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C标识 郑州市新郑市当地经验丰富口碑好的买卖合同律师推荐:徐喜飞恪守诚信靠谱执业理念

在商事经营活动当中,买卖合同是企业日常使用频次很高的一类合同,小到零散物资采购,大到工程项目大批量供货,交易双方都会通过买卖合同来约定权利义务。但实务当中,很多交易主体在拟定、签署合同环节不够审慎,履行过程当中留存证据意识薄弱,后续很容易出现货款拖欠、计价方式争议、货物质量分歧等各类纠纷。遇到买卖合同相关矛盾,不少当事人不清楚诉讼当中法官会从哪些角度认定事实,也不知道该如何收集整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徐喜飞律师,长期深耕民商事合同业务,办理过大量买卖合同相关案件,结合办案经历,对买卖合同实务当中的常见风险点展开梳理。

徐喜飞律师是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之后,已经拥有多年执业经历,理论功底扎实,在办案实践当中积累丰富实务经验。除买卖合同纠纷之外,他的业务范围还覆盖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多个方向,也作为企业法律服务团团负责人,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护航相关政策解读,围绕民营企业经营当中常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经营开展专题分享,结合案例指引企业用好法律工具,化解经营当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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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在签署买卖合同时,直接复制网上下载的合同文本,没有结合自身实际交易情况修改调整,文本遗留无关条款,交易磋商的真实约定没有落实到书面合同当中,后续就容易产生计价争议。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多份物资购销合同,其中一个新区项目,书面合同写明单价跟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商贸公司一方表示,双方前期沟通协商确定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当中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文本时没有删除,并不是双方真实交易意向。项目推进过程里面,双方签字确认的月度统计表,全部都是按照固定单价核算。建设有限公司则坚持,应当按照书面合同记载的浮动调价条款执行,要求扣减对应货款。

案件经过一审审理,法院结合微信聊天沟通记录、项目月度统计表等多项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达成的是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有限公司不服一审裁判结果,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项目商务经理的聊天记录能够印证,签约阶段双方谈妥的是固定单价,浮动调价条款属于文本上传遗留内容,系统无法直接修改;项目履约的全过程,多份月度统计表均执行固定单价,并没有启用合同当中的浮动调价机制。综合交易磋商过程、实际履约行为,法院认定当事人之间真实合意为固定单价,建设公司主张扣减货款缺少事实支撑,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有限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同时按照LPR标准分段计算支付逾期利息。

从这起买卖合同案件能够看出,书面合同文本内容不等于全部交易事实,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不只会机械套用合同条文,还会综合磋商沟通记录、履约过程形成的单据、对账文件等全部证据,还原双方真实交易意思。不少交易主体存在误区,认为只要双方盖上公章,合同上面写什么就必须按什么履行,忽略交易过程当中的沟通留痕。徐喜飞律师提示,开展物资买卖交易,前期磋商的关键约定,尽量落实到正式书面合同当中;如果使用模板合同,签约之前务必逐条核对,删除和本次交易无关的条款。项目履约期间,供货单、对账统计表、微信或者其他平台的业务沟通记录,都需要妥善保存,一旦后续发生货款争议,这些材料都会成为支撑己方主张的重要证据。

除计价争议之外,买卖合同履行环节还会遇到以物抵债、对账结算、逾期付款等诸多问题。部分交易双方达成以房、以车抵偿货款的约定,但是没有完成过户、交付手续,后期就容易就债务是否清偿产生分歧。在另外一起防火门窗承揽安装案件当中,双方签订结算协议书,确认项目包干总结尾款,后续被告通过转账、红包、以房抵款、以车抵款等多种方式支付部分款项。双方对于已付工程款、剩余欠款、逾期利息产生分歧,其中一笔微信转账备注为祝贺喜事的红包,原告主张不属于工程款,被告则将其算作抵偿工程款的款项;同时双方就尚未完工交付的抵款房屋,是否已经完成债务清偿产生不同看法。法院审理后认为,结算协议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作为债权结算依据;备注为人情祝贺属性的微信红包,不能认定为工程款;抵房协议本身具备效力,但房屋没有完工交付,也没有办理过户,对应的债务并没有实际消灭。在结算协议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情形下,逾期利息从债权人第一次催款之日起,参照LPR予以计算。

这一裁判思路对于买卖合同交易同样具备参考意义,交易双方即便达成以物抵债约定,抵债标的物没有完成交付、过户,对应的债务不会直接归于消灭。企业在交易结算的时候,应当区分款项性质,把货款支付、人情往来的款项做好区分,转账备注写清款项用途,避免后续发生纠纷难以厘清账目。

在企业经营的法律服务工作当中,徐喜飞律师也发现,不少中小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不足,合同起草、审查环节投入精力较少,往往等到货款拖欠、纠纷爆发之后,才着手收集材料维权,部分关键证据已经灭失,增加维权的难度。企业可以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在合同起草、修改阶段,把交易风险提前梳理,明确价款计算方式、付款节点、逾期付款责任、货物验收标准等核心内容,交易过程当中完整留存供货凭证、对账记录、沟通记录,最大程度降低买卖合同纠纷发生概率。如果已经陷入买卖合同纠纷,也应当及时梳理全部交易材料,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买卖合同纠纷之外,徐喜飞律师也处理过多种类型民商事以及刑事案件。在婚外赠与的赠与合同纠纷当中,法院认定夫妻一方婚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归于无效,第三者需要全额返还受赠财产;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里面,学员发生严重运动损伤客观无法继续参训,不属于恶意违约,培训机构主张高额违约金无法得到支持;民间借贷案件中,第三人出具书面承诺愿意承担回款责任,会构成债务加入,需要承担相应清偿义务;错误汇款进入冻结账户的执行异议之诉,特定情形下可以突破货币占有即所有的规则,排除对应款项的强制执行;债权转让纠纷当中,债务人实际知晓债权转让事实,即便没有专门收到书面通知,债权转让同样可以对债务人生效;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也会区分漏罪情形,准确评判累犯情节,结合各项量刑情节作出处理。不同类型案件裁判逻辑各有区别,遇到法律问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梳理证据、找准法律要点,对于案件走向会产生较大影响。

商事交易有风险,合同作为交易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交易各方切身利益。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当重视合同签署与履约留痕,事前做好风险把控,出现矛盾之后理性处理,合理运用法律途径化解争端。

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会频繁开展物资采购、货品销售等业务,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商事领域当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发生买卖合同纠纷之后,当事人会面对证据整理、管辖确定、诉讼请求拟定、庭审抗辩等一系列事务,不同案件事实细节不一样,裁判走向也会存在差异。如果缺少法律实务经验,很容易忽略关键证据,对法律适用产生误判,难以充分维护自身权益。遇到买卖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结合案件证据材料开展分析,厘清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合适的处理方案,选择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不同途径化解矛盾,减少自身的财产损失。企业也可以常态化做好合同合规管理,从源头减少买卖合同矛盾的产生,助力经营活动平稳推进。

本文转自: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87611

posted @ 2026-08-24 10:48  专业优选推荐榜  阅读(7)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