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符串方法的总结(脑洞)
上次在文章里少了一个Join()的用法,我把Join()称为胶水,可以把四分五裂的字符串粘合起来,威力炒鸡猛,哈哈哈。首先来思考下,当时拿到一个题,我自己在琢磨,开始有点懵。
如题: 写一个功能函数,当传入一组单词,如-welcome-to-china, background-position 转成大驼峰的写法。
ToCamelCase('-welcome-to-china') 返回的结果是 welcomeToChina。
虽然是解出来了,不过当我回看字符串以及数组的用法之时,让我想起了 拆和合之美 ,感慨古人云,天下之大,所谓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有一种荡气回肠的豪放之意。
我们先看看大驼峰的功能思路步骤:
step1.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拆,把单词拆成数组
step2. 然后再去掉首位空格
step3. 接下来就是从下标为1的数组,也就是第二个单词开始第一个字幕大写
step4.最后再把数组里的每个值拼接起来,还原字符串。
这种就是先拆后合的做法,当然也有先合再拆的做法。
之前为有一篇文章是关于字符串字符统计的。
思路的是酱紫的:
step1: 先拆,存到对象
step2: 在用对象的特质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