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向对象
典型代码:
Person p1 = new Person();
Person p2 = new Person();
Person p3 = p1;//没有新创建一个对象,共用一个堆空间中的对象实体。


堆(Heap),此内存区域的唯一目的就是存放对象实例
通常所说的栈(Stack),是指虚拟机栈。虚拟机栈用于存储局部变量
方法区(Method Area),用于存储已被虚拟机加载的类信息、常量、静态变量、即时编译器编译后的代码等数据。
1. 类的设计中,两个重要结构之一:属性
对比:属性 vs 局部变量
1.相同点:
1.1 定义变量的格式: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变量值
1.2 先声明,后使用
1.3 变量都其对应的作用域
2.不同点:
2.1 在类中声明的位置的不同
属性:直接定义在类的一对{}内
局部变量:声明在方法内、方法形参、代码块内、构造器形参、构造器内部的变量
2.2 关于权限修饰符的不同
属性:可以在声明属性时,指明其权限,使用权限修饰符。
常用的权限修饰符:private、public、缺省、protected --->封装性
目前,大家声明属性时,都使用缺省就可以了。
局部变量:不可以使用权限修饰符。
2.3 默认初始化值的情况:
属性:类的属性,根据其类型,都默认初始化值。
整型(byte、short、int、long:0)
浮点型(float、double:0.0)
字符型(char:0 (或'\u0000'))
布尔型(boolean:false)
引用数据类型(类、数组、接口:null)
局部变量:没默认初始化值。
意味着,我们在调用局部变量之前,一定要显式赋值。
特别地:形参在调用时,我们赋值即可。
2.4 在内存中加载的位置:
属性:加载到堆空间中 (非static)
局部变量:加载到栈空间
补充:回顾变量的分类:
方式一:按照数据类型:

方式二:按照在类中声明的位置:

2.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
1.使用说明:
1.jdk 5.0新增的内容
2.具体使用:
2.1 可变个数形参的格式:数据类型 ... 变量名
2.2 当调用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时,传入的参数个数可以是:0个,1个,2个,。。。
2.3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中方法名相同,形参不同的方法之间构成重载
2.4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中方法名相同,形参类型也相同的数组之间不构成重载。换句话说,二者不能共存。
2.5 可变个数形参在方法的形参中,必须声明在末尾
2.6 可变个数形参在方法的形参中,最多只能声明一个可变形参。
2.举例说明:
public void show(int i){
}
public void show(String s){
System.out.println("show(String)");
}
public void show(String ... strs){
System.out.println("show(String ... strs)");
for(int i = 0;i < strs.length;i++){
System.out.println(strs[i]);
}
}
//不能与上一个方法同时存在
// public void show(String[] strs){
//
// }
调用时:
test.show("hello");
test.show("hello","world");
test.show();
test.show(new String[]{"AA","BB","CC"});
3. Java规定的四种权限修饰符
4.1 权限从小到大顺序为:private < 缺省 < protected < public
4.2 具体的修饰范围:

4.3 权限修饰符可用来修饰的结构说明:
4种权限都可以用来修饰类的内部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内部类
修饰类的话,只能使用:缺省、public
4. 构造器(或构造方法):Constructor
1.构造器的作用:
1.创建对象
2.初始化对象的信息
2.使用说明:
1.如果没显式的定义类的构造器的话,则系统默认提供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2.定义构造器的格式:权限修饰符 类名(形参列表){}
3.一个类中定义的多个构造器,彼此构成重载
4.一旦我们显式的定义了类的构造器之后,系统就不再提供默认的空参构造器
5.一个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器。
3.举例:
public Person(){
System.out.println("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
name = n;
}
public Person(String n,int a){
name = n;
age = a;
}
总结:属性赋值的先后顺序
① 默认初始化
② 显式初始化
③ 构造器中初始化
④ 通过"对象.方法" 或 "对象.属性"的方式,赋值
以上操作的先后顺序:① - ② - ③ - ④
5. this
1.可以调用的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
2.this调用属性、方法:
this理解为:当前对象 或 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
2.1 在类的方法中,我们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方式,调用当前对象属性或方法。但是,
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择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方法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我们必须显式
的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是属性,而非形参。
2.2 在类的构造器中,我们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方式,调用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属性或方法。
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择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构造器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我们必须显式
的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是属性,而非形参。
3.this调用构造器:
①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可以显式的使用"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本类中指定的其他构造器
② 构造器中不能通过"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自己
③ 如果一个类中有n个构造器,则最多有 n - 1构造器中使用了"this(形参列表)"
④ 规定:"this(形参列表)"必须声明在当前构造器的首行
⑤ 构造器内部,最多只能声明一个"this(形参列表)",用来调用其他的构造器
6. super
1.super 关键字可以理解为:父类的
2.可以用来调用的结构:
属性、方法、构造器
3.super调用属性、方法:
3.1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方法或构造器中。通过使用"super.属性"或"super.方法"的方式,显式的调用父类中声明的
属性或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习惯省略"super."
3.2 特殊情况:当子类和父类中定义了同名的属性时,我们要想在子类中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则必须显式的
使用"super.属性"的方式,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声明的属性。
3.3 特殊情况:当子类重写了父类中的方法以后,我们想在子类的方法中调用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时,则必须显式的
使用"super.方法"的方式,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
4.super调用构造器:
4.1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式的使用"super(形参列表)"的方式,调用父类中声明的指定的构造器
4.2 "super(形参列表)"的使用,必须声明在子类构造器的首行!
4.3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针对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只能二一,不能同时出现
4.4 在构造器的首行,没显式的声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则默认调用的是父类中空参的
构造器:super()
4.5 在类的多个构造器中,至少一个类的构造器中使用了"super(形参列表)",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器
7. 多态
1.多态性的理解:可以理解为一个事物的多种形态。
2.何为多态性:
对象的多态性:父类的引用指向子类的对象(或子类的对象赋给父类的引用)
举例:
Person p = new Man();
Object obj = new Date();
3.多态性的使用:虚拟方法调用
> 有了对象的多态性以后,我们在编译期,只能调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但在运行期,我们实际执行的是
> 子类重父类的方法。
> 总结:编译,看左边;运行,看右边。写
> 对象的多态性,只适用于方法,不适用于属性(编译和运行都看左边)
> 多态是运行时行为
8. static
1.可以用来修饰的结构:主要用来修饰类的内部结构
属性、方法、代码块、内部类
2.static修饰属性:静态变量(或类变量)
2.1 属性,是否使用static修饰,又分为:静态属性 vs 非静态属性(实例变量)
实例变量:我们创建了类的多个对象,每个对象都独立的拥一套类中的非静态属性。当修改其中一个对象中的非
静态属性时,不会导致其他对象中同样的属性值的修改。
静态变量:我们创建了类的多个对象,多个对象共享同一个静态变量。当通过某一个对象修改静态变量时,会导致
其他对象调用此静态变量时,是修改过了的。
2.2 static修饰属性的其他说明:
① 静态变量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可以通过"类.静态变量"的方式进行调用
② 静态变量的加载要早于对象的创建。
③ 由于类只会加载一次,则静态变量在内存中也只会存在一份:存在方法区的静态域中。
2.3 静态属性举例:System.out; Math.PI;
static的注意点:
在静态的方法内,不能使用this关键字、super关键字
关于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的使用,大家都从生命周期的角度去理解。
9. 代码块
类的成员之四:代码块(初始化块)(重要性较属性、方法、构造器差一些)
1.代码块的作用:用来初始化类、对象的信息
2.分类:代码块要是使用修饰符,只能使用static
分类:静态代码块 vs 非静态代码块
静态代码块:
>内部可以输出语句
>随着类的加载而执行,而且只执行一次
>作用:初始化类的信息
>如果一个类中定义了多个静态代码块,则按照声明的先后顺序执行
>静态代码块的执行要优先于非静态代码块的执行
>静态代码块内只能调用静态的属性、静态的方法,不能调用非静态的结构
非静态代码块:
>内部可以输出语句
>随着对象的创建而执行
>每创建一个对象,就执行一次非静态代码块
>作用:可以在创建对象时,对对象的属性等进行初始化
>如果一个类中定义了多个非静态代码块,则按照声明的先后顺序执行
>非静态代码块内可以调用静态的属性、静态的方法,或非静态的属性、非静态的方法
实例化子类对象时,涉及到父类、子类中静态代码块、非静态代码块、构造器的加载顺序:
//总结:由父及子,静态先行
class Root{
static{
System.out.println("Root的静态初始化块");
}
{
System.out.println("Root的普通初始化块");
}
public Root(){
super();
System.out.println("Root的无参数的构造器");
}
}
class Mid extends Root{
static{
System.out.println("Mid的静态初始化块");
}
{
System.out.println("Mid的普通初始化块");
}
public Mid(){
super();
System.out.println("Mid的无参数的构造器");
}
public Mid(String msg){
//通过this调用同一类中重载的构造器
System.out.println("Mid的带参数构造器,其参数值:"
+ msg);
}
}
class Leaf extends Mid{
static{
System.out.println("Leaf的静态初始化块");
}
{
System.out.println("Leaf的普通初始化块");
}
public Leaf(){
//通过super调用父类中有一个字符串参数的构造器
super("尚硅谷");
System.out.println("Leaf的构造器");
}
}
public class Leaf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new Leaf();
System.out.println();
//new Leaf();
}
}
Root的静态初始化块
Mid的静态初始化块
Leaf的静态初始化块
Root的普通初始化块
Root的无参数的构造器
Mid的普通初始化块
Mid的带参数构造器,其参数值:尚硅谷
Leaf的普通初始化块
Leaf的构造器
class Father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11111111111");
}
{
System.out.println("22222222222");
}
public Father() {
System.out.println("33333333333");
}
}
public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44444444444");
}
{
System.out.println("55555555555");
}
public Son() {
System.out.println("66666666666");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由父及子 静态先行
System.out.println("77777777777");
System.out.println("");
new Son();
System.out.println("");
new Son();
System.out.println("");
new Father();
}
}
11111111111
44444444444
77777777777
22222222222
33333333333
55555555555
66666666666
22222222222
33333333333
55555555555
66666666666
22222222222
33333333333
10. abstract: 抽象的
1.可以用来修饰:类、方法
2.具体的:
abstract修饰类:抽象类
> 此类不能实例化
> 抽象类中一定有构造器,便于子类实例化时调用(涉及:子类对象实例化的全过程)
> 开发中,都会提供抽象类的子类,让子类对象实例化,完成相关的操作 --->抽象的使用前提:继承性
abstract修饰方法:抽象方法
> 抽象方法只方法的声明,没方法体
> 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一个抽象类。反之,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的。
> 若子类重写了父类中的所的抽象方法后,此子类方可实例化
若子类没重写父类中的所的抽象方法,则此子类也是一个抽象类,需要使用abstract修饰
3.注意点:
1.abstract不能用来修饰:属性、构造器等结构
2.abstract不能用来修饰私方法、静态方法、final的方法、final的类
abstract的应用举例:
举例二:
abstract class GeometricObject{
public abstract double findArea();
}
class Circle extends GeometricObject{
private double radius;
public double findArea(){
return 3.14 radius radius;
}
}
举例三:IO流中设计到的抽象类:InputStream/OutputStream / Reader /Writer。在其内部
定义了抽象的read()、write()方法。
11. interface:接口
1.接口使用interface来定义
2.Java中,接口和类是并列的两个结构
3.如何定义接口:定义接口中的成员
3.1 JDK7及以前:只能定义全局常量和抽象方法
>全局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的.但是书写时,可以省略不写
>抽象方法:public abstract的
3.2 JDK8:除了定义全局常量和抽象方法之外,还可以定义静态方法、默认方法(略
4. 接口中不能定义构造器的!意味着接口不可以实例化
5. Java开发中,接口通过让类去实现(implements)的方式来使用.
如果实现类覆盖了接口中的所抽象方法,则此实现类就可以实例化
如果实现类没覆盖接口中所的抽象方法,则此实现类仍为一个抽象类
6. Java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弥补了Java单继承性的局限性
格式:class AA extends BB implements CC,DD,EE
7. 接口与接口之间可以继承,而且可以多继承
8. 接口的具体使用,体现多态性
9. 接口,实际上可以看做是一种规范
Java8中关于接口的新规范
知识点1:接口中定义的静态方法,只能通过接口来调用。
知识点2:通过实现类的对象,可以调用接口中的默认方法。
如果实现类重写了接口中的默认方法,调用时,仍然调用的是重写以后的方法
知识点3:如果子类(或实现类)继承的父类和实现的接口中声明了同名同参数的默认方法,那么子类在没重写此方法
的情况下,默认调用的是父类中的同名同参数的方法。-->类优先原则
知识点4:如果实现类实现了多个接口,而这多个接口中定义了同名同参数的默认方法,
那么在实现类没重写此方法的情况下,报错。-->接口冲突。
这就需要我们必须在实现类中重写此方法
知识点5:如何在子类(或实现类)的方法中调用父类、接口中被重写的方法
public void myMethod(){
method3();//调用自己定义的重写的方法
super.method3();//调用的是父类中声明的
//调用接口中的默认方法
CompareA.super.method3();
CompareB.super.method3();
}
12. 内部类
内部类:类的第五个成员
1.定义:Java中允许将一个类A声明在另一个类B中,则类A就是内部类,类B称为外部类.
2.内部类的分类:
成员内部类(静态、非静态 ) vs 局部内部类(方法内、代码块内、构造器内)
3.成员内部类的理解:
一方面,作为外部类的成员:
>调用外部类的结构
>可以被static修饰
>可以被4种不同的权限修饰
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类:
> 类内可以定义属性、方法、构造器等
> 可以被final修饰,表示此类不能被继承。言外之意,不使用final,就可以被继承
> 可以被abstract修饰
4.成员内部类:
4.1如何创建成员内部类的对象?(静态的,非静态的)
//创建静态的Dog内部类的实例(静态的成员内部类):
Person.Dog dog = new Person.Dog();
//创建非静态的Bird内部类的实例(非静态的成员内部类):
//Person.Bird bird = new Person.Bird();//错误的
Person p = new Person();
Person.Bird bird = p.new Bird();
4.2如何在成员内部类中调用外部类的结构?
class Person{
String name = "小明";
public void eat(){
}
//非静态成员内部类
class Bird{
String name = "杜鹃";
public void display(String name){
System.out.println(name);//方法的形参
System.out.println(this.name);//内部类的属性
System.out.println(Person.this.name);//外部类的属性
//Person.this.eat();
}
}
}
5.局部内部类的使用:
//返回一个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的类的对象
public Comparable getComparable(){
//创建一个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的类:局部内部类
//方式一:
// class MyComparable implements Comparable{
//
// @Override
// public int compareTo(Object o) {
// return 0;
// }
//
// }
//
// return new MyComparable();
//方式二:
return new Comparable(){
@Override
public int compareTo(Object o) {
return 0;
}
};
}
注意点:
在局部内部类的方法中(比如:show如果调用局部内部类所声明的方法(比如:method)中的局部变量(比如:num)的话,要求此局部变量声明为final的。
jdk 7及之前版本:要求此局部变量显式的声明为final的
jdk 8及之后的版本:可以省略final的声明
总结:
成员内部类和局部内部类,在编译以后,都会生成字节码文件。
格式:成员内部类:外部类$内部类名.class
局部内部类:外部类$数字 内部类名.class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