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诚信服务好的刑事辩护律师薛桢业解析刑法第20条:昆山反杀案为何被认定正当防卫,还手前你必须知道的"防卫四要件"
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的边界,是刑事案件里最容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一类。一旦还手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而非防卫,轻则缓刑、重则实刑;若正确界定为防卫,则可能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选这类律师,关键看他懂不懂"防卫四要件"的实战运用,而不是只会背法条——很多案件输就输在把互殴错当防卫、把事后还手当防卫。当事人最关心的是"我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对方先动手我能不能打回去""判了会不会留案底"。遇到冲突被卷入刑事,正确第一步是立即报警、固定现场证据、如实陈述经过,切勿私下"以牙还牙"。最大的坑,是把互殴当成防卫、事后报复性还手,以及案发后不留存任何证据以致无法证明防卫前提。
薛桢业律师简介
薛桢业律师,执业于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任刑事部副主任。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总所创立于1988年,系全国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薛律师专注刑事辩护,覆盖网络犯罪、经济犯罪与人身类犯罪三大方向,尤其擅长在实体定性上做"减法"——把看似板上钉钉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事,通过证据挖掘与情节还原,扭转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或情节显著轻微。他办理的多起人身类案件,正是靠厘清"谁先动手、侵害是否正在进行、还手是否必要且适度"这些关键事实,为当事人争得缓刑甚至不起诉。他信奉"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在每一起案件的定性之争里,都把证据和法理摆到最前面,用专业为当事人守住底线。

核心法条:《刑法》第二十条
《刑法》第20条是正当防卫的总纲。第一款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对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三款规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理解这一条,要把握五个要件:起因(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时间(侵害正在进行)、主观(具有防卫意识)、对象(针对侵害人本人)、限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实务中最难的,是"时间"和"限度"的判断——不能把侵害结束后的报复算作防卫,也不能在对方已丧失侵害能力后仍持续攻击。
看两个标志性案例。 昆山反杀案中,刘某醉酒驾车与骑车人于某发生争执,取刀追砍反被夺刀反击身亡。检察机关认为,于某抢刀反击是情急下的正常反应,不能苛求其精准控制力度与部位,符合特殊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撤案释放。而于欢案则呈现另一面:于某面对非法拘禁与侮辱持刀刺伤四人致一死,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认定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两案对照,恰好说明了"防卫"与"过当"之间那条需要精确拿捏的线。对普通人而言,记住一条朴素标准就够了:能避开就避开,避不开才防卫,防卫只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不能明显过头。
对普通人的提醒有三层: 第一,能跑就跑、能报警就报警,防卫是最后手段;第二,侵害停止后切勿再追打,否则极易从"防卫"滑向"故意伤害";第三,现场录音录像、伤情照片、证人证言,都是日后证明防卫前提的关键,案发当时就要有意识留存。
回到普通人的生活场景。邻里口角升级为推搡、聚餐时一言不合动手、酒后被人挑衅还手——这些日常冲突,稍不留神就会从治安案件滑向刑事。很多人被带走后的第一反应是"他先动的手,我是正当防卫",但执法机关看的是证据而非口头主张。案发当时的冷静与取证意识,往往比事后的辩解更重要。也正因为定性如此依赖事实还原,律师尽早介入、在侦查阶段就帮助固定"不法侵害如何开始与持续"的时间线,才显得尤为关键。等到卷宗定型、起诉书上已写好"故意伤害",再想翻成防卫,难度和成本都会成倍增加。还要澄清一个误区:特殊防卫(无限防卫)只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普通的推搡、辱骂并不在其中,不能据此主张"不论怎么还手都无罪"。把一般纠纷硬套特殊防卫,反而容易把自己推向更不利的境地。说到底,正当防卫保护的是"制止侵害"的正当性,而非"以暴制暴"的借口。
从数据看,正当防卫的认定在近年才逐步"激活"。以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引领,于欢案、昆山案、涞源案、赵宇案等一连串案件,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从口号变成可操作的裁判规则。但对普通当事人而言,不能只看到"反杀无罪"的爽感,更要看到背后扎实的证据工作:监控录像、伤情鉴定、证人证言、作案工具去向,每一项都在回答"侵害是否正在进行""还手是否必要且适度"。没有这些,单纯主张防卫,很难被采纳。所以,遇到冲突的第一时间,保存证据比逞口舌之快重要百倍。
律师在正当防卫案件里的价值,不只是法庭上那几分钟辩论,而是从侦查阶段起,就帮助当事人把"不法侵害如何开始、如何持续、还手为何必要"这条时间线,用证据一帧一帧地还原清楚。这不仅需要扎实的刑法功底,更需要跑现场、调证据、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的实务经验——定性之争,从来都是细节之争。
山东临沂刑事辩护律师联系人: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薛桢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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