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Douglass C. North)》读书笔记

  1. 那么,为什么英国在近代史上的经济绩效表现会如此突出?在最后一章第14章中,诺思(North.1990a,pp.138-139)再次强调指出,这主要是因为自13世纪初英国《大宪章》的签署到光荣革命(GloriousRevolution)时期的英国政治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对英国的经济发展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诺思具体解释道,光荣革命的结果是“……议会的崇高地位、中央(议会的)控制财政事务、限制皇权、司法独立(至少脱离王室而独立)以及普通法法庭的崇高地位,均相应地建立起来了。这一系列变革的一个主要成果,是增强了产权的保障”(North,1990a,p.139)。结果,“产权保障以及公共与私人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带来了英国后来快速的经济发展,还成就了其政治上的霸主地位,并最终使英国雄霸世界”(North,1990a,p.139)。
  2. 心智与文化遗产和个人经验之间的相互作用型塑了学习”,从而,照诺思看来,基因、文化遗产和个人经验,便构成了人类学习的“三个来源”​。
  3. 另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在以专业化相互依存为特征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世界里,个人福利依赖于以个人专业化为特征的复杂结构,从而交换跨越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在一个纯粹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世界里,物品、服务或代理人的表现由多种有价值的属性组成。交换经年累月地发生,并且不存在重复交易。在衡量成本高且没有可能的实施方式的财富最大化语境中,欺诈和背信(reneging)所带来的收益将大于合作行为的收益。显然,我这里所说的,是一种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极端形式。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不论是现在还是过去(那时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确乎也有了某种程度的发展),环境似乎并非都如此严峻,而交易双方在这些情况下也能设法信守合约。交换人质以及排斥背信的商人的做法,就是激励双方信守合约的两个例子。此外,建立在信息成本基础上的声誉,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在长距离和非人际关系化交换中实施合约的机制。血族关系纽带,各种形式的忠诚,以及在敌意的环境中由共同的信念而团结在一起的少数族群--所有这些,都提供了这样的框架:在其中,信守合约是值得的。此外还必须提到的是,在某些时间或场合,对正直、诚实等的意识形态上的信奉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尽管如此,由于缺乏有效的第三方实施而导致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困境,正是许多事关发展的问题的关键。
  4. 在产权激励缺失的情况下,市场规模是决定创新增长率和技术变迁的唯一的、最重要的因素(Sokoloff,1988)。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Douglass C. N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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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对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C.North----译“道格拉斯·C.诺斯”)以及他的制度变迁理论,国内经济学界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界的许多人目前应该说都比较熟悉了。这主要是因为,诺思的几本主要著作-包括这本《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以前都有过数种中译本,以至于诺思本人的一些理论洞见,业已成了许多高校的经济学教师、经济学专业的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们耳熟能详的现代经济学常识了。另外,除诺思本人的文著大都有了中译文本之外,自1995年以来,诺思教授也曾多次来过中国,并曾在北大、复旦、清华等高等学校做 过讲演,宣讲他的制度变迁理论的一些主要观点;国内一些经济学人(包括我自己,见韦森,1999a,1999b,2001;Li,2003)也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对诺思的理论做了一些介绍和评论。随着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ism)前些年在中国经济学界大行其道,尤其是在诺思与罗伯特·福格尔(RobertW.Fogel)于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之后,诺思的一些理论发现比较快地在国内经济学界得到传播,因而诺思本人也已经成为在中国经济学界引用率最高的当代经济学家之一。

◆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是诺思教授本人最主要的理论著作之一,该书于1990年由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这部著作既是诺思本人最重要的理论著作,亦业已成为当代制度经济学理论中的一部经典文献。美国前政治学会会长和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政治学系系主任多年的温加斯特(BarryW.Weingast)教授曾对这部著作予以甚高的评价,说它“引起了主导20世纪90年代的理解制度的一场革命”[参见载于《理解经济变迁过程》封底的温加斯特对诺思这部著作(North,2005)的评介语]。诺思教授的这部英文著作,在1994年差不多同时出版了

◆ 为了让读者对诺思教授的制度变迁理论有一个大致的理解,我谨在此对这部著作的逻辑架构及其重要的理论发现做一些概要性的介绍和评述,并在第3部分对诺思本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新的理论贡献做一些粗略的评介。

◆ 正如这部学术专著的题目《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所表示的,本书的内容也分为三个部分:第1篇探讨了制度研究的方法基础,并随之解释了制度的基本概念;第2篇阐述了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第3篇则着重分析制度对经济绩效(economic performance-一译“经济实绩”、“经济表现”或“经济成就”)的影响。 在第1篇第1章一开始,诺思(North,1990a,p.1)就开宗明义地道出了他对制度(institutions)概念的基本理解:“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一点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诺思接着指出:“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决定了人类历史中的社会演化方式,因而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在这部著作中的其他地方以及在这部著作之前和之后的文著中,诺思(North,1993,p.62)也曾一再指出,按照他自己的理解,“institutions”基本上由三个基 本部分构成:“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行为规范、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事准则)以及它们的实施特征(enforcement characteristics)。”有了对人类社会的制度现象的这样一个基本认识,在这部著作中,诺思首先讨论了制度分析方法论基础中的三个基石性问题,即人类合作、制度分析中的行为假定,以及人类交换中的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s)问题。在对新古典经济学中人的最基本的行为假设--即在一个无制度存在的(institution-free)假设环境中做理性选择--进行一些讨论后,诺思(North,1990a,p.20)主张:“我们必须深入分析人类行为的两个具体方面:(1)动机;(2)对环境的辨识(deciphering)。”照诺思看来,人类行为要远比蕴涵在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内部的个人效用的“理性最大化”来得复杂。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不仅有财富最大化行为,还有利他主义(altruism)和自我约束的行为,而这些不同动机会极大地改变人们实际选择的社会结果。诺思还认为,人们是通过某些先存的心智构念( preexisting mental constructs)来处理信息和辨识环境的,因而这些先存的心智构念对制度的形成、维系和变迁,都有着重要影响。诺思深刻地指出,由于在人类的社会互动过程中每个人所拥有的有关他人行为的信息均是不完全的,因而每个人在社会选择中处理、组织以及利用信息时均存在着一定的心智能力上的局限,而"人的这种心智能力与辨识环境时的不确定性结合在一起,便演化出了旨在简化处理过程的规则和程序,由此而形成的制度框架则通过结构化(structuring)人们的互动,限制了行为人的选择集合”(North,1990a,p.25)。结果,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长河中便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制度,并产生了人类社会变迁中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和锁入(lock-in)效应等等。 在谈到交易费用范式在制度研究中的意义时,诺思认为,由于人们在市场交换和社会交往中的信息不完全,因而人类总是存在于各种各样的“institutional matrix”之中,或者换句话说-人类不是生活在一个"制度缺失”的世界之中,那么,按照科斯(RonaldCoase)的交易费用( transaction costs)理论,制度问题就极其重要了。根据这一点,在第4 章一开头,诺思(North,1990a,p.27)就明确指出:“我的制度理论是建立在一个有关人类行为的理论与一个交易费用的理论相结合的基础之上的。当我们将这二者结合在一起时,我们就能理解诸种制度何以会存在,以及它们在社会运行中发挥了何种作用。”

◆ 在对自己的制度变迁理论研究进路的基本方法论基础--即人类行为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一-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解说之后,诺思在这部书第1篇的第5-7章三章中分别探析了他所认为的人类种种“insti-tutions”的三个基本构成部分,即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以及二者的实施特征。值得注意的是,诺思在这部书中是先从“非正式约束”来开始他所理解的制度构成的理论剖析的。为什么研究制度问题要从分析非正式约束开始呢?对此,诺思(North,1990a,p.36)在第5章中给出了他自己的理由:即使在像当代西方国家这样法治比较健全的发达经济体中,正式规则也只是型塑人们社会选择之约束的很小一部分(尽管非常重要),而人们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换中的非正式约束则普遍存在。诺思还认为,在人类社会诸种文化传统中所逐渐形成的一些非正式约束,包括人们的行事准则(codes of conduct)、行为规范(norms of behavior)以及惯例(conventions)等等,无论是在长期,还是在短期,都会在社会演化中对行为人的选择集合产生重要影响。加之,由于从文化中衍生出来的非正式约束往往并不会对正式规则的变化作出即时反应,因而这些非正式约束嵌套在(nested in)其中的文化则会在“制度的渐进演化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而成为了路径依赖的根源”(North,1990a.p.

◆ 45)。 在对人类社会交往中的一些非正式约束做了较详尽的探讨和文献回顾之后,诺思在第6章接着探讨了正式约束及其在经济运行绩效中的作用。按照诺思(North,1990a,p.47)的理解,“正式规则包括政治(和司法)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这些不同层次的规则--从宪法到成文法、普通法,到具体的内部章程,再到个人契约一界定了约束,从一般性规则直到特别的界定”。诺思还认为,一般而言,政治规则决定 经济规则,换句话说,产权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契约一般是由政治决策过程所界定并实施的。当然,诺思也认为,经济利益结构也会对政治结构产生影响,因而他提出,“规则来源于自利”,从而“规则的设计通常将服从成本(compliance costs)考虑在内”(North,1990a,p.48)。根据这一思路,诺思提出了一个正式规则的理性设计思路:规则制定者就像一个有歧视性偏见的垄断者(discriminating monopolist)那样行事,他为不同的选民群体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与正义,并设计和保护产权;而作为回报,统治者将获得税收收入。诺思还指出,人们通常认为,政体从只有单个、绝对的统治者到民主政府的演化,会提高政治效率。持这一思路的人相信,民主政府能使民众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政治决策的过程当中,从而剥夺了统治者任意敛财的权力,并且建立起了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来作为契约实施的第三方,其结果确实是提高了政治效率。但是,诺思也认识到,尽管正式的政治规则与正式的经济规则一样均是为促进交换而被设计出来的,但却不能把政治体系中的民主等同于经济体系中的竞争性市场。另外,选民的理性无知(rational ignorance)和政治市场上的高额交易费用,“似乎更容易产生那些无法引致经济成长的产权,而随之产生的组织则可能根本没有创造出一些更具生产性的经济规则的动力”(North,1990a,pp.51-52)。根据上述认识,诺思(North,1990a,p.53)得出了以下重要结论:”尽管明确的规则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检验在不同条件下经济体绩效的实证数据的基本来源,然而这些规则与绩效之间事实上并不存在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

◆ 在对非正式约束和正式规则进行了一些探讨之后,诺思在第7章专门探讨了契约的实施问题。在第7章一开始,诺思(North,1990a.p.54,ft.1)就特别指出,他的研究思路与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的交易费用研究进路是有着重大区别的。这主要是因为,尽管威廉姆森也假定实施是不完美的(否则机会主义的选择就不值得),但在他的研究中却并未将其处理为一个明确的变量。诺思认为,像威廉姆森这样对“实施”问题的处理方法,根本不能帮助人们理解人类社会历史中的 演化问题--因为在历史演化中,制度变迁、契约以及经济绩效等等一些关键性的问题,都取决于在多大程度上契约能够低成本地得以实施。既然在制度构成的三个主要部分中实施问题是如此重要,那么如何才能恰当地把握实施问题并给予令人信服的解释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诺思特别介绍了在20世纪80年代博弈论制度分析中的一些当时的研究成果,并提出,在参与社会博弈各方的信息不完全且在非重复博弈的情况下,"那些能使人们在非人际关系化交换(impersonal ex-change)条件下从贸易中获取收益的复杂契约,必须伴随着某种形式的第三方实施”(North,1990a,p.57)。在看到这一点后,诺思也同时认识到,尽管政治组织作为第三方且在其动用强制力量来监管与实施契约方面的确存在着巨大的规模经济效应,不过这里却又暗藏着经济发展的一个根本性的两难困境:“如果说我们不能没有国家(state),那么同样,有国家也未必是件什么好事”.诺思认为,这里面的要害问题在于,“如何才能让国家像一个不偏不倚的第三方那样来行事”(North,1990a,p.58)。很显然,这一论辩理路的一个逻辑结论自然是(尽管诺思没有言明),没有现代宪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政制,又如何能确保国家一或政府的政治企业家-来公正无偏地做各种确保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经济效率的种种契约实施第三方的“enforcer”?按照政治学的基本原理,只有有了良序的现代宪政民主政制,一个社会的法律体系和司法程序才会正常工作。正是因为这一点,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制度与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制度在确保经济运行的绩效方面存在着根本的差别。正如诺思所见,正是有了宪政形式的保障和支撑,在一些发达国家存在着有效率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系统(包括完善的各类法律以及各种各样的法律界人士--如律师、仲裁人和调解人等),从而人们一般会相信影响人们之间经济与社会纠纷处理结果的是法律依据,而非私下的贿金。与此相反,在第三世界的一些经济体中,法律的实施则是不确定的。这不仅是因为法律条文本身所存在的疑义(一种衡量成本),还主要是因为由于缺乏法治和宪政民主政制, 法律界人士的行为也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据此,诺思(North,1990a,p.63)在第8章提出,人们在市场交易中种种权利保障方面的不确定性,“乃是区分现今高收入国家相对有效率的市场与过去乃至当今第三世界经济体之间差别的关键因素”。到这里,诺思的理论探索实际上就触及了制度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的一个无法回避的根本性问题了:如何才能促进并保障不断出现的且极其复杂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成长?诺思(North.1990a,pp.59-60)指出,正如美国宪政之父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Papers)中所写道的和一位当代宪法学者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所认为的那样,只有像17世纪之后的英国那样逐渐演化生成或构建起来的某种合宜的宪政形式(constitutional forms),才能有效防止政治权力被政府粗暴地滥用,才能随之建立起有效的法制和司法体系,从而确保存在大量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复杂契约的 实施。

◆ 在从人类行为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相结合的分析视角对制度的复杂构成进行一些理论探讨之后,诺思接着在第2篇中用三章的篇幅专门探讨了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在第9章,诺思是先从讨论经济组织与种种制度约束之间的关系来开始探讨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内在机理的。诺思教授之所以这样做,似乎有他自己独特的“匠心”在其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诺思对组织(organization)与制度(institutions)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一直是:“组织及其企业家(entre-preneurs)……是制度变迁的主角(agent).他们型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North,1990a,p.73);“制度是社会博弈的规则,是人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如果说制度是社会博弈的规则,那组织就是社会博弈的玩者”(诺思,1995,第2页)。由于把组织以及组织中的企业家视作制度变迁的主角,诺思在第9章中,深入分析了企业家、组织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诺思还认为,是组织及其企业家通过学习和有目的的活动,“型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North,1990a.p. 73)。在其后的分析中,诺思(North,1990a,p.78)还分析了经济组织的最大化行为型塑制度变迁方向的三个具体途径:(1)派生出了投资于各种知识的需求;(2)有组织的经济活动、知识存量与制度框架之间的持续互动;以及(3)作为组织的最大化行为的副产品,非正式约束也会有渐进性的改变。 在对制度变迁的主角及其型塑制度变迁方向的可能途径进行了一番探讨之后,诺思又接着在第10章中对制度变迁的内容和路径做了一些解释。诺思(North,1990a,p.83)首先指出,制度变迁“通常由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规范和实施的复杂结构的边际调整所组成”。之所以如此,诺思认为,这是因为正式规则与非正式约束之间常常存在着复杂的互动,且二者与它们的实施方式一起,型塑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指引着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尘世活动,也是制度的稳定性和持存的根源。诺思还指出,“(政治的或经济的)企业家会运用他们的才能或默会知识( tacit knowledge)来搜寻获利的机会、估计成功的概率、用组织的资源来冒险以获取潜在收益”(North,1990a,p.87)。诺思(North,1990a,p.87)发现,“非正式约束的主要作用是修改、补充或扩展正式规则。

◆ 因此,正式规则或其实施的变迁将导致一个非均衡状态的出现,因为构成稳定选择理论的基础的,是一个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约束以及各种实施在内的综合因素”。可能正是基于对制度构成之间的复杂关系和内在关联互动的这种认识,诺思(North,1987,p.422)在1987年发表的一篇《制度、交易费用与经济增长》的重要文章中,曾具体解释说:"理解制度以及制度变迁之困境(dilemma)的关键,就在于人们能认识到,他们生活在其中的那些构成行事准则和规则的东西是在长时期中逐渐演化而成的( will only gradually evolve over a lifetime)。制度分析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研究博弈规则,而是研究个人对这些规则的反应。尽管这些规则可以即时改变(may change overnight),但个人对规则变化的反应却是一个极其复杂和缓慢的适应过程。

◆ 规则的变化要求规范、惯例和非正式准则的演进。” 尽管在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以及二者的实施方式之间存在复杂的内在互动,从而制度本身就常常秉有一种内在的稳定性,但是,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制度本身确实是在不断地演化变迁着。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人类社会的种种制度不断变化呢?

◆ 在第10章,诺思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了他的一个独到的看法:“相对价格的根本性变化乃是制度变迁的最重要来源”(North,1990a,p.84)。为什么会如此?诺思认为,相对价格的变化,不仅能改变“个人在人类互动中的激励”,而且能改变人们的口味(tastes)和偏好,从而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和一些“先存的心智构念”(preexisting mentalconstructs) ( North,1990a,pp.84-85),并最终引致制度的变迁。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相对价格的变化才会最终导致制度变迁呢?诺思认为,只有一种相对价格的变化能使交换的一方或双方(不论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感知到通过改变协定(agreement)或契约(contract)能使一方甚至双方的处境得到改善时,人们才有重新定约、签约的动力,然而,由于“契约是嵌套于规则的科层结构之中的,如果不能重构一套更高层面的规则(或违反一些行为规范),再协商或许就无法进行。在此情况下,有希望改进自身谈判地位的一方就极有可能投入资源去重构更高层面的规则”(North,1990a,p.86)。这样一来,改变现存的制度安排就必不可免了。另外,诺思还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除了战争、革命、政府这些“非连续”的制度变革外,重大的制度变迁往往是通过无数次具体且微小的非正式约束的变化累积而成的,“这些微小变化在整体上构成了根本性的制度变迁”(North,1990a,p.89)。

◆ 在对制度变迁的主角、动力及来源进行一定的探讨和解说之后,诺思在第11章专门探讨了制度变迁的路径。诺思自己解释道,他之所以关注制度变迁的路径问题,是想回答两个根本性的问题:"首先,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什么决定了社会、政治或经济的演化的不同模式?其次,我们该如何解释那些持续绩差的经济体的长期存在?”(North.1990a,p.92)根据保罗·戴维(PaulDavid,1985)的著名文章《克利俄”与键盘的经济学》(Clioand the Economics of QWERTY)和布莱恩·阿瑟(W.Brian Arthur,1988)的研究,诺思认为,“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 )可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解释变量,这即是说,一些微小的历史事件可能导致某些制度产生并沿着某种路径长期沿存下去。但是,诺思也认识到,尽管决定社会与经济演化之关键的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都常常会呈现出“路径依赖”的特征,但是,无论是阿瑟的技术变迁中的路径依赖故事,还是戴维的键盘经济学,在被运用到制度变迁理论的 研究中时,均有其局限,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二人均没有注意到型塑了制度变迁的路径的两种力量,即“报酬递增,以及以明显的交易费用为其特征的不完全市场”(North,1990a,p.95)。诺思还具体解释道,在报酬递增的情况下,制度是重要的,它将型塑经济的长期演化路径。然而,尽管存在着报酬递增,但只要市场是竞争性的,甚至只要市场交易大致接近于零交易费用模型,那么,经济增长的长期路径就是有效率的。然而,如果市场是不完全的,信息回馈又是断断续续的,并且在交易费用十分显著的情况下,被不完美信息回馈与意识形态所修改了的行为人的主观模型就将型塑制度变迁的路径。这样一来,不仅不同的路径会出现,低绩效的制度安排也会长期驻存,而且行为人由历史过程得来的感知也将反过来型塑他们的选择。诺思(North,1990a,p.96)不无感慨地说:“在一个制度报酬递增的动态世界里,行为人的不完美的或笨拙的努力所反映出来的是:以现有的心智构念(mentalconstructs)一-观念、理论和意识形态--来辨识复杂的环境是多么的困难。​”通过将制度渐进性变迁的路径依赖特征与持续成长或持续衰退经济模式的长期驻存结合到一起来分析,诺思(North,1990a,p.99)得出了如下洞识:“发展路径一旦被设定在一个特定的进程(course)上,网络外部性( network externalities)、组织的学习过

◆ 程,以及得自于历史的主观模型,就将强化这一进程。​” 在第1篇和第2篇的各章对制度、制度的构成以及制度变迁过程进行了较详尽的理论探讨之后,诺思在第3篇的各章中一方面对前两篇的理论分析不断进行总结和复述,另一方面则尝试用经济史中的史实材料来验证他的理论发现。在第12章一开始,诺思就总结道,前两篇的研究表明,​“制度在社会中具有更为基础性的作用,它们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North,1990a,p.107)。在对他的制度及制度变迁的理论阐释做了一些总结性的评论之后,诺思转而对欧洲近代经济史上两个鲜明的国家实例进行了对比分析。诺思发现,在欧洲近代历史上,一个成功的例子是英国。在英国,相对价格的变化曾引发了政治与经济体系的演进,导致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和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从而解决了财政危机,并于19世纪在工业革命和西方世界近代兴起中成了“领头羊”​。另一个相反的例子则是西班牙。尽管西班牙的初始条件比英国更为优越,但是,其内部相对价格的变化所带来的却是无法解决的财政危机、破产、资产充公以及无保障的财产制度,最后所导致的历史结果是,西班牙经济在长达三个多世纪中相对停滞了。是什么因素导致这两个国家在近代走上了截然不同的路径?这一问题非常值得从制度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史的理论角度进行反思。接着,诺思还列举了在美洲近现代史上的两个截然不同的例子:处在北美大陆的美国的经济社会演变历史是以联邦政制、政治制衡(checksand balances)以及作为经济运行的一个基础性结构的私有产权制度为其特征的,这些基础性制度结构鼓励人们建立资本市场,并促进了经济成长所必需的长期契约行为。反观拉丁美洲一些国家的近现代经济史,人们会发现,这些国家一直保持着从西班牙和葡萄牙那里所继承来的集权与官僚传统,结果导致其经济表现一直并不令人满意,用诺思的的话说,​“这套制度和组织既不能产生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也不能维护政治与公民自由”(North,2005,p.144)。结果,在南北美洲的近现代历史上,不同的制度安排也演化出来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发展路径,并在经济表现和绩效方面也产生了巨大的反差。为什么在人类近现代历史上出现了这么鲜明的两条社会演化路径?其原因到底何在?诺思(North,1990a,p.117)发现,“在前者(指英国和后来的美国一笔者注),一种促进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制度框架演化生成了,而非人际关系化交换是政治稳定以及获取现代技术的潜在经济收益所必需的。在后者(指西班牙和拉美国家-笔者注),人情关系依然是许多政治与经济交换的关键。产生这种人情关系的制度框架在演化中既不能带来政治的稳定,也不能使现代技术

◆ 的潜力得到持续的发挥"。在谈到非人际关系化交换在现代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时,诺思(North,2005,p.112)还在后来的著作中一再强调:“英国的制度遗产为非人际关系化交换制度的生成(the development)创造了一个有利环境,而非人际关系化交换制度是美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基础。​”

◆ 根据对近代历史上的这些经济绩效迥异斐然的国家实例的对比分析,诺思在第13章中再一次强调他这本书的一个核心观点,​“制度是理解政治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相互关系对经济成长(或停滞、衰退)之影响的关键”(North.1990a,p.118)。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观点,诺思还在第13章较为详细地考察并分析了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法律、契约制度与市场贸易发展之间的关系,从早期的部落之间的交换、北非的集市贸易(Suq)、威尼斯的地中海贸易(Venetian Mediterra-nean)、位于欧洲中心地带的香槟集市(Champagne fairs)®,到欧洲中世纪的远程贸易,再到现代资本市场、金融和公司制度,以及其他复杂的非人际关系化的交换(interchange)形式的出现,等等。在这一章中,诺思还分析了欧洲近代市场的发展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互动关系。通过对欧洲历史的分析研究,诺思(North,1990a,p.122)发现,“有些经济体演化出了能促进第三方实施的发展的政治结构,还催生了象征着现代西方世界的复杂的制度结构。但即使是在西欧,也并不是所有的经济体都以同样的方式演化。有一些国家--如西班牙-就走入了死胡同,这是其政治一经济政策造成破产或抑制生产性制度创新的结果”​。诺思最后认为,正是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效应,使欧洲各国在截然不同的初始条件的背景之下.经济绩效表现迥异,并使英国与西班牙走上了不同的历史演化道路。那么,为什么英国在近代史上的经济绩效表现会如此突出?在最后一章第14章中,诺思(North.1990a,pp.138-139)再次强调指出,这主要是因为自13世纪初英国《大宪章》的签署到光荣革命(GloriousRevolution)时期的英国政治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对英国的经济发展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诺思具体解释道,光荣革命的结果是“……议会的崇高地位、中央(议会的)控制财政事务、限制皇权、司法独立(至少脱离王室而独立)以及普通法法庭的崇高地位,均相应地建立起来了。这一系列变革的一个主要成果,是增强了产权的保障”(North,1990a,p.139)。结果,“产权保障以及公共与私人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带来了英国后来快速的经济发展,还成就了其政治上的霸主地位,并最终使英国雄霸世界”(North,1990a,p.139)。在后来出版的《理解

◆ 经济变迁过程》一书中,诺思(North,2005,p.85)又进一步从理论上总结道:“良序运作的市场需要政府,但并不是任何政府都能做到这一点。必须存在一些限制政府攫掠市场的制度。因而,要解决这类发展问题,就需要设计一些政治制度,从而为良序运作的经济所必需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奠定基础,同时亦能限制政府及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和权威。​”

◆ 这样,通过对人类社会的制度概念、制度构成以及制度变迁过程的思路清晰、逻辑严密、结构完美,且既有理论论证也有翔实史实材料印证的多视角、大范围的分析,诺思在这本不厚(只有十几万字)的“小册子”中,向人们展示了一个完整的制度分析及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自这部著作1990年出版到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但即使在今天,当我们再研读这部著作时,仍然感到诺思的一些理论发现的前沿性和前瞻性,仍然会从文本的解读中不时发现诺思的一些真知灼见在那里,且直到今天仍然发人深思。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这部著作不仅已经是一部公认的研究制度和制度变迁问题的经济学经典名著,而且是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学者研究人类社会历史演变过程所不能忽视的理论文献。从这种意义上,我们说诺思教授的这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是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理论研究的一部集大成之作。

◆ 当然,我们今天也必须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制度现象及其生成机制、内在构成、演变路径、影响因素实在太复杂,以致到目前对人类社会制度的变迁机理、动力和原因,我们仍然有许多并不十分清楚的地方。正如诺思(North,1990a,p.140)在这部著作的最后一段话中所言:“对于制度的严谨研究,我们才刚刚开始。​”就此而言,诺思教授的制度变迁理论的分析框架,尽管已经是非常精密细微且气势恢弘了,但是,与哈耶克的“自发一扩展秩序理论”一样,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也均是这些伟大的思想家基于自己的知识禀赋、理论进路以及语言文化背景所讲述的各自的不同“故事”,所述说的他们个人的理解。因而,对任何思想家所讲出的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故事和理论解释---包括像哈耶克和诺思这样的思想巨人的制度理解和制度变迁理论,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地学习,细心地思考,并虚心地接纳其言之成理的部分,另一方面也同样有必要抱着一个开放的心态去怀疑、去反思,甚至去争辩、去批评、去做进一步的探索。我想,这也是诺思教授自己的主张和意思。譬如,在这部著作最后一章的开头,诺思(North,1990a,p.131)教授就明确地说:“将制度分析清楚而直接地融入到经济史以及一般历史的书写(以及因而改变的阅读)之中,会产生些什么样的不同呢?书写历史,就是将随时光流转的人类状况的某些方面构

◆ 建成一个连贯的故事。这种构建只存在于人类的心智(human mind)之中。我们不重建过去,我们只是构建一个关于过去的故事。然而,一部好的历史,其故事就必须能给出一个一致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并且还应能紧守已有的

◆ 前面我们对诺思教授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的主要观点做了简要的评述。从诺思的思想演变发展过程来看,这部著作从整体上来说是20世纪90年代前他自己对制度和制度变迁问题进行理论研究的一个阶段性总结。作为一个视野宽广、思维活跃且为探索人类社会制度变迁机理数十年锲而不舍的理论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甚至在他于1993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之后,诺思并没有满足于自己理论探索的已有成就和理论发现,而是不断阅读并吸纳与制度和制度变迁问题研究相关领域的最新文献,探讨新的问题,并不断加深他本人对人类社会制度变迁机理的理解,进一步改进和精细化了他的制度变迁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诺思及其一些合作者在社会制度的经济分析和制度变迁理论研究方面,又大致做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贡献: (1)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诺思致力于研究人类历史上交易费用水平变动的一般趋势和演变机理,在一篇题为《历史上的交易费用》的文章中,诺思(North,1997b,pp.149-152)提出,在历史上,有三个关键因素导致了交易费用的降低,它们分别是:那些使“非人际关系化交换”(impersonal exchange--这个词在一些地方可以理解为“非熟人间的交换”)得以可能和可行的市场制度的出现,政府保护和实施产权的信念的确立,以及现代科技革命所带来的收益的增加。照诺思看来,从12世纪到14世纪,在欧洲历史上的商业革命曾引致了贸易的兴起和经济的增长,而导致这一商业扩张的最关键的要素就在于在欧洲社会内部自发衍生出了一系列法律和贸易制度,从而使得一些非人际 关系化交换能大范围、跨地区且历时地得以进行。跨地区和跨族国(nations)的信用市场、保险市场、期货交易合约以及规约贸易和交换的商人法,城市法和海商法的通行和实施等等,这些都构成了西欧近代商业革命的制度特征。然而,依诺思(North,1990b,pp.126-128)个人所见,从人际关系化交换向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社会转型,也给人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带来许多根本性的问题。交换的非人际关系化,熟人关系的超越和断裂,不仅意味着在欧洲中世纪普遍存在且互相分隔的封建领主庄园经济中的一些本地交往和熟人关系网络的断裂,也意味着有共同意识形态的共同体的逐渐分化和解体,这自然伴随着在欧洲中世纪所普遍存在的一个个“布罗代尔钟罩”(Braudel Bell Jar)"下人们所共同遵循的一些世俗惯例和共同信仰的瓦解。随之,交易费用和交易的不确定性也大大提高了。为了降低不断上升的交易费用,新的商贸和生产组织的创建与一些新的交易制度的形成和演变,就变成了近代西方世界社会变迁的一个动态过程。结果,在西欧社会内部经历了大约500年左右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形式的演化,才有可能在西方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母体上型构而成我们今天所观察到的分工世界(North,1990b.p.127)。 (2)随着分工的增加和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不断扩展,交易费用也增加了,其主要原因是,交换各方所拥有的信息是有代价的和非对称的,结果,诺思发现,从企业层面上来看,转型成本(transformationcosts)随着时代的进步而降低了,但交易费用却增加了(North &. Wal-lis,1994)。因而,按照科斯(Coase,1937,1960)的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内在关系的理论,在给定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们创生或选择某种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导致一些市场制度安排的出现和改变。这一点已经成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常识。然而,照诺思看来,问题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诺思和瓦理斯(North 8. Wallis,1994,p.610)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技术不是给定的,而是在不断变化着,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假使人们同时需要选择技术和 制度时,结果又将会如何?沿着这一思路,诺思和瓦理斯发现,在交易费用与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之间的互动关联上,还有一块未开发的研究领域,而且迄今为止,大部分新制度经济学家都还未认识到这一点,并实际上假定制度变迁与技术变迁二者是相互独立的。沿着这一研究思路,诺思和瓦理斯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一个在经济史分析中把交易费用、制度变迁与技术变迁整合在一起的新的理论框架。

◆ 为了弄清制度变迁与技术变迁的内在关系,诺思和瓦理斯(North8.Wallis,1994,p.617)提出了四种交易或转型“增进”(augmenting)或“消弱”(attenuating)的制度变迁或技术变迁:交易增进(或削弱)的制度变迁是指那种能提高(或降低-下同)交易投入效率的制度变迁;交易增进的技术变迁是指那些能提高交易投入效率的技术变迁。依此类推,转型(生产)增进的技术变迁(a transformation augmenting techni-cal change)是指那种能提高转型投入(生产要素)生产率的技术变迁:而转型(生产)增进的制度变迁是指那种能提高转型投入(生产要素)生产率的制度变迁。基于上述区分,诺思和瓦理斯(North 8. Wallis,1994,p.618)发现,在交易与转型过程中,中间物品在理解历史上的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相互关联中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例如,拿电话来说,诺思和瓦理斯认为,电话在通信工业之外的企业作为中间物品的大量购买和广泛使用,就曾大大地降低了交易费用。很显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特网技术和网络通讯在全世界范围的普及,将会极大地降低一些行业或厂商的交易费用。同样,在一个工业内部的制度变迁也会通过中间物品传导给其他工业。诺思和瓦理斯曾举例说,投资银行的出现,可能会通过使其他行业的人们使用其金融服务来引致金融行业之外一些行业内部的组织、制度甚至技术变迁。 根据他们对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之间相互作用以及交易费用和转型费用(或言“生产成本”)之间相互关系的考察,诺思和瓦理斯提出,要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来解开在交易费用、制度变迁以及技术变迁与历史上经济增长之间的复杂关系的纽结。他们认为,在他们的分析框架中, 关键在于,制度安排之所以存在并不仅仅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理性经济人希望在各方面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技术创新能使我们较容易地降低交易费用,正如它能导致降低转型费用一样。同样,制度变迁也会降低交易费用,或降低转型费用”(North &.Wallis,1994,p.622)。诺思和瓦理斯的这一洞识,既是对科斯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一个新的诠释,也显然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推进,对理论界继续深入探讨人类近现代历史乃至当代历史上的经济社会变迁过程,以及对未来制度分析和制度变迁问题的理论研究,显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沿着诺思和瓦理斯的这一思路进一步进行理论探索,也许会拓展出一片非常有理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研究空间或研究领域。

◆ (3)基于对欧洲、北美近现代历史上动态社会变迁过程的历史考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诺思与他的一些合作者一起,展开了从历史博弈的视角对欧洲历史上近代市场秩序及其制度规则的自发型构过程的理论分析和模型建构。据诺思和他的一些合作者自己所言,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旨在弄清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在没有国家强制力量参与或干预的情况下,一些确保近现代市场运行的制度规则和制度安排最初是如何自发型构而成的?在1995年发表的《西方的吊诡》(TheParadox of the West)一文中,以及在他与米尔格罗姆(Robert Mil-grom)和温加斯特(Barry W.Weingast)1990年合作撰写的文章中,诺思等人对中世纪后期荷兰以及英格兰最初商业制度的型构进行了历史的考察,并在理论上对这些处于他所说的“第二次经济革命”国家的产权结构型构和演进的历史过程进行了博弈论模型一尤其是“历史博弈”--的分析。照诺思和他的合作者(North,1995a;Milgrom,North8.Weingast,1990)看来,在中世纪晚期的荷兰,由一些私人法官(pri-vate judges)来强制实施的支配商业交易的一些商法和法规(legalcodes),最先是在商人们的生意交往即市场博弈中自发型构出来,然后在欧洲近代早期的市场发育中不断演进而逐渐完善的。譬如,在荷兰近代市场秩序的最初型构过程中,合约的实施机制最早是以“基尔特商 人的行会秩序”(fraternal orders of guild merchants)之中商人们的内在行为准则形式出现的。在这些基尔特商人行会中,一旦发现有人有欺诈、违约和失信行为,人们就会把他排挤出行会的商业圈子,从而使他无法再在圈内做生意。诺思(North,1995a,p.15)曾对他们的这种历史博弈分析做过这样的归纳:“这些行为准则逐渐演变成商法,并逐渐遍及欧洲的贸易地区。它们也逐渐地与普通法和罗马法融合起来,最后由国家来强制实施。”根据上述历史博弈分析,诺思进一步指出,辨识出西欧一些国家的法律制度的自发形成和演进过程以及经济制度的结构是政治,体制演进之结果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正是在这一政治体制与经济制度之间互动发展的社会历史演进过程中,法律框架及其实施机制也相应生成了。"

◆ (4)基于对欧洲历史上商人交往秩序的自发生成过程以及对正式制度规则--如法律制度--历史演进过程的上述理解,在一些晚近文著中,诺思进一步梳理并探讨了在经济增长和政治体制演进之间的相互作用。诺思(North,1995b)发现,经济增长和政治自由在欧洲近代社会的动态发展中是一个互补的过程:从一方面来看,经济增长为支撑更为复杂社会(或用哈耶克术语“人之合作的扩展秩序”)的运行提供了资源;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政治自由和公民权益的充分发展,经济增长也不可能长期持续。根据这一推论,诺思(North,1995b)指出,在作为经济增长源泉的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社会中,会自发孕育民主政治和个人自由。 在西欧近现代历史上,在经济增长和政治自由的发展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互利共生的相依关系(用英文讲,即某种“symbiotic relations”)。正如诺思所见,欧洲最早发轫现代经济增长的两个先驱国家荷兰和英国,同时也是代议制政府和公民自由的先驱。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欧洲近代经济社会发展中落后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同一时期也没能发展出公民的政治自由和民主政制。照诺思(North,1994c)看来,其原因在于,西班牙和葡萄牙均因某种独特的历史发展路径而衍生出一 个中央集权的官僚结构,而这种官僚结构同时对这两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有着超强的控制。相反,先是荷兰,接踵英国,这两个国家在市场经济的自发成长中逐渐衍生出一些经济和贸易制度,这些经济和贸易制度又孕育了分权的政体并反过来导致了有效率的市场的不断演进。基于这一历史观察,诺思(North,1995a.p.7)认为,作为经济增长必要条件的被明晰界定且能被有效实施的产权结构,只有在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利能得到确保的情况下,其本身才能得以良序工作。反之,王室或政府公权力对公民财产的任意没收将始终是个威胁。这也充分说明在经济增长和公民的政治自由之间存在着某种深层的内在关联,且至少近代欧洲历史上荷兰和英国社会的历史演变的例子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而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近代经济社会发展史则给出了一些反例。

◆ 对于人类近现代社会中宪政民主政制与长期经济增长的关系,诺思在后来出版的《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一书中又做了更加深入的探讨。基于西方政治学传统中对政府本质的一般认识,即政府实际上是一个“kleptocracy”(即“利用权力盗窃国家资源的统治者”,见North,2005,p.67),诺思认为,必须制定宪法性典章来有效约束政府、政府官员的行为以及他们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诺思(North,2005,pp.107-108)指出,宪政民主政制在四个方面可以确保一个市场经济的良序运作(well-functioning):“第一个命题意味着……对政治官员行为的限制。政治秩序的关键就在于对政治官员的可信限制。公民权力及其所隐含的对政府的限制,必须对政治官员来说是能自我实施的,即违背这些限制就会危及一个政治领导人未来的政治生命”;“第二,成功的宪法可以通过赋予公民权利以及对政府决策施加一些其他限制来部分减少政治舞弊( stacks of politics)。第三,产权和个人权利必须得以很好地界定,以致这些权利被侵犯时,公民们能清楚地知道。第四,国家必须提供尊重这些权利的可信承诺,以保护人们不受公共官员的机会主义以及剥夺行为所侵害”。

◆ (5)尽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诺思本人及他的一些合作者一起 对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与政治体制的变迁过程之间的关系做过一些考察,但是,在最近撰写的一篇题为《解释有记载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框架》的长文中,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North,Wallis 8. Weingast,2007)还是明确地指出,到目前为止,无论是经济学,还是政治学,均还不能完全解释人类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因为,当今世界的格局是:“发达社会总是具有发达的经济和发达的政体(polities)。”诺思等认为,这一事实表明,经济和政治的关联必定构成了整个社会发展过程的深层基础。因此,要解开近现代历史上这一仍然充满诸多困惑的历史之谜,必须构建出一个把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理论分析整合在一起的分析框架。为此,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最近创造了两个新术语:"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limited access social orders)和"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open access social orders)。“他们还认为,理解现代社会发展的关键在于弄清从“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向“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的转型,因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只有少数国家完成了这一社会转型(见Nor-rh. Wallis 8. Weingast,2007.p.72)。 在这篇长文一开始,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North,Wallis 8.Weingast,2007.p.3)就提出:“对经济史中最根本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追问:为何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取得了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为什么在过去300多年中大多数国家均无法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与之相关联的一些深层问题是:为什么在20世纪只在少数国家中产生了一些制度安排来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不能衍生出繁荣的市场、竞争性的和稳定的政治,以及一些能促进深层人力资本积累的文化?这一历史过程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诺思他们认为,这其中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未能成功地完成从“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向“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的转变。”在这篇新近的长文中,诺思及其合作者还对他们所认为的“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以及”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的各自特征及其运作机理分别做了一些描述和分析。他们的研究发现,在“有限进 入的社会秩序”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自然国”(natural states)"中,政治与经济紧密地绞缠在一起(intimately intertwined),国家设定有限的进入而创造经济租,而这些租金又被社会的精英阶层(elites)用来支撑现存政治制度(regime)和维系社会秩序。因而,在这种只有“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的“自然国”中,政治体制对经济体制而言不是外生的,因为在经济中政府是一个首要的和最重要的参与者;同样,经济体制对政治体制来说也不是外生的,因为正是“经济租的存在建构了政治关系”(North, Wallis &. Weingast,2007,p.14)。正因为这样,“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的特征是不断创生出有限地进入一些有特殊价值的权利和活动的特权,而这些特权又为国家内部的一些政治和军事精英及其集团所维系和享有,从而“产权的发生和法律制度亦为精英的权利所界定”(North,Wallis &. Weingast,2007,p.32)。这样的社会安排,必然导致在这种“自然国”中“国家控制贸易”(同上,p.33)。由于在这种“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中,“一个自然国的维系并不依赖于非精英阶层(non-elites)的支持,他们并不能有效威胁国家和特权阶层”的统治,反过来他们也“无法信任国家所作出的保护他们权利的承诺”。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North,Wallis &. Weingast,2007,p.15)的研究还发现,尽管这种自然国“能提供一种长时段的社会稳定,并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某种环境条件,但是总存在蕴生社会动乱的可能性”,从而“暴动和内战经常是一种可能的结果”。

◆ 在这篇长文中,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还提出了一个特别深刻的观点:尽管在具有“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的“自然国”中可以像“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一样有法律,甚至有“法治”(the rule of law),但是,这些法律和“法治”只对一些精英来说才有实际意义。正如德·索托(deSoto,2000)在《资本的秘密》一书中所发现的那样,在当今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中,亦即在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这里所说的“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中,普通民众实际上是享受不到一些法律、制度和特权组织(如豪华俱乐部)的好处的,因为,同样的法律和制度“在有限进入的社会秩 序中与在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中的运作是不同的”(North, Wallis &.Weingast,2007,p.27)。诺思等人的研究发现,正是这一区别,使得经济学家们在对制度的经济绩效影响方面的经验研究中陷入了极大的困惑,为什么同样的法律和制度在不同国家和社会中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为什么有些法律和市场制度在一些国家和社会中作用良好而在另一些国家和社会中就不怎么工作?为什么形式上相同或相类似的制度在不同社会体制中的经济绩效不同?很显然,照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看来,这主要还是在于社会秩序是“有限进入的”,还是“开放进入的”。对此,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North,Wallis &. Wein-gast,2007,p.46)曾明确地说:“答案在于开放进入和竞争:所有这些机制在开放和竞争存在的条件下在运作上会有差异。自然国限制进入和排斥竞争者。这使一些组织的形成变得非常困难,以致使那些能协调民众反对政府的组织极大地受限。”相反,在一个“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中,“政治竞争实际上要求众多大的、复杂的和良好组织的利益群体的存在,以至于不论在任何政治制度存在的条件下,他们均能有效地相互竞争”(North,Wallis &. Weingast,2007.p.38)。由此,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North,Wallis &. Weingast,2007.p.39)得出了如下一个尤其重要的结论:“只有在经济竞争存在且复杂的经济组织出现的前提条件下,可持续的竞争民主才有可能。”

◆ (6)如果说世界各国要达致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均要求从一种“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转型为一种“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那么,世界上的许多国家一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以及所谓的“转型国家”--如何才能完成这种从“自然国”向“宪政国”的转型?对此,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North,Wallis 8.Weingast,2007)在那篇新近的《解释有记载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框架》-文中并没有给予更多的且令人信服的解释,"倒是在2005年出版的《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一书中,诺思提出了许多发人深思的观点和思路。 从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基本分析理路上来看,要弄清从一种社会 秩序向另一种社会秩序的过渡或转型,关键还是在于理解制度变迁机制的动力源在哪里。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在诺思晚年的思想发展过程中发生了一个较明显的渐进性转变,那就是他越来越重视人们的信念(beliefs)、认知(cosnition)、心智构念(mentalconstructs)和意向性(in-tentionality)在人类社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譬如,在《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一书的"前言”中,诺思(North,2005,pp.viii-ix)就明确指出:“人类演化变迁的关键在于参与者的意向性(theintentionality…of theplayers)……人类演化是由参与者的感知(perceptions)所支配的;选择一一决策一是在对旨在追求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的目标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感知中作出的。因而,经济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为行为人对自身行动结果的感知所型塑的刻意过程(adeliberateprocess)。"在其后的分析中,诺思(North,2005.p.3)又一再指出:”理解经济变迁过程的关键在于促动制度变迁的参与者的意向性以及他们对问题的理解";”人们所持的信念决定了他们的选择,而这些选择反过来又构造(structure)了人类处境(humanlandscape)的变化”(North,2005,p.23)。由此,诺思认为,“信念是构建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之基础的关键”(North.2005,p.83)。”基于上述认识,诺思(North,2005,p.36)相信:“对个人信念如何与社会背景(socialcontext)内在关联的深入探析,将展示出用来直接解释经济变迁的一整套文化与社会制度的关联机制。”为什么会是如此?诺思(North,p.49)具体解释道,这是因为,”在信念体系和制度框架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信念体系体现了人类处境的内在表诠(internalrepresentation),"制度则是人类施加在所处环境之上以达致合意结果的结构。因而,信念体系是内在表诠,制度则是这种内在表诠的外在显现(manifestation)”。

◆ 如果说制度的维系和变迁均取决于人们的信念或人们的意向性,尤其是取决于如当代著名语言哲学家塞尔(JohnR.Searle)所见的那种“集体意向性”(collective intentionality,见Searle,1983,1995),那么,人们的信念又是如何形成的?作为"制度事实”(institutional facts---塞尔的《社会实在的建构》一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的人们的"集体意向性”又是如何达致--或言生成--的?照诺思看来,这部分取决于人们的心智构念(mental constructs)。"那么进一步的问题是,人们的一些先存的心智构念(preexisting mental constructs)又是从何而来?诺思(North,2005,pp.61-62)对此解释道:“个人所形成的用来解释周围世界的心智构念部分是从他们的文化遗产中产生的,部分是从他们所而临和必须解决的*局部的"(local)日常问题中所产生,还有一部分是*非局部的'(non-local)学习的结果。​”照诺思看来,除上述三个来源外,人类的基因在其中也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人类的基因特征提供了心智的初始建构(initialarchitecture);心智与文化遗产和个人经验之间的相互作用型塑了学习”,从而,照诺思看来,基因、文化遗产和个人经验,便构成了人类学习的“三个来源”​。

◆ 从哲学的知识论背景来看,受塞尔心灵哲学的影响,诺思把人类社会视为一种人类心智的某种建构,​”由此他认为,“人类所创造的这种建构便成了人们心智的一个主观函数”(North,2005.p.83)。基于上述认识,尽管诺思在晚年大量接受了哈耶克社会理论中的一些洞识,但他最终还是得出了与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生成论完全不同的一种理论进路:”即使

◆ 我们完全赞同哈耶克在与社会主义计划者辩论中已经大获全胜的论证,即价格体系相对于其他可选择资源配置方式更有效率,但是·哈耶克并没有认识到,我们别无选择.而只能从事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North,2005,p.162)这句话,可谓是诺思一生锲而不舍地探究人类社会制度变迁机理所达致的一个最后结论。是也?非也?这也只有留给每个人去自己判断和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去进一步验证了。尽管如此,今天这里我们似乎仍然可以猜测到,如果诺思这里所说的“社会工程”是指与良序市场运行体系相配套的宪政民主政体的未来建设,那么他的这一结论也许多半是对的,或者说至少是可接受的。

◆ 最后,请允许我谨就诺思教授的这一制度经济学学术名著中文翻译的“杭译本”的来龙去脉做些交代。从时间上来说,我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最早接触到诺思教授的文著和思想的。1992年初,我从澳大利亚的蒙纳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转到悉尼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ydney)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刚到悉尼大学后不久,在一次偶然的制度经济学文献的查阅中,我发现了那时刚刚出版的这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记得当时在悉尼大学的图书馆书架上找到这部著作时,如获珍宝。当时一口气读下来之后,真有一种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现在摆在我案头的这部著作的复印稿上,仍然留下我当年研读这部著作时所写下的密密麻麻的英文批注。读过这部名著后,我又从图书馆借阅了诺思的另外两本主要英文学术著作《西方世界的兴起》(North &. Thomas,1973)和《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North,1981),并且还在悉尼大学的图书馆中复印了几乎所有我能找到的诺思的论文。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期,我对诺思的思想和理论是如此痴迷,以至几乎到了谈制度问题时言必称诺思的地步。

◆ 在最初的翻译中,我切身地感觉到,要真正做到这部学术专著中文译本的”信,达、雅”,几乎每个句子都要反复推敲半天,要思前想后,搜肠刮肚,以致费尽思量,才能翻译成通顺的中文文句。

◆ 收到杭行教授的译稿后,我随即利用寒假和春节的一点“闲暇”时间,审校了一遍全稿。在审校此稿时,我处处感觉到,在她的整个译稿中,几乎每个字一甚至每个标点符号-都留有她反复推敲斟酌的辛劳和匠心。由于对诺思的这部著作的英文原版我数年前就读过不止一遍,一些英文文句还残留在自己“笨拙”的记忆中,加上杭行教授本人又花费了如此多的心

◆ 神和精力,在最后的审校过程中,我基本上没有对照英文原文一字一句地审校,而是通篇盲读中译文本,只是在读到有的地方觉得有疑问或感觉到与我以前引用诺思教授的原话时的翻译有些出入时,才回过头去查对英文原文。因此,目前这个中译本,除“前言”和第1章前半部分是我译的之外,后面的整个译本笔者大致只是改译了个别字句。当然,整个翻译过程中,在许多关键词语的翻译上,杭行教授还是经常与我保持联系和沟通,以至于一些“关键词”和文句,都是经过我们反复讨论和斟酌后才最后决定下来的。譬如,像诺思在这部著作原文中所经常使用的“impersonal exchange”一词,到底是把它翻译为“非个人化交换”还是把它翻译为“非个人关系化交换”​、​“非人格化交换”(我以前在《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中对此词的译法)、​“非亲临的交换”(我以前有时也这样译)?在初译稿中,杭行教授主张把它译为“非人际关系化交换”,开始我一直觉得也不甚合适。在2008年上半年,对于这个词的译法,我甚至较广泛征求了一些学界朋友的意见,收到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譬如,有的朋友主张仍把它翻译为“非人格化交换”,@有的学者把它译为“非面对面的交换”,有的朋友提议把它译为“无人情味交换”​。根据在财政学中翻译界一般把“impersonal tax”翻译为“间接税”的惯常译法,山东大学的冯克利教授建议可考虑把“im-personal exchange”翻译为“间接交换”​。经过反复考虑,觉得这些学友的提议和建议均有一些道理,但均还不甚到位。最后,由于考虑到这个词在英文中实际上且主要是指在匿名社会或大群体里非人际的、非个人化的、非面对面的、非关系型的交换,最后觉得杭行教授原来的想法可能是个最优选择。故在看这个译本的校样时,我们才最后商定一律把“impersonal exchange”翻译为“非人际关系化交换”,而相应地把所有的“personal exchange”翻译为“人际关系化交换”​。最后要指出的是,尽管我在这个译本中只是翻译了前面的一小部分,并且大致只是通过盲读最后审定了全书,但这个译本中的任何误译和纰漏之处一-我相信其中定有不少,我亦难辞其咎。由于诺思教授的这部学术名著的英文原版在国内的许多大学图书馆中均有藏书,若学界的任何朋友发现这个“杭译本”中的任何误译之处,或认为有些文句可以翻译得更确切,或觉得有更到位或更优美的中文表达法,还祈请能不吝赐下高见,以便在本书的重印中得以改正。就此,这里谨先致以译者、审校者和出版社编辑者的衷心谢忱!

◆ 在2005 年,我应邀到台湾“清华大学”经济系讲演时,曾与刘瑞华教授一起吃过饭。席间,刘瑞华教授曾对我说起过诺思教授是他在美国华盛顿大学读经济学博士时的导师。在《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韦森,2001)以及在后来的许多文著(譬如,韦森,2005)中,我都反复指出,西方语言中的“institutions”一词的涵义要远比汉语中“制度”一词的涵义宽泛得多。但是,鉴于国内学界的翻译惯例和人们较普遍的习惯用法,我们在这个中译本中还是把它翻译成了“制度”​。在诺思的话语中,“enforcement characteristics”是一个很难用准确的中文词汇来表达或对译的英文词组。这里既可以把它直译为“实施特征”,又可以把它简洁地译为“强制性”​。在《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一书中,我(韦森,2001,第84页,注1)曾指出,在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的话语中,这个英文词组实际上涵指这样一种社会现实对象性:正式规则和非正式约束在社会现实中得以实现的一种社会机制或一种社会过程,或者更精确地说,它是指介于社会机制和社会过程中间的一种社会状态、一种现实情形和现实结果。在《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一书中,诺思(North,2005,p.21)把“路径依赖”简单地解释为“从过去衍生而来的制度和信念影响目前的选择”​。这是诺思在后期的著作中所常用的一个词组,我们在这部著作中把它翻译为“制度矩阵”​。

◆ 在这篇文章中,诺思和他的合作者(North, Walllis &. Weingast,2007, pp.70-71)还明确地解释说:“我们之所以把这种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政治与经济结构称为自然国,原因是:它是人类社会的自然形式。​”他们还认为,这种“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默认选择”(default option),在历史上已经存在了1万年。他们甚至认为,​“自然国中任何东西都是自然的。并且,由于自然国不是病态的,政策药方将是无用的”​。 我们注意到,在这篇长文的结论中,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North,Wallis &. Weingast,2007,p.71)曾深刻地指出:“由于自然国具有建立在排他(exclusion)、特权、租金创造之上的内在力量,它们是稳定的秩序,因而,要完成其转型极度困难。​”尽管如此,在这篇长文中,诺思及其合作者(North, Wallis &. Weingast,2007,pp.53-63)还是给出了从一种“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向一种“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转型的三个门槛条件(three doorstep conditions);(1)在精英阶层中实行“法治”(rule of law for elites);(2)建立包括国家在内的一些精英组织的恒存体制(perpetual forms of organization for elites);(3)对军队的政治控制(political control of the military)。诺思等人还具体解释道,第一个门槛条件可以有利于建立个人可以利用法律和法院的司法制度,且至少对社会的精英阶层来说是如此;第二个门槛条件可以

◆ 衍生出恒存的合作组织,从而创生出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第三个门槛条件能够让一些非军事精英不必依靠在军队中的强大的关系网就能维持人际关系。现在看来,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这种把从“自然国”向“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转型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这种国度中“精英阶层”内部的“法治”​、​“恒存组织”和“政治控制军队”的改革思路是非常有问题的,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显得有些荒唐和天真。受文章篇幅所限,这里我们就不对他们所提出的这三个门槛条件-一展开讨论了。但这里至少有一点值得特别提出,诺思、瓦理斯和温加斯特在这篇长文中对“法治”(the rule of law)的理解本身就是很有问题的。因为,无论是从宪法学上来说,还是从政治学的基本原理来看,仅想在社会精英阶层中推行“法治”,这本身就已经不再是“the rule of law”了,而必然且必定是一种“人治”和“全能政治”(totalitarian government)。值得注意的是,诺思在这部著作中所讲的信念,不仅仅是指行为人个人的信念,也包括形成一个社会的信念体系的一些“共享信念”(shared beliefs,见North,2005,p.83)。这里的“representation”是一个很难翻译为中文的英文概念。这个词在英文语境里是很清楚的:“a description or statement as thing trueoralleged”,或“the expression or designation by some term,character , sym-bol or the like”​。在中文中有通过运用语言陈述、说明而确定下来的意思。这里把它翻译为“表述”,显然有些勉强和生硬,这里又显然不能把它翻译为“代表”,把它翻译为“表现”,更是错得离谱。经反复推敲,我决定用“表诠”一词来对译英文的“representation”​。这里应该说明,​“表诠”不是我自己生造的一个新中文词汇。因为,在古汉语中就有这个词。据考,这个词源自佛学文献,在佛教中意指“从事物的正面做肯定的解释”,因而与“遮诠”(从事务的反面做否定的解释)相对。譬如,在《禅源诸诠集都序》卷三中有言:“遮谓遣其所非,表谓显其所是。……如说盐,云*不淡’是遮,云*咸’是表。​”诺思这里显然又回到了他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所提出的一些先前见解中去了。

◆ 本书特别关注人类合作问题--尤其是那些使各种经济能从贸易中获得收益的合作。这一问题曾是亚当·斯密《国富论》一书的中心论旨。制度的演化会创造一种合宜的环境,以有助于通过合作的方式来完成复杂的交换,从而促成经济成长。当然,并非所有的人类合作都具有社会生产性。实际上,在解释诸种制度框架的演化时,除了注重分析成功的原因外,本书对那些诱致经济停滞和衰落的原因也给予了同样的关注。


第1篇 制度

◆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从而,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领域里交换的激励。制度变迁决定了人类历史中的社会演化方式,因而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 制度通过为人们提供日常生活的规则来减少不确定性。因为有制度作为人们相互交往的指南,当我们想在街上向亲朋致意、驾驶汽车、买橘子、借钱、做生意、安葬死者时,就能知道(或能很容易地学到)如何去做。假如我们在不同国家(比如在孟加拉)进行交易.我们能很容易地观察到制度的区别。用经济学的行话来说,制度界定并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集合。

◆ 制度约束包括两个方面:有时它禁止人们从事某种活动;有时则界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某些人可以被允许从事某种活动。因此,依照此定义,制度乃是一种人类在其中发生相互交往的框架。这和团体竞技体育的游戏规则十分相似。这即是说,它们由正式的成文规则以及那些作为正式规则之基础与补充的典型的非成文行为准则所组成,诸如不得故意伤害对方运动队中的核心队员等。这一比喻也意味着.规则和非正式准则有时会被违反,而且也需要进行处罚。因此,制度运行的关键在于犯规确有成本,并且惩罚也有轻重之分。

◆ 让我们继续以体育运动为例来说明问题。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实施的形式与有效性,三者一起决定了一项竞赛的整体特征。有些运动队就是靠不断犯规(因而声名狼藉)和威胁对方来获胜的。这种策略是否划得来显然取决于监督的有效性和处罚的轻重。有时,即使是在成功的犯规可能得手的情况下,行为准则(好的赛风)仍能对运动员起到约束作用。

◆ 组织包括政治团体(政党、参议院、市议会、行政机构)、经济团体(厂商、工会、家庭农场、合作社)、社会团体(教堂、俱乐部、体育协会),以及教育团体(学校、大学、职业培训中心)。这是些为达至某些目标并受共同日的约束的个人团队。将组织模型化.就是要分析其治理结构、技能,以及在长期组织如何通过“干中学”(learningby doing)而获得成功。什么样的组织会出现,以及它们如何演化,这两方面均受到制度框架的根本性影响。反过来,它们也影响着制度框架的演化。不过,如上所述,本书要着重研究的,是作为基本博弈规则的制度,而对组织(及其企业家)的关注,则主要是基于其为制度变迁的动因这一点。因而,本书分析的重点是制度与组织之间的互动。组织乃是在既有约东条件(包括制度约束和经济理论中所说的一些传统性约束)所决定的机会集合下有目的地

◆ 创立的,同时,就达致其目标而言,组织乃是促成制度变迁的主角(amajor agent)。

◆ 制度通过其对交换与生产成本的影响来影响经济绩效。与所用技术一起,制度决定了构成总成本的交易费用和转形(生产)成本。

◆ 制度在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互动的稳定(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然而,制度的稳定性丝毫不否定它们处于变迁之中这一事实。从惯例、行为准则、行为规范到成文法、普通法,及个人之间的契约,制度总是处在演化之中,因而也在不断改变着对我们来说可能的选择。尽管我们生活在一个制度变迁速率甚快的世界中,但变迁在边际上可能宛如冰川移动般缓慢,以至于我们须以历史学家的眼光观察问题,方能察觉。

◆ 人类历史的核心疑难问题在于如何解释历史变迁路径中的巨大差异。不同社会的差异是如何发生的?不同社会的绩效差异甚大的原因何在?我们毕竟都来自原始狩猎和采集部落。从标准的新古典理论与国际贸易理论来解释,这一差异会更加地令人迷惑不解。因为根据这些理论,不同经济经过长时间的商品、劳务和生产要素交易后,会逐渐趋于一致。事实上,在相互交易的几个先进工业国家中,我们可以看到某些趋同性。但过去几千年的主流特征却是:世界逐渐演化成为了许多在宗教、种族、文化、政治和经济方面都迥然不同的社会。富国与穷国之间、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一如往昔,可能还更甚于以往。如何解释这种差异?也许,同样重要的另一个问题是:导致差异不断扩大,或产生趋同的条件是什么?这个谜团中还包含了更多的疑问。如何解释一些社会所经历的经济福利上的长期停滞或绝对衰退?根据阿尔钦(Alchian)于1950年提出的进化假说(evolutionary hypothesis),无处不在的竞争将剔除低劣的制度,而使那些能更好地解决人类问题的制度得以留存下来。

◆ 让我简要回顾一下我在处理这个核心问题时所走过的路径。在我与托马斯(Northand Thomas,1973)所著的书中,我们曾指出:制度决定经济绩效,而相对价格变化则是制度变迁的源泉。不过,当时我们给出的主要是一个效率上的解释。相对价格变化产生了构建更有效率之制度的激励,而无效率制度之所以长期存留-以西班牙为例--是由于统治者因财政上的需要而只顾及短期利益,致使个人激励与社会福利发生背离。但这个特例与理论分析框架并不完全吻合。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North,1981)一书中,我放弃了以效率来考量制度的视角。统治者从其自身利益出发来设计产权(propertyrights),而交易费用则使得典型的无效率产权普遍存在。这就可以解释为何古已有之且一直广泛存在着的产权并没有带来经济成长的现象。在那本书里,我提到了对阿尔钦的组织进化论观点的困惑,但未能有解答。我们可以解释诸种无效率制度的存在,但问题是,竞争压力为什么没有将它们淘汰?为什么在经济停滞时期,政治企业家(politicalentrepreneurs)没有迅速推出一些更成功的政策来?我们又该如何解释长期经济绩效间的显著差异?

◆ 本书将回答以上这些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对制度与组织之间的

◆ 差别以及二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作出解释,因为,制度与组织的交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制度,与经济理论中那些标准的约束一起,决定了存在于一个社会中的机会。组织乃是为了利用这些机会而被创造出来的。组织的演化又会改变制度。作为结果的制度变迁路径取决于:(1)由制度和从制度的激励结构中演化出来的组织之间的共生关系(symbiotic)而产生的锁入(lock-in)效应,(2)由人类对机会集合变化的感知和反应所组成的回馈过程(feedback process)。

◆ 锁人效应的产生,是由于制度矩阵具有报酬递增的特征,而这种特征是从组织对其所由而生的制度框架以及衍生于制度的网络外部性( networkexternalities)的依赖中产生的。由于制度框架中蕴含着激励,因此,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制度约束,都会诱发生成特定的交易组织。这些组织的获利水平也由激励因素决定。渐进性变迁源于政治或经济组织的企业家有如下感知:在既有制度框架的某些边际做些改变,将使他们的境况得到改善。但这种感知的深浅,强烈地依赖于他们获取的信息的多寡,以及他们是如何处理这些信息的。如果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是有效率的(换言之,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任何选择 都将是有效率的。亦即行为人的模型总是正确的。即便他们起初的模型不正确.信息回馈机制也会帮他改正。但这种理性人模型只会将我们引入歧途。人们常常不得不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行动,处理那些通过心智构念(mentalconstructs )而得来的信息,因而,他们常常是行进在无效率的路径上。政治和经济市场的交易费用固然催生了无效率产权,但使这类产权得以长期驻存的,则是市场参与者在试图理解复杂问题时所采用的不完美的、主观主义的模型。

◆ 将成功的路径与持续失败的例子作一比较,应当能加深我们对制度变迁这一特性的理解。先来看看我们熟悉的美国经济史--19世纪的经济成长。美国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在19世纪初已演化完成[宪法和西北法令(North-West Ordinance),褒奖勤勉的行为规范],这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组织和政治组织(国会、地方政治团体、家庭农场、商人协会和航运企业)的发展。这些组织的最大化行动带来了生产能力的提高与经济成长,二者又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对教育投资的引致性需求而实现。教育投资不仅使免费公共教育体系得以确立,还通过建立农业实验机构的方式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使公立大学的土地使用有了保证。

◆ 为了利用市场机会,经济组织不断演化,这不仅提高了组织自身的效率(Chandler,1977),还逐渐地改变着制度框架。到19世纪末,不仅政治和司法框架被改变了[第十四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孟恩诉伊利诺伊州案(Munn v,Illinois)],产权结构被修正了[谢尔曼法案(Sherman Act)],许多行为规范和其他非正式约束也发生了改变(反映在对一些问题--如奴隶问题、妇女地位、节欲观等--的看法的改变以及行为规范的改变上)。不论是政治或经济的交易费用,还是行为人的主观感知(subjective perceptions).都使得选择不可能总是最优的,或总能提高生产能力和改善经济福利(不管其含义是如何界定的)。获利机会有时来自于设立关税壁垒、剥削奴隶,有时来自于市场垄断。有时,或者说时常,政策的实际效果与其初衷背道而驰。因此,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制度总是一个“混合袋子”(mixed bag),在其中,既有促使生产能力提高的因素,也有降低生产能力的因素。同样地,制度变迁也总是能为上述这两种轨迹相反的运动提供机会。但从总体上看,19世纪的美国经济史是一段经济成长的历史,因为其基本制度框架始终强化着对组织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激励,虽然有时效果也是适得其反。

◆ 其后的三章将阐述制度的三个层面: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以及实施机制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然后,在第8章,我将制度、交易以及转形(生产)成本这几个范畴梳理在了一起,并阐述它们之间的联系。本书第2篇给出了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第9章阐释组织以及其与制度交互作用的方式。第10章着力分析制度的稳定特性,这对于理解制度变迁的本质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我们所观察到的变迁往往是渐进的,而不是间断的(尽管我也将探讨革命式的变迁)。渐进性制度变迁的本质,再加上个人解读周遭环境并作出选择时所采用的不完美方式,导致了路径依赖以及历史的相关性特征(见第11章)。第3篇将制度及其变迁方式与经济绩效联系在一起。在第12章,我考察了对某一时点的或长期的经济绩效进行制度分析的理论内涵。第13章、第14章则将这一分析框架应用了经济史的研究。第13章考察了历史上那些不断向复杂结构演变的经济体的制度变迁特征,并将历史交换的稳定形式与导致西欧走上现代经济成长之路的动态制度变迁的过程做了比较。第14章指出将制度分析方法有系统地整合进经济史研究的意义,并说明其在历史研究中更为广泛的应用。


2合作:理论问题

◆ 指12-14世纪时欧洲最著名的国际贸易集市。​“香槟”为当时法兰西北部的一个伯爵领地,位于意大利和佛兰德以及德意志和西班牙之间两条交通要道的交叉点上。由于来自意大利和东方的货物以及从北欧来的商品要在该领地中完成其交换,因而香槟地区曾一度成为当时欧洲的贸易中心。香槟集市在13世纪后半期达到鼎盛。后来,随着欧洲海上贸易的发展,加上英法百年战争的打击,香槟集市在14世纪衰落了。---译者注

◆ 而且也不能解释为何那些显见无效率的交换形式却能驻存上千年之久。发展经济学家经过40年的艰苦努力,却仍然不能令人满意地解释存在于不同经济之间的绩效差距,以及为何这种差距能长期存在。道理很简单:他们所倚重的理论相对于所要解决的问题来说,是力不能逮的。发展经济学理论建立在两个基本假设的基础之上,即稀缺性(scarcity),以及由此产生的竞争(competition)。其在理论上之所以能自圆其说,是由于它假定了交易过程是无摩擦的,即:产权完善并且没有执行成本,信息获取也同样不需要任何成本。稀缺性和竞争性假定无疑是强有力的,且业已成为了新古典理论的重要支柱,但其他的假设却不能支撑很久。

◆ 在过去的30年里,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也曾就这些问题进行推敲与修正,以期发现这种理论解释的疏漏之处。直白地说,这种理论解释所忽略的,是一种对人类协调与合作之本质的理解。如今,对于亚当·斯密的追随者来说,这一点显然已不足为奇了。因为斯密关注的不仅是那些能产生合谋与垄断的合作形式,还包括那些能使贸易收益得以实现的合作形式。但是.对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著名的《社会成本问题》(1960)一文的种种疑惑与误解,却使我们清楚地看到,要让经济学家承认制度在获取潜在贸易收益方面的作用,是多么的困难。在该文以及《企业的性质》(Coase.1937)一文中,科斯道出了许多基础性的重要的东西。

◆ 关键因素。作为博弈论之主轴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问题,与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1965)的搭便车困境( free-riderdilemma)是密切相关的。二者都揭示了人类在合作与协调问题上的令人沮丧的前景。

◆ 然而,最令人沮丧的,莫过于奥尔森的分析与囚徒困境问题所反映出来的其分析方法上的静态本质,以及其事实上的单次博弈(one-shot game)基础。也就是说,当囚徒困境博弈只进行一次时,对博弈双方来说,背叛(defect)就是占优策略(dominantstrategy),这使得最有利于博弈者的总和福利的结果不能达成。然而,众所周知,当相同的情境一次又一次地重复时,背叛就不一定是占优策略了,正如我们在许多集体行动中所看到的那样。在一个重复囚徒困境博弈中,占优策略并不存在。阿克塞尔罗德(RobertAxelrod)在一个现今很有名的锦标赛(now-famous tournament)中发现,在不断重复进行的比赛中,选手的制胜策略当是“以牙还牙”(tit-for-tat),即选手用对手使用的方法来回敬对方。这一发现使阿克塞尔罗德著名的《合作的演化》(The Evolution ofCooperation,1984)一书得以诞生。该书对人类在不存在强制性国家干预的情况下,通过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持乐观态度。

◆ 拉塞尔·哈丁(Russell Hardin,1982)着重研究的是n个人的囚徒困境问题以及大集团集体行动的困难。哈丁强调,集体行动的困难不仅与团体的规模有关,还与成本一收益的比值®有关。尤其是在非对称性存在,从而参与者在重复博弈中需要探究他人的动机与能力的情况下,惯例(由此导出某种形式的社会秩序)将有可能生发出来。哈丁认为,当参与者采取条件策略(conditional strategies)时,惯例也会产生,但条件策略往往与监督和强制(通过威胁)有关。

◆ 迈克尔·泰勒(Michael Taylor,1982,1987)研究了无政府(无国家)状态下社会秩序得以存在的条件。他断言社群(community)是在无 政府状态下形成社会秩序的基础。社群的主要特征包括:成员拥有共同的信仰和规范,相互间存在着直接而复杂的联系且互惠互赖。泰勒认为,国家摧毁了社群的基本构成要素[蒂特马斯(Titmuss)和其他一些人也提出了这个观点]。事实上,即便是在利他主义能发挥一定作用的情况下,社群的构成要素仍有可能被国家的强制行为削弱或摧毁。

◆ 霍华德·马格利斯(Howard Margolis,1982)创立了一个模型。在其中,他假设个人行为部分地由利他动机决定。马格利斯认为,个人有两种类型的效用函数,一类强调团体偏好,另一类强调自利性偏好,个人在这两种效用函数之间进行权衡(trade-off)。这一模型使他能够解释那些在个人财富最大化行为假设下所无法解释的特定的投票行为模式。

◆ 这三部著作基本上代表了在研究维持合作的条件方面人们所做的主要努力。至此,我们该面对本书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了,即,在不存在霍布斯式的(Hobbesian)、借由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创造合作结果的情况下,自愿性合作存在的条件到底是什么?从历史上看,经济成长往往出现在政治强制高度发展的制度框架内。政治无政府主义在高收入国家中是不存在的。而另一方面,国家强制力量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期对经济成长却又是有害无益的(North.1981,Chapter 3)。可如果没有第三方(a third party)来强制实施合约,要维持复杂的交易又是困难的。自然,就这类始终困扰着我们的、涉及人类问题之根本解决之道的议题,争论还在继续。从最悲观的角度看,泰勒有关社群与合作解的观点似乎并不适用于人数众多且信息不完全的情况。诺曼·斯科菲尔德( Norman Schofield)在评述这三部著作时,将问题表述如下:

◆ 合作的根本性理论问题是:个人通过何种方式来获知他人的偏好和可能的行动。更进一步说,这是一个共同知识(commonknowledge)问题。因为个人i不仅需要知道其他人的偏好,还必须意识到他人也知道i自身的偏好与策略。

◆ 在有限制性条件的N人囚徒困境(restricted N-person prisondilemma)中,一些博弈者或许能很有把握地知道博弈对手的类型,从而该问题可以得到部分解决。在有限制性条件的社群中,泰勒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在那里,社会规范广为人知,并且已成为了共同知识的基础,而人为设计的、旨在使行动处于合理范围内的机制,将使这种知识得以持存。不过,在更一般性的社会状况下,个人想要合理地预期他人的想法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而,合作的基础理论问题可以表述为:在一个给定的环境中,一个当事人(a-gent)至少需要掌握多少有关其他当事人的想法以及需求的信息,才能形成对他人行为的整体概念,并能够利用这种知识与他人沟通?我认为,这个问题是任何一个有关社群、惯例以及合作分析的核心

◆ (Schofield,1985,pp.12-13)。

◆ 博弈论点出了合作问题,并且探讨了那些能改变博弈者报酬的特定策略。但在博弈论清晰、明确而简单的世界与人们赖以型构人类互动的复杂、模糊而又失误连连的方式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加之,博弈论模型与新古典模型一样,也假定了博弈者是追求财富最大化的。但是,正如某些实验经济学文献所揭示的,人类行为显然远比这种简单的行为假定所涵盖的内容复杂得多。尽管博弈论也指出了在不同情况下合作与背叛的收益,但却未能从理论上对交易的潜在费用加以说明,也没有讨论在不同的制度结构中交易费用是如何改变的。因此,我们还是要回到科斯定理(Coasetheorem)那里,才能理清这些问题。科斯在其论文(Coase,1960)中直截了当地说:若交易无成本,则新古典经济学的有效竞争结论就能成立。这是因为,无论初始制度安排如何,有效率市场的竞争结构总能使交易双方在无需任何成本的情况下,达到总和收益最大的结果。交易的无成本,使制度安排可以被绕过甚至被改变。当今现实世界之所以与这些假设条件有某种程度的类似,是由于套利以及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使得竞争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科斯的零交易费用条件能近似地达到,交易各方因而能够获得新古典理论所内含的交易收益。换言之,竞争消除了在博弈论模型中能给背叛行为带来收益的那种不完全与非对称信息。然而,上述结果的产生,需要极其严格的信息与制度条件。它要求人们不仅有目标,而且还懂得选择正确的方式来实现其目标。可人们怎么知道什么是正确的方式(即,有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呢?对此,新古典理论给出的解释一内含于实体(或工具)理性主义模型中一一是:即便行为人的初始模型可能是多种多样的,甚或是错误的,信息回馈过程(以及套利者)将匡正那些不正确的模型,惩罚那些偏离行为,从而引导幸存者获得正确的模型。竞争市场规训模型(discipline-of-the-competitive-market model)中还暗含了一个更为严格的条件:当交易费用十分显著时,市场制度将能相应作出调整,以诱使当事人去搜寻那些建立正确模型所必需的信息。这一观点不仅意味着制度是为了实现效率而被设计出来的,还意味着经济分析可以撇开制度因素,因为制度在决定经济绩效方面并不具有独立的地位。

◆ 上述所有严格的条件都经不起仔细推敲。个人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下行动,使用的是源于主观的、错误连连的模型;而信息反馈根本不足以匡正这些主观模型。制度未必或者说通常不会是为了实现社会效率而被创造出来的,相反,它们(起码是那些正式规则)之被创立,是为了服务于那些有制定新规则的谈判能力的人的利益的。在零交易费用的世界里,谈判能力不会影响产出效率;而在一个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中,它就能够做到这一点。而且,由于制度具有板块式(lumpy)不可分割的特性,谈判能力事实上还决定了长期经济变迁的方向。如果说经济体系能通过创立相对有效率的制度来获致交易收益,那也只是因为在某些特定环境中,拥有改变制度之谈判力量的人为了达到其私人目的,而生成或演化出了一些具有社会效率的制度结果。行为人的主观模型、制度降低交易费用的有效性,以及制度的可改造性(malleable)程度及其对偏好和相对价格变化作出反应的能力,决定了这种特定环境。故此,接下来我们要探究的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决定因素、交易费用,以及制度的构成。


3制度理论中的行为假定

◆ 制度理论中的行为假定一切社会科学的理论化,暗含地或明确地,都建立在人类行为概念的基础之上。有些研究进路(approa-ches)基于经济学理论中的期望效用假设(expected-utility assumption),或是这种行为假设在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中的延伸,近似地,可以将它们称作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theory)。而另有一些进路则针对传统经济学方法提出了一些相当基础性的问题。尽管就我所知,只有极少数经济学家真正相信经济学的这种行为假设能准确地反映人类行为,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的确相信:这种假设对于构建经济学的市场行为模型是有用处的,并且,对于政治学研究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来说,尽管其不如在经济学领域中那样有用,却仍不失为一种最好的方法。而我相信,正是这些传统的行为假设,使经济学家未能把握住那些较为基础性的问题,社会科学要想继续发展,就必须对这些假设进行修正。行为人的动机比之现有理论所假定的要复杂得多(其偏好也不稳定得多)。在行为假设中更有争议性的(也更难于理解的),是其中所暗含的:行为人的认知系统能提供关于世界的真实模型来指导他们选择,或者至少,行为人接 收到的信息将会使原本发散的模型趋于收敛。就我们所关注的大部分有趣的问题而言,这显然是错误的。个人做选择所依据的是源于主观、在个人间发散的模型,人们接收到的信息是这样的不完全,以至于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发散的主观模型完全没有显示出收敛的趋势。只有理解了这些对人类行为假设的修正,我们才有可能说明制度的实存与结构,也才能解释制度变迁的方向。在本章,我将首先考察期望效用理论,接着探讨动机问题以及环境的复杂性与行为人所拥有的主观模型之间的关系,最后,将运用这些观察来解释制度的实存。

◆ 众所周知,议员的投票行为无法在严格定义的委托一代理模型(principal/agentmodel)中得到解释。在这种模型中,代理人(议员)忠实地谋求着委托人(选民)的利益。而我们知道,代理人自身的效用函数--他或她本人认为世界该当如何一一显然影响着结果。

◆ 从我们所掌握的有关意识形态(ideologies)、利他主义以及自我施加的行为标准等方面的证据来看,财富与这类价值之间的交换关系表现为一种斜率为负的函数(a negatively sloped function)。也就是说,当个人表达其自身价值观以及利益的价格较低时,这类价值就会成为影响选择的重要因素;而当个人表达其自身之意识形态、规范或偏好所要支付的价格十分高时,这些价值对人类行为的解释力就要小很多(Nel-son and Silberberg,1987)。我还会再回来讨论这一观点,因为这对于我们理解制度及其影响决策的方式来说,实在是大有助益的。我想要指出的是:制度能从根本上改变个人的支付价格,这就使得思想、意识形态以及教条等时常在个人选择中扮演重要角色。

◆ 如果我们承认价值是给定的、一致的,如果我们假定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客观描述是真实可靠的,再加上,如果我们假设决策者的计算能力是无限的,那么就可得出如下两个重要结论:首先,我们不需要区分真实世界与决策者对其的感知,因为他或她感知到的世界是真实可靠的;第二,仅凭我们对于真实世界的知识,而无需了解决策者的感知或其计算模式,我们就可以完全地预测到理性决策者将要做出的选择(当然,我们尚需要知道他或她的效用函数)。

◆ 但如果,从另一角度看,我们接受这样的观点,即决策者无论是知识还是计算能力都十分有限,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在真实世界与行为人对其的感知、推理之间进行甄别。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构建一个有关选择过程的理论(并进行实证检验)。我们的理论不仅要涵盖推理的过程,还必须涵盖那种形成行为人有关决策问题的主观具象(subjectiverepresentation)的过程--他或她的框架(frame)。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理性人总能在给定的效用函数下作出客观的、真实的(substantively)、最好的选择。而认知心理学(cognitivepsychology)中的理性人,则是在可得的知识与计算手段的条件下,用程序合理的方式作出他或她的选择(Simon,1986,pp.210-211)。依我看来,西蒙的论述切中了这个问题一主观的、处理过程不完全的信息为何能在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一-的肯綮。它同时解释了:建立在对现实的主观感知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是决定人类选择的重要因素。​”他在讨论中引入了我们所拥有的信息的复杂性与不完全性,以及我们为辨识这些信息而付出的探索与努力。他的理论强调,面对这样的复杂性,有必要建立起有关人类互动的常规(regularized)模式,并指出这些被我们称之为制度的规律性互动,也许很不充分或者远非任何意义上的最优。简言之,以这样的视角来研究人类是如何行动的,才是与有关制度形成的观点相一致的。有关制度的形成问题,本章后面部分还将会讨论。

◆ 在《可预期行为的诸种起源》一文中,罗纳德·海纳(Ronald Hei-ner,1983)道出了许多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存在于代理人的辨识问题的能力与选择最佳方案的困难之间的差距-他称为CD差距(CDgap)-是了解人类行为方式的关键。其论著建立在一个简单的理念上,即:CD差距越大,则代理人越有可能采用常规性的且十分局限的模式来应对与这种差距相

◆ 联系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海纳指出,事实上,这种不确定性不仅产生了可预期行为,还是制度的根本来源。海纳文章的独到之处在于:它试图将不确定性以及行为与制度的创建联系在一起。但他的框架是演化论的,故而无法将对公正的主观感知引入到个人的行为决策中去。

◆ IV让我们回到经典式的辩护那里,并回应温特所提到的七点,以此来对前文的讨论作一总结。(1)对某些目的而言,均衡概念是一个有价值的分析工具,然而就我们所关注的大部分问题来说,均衡不只是一个。多重均衡之所以产生,原因是“存在着一个理论连续体(continuum),代理人持有之并据此行事,其所遭遇的事件不会使他们改变原有理论”(Hahn,1987,p.324)。(2)尽管单个行为人时常面对重复的情形,并且正如上面所提到的,他们在此情形下能够理性地行动,但同时,他们也常常面对独特的、不重复的选择,而在这类选择中,信息是不完全的,结果是不确定的。(3)尽管贝克尔和斯蒂格勒(Beckerand Stigler,1977)极为成功地运用相对价格的变化来解释偏好的许多显著性变化,但偏好稳定性问题显然没有这么简单。这不仅是因为在心理学研究的分解层次(disag-gregatedlevel)上出现了许多例外情况,还因为历史证据明确地表明偏好是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据我所知,还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释19世纪奴隶制的消亡,除非将“一个人拥有另一个人的合法性”观念的转变考虑在内。(4)行为人当然希望能够改善结果,但信息反馈系统可能非常差,从而使行为人无法识别出哪个才是更好的备选方案。(5)竞争也许是无言的,信号可能是混乱的,从而调整可能是迟缓的或被误导的,这样,经典的演化论结果可能在相当长时间里都无法获得。(6)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大量事实,绝非简单的理性非合作行为所能涵盖的。(7)经济学家的行为假设对于解决某些特定问题是有用的。但就社会科学家所面对的许多问题而言,它们则力不能逮,而且,它们还成为了理解制度的实存、形成及演化等问题的根本性障碍。

◆ 环境的复杂性问题将是下一章的主题。在此,能够较有把握的是:不确定性源于人类互动过程中个人所拥有的有关他人行为的信息的不完全性。个人计算能力上的局限则是由处理、组织及利用信息的心智(mind)能力决定的。人的心智能力与辨识环境时的不确定性结合在一起,便演化出了旨在简化处理过程的规则和程序,由此而形成的制度框架通过结构化(structuring)人们的互动,限制了行为人的选择集合。


4关于交换的交易费用理论

◆ 关于交换的交易费用理论我的制度理论是建立在一个有关人类行为的理论与一个交易费用的理论相结合的基础之上的。当我们将这二者结合在一起时,我们就能理解诸种制度何以会存在,以及它们在社会运行中发挥了何种作用。如果再加上生产理论,我们就可以来分析制度在经济体系的绩效中所扮演的角色了。信息的高昂成本是交易费用的关键。交易费用包括:衡量交换物之价值的成本、保护权利的成本,以及监管(policing)与实施契约的成本。这些衡量与实施成本是社会、政治与经济制度的来源。本章将集中讨论经济交换;在第6章,将运用相同的基石(buildingblocks)来建立一个政治交换模型。承认经济交换有成本,使得交易费用的研究进路有别于了经济学家从亚当·斯密那里传承下来的传统理论。200多年来,通过提高专业化程度和劳动分工程度而带来的交易收益,成为了经济理论的基石。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可以实现专业化,并且,伴随着世界经济的成长以及劳动分工的愈益专业化,与经济体系的绩效相关的交换数量也得到了扩展。然而,在众多经济学家将这一进路发展成为考究的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却丝毫没有顾及这

◆ 种交换过程所具有的成本特性。考虑有交易费用的交换过程,势必成为对经济理论的一个重要修正,并且,其对于经济绩效来说,也具有十分不同的含意。​”瓦理斯和诺斯(Wallisand North,1986)通过衡量美国市场的交易费用(如与银行、保险、金融、批发、零售有关的费用,或者,从职业角度,与律师、会计师等有关的费用)规模,发现超过45%的国民收入(na-tionalincome)被用在了交易上,而在一个世纪以前,这一比例约为25%。由此可见,用于交易的经济资源已具相当规模并仍在继续扩大。由于交易费用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因此有必要将传统的生产关系重述如下:生产的总成本包括土地、劳动力以及资本的投入,这些投入有些与物品的物理转形(尺寸,重量,颜色,地点,化学成分,等等)有关,有些则与交易有关,即用于界定、保护以及实施物品的产权(使用的权利,受益的权利,排他的权利,以及交换的权利)的部分。一旦我们认识到生产成本是转形成本与交易费用的加总,我们就将需要一个新的微观经济理论分析框架。但是,在本书中,我们所关注的乃是一个有关制度的理论,尽管其重点不可避免地会与微观经济理论中的一些基础 性问题重合,但系统地探讨这后一种理论,势必会将我们带往别的方向。事实上,我们的首要问题-为什么交易需要成本--无论是对于微观理论的重建,还是对于制度理论来说,都是共同的。

◆ 第2章中已经提到,罗纳德·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Coase,1960)中清楚地闸述了:只有在不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新古典范式所暗含的配置结果才有可能达到;而当交易费用为正时,产权结构会改变资源配置。但不仅是科斯,还包括其他许多有关交易费用的后续研究,都未试图清楚地界定:到底是交易的何种特性,才使得交易费用如此之高?然而,这一问题却是本书研究的核心。我想先从对衡量成本(measurementcosts)的探讨开始[假定实施成本(enforcement costs)不变],然后在第Ⅲ节中,我们将考察实施成本。

◆ 对于交换双方而言,一项交换的价值乃是各种不同属性的价值在商品或劳务内的加总。衡量这些属性的价值需要耗费资源,而对被转让之权利的界定与衡量还需要耗费额外的资源。

◆ 通过交换来实现的转让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来源于交换双方都试图确认这些资产中有价值的属性到底有哪些一尽管由于使人望而却步的衡量成本的存在,这些属性事实上被发掘得十分有限。这样,作为橙子的购买者,想要购买到的是一定数量的果汁、一定数量的维生素C以及特定的橙子的风味,虽然我买的不过只是14个橙子,花费2美元。同样地,当我以一个潜在购买者的身份去看一辆车时,我将试图辨别出这辆车是否具有对我来说重要的那些属性。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购买医生的服务上,我总试图能获得一些有关医生的医术、医德、及候诊时间的信息。从上面描述的这几个特例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品、服务,以及代理人的表现,均具有多种属性,且属性层次的高低随样本或代理人的不同而不同。高昂的成本使得对这些层次的衡量不可能是全面的或完全精确的。辨明每一交换单位的各种属性之层次高低所需的信息成本,是这种意义上的交易费用的根源。即便是所有交换者都有相同的目标函数(objective function)(例如,为雇佣厂商的财富最大化而齐心努力),获取必要信息的交易费用仍会存在。这里的必要信息是指:各个交换单位的属性层次,买方(卖方)的地点等等。然而事实上,在参与者之间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非对称性与个人潜在的行为函数结合在一起,无论是对经济理论还是制度研究来说,都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 先来谈非对称性问题。在上述例子中,橙子的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橙子的有价值的特质;旧车交易商就车子的有价值的特质而言,也比买方了解得多

◆ (Akerlof,1970);医生对自身服务质量及医术的了解总比病人多;类似地,即将被聘的助理教授比之系主任,更知道自己的各种工作习惯;再举个其他例子,向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的人,比之保险公司,总是更了解他或她自己的健康状况。不仅是交易中的一方比之另一方拥有更多有关有价值的特质的信息,他或她还可能通过隐藏这些信息而获得收益。根据严格的财富最大化行为假设,交换的一方将会欺骗、偷窃或撒谎,只要这些行动的收益能超出其他机会带给他的收益。事实上,这一假定是阿克劳夫著名的有关柠檬市场的论文(Akerlof,1970)的基础,也是在人寿保险购买中出现的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行为所导致的两难问题的基础,还是道德风险(moral hazard)的基础(Holmstrom.1979)。甚至,它还是在过去十几年里大量出现的、被称作“新产业组织理论”(NewIndus-trial Organization)的许多文献的基础。在某些时候,交换方隐藏一些特定信息是对已有利的,而在另一些时候,透露信息也可能是有利的。有了上面这些认识,我们就有可能得出一些有关交换的交易费用模型在衡量成本方面的一般性的结论。

◆ 要完全地衡量这些有价值的特质,其代价是高昂的。因而,通过投入资源以获取信息而获得财富的机会,是始终存在的。例如,出售水果或蔬菜这类东西的人也许觉得为他们的商品做精确的分类与评级并不值得。但购买者却会发现:花些时间去挑挑拣拣很值得一做。在这个例子中,卖方向公共领域提供了不同的商品属性,买方若能投入时间和精力去甄别,就可以部分地获取这种收益。这一点对于那些购买旧车以及医生的医疗服务的人来说,也同样适用。正是由于特性上的千差万别,以及衡量物品、服务以及代理人表现的诸种属性的成本的高昂,才使得不同资产或资源的理想所有权形式也各不相同。在有些情况下,理想的形式是:权利分属于各方。例如,耐用品的买方可以拥有一些权利,而另一些权利则以质量鉴定书的形式保留在制造商那里。

◆ 一般而言,一种资产的收入流(incomeflow)越是容易受到他人行动的影响,并且他人还无须承担这种行动的全部成本,那么这种资产的价值就越低。因此,一种资产价值的最大化就与这样一种所有权结构有关:即,那些能影响特定属性变化的当事方,事实上就是这些属性的剩余索取者(residualclaimants)。这样,他们在为自身行动负责的同时,也拥有了一种最大化其潜在交换收益的激励。如果由某种资产生发而来的服务流(flow of services)容易被度量,那么这种资产的权利通常也能较容易地被确认。因为,为特定规格的服务设立相应的价格,通常是不难的。由此,当服务流是清楚而稳定的,那么权利的确认也就容易了。当服务流可变但可预测时,权利仍然容易得到确认。当一种资产的收入流容易受到交换各方的影响时,指定所有权就比较困难了。而当收入流可变且不具备完全的可预测性时,确认该收入流是否是在特定情况下应该具有的那种形式的成本就很昂贵。在此情况下,交换双方都将为获取这种可竞争的收入流的一部分而努力。

◆ 问题之一是对代理人的监管。一个最极端的例子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隐性契约(implicit con-tract):为了得到奴隶最大限度的付出,奴隶主必须动用资源来监督和测定(metering)每个奴隶的产出,进而十分严格地针对其表现给予奖惩。由于这种衡量及监管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因此奴隶主一般不会实施完全的监管,而会选择这样的监管水平:在此水平上,边际成本等于因监管而增加的边际收益。如此一来,奴隶也能从其自身的劳动中获得一定的产权。也就是说,奴隶主给予奴隶一些权利,来交换那些对奴隶主来说更有价值的服务,从而提高他们拥有的资产的价值。因此,奴隶也变成了所有者。事实上,只有存在着这样一种所有权,才可能使奴隶通过赎买来重获自由。这种情况在古代是常见的,甚至在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部地区也能偶尔见到。

◆ 当然,奴隶的例子极其特殊,但代理人问题在科层组织(hierarchi-calorganizations)中却无处不在。代理人的表现由许多不同属性构成,对这些属性进行监督与测定,意味着-与标准的新古典无摩擦模型所认为的 “工人按照他们的边际产量获得报酬”的观点截然不同一工人被支付的是这一数额减去监督与监管所用资源的成本之后的差额。在上面的说明中,在提到“一个奴隶主拥有一个奴隶”这一观念时,我已经隐含地涉及了产权问题;在所有与委托一代理以及监督问题有关的讨论中,我们总假定委托人有训诫代理人从而实施合约的权力。同样,代理人也能监督委托人并实施他或她在合约中的权利。实施可能源于第二方的报复。也可能源自内在的、强制的行为准则,或者是社会制裁,又或者是有强制力的第三方(国家)。然而,实施不应被看作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它是(并且一直是)提高劳动的专业化与分工程度的重要障碍。当另一方信守合约对其自身有利时,实施就不存在问题。但是,在没有制度性约束的情况下,自利行为将排斥复杂的交换,这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不确定性:对方不一定理解遵守合约对他或她也是有利的,包含了风险溢价(risk premi-um)因素的交易费用就可以反映出这样的不确定性。风险溢价的大小取决于另一方采取背信行为并给第一方带来成本的可能性大小。从历史上看,风险溢价的存在极大地排斥了复杂交换,也因而限制了经济成长的机会。

◆ IV现在,我们可以来探讨第3章中提出的行为假设与本章前几节探讨的交易的诸种特征以及社会制度结构之间的联系了。产权是个人支配其自身劳动及其所拥有之物品与劳务的权利。这种支配权是法律规则、组织形式、实施机制以及行为规范的函数。也就是说,是制度框架的函数。不论是处于何种产权结构之下,交易费用总是正值,因而对权利的界定与实施总是不完全的;有些有价值的属性存在于公共领域,奖励那些愿意花费资源去获取它们的人。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交易费用变动很大,并且,在当今各个不同的经济体中,交易费用也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对权利的正式保护与个人试图获取权利或投入资源以进行自我权利保护而构成的混合模式,也就差异极大。我们只能通过比较20世纪80年代的贝鲁特与现代美国小城镇社群的产权状况,来达到以一斑窥全豹的效果。在前者,大部分有价值的权利都存在于公共领域中,等待着那些为了获得成功而不惜代价的人。而在后者,法律结构界定或强制实施了相当比例的权利,那些存在于公共领域中的有价值的权利通常也是依据传统的行为规范来分配的。二者之间的差异,是各自制度结构的函数。制度为交换提供结构,它(与所用技术一起)决定了交易费用和转形成本。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协调与生产问题,取决于参与者的动机(其效用函数)、环境的复杂程度,以及参与者辨识与规范环境(衡量与实施)的能力。完成经济交换所必须的制度的复杂程度各不相同,有的只解决简单的交换问题,有的要解决跨越时间和空间、涉及众人的交换问题。经济交换的复杂程度是契约层次的函数,而契约则是在拥有不同专业化程度的经济体系中完成交换所必需的。当交换的成本以及不确定性较高时,非专业化是一种保险的方式。而专业化程度越高、有价值的特质的数量越多、可变性越强,就越是需要借助可靠的制度,来支撑个人从事复杂的契约行为,并使条款执行上的不确定性降到最低。现代经济体系中的交换包含有许多可变的属性,并且交换延续的时间也较长,故非得依赖于制度的可靠性不可。制度的可靠性在西方经济体系中也是逐渐产生的。合作的演化一-即契约与交换由简单形式向作为当代成功经济体系特征的复杂形式的转化--不是一蹴而就的。

◆ 虽然制度为经济交换提供结构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我们仍可以将它们归为几个一般的类型,这与交换的交易费用模型是一致的。在经济史上出现过的大部分交换,都是与小规模生产以及地方性交易相联系的人际关系化的交换。重复交易、文化同质(即有共同的价值观),以及缺少第三方实施(事实上也不太需要),是这种交换的典型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交易费用尽管很低,但由于专业化与劳动分工尚未发育完全,因而转形成本很高。在这种交换中,经济体系和贸易伙伴圈子的规模都很小。当交换的规模与范围扩大后,交换双方都将努力使交换客户化(clientize)或人际关系化。但交换的种类与次数越多,就越是需要订立更为复杂的合约,从而客户化与人际关系化就越不容易做到。由此,交换的第二种一般形式就演化出来了,即:非人际关系化交换(impersonalexchange)。在这种形式的交换中,各方主要受到家族纽带(kinshipties)、契约义务、交换抵押,以及商人行为准则的约束。为了约束参与者,这种交换常常被置于一种精心设计的仪式或宗教戒律的背景中。早期的长距离、跨文化交易,以及欧洲中世纪的集市,无一不是建立在这种制度建构基础之上的。这种交换扩大了市场,实现了由更复杂的生产与交换带来的收益,而且还冲破了小型地方性实体的边界。在现代欧洲早期,这种制度还使国家在保护商人方面的作用得到增强,并且,当由这种财政活动所带来的收入越来越多时,国家开始引入商人准则。然而,国家在此环境中所起到的作用至多也只是好坏参半的。因为一方面,国家起到了产权的保护者与实施者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国家又常常带来不安定与高额的交易费用。交换的第三种形式是有第三方实施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它是当代成功经济体的重要支撑,而在这些经济体中,包含着现代经济成长所不可或缺的复杂的契约。第三方实施远非理想、完美,因而交换各方仍然要动用大量的资源来发展与客户的关系。但其他方法,如交换方的自我实施,以及信任等,也都不可能完全奏效。这并非因为意识形态或规范不重要,它们当然重要,况且人们在传播这些行为准则方面也花费了大量的资源。这只是因为,投机、欺诈,以及规避责任等的回报在复杂社会中也同步增长了。正因为这样,具有强制力的第三方才是不可或缺的。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与现代高收入国家的生产能力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国家里。事实上,创建一系列规则来使各种非正式约束能发挥作用,是建立有效的第三方实施的最佳途径。然而,该如何通过有效的司法系统(不论它是多么的不完美)来形成有效率的第三方实施呢?规则终究不能被完全地理解,这也成为制度演化研究中的一个

◆ 难题。由上面的阐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要建立一个制度模型,我们就必须深入地探讨非正式约束、正式规则以及实施机制的特征及其演化方式。之后,我们才可以将它们放在一起,来分析政治-经济秩序的整体制度构成。


5非正式约束

◆ 非正式约束在一切社会,从最原始的直至最先进的,人们无不在自己身上施加种种约束,以此来为自己与他人的联系提供结构。在信息与计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比之无制度的世界,约束降低了人类互动的成本。然而,描述与准确勾画那些由社会设计的正式规则,要比描述与准确勾画人类曾用之以规制人类互动的那些非正式的行事方式要容易得多。尽管,(绝大多数)非正式约束并不能被详述,且对其显著性进行无争议的检验也是特别困难的事,但它们却是重要的。在当代西方世界,我们认为:是正式的法律与产权为生活和经济提供了秩序。然而正式规则,即便是在那些最发达的经济中,也只是型塑选择的约束的很小一部分(尽管非常重要)。只要略加思索,我们就会发现非正式约束的普遍存在。在我们与他人的日常互动中,不论是在家庭内部,还是在外部的社会交往中,还是在事业活动中,支配结构的绝大部分是由行事准则( codes of conduct)、行为规范(norms of behavior)以及惯例(conventions)来界定的。正式规则虽然是非正式约束的基础,但在日常互动中,它们却极少是形成选择的明确而直接的来源。非正式约束本身就是重要的(而并非只是简单地作为正式规则的附庸),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以下的观察中得到证实。同样的正式规则和(或)宪章,加诸不同的社会,往往得到不同的结果。不连续的制度变迁,如革命、武装入侵或征服(subjugation)等,自然也能产生新的结果。但最令人震惊的(尽管很少被注意到,尤其是在那些革命的宣传中)莫过于:在规则完全改变的情况下,原有社会中的许多东西还是能够存续下来。日本文化虽经二战后的美军占领却依然存活;美国独立革命后的社会依然保留了许多殖民时期的特征;犹太人,库尔德人,以及其他无数族群,都在世代延续,尽管他们的正式身份经历了无数次的变换。甚至俄国革命一这或许是我们所知道的最彻底的一次社会正式转型一也不能被完全理解,如果我们不去探究其中许多非正式约束的存活与延续的话。

◆ 非正式约束从何而来?它们来自于社会传递的信息,并且是我们所谓的文化传承的一部分。心智处理信息的方式依赖于"大脑的学习能力,而这种能力通过一种或多种精心构造的自然语言程式来将感性的、态度的,道德的(行为的)以及事实的信息转换为能被接受的符号”(Johansson,1988,p.176)。文化则可被界定为“由教育与模仿而代代相传,并能影响行为的那些知识、价值及其他因素”(Boyd and Richer-

◆ son.1985,p.2)。文化提供了一个以语言为基础的概念框架,来对由感官传递至大脑的信息进行编码和演绎。

◆ 科尔森(Elizabeth Colson,1974)说得更好了:不论我们将它们称作什么:习俗、法律、习惯(usages),还是规范的规则(normative rules),这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像汤加(Tonga)这样的社群(communities),就不允许其成员自行其道,或者去探索其他行为的各种可能路径。他们凭借一套规则或标准来运行,这些规则或标准界定了在各种不同情况下的适宜行为。总的说来,这些规则的运行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而其方法则是:界定个人对其他特定成员的合理期望。其良性效应是:要求受到了限制,并且可以让公众来评判其行为表现……

◆ 然而在另一个层面上,他们又将冲突看成是社会生活中的寻常事,因为对于生活在邻近地带的人们来说,他们使用的是相同的空间,希望从同一批人那里得到支持与关注。规则--尽管在某些时候会带来冲突--减少了冲突的机会,因为它们用明确的界定来代替普遍性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减少了含混不清的事物的数量。它使人们有可能利用一系列被视为合法的优先权来给生活以秩序……在汤加社群中的经历迫使我了解到,不能想送礼就送礼,因为这对于所有那些没有得到礼物的人来说,是一种侮辱。规则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它们只是简化了生活。规则还为组织活动提供了框架。若要在一个社群内形成社会控制系统,则社会制裁使用上的一些标准和手段就是规则的必要补充。在像汤加这样的社会里,旁观者根据每个特定角色的行事标准,来对个人作出总体评价。这反过来也使他们能预期其未来的行为。评判是一个不断延续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人们最终能达成一致的意见。(Colson,1974,pp.51-53)

◆ 该如何来解释非正式约束的产生与存续呢?一种普遍且相对简单的解释是将这类约束视为解决协调问题的惯例:“这是些从未经过精心设计,但遵守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的一些规则”(Sugden,1986,p.54)。我们通常将惯例比做道路的规则(rules of the road)。惯例的最重要特征是:在交换成本给定的情况下(第4章),衡量成本被降到最低,这对交换双方都是有利的,而且,交换能够自我实施(self-enforcing)。就一个经济体系中用于交易的总资源而言,解决协调问题的惯例比之本章后面所要说明的其他那些非正式约束,也许更能解释交易费用问题(尽管在许多例子中,交易费用事实上产生于各种非正式约束的结合)。那些产生于交换背景中却又不能自我实施的非正式约束,就要复杂一些,

◆ 因为它们必然会具有这样的特性:只有降低衡量与实施成本,才能促成交换。而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非对称信息以及由此导致的利益分配,将使人们在衡量上耗费过多的资源,或者,由于无法实施,交换根本就不会发生。非正式约束的形式可以是采用公认的低成本的衡量方式(如重量与度量工具的标准化),或者通过特定的制裁机制,以及让第三方获知交换表现的信息网络(信用评级,优良厂商认证,等等),来使第二方和第三方在实施上发挥作用。这种使合作行为规范(非正式约束)发生作用的组织和工具不仅是历史上那些较复杂交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惊人地与博弈理论模型所认为的“通过改变贴现率和增加信息来达到合作的结果”的观点形成了呼应。各种非正式制度--如早期商人法(lawmerchant)所公布的商人行动准则等---使较为复杂的交换形式在中世纪末期及现代欧洲早期的发展成为了可能。时价表(prices current)以及审计会计技术的发展,降低了关键性(可衡量)信息与实施的成本。这些都可以用提高合作行动的收益或提高背信的成本的博弈理论框架来解释(Milgrom,Northand Weingast,1990)。

◆ 人拥有的效用函数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其中,S偏好由通常的自利的偏好函数主宰;而G偏好则是纯粹的社会性的(群体利益性质)。他试图通过模型来为其观点填加些实证内容。在模型中,他为自利偏好和群体利益偏好分配权重,并研究在何种条件下权重会发生变化。萨格登(1986)则指出:当一个团体中几乎所有人都遵从惯例时,惯例就凝聚了道德的力量;同时,若个人遵从惯例并且与其交往的其他人也都遵从惯例时,情形就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这样,按照萨格登的观点,“合作的道德”(morality ofcooperation)就演化出来了(Sugden,1986,p.173)。

◆ 对包含在非正式约束中的信息进行文化处理,在长期意味着:它在制度的渐进演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成为了路径依赖的根源。要得到一个清楚的文化演化模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尽管已有了一些有趣的尝试,见Cavalli-Sforza and Feldman,1981;以及BoydandRicherson,1985),但我们已经知道文化特质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大部分文化变迁是渐进的。同样重要的一个事实是,从文化中衍生出来的非正式约束不会立即对正式规则的变化作出反应,因而,已改变了的正式规则与持存的非正式约束之间的紧张关系所导致的(社会)后果,对理解经济变迁的方式有着重要的影响。这将是本书第2篇将要讨论的主题。


6正式约束

◆ 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之间,只存在程度上的差异。设想一下这样一个连续的过程:从禁忌(taboos)、习俗(customs)、传统到成文宪法。与社会从不甚复杂的形式到复杂形式的演进过程相似,从不成文的传统,到习俗,再到成文法亦发生着漫长、波折的单向性演进,并且,这种演进很明显地是与较复杂社会的专业化与劳动分工程度的增加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的日益复杂化,必然会提高正式约束的报酬(书写技术的发展使其成为可能),同时,技术变迁通常能降低衡量成本,并鼓励人们使用精确的、标准化的度量方式。为了处理复杂争端而被创造出来的正式法律系统导致了正式规则的诞生;而随日益复杂之组织而演化的科层结构,则带来了限定委托一代理关系的正式结构。契约从无到有的一般特征.已被反复探讨过了,但下面的这些问题仍然值得研究。正式规则能够补充和强化非正式约束的有效性。它们能降低信息、监督以及实施的成本,并因而使非正式约束成为了解决复杂交换问题的可能方式(见Milgrom,North andWeingast,1990;本书第7章中也会详细说明)。同时,正式制度也可能修改、修正或替代非正式约束。双方谈判能力的改变,将产生出对于不同的交换制度框架的有效需求,而其成败,则取决于非正式约束。有时(但并不总是),新的正式规则可能取代现存的非正式约束(关于这一点,我将在第10章中予以详细解释)。正式规则包括政治(和司法)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这些不同层次的规则-从宪法到成文法、普通法,到具体的内部章程,再到个人契约--界定了约束,从一般性规则直到特别的界定。并且,一般而言,修改宪法比修改成文法的成本高,正如修改成文法的成本要比修改个人契约的成本高一样。政治规则广泛地界定了政治的科层结构,包括其基本的决策结构、日常程序控制的外部特征。经济规则界定产权,其中包括了对财产的使用、从财产中获取收入、以及让渡一种资产或资源的一系列权利。契约则包含了专属于交换的某个特定合约的条款。

◆ 在决策各方的初始谈判能力已经给定的情况下,规则的功能在于使交换便利地进行,无论是政治交换还是经济交换。现存的权利结构(及其实施特征)界定了参与者可能的财富最大化机会,而这些机会则可能通过一个经

◆ 济的或政治的交换来实现。交换或是指在现存的一套制度中所进行的谈判,或是指参与者发现值得投入一些资源去改变更为基本的政治结构,以使权利能得到重新配置。

◆ 在相对谈判能力给定的情况下,经济或政治利益分歧的程度,影响着规则的结构。这主要是由于:利益越是多样,简单多数规则(simplemajority)(在政治上)就越是难以奏效,并且交换也越是倾向于采用那些能使复杂形式的交换(部分是正式的,部分是非正式的)得以便利进行的结构,或通常采用以联盟来解决问题的其他方式。然而,必须注意的是,正式规则的功能在于促进某些特定类型的交换,而并非所有的交换。因此,正如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其《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Federalist PaperNumber 10)中所指出的那样:宪法结构在1787年的修订,不仅是为了促进某些特定类型的交换,还旨在提高这些能促进部分人利益的交换的成本。类似地,在经济交换中,专利法(patent laws)与商业机密法(tradesecretlaws)也都旨在提高某些交换的成本,因为这些交换被认为会抑制创新。在继续讨论之前,还需要强调一点,即:到目前为止,我的观点丝毫没有意指 “规则即效率”​。正如前文所强调的,规则(至少是其中好的那一部分)的设计,其目的是为了提升私人福利,而不是社会福利。因而,取消特许权、限制进入或妨碍要素流动的规则比比皆是。但这并不是要否认观念和规范的重要,而只是想明确一点:更贴切地说,规则来源于自利。规则的设计通常将依从成本(compliancecosts)考虑在内。考虑这一成本,意味着必须要有办法来识别那些违反规则的行为,衡量其违反的程度(从而对交换中另一方的损害程度),并且能识别出是谁在违规。依从成本包括衡量那些待交换的物品或劳务的多重属性,衡量代理人的表现等。在许多情况下,当衡量成本--在给定技术状况下--超出收益时,制定规则与划分所有权就没有必要了。技术或相对价格的变化将改变制定规则的相对收益。有了这些一般原理作为基础,我们就可以用第3章和第4章中所得出的框架,来更为仔细地描述政治规则、产权(经济规则)以及契约。

◆ 一般说来,现行的政治规则决定经济规则,尽管这种因果关系也是

◆ 双向的。换句话说,产权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契约是由政治决策过程界定并实施的,而经济利益结构也会对政治结构产生影响。在均衡状态下,一个既定的产权结构(及其实施)将与一套特定的政治规则相一致(及其实施)。其中一个的变化,将导致另一个的变化。但由于政治规则处于相对优先的地位,因此我们先来分析政治系统的结构。

◆ 让我们先从一个简化了的模型开始,该模型仅包含一个统治者和一些选民。​”在这种简单的情况下,规则制定者就像一个歧视性垄断者(discriminating monopolist)那样行事,他为不同的选民群体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与正义,或至少能够减少其内部混乱并保护产权;作为回报,统治者将获得税收收入。由于不同的选民群体有不同的机会成本,其与统治者进行谈判的能力也不相同,因而谈判的结果也是不同的。但不管怎样,提供法律以及实施机制这些(半公共)物品也会带来些规模经济。因而,总收益应是增加的。至于增加的收益该如何在统治者与选民之间进行划分,就取决于他们的相对谈判能力了。任何一种边际改变一一无论是统治者的潜在暴力,还是选民的机会成本-都将导致新增收益的重新划分。同时,由于统治者必须组织起一批代理人(一个官僚机构)来监督、测评和征收税收,因而其总收益与净收益之间的差别是巨大的。所有代理理论所固有的效应都会在此发生。

◆ 当我们在这一政治模型中引入代议制机构(representative body)概念后,模型就变得复杂了。代议机构反映选民群体的利益,并代为充当选民与统治者谈判的角色。这一概念,与现代欧洲早期的英国议会(parliaments)、荷兰议会(estates general)以及西班牙/葡萄牙议会(cortes)的起源一样,从中折射出统治者因为同意为选民群体提供某些特定的服务,而希望从交换中获取更多收益的需要。代议机构便利了双方的交换。在统治者这一边,代议机构导致了代理人科层结构的发展,这是从简单的(粗放的)王室家务与资产管理,到由官僚来监督国王子民的财产和(或)收入的重大转变。

◆ 当我们从现代欧洲早期代议制的历史特征转到现代的代议制民主时,我们的研究内容复杂了许多。这一方面是由于多重利益集团的发展,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那些为了便利各种利益集团(同样地,相对谈判能力给定)之间的交换而产生的复杂得多的制度结构。这种政治交易费用分析,是建立在承认利益集团之多样性的基础之上的,而这些利益集团反映了特定地区选票的集中度。

◆ 从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议员之间的交换关系中,会演化出什么样的制度?已有的研究-始于布坎南和塔洛克(Buchanan and Tullock,1962)--是将重点放在投票交易(vote-trading)和“互投赞成票”(log-rolling)上的。这种进路是一种进步,因为它意识到议员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来便利地进行交换。但这种进路有些过于简单,以至于它无法解决议员交换方面的那些根本性问题。这种方法假定:人们事先就可以了解所有可能的法案以及其报酬.并且丝毫也没有考虑时间层面的问题。而事实上,从今日之立法过程中的交换来看,议员只是事先对其未来的行动作出承诺。这样,要降低这类交换成本.就还必须创设出一些制度安排,使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交换成为可能。正如在第4章中所描述的那些经济交换一样,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对权利交换的衡量与实施。

◆ 我们通常认为,政治从只有单个、绝对的统治者到民主政府的演化,提高了政治效率。这是因为,民主政府使民众能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政治决策的过程中,它剥夺了统治者任意敛财的权力,并且建立起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来作为合同实施的第三方。其结果确实是向更高的政治效率迈进了。然而,将有效率的政治市场与有效率的经济市场做同等意义上的理解则是不正确的。有效率的经济市场的存在,意味着激烈的竞争,通过套利与信息反馈,这种市场几乎能够接近于科斯的零交易成本状态。然而这种市场 在经济世界里尚且比较少见,在政治世界就更是少之又少。确实,向民主政体的转变,降低了单位交换的立法交易成本(其阐述见Weingast andMarshall,1988),但与此同时,不仅交换数量的增加将导致政治交易的总规模扩大,而且存在于选民与议员之间、议员与官僚之间的代理成本还将会有实质性提高。更重要的是,在许多情况下,选民的理性无知(rationalignorance)将使其不完全的主观感知在他们的选择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尽管极少数知情选民也许在就熟悉的地方性和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选择时,能清楚地知道他或她自身的利益所在,但即便如此,当他们在面对一个政治与经济世界相互依赖的、复杂的、不重复发生的问题而要作出选择时,还是会感到茫然无措。在这里,重要的是:正式的政治规则与正式的经济规则一样,都是为了促进交换而被设计出来的。但政体中的民主却不能等同于经济体系中的竞争性市场,这一点在我们考虑产权的效率时,将是尤为重要的。

◆ 政治市场的效率是探讨这一问题的关键。倘若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不高,同时政治的参与者又有精确的模型作为指导,那么有效率的产权就会生发出来。然而,政治市场的高额交易费用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感知因素,似乎更容易产生那些无法引致经济成长的产权,而随之产生的组织则可能根本没有创造出一些更具生产性的经济规则的动力。问题不仅仅在于制度变迁具有渐进性的特征,还在于该怎样设立制度来提供可靠的承诺,以使有效率的谈判能够达成。在第11章,我将要探讨这些充分的发展路径是怎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以存续的。

◆ 规则是自上而下的,从政治、到产权,再到个人契约。契约反映了内置于产权结构(以及实施特征)中的“激励一非激励”结构,故面,参与者的机会集合以及在特定契约中所创设的组织形式,也都来源于产权结构。

◆ 经济理论所关注的契约是简单、完全而又直接的(straightfor-ward)。它涉及的只是瞬间发生的、单一层面上的产品交换。而现代复杂经济中的契约则是多层面的,而且还将延续一段时间。因为其是多层面的--不仅是指物理特征方面,还包括交换的产权特征等,所以契约就必须做到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同时也意味着:契约通常不可能是完全的。在契约的存续期内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这使得订立契约的双方必须(审慎地)通

◆ 过法庭或某个第三方来处理发生在合同期内的各种争端。


7实施

◆ 契约在何种条件下才能自我实施(self-enforcing)?在一个“财富最大化”的世界里,答案很简单。只要信守契约对双方来说都更为有利,契约就能自我实施。换言之,考虑到衡量与实施合约的高昂成本,信守契约所带来的收益将大于成本。最常见的一事实上也是实证分析所观察到的一-契约能自我实施的状态是:交换双方相当了解,且进行着重复交易,正如前面曾详细分析过的那些部落、原始社会和小社群的情况。在这些环境中,信守合约当然是有利的。在这样的世界里,稠密的社会关系网络使得可计量的交易费用极低;欺诈、卸责(shirking)、投机行为等所有现代工业组织中会出现的问题,在这里都极为罕见,甚至不会出现,因为这些行为都会一无所获;行为规范决定交换,而正式的约束则不存在。

◆ 另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在以专业化相互依存为特征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世界里,个人福利依赖于以个人专业化为特征的复杂结构,从而交换跨越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在一个纯粹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世界里,物品、服务或代理人的表现由多种有价值的属性组成。交换经年累月地发生,并且不存在重复交易。在衡量成本高且没有可能的实施方式的财富最大化语境中,欺诈和背信(reneging)所带来的收益将大于合作行为的收益。显然,我这里所说的,是一种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极端形式。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不论是现在还是过去(那时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确乎也有了某种程度的发展),环境似乎并非都如此严峻,而交易双方在这些情况下也能设法信守合约。交换人质以及排斥背信的商人的做法,就是激励双方信守合约的两个例子。此外,建立在信息成本基础上的声誉,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在长距离和非人际关系化交换中实施合约的机制。血族关系纽带,各种形式的忠诚,以及在敌意的环境中由共同的信念而团结在一起的少数族群--所有这些,都提供了这样的框架:在其中,信守合约是值得的。此外还必须提到的是,在某些时间或场合,对正直、诚实等的意识形态上的信奉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尽管如此,由于缺乏有效的第三方实施而导致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困境,正是许多事关发展的问题的关键。

◆ 如果我们将单次博弈改为重复或反复博弈,那么,就正如阿克斯劳德已经探讨过的,出现合作解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换句话说,如果博弈能无限次地进行下去,则信守交换条款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因为不断重复交易的收益将大于背信弃义“捞一票”的所得。然而,我要提请各位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博弈是那种被认为将永远持续下去的博弈。当博弈 有终局,或人们认为有可能结束时,人们在决定继续合作是否值得时就将考虑贴现率因素。继续进行下一轮博弈的可能性越小,为保持均衡状态所需支付的报酬就越高;同时,短期收益的概率越大.为保持均衡所需支付的报酬也越多。还要注意的是,即便博弈是持续不断进行的,交易费用也仍然存在,因为人们还是需要获得有关于另一方的信息。自然,有关合作解的诸多假设条件在现实世界中极少具备。它们要求博弈是不断延续的,人们总是与相同的对手进行重复博弈,以及一方可以观察到另一方履约的情况等。这个模型中的“观察对手履约情况”事实上意味着:一方可以确定无疑地衡量出契约的结果,从而也就能相应地判断出另一方是否在事实上违背了契约的条款。博弈论的这种演化过程告诉我们:在极其简化的条件下,当双方拥有完全的信息,博弈是无限延续的且对手相同时,自我实施的合作解就可以达到。显然,这些假设条件不仅太强,而且在现实世界中根本不可能出现。在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情况下,我们与多人交易且对他们的相关信息所知甚少。我们的信息不仅是不完全的,而且在个人之间的分布也极不平均。在许多情况下,交换是“一锤子买卖”(a once and forall exchange),根本不会重复进行。在这些条件下,容易看出为何我们在此所提出的问题不

◆ 能通过存在于非人际关系化交换中的合作解来解决。在一个财富最大化的世界里,人们只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些能使人们在非人际关系化交换条件下从贸易中获取收益的复杂契约,必须伴随着某种形式的第三方实施。事实上,这一结论正好与本书第2章结尾处所引的诺曼·斯科菲尔德(Norman Schofield)的那段话相呼应,在那段话中,他描述了在复杂的合作博弈中产生均衡解的各种必要条件。

◆ 这一博弈理论与本书前儿章所构建的框架是相通的。在简单的新古典条件下,贸易收益在无需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这就是说,交换双方无需成本,就能得到有关另一方的所有信息,而且实施也是完全的。在信息完全的情况下,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但倘若信息是不完全的,那就必须要创造出一种制度,来为个人提供稽查背信行为(police deviations)所必需的充分信息,这样才有可能得到合作解。制度对合作的确保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需要建立一个交流机制来为何时实施惩罚提供必要的信息。制度通过提供这类相关信息,使稽查缺失(policing ofdefections)成为可能。制度还往往能减少信息的需求量,例如,它可以使 人们不再需要了解对手以往的所有行为。第二,由于惩罚通常是一种公共品,即,使全体受益,而成本却由少数人承担,因而制度还必须要为那些承担惩罚他人的职责的个人提供激励(有关这一论点的详细阐释,可参见Milgrom,North and Weingast,1990)。需要强调的是,创建一种能带来可靠承诺的制度环境,意味着必须建立起一个包含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以及实施在内的复杂的制度框架。上述这三者的结合,使低成本的交易成为了可能。

◆ 这一观点的含义是:人们有可能设计出一个制度框架来改进衡量与实施,并进而促成交换,但由此而产生的交易费用将会在总体上高出其在新古典理论中的水平。在交易中为确保合作结果所需投入的资源越多,则新古典模型中的贸易收益被稀释得越多。交换在时间和空间上越是复杂,为实现合作结果所需的制度便越是复杂,成本也越高。通过一些能降低信息成本的自发制度(voluntaryinstitutions)来建立第三方实施,可以使许多复杂的交换得以实现。然而,要真正实现内生于现代经济技术中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贸易收益,就必须依赖那些以强制力量来实施合约的制度。因为在非人际关系化交换的条件下,纯粹自发的第三方实施系统的交易费用是相当高的。相比之下,由政治组织作为第三方、动用强制力量来实施合

◆ 约,则在监管与实施合约方面存在着巨大的规模经济效应。不过,这里却又暗藏着一个经济发展的根本困境。如果说我们不能没有国家(state),那么同样,有国家也未必是件好事。如何才能让国家像一个不偏不倚的第三方那样行事呢?


8制度与交易费用和转形成本

◆ 界定与保护产权以及实施合约,都需要耗费资源。制度与所用技术一起决定交易费用。由土地、劳动和资本等投入品转形为商品与服务,也需要耗费资源。转形不仅是所用技术的函数,也是制度的函数。故而,制度是影响生产成本的关键因素。在前面的章节里,我说明了为何交易需要成本,并且检验了约束人类互动的制度性约束的各种形式。在第9章,我将探讨学习(learning)以及各类组织修正或改变制度与交易费用(以及转形成本)之间关系的方式。不过在此之前,我想先将此前的一些观点整合到一起。不同级别的规则一-宪法、成文法、普通法[甚至是一些法规章程(bylaws)]一结合在一起,界定了存在于特定交换中的正式权利结构。此外,契约的签订也须将交换的实施特征(enforcement characteristics)考虑在内。由于衡量需要成本,因而大部分契约都是不完全的。这样,非正式约束对于实际的合约来说就变得举足轻重了。非正式约束包括声誉.普遍接受的行为标准(其有效性表现在:对方的行为能被容易地观察到),以及因重复交易而产生的惯例。交换中的权利与约束之间的关系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存在于简单、直接的交换中的;其次是涉及生产过程的较复杂的关系;最后,是整个经济体系。有关简单、直接的交换,我将以现今美国住宅产权的转让为例来说明。这类转让牵涉到一系列的以实物资产交换金钱的权利。这些权利既包括规定个人如何处置财产的法定权利,也包括附着在财产物理属性上的权利。金钱代表了对资源的控制力量;而制度则决定了这种交换的成本。这里的成本包括以下几项:对拟交换财产在法律与物理属性两个方面进行衡量的成本,监管与实施合约的成本,依交换条款在衡量与实施方面的不完全程度而定的“不确定性折扣”(uncertainty dis-count)。不确定性折扣的高低受不对称信息--房屋的状况(卖者知道)、财政状况(买者清楚)一等特定契约要素(specific-to-the-con-tract factors)的影响,也受犯罪防治的有效性等社区性因素的影响,还受价格水平的稳定程度等全国性因素的影响。

◆ 与卖者的效用相关的,是价格、条款以及契约义务的保障程度,亦即买方事后履行契约的可能性。住宅对买方的价值则不仅是价格、信用条款的函数,还是随着买卖而转移过来的诸种属性的函数。有些东西,如转移过来的法定权利以及财产和房屋的面积,是容易衡量的;还有一些,如财产的总体外观特征等,也是可以立刻察看到的;但另有一些,如房屋的维护与维修成本、邻居的品行等,则不是一下就能搞清楚的。同样的,由于财产遭遇违约、征用、产权不清以及偷盗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很难确定,因而财产的安全性也是不同的。

◆ 在传统的新古典范式中,信息是完全的(即交易费用为零),因而被转让的资产的价值被认为不仅是以完全的信息为基础,且其产权也有完全的保障。在此条件下,由于买方与卖方根本无需成本就可确认转让物的所有属性(物理的和产权的)的价值,产权的不确定性与不安全性也就不存在了。于是,用标准的零交易费用的“房屋的供给与需求模型”就能决定资产的价值。事实上,由于上述所有的属性都会影响该房屋对买方以及对卖方的价值,因而折扣越小(与理想化的新古典模型相比),则市场越完全。制度整体界定并决定了折扣的大小,而买方与卖方所承担的交易费用则反映了制度框架。

◆ 我在此论述的,主要是那些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然而有些制度一一诸如那些限制进入的规则,要求进行无用检查的规则,提高信息成本或让产权变得更不安全的制度一实际上提高了交易费用。上述这些经济规则产生于政治组织,反映了签约者、贸易联盟以及政治市场上其他参与者的谈判力量(bargaining strength)。由于市场是不完全的,于是不论在何处,制度总搀杂着一些降低成本或者提高成本的部分。美国的住宅房屋市场还算是一个相对有效率的市场,其制度总的说来能够诱致低成本的交易。回到第4章的模型,与经济理论中所设想的无摩擦交换之间的差距的大小,取决于制度结构在多大程度上能允许第三方影响到买方效用函数中的属性的价值。这种影响包括:邻居的行为,偷盗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地方当局改变区划规则从而影响财产价值的可能性。对买方而言的不确定性越大,资产的价值就越低。类似地,制度结构通过决定契约的履行或在违约情况发生时卖方的受保障情况,来决定卖方的风险。值得强调的是,上述种种权利保障方面的不确定性,乃是区分现今高收人国家相对有效率的市场与过去以及当今第三世界经济体之间差别的关键因素。

◆ 个暗含的假定,它们的实际存在需要一系列复杂的制度来促进要素的流动、技术的获取、生产过程的连续、信息传递的快速与低成本,以及新技术的发明与创新。要实现所有这些条件无疑是天方夜谈( a tall order)。它们永远都不可能完全地实现。这是因为,正如上文对交换制度所作的分析,实际的制度框架事实上常常既包含有那些有利于提高生产能力的制度,又包含着那些为进入设置壁垒、鼓励垄断限制、阻止信息低成本流动的制度。

◆ 只要对比一下第三世界经济体中的组织与那些先进的工业经济中的生产性组织,我们就能对界定不清的和(或)无效率的产权所产生的后果,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前者来说,制度框架不仅会导致较高的交易费用.而且无保障的产权还会促使人们去使用那些固定资本比例较低的技术,还会妨碍长期合约的形成。在第三世界的经济体中,企业通常是较小的(那些由政府运作或保护的除外)。此外,那里还存在着其他一些实际的问题,如无法找到零配件或要等上两年才能装上电话等,这必然会造就出一些与发达国家的要求不同的生产性组织。贿赂虽然可能在错综复杂的进口控制中使交货提速,或者能快速地装上电话,但由此而造成的“影子”交易费用(shadow transaction costs)将极大地改变相对价格,进而改变所使用的技术。即便是在那些产权相对有保障的高收入国家,也可能或者说实际上时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监督成本较高的技术组合,比之一个产出相对较低但生产中的变数也较低,或监督工人的成本较低的技术,或许是更没有效率的。新近研究交易费用的许多文献均含有这样的意思:制度单单决定交易费用,而技术只决定转形成本。然而,下面的三个交织着技术、制度、转形成本、交易费用之间的相互影响的例子足以证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并非如此简单。

◆ (3)谢泼德(AndreaShepard,1987)讲述了一个半导体制造商所采用的政策:准许其竞争对手参与新芯片的设计。通过这一做法,他向消费者保证:不会因为他们采用了新的设计而被索要高价。这样,通过化解客户的疑虑,提高了他们对其产品的需求。然而,这一政策虽然降低了交易费用,却是以牺牲生产效率为代价的。因为无论是规模经济,还是学习曲线(learningcurve)的效应,都被拱手让给了竞争者。提供第二家竞争者的信息给消费者乃是经营中一个惯常的做法。

◆ 等的所有事情。此外,在资本的供给与需求背后,还存在着诸如产权保险和信用评级机构等等的其他制度与组织。对制度结构做更深入的探讨,我们还将发现那些界定正式约束的政治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与组织之间的联系显见于国会中主管资本市场的委员会,以及那些在资本市场上代表各种利益集团的游说组织。这种联系网络还延伸到行政部门以及具体的管理机构。自然,在新政治经济学试图详细解释议会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制度结构时,在新政治经济学家试图提出分析框架时,所有这些,都成为了他们的有利论据。

◆ 比较第三世界国家的交易费用与发达的工业经济体中的交易费用,我们会发现,前者的单位交换成本比后者要大得多一由于成本太高,有时交换甚至无法进行。在第三世界的制度结构中,不存在构成有效率市场的基础的正式结构(与实施)。不过,在那些国家通常存在着一些非正式部门(实际上就是地下经济),来设法为交换提供一种结构。这种结构伴随着巨大的成本。由于缺乏正式的产权保障,就连那些能产生自我实施型契约的人际关系化交换系统也受到了限制。​”事实上,第三世界国家中存在的问题并不仅限于较高的交易费用。在那些国家,决定基本生产结构的制度框架,似乎永远停留在不发达状态。

◆ 企业,是为了把握获利机会而存在的。而获利机会又是由一系列既有的约束界定的。当产权缺乏安全保障、法律实施不力、进入遭遇障碍、垄断限制存在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必然倾向于做短期的且固定资本投入较少的投资。因而,企业规模通常较小。贸易、再分配活动以及黑市(black market)交易将有可能成为最有利可图的业务。固定资本投入较多的大型企业只可能存在于政府的保护伞下,而政府保护包括补贴、关税保护以及对政治组织的支付等--所有这些都无助于生产效率的行为。

◆ 我们在住宅财产买卖那个例子中所看到的那样。显著的制度框架的变迁,牵涉到众多约束的诸多变化,这其中不仅包括法律约束,还包括行为规范。也许对于从事某项特定交换的人来说,制度约束还不够理想或有效,因而他们希望重构制度,但同样的一套制度对另一些选择来说可能仍然是有效率的,并且,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个人与组织的谈判力量。因此,只有当正式规则的改变对那些拥有充分谈判能力的人是有利的时候,正式的制度框架才可能会有重大变化。

◆ (2)制度约束的复杂组合将带来各种不同的正式与非正式约束的结合体。而正式与非正式约束的不同组合又会影响衡量与实施的成本。这些成本越高,交换双方就越是会利用非正式约束来型塑交换。当然,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交换或许根本就无法进行。纵向一体化( vertical integration)可以部分地解决这些成本问题。但必须注意:尽管组织内部的衡量成本与市场上的不同,但它却并不一定总是低的。当非正式约束达到主宰交换形式的程度时,它通常能成为应对对方可能的背信行为的办法。这样,如在第7章中所述的那种自我实施的契约将成为交换的主要形式。当然,我们也知道,在第三方实施无法进行的情况下,这种交换必然是有限的。

◆ (3)在作为交换的约束基础的制度框架中,交易费用是最容易被观察到的部分。交易费用包括那些产生于市场因而可衡量的成本(见Wallis and North,1986),也包括那些难以衡量的成本,如为了获取信 息而花费的时间,排队,贿赂等,还包括由于监督与实施的不完全而导致的损失。这些难以衡量的成本,使得我们无法精确地估计一个特定制度的总的交易费用。但尽管如此,就我们能做的范围,我们在衡量制度效率方面也可望有所进展。

◆ 资本市场的利率水平或许是了解制度框架的效率的最清楚的量化指标。但在第三世界国家,电话系统的失灵,零配件的难以获得,无休无止的生产中断,为取得许可而长时间地排队等候,以及产品差异性等,也都是其缺乏有效率的制度性基础结构(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的最有力的证据。

◆ (4)本章的要旨是:在经济绩效方面,制度框架起着主要的作用。本章前面描述过的房屋买卖证明了这一点。大量的制度使大规模的房屋市场有可能出现,资本市场、保障产权的制度、大量便利交换的自愿性组织,都在形成一个相对有效率的美国住宅市场一与第三世界或美国早期类似的房屋市场相比一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不过,我也曾努力地指出:有些制度约束也会使交易费用提高。因而,总体的市场是一个各种制度的混合物。有些制度能提高效率,有些则降低效率。但无论怎样,将某些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以及日本)的制度框架与第三世界国家或发达的工业国家历史上的制度框架作个比对,将能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制度框架对于那些相对成功(无论是国别比较,还是做历史阶段上的比较)的经济体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制度约束在历史上的演化方式,以及它们是如何决定经济绩效特征的?-这将是本书余下部分所要讨论的重点问题。


第2篇 制度变迁

◆ 组织、学习与制度变迁 在第8章,我的分析从制度与交易费用转移到了经济体的绩效方面,但在分析中我没有将组织考虑在内。而在第1章,我曾介绍过制度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现在我再回到那里。组织及其企业家(entrepreneurs)从事的是有目的的活动,因而,他们是制度变迁的主角(agent),他们型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在本章中,我将要说明组织是如何引致变迁的。

◆ 不论上述这些观点有多少价值(而且它们并非全都 互相排斥),本书的研究重点是:组织作为一个有目的的实体,是由其创立者设计出来、用来最大化其财富、收入,以及其他一些由社会制度结构所提供的机会所限定的目标的。 在追求这些目标的过程中,组织逐渐地改变着制度结构。当然,组织并非总是社会生产性的,因为制度框架也时常会提供一些反常的激励。组织之被设计出来,是为了实现其创立者的目标。组织不仅是制度约束的函数,也是其他一些约束的函数(如技术、收入、偏好等)。这些约束之间的相互作用型塑了企业家(经济的或政治的)潜在的财富最大化机会。如果我们想探究某些组织为什么会存在,如欧洲中世纪的行会或庄园、现代欧洲早期的受管制公司、15世纪法国的议院(estatesgeneral),或是20世纪美国国会的委员会结构、黑手党(Mafia)或通用汽车公司等,我们的模型就不能只考虑近期在企业与政治组织方面演化出来的那些文献,还必须加入对制度约束型塑组织及其目标的方式所进行的分析。组织为了促进其目标而必须获得的知识与技能,将反过来极其深刻地影响现有知识的演化以及知识被应用的程度。

◆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由纯粹知识到应用型知识(applied knowledge)的转化,是那些直接的学术研究感兴趣的问题。技术变迁方面的文献,从熊彼特到施姆克勒(Schmookler)、戴维(David),再到罗森伯格(Rosenberg),可谓汗牛充栋。关于这些文献,有四点需要强调: (1)在产权激励缺失的情况下,市场规模是决定创新增长率和技术变迁的唯一的、最重要的因素(Sokoloff,1988)。 (2)通过专利法、商业秘密法以及其他一些法律,激励机制得到了发展,而激励机制的发展提高了创新报酬率,带动了发明产业(inven-tion industry)的发展,并使这一产业融入到现代西方世界经济的演化过程中。这构成了第二次经济革命(theSecond Economic Revolution )的基础。” (3)正如罗森伯格(Rosenberg,1976)所指出的,纯粹知识与应用型知识之间的联系并不简单。纯粹知识是应用型知识的前提,但应用型知识的发展则开启了或提出了需要探索的问题。因此,应用型知识是纯粹知识发展的重要源泉。 (4)技术的发展凸显出技术变迁方式的路径依赖(path-depend-ent)特征。这一论点对于本书后面的分析来说意义重大。假使技术是沿着一条特定的路径发展的,那么,在报酬递增的情况下,其他可选的路径和技术将被人们弃之于不顾,这样,发展也将完全被导入到一条特定的路径。这样顺势发展的结果,如阿瑟(Arthur,1989)和戴维(Da-vid,1985)所指出的,并不总是最优的。

◆ 知识的分配如今也成为大量文献的主题。这类文献主要涉及的是人力资本方面的讨论,而人力资本主要取决于学校教育(schooling)与在职培训(on-the-jobtraining)的发展。由于学校教育的发展起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社会的制度特征的函数,因此在本书的分析中,学校教育的发展是一个因变量。这里的关键点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与有形资本的投资通常是互补的;在人力资本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人力资本的增长不一定能与有形资本结构的成长同步。

◆ 我将把受制度框架制约的企业的最大化目标与知识存量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讨论。先从新古典式的企业开始。在那里,管理的唯一功能,是选定可以使利润最大化的产出与投入品的数量,即决定数量以及随后的价格。由于能免费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而且计算方面也无需成本,因此,就算是在考虑这些任务的完成方面,新古典模型也排除了管理对于绩效来说任何有意义的生产能力,在短期,企业无需成本,就可以实现最大化。 这种新古典方法遭到了批评。首先是奈特(Knight,1921)的《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Risk,Uncertainty and Profit),然后是科斯(Coase,1937)的《企业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这些论文将经济学家的注意力引向了对组织的探究。奈特聚焦于企业家在谋求降低不确定性方面的作用,而科斯则引入了交易费用概念,正是这样,企业的存在才变得有意义。事实上,管理的真正任务是设计与发掘市 场,评估产品与生产工艺,以及积极地管理雇员的行动。在所有这些任务中都包含着不确定性,都需要对信息进行投资。 发掘市场、评估市场与工艺,以及管理雇员等,都不是发生在真空中的。它们需要发展出默会知识,以便洞悉那些与衡量和实施相联系的复杂关系。企业家所需要的信息与知识的种类,在很大程度上是特定制度背景(context)的产物。这种制度背景不仅型塑了内部组织,决定了纵向一体化程度与治理结构,还决定了那些最有利于实现企业目标的各种圆通办法。故而,要弄清对不同种类的知识和技能到底存在着哪些需求,我们就必须首先对制度背景进行一番考察。 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海盗,就必须懂得大量有关海战、商航的贸易路线、潜在受害者的武器装备、船具和船员的多寡,以及战利品市场的知识。成功的海盗必须获得这些必需的知识与技能。这种活动将带动海盗以及受害者改进海战技术的旺盛需求。 在20世纪早期的美国,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化学品制造商,就必须懂得化学知识和化学品在各种中间及最终产品中的潜在用途和市场,此外,还要懂得与大规模组织有关的各种问题。成功的化学品制造商带动了对应用及纯粹化学理论研究的需求,同时也促进了对市场和能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新的组织形式的研究的需求。 如果基本的制度框架能使收入的再分配(海盗行为)成为一个广受欢迎的(最有利可图的)经济机会,那我们就可以希望有一个十分不同的一比之那种由生产能力提高(20世纪化学品制造方面)的经济机会所带来的-知识与技能的发展。当然,上面所述的都是些极端的例子,但也是些理想的、有代表性的例子,它们代表了大部分的经济史。内置于制度框架中的各种激励在型塑有效的技能与知识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0稳定性与制度变迁

◆ 稳定性与制度变迁 变迁的主角(agent),是那些能对根植于制度框架内的激励作出反应的个人企业家。变迁的源泉,则是变化着的相对价格与偏好。变迁的过程一般是渐进的。我将在本章中将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讨论。 变迁通常由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规范和实施的复杂结构的边际调整所组成。制度框架的总体稳定性使不受时空限制的复杂交换成为可能。回顾这些稳定性特征将有助于增进我们对渐进性变迁的过程的理解。

◆ 产生稳定性的是一系列约束的复杂组合,其中包括嵌套在(nestedin)科层结构(hierarchy)中的各种正式规则。在这种科层结构中,任何一种改变都只会产生比其原先状态更高的成本。这其中也包含非正式约束,它们是规则的延伸,是对规则的详尽阐述,是规则的先决条件(qualifications)。由于非正式约束已经成为人们习惯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它们具有顽强的生存能力。这些约束使人们在日常的交换过程中不 再需要随时随地地、费尽心机地思考每次交换的条件。我们通常用常规(routines)、习俗(customs)、传统(traditions)或惯例(conventions)等词汇来提到这些非正式约束的存在。并且,正式规则与非正式约束之间的复杂互动,与实施方式一起,型塑我们的日常生活,指引着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现世(mundane,这个词最能让我们体会到什么是制度的稳定性)活动。虽然规则与规范的组合变幻无常,但正如我已经讨论过的,不管怎样,它们的结合总能带给我们那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以及正在往哪里去的舒适感觉。

◆ 制度在变迁,而相对价格的根本性变化乃是制度变迁的最重要来源。对于非经济学家(也许还应包括一些经济学家)而言,我如此这般地强调相对价格变化的影响,或许是件难以理解的事。但相对价格的变化改变了个人在人类互动中的激励,而制度变迁的仅有的另一来源,是偏好的改变。 制度变迁的来源,如要素价格比率的变化(即土地-劳动、劳动一资本或资本-土地等比率的变化),信息成本的改变,技术的变化(包括重大的、重要的军事技术)等,皆属于相对价格的变化。这些相对价格变化,有些是外生于前面章节中所得出的分析框架的(如欧洲中世纪晚期由于鼠疫而导致的土地一劳动比率的变化);但其中的大部分是内生性的,反映了企业家(政治的、经济的和军事的)持续的最大化努力,并进而引致制度变迁。企业家获取技能与知识的过程通过改变感知得到 的(perceived)衡量与实施成本、改变感知得到的新谈判与契约的成本与收益,改变相对价格。 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谈判力量的改变将带来重构(re-structure)契约的努力。在以往的研究中(Northand Thomas, 1973;North,1981),我已着力研究过相对价格的改变所起到的作用,因而在此我不想再更深入地探讨这个问题。相反,我倒是想探索一下“口味(tastes)的改变”这一麻烦得多也困难得多的问题。 我们对偏好(preferences)或口味(tastes)的改变的来源所知甚少。但有一点很清楚,相对价格的变化对于口味的改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就是说,相对价格的长期根本性的变化,将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以及他们对行为标准之构成的合理解释(rationalization)。眼面前的一个例子是:在20世纪,工作、闲暇以及节育之间的相对价格变化已经根本性地型塑了家庭结构的变迁。Fuchs(1983)和贝克尔(Becker,1981)的研究详尽地记录了本世纪家庭结构的变迁方式。在家庭结构变化的同时,人们对道德问题以及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问题的意识形态取向(ideological attitudes)也发生了改变。然而,只从相对价格变化角度来寻求对现代西方妇女的行为规范的复杂变迁的解释,无疑是对这类错综复杂且人们还所知甚少的人类行为的一种过分简化。相对价格变化经由了先存(preexisting)的心智构念(mentalconstructs)的过滤,而先存的心智构念则型塑了我们对这些价格变化的理解。显然,观念(ide-as)及其驻留的方式,在此起到了一些作用。价格变化与观念具体是怎样混杂在一起的?关于这一点,我们还远未弄清。

◆ 我将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做进一步的说明。有一个重要的制度变迁,就其本身而言,不能仅由相对价格的变化而得到全部的解释。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的,乃是一种观念。这种观念来源于文明人与日俱增的对“人拥有人”的现象的憎恶。于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了反对奴隶制的运动。显然,正如我们从美国学术界对奴隶的本质的大量争论中所得知的那样,这种制度甚至直到美国内战期间,还仍是能带来利润 的。自然,反对奴隶制的运动有着很深的渊源并且相当复杂,甚至还有些集团以此来为自己谋取私利。例如,在19世纪上半叶,针对美国国会有关政治控制权问题所涉及的改变与西部关系的提案,南方和北方就利用了奴隶问题。他们试图借此来改变双方在地区冲突中的相对谈判力量。不过,能让政治家借题发挥的,乃是反对奴隶制的运动本身所蕴涵的知识的力量(Fogel,1989)。在此,或许最值得强调的一点是:个人表达他们对奴隶制的憎恶的成本很低,而与此同时,奴隶的拥有者所付出的代价则十分高昂。这个例子支持了我在前面章节中所表达的观点:制度结构,在这个例子中是选举程序,使得人们可以用很低的成本来有效地表达他们的观点与观念。这样,在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正如在1860年的美国,投票人在奴隶问题上就这么做了(尽管在英国,奴隶的拥有者得到了赔偿,而在美国,如果北方早就预见到了内战所要付出的代价,结果也许就会很不一样)。这里的关键在于:在这种制度结构中,南方的奴隶主根本不可能通过贿赂或给投票者以一定的报酬,来阻止他们表达自己的信念。

◆ 对奴隶制之瓦解的简短讨论,是建立在允许人们以很少的成本来表达他们的意愿的制度框架基础之上的。我在此并非意指不会出现那种人们愿意为其观念或理想作出重大牺牲的情况。事实上,当人们的意识形态观念强烈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能为此作出重大牺牲,而这种牺牲在历史进程中也曾扮演过重要角色。不过,本书的主要论点是:制度,通过降低我们为我们的观念所付出的代价,而使观念、教义、时尚以及意识形态等成为了制度变迁的重要来源。反过来,对制度变迁的理解的进一步深化,又需要我们更进一步地去理解到底是什么使观念与意识形态能得以长期驻存?因此,在极其精确地界定相对价格变动与形成人们感知的观念与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作用方面,以及在精确地界定上述二者引致制度变迁的作用方面,我们仍有欠缺。

◆ 组织在不断地演化,价格时刻在变。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相对价格的变化会导致制度变迁?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它们只可能促使人们在现存的规则框架下重新缔约?在一个“均衡”的语境中来探究这些问题,是最简单的办法。制度均衡是指:在各方的谈判力量以及一系列构成整个经济交换的契约性谈判给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可能通过投入资源来重构合约而获益。需注意的是:均衡状态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对现存的规则和契约感到满意,而只是指:改变游戏的相对成本与收益对于已签约的各方来说并不划算。现存的制度约束界定并创造了这样的均衡。

◆ 制度变迁的过程可以表述为:一种相对价格的变化使交换的一方或双方(不论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感知到:改变协定(agreement)或契约(contract)将能使一方甚至双方的处境得到改善,因此,就契约进行再次协商的企图就出现了。然而,契约是嵌套于规则的科层结构之中的,如果不能重构一套更高层面的规则(或违反一些行为规范),再协商或许就无法进行。在此情况下,有希望改进自身谈判地位的一方就极有可能投入资源去重构更高层面的规则。就行为规范而言,相对价格的变化或偏好的改变将使其逐渐被削弱,甚或被其他规范替代。长此以往,规则就可能被改变,或被弃之于不顾,或不被实施。同样地,一种习俗或传统也可能会被逐渐侵蚀或替代。当考虑到议程权(agendapower),或考虑到搭便车问题,或考虑到行为规范的韧性等种种因素时,上面这个简单的模型还可以变得更复杂。但作为一个制度变迁模式的纲要,这个简单的模型已经给出了某些最基本的特征。

◆ 上述纲要遗漏了制度变迁的主角。尽管非正式约束--行为规范-的变迁似乎并不需要个人或组织进行有特定目的的活动就能演 化而成,但正式规则和(或)实施的变迁通常却需要动用大量的资源,或最起码的,要克服搭便车问题。如上所述,企业家及其组织会对价格比率的变化(可感知的)作出反应,或者是直接的一-投资于新的可赢利机会,或者,当现存规则不允许这样做时,则通过间接的方式-投入资源去改变规则或其实施的成本与收益。 (政治的或经济的)企业家会运用他们的才能或默会知识来搜寻获利的机会、估计成功的概率、用组织的资源来冒险以获取潜在收益。显然,组织的效率取决于能否感知到并实现这些机会。当影响规则及其实施的报酬足够大时,他们将出资创建一些介于经济组织与政治体系之间的中间组织(贸易协会、游说集团、政治行动委员会),来获取政治变化的潜在收益。社会资源越是受政府决策的影响(直接的,或通过管制),资源越是会被投向这类功守同盟(为了防止被反向侵害)的组织。

◆ 非正式约束是如何变迁的?虽然我们还不能精确地解释那些型塑文化演化的力量,但很明显,一个社会的文化特征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在其中,偶然事件、学习,以及自然选择,都将发挥作用(Boydand Richerson,1985)。最常见的解释尽管也承认文化传递的作用,但却更强烈地依赖于进化论。当然,文化演化理论还处于其婴儿期,因而对于特定的非正式约束的变迁研究来说,还并没有多少直接的价值。但有一个观点却很重要:面对相对价格、正式规则或政治状态(political status)的变化,文化特征的持续性使得非正式约束的变迁与正式规则的变迁并不同步。

◆ 所谓不连续的变迁,我指的是正式规则的剧烈变动。通常,这是征服与革命的结果。在此,我无意于给出一个有关革命的理论,关于这个主题的文献已经很多了。但依据本书已经得出的理论框架,下面的这些观点倒也和这个主题相关。 (1)渐进性变迁是指交换双方重新建立合同来获取一些潜在的贸易收益(起码是对交换一方而言)。这种合同的重建范围很广,从最简单的形式,直到如斯科泊尔(Skocpol)所称的政治革命,即重构政治制度来解决全面瘫痪型危机(gridlock crisis)。连续渐进性变迁的关键因素,是一个能使交换双方的新一轮谈判与妥协成为可能的制度环境。政治制度(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能为演化性变迁提供适宜的框架。如果这种制度框架尚未演化完成,则交换双方就可能缺少一个解决争端的框架,交换的潜在收益也无法实现。这样,企业家(如前文所述)也许会尝试建立一个集团联盟,通过罢工、暴力或其他一些手段来打破僵局。(2)妥协性的解决方案的无法达成,不仅是由于调解制度的缺乏,还由于企业家的谈判自由的有限以及他们对选民集团的忠诚。这样,冲突双方真实的选择集合可能根本没有交集,从而即使解决争议意味着大量的潜在收益,企业家有限的谈判自由以及制度协助的缺乏仍将使这一结果无法达到。 (3)由于争执的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凭自身的力量就赢得胜利,因此他们必须结成联盟来与其他利益集团抗衡。但事实上,即便是一场成功的革命,其最终结果通常也是很不确定的,因为联盟内部的冲突--如何重构规则,进而如何分配报酬-将带来更多的冲突。 (4)暴力行动要想取得广泛的支持,就必须依靠意识形态上的执着来克服搭便车问题(North,1981,第5章)。参与者的意识形态信念越强烈,他们愿意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从而革命就越有可能成功。 (5)这种不连续变迁与不连续的演化变迁[人口理论中将其概括为点断性均衡(punctuate equilibrium)]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其中最突出的特征是:它们很少像它们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不连续(或者像乌托邦式的革命构想)。不是那么不连续的部分原因是:使革命能取得成功所必须结成的联盟通常都比较短命。由意识形态上的异化以及共同的敌手所带来的胶合作用,会被意识形态差异的逐渐消融以及在报酬要求上的冲突所取代。一派或许能直接消灭另一派,但更有可能出现的,是一个艰难而吵闹不休的长期妥协共存状态。 此外,虽然意识形态上的执着是革命能获得广泛支持的必要条件,但通常这是很难持续的。一方面,当面对共同痛恨的压迫者时,个人可能会用财富和收入来换取一些其他价值,但当压迫者消失后,牺牲的代价就发生了改变。由于新的正式规则是建立在一个包含意识形态承诺(ideological commitment)的激励系统之上的,因此这些新的正式规则将逐渐毁坏,而那些更适宜的约束将重新恢复,这正如我们在当代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所看到的那样。 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或许是:正式规则改变了,但非正式约束却没有。这样,非正式约束与新的正式规则之间就会产生一种持续的紧张关系,因为它们在许多方面都不能保持一致。非正式约束将逐渐演化成为原先的正式规则的延伸。用新的正式规则来排挤掉长期驻留的非正式约束,如前所述,或许是一种立竿见影的办法。这种变迁有时是可能的,特别是在所谓的“局部均衡的状态”(apartial equilibrium con-text)下。但这却忽略了构成非正式约束之基础的根深蒂固的文化继承因素。因此,尽管正式规则的“一揽子”变迁是有可能发生的,但与此同时,许多非正式约束仍然保持着强劲的生存韧性,因为它们仍然在解决着参与者之间的基本交换问题-不论是社会的、政治的,还是经济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果往往是:在两个方向上,所有的约束都将重构,继而产生出一个新的均衡,这种新均衡远不是那么的革命。


11制度变迁的路径

◆ 这就牵涉到我的第二个问题:该如何来解释那些以 持续绩差为特征的社会以及经济体的长期驻存?自达尔文(CharlesDarwin)以来,进化论极大地影响了我们对社会生存问题的理解;而自从阿尔钦(Armen Alchian)1950年的文章的发表以来,进化论也被嵌入了经济学的文献之中。这种理论所意含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无效率的制度将被剔除,存活下来的都将是那些有效率的制度。这样,经济、政治和社会组织将能逐渐演化出更有效率的形式。 我在本书中用“效率”这一术语,是指一套现存的约束能带来经济成长的情况。特别是,那些能使交换双方从贸易中获得更多收益的制度,比之那些不能发挥这种潜力的制度,将获得更多的成长机会。向较成功的经济体的迁移,或是仿效这些经济体的制度,都能产生这种结果。让我们再次回到科斯定理(Coasetheorem):在零交易费用的世界里,那种能使总收入最大化的有效率的结果总能胜出。但由于交易费用并不为零,因而可以预计,绩效也将是不同的。不同的绩效反映了制度框架在降低交易费用以及转形成本方面的成效的不同。但是,为什么那些相对无效率的经济体能够长期驻存?是什么因素阻碍了它们去采用那些更有效率的经济体的制度的呢? 如若制度是存在于零交易费用的框架中的,那历史也就无足轻重了;相对价格或偏好的改变将立即导致制度的重构,从而作出有效率的调整,就如同我们在第2章中所描述的竞争模型那样。但倘若形成今天之制度的过程是相互关联的,并且还约束着未来的选择,那么,不仅历史是重要的,而且低水平的绩效也就能够长期驻存,不同的长期发展模式就产生了。

◆ 我将要来讨论一些与这类研究最接近而且很有趣的经济学文献。这些文献最初所关注的是技术的演化,但也可类推到其他许多问题上, 包括--尽管基本上都只是暗含的一制度变迁。最先将经济史学家的注意力吸引到路径依赖这个问题上来的,是保罗·戴维(PaulDavid,1985)的文章《克利俄与键盘的经济学》(Clio and the Economics ofQWERTY)*。在这篇论文中,戴维试图解释打字机键盘的奇特的字母排列是怎么被标准化并固定下来的,此外,到底发生了哪些偶然事件,才使得它即使面对着其他一些更有效率的安排方式时还依然能固定地保持下来。这类技术上的异常情况其实并不鲜见。窄轨铁路延续至今,交流电战胜直流电,汽油车淘汰了蒸汽车等,这些例子常常被用来说明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技术的渐进性变迁一一只要踏上了某个特定轨道--可能导致一种技术淘汰另一种技术,尽管人们最终可能会发现:这一技术路径或许比那个被抛弃的更没有效率。 布莱恩·阿瑟(W.Brian Arthur)最早提出这样的观点:微小的历史事件可能导致一种技术在与另一种技术竞争时胜出。我按照他所设定的路线来详细阐述这一论点。让我们将两个相互竞争并且都能导致报酬递增的技术放在一起来考察。行为人将“干中学”原理分别运用到这两个单独的技术中,以一种类似于组织演化的方式(见第9章)来改进效率。每个行为人都能逐渐掌握解决问题和利用新技术与设备的更有效率的方式,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能预测到底哪一种技术最终会更有效率。因为,对这二者来说,报酬增加的速度尽管有差异,但报酬增加的比率却并不见得是恒定不变的。此外,一种技术的后续突破--参与者原先并不知道一也可能导致这种技术相对于另一种技术的垄断优势,因为报酬的递增从长期来看意味着只有一个赢家。简言之,一些微小的事件可能使一种技术比另一种技术更具优势。这样,这种技术就会脱颖而出并取得垄断地位,尽管,与被放弃的那种技术相比,一项成功的创新也可能会被证明是低劣的(或是走进了死胡同)。

◆ ,Clio:克利俄,希腊诸神中主管历史的女神;QWERTY:标准英文键盘。---译者注 阿瑟总结出四种自我强化机制:(1)巨大的启动或固定成本(large setupor fixed costs),这意味着增加产量能降低单位成本;(2)学习效应(learning effects),能改进产品,或在产品的受欢迎程度增加时能降低成本;(3)协调效应(coordination effects),这有利于与其他采取类似行动的经济主体合作;以及(4)适应性期望(adaptive expectations),产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的增加,将能增强人们有关于该产品将更受欢迎的信念。 这些自我强化机制所带来的结果,用阿瑟的话说,有下列四个特征:(1)多重均衡(multiple equilibria)一有多个解决办法,而结果不确定;(2)可能的无效率(possibleinefficiencies)一-项本来更好的技术,由于运气不好,不能获得拥护而败北;(3)锁入(lock-in)--一种解决方案一旦达成,就很难再从中走出来;(4)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一一些微小事件的结果以及机会环境能决定结局,并且,结局一旦出现,便会产生一条特定的路径。 这种关于技术变迁的论点能被引伸到制度变迁上去吗?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它的假设条件:阿瑟讨论的是竞争市场的情况,在这个市场上,人们对最大化的机会作出反应;他分析的是相互间有竞争的技术,并且都必须是报酬递增的;事实上(尽管我不清楚阿瑟是否做了这样的区分),技术与技术之间的竞争只是间接的,而运用竞争性技术的组织之间的竞争才是直接的。这个区分很重要,因为结果所反映的不仅是竞争性技术的特点,还可能反映组织能力(企业家之默会知识)上的差异。实际上,阿瑟最终所研究的是组织的决策,本书的制度模型亦是如 此。

◆ 有两种力量型塑了制度变迁的路径:报酬递增,以及以明显的交易 费用为其特征的不完全市场。尽管阿瑟有关技术的故事与第一种力量在范围上是一致的,但不论是他还是戴维,都没有直接探讨这第二个力量。我在此将依次来讨论。 在制度的报酬不递增且市场完全竞争的世界里,制度是无足轻重的。如在第2章中所讨论的,如果行为人起初的模型不正确,那么据此而行的后果,或者是被淘汰,或者是:有效率的信息回馈系统将促使他们修正他们的模型。 但是,在报酬递增的情况下,制度就是重要的。事实上,阿瑟的四个自我强化机制在此都适用,尽管在特征上或许会有所不同。制度最初设立时的初始成本是巨大的,就像美国1787年制定宪法时的情况一样。对于那些为了获取由制度框架所提供的各种机会(如第9章所详细阐述的)而创立起来的组织来说,学习效应亦很显著。这些组织不断演化,以便获取由制度框架界定的各种机会。但与技术方面的情况一样,这并不意味着组织所获取的技能一定会使社会效率提高。协调效应能直接从与其他组织的契约中产生,也可间接地产生于对政治组织进行投资这样一些辅助性活动。更重要的是.正式规则将导致一系列非正式约束的产生。它们修正正式规则,并将正式规则延伸至各种具体的应用领域。适应性期望的产生,是由于建立在特定制度基础上的契约的受欢迎程度的增加能降低规则持久性方面的不确定性。简单地说,制度矩阵的内部依存网络产生了很大程度的报酬递增。 在报酬递增的情况下,制度是举足轻重的。它型塑了经济的长期路径,但只要在此制度下的市场是竞争的,甚至只要大致接近于零交易费用模型,那么,长期路径就是有效率的(就本书所界定的“效率”含义而言)。在合理的偏好假设下,不仅不同的路径不会出现,而且低绩效也不会长期驻存。但是,在市场是不完全的,信息回馈是断断续续的,并且交易费用十分显著的情况下,被不完美回馈与被意识形态修改了的行为人的主观模型就将型塑路径。这样,不仅不同的路径会出现,低 绩效会长期驻存,而且行为人由历史过程得来的感知也将型塑他们的选择。在一个制度报酬递增的动态世界里,行为人的不完美的或笨拙的努力所反映出来的是:以现有的心智构念(mentalconstructs)--观念、理论和意识形态-来辨识复杂的环境是多么的困难。

◆ 让我们回到第10章中曾简要描述过的中世纪与近代西欧的制度演化那里。在14世纪,人口的急剧减少改变了农民相对于地主的谈判力量,并且导致了他们之间的隐性契约(theimplicit contracts)的长期渐进性改变。要理解这些变化的情形,我们只有通过那些形成于历史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以及双方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认知世界的模型。交易费用蕴涵在庄园的习俗中。而这些习俗在界定地主与农奴的关系方面经历了长时间的演化。在他们双方从历史中得来的认知世界的模型中,包含着一个以“主-奴”为特征的、不平等的身份关系。就连他们自己,也都没有想象过会有一种消除这种不平等关系的变化。故而,只有在这种历史关系的语境中,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渐进性变迁。如果制度不具有报酬递增的特性,并且主观感知总是能与真实的模型相符,那么,或许行为人就能通过立即重构契约来获得一个更有效率的组合结果。但实际上,由于制度框架总受制于报酬递增条件,因此,如前所述,调整的过程是渐进的,并且这种调整是由正式的与非正式的约束以及实施的变动的缓慢演化构成的。同时,在这个特定的例子中,竞争的政治力量与双方有关身份的心智构念的缓慢变化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了一个更有效率的结果(包括农业与商业)。这就构成了《西方世界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这一成功的故事。

◆ 现在,我们可以将制度的渐进性变迁的路径依赖特征,与持续成长或持续衰退模式的长期驻存结合到一起来分析了。发展路径一旦被设定在一个特定的进程(course)上,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ies)、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得自于历史的主观模型,就将强化这一进程。就经济成长而言,如第9章所述,一条有适应性效率的路径能使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选择最大化,能为人们尝试使用不同的行事方式留出空间,能帮助形成一个有效率的回馈机制,以鉴别出那些相对无效率的选择并淘汰之。请注意,西北法令不仅带来了有适应性效率的经济发展一一通过地产绝对保有权以及一个明晰的继承系统,它们使土地的转让有可能在低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完成,它还带来了一个有效率的政府系统,这使得领地并入全国政府的政治交易费用降低。事实上,毫不夸张地说,尽管在19世纪也有一些具体的、后续的土地法案表现得毫无效率,但西北法令的基本条款通过便利土地的转让,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一种相对有效率的解决途径,这样,不论我们后来的土地分配计划是多么的不恰当,西北法令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由这些计划而带来的 成本。 不过,那些非生产性的路径也以同样的方式得以驻存。初始的抑制生产性活动的制度的报酬递增特性,会创造出一些在现有约束范围内进行竞争的组织和利益集团。他们将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型塑政治体系。这类制度提供的激励有可能导致军事力量凌驾于政治与经济之上,或产生宗教狂热,或催生简单的、直接的再分配组织,而它们却很少奖励那些增长与传播对经济有用的知识的行为。参与者的主观的心智构念将演化出一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不仅能为社会结构辩护,还能为其低绩效找到理由。这样,经济体系将演化出一个强化现存激励与组织的政治体系。因此,无论是“拉丁美洲经济调查团”(EconomicCommission of Latin America,ECLA)的报告,还是依赖理论(dependen-cy theory),都将拉美经济的低绩效归结到与工业国家进行贸易的国际条件以及其他一些外部条件上。这种解释不仅将拉丁美洲的经济结构合理化了,还包含着一种强化其现存制度框架的政策含义。 由于所有经济体系的制度框架都能同时为组织创造生产性的和非生产性的机会,因而,任何一个经济体的历史都表现为一些混合结果。回想一下:制度变迁的直接工具是政治的或经济的企业家,他们试图在那些看起来最能赢利的机会上实现最大化。不论最有前景的机会是投资于盗版业、组建石油卡特尔,还是开发出一个具有更高级功能的电脑芯片,都无非是现存的约束和激励的变化在决定着机会。还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即企业家一不仅受到现存制度所提供的选择的约束,还拥有与实现其目标相关的不完美知识。这样,即使-尽管这很值得怀疑-他们的目标恰好与生产能力递增的方向一致,那也不一定能保证其目标的实现,无法预知的后果也可能导致十分不同的结局(例如,一项技术的突破可能使产权更没有保障了,或反而增加了恐怖分子的回报)。事实上,企业家短期的利润最大化努力可能导致对持续无效率活动的追逐(在制度约束既定的情况下),或者,即便他们追逐的是生产性活动,也有可能出现无法预料的后果(当然,情况也可能正好反过 来,比如,海盗最后可能会发现:定居与从事贸易活动似乎更加有利可图,事实上,北欧海盗(Vikings)就是一个例子)。 但是,那种认为成功的路径会因为一些微小的事件或错误而逆转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反过来也是一样。回想一下,制度矩阵(由各种独立的规则以及非正式约束组成的复杂结构)的报酬递增实质在总体上决定着经济绩效。个人,以及正式或非正式约束的特定变化,当然有可能改变历史,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逆转其方向。对美国土地政策的简要叙述使我们明白:尽管某些具体的法案可能是无效率的,但整个制度框架(不仅是西北法令,还包括此前的两个法令和包含在美国宪法中的辅助条款,还包括演化出来的那些非正式约束)减弱了这些法案的无效率后果。

◆ 路径依赖意味着历史是重要的。不去追溯制度的渐进性演化过程,我们就无法理解今日的选择(以及界定其在解释经济绩效的模型中的地位)。当然,对于探寻路径依赖的含义这一严肃的任务来说,我们才刚刚起步。

◆ 为什么同样的相对价格的根本性变化,会对两个不同的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答案现在应该是明确的了。在每一个社会,相对价格变化都会产生出边际上的适应性调整,调整的部分是那些需要得到解决的直接的问题,而采取何种解决办法,则取决于参与者(那些与特定的总体制度环境相关的组织)的相对谈判力量。不过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边际调整,而且是建立在先前的制度安排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在不同的社会中,各集团的谈判力量明显不同,因而在各个社会中的边际调整通常也是不同的。此外,不同的历史以及不完美的结果回馈机制,也使得行为人的主观模型各不相同,其作出的政策选择因而必是不同的。 如此种种情况,使得边际调整自然不会趋于一致。 如果将一套相同的规则加诸于两个不同的社会,那又会怎样呢?我将通过历史上的一个例子来说明。在19世纪,美国的宪法曾被许多拉丁美洲国家引入(经过了一些修改),成功的西方国家的产权法也被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引进使用。但其实施效果却与在美国或其他成功的西方国家里完全不同。尽管规则还是那些规则,但实施机制、实施发生的方式以及行为规范,还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模型,却都是不同的。因而,实际的激励结构以及被感知到的政策效果,也就都不相同了。这样,一系列相同的相对价格的根本改变,或一套同样的规则的实施,在有不同制度安排的社会里所导致的结果就都是不同的了。

◆ 本章研究的重点是:由连续的边际调整导致的逐渐的制度变迁。我这里之所以强调这种类型的变迁,是特意而为的。因为,这是社会和经济体演化的主要方式。不过,我在前文中也曾简要论及,由征服和革命所导致的不连续的制度变迁也是重要的。但这种制度的不连续恰好支持了我的论点。因为,在游戏的正式规则发生剧烈变化的时候,制度约束所表现出来的顽强的生存能力,正是制度框架所具有的报酬递增特性的最好证据。比如18世纪及19世纪早期席卷南美与北美的那些脱离英国和西班牙的独立革命运动,北美与拉美的演化从一开始就是截然不同的,这反映了母国在殖民地所强加的制度模式的不同,以及型塑行为人感知的意识形态构架上的巨大差异。 在北美,英国殖民地初建之时,议会(Parliament)与王室(Crown)之间的斗争正处于白热化状态。母国的宗教与政治分歧也被带到殖民地并在18世纪那些深刻阐述的观点与模型中体现出来。尽管,人们在王室的政治结构、所有权以及殖民地章程等方面有着很多分歧,但在地 方政治控制以及州众议院的成长等总的发展方向上,则是清楚的,是没有疑意的。同样,通航法案也将殖民地置于不列颠帝国的整体政策框架内。在这个广阔的框架中,殖民地居民可以自由地发展他们自己的经济。事实上,殖民地居民自己对于产权的限制,有时还更甚于母国。 在美国历史上,法印战争(French and Indian War,1756-1763年)*是一个众所周知的转折点。英国想对殖民地开征一项非常温和的税,并借机抑制一下西向移民,但这引起激烈的反应。许多殖民地居民的主观感受是:不列颠的通航法案威胁了殖民地的繁荣。事实上,通航法案的负担可以忽略不计,并且可以合理地假设:像加拿大一样,若殖民地仍归属于不列颠,最终也会繁荣的。但殖民地居民的感受是不同的。他们依据这样的感知行动,通过个人与组织采取的各个步骤,走向了独立战争、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联邦条款、西北法令以及宪法,这一系列的制度表述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演化制度模式。尽管革命造就了美国,但我们只有从那些由革命前迁延来的非正式约束--事实上还包括许多正式约束--的连续性角度,才能真正理解其革命后的历史。

◆ 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是社会与经济演化的关键,这二者都呈现出 路径依赖的特征。那么,是否有一个模型可以同时解释技术与制度的变迁呢?它们的确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报酬递增是这二者的基本要素。但行为人的观念在制度中所发挥的作用,要比其在技术变迁中所发挥的作用更为重要,因为意识形态信念影响着决定选择的主观构念模型。由于正式与非正式约束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因而处于制度环境中的选择是复杂的。这样,锁入与路径依赖特征在制度上要比在技术上表现得更为复杂。政治与经济之间的互动,众多在影响制度变迁方面有不同谈判力量的行为人,以及导致许多非正式约束得以驻存的文化传统,都加剧了这种复杂性。 我将通过强调本研究的某些含义来总结本章。长期的经济变迁是政治或经济的企业家的无数短期决策的累积性结果,这些决策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外部效应)型塑了绩效。选择反映了企业家关于环境的主观模型。因此,结果与意向(intentions)的相符程度反映了企业家的模型与真实模型的接近程度。由于模型反映了观念、意识形态和信仰,而这只能(至多)部分地由反映政策实际实施效果的信息回馈机制提炼或改进,因而特定政策的效果不仅是不确定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预测的。即便对政治和经济选择做最随意的考察一通观历史与现今一-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意向与结果之间的巨大差距。但是,制度矩阵(institutional matrix)的报酬递增特征以及参与者的辅助性主观模型提示我们,虽然特定的短期路径是不可预测的,但长期的、总的方向则不仅是可预见的,还是难以逆转的。


第3篇 经济绩效

◆ 我们无法看见、感觉、触摸,甚至是衡量制度,它们是人类的心智构念(constructs of the human mind)。然而,即使是最虔诚的新古典经济学家,也承认它们的存在,并通常(直接地或暗含地)将其设定为他们模型中的参数。制度重要吗?关税、管制和规则重要吗?政府能有所作为吗?当我们穿越美国与墨西哥的边界的时候,我们能解释那种经济福利的巨大落差吗?是什么导致了市场的有效与无效?诚实在交换中到底有无作用或是否值得做?我希望,前文的分析已经为厘清制度的效果问题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框架。 然而,我还想在此断言的是:制度在社会中具有更为基础性的作用,它们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如果我们要构建一个有关变迁的动态的理论一-这是主流经济学所忽略的,而马克思理论对此的研究也很不完善,那这一理论就必须是建立在制度变迁模型的基础之上。虽然我们还未能完全解答这个问题,但我相信,研究方向的大致轮廓应该是清楚的。 在以下各节,我将(1)厘清新古典理论需要在哪些方面做些改变,才能将制度分析纳入到其理论中去;(2)概述对于经济绩效的静态分析来说,这又意味着什么;以及(3)探究对于构建长期经济变迁的动态理论来说,制度分析又意味着什么。

◆ 新古典理论的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式的基本假设认为:行为人拥有必要的信息,能正确地评估各种备选方案,因而能作出选择来达到他们想要的目的。事实上,这种假设所暗含的是:存在着一套特别的制度与信息。如果制度的作用纯粹是被动的,它们不能约束行为人的选择,并且行为人拥有作出正确选择所必需的信息,那么工具理性假设就是一个正确的基石。但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拥有的信息是不完全的,他们凭借他们的主观模型来引导选择,即使通过信息回馈也只能极不完善地更正他们的模型,那么,程序理性(procedural ration-ality)的基本假设(如第3章所述)才是发展理论的根本基石。

◆ 之所以会有交易费用,是因为信息是有成本的,以及信息在交换双方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另外,因为无论行为人发展出怎样的制度去规制人类的互动,其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导致市场的不完美。事实上,制度的激励效应给参与者提供的是混合的信号。因而,即便是在制度框架鼓励获取更多的贸易收益的情况下(与先前的制度框架相比),其对欺‘诈、搭便车等行为的激励也仍然存在。这些行为将会导致市场的不完全。在人类的行为特征既定的条件下,人们根本无法设计出既能解决复杂的交换问题又能避免一些不相容的激励(incompatible incentives )的制度。因此,近期相当多的产业组织与政治经济学文献都试图抓住一些存在于经济与政治组织中的激励不相容问题[见Miller即将出版的:《管理困境:科层的政治经济学》(Managerial Dilemma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Hierarchies)]。经济史上的那些成功案例通常描述的是:制度创新带来交易费用的下降,人们因而获取了更多的贸易收益,进而市场得到了扩张。但是,绝大多数此类创新却并没有创造出新古典模型中所谓的有效率市场所必需的条件。政治体系界定并实施着经济市场的产权,故而,政治市场的特征才是理解市场不完美问题的 关键。

◆ 怎样才能使政治市场接近有效率的经济交换所要求的那种零交易费用模型呢?条件似不难给出。立法机关应该颁行那些能增加总和收人的法令,在其中,获益者补偿受损者的交易费用要足够低。如此,补偿才能使双方都接受。实现这样的交换所必需的信息与制度条件如下: [插图](3)投票将根据总和的净收益或净损失来权衡。这样,结果的净 值将是确定的,受损者将得到合适的补偿。 (4)完成交换所需要的交易费用应是足够低的。这样,双方才都认为值得进行这样交换。 最能接近于这些条件的制度结构是有普选权(universal suffrage)的现代民主社会。选票交易、互送选票,以及激励竞选对手在选民面前公开在位者的缺失从而减轻代理问题,等等,都有助于获得一个较好的结果。

◆ 但是,来看一下这个系统所固有的抑制性因素吧。“理性投票者的无知”(rational voterignorance)并不只是一个在公共选择文献中才有的时髦术语。不仅投票人有可能无法获得信息,以至于对大量影响其福利的法案都没有哪怕是最模糊的了解,甚至是,选民(甚或议员)都无法拥有能准确地衡量结果的模型。代理理论提供了大量的--或许还带有些争议一证据说明议员独立于选民利益而行动的程度。议员根据其感知到的可能获得或失去的选票数目来进行投票交易,但通常,那将与反映全体选民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这一目标相距甚远。加之,补偿受损者的激励又怎么会出现呢?正如大量现代政治经济学所要证明的:较好的(better)结果与有效率的(efficient,新古典意义上的)结果之间,相差何其大哉。就我的研究目的而言,对下面这两个逐渐显现出来的基本条件进行强调是十分必要的。一是,相关各方必须拥有信息和正确的模型,以使他们能准确地评估结果;二是,相关各方要有平等的参与决策过程的权利。即使是历史上那些最有利于形成有效率的政治决策的制度框架,也无法近似地满足这两个条件。

◆ 制度对于当代经济分析的重要性可概括如下: (1)特定的制度约束格局有特定的经济(和政治)模型。这些模型随时期的不同、经济体的不同而有巨大变化。模型带有制度特征,并且通常对制度约束的变化有很高的敏感性。自觉地认识这些约束,无论是对于改进理论建构,还是对于公共政策问题,都十分重要。其涉及的不仅是模型能否在孟加拉国或19世纪的美国获得成功的问题,而且更直接地涉及模型能否在另一个发达国家适用,比如日本甚至是明年的美国。 更重要的是,特定的制度约束规定了组织运作的范围,从而使博弈规则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的互动变得更容易理解。如果组织--例如厂商、工会、农民集团、政党以及国会委员会-致力于非生产性的活动,那么,正是制度约束为这些活动提供了激励结构。第三世界国家之所以贫穷,是因为由制度约束界定的对政治或经济活动的一系列回报并不鼓励生产性活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刚开始意识到:其基础性的制度框架是导致它们目前的低绩效的根源。它们正试图重构其制度框架以扭转激励的方向,这反过来又将引导组织走向生产能力递增的路径。对于第一世界来说,我们不仅需要意识到影响经济成长的整体制度框架的重要性,还必须对一直不断进行着的边际变化的后果---不仅反映在整体绩效上,还反映在具体的经济部门上-有自觉的认识。我们早就意识到税制结构、管制、司法判决,以及成文法--这里只提及这几个正式约束一型塑了厂商、工会以及其他组织的政策,从而决定了特定层面上的经济绩效,然而这种认识却并未使经济学对产生这 些结果的政治或经济过程做专门的模型化研究。 (2)自觉地纳入制度因素,将迫使所有的社会科学家,尤其是经济学家,去追问构成其学科之基础的行为模型.进而去探究一一比以往所做的更加系统--信息的成本以及其不完美的处理过程对于行为人的行为的含意。社会科学家已经将信息的成本纳入到了他们的模型中,但还没有着手把握主观心智构念一个人以这种心智构念来处理信息并得出型塑其选择的结论。在经济学中有一个(多半是)暗含的假设:行为人能正确地识别那些使他们处于困境的原因(即,有真实的理论).也知道备选方案的成本与收益,还知道如何见机行事(参见,Becker,1983)。先入为主的理性选择与效率市场假设蒙蔽了我们,使我们无法认识到不完全信息的含义、环境的复杂性,以及个人所持有的对外部世界的主观感知。只要我们能正确地认识人类动机的复杂性以及那些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理性行为人范式就不是那么无药可救了。这样,社会科学家就不仅能理解制度为什么存在,还能理解它们是怎样影响结果的。 (3)观念和意识形态是重要的。而制度在决定其重要的程度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观念与意识形态型塑了个人用以解释周围世界并作出选择的主观心智构念。此外,通过以特定的方式为人类的互动提供结构,正式制度影响着我们为自身的行动而需要付出的代价,而当一刻意地,或只是碰巧一正式的制度结构使人们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来表达他们的观念时,它们就为人们提供了将自己的观念和意识形态纳入到选择中去的自由。正式制度的一个主要结果是机制.如民主的投票系统,或科层的组织结构。它们使身为代理人的个人能表达他们自已的看法,并且,不同于大多数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简单利益集团模型所暗含的,他们对结果能造成完全不同的影响。 (4)政治与经济之间极为复杂的内在联系,是我们理解任何一种经济绩效时都要考虑的,因此,我们必须发展出一个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制度约束界定了政治与经济之间的交换关系,从而决定了政治一 经济系统的运行方式。政治不仅界定并实施着型塑一个经济体系基本激励结构的产权,而且在当今世界,政府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以及政府无处不在的、时刻在变的管制,都是影响经济绩效的最关键因素。一个经济的宏观模型甚至微观模型要想有用,就必须将制度约束纳入到模型中去。例如,现代宏观经济理论将永远无法解决其所遇到的问题,除非宏观经济学家们能意识到:政治过程的决策严重地影响着经济的运行。虽然在这个特定的层面,我们已经开始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政治学与经济学还需要更多的融合。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有关政治-经济的模型中纳入所涉及的特定的制度,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与经济交换的结构。 要将制度分析整合进静态的新古典理论,就必须修改现有的理论体系。但要创建一个经济变迁的模型,则需要构建整个的理论框架,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过这样的模型。路径依赖是分析和理解长期经济变迁的关键。这种方法的潜力在于:它不仅延伸了新古典理论中最有建设性的基石--稀缺--竞争一的基本假设,以及作为一种驱动力量的激励,还通过引入不完全信息、关于现实的主观模型以及制度的报酬递增等,对这种理论做了修改。因而,这种方法或许能将微观层次的经济活动与制度框架所提供的宏观层次的激励联系起来。渐进性变迁的源泉是组织及其企业家通过获得那些能促进其目标的技能、知识与信息而可能取得的收益。路径依赖来源于一旦走上某个特定路径就能强化这一方向的报酬递增机制。路径的改变是由于未能预计到的选择的后果、外部效应,以及一些分析框架之外的力量。路径的扭转(从停滞到增长,或从增长到停滞)可能来自于上述那些导致路径改变的原因,但通常是来源于政治体系的改变。 本章将通过检视第11章中曾讨论过的英国一北美路径和西班牙-拉美路径之间的反差,来进一步论述路径依赖的相继特征。


13经济史上的稳定与变迁

◆ 经济史上的稳定与变迁 制度提供基本的结构,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人们通过这个基本结构来创造秩序并减少交换中的不确定性。它与所采用的技术一起,决定了交易费用和转形成本,进而决定着从事经济活动的获利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制度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连接在一起,从而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渐进的制度演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历史上的经济绩效只能被理解为一个连续过程中的一个个片段。制度是理解政治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相互关系对经济成长(或停滞、衰退)之影响的关键。但为什么有些交换形式是稳定的,而另一些则导致了更复杂且更具生产能力的交换形式的出现?我已经讨论过制度变迁方面的理论问题。在此,我只想探讨历史变迁的一些具体特征。

◆ 小规模的乡村贸易存在于一个稠密的社会非正式约束的网络中。这些非正式约束能促进本地交换。在这种背景下,交易费用很低。尽管部落与村落组织的基本社会成本也许很高,但这些成本并不构成交易过程的额外成本。人们彼此之间有亲密的了解,同时暴力威胁是维持秩序的长久力量。因为对其他社会成员来说,他们知道暴力意味着什么。 当市场规模扩大后,地区性贸易使交易费用大幅度增加,因为参与者之间不甚密切的客户关系取代了稠密的社会网络,从而更多的资源被投入于衡量与实施的过程。在这样的世界里,通常不存在集中的政治控制,也不存在单一的政治结构或正式规则,宗教戒律界定着参与者的行事标准(standards of conduct)。其在降低交易费用方面的有效性,全取决于这些宗教戒律对于参与者到底能有多少约束力。 远程贸易的发展带来两个明显的交易费用问题。一是传统的代理问题。在历史上,这一问题在康孟达(commenda)”或让亲友参与远程贸易等一些早期组织形式中就已出现。也就是说,定居的商人派一个亲戚跟随货物出发去异地,接洽生意并带回一车货物。衡量表现的成本、家族纽带的强弱,以及背叛的代价等,都决定着这类合约的结果。当贸易的规模与数量都增加后,代理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二是在异地履行和实施契约的问题。在异地,人们往往找不到容易的办法来实施契约。实施不仅意味着保护物品与服务在途中不受海盗与土匪的侵犯,还包括合约在异地的实施。度量衡的标准化、计价单位、交换媒介、公证员、驻外领事、商务法庭,以及由外国自行有偿保护的外国商人飞地等的发展,都是使交易以及远程贸易能得以进行的组织、制度及工具组合的一部分。自愿或半强制组织的结合,或至少是能有效地驱逐违约商人的组织,都使远程贸易能得以发生。

◆ 概括起来,苏克的核心特征是:(1)高额的衡量成本,(2)不断进行的客户化努力一即试图与其他商人建立起一种重复交换的关系,但却总是不完美的,以及(3)在每种情况下都需要深入细致的讨价还价--关键是自己获益,而让对方付出代价。从根本上说,这种游戏就是要设法提高交换对手的交易费用,而获益所凭借的往往是比对方拥有更多的信息。 这就容易理解为何创新会被视为对部落社会生存的一种威胁。同时,令人费解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这样一种无效率的谈判方式能够在苏克中一直延续下去?人们会想:在我们所熟知的社会里,自愿性组织会演化出来,以对抗由这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危害和不确定性。但这就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在苏克中所缺乏的,正是法律制度与司法实施的根本基础。这一基础能使自愿性组织变得可行并且盈利。缺少了它们,就没有了改变这个系统的任何激励。

◆ 与此相对应的是,现代欧洲早期的远程贸易的历史却是一步步发展出了更复杂的组织,并最终导致了西方世界的兴起。我先要来简要地描述一下创新,然后再探讨它的一些根本来源。 降低交易费用的创新,是由组织、工具、特定技巧以及实施特征的创新组成的。这些创新产生于三个成本边际:(1)能增加资本流动性的,(2)能降低信息成本的,以及(3)能分散风险的。显然,这些方面是相互重叠的,但这样的分类有助于我们分清交易的各种成本递减特性。 所有的这些创新都有其历史渊源,它们中的大部分是从中世纪的意大利城市国家,或伊斯兰国家(Islam),或拜占庭(Byzantium)借鉴而来,并在其后的发展中变得更为复杂和精致。 影响资本流动性的创新之一,是规避反高利贷法(usurylaw)的技巧与方法的演化。各种将利息隐藏在贷款合约中的巧妙方法--从“逾期罚款”,到操纵利率(Lopezand Raymond,1955,p.163),再到早期的抵押形式--都增加了契约的成本。反高利贷法的成本不仅体现在使隐藏利息的契约在成文时显得复杂而烦琐,还表现在这类契约的实施也更成问题了。当反高利贷法逐渐崩溃,高利息率被承认后,契约的写作与实施成本都下降了。 另一种影响资本的流动性并最为人们所关注的创新,是汇票的演化,特别是那些能促成其转让的技巧与工具的发展,以及贴现方式的发展。反过来,转让与贴现又依赖于制度的创造。这包括承认其通行的制度,以及开展这些活动的中心的发展一一先是集市(如香槟集市),然后是银行,最后是专业从事贴现业务的金融商号。这些发展不仅是特定的制度的作用,也是因为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持续增加的交易数量显然使这种制度发展成为可能。此外,汇票的发展除需要规模经济外,契约实施方面的改进也很关键,同时,会计与审计方法的发展与其作为追索债务之证据以及契约实施之间的联系,也十分重要(Yamey,1949; Watts and Zimmerman,1983)。 影响资本流动性的第三个创新,是由如何在远程贸易中保持对代理人的控制这个问题引起的。在中世纪和近代,传统上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用血族和家庭纽带将代理人与委托人捆绑在一起。这能使委托人得到一些保证:定单和路线将能被有效地执行(因为代理人对上帝的敬畏或有对更高目标的崇信,教会在约束代理人方面可能起过很大作用)。然而,随着商人贸易帝国在规模与范围方面的成长,委托给家族之外的人的自由处置权范围也扩大了,这就需要发展出一些更为复杂精致的会计程序来监督代理人的行为。 降低信息成本方面的主要发展,是各种商品价目表和手册的印制。它们提供了商品的重量、大小、关税、经纪成本、邮寄系统等信息,特别是提供了欧洲各种货币与贸易国货币之间复杂的汇率信息。显然,这些方面的发展主要是由大量的国际贸易引起的,因而也是规模经济的产物。 最后的一个创新是将不确定性转形为风险(risk)。本章在此所说的不确定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况:人们无法确定一个事件发生的概率,因而也无法为这个事件的发生提供保险措施。而风险则意味着有能力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作精算判断,因而就可以对结果进行保险。在当今世界,我们都知道可以利用保险和资产组合的分散化来将不确定性转化为风险,通过套期保值(hedge)来克服变动性,来降低交易费用。而当我们回溯中世纪与近代时,我们会发现几乎完全一样的结果。例如,海事保险就是从零星的部分赔偿损失的个人契约,逐渐地演化为由专业厂商推出的契约的。


14制度分析与经济史的结合:前景与疑难

◆ 然而,我们早已为无条件地接受新古典理论而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将价格理论系统地运用于经济史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但新古典理论所关注的只是一定时点上的资源配置问题。这对于那些将解释随时间推移的变迁作为中心任务的历史学家来说,是有严重的局限性的。加之,配置被假设为是发生在无摩擦的世界里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里.制度不仅不存在,并且也是无关紧要的。这两个假设丝毫没有顾及经济史学的真正宗旨:要解释在时光流转中出现的社会成长、停滞或衰退的不同模式;要探讨在人类互动中产生的摩擦是怎样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的。 将新古典理论应用于历史,使经济史学家能集中关注选择与约束,这自然是有益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考察界定和限制人类选择集合的约束究竟是哪些。但约束并不是源于人类组织的局限,而只来源于技术与收入的局限。然而,甚至是技术至少在新古典框架中也总被当成是一个外生的因素,也从未真正地进入到模型中。尽管在技术史及其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方面亦已出现了不少重要的研究,但实际上,技术还是被排除在任何正式的理论体系之外的。马克思(Karl Marx)所做的工作是个例外。他试图将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整合在一起。马克思早年对生产力(production forces,他通常用这个概念来指技术状况)与生产关系(指人类组织的某些方面.特别是产权)的阐述,是将技术的限制和约束与人类组织的限制和约束结合在一起的先 驱。

◆ 新古典理论并没有直接处理成长问题。然而,按照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有理由认为成长问题其实并不存在(尽管成长率有可能不同)。因为产出是由资本存量(包括实物资本与人力资本两种)决定的。在新古典的世界里,我们可以通过投资于任何有高回报率的机会来增加资本的存量。这里并不存在什么固定的要素。我们可以通过对新技术的投资来克服资源短缺。我们也可以通过投资于新知识来克服任何其他类型的短缺、克服潜在的要素固定性。但显然,如前文所指出的,这种新古典构想回避了所有的那些有趣的问题。更直白地说,近期围绕着报酬递增(Romer,1986)以及实物与人力资本积累(Lucas,1988)而建立起来的有关于成长的新古典模型,其模型的得出强烈地依赖于一个暗含的激励结构的存在。鲍莫尔(Baumol,1986)的研究也隐含地得出了这个结论。因为他发现:趋于一致的现象只发生在16个发达的经济体之间(有大致相似的激励结构),而并没有发生在它们与中央计划经济体以及欠发达国家(有明显不同的激励结构)之间。要想解释经济体历史经历上的差异,或要想解释当今发达的经济体、中央计划经济体以及欠发达的经济体之间的绩效差异,而不将产生于制度的激励结构看作是最重要的因素,在我看来,这种努力必然是徒劳无功的。

◆ 激励是经济绩效的根本决定因素。它暗含在我们的理论中,并被假定具有特定的形式与影响。应将激励搬到那本该属于它的前台,以作为解释经济绩效的关键。前文的核心论点是:激励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差异都极大。将制度分析纳入到经济学与经济史学中,所改变的是研究的重点,而并不意味着要抛弃那些已有的理论工具。改变研究的重点需要我们修正有关理性的概念与含义,需要将观念与意识形态纳入我们的分析,需要明确地研究政治与经济市场运行中的交易费用,需要理解路径依赖对经济体系的历史演化所造成的后果。同时,新古典价格理论的基础性工具以及计量史学家们经过一代人的努力而发展出来的复杂精巧的计量技巧,仍将继续保留在我们的工具箱中。这种进路将怎样地改变我们对经济史的感知与写作?让我通过美国经济史来对此作一说明。 制度分析将十分重要的英国制度遗产、创立殖民经济的观念以及当时相对有效率的市场引入到理论框架中。为从由此产生的机会中获益而崛起的企业--种植园、贸易商、船运厂商、家庭农场--创造出蓬勃的殖民经济。这种遗产不仅是指经济方面的,还包括政治与智识方面-一镇选民大会(town meeting)与自治、殖民地大会,以及从霍布斯(Hobbes)与洛克(Locke)那里延续下来的智识传统。将发生在1763-1789年的事件整合进一个政治与经济组织因主观感知驱使而创造出一个新的独立国家的制度结构的全过程,是十分必要的。尽管 我们一直都知晓政治与智识思潮的重要性,但制度框架可以将分析从特定的描述转变为一个完整的故事,从而加深我们对美国历史上这一重要时期的理解。 19世纪的美国经济体系为经济成长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到底是什么使环境如此适宜?这自然引发了学者的关注。他们研究宪政产生的后果、法律的演化、拓荒者的作用,土著与移民双方的态度,还研究了许多其他影响激励的社会特征。事实上,制度矩阵(包括正式规则以及蕴涵于观念与价值中的非正式约束)的适应性效率特征,引导了这种经济与政治环境的诞生,并使组织的生产性活动以及他们发展技能与知识的努力得到回报。对于这个矩阵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是被刻意创造出来以鼓励生产能力的成长与灵活的反应的?而什么又是其他目的的偶然的副产品?要更深入地理解经济成长,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回答均很重要。

◆ 我们也曾对这种成长的成本给予大量关注。这些成本中的一部分,是为适应性效率所付出的代价。系统淘汰了失败者,这些失败者包括:拓荒时期破产的农民,因我们丧失了海运上的比较优势而经营失败的船运商,在19世纪50年代因移民竞争而饱受失业与工资下降煎熬的劳工们。然而,另一些成本则是由为了那些更有谈判力量的人的利益而剥削个人与群体-印地安人、奴隶,以及时常发生的剥削移民、劳工和农民的制度造成的。简言之,成长以及成长的成本,都是特定制度框架的共同产物。 政治框架也为那些失败者提供机会,以补救他们所感知到的不幸的根源。可被感知的根源包括经由现时之智识思潮以及行为人之意识形态过滤了的、可立刻观察到的悲惨状况。农民常常能观察到铁路公司或谷物仓储商的价格歧视,但平民党(PopulistParty)的党纲只反映总体的意识形态观点,如可感知的由金本位制(goldstandard)带来的负担、普遍存在的垄断,以及由银行家造成的恶劣后果等。不理解那时的智识思潮,我们就无法真正弄清那一时期的抗争运动与政策建议。

◆ 最引人注目的,也是立时就呈现出来的效果,是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光荣革命后,政府不仅有了财政偿付能力,而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在9年的时间里(1688-1697年),政府借款节节攀升。贷方愿意向政府提供资金的意愿的巨大变化,反映出他们清楚地感知:政府是会践约的。

◆ 最初作为公债中介而于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也逐渐开办起私人业务。同时期,大量其他银行也开始开办此类业务。种类繁多的证券与可转让金融工具在18世纪初兴起,同时,私人信用的利率也大致与公债利率相当。 产权保障以及公共与私人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带来了英国后来快速的经济发展,还成就了其政治上的霸主地位,并最终使英国雄霸世界。没有金融革命(financialrevolution),英国不可能战胜法国(Dick-son,1967)。从1688年至1697年,由债务增长带来的资金是英国在与法国的长期战争中获胜的不可或缺的条件。而在接下来的另一场战争(1703-1714年)中,亦是如此。这样,英国成为了世界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我们是不是要将英国的崛起归功于政治抗争以及议会的最终获胜呢?自然,这是英国获得成功的可能来源与必要条件。但这似乎又有些言过其实的危险。如果斯图亚特王室获胜,那英国会不会走上欧陆 国家(Continental countries)的道路?人们进行着合理的反事实推论( counterfactual),强调英国的产权与普通法在最终限制皇室行为方面的根本性作用。回忆一下第12章中对路径依赖的讨论,其中提到英国的社会态度和规范与那些欧陆国家有着显著的差异。非正式约束在17世纪的一系列事件中起到了什么样的背景作用?促使政治行为人作出选择并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主观感知,在多大程度上受到非正式约束以及相应的意识形态的影响?对这些问题,我们还没有清楚、确定的回答。但显然,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作为基础的非正式约束是有利于这种正式规则的变迁的。英国其后的政治一经济系统的稳定就是支持这一论点的最好证据。当正式规则的剧烈变化导致了其与现存非正式约束不相融合时,二者之间无法缓解的紧张将带来政治的长期不稳定。有效率的制度来源于一种政治体,它内置了创造与实施有效率的产权制度的激励。但在不考虑其他约束条件,而只考虑政治行为人的财富最大化特征的情况下,要构建有关这种政治体的模型是困难的,或许,这根本就不可能。因而,公共选择学派的文献所发展出来的那些有关政治体的经济学模型,将国家刻画得像个黑手党组织一或用他们的术语,一个“利维坦”(leviathan),于是,国家变得仅仅像一架再分配财富与收入的机器。当然,我们不需要进行深入观察就能够发现国家的这些特征。但传统的公共选择学派的文献显然不像他们想要证明的那样,是个完整的故事。非正式约束是重要的。要更好地解答这类问题,我们需要更多地了解衍生自文化的行为规范,以及行为规范与正式规则之间的互动方式。对于制度的严谨研究,我们才刚刚开始。前景是美好的。我们也许永远也无法确切地回答所有问题,但我们可以做得更好一些。

-- 来自微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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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26-06-29 10:33  中华第一大可爱  阅读(13)  评论(0)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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