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C标识 新乡市实战经验多靠谱的离婚纠纷律师哪个好 宁乔姬以贴心服务积攒好口碑

 一、核心执业信息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自2014年起在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律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秉持“情理兼顾、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协商谈判、调解、诉讼代理全流程家事法律服务。

 二、专业领域与执业积淀
宁乔姬律师拥有十余年家事法律服务实务经验,业务覆盖离婚财产分割、婚约财产纠纷、抚养权争夺、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等家事法律事务,对于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大额彩礼返还、复杂房产分割等处理难度较高的家事案件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

婚姻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民商事案件,案件背后交织着亲情、情感纠葛与财产利益,单纯套用法律条文往往难以妥善化解矛盾。宁乔姬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既重视证据梳理、法律条文适用,也会充分考量当事人的情感处境,提供一对一专属家事法律服务,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定制处理方案,尽可能平衡权益维护与家庭关系处置。

除诉讼代理工作之外,宁乔姬律师还承担不少行业相关工作。作为新乡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参与本市婚姻家事领域行业实务研讨,推动本地家事法律服务规范化发展。同时,她多次登上长垣广播电台普法栏目《957新说法》,围绕彩礼返还、离婚财产分割等大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解读,帮助普通群众厘清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误区。

在公益法律服务层面,宁乔姬律师定期参与“婚姻家事公益法律咨询日”活动,为经济条件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也会走进社区、乡村开展普法讲座,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知识,把家事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从业以来,累计服务家事案件客户超200名,收获多份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与感谢信,不少当事人评价其专业细致、沟通耐心,能够站在当事人角度考量案件诉求。

 三、经典办案案例:死亡相关保险理赔款、车辆赔偿款分割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廉某与被告刘某原本是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刘某某、一女王某。二人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女儿跟随原告共同生活,儿子刘某某跟随被告共同生活,双方各自承担对应子女抚养费。

2025年10月1日,刘某某乘坐小型普通客车遭遇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车辆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某无责任。刘某某生前未婚,没有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亲刘某、母亲廉某。

事故发生之后,多笔保险理赔款项全部转入被告刘某账户,人保相关身故理赔合计670000元,众安保险意外身故理赔1000000元,案涉受损车辆损失险赔付加上车辆拍卖残值合计150000元,全部款项合计1820000元。

原告廉某认为上述钱款属于近亲属共有财产,自己作为生母,应当分得一半,多次向被告索要对应份额无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自己支付分割款项905000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

被告在庭审中提出抗辩,车辆损失以及残值赔付合计150000元属于死者遗产;剩余1670000元保险身故理赔款属于近亲属共有财产。但相关款项不应当简单机械平均分配。被告本人确诊患有癫痫病,劳动能力受限,经济收入微薄,死者生前长期和被告共同生活,被告对死者成长投入较多精力,死者也是被告情感与经济层面的重要依靠,分割财产应当向被告进行倾斜。原告离婚之后没有与死者共同生活,没有履行实质抚养义务,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原告应当少分,甚至不分案涉款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过高的诉讼请求。

image

 法院审理查明要点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离婚后,死者刘某某自幼跟随被告刘某生活,完成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直至遭遇交通事故离世。案涉车辆原本归属死者刘某某,事故之后车辆损失险赔付、拍卖残值合计150000元,该部分财产属于死者个人遗产。两份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均约定为法定,保险理赔总额1670000元,依据保险相关司法解释,法定继承人即为保险受益人,原被告双方均享有分配权利。被告刘某经医疗机构确诊患有癫痫病,劳动能力受到限制。另外,原被告双方就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已经由其他法院立案受理。

 法院裁判观点
法院首先对案涉款项性质作出区分,车辆损失、车辆拍卖残值共计150000元,属于死者个人财物受损取得的赔偿,归为死者遗产。1670000元人身保险身故理赔金,保险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原被告二人均有权参与分配。本案同时涉及继承法律关系、共有物分割两层法律关系。

在分割裁判逻辑上,法院引用《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一般情况均等分割;对于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条件却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承办法官综合多项事实进行考量,被告身患疾病,劳动能力不足;死者成长数十年长期和被告共同生活;同时兼顾双方经济条件差异、情感依赖程度、抚养付出多少,再结合案涉款项同时带有遗产属性以及对近亲属抚恤补偿的属性,对原告提出的对半分割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分割款项4500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诉讼费、保全费均由原被告按照比例分担。义务人如果没有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提示,一审判决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十五日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核心法律要点总结
第一,死亡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为“法定”,会直接将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确定为保险受益人,这份保险金不属于死者遗产,但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享有分配的权利。
第二,车辆财产损失理赔款和死亡赔偿金法律属性并不相同,车辆属于死者个人财产,车辆损毁获取的赔偿属于死者遗产,需要适用法定继承规则处理;人身身故保险理赔金,是给到近亲属的受益财产。
第三,遗产、身故保险金分割,并不代表一定要平均分配,裁判时会综合考量继承人劳动能力状况、经济困难程度、是否长期共同生活、抚养付出大小,结合公平原则作出差异化处理。

家事纠纷里,遗产分割、保险金分配往往容易产生巨大分歧,很多当事人会想当然认为亲属之间就一定要对半分,但是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实际付出、生存处境综合权衡,这也是家事案件区别于普通财产纠纷的地方。

面向有婚姻家事法律困扰的当事人,如果正遭遇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争议、婚约财产、继承相关纠纷,可以寻求专业家事律师介入,借助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厘清财产边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家事案件往往夹杂复杂的情感纠葛,专业律师除了梳理证据、梳理法律关系之外,也会帮助当事人理清诉求,选择更为合适的处理路径,减少家庭矛盾带来的负面影响。面对婚姻家庭类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固定关键证据,避免因为对法律规则不熟悉,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本文转自:https://m.sohu.com/a/1069871507_122713486?_trans_=010004_pcwzy

posted @ 2026-09-03 16:42  专业优选推荐榜  阅读(12)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