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lang.Object
java.lang.Object类
1.Object类是所有java类的根父类
2.如果在类的声明中未使用extends关键字指明其父类,则默认父类为java.lang.Object类
3.Object类中的功能(属性、方法)具有通用性
属性:无
方法:equals()/toString() /hashCode() / clone()/ finalize()/ wait()、notify()、notifyAll()
4.Object类只声明了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面试题: == 和 equals()区别
一、回顾==的使用:
==:运算符
1.可以使用在基本数据类型变量和引用数据变量中
2.如果比较的是基本数据类型变量,比较两个变量保存的数据是否相等。(不一定要类型相同)
如果比较的是引用数据类型变量,比较两个对象的地址值是否相同,即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实体
二、equals()方法的使用:
- 是一个方法,而非运算符
- 只能是用于引用数据类型
- Object类中equals()的定义: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return (this == obj);
}
说明:Object 类中定义的equals()和==的作用是相同的:比较
4. 像String、Date、File、包装类等都重写了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重写以后,比较的不是两个引用的地址是否相同,二是比较两个对象的“实体内容”是否相同
5. 通常情况下,我们自定义的类如果使用equals()的话,也通常是比较两个对象的“实体内容”是否相同。那么,我们就需要对Object类中的equals()进行重写
Object类中toString()的使用:
- 当我们输出一个对象的引用时,实际上就是调用当前对象的toString()
- Object类中toString()的定义:
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getClass().getName() + "@" +Integer.toHexString(hashCode());
}
- 像String、Date、File、包装类等都重写了Object类中的toString方法。使得在调用对象的toString()时,返回“实体内容”信息
- 自定义类也可以去重写to
- String()方法,当调用此方法时,返回对象的“实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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