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基本概念

  • 一条箴言是:如果值对象是可共享的,那么它们应该是不可变的。值对象应该保持很小、很简单
  • 极力推荐将值对象实现为不可变的。它们由一个构造器创建,并且在它们的生命周期内永远不会被修改。当你想要得到这个对象的不同的值时,你简单地创建另一个对象就行了

  • 值对象可以包含其他的值对象,它们甚至还可以包含对实体对象的引用。尽管值对象仅仅用来包含一个领域对象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应该包含一长列所有的属性。
    属性可以被分组到不同的对象中。被选择用来构成一个值对象的属性应该形成一个概念上的整体

  • 一个服务不是与执行服务的对象相关,而是与操作所要执行的对象相关。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服务通常变成了多个对象的一个连接点。这也是为什么行为应该很

    自然地隶属于一个服务而不是被包含在领域对象中的一个原因。一个服务不应该替代通常隶属于领域对象的操作.

  • 服务的3 个特征:
    1. 服务执行的操作代表了一个领域概念,这个领域概念无法自然地隶属于一个实
    体或者值对象。
    2. 被执行的操作涉及到领域中的其他的对象。
    3. 操作是无状态的。

posted @ 2015-01-30 16:53  tyb1222  阅读(58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