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发控制 简单的并发控制,应当以进程自身进行显示声明的约束,比如: 这个进程只能处理100个事件。 上限约定好,横向扩容才能做到实际的并发。 并发上限约定: 即一个进程内,处理的上限是明确的,周期频率与周期总量。主要是保证系统资源开销也是有效可控的。 并发散列: 建立在上限约定内,一定情况下,执行的内容需要打散,那么在限定的周期频率、周期总量限制内,进行并发散列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