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美国签证有效期的理解
由于美国签证类型和在美居留类型相同,因而对于签证有效期和合法在美居留期限很容易产
生误解。在此本人将个人理解与之分享。
其实,签证有效期和合法居留期限是完全两个概念。签证由美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签发
,是入境许可的证件。而是否允许入境和合法居留期限由移民局(国安部)裁定。打个比方
,大使馆或领事馆就象电影院,签证或居留类型是放映厅,入境处是检票口。在售票处你
可以得到指定放映厅的电影票(一次性,月票(例如,三个月三次),年票)。如果你得到六
个月两次的F1 VISA,就象一张到F1放映厅的电影票,你可以在六个月内看两回。
但是你有了VISA并不等于你可以百分之百进入美国了。又如你有了电影票,但你穿背心拖
鞋,检票口可以因你衣衫不整而禁止你入内。同样,在入境处你不但要出示VISA还要出示
其它相关文件,入境处根据你的所有材料认定你的入境许可,裁定你的在美居留类型和期
限。
例如,VISA 注明F1,三个月一次,表明你可以在三个月内以F1类型进入美国一次。在入
境处你会被裁定你可以以F1类型在美居留,合法在美居留期限为无限期(as long as you
are a student)。对于B1,B2 VISA,有效期可能是三个月一次,但合法在美居留期限根据
入境处裁定可能是两周,一个月,三个月或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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