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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对信用证特点做简单概括: 
一: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开证行以自已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开证行是首先付款人。出口商(一般即信用证的受益人)可凭信用证,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向开证行凭单取款,而无须先找进口商(一般即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开证行的付款不是以进口商的付款作为前提条件。) 
二:信用证是一项不依附于贸易合同的独立文件(虽然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为基础的,买卖双方要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但是信用证一经开出,在信用证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与权利都必须以信用证为准,信用证是一项与买卖合同分离的独立文件。所以银行只对信用证条款负责,而不对合同负责,只要单证一致,单单相符,银行就责无旁贷的进行付款) 
三: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凭相符单据付款,而非凭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受益人要保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开证行要拒付,也必须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由,因此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项“单据业务”。) 

我们先来看一些和信用证有关的部分 SWIFT电文 
SWIFT又称:“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是国际银行同业间的国际合作组织,成立于一九七三年,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大多数银行已使用SWIFT系统。 
信用证操作流程学商贸的同学在上学的时候都学过了,咱就简单回顾一下,主要精力放在审核信用证上 

图片:信用证操作流程.png[删除] 
简单看一下这个信用证操作流程图,在签订合同后,买家会给咱开出信用证 

在接到信用证后,我们需要快速了解信用证里头到底是什么内容,以便我们做出正确的判断看此信用证是否为真实信用证。在审证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信用证里边的隐性的软条款,尽可能去规避一些软条款避免陷入信用证诈骗当中。(因为有的客户会在单据上做手脚 有的会在特殊要求上做手脚) 

那么有哪些地方我们需要多加注意捏? 
注意要点: 
一,开证行的资信调查和联系; 
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银行或者通过通知行来查询。 
如果通知行是你们的银行操作起来会相当的方便,因为开证行一般都会选择跟他们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通知行;如果开证行有不良信誉 最好就不要操作这个信用证了(第三方资信调查机构 - 中国信用险保险公司 500元每客户) 
二,贸易伙伴资信调查; 
平常沟通是否顺畅,展会约见,拜访客户等等   
当然也有无法见面就做第一单信用证的,这个就要靠大家跟客户沟通的时候的把握或者通过第三方资信调查机构 
三,核实信用证密押 
这个是通过银行的一种密钥来审核信用证是否真实 或者是否过期 
第一关于开证行的资信调查和联系, 
第二关于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 这个方法有很多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信用证有少许了解,其实我们不用担心客户通过信用证来欺骗我们,除非是大金额的信用证操作起来要相当小心,平常的像巴基斯坦、孟加拉,几千美金的,一般客户不会通过信用证来诈骗,因为开立信用证他们也需要付费用手续也很麻烦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一定要仔细审核信用证里头的条款是否能做到,如果能就可以尝试做第一单信用证;如果做不到,即使100美金,咱也不接他的。 

最后总结 
1.如果拿的是复印件,或预先审核传真件的,首先检查文件是否完整。特别注意看每页的末端和下一页的开头是否语句衔接正常,以避免传真复印中的人为疏忽遗漏。 
2.检查40A条款,确认必须有IRREVOCABLE不可撤销字样。 
3.检查第59条款,受益人的名称是否正确无误。因为基本上所有的单证都会显示受益人名称,如果有误----哪怕是一个字母,都会导致所有单证不符。即便为了迁就信用证,某些自己缮制的单证可以将错就错,那些需要国家机构出具的单证,却因为预先对受益人的名称都有了备案而无法更改。 
4.检32B条款,是否金额准确。 
5.检查44C和31D条款,看是否能按照要求及时装船。44C和31D的时间间隔不能太短,一般要求在10天以上,而以15天左右为适宜。因为货物上船以后,校对和领取提单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如果你的办公地点远离出口码头的时候。44C和31D是非常重要的条款,这个时间如果逾期的话,将是无话可说的足以导致信用证失效的重大不符点。同时可以参照48条款。不过目前的信用证,通常31D条款时间加上48条款时间就正好是44C条款时限。 
6.检查45A,是否与合同一致,如果不一致,看是否能接受。特别是有时候客户出于避税等的目的,喜欢在这个条款中将品名描述笼统化。可是在做出口商检的时侯,国家商检局却不允许如此简化,这样一来势必造成单证不符。因此要注意把握尺度,如无法按照客户要求的去做,就及时通知客户修改。 
7.重点审核46A和47A。46A是单证的种类要求,47A则补充说明单证的做法以及其他要求。这两个条款是信用证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要逐字审阅,一个标点也不放过,不能有任何的含糊。有疑问的,求助你的银行和同行,或者与客户联系。其中以银行的意见为重,务必彻底搞清楚,万不可想当然。 
对46A,不妨单列清单,对单证的种类、名称份数和出具机构逐一核对,是否能及时、完整地做到。 
47A条款也一样。有时候不单设计单证的缮制,还牵涉到费用。比如要求单证要贸促会/商会认证,无形中就会多负担一笔费用。 
注意核对,看单证规定是否有前后矛盾冲突的地方。 
8.其他条款的审核。可依据条款编码审核,看看是否有误。注意银行费用的划分,公平原则是分摊,一般可接受“产生于开证申请人国家以外的费用由受益人承担”。有些客户会规定“除开证费以外所有费用由受益人承担”,这就显失公平了。 
除了条款本身,对开证行要注意。特别是那些默默无名闻所未闻的非洲、南美小银行。 
最后,初次接触信用证在接到信用证的时候不要紧张,先咨询一下你们的银行看是否需要把信用证副本交付给他们协助审核一下信用证(告知你们银行你们是第一次操作信用证,他们会给你们更多的协助),让你们的银行协助你们查一下对方银行的信誉,如果你们的银行觉得没有什么大问题,那么你就可以静下心来去看你的信用证,尤其对46A和47A这两个条款要仔细阅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posted on 2013-09-16 16:50  supershow  阅读(471)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