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职场人的“存在主义”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找准你的位置。也就是,你的定位问题。

  就在前两天,参加一次社交活动,一知名培训师回顾过往,感慨地说:一个好的培训师,一定要定位好自己的客户群,根据他们的需求做好自己的定位。这才是成功之道。两周前,在武汉和PPT达人秋叶聊天时,他这样说:你要找到自己的名片,人们一看到它,就想起你,一看到你,就想起它。这张名片就是你的定位。对于我来说,它就是PPT。想当年,老孙写《知道力》时,就有四分之一的内容是谈位置问题,但现在看来还不够。这个问题,值得更深入的思考。

  作为职场人,从初入职场,到升职跳槽,到创业改行,几乎每个重要选择的关口,我们都要重新审视自己、重新定位自己。没有选择正确,不见得是你的能力问题,而是你的自我定位有问题,比如说一个技术骨干当上经理了,却依然不自觉地将自己当做技术人员,比如说一个中层经理不做全盘考虑,依然以自己出身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这种失败,就是自我定位的失败。这种失败,不是工作能力的失败,而是自我认知能力的失败。

  自我定位的失败,你可以说是成长的烦恼,或者别的什么,但时间却不会停留,机会不会等你。俗话说:过了这村没这店。话糙理不糙。人生只有那么几次机会,时间窗口只有短暂几次向你敞开。据专家统计,一个人一生大约只有六七次机会。第一次太年少,很少人能抓住,最后一次,年纪太大,也很少人能抓住,如此说来,人生只不过有四五次机会可以一搏。你浪费的起吗?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看到这里的“机会”二字呢?——是你的机会才算机会,不是你的机会那叫陷阱。公司在招总经理,如果你是一个技术专家,那么这就很可能不是你的机会。公司招总工程师,如果你是一个普通技术骨干,那么这就不像是自己的机会。像这样的所谓机会,如果你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机会,那就是自我定位没做好。

  所谓“自我定位”,就是明确的自我认知,这是你在职场上走稳、走对、走快的根本保障。因为它可以让你知道“什么是你的机会,什么不是”,也就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可以这样认为,正确的自我定位,是你在职场生涯中不断做出正确判断和选择的根本。

  那么,自我定位,到底是什么含义呢?

  一、我在什么地方?
  一般来说,我们应该对自己所在公司、部门有清醒的认识。职场人,是有责任的,是要尽义务的。责任和义务的对象就是你所在的公司、所属的部门。除去“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同大小、不同性质的公司、部门,做法难免不尽相同,因地制宜是我们的应有之义。
  二、我在什么时代?
  企业和部门是有时代性的。这是一个变化多端、多元共存的时代。就拿IT行业来说,就有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移动互联网企业等应该说不同时代的企业共存共荣;对于大型IT企业来说,软件部门、互联网部门、移动互联网部门很可能兼容并蓄。
  这些不同时代的产物,其DNA也是不同的,不同的文化导致各不相同的工作方法和自我认同。微软那一套,若是到了谷歌,很可能怎么都玩不转。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这就是自我定位的时代性。
  三、我是做什么的?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讲的就是社会分工问题。社会分工,在当今社会越分越细,说是全才可贵,可往往专才才找得到位置。如果一位工作了多年的工程师,投简历居然同时投了一家公司的所有技术职位,很显然HR一定会对他另眼相看的。
  四、我坐在什么位置?
无论哪个分工,都有自己的发展道路。对于管理者,有基层管理、中层管理、高层管理;对于工程师,则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家,如此这般。我们必须知道自己在本分工内部,处于怎样的位置。
  五、我的客户群在哪儿?他们的需求是什么?
  知道了自己的环境位置,还需要有的放矢。只有知道目标在哪里,你才可能精力聚焦,以一当百。
  六、我是谁?我的优势在哪里?
  你只有知道自己的竞争优势在哪儿,才可能获得存在价值,才可能有资格和别人同场竞技。田忌赛马,以下等马对彼上等马,取上等马对彼中等马,取中等马对彼下等马,故百战不败。如果你并非天纵之才,还不知道自己的下等马中等马上等马,如何同他人竞争?

  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任何人的本质都不是预定的,而是取决于个人的实际存在。存在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的选择过程。一次次具体的选择决定存在,又由存在决定本质。一次次具体的选择有可能掌握在各人手中,那么,人生的本质也有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具体点儿说,生命的本质、价值、尊卑、高低,可以完全由自己选择,根本不决定于任何外在因素。

  萨特说的非常对,存在主义非常有道理。但老孙强调:你必须先要有正确的自我定位。生命的本质、价值、尊卑、高低,可以完全由自己选择,这毫无问题,但是,自己选择的结果,也完全决定于你是否有正确的自我定位。因为,自我定位是选择的前提。

  老孙曰:自我定位决定你的选择,你的选择决定你的道路,你的道路决定你的价值,你的价值决定你的本质!
 
posted @ 2013-08-23 08:41  行者老孙  阅读(1254)  评论(1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