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 rm 删除文件
rm [选项] 文件
删除一个目录中的一个或多个文件或目录,
如果没有使用-r选项,则rm不会删除目录。
如果使用 rm 来删除文件,通常仍可以将该文件恢复原状。
命令参数:
    -f, --force    			忽略不存在的文件,从不给出提示。
    -i, --interactive 		进行交互式删除
    -r, -R, --recursive   	指示rm将参数中列出的全部目录和子目录均递归地删除。
    -v, --verbose    		详细显示进行的步骤
       --help     			显示此帮助信息并退出
       --version  			输出版本信息并退出
- 删除文件file,系统会先询问是否删除。
输入rm test.log  命令后,系统会询问是否删除,输入y后就会删除文件,不想删除则数据n。
rm test.log
- 强行删除file,系统不再提示。
rm -f test.log
- 删除任何.log文件;删除前逐一询问确认
rm -i *.log
- 将 test1子目录及子目录中所有档案删除
rm -r test1
- rm -rf test2命令会将 test2 子目录及子目录中所有档案删除,并且不用一一确认
rm -rf  test2 
- 要删除第一个字符为"-"的文件
  rm -- -foo
  或
  rm ./-foo
- 自定义回收站功能
模拟回收站的效果,
即删除文件的时候只是把文件放到一个临时目录中,
这样在需要的时候还可以恢复过来。
myrm(){ D=/tmp/$(date +%Y%m%d%H%M%S); mkdir -p $D; mv "$@" $D && echo "moved to $D ok";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