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还是“创新”IT行业的抄袭事件

     微软抄袭Plurk代码

1214日,有消息称微软中国MSN的微博客服务“聚酷”,无论使用者界面或积分机制,都像极了在中国台湾的噗浪(Plurk)。随后,微软发表声明,称被抄袭的聚酷程序代码是由微软MSN中国合资公司所聘用的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同时向Plurk作出道歉。目前,刚上线不久的“聚酷”处于关闭状态。

搜狗腾讯打响中国输入法第一案

091116日,搜狗输入法诉腾讯QQ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而在3天前,腾讯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搜狗拼音输入法停止虚假宣传、恶意干扰用户选择QQ拼音输入法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诉讼金额和双方企业背景来看,腾讯与搜狐之间的输入法之战,堪称中国输入法第一案。

心得体会

   以上是两例抄袭的案件,不管是何时何地,抄袭往往都是不正当的获取利益的途径,轻者知识给予警戒,严重了也可能会导致公司破产等想不到的事情。竞争要有正当的竞争途径,要使用正当的手段来让别人承认你。要学会创新,让别人来模仿你。

posted @ 2016-03-24 12:07  康忙北鼻叫爹地  阅读(20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