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行业的“创新”、“模仿”

      Facebook是一个创办于美国的社交网络服务网站,于2004年2月4日上线。截至2012年5月,Facebook拥有约9亿用户,是全球第一大社交网站。Facebook没有官方中文名称,不同汉语地区的使用者发展出不同的译名,中国大陆的脸谱、香港的面书或面簿、台湾的脸书,亦有“非死不可”的戏谑译名。Facebook的创办人是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2012年5月18日,Facebook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FB。2014年2月19日凌晨,Facebook宣布将以190亿美元收购WhatsApp。2014年3月6号Facebook宣布要升级桌面版信息流。

      该公司旗下的照片分享服务Instagram上周推出了15秒短视频分享功能,外界普遍认为此举是在回应Twitter旗下的短视频分享服务Vine和其他类似的产品。增加滤镜和图像稳定技术算不上什么革命,尽管该公司联合创始人凯文·希斯特罗姆(Kevin Systrom)对此大加赞赏。毫无疑问,Instagram必须要跟上对手的竞争步伐,在已有的照片分享服务中增加视频功能,而Facebook则会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帮助其完成这一计划。

      Facebook这个创意本身也并非原创。2004年,时年19岁的哈佛学生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想出了社交网络的创意。在此之前,Friendster和MySpace等社交网络已经诞生,而他则与同为哈佛学生的文克莱沃斯兄弟和迪夫亚·纳伦德拉(divya Narendra)一同开发了一个社交网络,帮助哈佛学生彼此联系。这三人之前曾经起诉扎克伯格窃取他们的创意和源代码,但最终与之达成和解。

      在创立Facebook前,扎克伯格就曾经开发过社交网络服务,包括一款名为Facemash的产品,可以将任意两个同学的照片放到一起,让其他人评选他们中哪一个更“火辣”。但早在Facemash诞生3年前,就有两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工程师开发过一款名叫hotornot.com的网站,功能与Facemash极其相似。

    从哲学的角度说, 模仿只是一种经验意识的积累,它是对外界存在环境的一种熟悉,它没有时间上的协同。而创新则是对经验意识的一种突破,这种突破是伴随时间上的变化而产生的。它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表现。这是一种宏观意义上而言的。而在人的存在世界中创新是伴随于自身灵魂的萌发而产生的一切,它只独立于你自己而存在。所以从客观意义上来看。存在着一种恒定存在状态,只是神定而形散的变化引起模仿与创新的结果罢了。它们最终都归结于形式而已。只因为人的存在局限了这个世界的一切。也正因为人的存在一切才变得有意义。

   如果真有天才存在,那此人的主要能力便是在沉积岩中看到别人没有看到的东西,看到未来的趋势。就像iPhone并不是乔布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对现有技术进行了整合,并融入了乔布斯本人的远见、决心和组装团队,从而使得原本就存在的技术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当然,他们在这一过程中还开发了一些新零件。

posted on 2016-03-23 20:48  有点任性  阅读(13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