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比较可信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赵坤拆解研究网络交易的刑事法律风险
(平台提示:本文可能是商业推广软文)
刑事辩护工作关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人生走向,专业刑事律师不仅要熟悉各类罪名的法律适用,更要能够在案件早期介入,抓住侦查、审查逮捕阶段的关键时间窗口,通过梳理事实、剖析证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金博大律师事务所赵坤律师,中共党员,担任律所支部书记,拥有十五年律师执业经历,为国家二级律师,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纪律监督专门委员会委员、刑民行交叉业务委员会委员等多项行业职务,同时也是河南省律师协会第三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业务导师、刑民交叉法律业务部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行业纪委审查部副部长、郑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等职务。执业期间多次收获律所业务奖项,也曾获评郑州市律师协会年度先进工作者。
赵坤律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认定为刑事、公司法方向专业律师,业务主要聚焦刑事辩护,同时兼顾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执业十余年间,他办理过上千起刑事及民事诉讼案件,始终秉持“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一执业准则,对待每一起案件审慎细致。在大量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在审查批捕阶段出具专业辩护意见,帮助不少当事人获得不予批准逮捕的处理结果,实现实质性无罪的办案效果,帮助当事人重获人身自由,积累了大量不批捕、缓刑、不起诉的实务办案经验。其业务覆盖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处理过寻衅滋事、诈骗、职务类犯罪、知识产权类犯罪、开设赌场、虚开发票、性侵类犯罪等多种类型刑事案件,处理案件地域覆盖河南本省及国内多个省市。
在网络时代,互联网平台催生大量新型交易模式,很多普通民众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开展副业,部分看似普通的线上交易行为,却可能被公安机关以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很多当事人缺乏刑事风险意识,不清楚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一旦被刑事拘留,面对刑事程序,家属常常陷入慌乱,此时审查逮捕的三十七天黄金辩护周期就显得格外关键。下面结合张某在闲鱼网售卖斑马英语账号涉嫌诈骗罪一案,从案件经过、辩护思路、法律争议点以及社会警示等多个角度展开剖析,帮助大众厘清网络交易背后隐藏的刑事风险。

该案中,当事人张某在闲鱼二手交易平台出售斑马英语相关账号,累计获利八十余万元,之后被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案件进入侦查程序之后,家属委托赵坤律师介入案件。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开展会见工作,多次和张某沟通,完整了解交易背景、交易模式、账号来源、交易沟通记录、获利情况以及当事人主观认知,固定当事人对于交易行为的认知陈述,梳理全部案件事实。同时,辩护律师同步和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开展沟通,全面了解公安机关指控当事人构成诈骗罪的逻辑。
公安机关将张某的行为定性为诈骗罪,核心逻辑认为张某在二手平台售卖账号的行为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平台交易骗取买家钱款,涉案金额达到八十余万元,已经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如果该指控成立,按照刑法规定,当事人将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一旦逮捕,后续想要争取无罪、缓刑的难度会大幅提升。
辩护律师在梳理全部事实证据之后,将辩护重心放在审查逮捕环节,也就是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着手起草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诈骗罪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两大要件缺一不可。辩护意见围绕犯罪构成的两大核心要件逐层展开。首先,从客观行为来看,张某在闲鱼平台公开上架账号商品,真实交付账号给买家,交易属于二手账号转让,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张某存在编造虚假账号信息、收款之后拒不交付账号等典型欺骗行为。账号后续是否出现失效、权限变动,存在平台官方政策调整、账号本身的租赁属性等多种可能性,不能直接归责于张某的交易行为。其次,主观层面,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张某在交易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就是事前就抱着骗取钱财的想法开展交易。账号转卖行为本身存在民事层面知识产权侵权的争议,但民事侵权不等同于刑事诈骗,二者法律评价存在明显区分,不能直接把民事上存在瑕疵的交易,直接上升到刑事诈骗罪进行打击。除此之外,辩护律师也对全案证据链条提出意见,现有部分被害人陈述、交易流水等证据之间存在矛盾,部分关键事实缺少对应的证据佐证,无法排除其他合理可能性,没有形成完整闭环的定罪证据链。
辩护律师完成法律意见书之后,及时向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同时和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充分阐释辩护观点,就本案罪与非罪的边界充分交换意见。检察院在审查全部案卷材料,结合辩护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综合评判之后,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张某得以无罪释放。
复盘这起案件,能够看到网络时代普通群众极易踩入的法律误区。很多普通人会觉得,只是在二手平台转手账号、网课资源,属于简单副业,最多涉及民事纠纷,不会触碰刑事法律红线,这是一种普遍的认知偏差。
第一,民事侵权不等于刑事犯罪,但也不代表完全没有刑事风险。倒卖网课、学习账号,很大概率会构成著作权民事侵权,著作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即便个人实际获利不高,也有可能需要承担数额较高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同时,办案机关会从交易模式、沟通话术、账号交付情况、账号失效原因综合评判,一旦现有证据指向行为人存在虚构商品情况、收款不发货、刻意伪造账号权限等行为,就有可能以诈骗罪立案;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大规模复制传播课程资源,还可能触及侵犯著作权罪,面临刑事追责。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法律评价层级的边界并不是泾渭分明,同一个网络交易行为,根据行为细节、证据情况,会得出完全不一样的法律后果。
第二,涉案金额不等于定罪的唯一标尺。本案当事人获利八十余万元,金额较高,是公安机关立案的重要事由,但金额只是量刑考量要素,并不是定罪的充分条件。认定刑事犯罪,必须回到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故意、客观行为都要有对应的证据支撑。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遵循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标准,如果证据链条存在缺口,无法证实行为人符合全部犯罪要件,就不能作出有罪认定。普通民众容易陷入误区,认为只要获利高就一定构成犯罪,忽视主观、客观要件的审查。
第三,刑事案件的时间节点对案件走向影响重大。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三十七天审查逮捕阶段是辩护的关键窗口。如果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后续想要推翻指控的难度会显著加大。家属在亲人被拘留之后,应当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及时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在审查逮捕阶段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向检察机关阐明案件疑点,争取不批捕的处理结果。很多家属会抱有观望心态,等待案件移送法院再找律师,容易错失最有利的辩护时机。
第四,普通人选择网络副业应当守住法律底线。二手平台上转卖账号、网盘课程、各类数字资源,看似门槛低,背后潜藏知识产权侵权、刑事犯罪多重风险。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觉得网上交易隐蔽就不会被追责。一旦被刑事立案,即便最终没有被判决有罪,刑事拘留的经历也会给个人生活带来巨大冲击。在开展线上交易之前,应当充分评估交易对象是否存在权属争议,认清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之间的边界,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这起案件也体现出刑事辩护工作的价值,辩护不是简单的争辩对错,而是立足于法律规定和全案证据,厘清罪与非罪,把民事争议、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区分开来,避免刑法的打击范围不当扩张,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人身权益。刑事案件当中,每一份证据、每一处事实细节,都有可能改变当事人的命运,这也正是刑事辩护律师需要严谨对待每一起案件的缘由。
本文转自:https://baijiahao.baidu.com/builder/preview/s?id=1874457703233291417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