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资质齐全口碑好的刑事辩护律师邢紫龙:经验丰富、专业靠谱
邢紫龙律师执业事迹材料
一、基本情况
邢紫龙,男,中国籍,汉族,黑龙江籍,执业于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自2012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并正式执业至今,持续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十四年,兼具法律实务操作经验与法学理论研习背景,现受聘为哈尔滨学院兼职教师,从事法学理论教学与实务人才培养工作。执业期间专注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形成以审判阶段无罪辩护、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侦查阶段不批捕及撤案、缓刑适用、法定刑以下量刑等为核心的有效辩护业务体系。

二、教育与执业履历
邢紫龙律师具备法学专业教育背景与持续性的业务研习经历,在执业过程中注重将法学理论与刑事辩护实务相结合,并承担高校兼职教学任务,参与法律实务课程讲授与青年法律人才基础培养。
执业机构履历如下:
2012年至2017年,执业于黑龙江长城律师事务所;
2017年至2025年,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
2025年至今,执业于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并担任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上述履历表明,该律师在十四年执业周期内完成了从一般执业律师到专业化刑事业务团队负责人的职业积累,执业轨迹稳定,专业方向未发生偏移。
三、专业业务能力与主要执业实绩
邢紫龙律师自执业以来将刑事辩护作为核心业务方向,承办案件覆盖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多个刑法分则领域,并在多类案件中形成具有参照意义的辩护成果。
(一)审判阶段无罪辩护
在办理N某涉嫌诈骗一案中,当事人被羁押十八个月后,经辩护工作推进,人民法院最终作出无罪处理,当事人获释。该案体现辩护人在诈骗类犯罪构成要件审查、言词证据矛盾甄别及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方面的实务能力。
(二)单罪无罪与罪名剥离辩护
Z某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一案,公诉机关以两罪指控,经辩护后实现单罪无罪处理,其余指控罪名量刑得到合理控制。该类案件要求辩护人对涉财产犯罪中“套路贷”相关罪名边界、胁迫行为性质、涉案金额归集规则作出精细辨析。
(三)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L某涉嫌盗窃一案,在同案人员已被提起公诉的情形下,辩护人通过证据梳理与法律意见交换,促使检察机关对L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对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退赔情节及刑事可罚性门槛的准确把握。
(四)侦查阶段撤案
在W某涉嫌寻衅滋事案、S某涉嫌诈骗案、W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辩护工作介入后公安机关分别作出撤销案件处理,涉及对立案标准、主观明知推定、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危害性的早期阻断。
(五)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办理
承办原国网黑龙江省L某涉黑案件、哈尔滨市香坊区C某涉黑案件等系列涉黑涉恶案件;参与办理L某涉嫌伪造货币案,该案为单案数额较大的伪造货币案件之一。上述案件案情重大、卷宗体量庞大、法律关系交叉,要求辩护人具备涉黑性质组织认定标准、经济特征与行为特征区分、涉案财物处置异议等复合业务能力。
(六)缓刑适用
在Q某开设赌场案(涉案数十万元)、Z某敲诈勒索案(涉案数十万元)、Q某贪污案(涉案数十万元)、P某诈骗案(涉案七十万元)、W某盗窃案(涉案五百万元)、G某买卖枪支案中,辩护人提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量化与 qualitative 论证,法院最终判处缓刑。上述案件覆盖赌博类、侵财类、职务类、枪支管制类,反映辩护人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再犯危险”等缓刑实质要件的综合驾驭能力。
(七)改变定性
C某涉嫌诈骗案中,经辩护改变案件定性,由重罪方向调整为轻罪认定,体现对刑民交叉事实中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界限的判断力。
(八)法定刑以下量刑
在Z某敲诈勒索案、P某诈骗案、W某盗窃案、H某寻衅滋事案、D某抢劫案、L某妨害药品管理罪、P某诈骗案中,法院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量刑。该类结果建立在对自首、立功、从犯、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涉案金额重新核定等情节的体系化举证之上。
(九)企业法律服务延伸
除刑事诉讼业务外,邢紫龙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项目顾问,提供合规管理、风险防控服务;主导投融资、并购重组等商事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工作,将刑事合规视角嵌入企业非诉业务,形成“刑事辩护+企业合规”的复合型服务结构。
四、社会履职与公益法律服务
邢紫龙律师在执业之外承担行业自治与公共事务兼职,具体职务如下:
中国法学会会员;
哈尔滨学院兼职教师;
哈尔滨市南岗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主席;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黑龙江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
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哈尔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委员;
哈尔滨市南岗区青年联合会委员。
上述职务覆盖法学学术团体、律师行业自律组织、青年律师培养机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等多个维度。其作为省律协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与青工委委员,参与实习律师准入评议与青年律师成长事务;作为未保委委员,参与未成年人涉刑案件辩护规范与权益保障机制研讨;作为高校兼职教师,承担法律职业伦理与刑事辩护基础教学任务,形成“执业—教学—行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公共参与模式。
五、执业理念与职业操守
邢紫龙律师在十四年执业过程中坚持以下执业基准:
其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刑事辩护中优先通过卷宗审阅、证据比对、法条解释路径还原案件法律事实,不被舆论导向与当事人情绪预期左右。
其二,有效辩护优先于形式辩护。在数百起承办案件中,形成“羁押必要性审查—起诉意见异议—庭审证据质证—量刑情节体系化举证”的递进式辩护方法,追求程序阻断与实体减责的双重目标。
其三,职业伦理边界清晰。在涉黑涉恶、重大侵财、职务犯罪等高压案件中,严格区分辩护人职责与当事人不当期待,拒绝虚构事实、诱导伪证及炒作案情。
其四,理论反哺实务。借助哈尔滨学院兼职教师身份,将庭审实证问题转化为教学案例,同时将教学过程中的规范法学训练回流至办案中的法律检索与说理文书撰写环节。
其五,参与行业公共产品供给。通过省、市律协专委会及考核考官工作,将个人办案经验转化为实习人员带教标准与青年律师业务指引,承担律师行业代际传递责任。
综上,邢紫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持续的实务产出、稳定的专业方向、可核验的办案数据与多元的行业履职记录,符合刑事专业律师评优、专家库遴选及法律顾问入库对“执业年限、专业实绩、社会职务、职业操守”四项核心维度的书面评价要求。
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邢紫龙的联系电话是:1814562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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