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nside引理
本质不同方案数:
\[\frac{1}{|G|} \sum_{g \in G} |\operatorname{Fix}(g)|
\]
- 这里的 \(G\) 是所有允许的变换组成的集合
- 这里的 \(|\operatorname{Fix}(g)|\) 是有多少原始方案经过 \(g\) 的变换之后完全不变
即:\(\text{本质不同方案数}=\text{不动方案平均数}\)
理解:
考虑这样的问题:有一根手链有 \(n\) 颗珠子,每颗珠子可以选 \(m\) 种颜色之一,通过旋转获得的手链算作同一种,问有多少种本质不同的手链。
对于本质相同,即经过旋转得到的所有手链,\(x_1, x_2, \dots, x_k\) 为一个轨道
我们实际上要求有多少个轨道
我们设 \(M=|G|\),即一共有 \(M\) 种操作
我们对于 \(x_1\) 进行所有操作,那么每隔 \(k\) 次就会回到 \(x_1\) 一次
那么,一共有 \(M/k\) 种操作可以让 \(x_1\) 回到自己
回看我们的式子,也可以理解为: \(x_1\) 会在 \(M/k\) 种操作中做贡献
所以一个轨道上所有方案贡献加起来就是
\[\frac{M}{k} \times k = M
\]
这代表如果我们计算“每种操作有多少种染色可以前后不变”,最后的和等于 \(轨道数 \times M\)
这就推出了公式
\[\text{本质不同方案数}=\frac{1}{|G|}\sum_{g \in G} |\operatorname{Fix}(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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