军事政变。中国历史上有大量的军事政变,比如著名的玄武门之变。20世纪的非洲和拉丁美洲出现过大量的军事政变。军事政变是一种以暴力手段取得政权的常见现象。一想到军事政变,很多人脑海里会浮现出大规模的军队调动和武装冲突的场景。但有些国家的军事政变规模较小,伤亡人数也较低。20世纪以来另一个严重的政治暴力现象是族群屠杀或种族屠杀,甚至包括族群清洗或种族清洗。20世纪三四十年代,希特勒就发动了针对德国和欧洲犹太人的族群大清洗。著名电影《辛德勒名单》就是以这一事件为历史背景的。20世纪90年代初,非洲国家卢旺达也曾发生过大规模的族群屠杀。在胡图族和图西族的族群冲突中,胡图族把图西族的多数人口都屠杀殆尽,图西族被清洗的人口总量高达数十万。著名影片《卢旺达饭店》则以电影方式呈现了当时令人震惊的族群清洗事件。与族群屠杀或种族屠杀相类似的,还有不同宗教之间的教派屠杀。这大概也是人类政治暴力中最残忍的一种类型。除此之外,今天在拉美、非洲和东南亚一些国家,还存在与政府军进行武装斗争的游击队。这种武装组织拥有数百、数千乃至上万规模的士兵。他们集聚在一小块地方,跟政府军打游击战,而中央政府通常又无力彻底清剿。无疑,游击战或局部武装冲突也是一种政治暴力现象。当然,与之相比,更为严重的政治暴力现象是大规模的内战,本讲后面还会专门讨论。
12.3 政治暴力的类型与逻辑
- 12.3 政治暴力的类型与逻辑上文已经介绍了常见的政治暴力现象。那么,如何从学理上对政治暴力进行类型划分呢?迈克尔·罗斯金在其流行的《政治科学》教科书中借鉴弗莱德·梅登的研究,把政治暴力分为五种基本类型:原生型的(primordial)原生型暴力产生于基本的社会群体冲突——种族的、民族的或宗教的——这些都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分裂型(separatist)分裂型暴力——有时是原生型暴力冲突的产物——目标是要实现相关群体的独立。革命型(revolutionary)革命型暴力旨在推翻或取代现政权,例如伊斯兰教主义者想要接管穆斯林国家并把他们变成信奉正统派的人。政变型(coups)政变通常是为了反对革命、腐败和混乱。一般来说,政变几乎总是军事性的,尽管军队通常与关键的文官集团有联系并从他们那里获得支持,就像1964年巴西的政变那样。问题型(issues)一些暴力不适合这些类型中的任何一种。由某一特定问题所引发的暴力是一种兼容的类型,并且常常不像其他类型的暴力那样具有致命性。[插图]查尔斯·蒂利则用两个维度对人际暴力类型进行了区分:一是暴力伤害的严重程度,二是暴力行为者之间的协同程度,参见图12.1。从类型学的角度说,类型划分最好符合不重复、不遗漏原则。蒂利的这一分类框架尽管不符合该原则,但这一分类把各种集体暴力纳入了一个粗略的框架。[插图]
- 蒂利还认为,不同政体类型与国家类型也与政治暴力的严重程度有关,参见图12.2。[插图]蒂利在过去的研究中,曾根据政体类型的维度——即民主国家还是威权国家——和国家能力的维度——即国家能力高还是国家能力低——区分过四类国家:高能力的民主国家、低能力的民主国家、高能力的非民主国家和低能力的非民主国家。在他看来,政治暴力的严重程度直接受到国家政体类型的影响。在图12.2中,蒂利认为,高能力的民主政体对应的是低强度的政治暴力,低能力的非民主政体对应的是高强度的政治暴力,高能力的非民主政体和低能力的民主政体对应的则是中等强度的政治暴力。那么,导致这些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呢?对政治暴力来说,政体这个维度代表的是有多少政治诉求能够在现有体制框架中得到表达和满足。一般而言,在民主政体下,政治诉求更容易通过现有体制框架得以满足。在威权体制下,政治诉求更不容易通过现有体制框架得以满足。如果政治诉求能够通过现有体制得以满足,当事人通常没有动力从事或参与政治暴力活动;反之,就存在从事政治暴力行为的动机。国家能力这个维度代表的是国家或政府有效控制政治暴力的能力。国家能力强,对政治暴力的控制就比较有效;国家能力弱,对政治暴力的控制就不那么有效。也就是说,从这个维度上看,国家能力越强,就越能控制政治暴力。
- 资料来源:查尔斯·蒂利:《集体暴力的政治》,第45页。对高能力的民主国家来说,从政治诉求上讲,只有较低比例的人愿意或需要用政治暴力来表达政治诉求,大量的政治诉求都能在现有民主体制框架内表达;从国家能力上讲,有效的国家能力使得政治暴力不容易发生和蔓延。所以,两者的结合导致的是低强度的政治暴力。一种相反的糟糕情形是:如果是威权政体,就意味着有大量的政治诉求没有办法通过现有体制进行表达,这使得不少人有从事政治暴力行为的动机;但同时由于国家能力比较低,国家对这种可能出现的政治暴力的控制能力比较弱。所以,两者的结合导致的是高强度的政治暴力。其他两种国家类型属于中间状态,其政治逻辑也是相似的,不再赘述。基于这种逻辑,可以预见,一个国家的政体和国家能力产生变化后,该国的政治暴力程度亦可能发生变化。比如,一个高能力威权国家在政体维度上变得更民主时,政治暴力通常会降低。比如,一个高能力威权国家的国家能力下降时,政治暴力可能会倍增。一种更复杂的情形是,如果一个国家转型之前是高能力威权国家,但在转型过程中,一方面固然是从威权政体过渡到民主政体,另一方面却由于政治冲突、制度垮塌及政治领导人等原因,国家能力大大下降了——这种情况下,该国政治暴力会发生何种变化呢?这就难以判断。从威权到民主,政治诉求获得新的释放通道;但国家能力下降则意味着国家控制政治暴力能力的减弱,这意味着政治暴力的变化趋势是不确定的。当然,还有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政体与政治暴力之间的关系,即政治竞争本身会导致更多的政治暴力。一种观点认为,一个国家的民主转型前期不排除政治暴力上升的可能。有学者在研究非洲国家民主转型后发现,从启动民主转型到完成民主转型,政治暴力会经历先稳步上升、后逐渐下降的过程。[插图]如果民主转型不逆转的话,随着民主政体维系时间的增加,政治暴力会逐渐地降低。但令人忧虑的是,如果转型初期的政治暴力过于剧烈,民主政体最后有可能被搞垮,重新蜕变为威权政体。所以,民主转型对控制一个国家的政治暴力未必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相反,其中可能还蕴藏着较大的政治风险。如何避免民主转型过程中政治暴力的加剧,这看来是一个重要的学术与实践问题。
12.4 国家与社会革命
- 12.4 国家与社会革命什么是革命?革命通常是指一种快速剧烈的系统性变革。《易经》中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说法。在政治上,革命是对旧体制或旧制度的一种颠覆。所以,政治革命主要是指对旧政体和旧政权的革命。与政治革命相比,社会革命的含义有所不同。按照哈佛大学教授西达·斯考切波的观点——社会革命是一个社会的国家政权与阶级结构都发生快速而根本转变的过程;与革命相伴随,并部分地实施革命的是自下而上的阶级反抗。社会革命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冲突和转型过程,首先在于它是两个同时的组合:社会结构变迁与阶级突变同时进行;政治转型与社会转型同时展开。……政治革命所改造的是政权结构而非社会结构,而且并不必然要经由阶级冲突来实现。[插图]斯考切波提到的三场典型的社会革命是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1917年的俄国革命以及1921—1949年的中国革命。这三场革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治革命,同时也是社会革命——它们不仅是对旧政权或旧政体的颠覆,而且还伴随着大规模的社会动员与底层反抗。跟上层集团的宫廷斗争或军事政变不同,这三个国家都发生了大规模的政治动员与底层反抗,几乎整个社会都被动员和参与进来了。社会革命通常可以分为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旧制度的衰朽。社会革命首先不是由于革命者或革命力量的推动,而是由于旧制度本身的衰朽。第二个阶段是能量的集聚和革命的发动,这是社会革命的启动阶段。旧制度衰朽以后,社会需要一个能量集聚的过程,直至革命成为可能与现实。第三个阶段是旧制度的垮台,然后整个政治和社会发生急剧变革,中间还伴随着大规模的社会动员与底层反抗。第四个阶段是经过急剧的变动,出现了政治力量的重组和新制度的诞生,最终达到一种新的政治均衡。这是从破坏到重建的关键阶段,新制度诞生后还需要一个适应的阶段。与历史学家擅长还原社会革命的过程和细节相比,政治学家们更关注这样的理论问题:社会革命为何发生?斯考切波认为,在她的《国家与社会革命》出版之前,解释社会革命有几个主要的理论流派。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的解释。社会革命可以归结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冲突与断裂,直接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和阶级冲突,下层阶级的反抗直接导致了社会革命的发生,最后表现为一个阶级用暴力方式推翻另外一个阶级。这一理论路径采用的是阶级分析方法。其次是革命的群体心理理论。这种心理学理论更关心作为参与群体行动的个人何时会卷入政治暴力、何种条件下会卷入大规模的政治冲突。古斯塔夫·勒庞认为,群众性的集体情感曲线在政治运动过程中,经常会经历一个先是缓慢上升,而后是急速攀升,接下来是直线下降的过程。革命,就是这种群众性集体情感急速攀升过程中爆发的。再次是系统/共识价值理论,这种理论强调的是整个社会体系和系统中的严重失衡。这种理论借鉴了系统论的方法,这与20世纪70年代流行的戴维·伊斯顿倡导政治系统理论有关,它强调的是对政治过程中输入因素与输出因素的分析,从政治系统的角度来理解革命何以发生。
- 最后是政治冲突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社会革命是源自不同社会集团对政治权力的争夺,这种对政治权力的争夺会导致剧烈的政治冲突。当这种政治冲突使得某一集团开始借助底层动员方式进行政治斗争时,就容易引发社会革命。[插图]在上述革命理论之后,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该领域产生了一部重要著作——西达·斯考切波所著的《国家与社会革命》。在这部备受关注的学术作品中,斯考切波提出了新的解释社会革命的理论。总体上说,她考察了两个变量对于社会革命的影响,一个变量是整体性的危机和旧制度的崩溃,另一个变量是下层阶级的反抗所引发的政治冲突,两者的结合导致社会革命的发生。这一理论的逻辑结构,参见图12.3。她这样说:在国内阶级结构和国际紧急事件的交叉压力之下,专制者及其中央集权的行政机构和军队走向了分崩离析,从而为以下层反叛为先锋的社会革命转型开辟了道路。[插图]
- 在斯考切波的分析框架中,对第一个变量的考察落实在两个因素上:一是原有专制体系中行政和军事系统的能力下降,二是国际结构中政治压力和国家间竞争因素的上升。她认为,无论是法国大革命、俄国革命还是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都有着这样的背景条件。革命什么时候会发生?正如列宁指出的,当统治阶级自己都没有办法再统治下去的时候,革命就会发生。这样,专制体系能力的下降和国际竞争压力的上升,最终导致了整体性的危机和旧制度的崩溃。但是,斯考切波认为,这一条件本身并不足以引发社会革命。社会革命还需要第二个条件,即大规模的底层反抗。这就要求原有传统社会中支配阶级和下层阶级的冲突比较激烈,最后引发严重的政治对抗。这样,一方面旧制度随时面临垮塌的可能,另一方面是下层阶级会形成大规模的政治反抗,两者的结合就导致了社会革命。这本书在1979年出版后,迅速引起轰动,赢得了很多学术荣誉。这本著作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出并论证一种关于社会革命的新理论,成为革命研究领域的一部重要著作;二是作者展示了比较历史分析作为一种重要研究方法的学术魅力,该书已经成为比较历史分析经典。当然,《国家与社会革命》并非一部完美的著作。相反,该书出版后一直遭到学术界的批评。比如,一种典型的批评意见认为该书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瑕疵,一个缺陷是斯考切波没有选用相反的案例。跟革命有关的一个热门话题是:为什么那么多旧制度都不能通过改革获得新生,最后竟为革命所覆灭?这里试图用图12.4的简要逻辑来阐述改革与革命的关系,并以中国的1840年到1912年的历史作为例证。对清王朝这一旧制度来说,其核心力量是清政府、清皇室、官僚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军队,这些是清王朝的关键力量和统治资源,也是清朝旧制度的核心。根据旧制度内部对改革态度的不同,可以区分两种主要政治力量:改革派与顽固派。前者主张对旧制度进行改革,而且他们认为惟有改革,才能使旧制度通过自我更新的方式存续下去;后者反对对旧制度进行改革,他们认为应该抵制改革派和压制反对力量。众所周知,旧制度嵌入在整个社会之中。所以,既有统治体系之外的是整个国内社会。在统治体系之外,固然有既有统治秩序的支持者,但引发旧制度变迁的却主要是旧制度的反对者。反对者分为两个阵营:温和反对派和激进反对派。前者主张推动旧制度进行改革与转型,认为主要应该采取温和手段,他们还试图与旧制度的改革派合作;后者主张颠覆旧制度,认为只有采取激进手段才能达成最终目标。换言之,温和反对派主张的是改革,激进反对派主张的是革命。
12.5 内战的理论解释
- 内战是大规模政治暴力的主要形式之一。国内关于内战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非常少,有的主要是关于美国内战、英国内战、国共内战等历史著述。但内战其实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学理论问题。内战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内部爆发的战争,或者更严格地说,内战是在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的组织化武力集团为控制或推翻政权而引发的持续暴力冲突。斯坦福大学教授詹姆斯·费隆把内战定义为——“一个国家内部发生的组织化的集团之间的暴力冲突,这些集团都旨在控制中央或地区的政治权力或改变政府政策。”[插图]按照学术界的一般看法,暴力冲突能被称为内战,而不是局部武装冲突,需要符合几个基本条件:第一,内战发生在一个国家或社会的内部,而非国家与国家之间;第二,通常存在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化武力集团,内战双方或几方均需一定的实力,占据一定的地理空间,甚至占据国土面积的相当比例,反抗人数需超过该国人口的一定比例,反抗的军队有属于自己的作战标识和特定的政治口号,甚至会成立自己的政府;第三,内战通常以控制或推翻国内政权为基本目标,有的内战以局部领土的分裂为主要目标,有的内战目标则是要求政府改变某种基本政策;第四,内战是一种持续的暴力冲突,通常要持续较长的时间;第五,内战通常是当前的合法政府依赖国家正规军队与反抗的军队进行作战的过程;第六,内战中造成的伤亡要达到一定规模,现在国际上的常用标准是至少造成1000人死亡(死亡人数低于1000人一般被视为局部武装冲突)。[插图]
- 政治学家们关心的一个理论问题是:内战为什么发生?目前,对内战的理论解释有几种不同的路径。第一种理论主张,内战主要起源于身份认同的危机。身份认同跟人的归属感有关,这涉及“我是谁”“你是谁”的问题。你是谁?你是苏丹人,还是南苏丹人?你自己认为是南苏丹人,但有人认为你是苏丹人,身份认同就会出现问题。如果双方由此引发冲突,最后可能演变为内战。再比如,有人信仰基督教,有人信仰伊斯兰教,还有人信仰印度教或佛教。如果一个国家伊斯兰教人口较多,有政治家或宗教领袖说,应该把整个国家建成伊斯兰教国家,以《古兰经》作为主要立法准则。如果是这样,该国15%的基督徒很可能会抗争,这就可能引发严重的暴力冲突,甚至最后不得不通过内战来解决分歧。所以,这种因为身份认同引发的内战是一种典型情形。[插图]图12.5 全球内战的频率:1960—1999年资料来源:Paul Collier,Anke Hoeffler and Nicholas Sambanis,“The Collier-Hoeffler Model of Civil War Onset and the Case Study Project Research Design”,in Paul Collier,Nicholas Sam-banis(eds.),Understanding Civil War:Evidence and Analysis,New York:World Bank,2005,Vol.,1,pp.1-34.第二种理论强调的是对资源的争夺。一国内部不同群体的实际境遇可能差异很大。境遇更差的群体往往心存不满,甚至会产生强烈的怨恨心理,当他们条件具备时就倾向于反抗。比如,突然在少数族群占据的东部地区发现了大量的石油资源,中央政府又希望直接控制这一石油资源,东部的少数族群就可能跟主导的多数族群发生冲突,一种可能的结果就是内战,因为双方都希望占有这一重要的经济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对资源的争夺构成内战的直接原因。第三种解释主要着眼于政治权力。这种理论认为,政治就是一个争夺政治权力的过程。不同的人和集团都想控制一个国家的最高政治权力。在此过程中,不同的集团为了获取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力,彼此之间就有可能发生内战。中国历史上有大量的内战与此有关。比如,古代中国每个王朝末年都会发生大规模内战,因为各个军事政治集团都想获得最高政治权力。再比如,近代中国1916年到1928年的军阀割据时期,不同军阀之间本身并没有多少仇恨,但是大军阀们都想控制中央政府,统一中国;小军阀们则想控制自己的地盘,割据一方,结果是彼此之间的军事冲突。所以,争夺政治权力也被视为内战的重要驱动力量。第四种解释来自于革命理论。简单地说,一个国家内部,有的社会集团或政治力量要推翻现有政治秩序,要发动政治革命或社会革命。在此过程中,有人反对革命,希望维持现有政治秩序。这样,两者之间就有可能发生内战。在1917年的俄罗斯,列宁发动十月革命之后,沙皇原有军事力量并不接受这种政治结果,双方之间就爆发了内战。这种内战受到革命因素的驱动,是支持革命力量与反对革命力量之间的武装冲突。[插图]除了上述几种解释内战的主要理论之外,两位学者保罗·科利尔和安科·霍夫勒2001年牵头完成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一个新的解释内战为何发生的理论模型,后来该模型被称为科利尔-霍夫勒模型,简称C-H模型。[插图]这是一个世界银行关于内战的研究项目,他们采用的是定量研究方法,基于1960年到1999年全球不同国家的内战数据,提炼出了六个主要变量进行检验。他们的研究结论是:一个国家未来5年中是否会爆发内战会受到六个因素的显著影响。第一个因素是财务资源获取的容易程度。什么情况下一个国家某一政治集团更容易获得财务资源呢?一是要看该国有没有可供出口的石油资源。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国家在某个地区有大规模石油资源的话,就更容易爆发内战。为什么呢?一方面控制石油资源,就能获得购买军火、组建军队所需的资源;另一方面石油资源本身是一种值得争夺的巨大利益,石油的发现意味着“赌注”加大了。所以,这更容易导致内战的爆发。当然,有些矿产资源跟石油的效应很相似,比如钻石或金矿。非洲国家塞拉利昂拥有巨大的钻石储量,一小兜钻石就能换回一卡车的AK-47冲锋枪。这种国家更有可能发生内战。著名电影《血钻》就是以塞拉利昂的钻石交易与武装冲突为背景的。二是该国某些政治集团是否能获取国外侨民的财务援助。比如,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某族群人口分布在彼此相邻的两国。该族群在A国是主导族群,控制大量政治经济资源,在B国却是少数族群。当该族群感觉在B国受到歧视和不公时,他们就有可能从A国同一族群人口中获取经济和军事资源,然后发动一场谋求分裂或独立的内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拥有足够财务资源的国外侨民可能成为引发内战的催化条件。无论是石油还是外部援助——财务资源获取的容易程度,是判断内战是否可能爆发的一个重要指标。第二个因素是反叛机会成本的高低。在一个富裕国家,反叛的机会成本通常比较高,内战发生以后原有的稳定生活就打乱了,金融市场和工商业会大幅萎缩。但是,在一个贫穷社会——特别是拥有大量低于绝对贫困线人口的国家,反抗的机会成本是很低的。有海外学者研究中国20世纪早期的军阀混战的原因,其中一个解释就是:当时中国过于贫穷,很多人吃不上饭,当兵算是一个很好的出路,所以军阀的兵源得到源源不断的供给。这是一个有趣的视角。世界银行的研究团队用入学率、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这几个指标来衡量机会成本。入学率越低,人均收入越低,经济增长率越低,则机会成本越低——这种条件更容易爆发内战;反之,就不容易爆发内战。除了上述两大因素,还有若干影响内战爆发的可能因素。第三个因素是基于人口和地理因素的军事优势。如果一个国家的人口很分散,地理和地形比较复杂,就为内战爆发创造了有利的地理条件;如果一个国家的人口很集中,地理和地形非常简单,内战就不太容易会发生。第四个因素是怨恨。一个国家内部部分人口的怨恨主要来自经济不平等、政治权利受压制以及一般意义上的族群和宗教分裂因素。这些因素都可以通过统计方法来衡量和评估。第五个因素是人口规模。总的来说,人口规模愈大,愈有可能发生内战。这一因素可能跟上面讨论的地理面积等有关。第六个因素是时间。研究发现,距上次内战的时间越短,越有可能发生内战。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国家200年没有发生过内战,接下来再发生内战的可能性很小;但如果一个国家刚刚结束内战不到10年,那么下一次内战也很容易发生。总之,世界银行关于内战的这项研究值得借鉴。内战通常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政治后果。内战意味着打破了国家对暴力的垄断。当国家不再能垄断暴力时,国家就容易趋于解体。所以,内战不仅意味着大规模的军事冲突和大量的人员死伤,而且还意味着政治秩序的混乱和局部的无政府状态。这种状态下,可预期的秩序、稳定的生活和经济的繁荣都不太可能。内战的重要性还在于其解决方式会对此后的政治均衡产生重要影响。大致来说,世界上很多国家现有的政体的起源都与内战有关。英国今天的政体起源贵族与国王之间的战争,美国政体的维系与南北战争有关,中国目前的政体起源于国共内战。大家会发现,大量的政体都有其内战起源。如何应付内战,往往影响甚至决定了一个国家政治变迁的路径。或者说,内战的解决方式有可能决定着下一个政治均衡点。最后,这一讲需要提醒的是,从政治暗杀到恐怖主义袭击,从社会革命到内战,展示的都是赤裸裸的暴力。众所周知,政治离不开暴力。诚如韦伯所言,国家是合法垄断暴力的机构。但是,区分政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该国日常政治的暴力使用程度。很多国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很好地解决暴力问题,一方面政府在统治过程中频繁地借助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另一方面该国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暴力事件、恐怖袭击、局部冲突,甚至是内战。如何从暴力的政治走向非暴力的政治?如何实现日常政治的去暴力化?这都是塑造现代政治文明的关键。卢梭曾经这样说:“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大到主人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责任。”实际上,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主要特征是把暴力的政治转变为非暴力的政治。这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政治命运。
第13讲 经济增长与国家治理的政治学
- 第13讲经济增长与国家治理的政治学在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中没有什么东西能使它成为一个静止的教条,也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一劳永逸的原则。在安排我们的事务时,应该尽可能多地运用自发的社会力量,而尽可能少得借助于强制,这个基本原则能够做千变万化的应用。——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我们如何能防止我们建立的政府成为一个无法控制的怪物——它会破坏自由而我们建立政府的本来目的是保护自由?……为了保护我们的自由,政府是必要的,通过政府这一工具我们可以践行自由;然而,由于权力集中在当权者手中,它也是自由的威胁。——米尔顿·弗里德曼当存在激励因素促使人们去攫取而不是创造,也就是从掠夺中而不是从生产或者互为有利的行为中获得更多收益的时候,那么社会就会陷入低谷。——曼瑟·奥尔森既然政治和政治过程最终是在交易范式中加以构造,那么简单的和直接的观察就可以使人们联想到,政治家和官僚是内在组成部分。这些人的行为同经济学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为(意指经济人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同。——詹姆斯·布坎南
13.1 蛋糕政治定律
- 13.1 蛋糕政治定律[插图]大家经常用“做蛋糕”和“切蛋糕”来比喻一国经济活动中的生产和分配。“做大蛋糕”意味着经济增长和总量扩张,“切好蛋糕”意味着合理分配和规则公平。基于对人性的认知,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只有切好蛋糕才能做大蛋糕。切好蛋糕是塑造正确的激励结构,鼓励那些扩大生产、改进效率和推动创新的经济行为,奖励那些对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个人与组织。这样,人们才有动力去做大蛋糕,并使整个社会受益。所以,做大蛋糕很大程度上是切好蛋糕的经济结果。上面这段话,可以被理解为最简明的“蛋糕经济定律”。然而,“蛋糕经济定律”所忽略的是政治在“做蛋糕”和“切蛋糕”过程中扮演何种角色?实际上,比经济规则更强硬的是政治规则,经济领域的规则最终可能是政治领域的规则决定的。国家作为一种垄断强制力的机构,完全可能与市场一起——甚至取代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所以,恰当地理解国家与“蛋糕”的关系,是打开经济增长黑箱的另一把钥匙。那么,国家与“蛋糕”是什么关系?回顾人类的政治经济史,可以总结出三条简单的法则:第一,没有国家时的主要规则是抢蛋糕;第二,绝对主义国家的主要规则是分蛋糕;第三,立宪主义国家的主要规则是做蛋糕。本书称之为“蛋糕政治定律”。第一,没有国家时的主要规则是抢蛋糕。如果没有国家,财产就得不到保护。自己做了蛋糕,但未必能吃到蛋糕。这种情况下,比较“聪明”的人会发现,要想吃到蛋糕,最重要的不是做蛋糕的能力,而是抢蛋糕的能力。所以,获取暴力手段成为生存的关键。这样,训练体能,提高作战技艺,改进武器装备,甚至是建立控制暴力的组织,成为一个人的核心能力。凭借这些,有人可以抢到更多蛋糕。因此,如果没有国家,抢蛋糕是常态,是社会的主要游戏规则。而所谓有能有为,是指一个人拥有抢蛋糕的高超技艺。从理性角度看,这样的社会没有人会去选择搞生产。当然,实际上会有人搞生产。否则,所有人都活不下去,或者只能依赖于采集食物、捕鱼和狩猎。但是,至少相对比较“强”的人不会选择做蛋糕,他们的主要工作更可能是抢蛋糕。这是一种理性选择。别的人辛辛苦苦做蛋糕,但如果他有一支AK-47冲锋枪,蛋糕就是他的了。这里描述的状态就是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或者说是“人与人的战争状态”。没有国家,人类的生活可能就是如此。这也接近于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所说的“流寇统治”——“流寇统治”之下,经济增长绝无可能,贫穷、饥饿和随时会到来的死亡成为常态。第二,绝对主义国家的主要规则是分蛋糕。在这样的国家,分蛋糕的规则很随意,掌握分蛋糕权力的人基本上想怎么分就怎么分。比如,司马迁《史记》中记载的一个事例是,秦始皇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后,“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就是命令全国各地的十二万户贵族和富户举家搬迁到咸阳。如果这段史料是可信的,那么这正好为那句话做了注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另一个事例是,公元前119年,汉武帝由于征伐匈奴、国库空虚,决定向全国商人和富户征收额外的财产与收入税,史称“算缗”。这实际上接近于政府单方面的财产征收。汉武帝说,我要打匈奴但没有钱怎么办,收点新税吧?我说一个数字或比例,符合条件的就照此上缴。大家知道,这里并没有什么规则可言,国家说怎样就是怎样。后来,为了有效征收算缗,汉武帝还鼓励国民互相揭发,不按规则做的商人或富户就有坐牢甚至灭门的危险。当然,此类事件并非古代中国所独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在其著作中提到,欧洲近代绝对主义国家兴起之时,法国亦曾有过类似事例。在这样的国家,社会精英的理性选择不会是进入做蛋糕的部门,而是进入分蛋糕的部门。只有进入分蛋糕部门的人,才可能真正拥有和控制财富,才可能拥有一些安全感。否则,拥有再多财产,随时都可能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境地。所以,这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精英和上层社会家庭的子女竞相谋求进入分蛋糕部门。政治权力部门职位一旦出现空缺,就有无数人即使挤破头也要去考试或竞争。与做蛋糕的部门相比,分蛋糕的部门拥有控制利益分配和资源配置的更大权力。分蛋糕的手会随时伸向做蛋糕的部门,这是绝对主义国家的现象。第三,立宪主义国家的主要规则是做蛋糕。为什么主要规则是做蛋糕呢?因为分蛋糕的规则是由做蛋糕的人一起制定的。在上面讨论的绝对主义国家,分蛋糕的规则是分蛋糕的人自己制定。如果同一批人既决定分蛋糕的规则,又实际负责操刀分蛋糕,结果就乱套了。财产的重新分配和税率的随意更改就会成为常态。但是,在立宪主义国家,财产受到确定无疑的保护,税率的更改需要互相协商和经过复杂的程序。实际上,做蛋糕的人通过一整套复杂的制度和程序控制了分蛋糕的部门,使得后者的权力被限定在有限范围之内,而不能随意裁量和恣意妄为。在这样的国家,社会精英更愿意进入做蛋糕的部门,而不是分蛋糕的部门。由于分蛋糕部门的权力受到了有效制约,政治权力不再是致富的捷径。相反,进入做蛋糕部门成为渴望致富、雄心勃勃的年轻人的不二法门。这样,大量社会精英选择进入做蛋糕的部门,并受到做大蛋糕的有效激励。立宪主义国家的蛋糕就更容易做大,持久的增长、创新与繁荣成为可能。这里的逻辑也符合诺思的经验研究结论:从13世纪到17世纪英国政治体系的变革和立宪政体的确立,塑造了当时世界上最有效率的产权制度,从而成就了后来的工业革命。所以,“蛋糕政治定律”可以简明地表述为:“没有国家时的主要规则是抢蛋糕;绝对主义国家的主要规则是分蛋糕;立宪主义国家的主要规则是做蛋糕。”比较三种国家状态,就会发现,没有国家时经济增长几无可能,人类只能在谋求生存和自我防卫的低水平上徘徊。与绝对主义国家相比,立宪主义国家的长期经济前景无疑会更好,因为多数社会精英都选择去努力做蛋糕,成为财富的创造者。相反,绝对主义国家的社会精英们最感兴趣的是如何分蛋糕,成为财富的分配者——甚至是财富的掠夺者。两种类型国家的高下一目了然。奥尔森曾经这样说:“当存在激励因素促使人们去攫取而不是创造,也就是从掠夺中而不是从生产或者互为有利的行为中获得更多收益的时候,那么社会就会陷入低谷。”这是一位经济学家对不同类型国家长期经济绩效的判断。所以,国家与“蛋糕”其实是一个严肃的政治议题。
13.2 作为微观基础的经济人假设
- 那么,什么是经济人假设呢?经济人假设主要包含三层意思。首先,人是自利的(self-interested)。“Self-interested”的本义是对自我感兴趣,这是一个中性词,现在通译为“自利的”。这里的“自利”不应该被理解为自私或损人利己。人对自我感兴趣,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比如,午餐时间一到,我首先会感觉自己肚子饿了,不会感觉到上课的同学们肚子饿了。这是一种很天然的感觉,也是一种生物本能——任何人首先都会对自己感兴趣。其次,人是理性的(rational)。古典经济学倾向于假设人是完全理性的,人做决策时知道所有的相关信息,然后他会据此作出最优选择。但是,完全信息假设后来经常遭到质疑。比如,很多大学生毕业前面临几种不同的选择:去企业工作,去政府部门工作,国内读研,海外读研,可能还有创业。那么,哪种选择最优呢?实际上,没有人拥有完全的信息。后来,美国管理学家赫伯特·西蒙提出人其实是在“有界理性”条件下做决策的。这一观点得到了普遍认可,所以,人的理性更多是指有界理性。再次,人追求效用最大化(utility maximizing)。既然人是自利的和理性计算的,那么他希望实现何种均衡呢?答案是效用最大化,效用最大化在经济分析中经常被简化为财富最大化或收益最大化。但实际上,经济学定义的效用是主观的。比如,政治家可能追求政治权力最大化,或追求名垂青史;学者可能追求学术贡献最好化,或影响力最大化;而企业家追求的可能是财富最大化。这是他们对效用的不同定义。由于个人偏好不同,不同的人对效用的定义是不一样的。上面讨论了经济人假设的三层含义,那么经济人假设是否被普遍接受呢?实际上,自经济人假设提出以来,就不断地遭到质疑和挑战。比如,有人提出来社会人、道德人、政治人或宗教人等人性假设。经济学家当然了解这些质疑和挑战,但他们经常这样问:如果不接受经济人假设,还有更好的替代性假设吗?经济人假设尽管并不完美,却是一个较为恰当的分析起点。
13.3 私人部门治理
- 13.3 私人部门治理如果暂且接受经济人假设,那么私人部门治理应该基于何种规则呢?首先,既然人是自利的、理性计算的和追求效用最大的,所以先要明确一条基本规则:每个人的财产都应该得到保护。由人的自利性可以推导出:财产权利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激励结构。如果财产不受保护,这种激励结构就会遭到破坏,社会的基本规则就会乱套。因此,私人部门治理的第一个条件是界定和保护财产权利。如果没有明确的产权规则,就会导致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其次,由人是理性的可以推导出人应该是自我利益的最好判断者,所以经济自由就非常重要。经济自由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选择,他可以决定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第二,不同市场主体之间可以自由竞争,而竞争是效率改善和创新的主要动力。放眼全球,所有发达国家的私人部门都符合这两个条件——即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和自由竞争。一个经济体的效率提高、创新出现及财富增长都跟这两个条件有关。再次,私人部门治理除了需要保护产权和经济自由,还需要什么条件呢?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大额采购合同,甲向乙支付了不菲的定金后,乙说由于原材料涨价不打算给甲供货了,但也不准备退还定金。那么,甲应该怎么办呢?所以,私人部门治理要想有效还需要第三个条件,即契约的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一个机构来强制执行契约,市场机制可能会垮掉。此外,有人不想生产和交易,而是想通过欺诈、偷盗乃至抢劫获取财富,这样做可以吗?当然不可以。由此可见,好的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法治,交易环节的造假欺诈、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以及其他经济犯罪活动等就会层出不穷。对私人部门来说,国家的强制力是必需的,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由此可见,实现私人部门有效治理需要三个基本条件:一是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二是交易与经济自由,三是契约的强制执行与法治。没有这些条件,私人部门就难以实现有效治理,也就难以实现持久的经济繁荣。相反,如果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多数人就会失去工作的动力与激励。曼瑟·奥尔森在《独裁、民主与发展》一文中业已阐明,流寇统治的最大问题是破坏产权制度。一旦破坏了产权制度,也就破坏了整个社会的激励结构。所以,当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时,人们的经济行为就发生了变化,整个社会的激励结构就会被破坏掉。如果没有经济自由,资源就很难实现有效配置。大家每天早餐吃什么?午餐吃什么?晚餐吃什么?大家希望自己选择,还是由某个机构决定每个人每顿吃什么,然后分配给大家?有人说免费分配当然好,但实际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免费的。某个机构分配食物,不过是改变了资源配置和成本分摊方式。与自己选择吃什么相比,只能吃某个机构分配的食物,显然满意程度会低很多。没有经济自由,资源配置的效率就会很低,人的很多需要通常也无法满足。问题的另一面是: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竞争。人们今天享受的一切美好物质成果,几乎可以说都是竞争的结果。19世纪末,马车本来是优质的交通工具。为什么后来马车消失了?因为有人发明了汽车。汽车刚发明时,其生产方式是定制的,一辆一辆地分别生产,价格也很贵,性能稳定性也比较低。后来,亨利·福特引入了大规模生产流水线,生产效率提高了数十倍。这样,汽车就逐渐成了马车的完美替代物。20世纪10、20年代,福特的T型车已经够好了,既性能稳定,又价格实惠。但是,阿尔弗雷德·斯隆认为还可以生产更好的汽车,他领导通用汽车开发设计出外形更美观、性能更优良的汽车,结果又超越了福特公司。这种市场竞争的结果是,消费者能以更低的价格买到更好的汽车。此外,由于这种竞争,汽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所以,市场竞争的意义是重大的。很多人的生活经验是:凡是满意度比较高的地方,基本上都有比较充分的竞争;凡是满意度低的地方,基本上都是竞争缺乏和管制过度。假定在一个保护产权和自由竞争的环境里,有人想致富,他应该做什么呢?20世纪80年代初,有一个叫斯蒂文·乔布斯的年轻人想挣钱,他和他的合伙人开发出了世界上第一台个人电脑。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当他们能以合理的价格为市场提供性能优越的创新产品时,就有了挣大钱的机会。但后来,苹果公司有段时间经营不善,乔布斯甚至被迫离开了苹果公司。随后,他在别的商业项目上再次获得成功后,又设法回到苹果公司。在他回归苹果之后,Ipod、Iphone和Ipad这一个个神奇的创新产品就在他的手上诞生。乔布斯因癌症离世时,苹果公司已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公司,乔布斯也成了21世纪初美国最富有和最伟大的企业家之一。实际上,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成就基于他们能比竞争对手提供更好的产品。这一过程也是他们推动产品创新与技术进步的过程。当然,市场并非总是如此美妙。实际上,市场也有可能带来很糟糕的东西。比如,有人会销售假货,有人会恶意欺诈,有人会破坏环境,有人甚至想巧取豪夺。这些都会带来很严重的问题。所以,如果只有市场而没有政府,市场将失去保存其自身的手段,甚至整个社会都会陷入霍布斯所说的“人与人的战争状态”。因此,国家和政府是必需的,公共部门是必需的,法律和法治是必需的。没有国家与政府,规则良好的市场将不复存在。基于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理解私人部门和市场,20世纪后半叶已经出现很多有趣的著作。比如,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和《通往奴役之路》等著作中批评了计划经济模式,认为只有自由市场经济才能既带来效率又带来自由;曼瑟·奥尔森则在《权力与繁荣》中强调了正确的激励结构的重要性,特别是要防止权力蜕化为掠夺之手;道格拉斯·诺思在《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中认为,宪政规则与产权保护是经济繁荣的前提条件,而只有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和市场制度才能带来更好的经济绩效;米尔顿·弗里德曼则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中认为,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前提,经济自由也是经济繁荣的前提,限制政府权力是经济自由的基础条件。[插图]这些杰出的经济学家与政治经济学家以不同方式论证了私人部门或市场部门的有效治理需要遵循何种原则。
13.5 激励结构与经济增长
- 13.5 激励结构与经济增长从蛋糕政治定律到私人与公共部门治理,都跟经济增长的政治条件有关。在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卢卡斯看来,经济学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有的国家富而有的国家穷”?这个问题试图探究的是经济增长的一般原因。农业社会的一项重要见解是:“土地是财富之父,劳动是财富之母。”这种一古老的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决定增长的主要是两个变量:土地和劳动。后来,随着工商业的兴起,资本的因素变得越来越重要。资本积累和储蓄被视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头。著名的哈罗德-多玛模型主张的就是这种理论:经济增长率取决于资本积累率。罗斯托也认为,经济起飞需要以一定的资本积累为前提。工业革命之后,土地不再被视为惟一重要的资源,煤矿、油田和金属矿产资源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这样,资源也被视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当然,相反的理论也存在,著名的资源诅咒(resource curse)理论即主张丰富的资源储量长期当中反而不利于经济增长。到了20世纪70年代,西奥多·W.舒尔茨在研究农业经济时发现,在资本投入不增加的情况下,农业生产率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于是他提出了一个新概念:人力资本,并把人力资本增加视为解释经济增长的主要变量。后来,以罗伯特·索洛为代表的学者通过对美国战后经济增长研究发现,技术和技术进步才是经济增长的源泉。由此,技术创新经济学成为解释经济增长一个重要流派。此外,很多人还听过一个著名观点,即强调文化因素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马克斯·韦伯认为,对西欧和北美来说,新教伦理成为推动这些地区的经济增长和资本主义兴起的重要因素。强调文化因素的流派中后来又加入了社会资本的理论。从詹姆斯S.科尔曼到弗朗西斯·福山,无不强调社会资本对经济领域的生产性作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则更重要制度在经济增长扮演的角色。道格拉斯·诺思把英国宪政革命视为工业革命的前提,因为宪政革命确立了稳定的产权规则。这一流派一般认为,有效的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循着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思路,北京大学傅军教授提出了解释经济增长的BMW模型,即财富(Wealth)增长取决于市场制度(Market)与官僚制度(Bureaucracy)。[插图]
- 那么,如何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去理解经济增长呢?这里可以再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一个国家的经济总量等于该国的人均产出与人口的乘积。在人口既定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取决于每个人人均产出的增长。实际上,人均产出是真正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准。从政治经济学视角来看,每个人都身处一定的激励结构之中。正是激励结构决定了一个人行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如果激励结构鼓励一个人提高产出,他大概倾向于提高产出;如果激励结构不鼓励提高产出,他大概不会去努力提高产出。比如,有两位智力、素质和能力相当的同学大学毕业后进入两家机构工作,甲同学进入A机构工作,乙同学进入B机构工作。甲同学待了三个月后发现,在该机构,所有重要事情都是机构一把手说了算,他每个季度都会调整管理层与员工的职位及薪水。甲同学的进一步观察发现,这位机构老大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印象和个人喜好来调整管理层与员工的职位及薪水。换句话说,只要他对谁印象好,谁就会在这个机构里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这样,如果甲同学足够“理性”,他会怎么做?他会把主要精力用于讨好这位老大。对甲同学来说,只要他不辞职,A机构的这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就构成了他的激励结构。相反,乙同学到B机构工作三个月后发现,这个机构的一把手尽管脾气不算很好,但是这位老大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只要谁的销量大,谁的职位及薪水就会往上走。如果你销售业绩表现突出,他就会不断地提拔你和给你加薪。至于其他方面的表现,则在其次。这样,如果乙同学足够“聪明”,他会怎么做?他会拼命去做销售,拿最好的销售业绩出来。不同的激励结构一旦确立以后,久而久之还会塑造整个机构的文化。上面的A机构会形成何种文化呢?大家都努力讨好上头的人,上下级慢慢也会变成这样一种关系。B机构会形成什么文化呢?很清楚,应该是一种讲求绩效的文化,大家都努力工作和拿业绩说话。有人认为组织文化很重要,但这个案例说明组织文化很有可能由激励结构塑造的。如果碰巧这两个公司从事的是相同行业,有一天两家公司开始竞争,估计谁更有可能胜出呢?显然,A公司是无法与B公司竞争的,因为A公司的激励结构就决定它不是一家有竞争力的公司。两者比较,也可以看出激励结构对一个组织兴衰的重要性。
13.6 腐败的政治经济学
- 腐败是很多国家的政治问题,分析腐败问题也可以借鉴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大家经常在媒体上见识各种各样的腐败案件,中国最近两年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之多,确属罕见,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最高层的反腐力度在增加。这里的问题是:在纷繁复杂的腐败现象背后,有一个一致的逻辑吗?腐败的案例不胜枚举,理解腐败的关键是要理解腐败的基本逻辑。[插图]如何定义腐败?腐败的最简单定义是钱权交易。更一般地说,腐败是一种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腐败最常见的当然是权钱交易,但从已经披露的案件来看,权色交易也很常见。腐败可能还包括各种形形色色的与公共权力有关的交易活动。由于政府官员也是经济人,他随时都存在谋取合法的或非法的私人利益的冲动。尽管如此,腐败的出现仍然需要特定的条件。第一,政治权力应该包含了大量的资源。只有当政治权力掌握相当资源时,权力才有可能被拿来做交易。比如,有的官员职位也很高,但这个职位并没有掌握什么重要资源,这种权力就很难拿去做权钱交易。但如果某个职位的政治权力中包含了大量资源——即便其职位不是很高——它就有可能被拿去做交易。这还可以推导出,政治权力包含的资源越多,腐败的可能性越大,腐败规模可能越大。第二,即便政治权力包含着很多资源,但如果行使政治权力的过程时时有人监督,权力行使过程是完全透明的,这个职位上的人还敢或还能腐败吗?腐败的可能性就小了很多。所以,权力制衡机制也同样重要。
- 在表13.1中,如果政治权力控制资源很多,分权制衡机制很低,就会导致最严重的腐败;如果政治权力控制资源很少,分权制衡机制很高,腐败将会减少到最低程度;此外,政治权力控制资源多但分权制衡机制很高,或政治权力控制资源很少但分权制衡机制很低的两种类型,腐败程度处于中间状态。当然,这里仅限于逻辑分析,还没有到经验世界中去检验。最后一讲会涉及如何检验这一理论假说。如果上述理论假说得以证实,应该如何反腐败呢?理论一旦有了,政策就是一个自然的结果。从腐败函数公式来看,反腐败主要有两种策略:第一,要降低政治权力控制的资源数量;第二,要强化政治权力的分权制衡机制。这才是反腐败的有效方式。当然,具体政策和措施可以有很多。比如,从政治权力控制资源数量的角度来说,国有企业比例越高,行政审批越多,市场管制越多,政府控制土地、矿产与能源资源越多,甚至政府控制教育指标和户口指标越多,总体上该国就会越腐败。如果要真正反腐败,就需要在这些方面降低政治权力控制资源的数量和比例。反腐败的另一个维度是分权制衡。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越民主,腐败程度就越低呢?应该说,分权制衡并不必然意味着民主政体。但是,在现代世界,民主政体与分权制衡的制度安排是密切相关的。所以,这里的分权制衡,第一层含义可以理解为通过民主方法让选民监督政治权力和政府官员。这是一个最根本的办法。除了民主方法,分权制衡的第二个主要机制是政府内部不同权力之间的分立与制衡。无论是两权、三权还是五权,政府体系内部需要权力制衡的机制。此外,分权制衡还可以借助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等途径。如果一个地方的媒体自由度很高,公民言论自由度很大,政府官员就越不可能腐败。借助这一理论框架,反腐败的政策建议是一目了然的。有人说,如果不这样做,能否有效反腐败呢?短期中当然是有可能的,比如揪出几个贪腐高官,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长期中,只有降低政治权力控制的资源和强化分权制衡机制两种办法,其他的反腐败措施很可能是治标不治本。
第14讲 如何做政治科学研究?
- 第14讲如何做政治科学研究?我建议应当把理论系统的可反驳性或可证伪性作为分界标准。按照我仍然坚持的这个观点,一个系统只有作出可能与观察相冲突的论断,才可以看作是科学的;实际上通过设法造成这样的冲突,也即通过设法驳倒它,一个系统才受到检验。——卡尔·波普尔范式是一个成熟的科学共同体在某段时间内所接纳的研究方法、问题领域和解题标准的源头活水。因此,接受新范式,常常需要重新定义相应的科学。……以前不存在的或认为无足轻重的问题,随着新范式的出现,可能会成为能导致重大科学成就的基本问题。当问题改变后,分辨科学答案、形而上学臆测、文字游戏或数字游戏的标准经常也会改变。——托马斯·库恩大体而言,一个论点必须有逻辑和实证两方面的支持:必须言之成理,必须符合人们对世界的观察。——艾尔·巴比我们要警惕那些以一副真正的自然或社会科学面目出现的伪科学。公众始终受着通过电视、杂志、电影、报纸、专门研讨班或工作单位以及类似方式传播的种种伪科学的蒙蔽。——劳伦斯·纽曼
14.2 新闻报道中的事实与观点
- 14.2 新闻报道中的事实与观点很多人每天都要看新闻节目。新闻报道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事实,二是观点。新闻报道通常以事实为主,但记者或主持人最后往往还会陈述自己的观点。既然新闻需要报道事实,那么到底什么是事实呢?在每天的生活中,你观察到事实了吗?你到底是在观察事实,还是在想象事实?比如,如果给人装上鹰的眼睛与视觉系统,让人站在摩天大楼的楼顶,若天气和空气质量尚好,一个人应该能看清几公里以外的东西,而且整个世界的颜色不再是人平时看到的样子。这个小例子告诉我们:到底什么是事实,其实不那么容易回答。很多时候我们感知的并非事实本身,而是我们对事实的想象。对于一篇新闻报道来说,存在两个“事实”:一个是事实本身,另一个可以称之为陈述的事实。普通读者读到的新闻报道不过是记者陈述的事实。比如,某重大突发事件之后,相关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各路新闻记者到达现场。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不同的记者发回去的新闻报道差异很大,不仅各人报道的重点不一致,而且一些重要信息上甚至存在互相矛盾之处。所以,很多时候,新闻报道的内容并不是那么可靠。如果新闻报道尚且如此,社会科学学者做研究时真的能基于事实吗?如同新闻报道一样,这个世界上被陈述出来的事实,往往并非事实本身,而是陈述者对于事实的想象。事实应该是唯一的,但对事实的陈述却是五花八门。这对从事经验研究的学者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很多新闻报道还会同时配发评论。新闻报道的常见模式是:一个重大新闻事件讲完后,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冒出来了,很多记者或主持人在评论部分经常会说:“希望有关部门出来管一管。”比如,某地出现了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记者深入现场采访,写了一篇两千字的报道,最后两三百字往往是事件的评论。评论说,目前食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有关部门工作没有到位,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立法与监管,严格食品企业的准入门槛,强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流程,等等。总之,食品安全有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出来管一管”。
14.5 社会科学需要探索因果关系
- 那么,如何确定因果关系呢?确定因果关系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原因与结果之间要有相关性(correlation);二是原因与结果之间要有时间上的先后次序(time),即因在先、果在后;三是原因与结果之间存在引发机制(mech-anism),即原因通过某种确定的机制导致结果的产生。当然,最难确定的就是因果机制。比如,有人发现,某海滨城市冰淇淋销量和溺水死亡事故数据高度相关,而且从时间顺序上看先是冰淇淋的销量逐渐提高,然后是溺水死亡事故数据也逐渐提高。那么,能否据此认为“冰淇淋销售导致溺水事故”呢?当然,这纯属无稽之谈。这个简单的案例揭示,相关性和时间先后不代表因果关系,确定因果关系必须要找到两者之间的引发机制。在这个案例中,冰淇淋销量与溺水事故数量都跟一个共同原因有关:季节转换与气温上升。气温上升,夏季来临,一方面使得冰淇淋销量上升,另一方面使得更多人下海游泳,从而导致溺水事故的上升。当然,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案例。“冰淇淋销量上升导致溺水事故上升”这一假说的荒谬性显而易见,另一个竞争性假说“气温上升既导致冰淇淋销量上升、又导致溺水事故上升”的有效性也很清晰。但是,人类行为和人类社会现象往往要比这个案例复杂得多,因此,因果关系通常不会这样简单清晰。比如,如果研究的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或政体转型,往往较难确定背后的因果关系。到底是何种因素决定经济增长或政体转型?这一因素与经济增长或政体转型之间存在确定的相关性、时间的先后次序及明确的引发机制吗?这些问题经常不容易回答,特别是因果机制往往最难确定。
14.6 社会科学与变量语言
- 14.6 社会科学与变量语言社会科学研究经常采用一种被称为“变量”(variable)的学术语言。理解什么是变量,首先要理解什么是概念。对所有社会科学研究而言,概念是构建理论的基石,涉及“是什么”的问题。概念通常有两类:实体概念和非实体概念。前者比较具体,而后者比较抽象。比如,桌子、道路、菠萝、电脑等都是实体概念,这些概念具体而容易描述。但是,非实体概念就不是这样,比如,阶级、权力、平等、支配等概念就不那么简单明了。政治科学涉及的很多都是抽象问题。比如,一种理论认为“不平等会导致政治冲突的增加”。这里涉及两个概念:不平等和政治冲突。什么是不平等?如何界定?如何衡量?什么是政治冲突?如何界定?如何衡量?要做这样的研究,首当其冲是要解决概念界定及衡量问题。北京大学袁方教授认为,在界定概念时要把“概念名词”“抽象定义”和“经验现象或事物”三者统一起来,请参见图14.3。概念直接表现为名词,比如社会主义就是一个名词。接着可以问:社会主义的抽象定义是什么?这个必须要界定清楚。最后还要问:经验世界中实际观察到的社会主义是什么?只有社会主义这一名词、社会主义的抽象定义、经验世界中观察到的社会主义三者相一致时,这个概念才是可以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概念。如果这三者不统一,实际上是没有办法做研究的。要么这个概念的边界是模糊的,是随时可以扩张与收缩的;要么名词、抽象定义、经验事实三者之间存在矛盾。当然,政客们可能喜欢玩这种游戏。但对学者来说,如果这三者不统一的话,就没有办法做研究了,因为你甚至无法说清在研究什么。所以,社会科学研究的首要准则是概念要有明确和清晰的界定。
14.7 比较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7 比较研究的主要方法社会科学研究经常借助比较研究方法来确定因果关系。实际上,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像药物疗效等通常也是借助分组对比实验的方法。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逻辑体系》中探讨过两种基本的比较方法:求同法和求异法。这仍然是目前确定因果关系的重要方法,当然每种方法都有其优劣。如图14.4左侧图所示,当研究结果X何以出现时,四个案例中均发现了变量A。尽管其他变量差异很大,但只要有X结果的地方都有A。这样,就可以有把握地说,A是引起X的原因。求同法寻求的是不同案例中的共性,通过共性来揭示因果关系。
14.9 “研究九问”与“洋八股”
- 关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彭玉生教授所著《“洋八股”与社会科学规范》一文论述得非常清楚。[插图]他关心的基本问题是:社会科学经验研究怎么做?社会科学学术论文怎么写?借鉴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八股文的说法,彭玉生教授用了一个“洋八股”的比喻。事实上,目前国际上主流的社会科学实证研究几乎都是按照“洋八股”的套路来做的。不符合这个套路的经验研究,论文要想在一流国际学术杂志刊发也是不可能的。那么,什么是“洋八股”呢?彭玉生教授认为,做一项社会科学研究,首先要从提出“问题”(一股)开始。比如,战争为什么发生?这是研究的起点。然后,要进行“文献分析”(二股)。为什么要做文献分析呢?上文已经分析过,只有通过文献分析才能把握此前的理论。做完文献分析,发现已有的研究还不够好,接下来研究者可以提出一个新的理论解释,即提出假说或假设(三股)。提出假说后,研究者不能像政治哲学家那样只做哲学思辨式的思考,而是要到经验世界里去寻找证据。经验证据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找事实,特别是找数据(四股),二是衡量事实或衡量数据(五股),三是使用有效的研究方法(六股)。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数据分析(七股),即系统地检验经验证据是否支持前面提出的理论假说。经过数据分析,可以明确证实还是证伪最初的理论假说。最后,通过上述研究过程得出结论(八股)。这一研究结论也是对已有文献的回应。“洋八股”也是国际主流社会科学规范的一种简明表述,参见图14.7。
后记
- 后记撰写一部政治学普及作品,在很多学者看来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一方面,一部普及作品远不如一部学术专著能提升作者的学术声誉;另一方面,一部高质量的普及作品同样需要作者付出巨大的时间与精力——要做到知识准确、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绝非易事。那么,为何还要撰写这部作品呢?这与作者的学术经历有关。我的第一个学位是经济学学士,因而习惯于经济学知识广泛普及的现象。比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搭便车、机会成本、公地悲剧、交易成本、委托代理、道德风险、囚徒困境等经济学概念时常出现在大众媒体的版面上。从企业家、公司管理者到新闻记者、政府官员,很多人已经习惯在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经济学概念,甚至在日常沟通中开始依赖这些概念。然而,当我开始学习和研究政治学以后,我发现政治学不仅不如经济学那样深入人心,而且还容易遭到公众的误解。复旦大学一位非常资深的政治学教授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说,他年轻时在政治学专业读书,甚至不得不经常告诉别人自己学的是国际政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如今,尽管二十多年过去了,这种情况并未得到根本的改观。在很多从未接触过这个学科的人看来,政治学不是等同于宫廷政治或做官的技艺,就是等同于意识形态宣教,最直观的就是不少公共政治课的刻板印象。当然,更直接的问题是,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并没有像经济学概念和理论一样广为人知。这意味着中国社会中政治学常识的相对匮乏。按照卡尔·波普尔的看法,一个社会发达与否取决于知识的有效积累和持续增长。通常,这里的知识容易仅仅被视为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知识,但其实社会科学知识也同样重要。经济增长和繁荣不仅需要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知识,而且需要关于制度、市场、企业和组织的有效知识。没有后者的有效积累,一个社会通常无法实现持久的增长与繁荣。同样,公共部门善治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个社会累积的关于国家、政体、制度、治理与公民权利有关的知识。这些知识通常是由政治学这一学科来提供的。如果说知识构成了一个社会发展的限度,那么政治学常识的匮乏无疑将构成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自从首次在复旦大学开设政治学基础课程以来,就注意授课讲义的整理,以期能逐步完成一部政治学普及作品。如今,这一任务总算完成了!这部作品能够完成得益于很多人的帮助与关怀。首先要感谢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林尚立、陈明明与陈周旺三位老师领衔的《政治学原理》课程的教学团队。正是他们的安排,为我提供了讲授政治学基础课程的机会。这门课程是复旦大学校级精品课程,既有统一的授课要求与标准,又做到了每个教师各具特色和自成一体。正是在讲授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逐步积累了写作本书的素材。从2013年春季学期到2015年春季学期,复旦大学各个社会科学专业有400余位学生修读我的课程,本书的出版亦有这些学生们的贡献。其次要感谢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强、朱天飚与张健三位老师领衔的“政治学概论”教学团队。我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连续两年担任该课程的助教,参与了三位老师设计课程和编定教学大纲的整个过程,同时兼任讨论课教师。我在此过程中的收获,要远远超过自己的付出。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我在社会科学方法与政治经济学两个方面受到了两位导师傅军教授和朱天飚教授的很大影响,本书第13讲“经济增长与国家治理的政治学”和第14讲“如何做政治科学研究?”的一些想法最初来自于跟他们的互动;我在政治哲学和思想史方面受到了李强教授的很大影响,本书第2讲“政治学:智者如何思考?”与第3讲“意识形态大论战”的一些想法最初来自于跟他的互动。再次要感谢两家有影响力的媒体《东方早报》与《南风窗》——特别是《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评论》主编张云坡先生、编辑吴英燕女士以及《南风窗》常务执行副主编赵义先生,他们的约稿和督促推动我撰写了不少通俗易懂的评论文章,其中的一些文章成为这部作品的一部分,包括:《岛屿的寓言:谁之统治?何种秩序?》,载于《东方早报》2013年9月24日;《蛋糕政治定律》,载于《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评论》2014年1月21日;《激励结构与国家治理》,载于《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评论》2013年1月8日;《被误解的民主》,载于《东方早报》2014年3月18日;《民主转型僵局》,载于《南风窗》2014年第7期。我过去撰写的《政治发展的社会维度》(宋磊、朱天飚主编:《发展与战略》第十四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构成了本书第8讲的底稿。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社会科学编辑部主任耿协峰博士对这部作品的重视,使得我的第二部学术作品能在母校出版社出版;他专业的编辑工作也保证了本书出版环节的高质量。还要感谢我的同事张骥博士在我写作本书过程中给予的勉励与支持。最后要感谢我的太太杨小静,她在从事文学创作之余承担了绝大部分家庭事务,使得我有更多的时间用于研究、教学和写作;包如伊同学则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欢乐。很多学者的体会是,研究愈是深入,愈是不敢发声和落笔。学术世界的博大精深和学术边疆的不断拓展,使得任何一部著作都可能招来批评。所以,我的希望仅仅是,读者们会说,有这样一部作品要好过没有这样一部作品。这就实现了对世界的微小改进。当然,这部作品可能还存在错误或瑕疵,文责自负。如果读者对本书有任何建议,请跟我联系,电子邮箱是:baogangsheng@hotmail.com。包刚升2015年8月于复旦大学文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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