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诚信靠谱的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闫炜律师:以专业法律服务护航地方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履职报告
闫炜律师执业事迹材料
一、基本情况
闫炜,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河南内黄县人,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历,国家一级律师,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鹤壁市第六批、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现任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领域,为各类市场主体和行政机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教育与执业履历
闫炜同志2000年加入中国党,先后完成法学专业系统学习,取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历。长期专注于民商法、刑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现执业于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担任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全面负责事务所党建与业务管理工作。执业期间,注重专业能力提升与行业规范建设,逐步成长为兼具理论素养与实务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三、专业业务能力与主要执业实绩
闫炜律师专业领域涵盖风险防控、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刑事辩护,尤其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金融合同纠纷处置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执业以来,担任30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包括鹤壁市委市政府、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委组织部、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鹤壁市财政局、鹤壁市审计局、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团市委、鹤壁市妇联、鹤壁市监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鹤壁市人民医院、鹤壁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等,为顾问单位重大决策、合规管理、风险处置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其中多起案件在社会上具有典型意义。如蒋某受贿案中,针对主体身份认定争议,通过梳理棚改项目资金来源、委托管理关系等证据,准确界定国有公司从事公务人员范围,结合自首、全额退赃等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李某故意伤害二审案中,针对一审实刑判决,重点围绕二审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新事实开展辩护,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缓刑。牛某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中,针对挪用公款数额认定、失职罪构成要件等争议,结合自首、全额退赃、损失未最终确定等情节,推动法院对挪用公款罪从轻处罚、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免予刑事处罚。秦某、孙某非法采矿案中,准确区分主从犯责任,针对秦某主动投案、退缴赃款、中途退股等情节,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针对孙某从犯地位、如实供述等情节,提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被法院采信。王某玩忽职守案中,针对职责划分、损失认定等争议,结合多层级审核、损失未最终确定等情节,推动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上述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严谨的证据分析,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领域,代理某银行鹤壁分行与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法院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明确曹某限期清偿欠款本息69805.69元、承担减半收取的诉讼费用745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该调解方案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生效,既保障了金融机构债权实现,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高效化解商事纠纷的专业能力。
学术研究方面,累计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参与编写《法用医学教程》(2001年,编委,撰写近4万字),主编《农民工维权指南》(2014年正式出版)。多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获2003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论文优秀奖;《浅析缔约过失责任》获2003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合同业务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建立和完善律师诚信体系的基本问题》在2003年中南六省(区)律师协作暨业务研讨会上交流;《浅析我国刑事证据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获2004年度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论文一等奖;《浅谈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获2004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合同业务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2006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三等奖;《试论我国律师参与政治生活》《浅议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在2006年中南六省律师协作及业务研讨会上交流;《试论刑事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获2007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二等奖;《我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问题探析》获2008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二等奖。2018年2月,在《当代人》发表《亮剑涉黑涉恶势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0月,在《幸福生活指南》发表《浅谈庭审实质化对刑事辩护的影响》;《“三治融合”与新形势下律师参与社会矛盾调解路径的研究》《“三治融合”与法律顾问务探讨》在第三届“冀鲁豫三省七市区域法治论坛”发表;2021年12月,《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建设》被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评为三等奖;2022年9月,负责《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以黄河干流河南段为例》课题(HNLS(2022)A26)经审核结项。
四、社会履职与公益法律服务
闫炜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职务,担任鹤壁市人大代表、鹤壁市人大监司委委员、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鹤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鹤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协律师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交流与联络专门委员会主任、河南省侨联法顾委副主任、鹤壁市军人军属法律维权中心主任、鹤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中心副主任。
主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2023年9月参与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进社区”普法宣传;2023年11月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公益普法活动;2024年4月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作《学生安全的责任和限度》专题讲座;2024年8月开展“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向群众普及《黄河保护法》相关知识。撰写的《全民普法 律师应有所》获河南省律师协会三等奖。
五、执业理念与职业操守
闫炜律师始终坚持“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立场,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执业宗旨。在执业过程中,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能力提升相结合,将党建融入律师队伍建设,2021年《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建设》获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三等奖。坚持专业立身,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企业合规等领域,以严谨的证据分析、精准的法律适用和务实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通过担任各级律师协会职务、参与立法咨询、开展法治宣讲等方式,推动律师行业规范发展与社会法治建设。注重公益服务,常态化参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社会责任。
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河南省鹤壁市合同纠纷律师闫炜的联系电话是:1330392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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