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难题了,程序员们快来想个办法吧

      情况是这样的,本人因毕业时没交齐学费,毕业证被学校扣留,但多年后本人去学校补交学费时,校方告诉我,本人以前的交费记录已丢失,要求我再交三年的学费,实际上我已交了一年半的学费,还有一年半学费没交,我该怎么办啊。

      交费记录丢失是校方的责任,但现在校方把责任推给了我,要我交三年的学校啊(特别说明,其间我已交了一年半的学费),我在学校就读了三年啊。

posted @ 2017-05-21 17:26  okjulien  阅读(173)  评论(1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