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磁条信息格式和使用规范

3 术语
  本标准使用下列定义。
  3.1 银行卡 bank card
  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3.2 主账号 primary account number(PAN)
  标识发卡机构和持卡者信息的号码。它由发卡机构标识号码、个人账户标识和校验位组成。它是进行金融交易的主要账号。
  注:它等同于JR/T 0008中所定义的卡号。
  3.3 发卡机构标识号码 issuer identification number(IIN)
  标识主要行业和发卡机构的代码。
  3.4 个人账户标识 individual account identification
  为识别个人账户,由发卡机构分配的号码。
  3.5 校验位 check digit
  位于持卡者标识之后的一位数字。它根据由发卡机构标识号码和个人账户标识全部字符算出,用以检验输入数据的正确性。计算方法见附录A。
  3.6 个人标识代码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PIN)
  持卡者的个人密码。
  4 磁条
  银行卡磁条的特性、编码技术及编码字符集应符合GB/T 15120.2中的有关要求。
  5 第1磁道的信息格式
  第1磁道数据编码最大记录长度为79个字符,数据字段的顺序和长度应与表1给出的第1磁道信息格式一致。
  第1磁道为只读磁道。
  6 第2磁道的信息格式
  第2磁道数据编码最大记录长度为40个字符,数据字段的顺序和长度应与表2给出的第2磁道信息格式一致。
  第2磁道为只读磁道。

表1 第1磁道信息格式

字段

D=动态
S=静态

字段长度

备注

序号 名称
1 起始标志 S 1 “%”,见7.1
2 格式代码 S 2 “99”,见7.2
3 主账号 S 13-19 见7.3
4 字段分隔符 S 1 “∧”,见7.4
5 姓名 S 2-26 见7.5
6 字段分隔符 S 1 “∧”,见7.4
7 失效日期 S 4 YYMM,见7.6
8 服务代码 S 3 见7.7
9 附加数据 S 可变 见7.8
10 结束标志 S 1 “?”,见7.9
11 纵向冗余校验位 S 1 见7.10

表2 第2磁道信息格式

字段

D=动态S=静态

字段长度

备注

序号 名称
1 起始标志 S 1 “;”,见7.1
2 主账号 S 13-19 见7.3
3 字段分隔符 S 1 “=”,见7.4
4 失效日期 S 4 YYMM,见7.6
5 服务代码 S 3 见7.7
6 附加数据 S 可变 见7.8
7 结束标志 S 1 “?”,见7.9
8 纵向冗余校验位 S 1 见7.10

  7 字段说明
  7.1 起始标志(STX)
  用途:标明数据的开始。
  格式:1个字符。
  内容:第1磁道为“%”,第2磁道和第3磁道为“;”。
  7.2 格式代码(FC)
  用途:标明该磁道的信息格式类型。
  格式:2位数字。
  内容:“99”。
  7.3 主账号(PAN)
  用途:标明可以处理交易的发卡机构和持卡者。
  格式:13至19个字符。
  内容:见JR/T 0008,其中校验数算法见附录A。
  7.4 字段分隔符(FS)
  用途:标明前一字段的结束。
  格式:1个字符。
  内容:第1磁道为“∧”,第2磁道和第3磁道为“=”。
  7.5 姓名(NM)
  用途:标明持卡者的姓氏、名字、称谓等。
  格式:2至26个字符。
  内容:由姓氏、姓氏分隔符、名字或首写字母、分隔符(如需要时)、中间名或首写字母、结尾圆点(当其后为称谓时)、称谓组成。最小编码数据应为一个字母字符(如姓氏)加上姓氏分隔符。
  7.6 失效日期(ED)
  用途:表示卡失效的日期。
  格式:YYMM形式的4位数字,其中:
     YY——卡失效年度的后2个字符。
     MM——年度内月份的顺序号。规定在该月份的最后一天后,卡失效。
  当YYMM为0000时,表示此卡无失效日期。
  7.7 服务代码(SC)
  用途:标明银行卡可使用的服务类型。
  格式:3位数字,其中第一位为交换控制符。
  内容:交换控制符可在2-9间选用。
     2——限制在国内、跨系统交换
     3——限制在省内、跨系统交换
     4——限制在市内、跨系统交换
     5——限制在国内系统内交换
     6——限制在省内系统内交换
     7——限制在市内系统内交换
     8——管理卡,不适用于交换
     9——系统测试卡。
  服务代码的后两位在下列区域中分配:
     00~49——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分配和发布
     50~59——由国内标准化相关组织分配和发布
     60~99——由发卡行酌情使用。
  目前后两位已分配的服务代码是:
     01——无限制
     02——无自动柜员机服务
     03——只有自动柜员机服务
     10——无现金预支
     11——既无现金预支又无自动柜员机服务
     20——要求肯定授权:所有交易应由发卡行或代理人认可
     41——集成电路卡:无限制
     43——集成电路卡:只有自动柜员机服务。
  7.8 附加数据
  用途:容纳对银行卡发卡机构有意义的任意数据。
  格式:可变,但应保证该磁道字符总数不得超过最大编码长度。
  内容:具体内容由发卡行自定。
  7.9 结束标记(ETX)
  用途:标明磁道上有意义数据的结束。
  格式:1位字符。
  内容:“?”。
  7.10 纵向冗余校验符(LRC)。
  用途/内容:见GB/T 15120.2。
  格式:1个字符。
  8 使用规范
  所有银行卡磁条必须使用第2磁道。第3磁道是否使用由各发卡机构自行规定(第3磁道数据内容参见附录B)。第1磁道暂不使用,保留将来酌情使用。
  第2磁道作为交换磁道,各发卡机构在进行识别和信息交换时以第2磁道为准。

posted @ 2019-09-08 15:58  dozeoo  阅读(206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