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录——做好要做的事(二)
最近在网络上常常会看到一句这样的话:没有必要做的事情,就没有必要把它做好。初一听觉得这句话还是蛮有道理的,但是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句话存在着逻辑上的重大错误。
我们可以把我们要处理的事情分为4类:
有几项的结果还是很显而易见的。一般都认为有必要做的事情,自然会去做;而没有必要做,并且可以不做的事情,那自然不要去做,也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问题就在于:没有必要做,但是必须要做的这一项。这项是否存在呢?我认为是不存在的。让我们想一想,什么样的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很显然,只有那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或者是我们在乎的事情我们才是必须要去做的。比如,学习的过程才是最主要的,成绩只是一个附加产物,照理说是没有必要去可以做的(指提高成绩),我们要做的只是学习到知识。但是为什么我们还要去刻意的提高成绩呢?因为很多事情都是看着我们的成绩而定的。比如高考,出国等等。这时,成绩与我们的切身利益就相关了,也就成为了我们必须要去做的事情。说到这,思路已经渐渐清晰了。必须要做的事情,关系我们切身利益,如果我们不做将会带给我们负面影响,那么也就是有必要做的事情。
我们再来看看文章开头的那句话。它是属于哪个范畴呢?肯定不是没有必要并且可以不做的事情,因为这句表达的意思是“已经要去做这件事了”,只是“不把事做好”罢了。那么,结果只有可能是在没有必要做,但是必须要做的范畴之内了。而这个范畴又是不存在的。所以,显然是错误的。
总结而言,一件你在做的事情,或者已经决定要去做的事情,都应该把它做好。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