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 ([美]奥利弗·威廉姆森 段毅才 王伟译) 》读书笔记

  1. 只要是复杂的组织,自然就有多种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对于形式多样、灵敏微妙而又不断演变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来说,就更是如此。我之强调交易成本,并不意味着把节省交易成本当作惟一目的;而只想说明,这一概念的重要性一直被忽略或低估了。有理由认为,人们已在努力纠正这种状况。为此,我首推交易成本而不论其他,无非是为了说明这一概念有助于深化我们的认识,并对这一概念独有的种种可证伪的含义作进一步的说明。
  2. 这一点正符合哈耶克的看法,即:“只要掌握了认识一个领域中某种抽象原则、并进而了解其相随属性的能力,即使是全然不同的因素,只要具有这些抽象的属性,也能运用同一思维方式。​”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 ([美]奥利弗·威廉姆森 段毅才 王伟译) (z-library.sk, 1lib.sk, z-lib.sk)》


 60个笔记


 译者序


  • 本书作者O.E.威廉姆森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32年生于美国,曾来中国进行学术交流。威廉姆森先生最先把新制度经济学定义为交易成本经济学,但他最著名的贡献是提出了“资产专用性”和“治理结构”的概念。他用资产专用性来解释交易成本的起源,再由交易成本而研究各类合同,从各类合同中发现相应的治理结构,由此考察各种经济制度,再从效率上对这些制度进行比较。
  • 在本书中,作者就是用这种思路,具体考察了资本主义的各种主要经济制度,包括市场组织和对市场的限制、工作组织、工会、现代公司(包括联合企业与跨国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垄断与反垄断和政府监管等等。他把每一种经济制度都还原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在合同签定之前是交易,合同签定之后是治理。因此全书以“合同”为研究对象。研究合同,目的是为了提高治理的效率和制度的效率,由制度的效率而至整个经济的效率。基于这种分析,作者得出两个论点。一是用简单的治理结构去解决复杂的交易问题会把事情搞乱;而用复杂的治理结构去解决简单的交易问题成本太高(本书第335页)。二是交易的属性不同,治理结构即组织成本与组织的权能也应不同;因此,不同的交易就需要不同的治理结构与之相匹配(第538页)。这些论点都有助于人们从客观规律的层次上把握问题。
  • 复杂的内容更逼近现实,给人的启发也就更具现实意义。比方说,企业中一个管文件的职员,可能不会引起老总的注意。但按照威廉姆森的说法,企业中的办文制度,那是高度专业化的工作,那位职员的人力资产是高度专业化的资产(第337页)。又比如,企业中的职工作为雇员是芸芸众生,但凭心而论,他们的风险比老板还大(第359页),他们比股东考虑的要更为
  • 长远(第415页)。特别是作者说,无论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都同样存在一个如何寻找次优方案的问题,也都要受到是否讲真话的考验(第544页)。这话是很值得琢磨的。
  • 对我国企业来说,“办社会”(即办医院、学校,甚至公安局、火葬厂)的问题是个大包袱。但这并不是我国特色,国外一些油田、煤矿也遇到这个问题。怎样处理为好呢?关心者可以看看本书第55-60页在讲到“企业生活区”时所谈的几种思路。企业总是希望进行扩张的,但扩张到哪一点最为适当呢?作者提出的“效率边界”的概念(第136页一138页以及第五章),相信会对人们有所启发。现在我国很多大的行业、企业都在搞改制和资产重组,那就必须搞清所有权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为此不妨读读第301--334页。公司治理问题也是个热门话题,股东、经营者、董事会以及债权人的关系如何处理,第十七章有专门介绍。至于特许经营权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发了两张经营移动通讯的牌照,不管将来是否再发,这些牌照都有一个怎么发,怎么监管的问题,作者在第十三章对此专门作了分析,并点评了美国特许经营权竞标的一个实例。另外一些问题,如经济学著作一般不屑一顾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作者也分别作了点到为止的介绍(参见第223页和第500页)。至于如何解决这些复杂问题,威廉姆森先生也没有灵丹妙药,但如果读者能从资产专用性、交易成本、治理结构等角度去考虑,应该是有新收获的。最后,作者提醒读者,要同时考虑节约生产成本,节约交易成本,实行强激励机制,并且要在这三者之间进行权衡(第542页)。
  • 译者初读此书,朦胧感到作者实际上是在研究人(第二章的题目就是“合同人”),研究人的行为(包括投机、激励、算计等等),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利益关系、名誉关系等等)。在改校样时再读,这种感受愈深。比如考察市场的治理(采购、订单、短期合同等),其实就是考察市场中交易双方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所论各种问题,无一不是为了揭示其中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无论它们是正当的,还是投机的,博弈的。再看作者提出的“资产专用性”这个概念,其实意味深长。如果可以把资产专用性看成生产力的一种特殊形式,把治理关系和由此形成的制度看成具体的生产关系,就可以说,作者实际是在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因此,可以把本书看成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威氏“偏微分”

 平装本序


  • 研究交易成本经济学固然惮精竭虑,但这项工作本身则令人兴趣盎然。因为任何问题,不论是直接提出的还是间接提出的,就像可以调查的签约问题那样,都能纳入交易成本的概念之中。用这种方法不仅能把很多令人神往的问题串在一起,而且根据验证,能证明很多互不相关且令人困惑的现象其实有着非常相似的结构。劳动市场、资本市场、中间产品市场、公司治理及监管以及家庭组织,这些现象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其实都不过是同一门交易成本经济学之研究对象的不同变种而已。由此,对那些迄今被认x为早有定论的问题,就产生了不同的(有时是相反的,有时是互补的)结论。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也随之扩展,与法学、社会学和政治学建立了千丝万缕且不断增多的联系。
  •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最适合于哪门课程呢?“理想的”课程应该是“组织经济学”一人们对它的兴趣与日俱增的一个专业(正如事实所证明的那样,这门课程已经出现在很多一流大学和学院的课程表上)。而对于“产业组织”​、​“比较经济体制”以及介于此二者之间的“微观经济理论”课程来说,本书可作为其基本教材的补充教材。​“组织理论”​、​“公司战略”​、​“市场营销”及“公司法”等课程也是如此。并且,交易成本经济学与政治制度研究和组织社会学之间日益增多的交流,表明本书对这些专业也有用处。
  • 本书所说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乃是再度引起人们关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交易成本经济学之产生,源于1930年代在法学、经济学与组织理论中的重要发现。但要使它成为一门学科,却像要实现任何一种好主意那样,既不能操之过急,也绝不会轻而易举。尽管其冗长的名称令人心生疑窦,但人们却频频利用交易成本来解释问题。正是1960年代把“市场失灵”归咎于交易成本的信念,才使这一分析思路绵延至今。各家学派的相继问世及其共性逐渐被认同,其操作方法也随之逐渐定形。最近十年的一系列努力则证明,交易成本经济学已经有了更为宽广的用武之地。
  • 这门学科的研究手段当然还是很初步的,还有待加工提炼。但交易成本理论毕竟已经被用来解释诸多的问题,因此其前景必将更为广阔。事实表明,很多问题都不过是这同一题目的变态而已。这一点正符合哈耶克的看法,即:“只要掌握了认识一个领域中某种抽象原则、并进而了解其相随属性的能力,即使是全然不同的因素,只要具有这些抽象的属性,也能运用同一思维方式。​”
  • 我们所说的这种方法认为:任何问题,无论是由签约问题而引起,还是可以看作签约的问题,都可以用交易成本的概念来检验。最近关于“机制设计”的理论也同样会引导人们去研究合同问题。但其间还是有一种真正的区别。机制设计理论把注意力集中在合同的事前(或激励组合)方面,并假定人们遇到纠纷就习惯地提交给法庭,而法庭也确实能有效地(即不费成本地)作出裁决。相反,交易成本经济学则认为,对各种合同关系,主要是靠私人秩序所形成的各种制度来治理,而不是通过“法律至上论”(legal centralism)来解决。尽管事前激励组合的重要性人所共知,但人们主要关心的还是合同对事后各种制度的规定。
  • 我最大的荣幸,是能把本书献给我师肯尼思·阿罗、艾尔弗雷德·钱德勒、罗纳德·科斯与赫伯特·西蒙。在大学,我有幸师从阿罗和西蒙,而受教于钱德勒和科斯则主要靠读其大作。他们每个人对我关于经济组织的理解都有深刻的影响。倘若撇开其中任何一位老师的影响,本书都将面目全非。但毋庸赘言,他们个人或全体都无须对本书的观点负责。

 绪论


  • 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所达到的理解,向法学、经济学和组织理论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深刻而持久的挑战。本研究致力于并试图把这三个方面统一起来。按照这一设想,本书所研究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将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 只要是复杂的组织,自然就有多种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对于形式多样、灵敏微妙而又不断演变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来说,就更是如此。我之强调交易成本,并不意味着把节省交易成本当作惟一目的;而只想说明,这一概念的重要性一直被忽略或低估了。有理由认为,人们已在努力纠正这种状况。为此,我首推交易成本而不论其他,无非是为了说明这一概念有助于深化我们的认识,并对这一概念独有的种种可证伪的含义作进一步的说明。

 10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 到珀西·布里奇曼对社会科学家的那个忠告:“要理解3人的行为,主要问题在于懂得他们在怎样思考一他们在打什么主意"(1955年,第450页)。奈特早就认识到研究“我们所了解的人的本性”这一问题的重要性(1965年,第270页),并且特别把与“败德风险”做斗争看作经济组织的一个特定条件(1965年,第260页)。②然而,奈特对人类行为的这种洞察并没有得到重视;相反,人们关注的却是如何从技术上把他提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二者与康芒斯的观点区分开来。造成这一局面的部分原因在于以下事实,即奈特是在讨论保险问题时提到败德风险的,而保险却是一个有着完善的技术定义的概念;这样人们就忽略了败德风险对经济组织的研究所具有的更大的用场。假如奈特不用那种专业词汇,而用“投机”这样一个在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中都更常见、也更引人瞩目的字眼,就有可能避免这种忽略。③
  • 判断合作系统是成功还是失败,要看其能否“有效地适应”以下条件:“一个组织能否存在下去,就看它面对各种变化不居的物理的、生物性的、社会物质性的要素和力量的环境,能否不断地进行内部调整,以保持各种复杂角色之间的某种均衡。进行这种调整固然应该考虑那些外部条件的性质;但我们最感兴趣的是,这一过程是如何完成的”(巴纳德,1938年,第6页)。合作能否成功,取决于社会与激励组合这两个因素。因为“(合作带来的)
  • 社会利益是有限的……,合作系统的效率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分配的过程”(1938年,第58页)。况且,要研究正式的组织,首先需要确定非正式组织所起的作用一-“正式组织的活力及存在条件取决于非正式组织的状况……;没有后者就谈不上前者”(巴纳德,1938年,第120页)。与正式组织所具有的条块分割的弊端相比,非正式组织的优点在于有利于人们进行交往,能加大组织的凝聚力,还具有保护个性完整和个人尊严的作用(1938年,第122页)。
  • 最后,巴纳德写了一段极有先见之明的话,其中明确指出了迈克尔·波兰尼后来(1962年)在个人知识问题上提出的思想:“众所周知,搞实际工作的人,必须有实践知识,而不能只夸夸其谈--这就是诀窍。也可称为行为知识。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办事。管理方法比任何事物更需要这一点。​”(1938年,第291页)
  • 二次大战以后,市场失灵的教训进一步告诫经济学家,要注意信息的重要性,注意这些信息在经济代理人之间是如何分配的,注意在准确传递信息时会遇到的那些困难。​”这里特别应该提到的是科斯对社会成本问题的研究(1960年);其中不仅用交易成本来说明市场失灵的原因,而且通过对各种经济制度的透彻比较,提出了经济组织的各种问题。这一理论的层层推进和不断精炼,在肯尼思·阿罗的研究中达到了顶峰。阿罗看到:“市场并不是绝对失灵;最好是放宽眼界看问题,那就是在一般情况下,交易成本的存在会阻碍还应该提到阿门·阿尔奇安对产权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现在人们不再抱住名义上的所有权作文章,而是去考察究竟是谁在实际控制着资源。经过这样一番反思,伯利和米恩斯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理论(阿尔奇安,1965年)。为避免经营者专权所采取的方法一一无论是借市场力量来净化公司的行为(米恩斯,1965年),还是重新调整企业内部组织以求有效地监督资源的配置(阿尔奇安,1969年),抑或其他方式--都是切实可行的。对非赢利性企业以及社会主义企业的研究,也很实用地包括在对产权问题的研究之中(富鲁伯顿与佩约维奇,1974年)。张五常对产权问题的研究(1969年,1983年)则解释了这种传统能持续保持活力的原因。又见路易斯·德阿莱斯(1981年)。
  • 学院主席并发表的致词中称,企业和市场只是组织经济行为的两种互相替代的手段。他指出,任何一个组织都有自己的边界,一旦越过这个边界,就只剩下以价格为媒介的交易了。但是他也看到,组织内部的经济活动往往与以价格为媒介的交易非常相似(1971年,第232页)。由此他提出了一个两者都适用的理论框架,用这个框架既能解释企业,也能解释市场。他进而认识到,组织内部的等级结构也是一个决策变量(1971年,第226--227页)。要评价组织内部的效率,就不能不考虑这个变量。从阿罗对待信息经济学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他认为信息的矛盾就在于,“信息的基本矛盾”的根源在于投机--“对买者而言,在他获得有关信息以前,他并不知道这些信息的价值;但当他事实上得到这些信息以后,他又没有付出任何成本”(阿罗,1971年,第152页)。⑧最后,阿罗坚持认为,经济⑧但是对投机来说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在这些信息被揭示以前,买者只能寄希望于卖者按实际价值要价;二是卖者只能寄希望于买者会按已经揭示的信息出足买价。如果双方都不信赖对方,就出现了阿罗所说的那种交换的困难。组织的问题只能放在更大的背景中来考虑,有了这种背景,就不妨明确认为交易双方都会诚实行事(1974年)。由此可知,同样是签订合同,但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其效率却会大不一样;其中原因就在于信任程度不同(阿罗,1969年,第62页)。
  • 迈克尔·波兰尼对个人知识问题的研究说明,要给企业的性质下个惟一的技术性定义,简直无异于画饼充饥:“试图对已形成的产业组织方法进行科学的分析,已经处处导致了同样的结果。即使是研究现代产业,最基本的困难仍然是无法给出知识的定义。我曾亲自观察过匈牙利的例子,他们引进了新式吹灯泡的机器,但整整一年仍未能生产出一只没有瑕疵的灯泡;而同样的机器在德国却在成功地运转”(波兰尼,1962 年,第52页)。
  • 第七、八两章研究的是签订非标准合同会对履约产生怎样的影响。签订非标准合同一-即客户和地区限制、搭配销售、集体订购及与此有关的种种限制一一直是大多数公共政策的难点。因为这类政策仰承新古典学派的观点,认为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市场来说,交易都是按照某种自然(主要是技术)秩序的要求进行的。因此,改变这种自然秩序的任何企图都有反对竞争之嫌。交易成本理论则揭示出这种思维定势过于简单化了:因为有很多合同虽然算不得很标准,或者签约双方互相并不熟悉,但都能合法地实现节省交易成本的目的。事实上,交易双方往往会努力设计出能够提高交换效率的合同。由此形成的双方关系有点类似于商业上的互相抵押。第九章研究的是工作组织。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一章也是对近来激进经济学对工作组织问题的指摘给出的一个说法。激进经济学认为等级制度只认权力,却不能保证一个组织实现其经济目的(马格林,1974年;斯通,1974年)。这种观点之所以有市场,主要是由于以下先入为主的成见;新古典经济学只讲生产函数而不知其他,对等级制更是三缄其口;只是假定等级制之存在--确乎无处不在一可用其他原因,主要是权力因素来解释。但是如果我们用交易成本的概念来理解,就会看到,等级制也能为提高组织的效率服务,还能对改善工作组织的状况提供各种预测。
  • 但是,仅仅从微观角度去认识组织有哪些具体作用是不够的;所需要的是对组织的市场形式、等级制形式以及准市场形式等一一加以确定,并使这些形式分别与其经济成效挂钩,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但由于对建立经济组织的主要目的还缺乏一致的认识(或者说存在着各种误解),使这项研究因此受阻而进展不大。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势必要专写一章经济思想史。但无论史学上最终如何解释这个问题,经济制度研究中出现了文艺复兴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尽管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在战后初期曾一度跌到谷底,但迟至1960年代初,人们以事后诸葛之卓见,对16制度问题重新产生了研究兴趣,并再次确认了这些制度对经济所起的重要作用。​”自1970年代初开始,这一理论又增添了有关具体经营的内容。​”这条新的研究思路具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不再把企业看作一个生产函数,而代之以(或拓展为)企业是一种治理结构的概念。到1975年,归入新制度经济学麾下的各种研究已呈波澜壮阔之势。此后十年更是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在发展。交易成本经济学只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交易成本经济学(以及更博大的新制度经济学)可以用来研究各类经济组织的问题,但本书研究的主要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特别是其企业、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签定合同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囊括下列所有内容:从互不相关的市场交换到集权式的等级组织,以及介于这二者之间的、不可胜数的混合形式或中间形式。本书对经济组织“与时俱进”这一特点--无论是在市场内、外还是在等级制内、外一-更是情有独钟。人们已经普遍接受了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的下述看法:市场有①早期的著作包括:罗纳德·科斯对社会成本的重新定义(1960年);阿门·阿尔奇安对产权问题的开创性研究(1961年);肯尼思·阿罗对经济信息财产这一棘手问题的研究;以及艾尔弗雷德·钱德勒对企业史的贡献。
  • 与研究经济组织的其他方法相比较而言,交易成本经济学有18 以下特点:(1)更注重微观分析;(2)在作出行为假定时更为慎重;(3)首次提出资产专用性对经济的重要意义并用以解释实际问题;(4)更加依靠对制度的比较分析;(5)把工商企业看作一种治理结构,而不是一个生产函数;(6)特别强调私下解决(而不是法庭裁决)的作用,重点是研究合同签订以后的制度问题。

 1.交易成本


  • 这个问题就其实质来说,与卡尔·卢埃林1931年论合同的著作所讲的并无大的不同;如果说有区别,也只是从那时起,人们就彻底地回避这个问题了。​”鉴于法律中心论有其局限性,合同签订后会发生的问题可以忽略不计。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局限性的干扰,法庭的裁决并不都能得到遵守,因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成本*也就在所难免了。因此,交易成本经济学坚定地认为,与签订合同有关的各种成本都应该受到同样的重视。签订合同后的事后成本有以下几种。(1)不适应成本,即当涉及到青木正彦所说的“合同变更曲线”(1983年)®即交易行为逐渐偏离了合作方向,造成交易双方互不适应的那种成本;(2)讨价还价成本,即如果交易双方想纠正事后不合作的现象,需要讨价还价所造成的成本;(3)建立及运转成本,即为了解决合同纠纷而建立治理结构(往往不是法庭)并保持其运转,也需要付出成本;(4)保证成本,即为了确保合同中各种承诺得以兑现所付出的那种成本。
  • 事后交易成本与迈克尔·詹森及威廉·麦克林所说的那种代理成本有关,但显然不是一回事。他们给代理成本所下的全面定义是:(1)委托人的监督性支出;(2)代理人的保证性支出(bondingexpenditures);(3)剩余的损失--这最后一项代价极其高昂。
  • 1.3在更大范围内研究交易成本问题本书集中研究的是如何节省交易成本的问题,但要搞清这个问题,就应该扩大研究的范围,把交易成本看作这一范围的一个组成部分来研究。这个范围所涉及到的各种有关因素-需要时我会提到这些因素一-如下:1.假定待出售商品或待提供服务的性质不变,只要把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放在一起考虑,就会遇到怎样节省成本的问题;由此必然需要对它们进行测度。2.从一般意义上说,生产或提供这些商品和服务的目的本身,就是一个决策变量,它能影响需求并影响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大小;因此在计算成本时,应该把这种目的也计算在内。
  • 3.交易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顾客的习惯及社会风俗等等--中进行的;因此,从一种文化背景下的交易转变到另--种文化背景的交易,必须考虑这种文化背景的作用。​”4.这种观点所依托的一般立论基础是竞争的效率:一是竞争方式本身或多或少要讲一些效率,二是通过竞争才能把资源转移到效率更高的部门。这种观点说起来振振有词,特别是从五年或十年后的长期结果上看,更显得在理。​”当研究进化选择过程的理论得到更充分的发展后,更是支持了这种从直觉出发得出的观23点。而交易成本理论也因此而遭到了以正统观点为基础的进化论[插图]经济学家的全面批驳(纳尔逊与温特,1982年,第356-370页),虽然在其他问题上,后者强有力地支持了交易成本理论(第34一38页)。5.不管私人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成本、社会收益之间存在哪些区别,如果要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还是应该把社会成本、社会收益放在第一位。

 2.合同示意图


  • 2.1 垄断式合同从图1-1可知,达成合约有各种方法,这些方法又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垄断式合同;另一类是效率式合同。这两类合同都涉及到同样使人感到困惑的问题:用更复杂的合同(包括经济组织这种非市场形式的合同)来取代古典形态的市场交换--即以同一价格把产品卖给所有的顾客,而不存在任何限制--究竟要达
  • 到什么目的?垄断式合同之所以背离古典模式,是为了形成垄断;至于效率式合同则相反,它背离古典模式是为了节约成本。从图中可以看出,签订垄断型合同共有四种方式,可以分为两25 组。第一组考察的是客户和地区限制、转手加价、排他性交易、纵向一体化以及类似的其他方式;第二组则考察上述措施对竞争对手会造成哪些影响。用“杠杆”理论来解释合同,以及用价格歧视来解释,为什么要签订非标准合同,这两种说法都只看到顾客这一个方面。理查德·波斯纳认为,杠杆理论与反垄断经济学理论中(较早的)的“哈佛学派”有关,而价格歧视则与该理论的“芝加哥学派”有关。所谓杠杆理论,是指初始垄断权力形成以后,借助签订非标准合同而扩大、充实这种权力。尽管大多数经济学家不相信杠杆理论,”但它却受到很多律师的欣赏,而且在法学观念®和法庭判决记录中到处可以看到它的影响。用价格歧视来解释非标准合同的理论认为,初始垄断权并不
  • 会变大。因此,价格歧视不过是使潜在的垄断权力得以实现,即变成实际垄断权力的一种手段而已。对非标准合同的这种解释,是由阿龙·狄莱克特与爱德华·利瓦伊在分析搭配销售(1956年)以及乔治·斯蒂格勒在研究要求搭配采购问题时(1963年)分别提出来的。搭配销售和要求搭配采购都是销售者为达到一定目的所采取的手段,他可以凭借这些手段,根据消费者的不同情况,为自己顺便要卖的产品规定不同的价值,由此把消费者剩余变成自己的金钱。
  • 至于另外两种垄断方式,是考察实践中人们是如何对利用非标准合同方式对付竞争对手的。采用这两种方式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现有大企业的实力,对已有的或可能建立的小企业形成优势,以直接扩大自己的垄断权力。主要由乔·贝恩(1956年)提出的进入障碍理论就长期以来固守这一论点。这一理论的早期观点受到了以芝加哥学派为主的严厉批评。他们指出,早期观点有两个主要问题。其一是太僵化;其二是,没有搞清楚要把这一理论讲透到26底需要明确哪些基本前提。近来出现的战略行为理论解决了进入障碍理论的很多问题。​”该理论直接使用投资与信息不对称这一命题,承认时期间属性(intertemporal attributes)的作用,并指出了名誉效应的各种特点。这样,就有可能把签订非标准合同作为手段,来“提高竞争对手的成本",因此这种手段也就极有可能令人感兴趣(萨洛普与谢夫曼,1983年)。
  • 本书第二章将充分论述以下问题:对经济组织进行研究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两个关键的行为假定,一是代理人对参与这种交换持何种认同态度;二是他们会在多大程度上追求个人利益。交易成本经济学之所以把代理人假定为只具有有限的理性,盖因其所作所为纯系“理性不足却故意为之”(西蒙,1961年,第xxiv页);并且,热衷于投机也是依靠狡计以谋取私利的前提条件。交易成本经济学进而断言,交易之所以称为交易,最关键的条件就在于资产具有专用性。只有在支撑交换的是双方各自投入的干系重大的专用资产的条件下,交换双方才能有效地进行互利的贸易。正是为了提高交易双方的相互适应能力,促进持久的合作,才使得对双方利益交叉问题所进行的协调工作成为经济价值的真正源泉。
  • 正如哈耶克所说的那样:“事物的各种属性自有其排列规律;一旦发现这种抽象的规律,那么,只要其他所有因素也都具有同样的属性,就可以按照同样的道理来加以把握"(1967年,第50页)。

 7.几点结论


  • 7.几点结论作为交易成本经济学之基础并为该理论进一步发展了的命题如下:(1)以交易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2)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为合同问题来看待,这对于了解是否能节约交易成本很有用处;(3)通过不同的途径,把各种(属性不同的)交易还原为各不相同的治理结构(即决定着合同关系是否完整的那种组织结构),就形成了交易成本经济(transaction cost cconomies)。与此相应,a.对选定的交易都涉及到哪些属性,并分别予以定义。b.不同治理结构需要不同的激励属性和适应属性,应分别交代清楚。(4)虽然交易成本经济学有时也使用边际分析方法,但其研究42的主要内容,还是对各种制度进行逐个比较,并作出评价。在这个由各种制度组成的链条中,一端是古典型市场合同,另一端是集权式的、等级式的组织;介
  • 于两端之间的则是企业与市场相混合的各种形式。(5)只要对经济组织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最终势必把以下三种概念综合起来:一是有限理性,二是投机思想,三是资产专用性的条件。
  • 因此,正是{满足}资产专用性这一概念所需要的那些条件,才把竞争型合同与治理型合同区分开来。当资产专用性程度很低时,以竞争式合同的效果为好。这是一个很具实用性的条件,与此相应,竞争模式也就获得了广阔的用途。但并非所有投资都能很方便地改变其用途。因此,超出竞争模式最适应的环境来运用这一模式,有时就会导致错误。由于市场竞争模式已经发展到非常精致的程度,因此,人们直到最近才开始认真考虑一个问题,即在签订涉及到那些投资难以改变用途的合同时,会遇到哪些难以克服的困难。这种认识之所以来得这么晚,主要原因在于,以前人们对这些资源以及专用资产在经济上的重要性一直估计不足。而新制度经济学在其研究进程中,则始终把运用经济组织理论来解释资产专用性问题作为自己最主要的任务。本书提出运用私下解决的方式来研究经济组织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特点是把合同看作一种治理方式。
  • 交易成本经济学承认理性是有限的,并认为应该重视{有限与46刻意}这两种含义。只要承认“刻意为之”这一条,就会同意应该厉行节约;而如果承认人的领悟能力有限,就会促使人们转而研究制度问题。如果承认理性是有限的,那么,再想签订面面俱到的合同,借组织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就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了(拉纳,1968年)。如果思想也算一种稀缺资源(西蒙,1968年).人们肯定就会动脑筋想办法,厉行节约。因此,只有承认理性是有限的,才会更深入地研究市场和非市场这两种组织形式。但是,既然人的能力有限,合同双方又如何组织起来,并利用有限的能力来追求最佳利益呢?再有一点:一日承认理性有其局限性,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原以为可以从经济上合理地加以解决的问题,其实不是很少,而是太多了。
  • 或许有人认为:所谓有限理性,意思是说信息是有成本的,只不过表达得比较晦涩而已。如果认可了这一点,那么,所有与有限理性有关的问题就都可以用收益最大化来解释了。
  • c.有机的理性前文所说的那种弱理性也就是程序理性或有机理性(Corgan-icrationality),是现代进化论方法(阿尔奇安,1950年;理查德·纳尔逊与西德尼·温特,1982年)以及奥地利经济学派(门格尔,1963 47年;哈耶克,1967 年;克兹纳,1973年)所主张的那种理性。不过,他们的侧重点不同。纳尔逊与温特考虑的主要是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的进化过程;奥地利学派考虑的则是具有最一般特点的过程-如货币制度、市场制度、产权制度及法律制度等等。正如路易斯·施奈德指出的那样,这些制度“是计划不出来的。这些制度的总体蓝图不是哪个人灵机一动就能想出来的。​[也确实]有这样一种形势:要得到某一具体结果,摸着石头过河……要比洞察一切并精心策划来得‘更有效’”(1963年,第16页)。在奥地利学派看来,虽然节省交易成本无疑是导致制度变革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也非常有用,但在目前,有机理性所研究的内容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内容却相差甚远。不过平心而论,这两种理论其实是互补的,一种理论的成果能促进另一种理论的发展(兰格洛依斯,1982年,第50页)。
  • 1.2 追求私利追求私利有程度深浅之分。程度最强烈的、也是交易成本经济学所注重的,就是投机问题。最弱的(实际上就是不去投机)乃是顺从;介于二者之间的是简单的自私自利。
  • a.投机
  • 我说的投机指的是损人利己;包括那种典型的损人利已,如撒谎、偷窃和欺骗,但往往还包括其他形式。在多数情况下,投机都是一种机敏的欺骗,既包括主动去骗人,也包括不得已去骗人,还有事前及事后骗人。在保险学中,事前投机被称为逆选择(adverse selection);事后投机则称为败德。保险商之所以采取逆选择,是因为他分不清什么值得去冒险,什么不值得去冒险(theunwillingness of poorrisks),因此不能一眼就看出在什么条件下他们会遇到真正的风险。一旦投保人出了问题,保险商既无力完全保赔,又不能采取适当措施以化解风险,由此就产生了事后处理的问题。以上这两种情况都被看作投机的内容。
  • 在经济交易中,“行为"不确定的根源就在于投机--如果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能充分坦诚相待,或者假定所有下级都能自以为非并且服从上级,这种不确定性也就不复存在了。如果堂而皇之或赤裸裸地追求一己的私利,就会落入新古典经济学所假定的那种动机问题的套路了。而这种假定就是前文所说的那种中等程度的追求自利。至于服从,那就几近于毫不利己了。
  • b.尽管与新古典人在市场上打交道的也是追求私利的他人,但这只是说,他们双方会维护自己本来的立场,进行平等的讨价还价。通过相互摸底,他们就可以充分地、一五一十地搞清对方的意图,摆明双方的条件,成交后也会按照上面所说的那些原则来履约。于是,双方就能按照他们法定的财产、资源、专利、技术窍门等等所赋予的权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其实双方从一开始就对这些内容了然于胸了。
  • c.服从服从,是社会工程学中的行为假定(乔治斯库-罗根,1971⑦即如彼得·戴蒙德所说的那样,在标准的经济模式中,“各人都会遵守固定的原则并各自行事。他们不会买自己买不起的东西,也不会挪用公款或抢劫银行”(1971年,第31~)。年,第248页)。阿道夫·洛给服从下的定义是:“不妨设想一个铁板一块的集体。在这个圈子里,工作人员按照统揽一切的中央计划办事,他们完全同意这种强加于人的宏观目标。在这样一种制度中,有关的经济过程几乎完全被抽掉,最后只剩下一些技术操作问题”(1965年,第142页)。也只有那种自利行为已化为虚无的服务人员才符合洛所说的那种情形。尽管在论述乌托邦的文章中一再出现这类话题,但是与“标准经济学的基本立场”相比,这种“刻板的秩序”其实更难实现(乔治斯库-罗根,1971年,第348 50页)。不过,如果这些条件能得到满足,或者即使非常近似,那么经济组织的问题也就可以大大简化了。计算机就有这种特点,即服从一切要求,却不需要在社会前提上花费任何成本。

 2.区分的标志


  • 从雇主的角度看……并不包括企业的全部收益:因为其中还有一部分要分给他的雇员。的确,在某些情况下,出于某些原因,几乎可以把企业的全部收益都看作一种准租金,也就是由当时市场商品状况所决定的一种收入;至于人们投入了多少物质成本及人工成本,却与此无关……因此,企业领导人了解本企业的人和事;有了这些知识,在某些情况下他可以把这些知识高价卖给竞争对手。但在其他情况下,他却无法为他所在的企业省下一个铜板;如果他因此辞职,企业此后的损失额有可能比付给他的薪水高出几倍,而他本人另谋职业时的薪水可能也不及原薪水的一半”(1948年,第626页)。马歇尔所说的这种雇员,对具体企业来说显然就属于专用人才。与这些人作交易,如果是分别签订合同,就太不适宜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由此预言:迟早将会出现那种保护特殊雇员的特殊合同。持相反观点的阿尔奇安”现在却承认:“老板和雇员的关系问题,甚至企业为什么会存在的问题,都只有靠资产专用性才能说明;否则就没有公认的道理来说明企业何以存在。​”购不同的交易具有不同的特殊属性,这一命题可以广泛地、系统地解释各种各样的组织问题;这一命题最初是在研究纵向一体化问题时提出的(威廉姆森,1971年)。这样,以固定资产投资即具有交易专用性的资产投资为依托,各种交易就产生了“锁定”效应;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就可以用统一的所有权(纵向一体化)代替独立法人之间的自主交易。因此,尽管从一开始就有大量有资格的竞争者角逐竞标,但如果“在最初合同{的竞争中},赢家是成本上占优势的一方;比方说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或者知识先进,包54括掌握了尚未公开的或不外传的技术、管理程序以及专门的劳动技能”;那么当合同到期时,竞争均势就会被打破--其结果是,如果要分头续签合同,人们事先就会敲定,在合同中要写上哪些(可资比较或另行补充的)限制条件(威廉姆森,1971年,第116页)。
  • 资产的专用性至少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专用地点、专用实物资产、专用人力资产以及特定用途的资产。投入的是哪一类资产,就会有哪一种组织形式。有关组织问题的专著提供了此类具体内容的最好分析--纵向一体化、非标准合同、雇佣就业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政府调控问题等等;这些内容将在此后各章分析

 3.根本性转变


  • 1.人们不是把纵向一体化看成一个签约问题,而是看作对价格理论或技术的一种应用。2.人们把劳动工会组织几乎完全看作一种搞垄断的组织,也就不大可能或根本就不可能把它看作削弱投机的有效治理手段。3.为了迁就用垄断来解释那些条件的说法,人们根本就不会想到,非标准形式的签约还能带来效率上的好处。4.在人们设想的解决这一问题的调整方案中,根本就不考虑、或者干脆排除因投机而导致的签约复杂性的问题。5.研究合同问题几乎完全依赖(今后将继续依赖)一个假设,即不同的人对风险或者说对投机导致的危险的厌恶程度各不相同。但即使是这样一种假设也要加以封杀。6.把企业看作一个生产函数,而不是一种治理结构。7.总之,治理过程和治理制度对研究经济组织的重要性都被低估了。

 2.有效的治理


  • 如前所述,刻画交易的主要尺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

 1.技术决定论


  • 2.1 治理成本与经济组织市场与内部组织之间的区别有以下几点:第一,市场比内部组织能更有效地产生强大的激励并限制官僚主义的无能;第二,有时,市场有通盘解决需求的长处,由此实现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第三,内部组织更易于建立不同的治理手段。关于市场与内部组织之间在激励、控制上的区别问题,将在第六章予以讨论,此处为便于分析,我只把它们作为既定的因素来看待。由此就可以考虑企业的决策问题了:对于一种特殊的产品或服务,究竟是自产合算还是外购更合算?假定这种产品是主机的一个部件,且所需供给量固定不变。​”再一个是假定规模经济及范围经济都可以忽略不计。这样,决定自产还是外购的关键因素就只剩下两个了:一是对生产成本的控制,二是做到及时适应(in-tertemporal adaptation)的难度。

 4.纵向一体化的方针


  • 4.纵向一体化的方针第一章提出的合同结构图(图1-2)区分了研究合同的两种主要方法:垄断方法与效率方法。在1970年代初期,发展得更充分、也更被人们看好的是垄断方法(科斯,1972年)。纵向一体化问题就属于其中之一;垄断式合同被认为与此有关。杠杆理论与进入障碍理论{在其中}具有特殊的分量。人们原来以为,纵向一体化就是允许一个领域的垄断权力去收购另一个99领域(即所谓杠杆假设),或者允许打破进入{另一领域}的那些限制(即进入障碍假设);而这些都值得称道。​”如果拿不出“实物上的或技术上{的理由}”(贝恩,1968年,第381页),则技术上节约成本就应该是实行纵向一体化的理由了。由此看来,{纵向一体化}的动力就在于反对竞争。由此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只要能感觉到生产过程受市场控制,即使只控制其中一个阶段”,那么只要纵向一体化与此一沾边,肯定就会受到公共政策的干预(斯蒂格勒,1955年,第183页)。斯蒂格勒还特别指出:如果一家企业的产量在全行业中至少占20%;当它收购一家购买它的产品或向它提供产品的企业时,只要后者的产出能力占{全行业}的5%以上,就可以认为它违反了反垄断
  • 法(斯蒂格勒,1955年,第183-184页)。

 第五章纵向一体化的若干例证169


  • 第五章纵向一体化的若干例证169b.共同的目标丰田公司从一开始就强调母公司、子公司及其分包商面对的是一种“共同的目标”​。这就鼓励各方把{合作}关系看作一种长期关系。因此,各方“求同存异”的前提条件就得以维持下去。c.双卖方政策{丰田公司}尽管名声远扬,但还是按交易成本的道理办事。它不仅进行战略性投资,而且对高度专用的资产也进行投资。丰田公司每年都要更新一次合同,但原来与之签订合同的企业却不能等合同一到期就自动续签合同,而是要经过招标竞争才能续签合同。而且,丰田公司坚持一种“双卖方政策”(two vendor poli-cy),就是至少要有两个以上的卖主才行。由此它就避免了那种过分依赖{一个卖主}的局面。丰田公司除了自己制造{部件},偶尔也购买一些,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d.治理丰田公司的很多分包商都几乎是把自已全年的产品卖给丰田公司。尤其重要的是其场地的专用性强化了他们对{丰田公司}的依赖。因此,尽管这些分包商的工厂、设备及大部分劳动力的专用程度还不高,但由于这些工厂紧邻丰田公司的总装厂,就使它们与其他制造商疏远了。​”因此,这些供应商就有一个被盘剥的风险。第七章将会展开说明,交易双方会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设计各丰田公司所在的是丰田市,该市靠近但不属于名古屋市。种防范措施,抵御投机行为。其中一种防范措施就是形成一种机制,能更准确、更可靠地维护自己的商誉(reputation effects),并使利益各方分享各自的经验。集体组织就具有、而且确实往往能发挥这种功能。令人感兴趣的是,丰田公司及其分包商显然了解这一点,并组建了若干个供应商协会。不论其初衷如何,目前这些协会的作用之一就是维护了自己的商誉。"122 e.关系可能会变紧张丰田公司在战后年代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1962年,其汽车产量为
  • 100万辆;到1974年,累计生产了2000万辆;1983年的累计产量达到4 000万辆。丰田公司的供应商也由此得益而繁荣兴盛起来。然而,随着世界汽车市场的增长速度放慢,美国等国要求日本开放其国内市场的压力增大,最近{丰田公司内部}也开始出现了一些限制。尽管还没有产生严重的利益分歧,但原来那种共同利益的理念却不再那么坚定了。比如,丰田公司没有和它的各个供应商组织商量,就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签订了合资协议,准备利用通用公司设在加利福尼亚州弗蒙特市的、当时已经停产的工厂来生产汽车(它只是在该协议公布前几个小时,才通知了最大的几家供应商组织)。虽然这些供应商也认识到有必要根据形势变化作出调整,但还是感到有几分不安。而丰田公司最近也表示了一种共法会(Kyohokai)是其中最大的一个供应商组织,由224家生产汽车部件的企业组成。最初是1962年组织起来的制法会(Seihokai)和营法会(Eihokai),前者包括制造模具、标尺、夹具等等的23家企业,后者包括制造生产设备的37家企业。1963年这两家协会合并。这些协会的重要作用在于互相沟通、协调生产计划。供应商之间形成这种有组织的联系,也保证了这些厂家能迅速、准确地分享各自的经验。担心,担心其供应商为了保持发展速度,把一些含有丰田公司的技术和其他权益的企业卖给丰田公司的竞争对手。关系一旦紧张,其强度就受到了考验。看来,尽管丰田公司及其供应商还是承认继续合作是有利的,而且那著名的“看板制度”(Kanban system)也不像要受到危害,但丰田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再像过去那么单纯了。6.2 一般意义上的分包合同虽然日本人大量地依赖分包合同,但他们在决定是自己制造还是外购时,也要遵守美国和西方国家所遵守的同样的原则;只不过略有区别而已。但日本在文化上、制度上对投机现象把关比较严,因此生意上的矛盾要比美国少得多。a.交易谈判 123日本著名的合同法专家北川善太郎(Zentaro Kitagawa)是这样来解释日本人在谈判时的做法的:“日本企业家更注重的是{先}搞好个人之间的关
  • 系,而不是起草一份具体的合同;一切决策都由集体做出,不是个人说了算;谈判期间一般是不请律师的”(1980年,第1-24页)。据说,他们更需要强烈的使命感,要亲眼看到合同履行完成,也要满足对方的需要。b.诉讼我在和日本企业的营销专家,特别是那些在国外干过的营销专家们讨论时,曾一再提到这种观点。但日本企业的很多负责生产的人员却认为,他们的合同原则及实践是日本特有的。日本人远不像美国人那样爱打官司。就像弗兰克·吉布尼看到的那样,“日本一年(1980年)的民事诉讼案件大概是50万件--约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半。按人均计算,日本人打官司的比率只及美国人的1/20”(1982年,第106页)。日本人强调和谐、不喜欢动辄上法庭的那种习惯有助于解释这种情况。吉布尼坚信,日本人信奉“和为贵”,不喜对抗;而且“讨论、磋商的过程本身往往要比能否得出准确的结论还重要”(1982年,第108页)。因此,尽管日本各法庭都信誓旦旦要主持公正,但它们比美国法庭更愿意“化干戈为玉帛"(吉布尼,1982年,第109页)。日本有意把律师的数量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这种做法更进一步维持了这种不爱打官司的传统。问题在于,美国的企业能否改善、或者说是否愿意改善其以往签约的状况?这个问题将在第七章讨论。这里只要提一下{这个事实}就足够了:{人们}对盛行一时的敌视法律的做法已经越来越感到不满(鲍克,1983年;吉尔森,1984年)。人们还认为,如今政府对企业间复杂的签约问题的政策是更有同情心了,而仅仅在十年前还不是这样。

 a.“进门费”


  • a.“进门费”利用“进门费”来反对交换,能产生取消担保物赎回权(fore-closure)的结果。​“加拿大研究”(第53一54页)提出,这种费用是贸易的前提条件,或至少是以有利的价格销售产品的前提条件;具体如下(着重号系原作者所加):要想被这个行业接纳,先要交一笔与投资有关的费用;要知道这是一笔什么样的费用,可以看看下面引述的高尔夫公司(Gulf)的例证:“我们确信,如果想入伙的人先交了一笔押金(ante),石油业者即使不大情愿,通常也会让他下场去赌一把的;这笔押金就是用来炼油、分配并销售其产品的那种资本”(高尔夫公司文件,第71248号,日期不详)。从要求支付“进门费”的观念中,从该行业制定的“游戏”规则中,同样可看出引文之重要意义。只要看一下各家公司做生意时,明码标价提出要交“进门费”,就能明白这个行业所说的“进门费”和“游戏”规则是什么意思了。这些案例表明,当时所使用的这些规则一也就是高尔夫公司提到的那些规则。对于那些不交“进门费”的公司,即在炼油能力和分
  • 上投资不足的公司,将不予供货,或者按供货协议将处以罚款[着重号系原作者所加]​。

 4.几点结论


  • 2.交易成本的问题回忆一下第二章的合同结构图,其中区分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两个分支,即:一是治理学派,其着眼点在于进行一连串的适应性决策;二是计量学派,注重由信息拥挤、碰撞所引起的问题。

 506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 506资本主义经济制度都不确定的情况下,单靠一个特许权竞标的方法,就想把事情办好,这种想法是值得打一个问号的。特许权主管部门之所以会采取宽容的立场,只不过是因为它是在合法地实行垄断;而要同心协力进364行控制,就要求该主管部门转变立场,实行监管。而把“监管控制”与“经济的自然力量”这两极说成非此即彼的对立,也是一种曲解。因为这种说法混淆了{问题的实质},把实际上要靠相当复杂的管理手段的支持才能形成的市场决断,当作了“自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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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26-06-30 22:22  中华第一大可爱  阅读(5)  评论(0)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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