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继承
继承的本质是对某一批类的抽象,从而实现对现实世界更好的建模
Java中只有单继承,没有多继承

5.1 子类继承父类,但无法继承父类私有属性,不过可以通过set、get方法调用属性;所有类都默认继承object类
5.2 super注意点:
5.2.1 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必须在构造方法的第一个(第一行)
5.2.2 super只能出现在子类的方法或者构造方法中
5.2.3 super和this不能同时调用构造方法
5.3 this和super
5.3.1 代表对象不同。this:本身调用者这个对象;super:代表父类对象的应用
5.3.2 this没有继承也能使用;super只能在继承条件下才能使用
5.3.4 this()是本类的构造;super()是父类的构造;两者都需要在第一行
5.4 方法重写
静态方法中,方法的调用和等号左边定义的数据类型有关。Person s1 = new student();
非静态方法重写后,方法的调用和等号右边的对象有关。
重写注意点:需要有继承关系,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方法名必须相同;参数列表必须相同;修饰符可以扩大不能缩小;抛出的异常范围可以被缩小,但不能扩大。
为什么要重写:父类的功能子类不一定需要,也不一定满足 Alt + insert为override快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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