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牽手網威對Linux是福還是禍?

這本該是Linux陣營迄今為止所取得的最輝煌的勝利之一:一家頂尖的美國科技企業達成了一筆價值2.5億美元的Linux採
購協議﹐這或許也是目前為止全球企業界對Linux單筆採購額最大的一宗交易。但正因為買單的是大名鼎鼎的微軟(Microsoft)﹐Linux陣營對此的反應並不是喜上眉梢、而是一幅愁眉苦臉的樣子。

本月早些時候﹐微軟宣佈與網威(Novell Inc.)達成協議﹐後者的業務是為Linux提供技術支持 。不論是在企業用戶還是消費者市場上﹐Windows都扮演著主要角色﹐不同的是在前一個市場上它的主要對手是Linux﹐而在後一個市場上Mac是最大的威脅。因此﹐微軟與網威展開合作具有重大意義。微軟把這筆交易稱為雙方精誠合作的結果﹐從而滿足了眾多商業用戶希望同時運行Windows和Linux兩種操作系統的需求。

實際上﹐如果微軟真正想與Linux共沐愛河的話﹐它應該與目前Linux市場最大的供應商Red Hat走向聖壇。但是微軟選中的對象卻是Linux陣營中實力最弱的供應商之一網威。雖然微軟聲稱也願與Red Hat進行合作﹐但一些人認為微軟與網威合作對Linux陣營的發展並無多少積極意義﹐憑借雄厚的資金實力去扶持敵對陣營中最弱的企業﹐微軟是在用鼓動內訌這種方式來瓦解Linux陣營。

但是在生意場上這種不擇手段的做法已是屢見不鮮。例如﹐甲骨文(Oracle)出於戰略方面的考慮就採取了同樣的招數:它最近宣佈將向Linux提供技術支持﹐但報價只是Red Hat的一半。順便說一句﹐微軟和甲骨文這些舉措將產生的一個結果是Linux用戶會看到許多Windows商業用戶求之不得的競爭局面。(前提是Red Hat不能像網景(Netscape)一樣率先出局。)

微軟首席執行長巴爾默(Steve Ballmer)稱﹐與網威達成交易的前提之一便是網威版Linux的用戶不會受到微軟的起訴。但是Red Hat的用戶呢?巴爾默表示﹐有可能吧﹐因為微軟沒有對他們做出保證。

巴爾默曾經把Linux稱作為知識產權領域的一個毒瘤。雖然他現在已經收回了這句話﹐但微軟幾乎每一提起Linux都暗含這樣一個潛台詞:如果你用Linux﹐就可能被微軟告上法庭。既然不希望給人們留下可能會起訴Linux其他用戶的印象﹐那麼為何還要聲稱不會起訴某些客戶?科技圈把這種手段稱之為“心理恐怖戰術”(FUD)﹐即懼(Fear)、惑(Uncertainty)、疑(Doubt)三個英文詞組的字頭。在網威的新聞發佈會上﹐你一定不會聽不出微軟的弦外之音﹐談到這筆交易的幾乎所有文章也都提到了微軟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私下裡對Linux編程員的評價已經傳播了一段時間了。往好了說﹐他們是不會受到程序原創所有權約束的一群懶人﹔往壞了說﹐他們是把別人的勞動成果化為己有並且心安理得的無恥之徒。

多年來我與許多開放源代碼的編程員有過不少對話﹐可以打保票說他們從未盜用過微軟的源代碼﹐至少從未有意而為之。首先﹐他們恥於偷竊這種行為﹔其次﹐他們通常認為微軟的源代碼沒有多少價值、不屑於使用。實際上在Linux陣營中經常可以聽到這樣的說法:在產品上市的壓力之下﹐微軟程序員使用了某些Linux經過實戰充分考驗的源代碼﹐然後把它們偷偷地塞到了Windows裡面﹐他們卻在微軟版權這張無形保護傘的庇護下自始至終躲過了懲罰。當然﹐這些說法多少也帶有一些水分﹐就和微軟的話外音一樣都帶有打擊別人、抬高自己的色彩。

對我的話您也姑且聽之﹐不必當真。與Windows不同的是﹐你可以隨時檢查Linux的各種組成部分﹐包括它的基礎架構(也就是技術人員所說的源代碼)。可以在公開場合、Linux郵件列表或相關論壇中對一段代碼是否應加入Linux展開討論。把一段代碼偷偷地塞進Linux而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其難度不亞於正午駕駛航天飛機行駛在第五大道上而不引人側目。

值得一提的是有一個法庭判例提到了相同的問題﹐案例與SCO Corp.提起的一系列指控Linux侵權的訴訟有關。2003年SCO曾頻繁見諸於各大報端。該公司狀告Linux﹐稱數不清的例子可以證明Linux嚴重侵犯了知識產權。

三年過去了﹐在經過無數次的作證之後﹐SCO仍然沒能找到一個可以指控Linux違反知識產權的可信實例。

我也曾就這些問題與擔任微軟首席專利律師之一的大衛•凱法(David Kaefer)展開過口舌之爭。凱法還是微軟此次與網威達成合作協議的主要談判人員。我問他微軟是否準備對非網威版Linux用戶提起訴訟﹐他只是回答說﹐微軟傾向於勸說用戶使用得到授權的技術、而不是打官司。當我要他對Linux是否使用了微軟的源代碼給出明確答復時﹐他回答說:“在有責任感的公司有能力在私下場合處理好 專利問題之際﹐指出某些產品並指責它們侵權不是具有建設性的做法。”

這些回答仍然留下了很大的不確定性﹐仍難以緩解一些人心中的憂慮。不過﹐當我問到“你是否有任何理由認為開放源代碼陣營在尊重知識產權方面不像微軟那樣受人尊敬呢?”﹐我終於得到了一個明確的答案

凱法回答說﹐沒有任何理由這樣認為。

對我而言﹐我希望關於這個話題的爭論到此為止。我要說的是﹐微軟與Linux在性能上展開大比拚對誰都有利﹐除此之外﹐別無其他。

Lee Gomes

(編者按﹕本文作者Lee Gomes是《華爾街日報》專欄“Portals”的專欄作家﹐欄目內容以科技、商業及相關的主題為主。)
posted @ 2006-11-27 12:58  Rookie.Zhang  阅读(16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