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常量

变量、常量

变量

注意事项

  • 每个变量都要有类型,类型可以是基本类型,也可以是引用类型。
  • 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
  • 变量声明是一个完整的语句,因此每一个声明都必须以分号(;)结束。

变量作用域

类变量

格式:

static 数据类型 变量名;(可以不赋值)

默认值:如果不执行初始化(不赋值),基本类型的默认值为 0或0.0(char为空)。
布尔值:默认是false。
除了基本类型,其余的默认值都是null。

其它函数可以直接调用。

实例变量

格式:数据类型 +变量名;(可以不赋值)。

数据类型 变量名;(可以不赋值)

默认值:同类变量。

注意:其它函数在调用实例变量的时候需要new一个类(实例变量所在的类)。

例:

public class Demo{
     double num;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emo demo = new Demo();
     	System.out.println(demo.num);
     }
}

最终结果输出0.0(double是声明的是浮点数类型)。

局部变量

  • 必须声明和初始化值。

  • 只在它所在的函数中起作用,如果用在其它函数中时会发生报错。

命名规范

  • 所有变量、方法、类名:见名知意
  • 大驼峰原则:所有单词的首字母都要大写,一般用于类名。例:
CamelCase
  • 小驼峰原则: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后面的单词首字母都大写,一般用于变量名、函数名。例:
camelCase

常量

  • 定义:初始化后不能再改变值,不会变动的值。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变量,它的值被设定后,在程序运行的过程中不允许被改变。

格式:

final 数据类型 常量名 = 值;
  • 常量名一般使用大写字符,例:
final double PI = 3.14;
posted on 2022-07-26 20:32  沁鱼  阅读(56)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